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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第十八章 恋母症

转眼间戴椿晴又有一个多月没有跟余峰联系,他天天在守望来自远方的来信或电话。那种似曾相识的不安和担忧又卷土重来,她在上一封信里说会很快跟他联系,然而她迟迟没有音讯,好几次他又打电话到她家,依然没有人接。他也曾耐心地安慰自己说或者她可能还在医院里,过些天就会联系他,刚开始这种安慰还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时间一长这种安慰就变得苍白无力。

圣诞节那天,清宁市竟然下起雪来,由于那天刚好是星期六,没有课余峰变得空闲起来,或者说是无聊空虚,这种时候是人抵制思念和担忧的能力最薄弱的时候。余峰坐在阳台上望着从天而降的飘雪,偶尔有雪花拍打在他脸上,顿时他感到人有时候像那轻盈的雪花,既然选择在海阔天空飘散就容易遗失。或许他的网友“遗失的雪花”此时也在看雪,是否也会有这种苍茫感。

于是他借用常守银的电脑上网,巧的是“遗失的雪花”也在线。

蓝雨:她又一个多月没有跟我联系了,我真担心她出了什么事。

遗失的雪花:耐心地等待吧,她会跟你联系的。

蓝雨:你说人是不是很脆弱,有时候一段思念就可以让你魂不守舍的,甚至让你颓废。

遗失的雪花:每个人都有他脆弱的一面,因为人总是喜欢与回忆纠缠不清,和思念结伴同行。

蓝雨:或许吧。你也许不相信我有一个舍友暗恋上一个三十多岁的咖啡厅老板娘,整天无怨无悔地到那家咖啡厅偷偷地看着人家。我真想不通他怎么会沉迷于这样的单相思。

遗失的雪花:或许他有恋母症吧,这种从小缺少母爱的人很容易染上这种恋母症。我以前听说过这种人。

……

网友的话让余峰恍然大悟,之前他对常守银的家庭了解得甚少,不是他不想知道,是常守银经常避讳这种话题。他曾经从小道消息得到常守银好像有过一个破碎的家庭,但未经证实。

晚上常守银回来后,余峰就拉他到阳台一起看雪,常守银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说:“我说大哥!你是不是头脑发烧了。这么冷的天看什么鸟雪呀!”余峰说:“你这人什么一点浪漫细胞都没有,清宁这地方几年都不下雪一次,不能让这场雪就这么过去呀!”常守银说:“那我就舍命陪君子,不过我感冒了你负责医药费。”

此时的雪明显比中午大了许多,校园内白茫茫一片,在路灯的点缀下闪闪发光。

余峰说:“守银!冒昧地问你一句,你父母都还健在吗?”

余峰以为他会不高兴,所以已经做好怎么面对他发火的准备,然而他拍了拍头上的雪粒,说:“怎么会对我的家庭突然感兴趣,其实说出来也没什么,我五岁的时候我爸跟我妈就离婚了,我被判给我爸来抚养,房子也留给我们,而我妈跟一个广东的商人走了,从那以后我就再没有见到我妈,渐渐地我妈的容颜我开始模糊了。”

“你家里没有你妈的照片?”

“没有。我妈走了以后,我爸就把我妈的照片全部给烧了,其实具体我爸究竟怎么跟我妈闹翻,我妈为什么跟那个广东商人走我现在都还不知道,我也从来不想知道,我爸也从来没告诉我这些,看得出我爸很恨我妈。或许是我妈这么早就离开我,我从小就习惯没有母爱的日子,我也没有意识到没有母爱的日子将会给我带来些什么后果,我也没有感觉到我的生活缺少些什么。而我爸又怕娶一个后妈会给我的成长带来许多伤害,所以也一直一个人过着。直到我十岁的一天,我和邻居家的小孩在院子里玩,玩着玩着因一点小矛盾我们就打起架来,我出手重了点,弄得他额头起了大包,他大声地哭了起来,哭声引来了他母亲,他母亲把他抱起来,哄他别哭,走的时候随口说了一句,让我终身难忘,她说了一句:‘没妈的孩子就是野!’你知道吗?当时这句话就像一颗锋锐的钉子深深刺醒了我沉睡多年渴望母爱的心,我才知道世上还有一种爱叫母爱,我很羡慕那些邻居家的孩子,受伤的时候有母爱的呵护,虽然我爸很疼我,但他给不了我母爱,但我从来也不要求我爸再娶一个后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我爸认为我长大了所以娶了一个后妈,是一个二十多岁的教师,我爸也是一名教师。这个后妈之前没有结过婚,对我也很疼爱,但我总感觉她的那种爱绝不是母爱,而是另有所图,当时我要上高中,我就要求我爸让我上一所离我家很远的高中,以便做住校生。后来加上学校周末都补课所以我基本上是一两月才回家一次,回家也不经常跟那个后妈说话,第二年我就多了一个弟弟。我的家庭情况就这些。”

“你有没有想过要去找过你亲生母亲?”

“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冲动,我都感觉不到我还有这样一个母亲,真的!这个母亲的存在与否跟我没有什么关系。”

“我现在知道你为什么会迷上那个咖啡厅的老板娘了,这是你的一种恋母情结。”余峰说。

常守银很惊讶地看着余峰,突然激动了起来:“不是的!绝对不是这样的,我承认我从小缺少母爱,但是这两件事绝对不沾边,我会证明给你看的。”

余峰没有想到他会这么激动,柔和地说:“旁观者清,不会错的,不要在这种恋情上浪费青春了,有些东西失去了就失去了是没法弥补回来的,你想想天天到那里偷偷地看着她,又不敢表白,就算你表白了又有什么意义,人家有自己的家庭,肯定不会有什么结果。你何苦?”

常守银塞住耳朵,说:“够了以后我的事,你不用管!”

余峰也发飚了:“你******以为我想管你这破事呀!狗咬吕洞宾,我他妈是为你好!”

两人对视了一回,没说什么就回了宿舍,第二天两人又重归于好,不过常守银没有听余峰的劝说,依然经常去那家咖啡厅,余峰也不再好劝说。

佟兴连自从搬出宿舍到外面租房子住后,就很少回到原来的宿舍看望同学,大家只有偶尔在上课的时候才看见他,而且只有在男老师上课的课堂上你才能看见他,最近他蓄了浓浓的络腮胡,剃了光头,经常穿着皮衣和牛仔裤,看上去有点像黑社会。对于他这样的装扮同学当然会指手画脚的,但他从来不理会别人的评论。此人一向很蔑视文学,认为文学是人们生活的多余品,可有可无。所以他平时从来不会花时间在多余品上,所以至今没读过一本小说,不过他却读过一些诗歌,就是但丁的诗歌,他对但丁的崇拜可以和革命年代人们对毛主席的敬仰相提并论,据说他第一次接触但丁的作品是在小学三年级,那时他和几个同学去野外郊游,他肚子不舒服,想去大便,却没有纸巾,于是跟同学借,而他的同学也没有谁带,最后有一个同学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但丁诗集给他说:“你拿这个去凑合用吧,反正这本书我也看不懂,一直想扔掉。”他解手的时候没事干就顺便翻开这书看看,没想到一看就爱不释手,拉完的时候他就舍不得撕下来擦屁股,最后干脆捡了点枯草解决问题。从那以后他就迷上了但丁的诗,但丁也是他唯一瞧得上眼的诗人。

元旦的前一晚,学校就开始放三天假,那晚余峰接到佟兴连的电话,他邀请余峰到他的租房吃饭,余峰虽然满脑子的疑惑,这家伙怎么突然请他吃饭,班上都盛传这家伙有同性恋的倾向,但余峰认为这是扯淡,因为他相信这家伙只是太追求男人的刚性才造成同学这样的误解。平日里他虽然跟班上的同学关系很僵,但唯独跟余峰的关系还算不错,面对这样的邀请余峰自然不能推却。

这是余峰第一次到佟兴连的租房,租房离学校大约一里路,在一栋居民楼里,一室一厅,应有的家具齐全。余峰到的时候,他做饭还没好,他叫余峰自己参观一下他的房间,余峰首先参观他的卧室,卧室内最引人注目的是床铺一侧的墙壁上贴着一幅很大的但丁的画像,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搞来的这幅画像,还真画得惟妙惟肖。卧室的窗户上没有窗帘,余峰就问他:“你怎么不挂窗帘呀!”他说:“本来是有的,我住进来的时候就把它给拿下来了。挂着窗帘碍事,完全多此一举。”余峰开玩笑地说:“你是不是晚上看着但丁的画像自慰呀!”他说:“胡说什么!那是我的偶像,你有听说过看着自己的偶像自慰的吗!”卧室里还一个小书架,书架上全是但丁的作品。

当饭菜端上桌的时候,余峰一看着丰盛的饭菜就有点不对劲,颜色跟平时我们吃的饭菜不太一样,还闻到了一股似有似无的焦味,但不好意思地说了出来。他一边开几瓶白酒一边说:“我从来不喝什么啤酒,那个酒劲儿太小,根本不是男人喝的东西,你喝得了白酒吧?这个度数不大,才五十多度。”余峰一听是五十度的吓了一跳,嘴上却说:“当然……行!男人嘛!”他说:“爽快!来!我先干来一杯为敬!”说着他就利落地把一杯搞定,余峰当然也不能示弱,干了下去,感觉像一团烈火从喉咙顺势而下。接着他说:“你知道吗?今天是我第一次下厨,以前我都是卖快餐来吃,这也可能是我最后一次下厨,下厨这种事确实不是男人干的事,做这种事简直是在降低男人的品位。”余峰附和地说:“那是!那是!”他说:“尝尝这红烧肉!”余峰捡了一块不算太糊的红烧肉,小心翼翼地放进嘴巴,果然这红烧肉可能是余峰平生吃过的最咸的红烧肉,他想吐出来,但看见他正在专心得观察着他的反应,随手就拿起一杯酒把这块肉送下去。他说:“怎么样?我的厨艺怎么样?”余峰说:“不错!这么好吃的红烧肉我还是平生第一次吃到。”也不知道是因为他的食道系统跟别人不一样还是余峰的食道系统与众不同,他却吃得津津有味,而余峰却几乎是闭着眼睛吃,还得装出一副吃得有滋有味的样子,这种高难度的吃饭他也是第一次。

吃到一定火候的时候,他说:“其实今天请你来是有件事跟你说的,我下学期要出国留学了。”

余峰半信半疑:“真的假的,该不会是去阿富汗留学吧?”

他说:“扯淡!你猜猜我会去哪个国家留学?”

余峰想了想说:“意大利!”

“你怎么知道的?”

“这还用问吗?你这么崇拜但丁,当然要去意大利了。”

“知我者你也呀!意大利的佛罗伦萨,这座欧洲文明古都是欧洲文艺复兴的起源地,在那里我可以找寻但丁的痕迹,那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呀!还有这件事你要帮我保密,我不想让其他人知道。”他把酒陶醉地说。

“那你去那里学什么专业?”

“还是我们现在的这个专业。”

……

那一晚余峰和佟兴连都喝得很醉,本来他打算在佟兴连那里过一晚,但他迷迷糊糊地又怕自己深夜醒来看见但丁的画像是会被吓倒,尤其这个大诗人最擅长写天堂地狱什么。于是打电话给常守银,没想到这家伙不在学校和他的乐队去另一所大学演出还没有回来。他又打电话给“小色狼”,没有打通,他才想到这家伙肯定和慕容雪出去同居了,怕别人打扰他们的好事所以干脆关掉手机。这时候他想到了高赤琴,于是他打电话给她,她刚好还在学校。

没过多久,高赤琴就过来接他,她扶着他回去,他还在路上发点酒疯,不仅胡说八道,还唱起他母亲小时候唱给他听的催眠曲,过路的行人都感叹地说:“这么漂亮的女孩跟一个酒鬼在一起,真是可惜!”她则装作没有听见。要到校门口的时候,余峰酒力发作得厉害,他扭头看了看扶着他的高赤琴,说:“你是……小晴……你一定是……小晴……”她没有理他,继续艰难地扶着他往前走。他又指着她说:“还不……回答我……小晴……你怎么……这么残忍……这么久都没有跟我……联系……你可知道……我好想……你……”她依然没有理他。没有想到他突然紧紧地抱住她,说了一声:“我……爱你!”然后柔情地望着她,这个举动让她措手不及,她说:“余峰!你喝多了。”此时他又突然地吻住她的嘴,她想本能地说一句:“不要这样!”但已经来不及,余峰已经封住她的嘴。她想挣扎反抗,但刚才他柔情的注视已经溶解了她的理智,因为这样的情景是她日思夜想所盼望的,虽然她知道他是因为酒精的麻醉把她当作小晴了,或许他清醒之后已经把这些忘得一干二净,但她依然心满意足。几分钟过后,余峰松开了她,她又扶着他回来,夜色下她发现他脸上有泪光在闪烁。路过超市的时候,她又给他买了一瓶红茶给他解酒。

那一晚余峰在深夜就醒了,他肚子不舒服了,很显然是在佟兴连那里吃了半生不熟的食物所造成的,那一夜他起来上厕所起码有五次,肠子都快拉出来了。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他感觉头有些胀痛,而对于昨晚的事他一点印象都没有。只听同学说是高赤琴把他接回来的。

中午他约高赤琴出来吃饭,以表谢意。上次她过生日的时候请他去,他也喝多了也是她送他回来的,再不请她吃饭心里也过不去。地点在学校的一个普通餐厅,也不知道为什么余峰发现她今天显得特别高兴,两人边吃边聊。余峰说:“怎么今天这么高兴!不会是因为这顿饭吧?”

她说:“得了吧,就你这顿饭乞丐也高兴不起来。我爱高兴就高兴,难道妨碍你不成!”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得谢谢你,昨晚要是没有你,人家把我拐卖了我都不知道……我昨晚没冒犯你吧?”

她停顿了一下:“冒犯?什么意思。”

余峰松了一口气,说:“没有就好!我跟你说我这人喝多了以后,就容易犯糊涂,暑假的时候有一次在家我去我亲戚家吃饭回来,那晚我也喝高了,回来的路上看见一个高个子站在路边一动不动,我当时摇摇晃晃地走过去,问他:‘这位高个兄弟站岗呀?’他还是一动不动没回答我,我过去推了推他,没推动说:‘我说老兄还挺有劲的,有劲又怎么样?我打你看你还搭不搭理我!’于是我捡起地上的一根木棍,使劲地往他身上打,他还是一动不动,我就纳闷了,说:‘哥儿们你行呀!还不还手,我往你身上撒尿,我看你还不还手!’于是我往他身上撒尿,他还是一动不动。回家我把这经历跟大伙说的时候,他们都是我真是性情中人,跟一棵树较劲了一晚上。”

她笑得脸都红了,但笑停了以后,她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好像有心事的样子,当然余峰没有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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