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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在安静中,不慌不忙地坚强(3)

他想起世美有一次在应酬回家后对他说:“没有哪个女子愿意叱咤风云,除非逼上梁山,谁不想将生活过成陶氏的田园诗,只待一个人好,只贪恋一种微笑。”他当时没有理解世美的心思,他只当是她酒醉后的一声叹息。可是如今想起这一声叹息,他恨不得即刻买了珍珠耳环、钻石戒指、白色衣裙送她,将她娶回家,让她为他生儿育女,一生一世与子白头。

可是一切都太晚了,他根本寻找不到她,他找遍了她可能在的所有地方。后来知道即便再怎样找都是没有用的,一个人如果打算离开你避开你,即便身处同一条街,你也不会遇见她。

王先生颓然靠在车里,身上没有丝毫力气。将来的一天,也许是在一个落雨的黄昏,检点生平情史,他势必会有诸多不堪的回忆,然而世美将会成为例外,她将成为他心中独一无二的标本,永远栩栩如生,她是他一生中最难舍弃的回忆,即便他试图回头寻找相同的版本,也不会有收获,因为回忆与遗憾总是会在时间的流逝里不断放大。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失去的人不止他一人,有人薄幸一次,有人不幸一生。

后来王先生在父母安排下娶了一个湖北女子,短发,薄唇,看起来一副温婉的模样。后来他知道女人是不能够看表面的,娶一个不通情理没有涵养的女子恐怕是一个男人一生的噩梦。一旦出门,她的电话就追了过来,询问不停。没有自信的女人总是担心自己会被抛弃。不分场合不分时间段的没有眼色。

姚世美却从来不曾这样做过。过去王先生每每出门,她便为他整理好衣物,出差几天便备好几天的衬衣,见什么客户穿什么行头,连颜色都搭配得无懈可击。

男人在外应酬难免逢场作戏,他的妻子也是不能够理解与接受的,动辄争吵不休,每次吵架都要惊动双方父母。王先生越来越少言寡语。因她不识大体所以王先生极少带她一同外出,当初世美却是他身边一颗耀眼的钻石,总是博得众人的艳羡。可见,感情也是有轮回的,你轻贱怠慢一个人的心,总有一日,你会不如从前,遭遇的人与事都会以讥讽的姿势来嘲笑你过去的薄情。

后来,王先生与一帮人在酒吧里喝酒,喝多时,他不无惆怅地说:“我错失一个最爱我的女人,她曾穿着我的衬衣在厨房为我做早餐,一周七天从不重复,我现在再见不到她,如今想起来才知晓世人说的‘肝肠寸断’是什么意思。”

众人大笑起来。

他知道没有人相信。

他自己都不太相信。

如今

八年前,白小姐经人介绍认识许先生。她觉得运气还不错,因为许先生满足她迄今为止对异性的全部幻想。最后她明白过来,认识他,花光她几许好运气。

许先生完全不像需要相亲结识女人的男人,他穿着制服赴约,不是那种五大三粗的兵痞,是一名儒将。制服穿在他身上腰是腰臀是臀,修长双腿隐隐有杀气,整个人洋溢着仪仗队第一排的风姿。

白小姐不知他是城里著名的许氏二少,也不知他是红粉满城的花花公子,她天真地以为他出身特殊,有组织有纪律,是一个铁骨铮铮的好人。他带她去七弯八拐的闹市小巷吃私房菜,带她去安静人少的酒吧小酌。那酒吧装修成上世纪三十年代旧上海十里洋场,唱机里放着周璇。他们相拥着跳舞,她借着昏蓝的灯光仰头看他。帽檐下他的长睫毛遮住的眸子看不清内容,一切都模糊了。她觉得这个场景似曾相识,也许是前生,陋室明娟爱上军阀的二儿子。

内秀的白小姐生平第一次顾不得矜持,踮起脚吻他坏笑的唇角,慢慢地那吻变成了咬,狠狠地压上去,想要将他吞落腹中。这样就安全了,他是她一个人的了。他很快便反攻为主,一手托着她的后脑,一手托着她的腰。她觉得自己被提起来吸进去,像在沙漠里行走的旅客遇到了龙卷风,被卷起来身不由己,下一刻就要粉身碎骨。

一个月后许先生消失过一阵子,白小姐联络不到,以为他有任务不便联络。直到有一天他领着一个女孩子找到她所在的医馆,央她开一些补血的中药给那个女孩子。那是他的表妹。他们兄妹站在玻璃柜台前聊天,表妹叫出好几种中药的名字。他笑说:“我怎么一样都认不出来?”

表妹冷笑:“术业有专攻,你背花名儿无人能及。”

临走时白小姐终于忍不住问:“最近很忙吗?”

他说了一句“不忙”便走了。玻璃门关上的瞬间,听得表妹说:“积点德吧,你也配得上这些好药材?”

白小姐不知那是一句警告,还是追上去。他停下来看她,似乎带着一点怜悯,又有一点无奈,然后握住她的手,拇指捏着她单薄柔嫩的手心,不知按中哪个穴位,一直麻到心里去,听得他说:“等我找你。”

她等了几天,他果然来找她。

她竟也渐渐习惯了等待的日子,极其煎熬。他偶尔还是会来找她,聊天吃饭看电影,没有下文。

她察觉出不对劲儿来,这样再过几个月,就可以结拜成好兄弟了,表妹却说:“他待你不同,这些年你是第一个呢。”

认识一年半,白小姐终于走了一步险棋,留他过夜。他仿佛熟悉她的一切,毛衣的领口,衬衫的扣子、旗袍的开衩、内衣的暗扣、他的手像外科大夫的手术刀,了解她身体每一处。

白小姐是学医的,对人体的了解非同一般,这一刻却觉得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甚了解,在他的十指下变成发音的钢琴,是一个不会弹的人首次出手,断断续续咿咿呀呀,然后变成一些不知名的花,将开未开。春风的气息擦着鼻尖耳鬓拂过,一切轻、柔、软,突然成了台风,一下子被撕开,处处透风,却又处处充实,最后变成教堂里的鸽子,扑棱棱飞到半空却被枪声打落下来,奄奄一息地聆听教父祷告,然后微笑瞑目安息,

白小姐不知道的是,他熟悉女人的一切。

许先生后来同人忆起白小姐,并不记得这些香艳场景,他只记得她总是煮好一锅汤等他,不管什么汤,都有一味中药:当归。

这场爱情像一处随处可见的九流言情剧。他不是好演员,甚至不是好观众,总是不定时离开,如同电影院里心不在焉的观众,中途出去抽个烟或者去趟洗手间,回来电影还接着演。他并不知发生了什么,假装看下去,直到电影结束,他才蓦然发现荧幕上没有他的名字。

一直认真演到最后的是白小姐,她在他的人生里努力里演了一场他和别人演了无数次的戏。

这样断断续续演了八年,白小姐说如果许先生是人生必上的一堂课的话,她也值了,自他身上学到的东西,别的女人要换好几任男友才能学得到。正如表妹所说:“如果冥冥之中注定要经历一个人渣,你别逃避,你反而要希望那个人足够渣,这样才算历劫,否则还要重来一遍的。”

许先生对女人慷慨,给她们美食华服车房,名分也给。他的未婚妻手牵手连起来,能绕城一圈。他唯一没有给的是心。他说女人很奇怪,要财物的最后要心,要心的最后要财物,世上哪有那样便宜的事呢?偏偏他喜欢做游戏,她们不要的时候,什么都双手捧上,用物质交换一些欢愉;等她们食髓知味变的贪婪,他连一句真心话都吝啬。

有的男人成为好男人,普度众女,是她们历经尘劫的最后一班船,带她们上岸;有的男人像许先生一样,成为教科书,叫当局者最后参悟,让旁观者始终为戒。

许先生最后一次回去找白小姐的时候,已经没有那个人和一锅热汤了。白小姐参透了爱这句禅,下山归隐了。但许先生也不愁寂寞,旧人去了,立刻有新人补上来,只是新人都和白小姐不一样,表妹说:“白小姐得道成仙,你只配和这些狐狸精蜘蛛精在一起。”

狐狸精、蜘蛛精们换了几批,许先生觉得累了。也三十好几了,家里开始催着结婚,他想念白小姐和那锅热汤,急忙返身去找,托了朋友去找,托了和白小姐关系最好的表妹去找,但是,再也没有找回来。

别人劝白小姐:“为什么不再忍耐一下下?这些年都等过来了,眼看着要收成了,却便宜了别人。”白小姐说:“对于我来说,那不是一颗好果子,有点苦。”

许先生最后抵不住家庭压力,或许也是风景看透了累了,听从安排同一位刚毕业的女孩闪婚了。他看不清她的眉目,只记得婚礼上她讨喜的笑容,像自己小时候捡了一块未拆开的糖。

他结婚的那天,表妹喝完喜酒摔了杯子大骂:“什么天时地利人和,什么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笑话,都他妈骗人的鬼话!你不过是在生育能力走下坡路的时候找个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已,什么最后出现的人便是对的人,你不过逢场作戏,只是这一次杀青了。”

许先生在年轻的妻子面前变得唠叨啰唆,这个不能多吃那个不能久喝,有一天还叮嘱她煮汤时加点黄芪或者当归之类的。别人看在眼里,都说白小姐附身了。

许先生被妻子看得很严,再也不敢出去玩。偶尔想起从前,像是一场梦;看看眼前,也是一场梦,他整个人生,是一场梦,出场的人物都是面目模糊的,他觉得自己走错了剧场。午夜梦回,他觉得他应该在白小姐的公寓里,花前月下,她系着碎花围裙,那锅汤刚煮好,她转身温柔地喊他趁热喝。

他再也没有见到白小姐,他知道她再也不会出现。

如风

KTV包房里,十多人围坐一起,有人掷骰子喝酒,有人相拥伴曲舞。

房间里的服务生穿着白色短裙,上身的衣服也极短,与裙同色,露出一截小蛮腰。弯腰给客人倒酒的时候,那截小麦色的肌肤也是无比紧致的,不见丝毫赘肉。问其年龄,答“二十一岁”。

可见,年轻真好。肌肤富有弹性,没有色斑,也没有皱纹,笑起来的眉眼如柳梢头的月色,清凉动人。一旦某一日青春不再,走在街头,看到有少女自身侧走过,途经的青春气息带来的只能得一声唏嘘。

家母过去总说:“人应该趁着青春还在的时候,好好珍惜时光,华服、美酒、爱情与风景种种都不要错过,这样也不枉年轻一遭。怕就怕年轻的时候什么都没有遇到过,老了后连回忆的资本都没有,如此想想,人生该有多无趣。”

彼时刚刚参加工作,不以为然,与她说:“时间有大把,年轻的时候还是要多多拼搏才是。”

她又说:“你以为青春岁月很长久吗?待你发觉时,其实青春已经不再,唯有遗憾。”

彼时,青春尚在,十指伸出来不见任何瑕疵。即使在烈阳下暴晒,亦不会担心有晒斑。现如今,虽不至于感叹老去,却在看到夺目的青春时,也不由得心有戚戚。

有人点了王菲的《如风》来唱。

我与坐在身侧的人一边喝酒一边细细听。

唱歌那人是朋友的朋友,我与她并不甚熟悉,只在朋友聚会时,见过几次。也很年轻,朋友却已是不惑之年。她依偎在他身边唱,半个身子靠在他怀里。

她虽然很清瘦,却唱不出王菲那种魅艳冷清的感觉。

倒是歌词十分好:

“有一个人,曾让我知道,寄生于世上,原是那么好。他的一双臂弯,令我没苦恼,他使我自豪……”

有些女子,遇到良人,一世活得月白风清,自是值得自豪。

有些女子,辗转反侧,不停奔波,也无非是为着一处温暖家室,室内有一个愿意宠溺她的男人。但世间很多东西,未必付出就会有结果。遇不到,又不愿意轻贱随便,因为过度清醒,只能加倍不懈,却又因此活出另一种令人念念不忘的风骨,那是一种对于生活对于感情对于工作等,不比自身罩杯逊色的智慧。越是优秀的人越不会将就与随意,不会为着打发那一点寂寞平白献出自己。

还有些女子,她们有着如花面容,目光灼灼,是藤蔓一般的植物。她们选择依附大树成长,不断向上攀爬。爱恨与利益并行。如一宗交易,双方都有付出与收获。得益者并非单独一人。

饮尽三杯酒,她还没有唱完。

听得她又唱到:“来又如风,离又如风,或世事通通不过是场梦,人在途中,人在时空,相识也许不过擦过梦中……”

呵,如风。

这两字多好。

虽然歌词透出些许的寂寞与遗憾。

毫不犹豫将微信与QQ的名字改成了这两个字——如风。

身侧的人探身问:“缘何喜欢这两字?”

“自由。不能为着任何人割舍全部的自由。因为我爱自己胜过你。因为我不信你会爱我胜过你自己。”

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口气不容辩驳:“像你这样自私冷情的女人极少。”

倒酒与其碰杯,扬起唇角说:“谢谢夸奖。”

他不知,看起来没心没肺决绝之极的人,其实才是长情之人。相反,那些看起来多情讲起来柔情的人,才是真正无情之人。

好比那些看起来和气圆滑的人,看起来身边的人络绎不绝,其实朋友会很少,因为她从不真正将谁放进心底。

可见世间很多事物,都不可以为亲眼所见即为真相。

家母过去也说:“遇到喜欢的人,不要顾忌太多,爱里要单纯一些,那些复杂的都交给时间,迟早会在时间的面前辨出真伪。”

她也常说:“即使再喜欢一个人,都需要各自保留空间与后退的余地,对双方都好。现如今不再是过去旧社会,女子不需深锁庭院一世随夫姓,任何时候独立才好。”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四处奔波,她为我打理家里一切琐事,每每通电话,她总会说:“你做自己的事情,无需担心挂念家里,一切有我。”她刻意要赠我心安。

一次远行返回,与家母聊及身边一个女朋友,那女子一直不停追问着要离开她的男人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年他追她数载,十分难得。她因才貌双全,而被大多男人娇宠。后来她选择了和他在一起,可是,后来他终于决定要离开她。

这世间,相爱容易,相处难,相守更难。

他是铁了心要离开,可是,她一直哭着问:“为什么?为什么?”

若不爱了,去留都是不需要理由的,一旦说了,更伤人。离去的理由千千万,种种都无可挽回。

且这世间,有一些人,本就如风,来去自如,岂是你拖得住的?既然不爱了,有没有理由又何妨?

她在他离开后大口大口喝酒,是不懂得怜惜自己的女人。

她在那段日子里放弃自己,先是容颜,然后是身体,紧接着是命运,谁都劝不住她。

她全然颓败。

你看,爱过的女人多凄凉。

讲来不禁恻然,叹惋道:“我不能成为那样的人。”

家母听完说:“心性甚高的人,不会自己放弃自己,更不会为着任何人失去自我,却也不能拒绝爱。”

“是是是,不能拒绝爱,却也不能因为爱便隐退到一个男人的背后。”

爱如捕风,你却如风,追逐到头终究一场空。

风骨

她祖籍贵州,居于广东,口音没有家乡音,店里的姑娘小伙子都亲热的喊她娟姐。

第一次见她,与几个朋友一起。数年以来,身边人悉数知晓我对某些方面极其挑剔,比如环境,比如对饮之人等,这些皆让众人认为我是一个极其难以相处的女人。其中一个朋友小心翼翼地说:“我们今晚去一个小店坐坐,希望你不要介意。”

呵,怎会介意。曾经的挑剔因着工作的原因总想精益求精,如今舍去旧身,从事其他,自然不会再那般苛刻。可是,久了之后众人便会认为这是你的行事风格或性格。权且不去解释,也不计较不介意,我是怎样的人,我自己懂就好了;我过怎样的日子,我自己享受或者承担就好了。苦日子苦过,好日子享受,没必要令所有人都懂得和了解,针刺不到肉,不痛不痒的,他们怎么会懂,他们不过看热闹。生活和感情,幸福和不幸福,都是脚穿鞋,只有自己最清楚。

是面积不算很大的一间茶餐厅,晚上却摇身一变成为酒吧,五脏俱全,出品亦过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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