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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0章 蜂尸的作用

等陆小杨登到山上的时候,已经是午后时分了,此时虽然已经进入秋天,不过一路走来,这南山上的野花倒是开得鲜艳,而无论在哪里,陆小杨都能看到三三两两采集花粉的蜜蜂。

初秋的风带着一些微凉,不过对陆小杨来说,却只是清爽而已,经过药花蜂蜜改造后的身体,比一般人的身体素质要强大许多,力大如牛,反应迅捷不说,还抗热抗冻!

前几次失败之后,陆小杨心里也是有了一个总结,他现在距离成功越来越近了。

抛去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一定就是答案,陆小杨现在就是在这条路上,所以他才决定,不成功让幼蜂进化,他就不下山了,当然,这个过程也有可能十分漫长。

之前实验失败,可能有很多原因,而最大的原因,应该就是蜜蜂的数量还不够,而且现在,陆小杨大概也可以肯定,想要让幼蜂进化,他需要的是什么东西了。

之前陆小杨一直在用活蜜蜂做实验,但是毫无进展,尽管他也弄死了几个蜜蜂实验,但还是没有半点作用,幼蜂对蜜蜂的尸体完全没有兴趣,不过这尸体,却是最后的可能性了。

活的蜜蜂对幼蜂没有半点反应,幼蜂对它们也是无动于衷,那就说明,剩下的可能性就是蜜蜂的尸体了,因为他很确定,上次蜂巢的进化,就是因为那几百万的蜂尸。

这蜂尸,一定就是蜂巢进化和幼蜂进化的契机,陆小杨十分肯定。

既然需要用到蜂尸的话,那就需要弄死一大堆蜜蜂了,而这个弄死,还得有讲究。

这一次蜂巢的进化,其实是在陆小杨的意料之外的,他原本的打算,是要抚平金蜂的野性,所以不得已选择了自虐而已,而那些死掉的蜜蜂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是失去蜂针而死的。

一只蜜蜂的所有力量和命脉,都在那蜂针之中,用蜂针进行攻击之后,剩下的就是蜜蜂的高蛋白了,因为蜂针上的毒腺也会跟蜂针一起失去,陆小杨需要这样的蜂尸。

弄死一群蜜蜂之后呢?接下去要怎么操作,陆小杨并不知道,他完全没有半点头绪。

但是陆小杨也不介意,毕竟蜜蜂这种东西,比不得可爱的小动物,比如阎王小鬼这种天天能跟人腻歪在一起的动物伴侣,他连恶人都敢除掉,更何况是一些小虫子呢?

陆小杨的打算,就是弄死几百万只蜜蜂,然后就躺在地上等着,就像上次一样,至于后面会发生什么事,陆小杨不知道,他只能希望,在那之后,实验会取得一些成果。

祭出二号和三号金蜂,陆小杨看了一眼蜂巢中的三只幼蜂,那三只幼蜂还是和之前一样,就像一个小小的白色珠子,这么些天过去了,完全没有半点长得的意思。

之前得到二号和三号金蜂的时候,陆小杨可是让它们进化得十分顺利,只要给它们足够的黄金蜂蜜摄入就足够了,刚刚出现的这三个小家伙,比起它们,麻烦了可不只是一点半点。

将蜂巢合上,陆小杨闭上眼睛,躺在岩石上,假寐起来。

这南山顶虽然没什么人,但是陆小杨刚才也看到了,有一些登山爱好者正在从下面爬上来,陆小杨之所以躲在南山,就是为了不暴露,为了躲避目光,他必须等待。

一会儿之后,陆小杨忍不住皱了皱眉,睁开眼睛往山下一看,却是有些哭笑不得。

刚才他还以为登山队很快就能上来,但是被他忽略掉的是,刚才他是在山脚下和那些登山者相遇的,而在追过他们之后,借着完全超出运动员的身体素质,他可是极速先进。

陆小杨不知道那些登山者的速度是多少,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他现在应该是全世界爬山最快的人了吧,几千米崎岖不平的山路,没有任何装备,还穿着皮鞋,他一会儿就上来了。

这要是换了一般人,只怕是要爬到大半夜去了,陆小杨苦笑着摇了摇头,站起身来。

为了避免有什么意外,陆小杨还是决定,暂时不开始试验,反正现在已经有相对成熟的想法了,他也不敢这一会儿,等到登山队上来拍个照走人,他再开始也不迟。

陆小杨估计错了,这却怪不得他,就在他告别了第一队登山者之后,几十台车却是进入了南山下面的小村子,从上面跑下来一群群全副武装的登山爱好者。

南江市有个登山协会,而今天,正是登山协会的会员们相邀一起上山的日子,按照他们之前的计划,他们打算从下午开始登山,争取在天黑之前爬到南山主峰的山顶。

至少要是陆小杨等下去的话,那他今天晚上就别想开工了,因为今天晚上的山顶,注定要被那些登山者们占领,而他看到的那些,只不过是第一批小分队,在前面开路的而已。

半山腰上,登山队停了下来,看了一眼山顶的方向,一个年轻靓丽的女孩转身看向身后的队员们,抿了口水,问道:“队长,你说刚才的那个年轻人,现在到山顶了吗?”

“小颖,你就别惦记了,那个帅哥跟我们明显不是一路的。”一个中年妇女摘下帽子,也是喝了口水,笑着看向那女孩:“哪里有人穿着皮鞋登山的啊,他应该绕路回去了吧。”

“就是,小颖,你就别想了,那个人一看就是外行,比我们还业余。”一个全身上下名牌装备的年轻人笑道:“哪有人登山穿着皮鞋,还什么装备都没有的啊。”

“南山主峰虽然不算高,海拔只有两千多米,但是越往上,山路就越难走,就算是会长,当初的记录也是花了四个多小时,我们这才出发了不到三个小时而已。”一个人附和道。

年轻人很不爽,他不明白,自己一个富二代天天跟着小颖屁股后面,但是小颖就是对他没感觉,下午遇到的那个小子有什么地方能比得上他,居然让小颖这么念念不忘。

一想到那小子居然穿着皮鞋上南山,年轻人就忍不住想笑,他难不成是脑子进水了吗?

就算他也是因为小颖,不得已才加入登山队伍的,但他也知道,登山绝对不是什么容易的事,要不然的话,他至于花了一万多买这一身专业的装备吗?那年轻人绝对是傻子。

被众人这么一说,小颖也是没有再说什么,喝了两口水之后,就到一边坐下休息。

半晌,那个中年妇女,也就是开路小分队的队长终于站起身来,示意众人收拾东西继续启程:“后面的队伍一个小时前就出发了,我们还是继续赶路吧,别被他们给追上了。”

“好!”队长这话,顿时得到了大部分人的支持,一伙人又浩浩荡荡继续上山。

夜幕渐渐降临,陆小杨百无聊赖地看着山下的灯光,心中哭笑不得。

之前陆小杨倒也是想到了,他的速度太快,后面那些人要追上来估计要花一些时间,可是他也没想到,那些全副武装的登山队速度居然这么慢,都两个钟头了还没到。

看着山下的灯光,陆小杨叹了口气,他知道,短时间内是别想做事了。

虽然现在看上去,那些人距离陆小杨也就一公里左右,不过陆小杨却是知道,他们正在经历这条路上最难走的路段,那边的路全部被石头挡住了,他们想要上来,得先翻过石头。

算着时间,这弯弯曲曲两三公里的距离,至少还得等上一个钟头左右。

不过这还不是让陆小杨最纠结的,陆小杨最纠结的是,就在那些人翻过了石头堆,进入密林区之后,下面却是突然亮起了一片灯光,而且这宁静的夜晚,也是被打破了意境。

从下面摇摇晃晃地额手电,陆小杨就看得出来,那是专门趁着夜色上山的。

这年头又没打仗,这至少六七十只手电筒这么晚上山,肯定又是那些闲的蛋疼的人了。

计算了一下时间,陆小杨看了看表,就知道那些人是什么打算了,因为等到他们爬到山顶,至少也要到晚上十点多了,看来,他们今天晚上是打算就在这宿营了。

打开蜂巢看了一眼,让两只金蜂跟在身后,陆小杨没有在山顶多做逗留,找到一条小路之后,就走了下去,一想到待会儿这里会来一群人,陆小杨就没心情待下去了。

本来是打算在这里开工的,但是现在看情况,要是继续留在这里的话,今天晚上是绝对不能按照原计划进行,陆小杨当机立断,选择从山的背面离开,到人迹罕至的另一边去。

其实在翻过南山之后,陆小杨就等于进入了原始森林的边缘,因为这边常年被雾气笼罩,所以树木比起另一边要茂密许多,人在里面穿行,要是不打手电,上面的人根本看不到。

陆小杨倒是不怕黑,反正有金蜂在手,就算是来上一群狼他也不怕。

眼睛在黑暗之中,还能隐约看见路,但是陆小杨却不敢像白天的时候那样健步如飞,天知道这地方有没有什么野猪铐子,要是一个不留神踩到了,那不得冤枉死。

就在陆小杨下到半山腰,离开山顶大概有一公里左右的时候,第一批登山队终于到达了山顶,一看到那些人举着手电筒到处乱照,陆小杨就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句:“脑残!”

南山的另一面就是原始森林,连狼那种东西都有,这些人这大晚上的在山顶上这样暴露自己的位置,还跟抽风了一样哇哇大叫,就像在招呼狼一样,这些人不是脑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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