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新鲜出炉的金纹豹肉,快来看一看,瞧一瞧……”
“刚刚猎杀的地熊上剥离的熊掌熊胆,识货的一口价。”
“最新的千机榜,五粒铜精一份!”
“这个怎么卖,看上去成色一般。”
“这位大爷,一看你就是行家,这个陶瓷可是中州流过来的珍品……”
……
当晨曦刚刚从云层中穿透,小孤山城的街道上已经充满了各种叫卖声,看起来一片繁荣。但事实上,作为大陆上最偏僻的西南一隅,小孤山城甚至连风月场所都只有一家醉香楼。而且这里的治安,可不是一般的差,哪天若是没有传出谁的钱财被偷的消息,茶馆酒楼都会小声议论今天竟然如此平淡无波。
而在偷盗业如此发达的小城,却还有鲜为人知的故事,流传在地下网络中,那便是令所有小偷闻之色变的“四只手”。
如果说三只手是执行者,然后将“外快”交给背后的大哥,各位大哥再将进帐汇总给龙头,作为地下网络一个收入来源。然而从半年前开始,一个神秘的家伙便凭空出现在小孤山城的地下体系中,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也没有人知道他的作案手法,只知道凡是他看上的东西,从没有失手过,几乎所有的执行者都吃过他的苦头,外快突兀的消失,连身经百战者都没有察觉到一丝异样。
这个人,被业内人士们称为“四只手”。
何开阳走在小孤山城的街道上,穿着一身灰白长袍,手中摇着纸扇,腰间别着青翠玉佩,行走间潇洒非凡,神色颇为自得。
他有骄傲的资本,老爹是小孤山城中最富有的商贾,小孤山城的城主见了他爹爹都要卖几分面子。加上他年纪轻轻相貌俊朗不说,弱冠之年便已经到了纳灵期巅峰,不可谓不是天才。
何开阳看着人来人往川流不息的小孤山城,颇有一种自在掌握的豪气。
“三年不离家门,都快不认识自家地方了。”何开阳喃喃自语,看着三年来其实没有多大变化的两旁屋楼,神色带着感慨。三年苦修,好不容易离培元只有一步之遥,就像是那些为了考取功名寒窗苦读十载一朝升天一样,扬眉吐气。
何开阳手中纸扇一合,朝着一家酒楼走去。他的身后,一群人闻风而动,都是暗中观察了这个“好白菜”许久的执行者。
身为富二代,难得出一次门的何开阳却拒绝了好车好马和护卫,一个人走在街上,早已被盯梢了不知多久。
眼看何开阳已经踏上了酒楼的门槛,突然从里面冲出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模样的少年,与何开阳撞了个满怀。
“哎呦!”少年痛呼一声,一只手按在何开阳身上,一把将自己推开两步,一只手抚着额头,使劲揉了两下,然后假装看清来人,连忙朝着何开阳道歉:“对不起公子,对不起公子,我被这店家赶出门,哪里想竞冲撞了公子,公子大人大量,一看就是翩翩君子,不要与小人一般见识。”
“没事,你走吧。”何开阳皱了皱眉头,掸着灰尘走进酒楼。
少年口中连连道谢,看了一眼周围的同行,咧咧嘴越过一个摊位,取出袖中华丽的钱袋,打开一看,一小袋沉甸甸的银精闪闪发亮。
“大丰收!”
将钱袋收起,少年借着人群的掩护很快就消失无踪,怡然自得的沿着街道朝自家小窝走去,只是穿过两条街转了两个弯后,他抄进怀里一摸,立刻神色惨变:“四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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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有灵,然而这天地的灵气却是有限。总量不变,但是吸纳的人却日益增加,于是这天地间的自然之灵便逐渐稀少,不过灵师界的厮杀不断,灵师死后体内灵气反哺,倒也能勉强维持。”
“灵有四境,纳灵、培元、轮回、五祭。纳灵即为筑基,筑凡胎,筑灵胎,通丹田气,散灵十二脉,通奇经,纳天地灵,是为筑基纳灵。”
在小孤山城一座普通的宅子里,孙暮翻阅着一本杂经,夕阳穿过屋外几根残竹,洒落在桌上的炉烟,冒出的袅袅香烟缭绕四周,香气四溢颇有仙境的感觉,前提是不看周围的家徒四壁。
一只羽毛艳丽的鹦鹉停留在窗口延伸出去的枯枝上,眼珠灵动地打转,没有发出一丝声响,只是牢牢盯着院中放着的一盆清水。
水中有一只鸭子。准确地说,是沐浴着一只鸭子——它并不是在洗澡,没有其他任何洗浴用品,用鸭子的话来说,是觉得孙暮的“日光浴”颇为有趣,本大鸭也来试试。
“丹田有灵,固本培元,化气为洋,充盈经脉,是为培元。”
孙暮摇头晃脑,仿佛读书人一般,只不过仔细看他手中的书时,才会发现其中自有奥妙。
正所谓书中自有藏娇屋,书中自有美妙图。
“妙不可言,妙不可言呐。”孙暮意犹未尽地看完颜色书刊,合上书本摸了摸下巴:“可惜,理论已经足够,真理尚需实践呐。”
窗口的鹦鹉翻了个白眼,斜睨着孙暮一会儿,突然放声尖叫道:“该死的孙暮,又在本大爷面前脱裤子!老子没有龙阳之好!”
孙暮撇了撇嘴:“眼睛还不是长在你自己身上。”
转过身,换了身华贵的衣裳,取出一把折扇便准备出门:“三天不开张,开张吃三天,我出去赚生活费,你们好好看家。”
屋外的鸭子从水盆中漫步而出,先是神气地抖了抖翅膀,然后老神在在地朝着孙暮走来:“小子。又想丢下我跑出去快活?”
孙暮盯着鸭子好一会儿,才道:“说了几遍你不能说话?鹦鹉会说话不稀奇,要是鸭子都会说话,这小孤山城的人非把你当妖怪。虽说在自家宅子,但整个小孤山城布满了眼线,若是你稍加不注意,还是容易出事。”
“我本来就是妖怪。”鸭子不屑道,“我只是觉得,老头子教你的骗术都白教了,来了半年,就知道用偷的,连吃饭都是问题。”
孙暮笑了起来,稚嫩的面庞上带着无奈:“偷小偷的东西,我良心过得去,但如果是骗的话,我也许寝食难安。”
鹦鹉又翻了个白眼,低头梳理起羽毛,鸭子则是踱了几步,摇头叹息:“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你是灵师,我从来没见过哪个灵师像你这么落魄,靠偷度日。”
“我是个逃命的灵师。”孙暮耸了耸肩膀,“而且,灵师不能偷窃,就能去行骗了?”
鸭子跳脚:“这世上的灵师,沽名钓誉者多了去,都是欺世盗名之辈,你只是低俗了一些罢了。”
孙暮摇头:“我有自己的底线,至少不骗这些普通人。”
鸭子眼睛眨了眨,不再说话。
孙暮整理了一下服饰,没有发现什么不妥后,让鹦鹉和鸭子好好守家,独自走出院子,向小孤山城热闹的地方走去。
酒楼茶馆风月场所都是打听消息的好去处,青楼孙暮是万万不敢去的,不能约束自己言行的灵师,多半是横死街头的货。
在小孤山城生活了半年,孙暮还没有深入过城外的孤山,眼看小孤山城内搜捕自己的眼线越来越多,安全日期渐近,已然到了动身离开的时候,在那之前不去这山见识见识未免有些可惜。
小孤山城外只有一座山,不过这座山大的有些吓人,没有人知道到底占地几何,反正想踏遍这山每寸土地的人没有回来的。
小孤山城可以说是大陆最边缘的城市,在大陆的西南,而城外的山,连绵不知其几千里,没有人能够走完。不过山中多产野兽,偶尔还有灵兽出没,这对于孙暮来说颇具吸引力,人生十五年来,还没见过灵兽。
不仅如此,他甚至没爬过山。
去酒楼填饱肚子,顺道打听打听哪家店铺的价钱比较便宜。虽说他做的是无本买卖的,但“抠门”的良好品质还是有的。
打扮了一番,孙暮顺利躲过了几个附近假装路人和摊贩的家伙,在路过一个三只手身边的时候,孙暮手里便又多了两只钱袋,大步走进一个酒楼,来到二楼点了一桌美味,准备先吃饱喝足再给鸭子带点残羹回去。
酒过半巡,楼梯口走上来一伙人,顿时吸引了孙暮的注意。具体的说,是所有食客的注意都被吸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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