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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28)

郑甜把自己脱得一丝不剩,一只手无意间碰到了自己的乳房。她想起自己与那该死的前男友同居后不久,他就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法国女人之所以漂亮,就是腰小奶子大,那叫‘曲线美’。我就喜欢奶子大的女人,你看看,你这对小奶子,多没曲线。”她开始以为他是开玩笑,可是自此以后,他就少有碰她了。郑甜为这事伤过不少脑筋,非常认真地找人打听增大乳房的办法。有人说,市面上有一种乳房增大剂,成膏状,外表像牙膏,一支一支的,挤出来每天坚持涂擦在乳房上,就能长大,药失效后又会复原。她买了涂了,乳房果真长大了不少。

她非常高兴地把自己的成果告诉前男友,还把硕大的乳房展示给他。而他贝说,他不能容忍用涂过药的假冒伪劣产品来欺骗,说完甩门而出,从此很少回来。

其实,那是前男友已经另有所爱了,只不过找了个甩掉她的理由而。

她不由得想到眼前,喜新厌旧会不会是人类的通病,刘海会不会也喜新厌旧呢?她不由得后怕起来,万一刘海喜新厌旧,这辈子自己还有什么活头?

这个念头在她脑子里一闪,她马上制止了它。她想,刘海绝不应该是前男友那种人,他俩应该有本质的区别:

前男友就是一个夸夸其谈、好高骛远、玩弄女性的花花公子。

憨厚老实的刘海才是脚踏实地、居家过日、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

郑甜轻轻地用双手揉了揉胸前那对乳晕发红的白白的高高鼓起富有弹性的乳房,然后用巴掌当水瓢,接着淋浴器花洒落下的水往身上浇。虽然是淋浴,但她还是习惯于这么做,从上到下浇了个遍,又打了肥阜,双手纵横交错地揉搓起来。

白色的肥皂泡沬覆盖了全身,就像涂了一层高级润滑油,使手指摩擦在白里透红的肌肤上悄无声息。当她的手摩擦到乳房上那对红色的小“樱桃”时,有一种说不出的愉悦和兴奋。

她想起一位同事说过,人类世界有四大舒服,包括修脚、挠痒、掏耳和男人与女人干那事儿。

她相信这种说法。

尽管她和男友的第一次是在沙发上囫囵吞枣。

当时,她虽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但仍然有一种天摇地动的感觉,前男友也说是件终生不悔的事情。

从那次以后,干那事成了他俩最专一、最兴奋、最渴求达到目的的一种自然反应。

现在想来,前男友是个人面兽心的两面派滑头,他当然终生不悔哦。

她微微闭上眼睛,两手自然下垂,感觉到自己就是一座挺立的山,乳峰像两个不安分的侧峰,下部龙潭的周围是黑黑的森林,温暧的水珠轻轻地沿着山壁流过。不,那龙潭周围是草,怎么会是草呢?是草!不是有一个谜语吗:“半山腰上一个孔,一年四季水长流,不见牛羊来吃草,常见和尚来洗头。”你说这周边是不是“草”?她偷偷地笑了。“常见和尚来洗头”,这比喻真好,男人那东西真就像和尚的头,光光的。

她觉得自己进人了梦乡,刘海也裸着与她一起洗澡,还不松不紧地抱住她淋浴着花洒的热流。刘海唱着歌,是情歌,这个曲子很熟悉,到底是哪一首,郑甜却想不起来。突然觉得刘海离开了她,她伸出双臂去搂,搂不着。她睁开双眼,借着那墙上的节能灯,看见在水蒸气里的自己形单影孤。

此时,她有一种无法克制的渴求,或许是一种冲动,她需要刘海,现在就要,如果有浴缸,她要与刘海一起洗鸳鸯浴。

她想着,人类世界应该有5种舒服,这就是在传统4种的基础上加一个与爱人泡鸳鸯澡。

郑甜在花洒的水珠下,慢慢地揉搓着自己的玉体,让清水尽情地冲洗着。然后,用毛巾擦干身体,穿上粉红色的睡衣,来到卧室,对着镜子,开始整理头发。

头发不长,刚同儿齐肩,乌黑乌黑的,光亮柔顺。

平时,甜甜爱把它自然地披在肩上。头顶上加一个漂亮的有机玻璃发夹,这种装束与她鹅蛋形的脸十分协调。刘海总爱亲吻她的头发,摸她的脸,还夸她会打扮。明天就要做新娘了,甜甜要以全新的面貌展现在他面前,给他一个惊喜。她已经被人抛弃过一次,不能再失去刘海。

她拿起朋友送给她的把黄杨木药物保健梳,轻轻地梳理着自己的秀发。从头顶向下,慢慢地一遍又一遍地梳,梳子与头发摩擦发出“沙沙”的响声,像是刘海在用手抚摸着她的脸蛋。一连梳了十几遍,然后傻傻地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她拿不稳到底应该弄个什么样的发型。

哦,对了,社区马副主任的发型就很好看,人们都这么说,她自己有种觉。

马副主任也是一个年轻的女大学生,她把头发做成像彝族头巾上的“角”一样。不过,彝族人的“角”在额头,马副主任的“角”在后。

于是,甜甜把头发向后拢,用红头绳束起,用绸纱慢慢地缠。然后,镜了了,还了不,有意。可是,没多会儿,她又觉得镜子里的人不像自己,显得非常张扬。尽管与马副主任相比,二人年纪相仿,都是风华正茂的年岁,但是马副主任毕竟是负责社区宣传文化工作的,她把头发弄成一只“角”,是为了显得活泼可爱,好接近年轻人,方便工作。而甜甜是要当新娘,也顶一只“角”,就显得不伦不类了。

发型虽然只是一个包装,包装得好可以增分,包装得不好肯定要被减分,怎样才能加分呢?思来想去,终于想到一位着名歌星的发型,那是当今比较流行的“青年式”,虽然她不喜欢那位歌星的唱歌风格,不过这没什么关系,做发型并不是某个人的专利。这种“青年式”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随便做成的,要上理发店,洗、剪、烫,然后才能吹成那种发型。

她轻轻地开了门,上了街,四处一片寂静,昏黄的路灯照耀着街景,凉风吹来,她不觉一颤,赶紧退回家中。看看表,正好四点三十分,还是凌晨。她发现自己穿着睡衣、拖鞋就站在街上,不觉有些羞淫,幸亏是在夜里没人看见,要是白天,准会被人当成精神病。

她笑了,爱情是盲目的,会弄得你神魂颠倒,甚至昼夜不分。

此时,弄不成头发,又没有其他别的事情,郑甜回到房间,随手翻阅着墙上的挂历。

这是一本去年的挂历,也许是以前租房的人留下的。

她从一月翻到十二月,清一色的外国少女。金发碧眼,成熟妩媚,美丽动人。她想,不能梳出最好,在挂历上找一款也许会受到启发,算是一个替代方案。

她选择了一个自己勉强认可的发型精心地做起来。

梳理好头发,对着镜子又细心地描眉。她从文学作品中知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也有人说女人的眼睛是男人的勾魂簿。

她更相信后一种说法。

因为那个该死的前男友就是因为看上了她双眼睛才和她有了初恋。现在刘海也说喜欢她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

当然好的东西不一定美,美的东西也不一定谁都能接受。

既然明天要做新娘,就一定要尽量按人们能够接受的模式来打扮自己。不过,得有个前提,就是要打扮得让刘海满意,让刘海更加地喜欢。

记得有部电视剧里的人曾经指点贵夫人画眉,要把眉画成朝下弯,她的眉毛呈柳叶状,虽然已经很美,但过于平直,所以应该把它修得向下弯曲,有些弧度。

她拿起眉笔回想着电视里教的方法,慢慢地描起来。

她很用功,起初画得很细很细,就像写美术字那样,先画个轮廓,再一步一步地放大,然后认真地朝镜子里看了看,比量比量,感觉不错,才开始画眼线。

影视作品里的洋人都爱画蓝眼圈,她在旅游景区看到的那些欧美女人,也证实了影视剧表现的形式,她也想试试。

眼线是现代妆容中最精细的部分,长短、粗细、深浅都十分讲究,甜甜要突出这双美眼,自然得在眼线上下工夫。

她贴着镜子仔仔细细、反反复复、不厌其烦地慢慢勾勒着,折腾了好一阵才算完工。看看镜中的双眸,果然神采奕奕、楚楚动人,连眼神儿者卩变得含情脉脉。

甜甜自我陶醉了一番后,又觉得不大对劲。

哦,人的五官是一个统一体,光画了眼线、眉毛就破坏了这个统一体,得把其他方面也修饰修饰才协调。这好比画一棵树,画了树枝和树叶,还必须画树干。

她自作聪明地这么想。

接下来她开始画嘴唇。

把鲜红鲜红的唇膏涂得满嘴,再照镜子不觉笑了。这哪是在化妆,简直是在坏妆,活脱脱一个怪兽张开的血盆大口。这么个样子,不把刘海吓得半死也得成个傻子。

她赶紧用餐巾纸把嘴唇上面的口红擦干净,然后重新画,这一次她只画了个“唇珠”,还用蓝紫色在唇珠周围边修了个边,再沿着唇珠向外延申了一点点红色。

如此重复几次,终于达到了樱桃小嘴的效果。

她太爱刘海了,他们之间没有过多的山盟海誓,特别是刘海完全不像前男友那样花言巧语,刘海注重恰到好处地向她奉献真正的爱,一看就知道不是虚情假意。

虽然他俩接触时间很短,但她感觉到心里非常踏实,他不但救了她的命,还为她流了血。

前几天,他俩去小三峡旅游,随团来到一个峡谷,那峡谷弯曲而绵长,其中有几个景点。第一个叫“滴翠谷”,山是绿的,水是绿的,树木是绿的,绿得耀眼,绿得心醉。那山是刀劈斧剁的石岩,奇形怪状,一群猴子在那岩上攀上攀下,荡来荡去。大猴子背着小猴子,公猴子追着母猴子,唧唧喳喳、嗷嗷乱叫,像麻雀闹林似的,疯了样到处乱跑。

郑甜紧挨着刘海,坐在一条游船上,虽说是游船,其实就是一只柳叶舟,顶多可坐二十几个人。船前有艄公摇橹,船后靠汽油机推动。这条河谷每天进出的人数以千计。满载着世界各地那些得到物质保障以后需要精神满足的男女老少去消耗,这里是最好的奇异风光之地。

“嚯,嚯,嚯!”船上的人吆喝起来,只见一只公猴拼命朝母猴背上爬,另一只公猴将它一把抓下,自己爬上了母猴的背上。那只被抓下的公猴无精打采地来到峭壁的树枝上,双手掏出那未曾得到宣泄的东西,认认真真地玩弄起来。

船上一个女声响起:“这个不要脸的东西!”

郑甜不好意思,便把头转向一边。

船舷边一对鸳鸯“嘎嘎、嘎嘎”地叫着,紧紧地挨在一起,像对情人自由自在地在水中遨游。

“大自然真美!”郑甜叹道。

刘海怀拥着她,抚弄着她的头发,让她特别陶醉,特别幸福。她觉得造物主太伟大了,不仅造就了人类,还造就了供人类享受的大自然。

她站起身来,拉着刘海到船头去照相,她要把自己和那山、那水、那绿树、那鲜红、青岩、那顽猴、美丽的鸳鸯都照下来,留作永恒的纪念。

“哦,怒发冲冠!”在峡风的劲吹之下,又是在顺风船头,郑甜的一头秀发变成了一个立着的扇面,有人有感而发。“多美的一幅图画,即便是在毕加索的笔下也画不出这么美的景物!”

船上的游人停止了对自然景观的享受,对郑甜站在船头创造的“人文景观”开始议论。

峡谷的风很大,风速超过了游船行走的速度,热情洋溢地肆意抚弄着郑甜的头发,使她的头发随着船头的挺进而一会儿指着东方,一会儿指着西方,与美丽的大自然交相辉映。

“坚而不挺,挺而不久,久而不举,举而早泄……”一个年轻人以下流、亵渎、骚扰的口气议论着,这分明是那些江湖游医贴在电线杆上、厕所里治疗性病的广告词,居然拿到这里来形容人与自然,真是大煞风景。

刘海什么也没说,牙齿咬得“格格”响,怒气冲冲地走过去,照着那挑衅者的鼻梁就是一拳。那毫无防备的挑衅者鲜血顿时从鼻孔流出:“我以为他上厕所,他却打了我一拳!”那个挑衅的家伙张扬地叫着,并毫不犹豫地从衣兜里掏出一把弹簧刀,直向刘海刺来。刘海用手臂一挡,臂上被划出一条浅白的口子,不一会儿便流出了鲜红鲜红的。

双方在众人的拉扯劝解下,才缓和了矛盾。

郑甜想到这里,笑了。笑得很甜,笑得很幸福。虽然刘海负了伤、流了血,但那伤是为她而负的,那血是为她而流的。有人说他当时表现得有些粗野,也有人说他不问青红皂白。

怎么是粗野呢?怎么没问青红皂白呢?明明就是那个下三滥挑衅嘛!还用得着问吗?

郑甜认为那就是刘海的个性,她需要这样的个性。记得有位作家曾经说过,“没有个性的作家写不出有个性的作品,没有个性的作品就不是好作品”。同样,没有个性的男人算不上好男人,付不出真正的爱。

她放下手里的化妆品,抬头看了看表,已是凌晨六点了,她得赶紧准备服装。常言道:“钱是人的胆,衣是人的脸。”这话很有道理。

不过,像郑甜这种工作能力强的女孩儿好像更赞成后半句。

记得她刚来这座城市找第一份工作的时候,穿的是藏青色的短袖衫,配的是深蓝色短裙,深蓝色皮鞋,深蓝色发卡和深蓝色耳环,系一条深蓝色的领带。主考官见了,一脸的惊异,说出了简单的几个字:“庄重、朴实、美观、大方。”这种协调与统一的装束是需要素质和文化功底的。接下来,面试就非常的顺当,由此她找到了第一份工作。

她心里明白,为了达到这样的效果,她是在大学里花了很大工夫才研究出来的。比如说,短脖子的人不能穿高领,长脖子的人不能穿开衫。在颜色上,黑白红三种颜色是基本色调,肤色很白的人适宜穿深色,肤色较黑的人适宜穿浅色。这样才有反差,给人以强烈的冲击力。从性格上讲,温文尔雅的人适合于穿中性色,活泼可爱的人适合于穿花色。胖子适合穿条状,痩子适合穿横衫……她得出结论:要穿得让人感觉到美,并不在于服装价格的贵贱,而在于得体。

明天要当新娘了,新娘子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才合适呢?她不想穿婚庆公司提供的新娘妆,那东西千篇一律,没有特色,不能显示个性,她接受不了那个俗气。

她拿出自己事先买好的三套新装,第一套是“白色”,代表圣洁,穿起来也很大方,像个天使,她最喜欢这种颜色。但是,当地有个习俗,穿白色代表“白事”,大凡死了人出殡,晚辈穿白色送葬。明天结婚是喜庆的日子,应该创造喜庆的氛围,不能让人说长道短,更不能让人蹦出些不吉利的话来。

她拿过第二套衣服是“黑色”,显得稳重、矜持、成熟,她觉得新娘子庄重比轻浮好,按她的性格,应该穿黑色,能体现她的性格。可是电影里经常看到,外国人办丧事多穿黑色。尽管国度不同,吉凶的真正内涵应该是一样的,人类都有共同之处,看来,黑色也不合适。

干脆就穿第三套吧。第三套是“红色”,代表喜庆。乡下人在结婚队伍中喜欢猜新娘,谁猜得准,谁就了不起。在一群伴娘和新娘混在一起的时候,常以走路的姿势、羞涩的程度、穿着和打扮来判断。

“穿鲜红色的是新娘!”人们已经掌握了这个规律,就像城里人穿是娘一。

这也不全对。

有些伴娘为了混淆视线,减轻对新娘的难堪,常常引火烧身,穿上红色。可是,那些有经验的人也能识破。他们说,上过床的女人与没上过床的女人走路的姿势是不一样的,上过床的女人走路成外“八”字,没上过床的女人走路成内“八”字。

既然这样,郑甜就更不愿意穿红色了。

尽管她是在城里结婚,也可能在街上会碰见那些从乡下来打工又愿意多事猜新娘的人。

到底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呢?

郑甜没有了主意。

她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一件地翻出来,一件一件地试穿,就这样穿穿脱脱、脱脱穿穿,折腾了很长时间,直到天都大亮了。

迎亲的车队可能已经出发,她还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办,真希望有人给她参谋参谋。

这时,响起了敲门声,是女友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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