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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赶集市小妻存疑

“……”

田小花的嘴巴比手更忙,“何晋这家伙比女儿小爱更烦人……”刚说完就看见小爱鼓着嘴看着自己,额……一不小心伤害了女儿的玻璃心,赶紧安抚。

“娘子……”

“闭嘴,你手上快点,就这么点挖完了早点回去!”

“我这是不耻下问,不想你再说我五谷不分。”

貌似有点道理啊,小花看了他一眼,耐着性子:“这是荠荠菜!你这个家伙,真是气死我了,什么都不知道,要不知道你的底细还以为你是哪个大家少爷呢。”

“好了,你自己带着小爱挖,我去那边看看有什么好东西没。”交待完毕,严词拒绝掉何晋的跟随请求,捏捏小包子脸,小花拍拍身上的灰尘,就往树林中去,撒欢的时候到了,欧耶!

上山来怎么不好好耍耍呢,嘻嘻:“当祖国召唤的时候,挺起胸膛站排头,我就是董存瑞,我就是黄继光,奋勇争当突击手,把光荣写在军旗上,战火青春最风流,英雄的战友们前进吧!为祖国去战斗,为祖国去战斗,为祖国去战斗……嘎,山鸡,今天算你倒霉了!”捡起一块石头,嗖的一声,果然宝刀未老啊,“我就是董存瑞,我就是黄继光!”边唱边弯腰捡起来,看看这只晕倒的鸡,捏住两个翅膀继续欢腾。

此时不练手更待何时。

身后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后,弹出两个毛茸茸的脑袋:“爹,你看……”

何晋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小爱忙可爱地捂住自己的嘴巴,何晋盯着前面那道玲珑人影,目光幽深,嘴角却不自觉的勾起了。总算把家里的事情收拾好了,这天,田小花早早就起床了,挑着昨天傍晚趁着何晋在门口开地时整理的东西,就往外走,一出门正好遇上从外面散步回来的何晋,一缕发丝贴在前额,已是秋天,露气还是很重。

要不是今天有事情,她说不定也要跟着去,晨练嘛,也只有何秀才这样闲的蛋疼的人才会去做,农人哪里有这么多的闲功夫。

何晋看着小花挑着的担子一愣,表情有些呆滞:“这是什么东西,这么眼熟呢!”

“嗯,都是家里找出来的,当然眼熟了。”

“要干什么去?”

小花挑起担子,掂了掂,还好,不算太重:“趁着今天去集市,把家里用不着的东西卖了。”

何晋一哆嗦:“什么?”

小花努努嘴:“这些用不着,拿去卖掉或者当了,节约空间还额外多点收入。”

何晋脸色大变,凑过去看着框子里的东西,顺手拿起一样,嘴角直抽:“这个扇子我有用,茶具我也有用,我的砚台!我的宣纸…还有这块卷抽…这些狼毫笔,全部都有用啊,怎么用不着!”

小花放下扁担,双手环胸,扫了继续一脸痛惜的盯着箩筐中的东西的何晋。

何晋站起来,理直气壮,声音有些大:“都不能卖!”

小花一言不发,挑着担子就走。哪知这弱秀才居然扑上来要夺过担子,“走开,别怪我不客气了!不能助长你的穷酸毛病,根本用不着的东西,穷的叮当响还这么奢侈。”

何晋死死抓住那扁担,面色发红不知道是气的还是羞愧的,突然像是变得硬气了,声音低沉:“你站住,这些东西一件都不能卖!”

小花突然被震住,想不到这厮……疑惑的上下打量一番,就见他面色微沉,眼神清冽,突然清冷的气势消失,面上挂了一层笑。

“你去卖,我就去买回来。”

小花:“…”

所以说不怕无赖,就怕有文化的无赖,想不到一个秀才无赖起来气势惊人。

一番拉拉扯扯,小花气鼓鼓的道:“由奢入俭难我知道,我会帮你的。”

何晋寸步不让:“这些真的有用,这就是我的命根子,留下来好不好,我会出去好好挣钱真的,以后家里你当家,你说什么就什么,就是不能动这些东西。”

居然撒娇?田小花抖落一身的鸡皮疙瘩,探究的盯着那张陪着笑的脸,何晋继续加深笑容迎上,眼神之中一片坚定。

这些东西难道是江氏买的才这么宝贝?由不得她不这么想。

“你们小俩口干啥呢,这么早要赶集去啊?”何文氏从厨房窗户探出头来,已经看这俩口子拉扯半天了,突然笑着出声。

何晋连忙松开手,冲着何文氏傻笑了两声:“是啊,伯母。”

小花手一松,放下那根扁担,心里莫名失落。

今天,附近几个村里有共同的集市。

青山镇离的太远,多山路,进镇不方便,自从吴家湾出了个举人之后,慢慢发展起来,成为十里八乡的中心,每隔上五天就会有个集市,虽不如青山镇繁华,但是胜在方便,每到赶集日那也是相当热闹的。

小花今天要去的就是吴家湾集市,家里的东西整理过了,嫁妆不少,何晋以前都是在何大伯家吃饭,柴米油盐都没有。

何晋跟手跟脚,小爱可怜巴巴,又是全家一起出行。

吴家湾不远,不过小半个时辰也就到了,买齐了要买的东西,正要走,又被何晋拉住,想不到这人毛病这么多,看到书本就走不动路,小花拉着女儿,无聊的看他左挑右拣,拿着书不撒手,打了个招呼,先去外面逛逛。

两母女顺着人群往前走,这临时的集市也不过百米,街尾就是吴举人家的老宅,吴家宅子看着倒是气派,五十米长的大院子,古色古香的青砖大瓦,门廊上还有一层琉璃瓦。

大明朝的举人有资格做官,但并不是都能做官,这个吴举人就没有做官,即使如此也一跃成为吴家湾首富,家中良田数百亩,租户过百,又经过子孙两代的发展,几乎吴家湾这一片的地都是他名下的,吴家在青山镇还有不少铺子,小花的三姐夫张东升就在吴家的一个米铺里做掌柜。

两人在这最边上的一个豆腐脑摊子坐下来,一人一碗,吃的很欢,小花看到小爱满脸的汁水一阵好笑,没办法,她最近真是耐性母性增长了不少,用手绢轻柔的擦去小爱脸上的汁水,转头的瞬间,见对面吴宅大门打开,从里面出来一个女人并一个小丫鬟。

隔的不算远,能够很清晰的看到这女人的长相,五官精致,面色白皙,身段婀娜,是那天在秦行远马车上的女人,女人被扶上了一辆马车,深青色并流花暗纹罩布,枣色大马,马车“ ”的跑远了。

小花疑惑了一下,这还真像第一回看见秦行远驾的那辆马车,不过若是这个女子的话,倒也不稀奇。不怪她记得这么熟,主要是这地方难得出现马车,何况她受过记忆训练,自然记得了。

“哟,这人呐就是争不过命,投胎的时候要睁大眼睛。”同桌的一位大娘也瞟了眼那辆马车。

“兰香婶你这又是说的什么话啊!”另一边一个年轻的小嫂子插话了。

“我说什么,还不是说我家不争气的春桃,整日里指望嫁到青山镇上去,这镇上哪里看的上我们小门小户,又不是像吴举人家这样的门户,瞧瞧人家不过是个外孙女,出门这排场气派的跟什么似的。”这大娘说着瞅了眼一边低头不语的年轻姑娘,想必这女子就是春桃了。

“兰香婶你这可别瞎胡说,吴家就一个姑奶奶,一个外孙女,早些年跟着大湾村那何秀才私奔了的,早就死在外头了,哪里再出来个外孙女。”

小花拭干净小爱的脸,手上一顿,心里一惊,该死的何晋…要是让我填房变小三,看我不阉了你!连忙竖起耳朵,假装喝豆花。

兰香婶一听,声音压低了些:“秋生家杏儿在吴举人家伺候老夫人,亲耳听见那个小姐和吴老夫人抱在一起哭,还喊外祖母的,这哪会出错。”

见成功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兰香婶说的更起劲:“我看,那江氏根本没死。”

一个妇人压低了声音道:“这话可不能乱说,这女子我听说是吴老夫人认的干外孙,和江家小姐同龄,又是好友,这回来看江氏的坟,顺便来吴举人家走动走动的,哪里知道就对了吴老夫人的脾性,收了干孙,不过说起来,这个小姐和江家小姐长的倒是有几分相似。”

“这也是要缘分的。”

众人一阵附和,兰香婶道:“春桃,你这死丫头,要是有能耐也被收了干外孙女,那你娘我,倾家荡产也给你置办个好嫁妆让你嫁到镇上去。”

引来一阵哄笑,很快话题就扯到东家长西家短了。

小花回过神来,就见小爱圆溜溜的大眼看着自己,这丫头总是喜欢看着她。摸了摸她的脸,再一看小爱早就喝完了一碗豆花,自己的还剩下大半呢。

回到那家书铺子,何晋已经选好了书,一脸喜滋滋的,小花不由自主的眼前会浮现那个在吴宅门口看见的女人,心里像卡了一根刺不上不下,时不时会刺一下。

从吴家湾回来,找了个由头绕去后山,去江氏的坟前,按照道理来说,早在进门的第二天,她就应该来的,但是似乎大家都忘记了,现在也算是补上,谁让她只是个填房呢。

到了江氏坟前,石地打扫的很是干净,现在是秋天,落叶掉的到处都是,但这里却干干净净,还有没有烧尽的黄纸,灰烬带着余温,显然有人来过了。

心中一动,小花飞快的往山下通往官道的分叉路奔去,只看见一辆马车疾驰而去,已经走远了。

小花牵着女儿站在坟前,何晋跟在身后,小爱一派天真的指着石碑上的几个字道:“娘,我认识这些字,这个是我的名字,何思爱。”

小花点点头,她知道,在哪里看过呢…拍拍脑袋,额,那本女戒故事会。

只见这石碑上写着:“爱妻何门江氏心巧之灵位”涂着红色的油漆,被灰突突的石碑映衬的格外鲜亮,右下角上一行小字:“麻城何晋季礼携爱女何思爱泣立于弘治六年(癸丑)七(己未)月二十五(甲申)日庚午”。

原来江氏闺名唤作心巧。

从小爱的名字就应该知道的…

原来“麻城何晋季礼携爱女何思爱泣立”会让人心生羡慕,何秀才和江心巧还真是鹣鲽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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