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显然没有跟她全说实话,如果不是刚刚在窗外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此时看着他真挚的表情,她几乎快要相信了。林小烛也不戳破他,微微点点头,“既然是阿沥的同窗,那自然关系非常亲近了,我自然同阿沥一样欢迎你。”
苏临风笑了笑,目光调侃的落在竹沥身上,“想不到你这小娘子挺明白事理啊,哎,我真是好奇凤鸣知道你成亲以后是什么表情!”
竹沥蹙了蹙眉,目光飞快的扫了一眼林小烛,“闭上你的嘴好好躺着,让大家清静清静吧。”苏临风表情无辜的摸了摸鼻子,摊摊手,表示我什么都没说的样子。
竹沥看着林小烛一副睁不开眼的模样,有些心疼,“你先到那边榻上歇会儿吧,眼瞅着天就亮了,还没阖眼呢。”
林小烛点点头,揉着眼睛走到外面躺在了榻上,随手扯过椅子上搭着的衣服盖在了身上。再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屋里竹沥和苏临风已经不见了。林小烛忽地一下从榻上坐起来,看见自己身上滑落的毯子,怔了怔。换了衣服穿好鞋,林小烛理了理头发走出房门。
苏临风背对着她坐在小板凳上,不知道跟对面坐着的老太太说了句什么,逗得她哈哈大笑。听见开门声,转眼看见林小烛走了出来,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你起来了啊!”眼神炯炯有神,虽然脸上气色不是很足,但是哪有一点受伤的模样。林小烛在心里暗暗佩服这人的愈合能力,昨天晚上还奄奄一息的,转天就生龙活虎了。
老太太抬眼一看是林小烛,脸色立马沉了下来,话语里阴阳怪气,“赖在人家赶都赶不走,行动里还一点悔过的意思也没有。懒懒散散的太阳都晒屁股了才起来,家里如今来了客人,也不怕人家笑话!呸,我都觉得丢人,真替你脸红!”
林小烛不想跟她生气,索性不理她,装作没看见,迈开步子打开篱笆小门走进菜园子,踮着脚尖避免踩到垄沟上的秧苗,一跳一跳的靠近正在洒水的竹沥身边。
老太太在一旁抻长了脖子气的瞪眼,“长辈说话呢,连理都不理,你爹你娘就是这么教你做人的?一副轻狂没教养的模样!我当时真是瞎了眼,领回来个狐狸精到家里。”
林小烛连头也不回,任老太太在一旁叫骂,伸手拽了拽竹沥后背的衣服。竹沥伸手往菜根上扬了一舀子水,回了头,“怎么了?”瞧了瞧她眼底浓重的黑眼圈,伸出食指在她眼皮上轻轻一点,“昨晚没睡几个时辰,现在还困着呢吧?”
林小烛摇了摇头,看了眼老太太附在竹沥耳边轻声说道:“昨儿忙乱,我忘跟你说了,我昨儿去县城无意间遇到大哥大嫂了,杏花也跟他们见了面。只不过他们如今在县城租了房要做小买卖,一时半晌恐怕没有回家的意思。”
竹沥听了站直了身子,略微惊讶,“是吗?那他们怎么样,生活上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打算做什么生意?”
“大哥在粮油铺子打工,大嫂打算开个小吃摊,还要我隔三差五去帮忙呢。后山不是有片竹林嘛,我打算今儿砍些竹子,明儿雇辆牛车载到县城里给大嫂当一次性餐具用。本来想让你跟我一起去,顺便见见大哥大嫂,但是如今苏临风来家里了,你恐怕脱不开身吧。”
竹沥点点头,“临风身上有伤,我怕他有什么事儿需要照顾,暂时走不开。你只管去吧,什么时候我再跟你一起进城。只是,现在娘气还没消,大哥大嫂在县城的事儿,你先不要跟她提起。我一会儿背着娘告诉爹一声,省着他老人家惦记着。”
吃过早饭,林小烛拿着砍柴刀和绳索跟杏花上了后山。
杏花用手扶了扶挂在身上的粗麻绳儿,语气里有些琢磨不定,“二嫂,你说大嫂那什么凉皮小吃摊能开起来么?万一没人吃,我们这不就是白费功夫了。你没干过多少农活不知道,这竹子虽然是空心的,看起来挺脆弱的,但是正经挺难砍倒的。早知道带着二哥和临风哥来好了,他们是男人怎么说都比咱俩有劲儿。”
林小烛用手撩了撩裙摆,以防裙角挡住视线,小心翼翼的避开脚边崎岖不平的石块,“开不开的起来,不是还得试试么。要不在县城里花销多,大哥大嫂指着什么生活。而且,咱们这边也是,指望着一点田地怎么养得起这么多口人。如今除了崔小莲又添了个苏临风,不知道这俩人要在杜家住多久呢。无论住多久,都是多了两个人吃饭。”
杏花嘟了嘟嘴,“何止是多了人吃饭这么简单,平时用度也要多花费不少呢。而且一点都不方便,我刚跟小莲从小屋搬到大哥大嫂哪里,如今屋子就被临风哥占了,还得重新搬回去,跟小莲一起挤小屋。临风哥就算了,住个一时半晌有数的,小莲怎么还不走!我算看出来了,如今搅得咱们家宅不宁鸡飞狗跳的,还不都是因为她这个祸根!可气娘不知道被她下了什么药,一门心思的要把她留下,还要把你撵走!”
林小烛伸手用柴刀砍掉一旁挡路的荆棘灌木,“别人怎么想我管不着,只要你二哥对我好就行。”说到这儿,情绪瞬间有些低落。想到竹沥和苏临风奇怪的关系,仿佛有什么秘密似的,她心里就觉得不安。于是瞥了瞥杏花,打算从她那里探探口风,“对了,你原来见过苏临风吗?听说他和你二哥是同窗,认识很久了么?”
杏花只顾跟她聊天,一不留神脚踩在一块松动的石头上,脚一滑差点摔倒。林小烛吓了一跳,连忙伸手扶住了她。杏花稳了稳神,伸手拍了拍胸脯,才回答道,“临风哥啊,跟我二哥少说认识也有十多年了吧!”
林小烛着实吃了一惊,“十多年?阿沥现在也没多大啊!”这么说,他们六七岁的时候就认识了?
杏花笑了,“二嫂,你对我二哥也太不上心了,他过去的事儿你怎么一点也不知道啊!我二哥小时候在村儿里就是有名的神童,四五岁的时候就能读四书了,还写的一手好字。别看爹娘都是庄稼人没文化,但是杜家原来也是出过秀才的,原来小叔叔在的时候,总拿了书本教二哥,可巧了二哥虽然年纪小,却十分爱学。后来县城来了人,说京城著名的渊博书院找童子,我小叔叔就带着我二哥上京了。那时候二哥也就六岁吧,可巧临风哥也是渊博书院的学生,想必两个人从那时候开始关系就十分亲厚了。”杏花脸上有明显的得意之色,她从小就因为这个十分崇拜二哥。
还有这种事?到杜家以来,还是第一次听人说起呢。林小烛张大了嘴,随后反应了过来,“那你小叔叔呢?我来了咱们家这么久,怎么没见到过?”
杏花刚才还兴高采烈的神情一下子就变得沮丧了起来,眼底有淡淡的伤痛,“小叔叔啊,已经去世很多年了。那时候二哥被送去书院学习,小叔叔就留在京城一个大官家的私塾里给人教学。不想时间久了,那家的一位小姐喜欢上了小叔叔。本来两情相悦倒是没什么的,但是那位小姐是已经被指了婚的。这在人家相当于是丑事,她家人哪能受得了,于是差人把小叔叔绑了起来,说小叔叔为师不尊,主动缠上他家小姐的,被那官家人绑住送到衙门里打了三十大板。我二哥得了消息去那官家的时候,小叔叔躺在榻上人都没气儿了,走的时候还不到二十岁。”
杏花用手挎住了林小烛,低声说道,“二嫂,这事儿没几个人知道,村里人都以为小叔叔在外面成了家不回来了呢。爹娘也是一直跟乡亲们这么说的,你回家可千万别在别人面前提起小叔叔。不是怕别人闲言碎语,主要是怕勾的大家想起原来的事儿又要难过了。”
林小烛点点头,伸手在她背上安慰的抚了抚,“放心吧,我知道分寸。对了,那竹沥本来在京城,为什么后来又回九溪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