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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故人有信3

我闭紧嘴唇,狠狠往马身上再加打一鞭。它不是怀光。在星博,向予骑怀光已经比我骑它还顺,我有心想把它送给向予,只怕它跟鸿喜一样闹脾气,就先不提了。只不过我往枯摩山去,也不必带它。“徒儿,马是用来骑的,不是用来保护的。”“把它丢在战地前沿的星博城,不算保护它。”我笑,“师父,怀光多亏你照顾了。”向予嘟哝一句:“不到麻烦别人的时候,不叫师父。”抬手崩了我一个毛栗子,“见势不对就跑,甩开轻功来跑,该杀人就杀人,知道不?”我点头记着,到马棚再选一匹棕黄****儿、额间还带着旋的,这也是一匹好马,胜在年纪比怀光鸿喜都小,日行八百不敢说,六百还是可以的,只可惜没有鸿喜它们那么听话,如果不打它、只是招呼它一声的话,它是不会跑快的。我没有时间与它培养默契,只能简单的抽打它,加速前行。

马蹄哒哒,我心里默念:季禳,不要逼我,不然我真的会愿意简单的从你手中把江山夺过来,再慢慢考虑怎么经营它。

枯摩山脉已经出现在天边。给我们指方向的烟,断断续续的烧着,举目望去,不见那边有人,也许是怕被袭击,所以点着烟后就躲到了旁边,要看到接头的人,才会放心出来。

但我们如果就这样走过去给他们看,被袭击了又该怎么办?

商量下来,出于谨慎的考虑,我们决定躲在旁边,也点一股烟,叫他们出来。

我们一路没有搜集干马粪、干牛粪什么的,只好先拢来枯叶点起火,再将湿一点的叶子盖在上面,弄出烟来,这烟相当的细瘦,如果给诗人看,固然可以称为清丽,但同对面的熊熊粪烟一比,气势便输了很多。

对方还是不现身。

也许仍然有所顾虑?但两边这么干耗着也不是办法啊!日升日落,莫非一天不放心、就干耗过一天去?总要有人先露面。要照我的脾气,就直接走出去算了,没事最好,有事拉倒。但看看身边保护我的人……

呜,我现在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身份啊!我总要为身边的人负责。

想了又想,有办法了,我道:“有没有人会打出烟火讯号?”

一个精兵会。他刚刚发育没多久,面孔还一团孩子气,但手上脸上已经有好几道疤。听说他本是东边德纳郡的人,因为家里穷,很小就跟商队在外面走,也到过北方,所以会打讯号,但仅限于极简单的那种。

“没关系,不需要多复杂。”我道,“就打:‘一个马头。’这样会不会?”

他咧开嘴:“这个简单。”脱下衣裳罩在烟雾的上方,巧加手脚,冒出去烟就有了变化。

一个带尾巴的圈圈、一个像伤疤一样狰狞的烟团、三根略显瘦长的烟缕。过段时间,重复一次。

对面跳出了十来个野人,全都披着大皮大毛的衣服、却把精壮的手臂裸在寒风里,脸上画得一道道的、拴彩色石头的小辫子一垂几十根。前头那位身材最彪猛,跟沈虞孙可并称双雄,叉腰大笑:“侍郎!”

登乐尔在此。他果然记得当初说让我“一个马头”的约定。既然一定要有人先出来,他愿意先出来给我看。我高兴的迎上去:“登乐尔!”

他身边有一个野人,比他只矮半个头,浓眉大眼,皮帽子上垂下一团一团雪白的毛,袖子口也都是白毛。我刚迎过去,便见那袖中一团白毛向我飞射而来。

暗器?我怔在原地,一时应变不及,脑子里叫:“躲开啊躲开啊。”腿却钉在地上,好像背后有什么牵扯住我,让我躲不开。

约伯拦在我面前,愣了愣,不知为何也没有拔剑。

“小雪回来!”登乐尔叫了一声,并吹个口哨,那团白毛在空中打了个转,落在地上,拖着尾巴,向主人眨眨眼,又恋恋不舍回头看看我。雪白的脑袋,尖尖两只耳朵,嘴巴也尖,眼睛像黑精豆子似的——是只狐狸!

“小雪,回来,人家又不喜欢你!”野人跺脚,声音尖锐,还吹了声口哨。白狐呜咽了一声,蹿回去,像团雪白的烟雾,一下子钻进主人的袖子中,雪白大尾巴在外面一晃,消失了。

约伯这才从我身前让开,而我下意识的回头,看清并没有士兵站立在我身后。

刚才我没躲开,难道因为怕有人站在我后面,代替我遭殃?我不愿意承认。如果只是为这个理由的话,那我也太贱了一点吧?

可我的腿钉在地上没有挪开,是真的。

“抱歉抱歉,我妹妹米娜不懂事。”登乐尔抱拳陪罪。

米娜对我露齿一笑:“哥哥说了这么久的侍郎,原来是这么个小男人呀。”——话一说出来就不中听了。

算她长得高、气焰也高,活生生压我一头。我要是女人,在她面前也是个小女人。这“小”字总归摘不掉了。我没脾气的笑笑。倒是登乐尔出头保护我:“米娜,你怎么这么说话!”又再次向我道歉:“我妹妹给宠坏了,说话没心的,你别见怪。”

“我说实话嘛!”米娜嘟嘴。

实话实话,多少人在这个幌子下行伤人之事。你真胖、你真丑、你真笨,就算是实话,难道可以随便说出来?我叹气。

“米娜,不要乱说话!”登乐尔厉声呵斥,往她毛茸茸大圆帽子上揍一拳。

“咦,酒不可以乱喝、屁不可以乱放。要是连话都不可以乱说,人有什么意思!”米娜双手捂着帽子,提出抗议。

这样有趣,我笑起来,定睛看她。只见她年纪很轻,一双长腿,是个气质、气场加气势的美女,皮肤是微褐色,大眼睛、浓密的一双眉毛,配上雪白牙齿的微笑,格外动人;身上跟其他柴犬一样都穿着粗糙的大皮子外袍,只是加了白毛点缀,显得清丽,一边袖子垂着,就是白狐狸钻进去的地方,另一边也裸着手臂,只不像别人穷凶极恶裸出整条来,但露了半截,臂上皮肤也是淡褐色的,健康的美丽,站在冬日里都像一角阳光。那手腕上毫无装饰,只是纹了一种图案,像是火焰。

再没有什么图案比火焰更衬她。

“我妹妹真被宠坏了。”登乐尔嘴角咧得大大的,像是陪罪,却忍不住骄傲。真的,能宠出这样健康美丽的妹妹,谁不骄傲。

“你好。久仰大名。我是程昭然。”我对她拱手为礼。

雪狐狸从米娜的领口钻出来,乌溜溜的眼睛看着我,“呦”叫了一声,像闹脾气似的,又钻回米娜的胸口去,蓬松的大尾巴留在领口外,在米娜的下巴上一扫。

“它生气了。它喜欢你,跑出来向你打招呼,你却不理它。”米娜代它翻译。

“谁会不理它?刚刚没反应过来。比不上它机灵。”我伸出手,“小雪,过来。”

说出这句话时我没觉得什么,话一出口,才觉得尴尬。雪狐狸正一头钻在米娜的胸口,虽然她袍子宽大,看不出什么曲线,但我现在以穿着男人的袍子,向一个女儿家胸部伸手,总归不像样子。

幸而草原上的女儿性格磊落,米娜毫不在乎的隔着袍子将雪狐狸一拍,吹声口哨,雪狐狸欢快的蹿出,向我扑过来。

约伯的脚步稍微动了一下,也许怕这只狐狸会伤害我?终于他克制住,没有出手。

雪狐狸蹿上我的双臂,我感觉到沉甸甸的重量,忙撑住。它一爪搭上我的肩头,舒舒服服在我肩膀、脖颈和胸口之间找到位置,身体一蜷,放心大胆拿背脊蹭我。

它身上有一股子放肆的狐狸味,不算好闻。但是体温真暖,像个小小火炉,几乎烫人。

“它发烧。”我失声道。

柴犬那边一片嘻笑。

我顿时知道自己说错话,狐狸的体也许天生比人烫,像马,鸿喜流出来的血也像发烧,直到温度如秋天的花朵在我怀中凋尽。我叹气。

小雪仍然趴在我的身上,我再不知道自己的身体还有这个功能、可以给只狐狸做窝,双臂僵着动也不敢动,只怕向下一点、会害它滑下去,向上一点、又会压着它。

米娜噘起嘴吹声长长的口哨,把它叫回,救了我的命。她口哨吹得清越响亮,圆润得半个毛刺儿都没有,羡煞我。

小雪离开我的臂弯,我又觉得失落。

“哥,中原的侍郎大人怕小雪怕成这样个子,动都不敢动。”米娜收回她的狐狸,笑到弯腰。隔着袍子,也能看到小狐狸沿着她身体蹿动,不知多亲昵和怪异。

“不要闹了!我要跟大人谈正经事。”登乐尔瞪米娜。

“——可是,”米娜一点都不怕她哥瞪眼,徐徐道,“他是像男人怕抱小婴儿一样怕小雪。他是爱护小雪才怕它。哥,侍郎是好人。”

“不是好人我来找他?”登乐尔拿她没办法,“跟你说过多少遍了。”

我总算有机会红着脸插进话:“那么,到底找我有什么事?”

登乐尔咳了一声,脸上现出难得的尴尬,狠狠的下了顿决心,才开口说话。

他告诉我,草原上有个雪梨族、还有个桑族。雪梨族有个女儿,嫁给了桑族头人的儿子,桑族人很欺负这个女儿,女儿想逃回娘家去,而头人儿子一力维护她,并愿意跟她一起离开,女儿很受感动,果然带他一起回雪梨族,谁知那头人的儿子暗通消息,让桑族趁机吞并了雪梨族,雪梨族残余战士与桑族展开死战,柴犬族仗义前去救援,而作为老大的真族却坐视不救,这次纠纷最终发展为七八个部族的大战,中原军队趁虚而入,势如破竹,全歼了真族势力、并其他几个主要部族,扫清了草原。登乐尔的父兄也在大战中死去,柴犬现在以他为首,龟缩在草原的西北部。

“我来,想寻求你们的帮助,一起对抗中原。中原的人里,我最信任是你。听到谣言说你不呆在皇帝身边了,好像在叛党手里。我试试看找你,还好真的找到了。”他道。

我一时为之默然。

这样说来,季禳已经在北方、元地、西南同时获得了胜利?真是神威凛凛!我要怎么顶住这样的皇帝铁骑。

不管怎么说,先把这个消息传回给元军和绿眉,我打算带登乐尔回去,虽然他们的野人服饰难免触目,但有我在,应该问题不大。登乐尔真懂得从权,甚至答应我,只要有必要、并且方便,他会说服所有人把衣着什么的换一换。这样说定,我们正拔步启程,却看到有个人迎我们而来。

来的人只是个普通士兵,身上乌黑斑斑,都是凝固的血。我现在看到血都心惊肉跳。他身上背着一把硕大的弓。

看见我们,他愣了愣,立刻拨马要逃走,我向前,用尽力量高呼:“来的可是元军?我程昭然!”

他身上穿的衣服,像是元军的款式。

他愣了愣,拨马走近一点点,看清了我的脸,松口气,一直到我面前,再凝视我片刻,松口气:“这样的相貌,一定是程大人没有错了。”不再顾忌登乐尔他们的野人服饰,垂泪下马,身着甲胃不便下跪,高举双臂拱手:“程大人,总算见到您了!”

他一只手仍然紧紧握着腰刀,鞘已经丢失,但腰带上仍有挂鞘的痕迹。他是使腰刀的,身上虽然有弓,但没有带箭壶。那把弓沾着血,仍看得出光泽厚重丰泽,是把好弓,弓背描着暗花,弓线甚至银光闪闪,不知搀着什么好材料,不像是个士兵能够拥有。

我不知道谁又出事了。在这样的乱世里,被丢弃的新鞋子、与主人不搭的高级兵器,总是第一时间让人想到坏事。

“小人是在剑壶关,替大少爷背弓箭的……”他开口。

来了,来了!剑壶关大少爷,龙婴的大哥?“官兵打你们了?”我艰难的询问。

“小人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一下子到处都杀起来。关里面,看去都是官兵的旗号。小人背着弓出来找大少爷,怎么都找不到。小人——”

“龙婴呢?”我截口问。

“小少爷昨天回元城去了。”元兵回答。

“元城也出事了?”我心揪到嗓子口。

老天,不会因为我远望剑壶关时,没有为龙婴微笑,就此收回龙婴的性命来惩罚我吧?那样的话,神也太不公平了!要处罚,也应该直接把我的命收回去。龙婴很重要,他做的一切事都很好。他没有错!

“小人不知道。”元兵道,“小少爷回去时,王爷说是要他去练军。大少爷说剑壶关留给他肯定没问题。才一夜,才一夜,小人——”

“你既然离开剑壶关,没有到元城去?”

“小人一路被官兵追着逃过来,根本没机会到元城那边去……”

“哪有官兵?”我抬起马鞭,指着他的身后,半荒的道路寂寂,冬草一根根支愣着。何尝有追兵?

他自己回头看看,也愣住:“明明有……”大声叫起屈来,“大人你信我。若是没有,小人怎会一路奔到这边来!”

我信他。他一路被追赶,心惊胆裂,不辩方向,才奔到这边来。追兵是不是已经离去、又或者追岔了路、又或者另有目标,他根本没有注意到。

“小人想,找到程大人会比较好……”他还在不断替自己辩护,“天可怜见,真的叫小人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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