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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运动篇(5)

到了高中时期,虽然老是想进舞厅,但是始终不敢进去。因为,舞厅在大人们眼里是个学坏的地方,而且确实天天有小混混打架。你想,那时小混混也没有什么精神娱乐生活,没事就在街头的大排档喝喝酒,喝完酒就想不花钱到舞厅泡妞。帅一点的,遇到几个古惑女,晚上的性生活就算解决了。长得像个瘪三一样的,自然没有女孩子接纳,于是就寻衅挑事。所以,那时的舞厅和早期酒吧一样,动不动就打架,头破血流的事我们当学生的就看过好几遭。

到了大学,发现跳舞已经流行了。当时,好像最简单的就是三步四步,可惜我是个从来不进舞池的人,第一在于从来没学过,基础不好;第二,是因为自己的个子不高,相信即使学会,也很难飘逸起来去泡妞。

大二的时候,举行晚会,班上包场,男男女女的必须要跳舞。没坐下一会,发现帅哥靓女们,老早配对,到舞池里恩爱去了。我坐在那边喝饮料,还剩几个不会跳舞的女生。大家跳罢一曲外,发现我坐着,纷纷推我找女舞伴跳。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老乡舞伴,还没握她的手,自己的手心都湿了。后来,她就教我三步四步,可是噼里啪啦地踩了她几脚,踩得对方龇牙咧嘴的还不好发作。后来,到宿舍里,打了好几通电话向她道歉,舍友还以为我们谈恋爱了。

最美的一次跳舞,是曾经爱恋的一个女孩子,她是舞蹈老师,我们曾经一起爬山,她突然对我说,我教你一段拉丁吧,然后在我面前翩翩起舞,群山静寂,看呆了我。我搭着她的肩,与其说跟她学习,不如说是任她摆布,像是偷窥嫦娥跳舞的八戒,整个人都痴了。

后来,有了自己的妻,她当学生的时候也偶尔跳舞放松,在她的鼓动下,我也明白跳舞的乐趣,但是自己参与的还是不多。我心里有个老思想,就是“好男不赌,好女不舞”。赌的危害大家都知道。好女不舞,倒不是女人跳舞不好,而是因为跳舞的女人会经常遇到跳舞的男人,跳舞的男人身上有种天生的魅惑,就像任达华饰演的舞男,一般跳舞的女人是无法抗拒的。所以呢,为了避免女人碰到那些跳舞时酷酷的坏坏的男人,所以丈夫是不赞成女人去跳舞的。这绝对是条真理,而且不关乎年龄。不要以为小年轻会出事,中老年人也不例外。我们这座城市的运河边和市民广场,这两年,突然全成了中老年人的跳舞广场,全民皆舞,让人一下子颇不适应。后来,渐渐地矛盾也多了,打架的也来了,捅人的也来了,都是跳舞惹的祸。中年妇女跟中年男人私奔了,老太婆要和老头子离婚了,全闹出来了。其实想想也不奇怪。中国人的婚姻本来就有问题,你想,一个是广场上热情似火的老头,围绕你转啊转,青春回来了,回到家里再看看自家床上“永垂不朽”的糟老头子。男人和男人,就怕个比较。

我第一次进舞厅,也是妻子带我进去的,因为她一个闺蜜来了,她们想重温下上学跳舞时光。一开始我死活不肯,后来妻子说,“要是舞厅里哪个帅哥看上我,到时你别后悔。”我只好乖乖地跟去了。

这是一家非常有名气的迪厅,老狼、杨坤、零点乐队都曾来此唱过歌。不过当晚我们进去后,扑鼻而来的是一阵浑浊的人肉味。找了张桌子,桌子很挤,每个桌旁都挤挤地坐着眼神呆滞的人,啤酒瓶、香烟飘,还有女人的荡笑。摇滚歌手唱着抒情歌曲,更让人觉得时空错位。那个歌手唱歌的确好听,有人送上来一瓶红酒,他说感谢大家捧场,就咕噜咕噜一口气把它喝完了,气势豪迈。接下来又有人请喝酒,第二瓶红酒,他明显吃不消,说不能喝了,底下就起哄,甚至有人开始大把抽出几张一百的,说如果喝完那瓶,钱就归他了。我当时在底下急啊,真想冲上去喝了那瓶红酒,一瓶红酒对我来说,实在是小意思,用人民币砸我吧。妻子狠狠地拽着我,瞪着我说:光喝酒有个屁用,哪个听你的歌?简直就是一只公鸭。我顿时自卑地坐下了。

歌手没有喝酒,底下的人开始愤怒了,居然有一个家伙把空啤酒瓶扔到了舞台中央,碎玻璃飞了一地,然后是保安出场,歌手仓皇离场。喧嚣劲爆的音乐响起,起哄的人带着淫荡的笑来到舞台中央,所有人的腰开始扭动起来,有好多长相凶险的男女开始大跳贴屁股舞。我坐在桌旁,看着这滑稽的一幕上演,却感觉如此美妙。他们疯狂地跳着,我贪婪地看着,内心卑鄙地希望当中的一些人(当然是女人)露点春色,比如说裤带断了,或者某些部位的纽扣松动了,然而这只能是奢望。DJ时不时地透过音乐大喊“尖叫一声!”于是所有的人就像阎罗殿里的小鬼一样集体疯癫浪叫。

美酒好喝,肾却吃不消,上完厕所后,发现位置上多了一个小伙子。正在和妻子和闺蜜狂侃,我以为是她们的男性朋友。等她们离去,小伙子就和我热情地攀谈起来,由于音乐太吵,我们只有贴着对方的耳朵大吼,说不到五分钟,我脸上全是他的口水。大概过了半小时,抽了好几根烟,我才发现这小子根本不认识我妻子和闺蜜。我这个人性格一直内向,没想到今天和一个陌生人谈得那么欢。他在确定妻子的闺蜜还是单身后,又叫了好几瓶酒,然后要了她的手机号码。当然他也礼节性地要了我和妻子的手机号码。

半小时后,疲累的人们带着空洞的眼神离开了,我们也离开。妻子闺蜜的电话响了,那小子要请她吃消夜,妻子和闺蜜哈哈大笑。

不过,说也奇怪,我以后再也不排斥去跳舞了。那些可以让人尽情狂跳的舞厅确实能让男人们忘记一切工作和生活上的烦恼。推门而入,大块大块鲜艳的色彩便扑入眼帘,喧闹的音乐声震得人耳鼓作响,一种跳动的生命力豁然而出。在这里你尽可以像广告中说的“Just do it”,调动全身的细胞狂舞,让自己High起来。就像陈慧琳唱的那样:

不如跳舞

聊天倒不如跳舞

让自己觉得舒服

是每个人的天赋

继续跳舞

谈恋爱不如跳舞

用这个方式相处

没有人觉得孤独

也没有包袱

当所有甜言蜜语都那么虚芜

让我们一起做个节奏的信徒

让速度变成一场前所未有的梦

10.打猎:野性勃发的小小邪恶

不知谁说过,最彪悍的男人才最SEX,而彪悍的男人手里往往都要有象征彪悍的武器,一把猎枪就是最好的标志。威猛男人海明威嘴里离不开烟斗,手里也离不开猎枪,即使结束自己彪悍的生命,他也选择了猎枪。

《吴越春秋》所载《弹歌》可能是最早表现狩猎题材的文学作品。只有短短八个字——“断竹,续竹,飞土,逐肉”,形象地描写出了包括制造工具在内的狩猎活动过程。

打猎自古有之,当然,远古时期,人类为了获取食物,不得不想方设法猎取野兽,狩猎其实是谋生的一项技能。现在的猎人是越来越少了。但是业余猎是一项特殊的业余活动,特别适合男人。对于城市人来说,狩猎是项刺激的探险,虽然我们不能拥有猎枪,也不能随便猎杀野生动物,但是有不少农场有这项服务周末的时候,压力大的时候,去农场狩猎,是很男人的表现。

我小时候生活在农村,那时候家里有把气枪,用的是铅弹。父亲平时不怎么玩,但是作为一种时尚,或者是一种炫耀,有朋友来,他都拿出来摆弄摆弄。家门口有三棵水杉树,他们唯一的乐趣就是在40米的距离瞄准水杉,看哪个打得准。这样的打靶游戏很快就被我学会,父亲不在家的时候,我也经常练习。铅弹打进树里,还可以挖出来,再次使用。

很快觉得这些都不过瘾,正好班上有个同学,他家里也有把气枪,于是就约了几个要好的同学,一起去打猎。记得在一个农场,距离60米的地方,一群麻雀叽叽喳喳的,大家轮流打着玩,纯粹是试枪。轮到我时,我稍微瞄准,一放枪远远地看到一只麻雀倒下,我大呼小叫,大伙都不相信,但是后来寻找,确实发现一只毙命在地,都赞我是神枪手。

到了一同学家,后面是一大片的树林,各种鸟都有。于是大家就开始噼噼啪啪地开始打猎,虽然技术一般,收获不多,但是玩的就是乐趣。麻雀打得最多,大家提议油炸麻雀,味道还是不错的。吃完没事,大家开始找许多废弃的盐水瓶,扔在河里。同学拿出一袋无核话梅,打中一个瓶子吃五颗,打不中吃一颗。

大家一直玩得挺开心。每个周末,我们都拿着两把枪到处打猎,打猎其实只是个幌子,有了枪,我们像个战士一样到处闯荡。有一次打一只喜鹊,它中了5枪,照样能飞,我们追了不下10里地,结果还没逮到它。

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在我家房顶上看到一只鸽子,结果被我打中翅膀,费了好大力,把它捉到我书房里,用云南白药给它涂上。它对我这个仇人很警惕,总是不吃不喝,不过后来好了,把它跟鸡养一起,它也随遇而安了。不过,永远都别想抓住它,毕竟我是伤害过它的人。养了半年,它其实已经会飞了,但却不飞走。直到有一天,一只野鸽子在窗台上勾引它,它们终于成双成对地飞走了。我好一阵失落。几个月后,它带着它的爱人曾经回来过,只是站在鸡笼上,有一种留恋,我想靠近它,它终于还是恋恋不舍地飞走了。

我们最愿意去的地方就是大运河边上,那里有很多好玩的东西。有一次,我们三个小孩子准备打一只鸟,突然发现远处有两个谈恋爱的正在热吻,而且看那趋势,两人控制不了已经做好“办事”的准备。我们从来没见过这阵势,不过由于没有发育,也没有脸红耳赤,只是决定恶作剧地破坏他们一下。当他们宽衣解带时,我们就放了一枪,他们明显是吃了一惊,不过,以为是哪个小动物发出的动静,于是又继续,那男的已经开始动手扯女的衣服。要是现在,我们绝对不会阻止这样的现场肉搏战上演,不过那时年少无知,又恶作剧向天上放了一枪。结果男人和女人都有点仓皇,朝周围看了半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终于还是心里没底,以为他们的苟合一定得罪了上帝,两个人商量了几秒钟,急急地整理好衣服逃走了。我们仨在草丛里看到这一幕,肚子都笑疼了。

学校隔壁住着一个外号叫“老牛”的猎人,他有把猎枪,用的是喷砂火药,所以能打野兔,还能打獐子,每次他挑着打猎回来的战利品,我们都要跟在他后面,羡慕得要死。因为我们打得最大的鸟也不过是灰鸽子,当时最大的梦想就是毕业后能够拥有一把猎枪。父亲也答应,只要考个好学校,就为我买把真正猎人使用的猎枪。

不过,当我们小学毕业时,枪支就开始管制,猎枪是买不到了。甚至连气枪的铅弹也不允许生产了,从此就告别了狩猎生涯。现在想想,年少时有点对不住那些被自己戕害的鸟们,但是那样的记忆和乐趣实在是难以磨灭的。

到了城市工作生活,根本没机会碰枪,周围的男人们玩的都是CS,或者真实版的CS,但终归还是一种自娱自乐的虚拟游戏。有一次,多年前拥有气枪的那个同学偶遇我,带我去打猎。在一个农场,幽静的山,清澈的水,鸟多,也有一些小动物,每次放枪时我都有点犹豫,觉得似乎有点残忍,但是朋友嘲笑我不够男人,并说这些野兔野鸡,以及各类鸟儿,都是野生放养的。这样想想,内心就故作坦然,打了一只野兔,一下子似乎就圆了童年的梦。朋友初中毕业,就早早出去做生意,平时也没爱好,就经营了这一农场,按照他说,他从自然中来,从小性子就野。生意场的尔虞我诈已经厌倦,有时需要逃遁山林,像个恶作剧的孩子,需要做点“伤天害理”的事情,打猎能满足内心里的那种小小邪恶。

朋友告诉我,倒不是自欺欺人,狩猎其实是个生产过程,除猎捕野生动物,开发国家野生动物资源以外,还起到控制野生动物种群,维持自然生态平衡的作用。他有几个朋友,都是职业猎人,他们使用套、夹、笼、网、窖、夹剪、压木、猎枪、猎犬等各种猎具,或以其他方法猎取野生动物。不过,猎者有猎道,幼小的动物不打,国家珍稀保护动物不打。

梭罗说过,青年人往往通过打猎开始接触森林,并且接触到自己身上最为本性的部分。最初他是作为猎人和渔人去的,到最后,如果他的身上有着更为高尚的生活的种子,就会明确自己正确的人生目的,可能是做个诗人或博物学家,把猎枪和鱼竿抛在一边。

朋友觉得现代都市里的男人有点过于娘,很多原因就是接触自然地气过少,如果有可能,去野外狩猎。朋友有个圈子,每年都举行大型围猎行动,猎杀的往往是野猪这样的大型动物。“很危险,但很刺激。”我也憧憬和朋友共同围猎的那一天,就如童年用枪打跑一对野鸳鸯一样快乐。

11.摸鱼:与泥水互动和较量

摸鱼是最古老而原始的捕鱼方法,城里人恐怕很难有这样的野性记忆,但是,如果有这样的机会,我觉得,男人要试试摸鱼的乐趣,和水亲近,和泥亲近,是男人灵魂深处的隐秘渴望。河里的鱼有多种,有鲫鱼、鲤鱼、黑鱼,还有鲇鱼、鳊鱼,你如果徒手逮到这些河里的精灵,你会有与众不同的感受……

只要回忆起在农村摸鱼的那段童年岁月,现在还能一激灵,这样的经历是如此的清晰。

从小生活在农村里下河地区,所以河塘小沟处处可见,再加上家乡濒临大运河,每年大堤都要放水灌田,我们摸鱼的地方真的是太多了。

摸鱼首先要选择一个区域,一般情况下,水深的地方,区域大的地方不太好摸鱼,最好是浅水地,万一区域大了,可以先打泥坝,逐个解决。下水之前首先要“热身”:脚用劲淌起河底的泥沙、搅浑河水,手拍打水面,虚张声势,浑水摸鱼效果最好。然后,蹲下来,两手在河底从两侧向中间聚拢,手的动作与脚蹲着行走要协调统一,精力要集中在手上。现在农村以及郊区还有这样的野河和水塘,约几个朋友,事先做好各项准备,会有意外惊喜。

印象最深的就是1991年发大水的夏天,当时很多地方都淹了,不过,我们那里地高,所以水也只淹到后面的田里。有一次,打开后门,听到稀里哗啦地响,细一看,田里全是斤把重的大鲫鱼,在田里的垄沟里游来穿去的。父亲吩咐我,赶紧准备网,并带我去河边和水田的交接处打泥坝,这样的话,从河里戏水到田里的鱼就无处可逃了。水田不大,有纵横阡陌的垄沟,所以逮起这些鲫鱼来非常方便。不到半个小时,我和父亲就逮住了20条,每条都是一斤左右,肚子鼓鼓的。父亲告诉我,这些鲫鱼都是母的,喜欢到上游水位清爽的地方产仔,所以才千辛万苦地游到水位的高处来。

当天晚上,依然下着大雨,20岁的堂哥约我去东头的河边摸鱼。他说,那边有个放水的水沟,水直接放到河边,河边正好有个面积不大的洼塘,所有戏水的鱼都会在这塘里。征得父亲的同意,我和堂哥带着网兜就出发了。果不其然,洼塘里隐隐约约看到不少鱼。我们赶紧打泥坝,把下游路给封死了。然后跳到洼塘里摸鱼,泥坝没有水位的四周居然全是小洞,一看,全是小火赤链蛇。我吓得要死,堂哥却说,不要紧,这是小蛇,而且蛇在水里从来不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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