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佑,邢旻的——弟弟?!
我在Google上搜索着这个名字,可是却收获不到什么,看来这个邢佑真的很低调啊,相比之下,他的哥哥真的是太抢眼了,经常出现在大众评论之中,使他的弟弟无从出镜。但是这次的生日派对,会不会是邢佑一反平日的低调作风,打算效仿他的哥哥那样在大众视线之中抢尽风头?邢家的人真是没有一个好人——
我抬了抬疲倦的眼皮,直起身来走到休息室里打算冲一杯咖啡,可发现那些速溶咖啡条都不见了。我不耐烦地在柜子里翻了翻,也没找着,是不是都喝完了?我鼓起腮帮,太可恶了,是谁最后一个用完咖啡条不去补充的?
“你在找什么?”潘多才同样拿着咖啡杯进来了。
“咖啡条,不知道是哪个家伙用完了又不去买。”我有些恼怒地说道。
“这样啊,下班的时候要补货了。”说着,她打开柜子并且从里面拿了一些玫瑰花干放到杯子里,用白开水冲开。
我随意盛了些白开水:“下班之后我跟你一起去,我想买些独立包装的奶茶粉。”
她用勺子搅拌着杯子里的玫瑰,一阵玫瑰芳香飘出来,缭绕在我和潘多才之间,使我那原本紧绷着的神经渐渐放松了下来。我继续嗅着那清香,平稳而均匀地呼吸着。
“多才,你知道HELLO集团的事吗?”我随口问了问。
“你是说邢佑举办生日派对?”她呷了一口杯子里的玫瑰茶。
“之类的……比如说那个叫邢旻的人要继承HELLO集团。”
“邢旻。”潘多才的嘴角轻蔑地上扬。
我不解地看着她那隐隐约约的轻藐的神情:“你认识他?”
“很久没联系了,也不大熟悉。他?出什么事了吗?”潘多才收起了轻蔑的神色,脸上换成了办公的麻木表情。
“你有听过一年前他的女朋友出车祸的事情吗?”我努力地用轻松的口吻问她,并不想怎么深入讨论,我只想把这件事当作闲谈。
“听过。”
“是真的吗?这件事。”我饶有兴趣地把眸子转向她。
“是真的啊。”潘多才脸上露出奇异的表情,没有平时同事之间聊闲话的幸灾乐祸的样子。
我有些紧张地收起自己期待的眼神,起身欲走:“原来是真的,啊,我要回去了,下班聊。”
刚才潘多才的样子,真是吓坏了我。原来一个人的脸上没有表情是那么的可怕,我刚才不经意地扫了她一眼,一股凛冽的寒流袭我而来,使我不寒而栗。特别是她那愤怒、悲怆和高傲的复杂的双眼,似乎她要面对的是一个她深恶痛绝的仇人。
“乔梦,你的脸色怎么那么苍白啊?”陈宝蓝走了过来戏谑地问我。
我快速地拿出镜子照照自己:“没有,大概是休息室里的空调太冷了。”
“你看——”陈宝蓝拿出一本《商业人物》的杂志,并指了指封面的模特,“这个人就是邢佑。”
邢佑?我不可置信地盯着手上这本杂志的封面。他跟邢旻的样子差太远了吧?稍微肥胖的脸蛋上有一双无神的眼睛在勉强地露出笑意,像大蒜一样的鼻子即使经过一番修饰也显得十分笨重,万幸的是他还有那宽厚的嘴唇,才不显得样子太难看。喏,难道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啧啧,邢旻怎么会有这种弟弟啊?”我用手在封面的模特脸上描绘了一下,“简直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啊!”
“听说他们兄弟俩关系很恶劣。”陈宝蓝一本正经地说道,好像在他心里面已经有了一份完整的蓝图。
“这么说的话,生日派对我们不就扑了个空?”一想到又失败了,就让我万念俱灰。
陈宝蓝耸耸肩:“谁知道呢,去了才知道。”
正在这时候,骆少郧淡然地经过了我们俩,却没有扭头看我们。换作是平时,他一定会故装严肃地凑过来,想加入我们的谈话。我有些难过地看了一下他离去的背影,感觉就是正在失去一个好朋友了。
陈宝蓝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没事的,老骆这人不记仇。”
“我才不那么觉得。”我气馁地低下了头,挤弄着《商业人物》的封面,似乎把气都出在邢佑的身上。
“那就跟他道道歉就好,没事的。”他笑着再次拍了拍我,便回到了座位上。
“你跟老骆怎么啦?”潘多才友好地挨过来,跟我并肩走去零食店的路上。
我沮丧地直视前方,心里就像有块石头压在上面,难以呼吸:“没有,最近惹毛他了。”
“哈哈,以老骆他那脾气都能跟你闹翻,可谓你不简单啊!”潘多才笑了起来,随手拿起一些零食仔细地看着。
其实也没什么,只不过是对他说了些幼稚又气人的话罢了——
“其实——”潘多才把奶茶粉扔进我的购物篮中,“老骆的心灵就是小孩子,哄哄就没事的。”
“啊,你倒是挺了解他的啊!”我故意凑进她,用怀疑的目光扫视她,逗她一下。
潘多才语塞地别过脸去,红晕正快速地扩散开来,使她满脸红彤彤的。她走到收银台那里迅速地结账,也不扭头看看我。
“喂,说笑的啊,别走那么快。”我连忙在口袋里掏钱,双眼还不忘对准她所在的方向。
“我想去超市买个暖水瓶,咱们就在这儿分手吧。”潘多才转过身来朝我说道,脸上的绯红褪去了。
“超市啊——我好像要买什么来着,不记得了。”我绞尽脑汁地想着,“算了,我不跟你去了,再见啊。”
“再见。”
我站在马路边上,过往的汽车一阵风似的从我身边飞过,汽车的尾气喷得我满脸污垢,我的长发像枯萎的柳叶一般飘到我的脸上。对了——
“多才,多才!”我转身朝着潘多才走的方向跑去,追上潘多才那缓慢的步伐,“我记得我要买什么了,我要买洗发水!”
潘多才那一米五四的身高跟我一米六五的身高走在一起有点儿不相称,可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不穿高跟鞋。我们经过5PLUS的橱窗,金黄色的灯光撒在模特和衣服上,模特脖子上的珍珠项链在闪闪发光,让人不自觉地停下了脚步。
我双眼突然发出亮光,集中了全部注意力,简直连呼吸都停止了。我朝橱窗那里扑去:“多才你看,这高跟鞋,你看你看!”
70年代的复古设计,小小的折皱上有珠光,连成一线并环绕了整个高跟鞋一圈,在灯光下还会偶尔闪亮一下,还有那鱼嘴的大小恰到好处。
“是挺好看,但我不会穿。”潘多才走了过来,弯下腰黯然失色地盯着这双鱼嘴高跟鞋。
“为什么?高跟鞋是女人的专属啊,如果你结婚那天不穿高跟鞋,别人还以为你是花童呢!”我不禁取笑她。美丽而闪耀的高跟鞋哪个女人不喜欢?它可以让一个身材矮小的女人变身成为高个子,也可以让双腿粗而不直的女人变身成为模特腿。我实在不明白了,为什么潘多才那么抗拒高跟鞋。
“我当然知道啊。”她咬了咬樱红的下唇,“因为只有在不穿高跟鞋而保持这个身高的时候,我才能感觉到姐姐在陪伴着我。”
“你的姐姐?”我逐渐把眸子扯到潘多才的脸上。
“就是那个邢旻的前女朋友,在一年前出车祸了。”她哀伤地看着我,不情愿地说出这件事来,嘴巴像是在吐石头那样艰难,“我们要赶快了,我要去超市买些肥皂给姐姐。”
医院里弥漫着消毒水的气味,洁净的白色随处可见,特别是盖在潘思妮身上的雪白被单。她的鼻子里插着氧气管子,娇小的身子依旧没有长高过,还有那打着点滴的手背,因为长时间躲在病房里,没有被阳光直晒过,使她原本就已经很白皙的肌肤更加苍白,了无血色。
我端详着熟睡着的潘思妮,双眼轻轻地闭着,嘴角稍稍上扬,即使那干枯的双唇没有了血色,却令人感受到了她那安详而愉悦的气息。
“她睡了一年?”我坐在床边,第一次如此细致地观察她的脸庞。
因为高中时候的我总是很抗拒她,从来都不直面看她,更不会弯下腰跟她谈话。所以她的样子对于我来说总是十分模糊。
潘多才无力地点点头,她的双眼似乎要流出泪水,眼睛水灵灵的。潘多才整理了柜子上的一束蓝色妖姬,又把暖水瓶洗干净然后盛满热水,接着把柜台上的杂志摆放好。
我默默地看着潘多才忙碌着,一刻都没有停止过。她把毛巾洗好,然后柔和地抹了抹潘思妮那嫩滑的脸庞,接着是手,再接着就洗脚。
我自始至终都端坐着,看着潘多才在手忙脚乱地照顾潘思妮,我却一点儿忙都不去帮。我无法忘记她,也无法原谅她所做的事情。说我心胸狭窄也好,歧视别人也罢,总之我不会伸手帮助她,更不想跟她扯上什么关系。虽然我对她这个人很恼怒,但是现在看见她成了无能为力的,比原本的她更软弱的人,我还是不忍心继续恨她。只是,我们互不相干就好了,我从来没有认识过潘思妮,也不曾发生过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