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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得不到,就去死!】

“没钱的黑鬼,给大爷滚!”

轰隆,一道灰不溜秋的身影,被一脚踹出。

灰尘激散,划出一道长长的灰痕。

他就地一滚,借势翻身,麻利的站起。

他站起的速度很快,也许是怕别人看到他的狼狈。

鲜血翻涌在喉头,他一口咽下。

疼痛让他难以呼吸,但他站的笔直,如同傲立的苍松,仿佛刚才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他放松表情,嘴角勾动出灿烂的笑意。

“拳劲霸道充沛,您这一拳比上次我来时,又高出一个境界,真是令小弟我崇拜不已啊。”他挨了别人的打,还不忘奉承几句。

那店铺老板一声冷哼,拍了拍袖子上被污染的黑色污垢,嘴里却恼怒道:“下等人,还妄想买剑习武,真是痴人说梦。”

那少年,谦卑的行过一礼,转身离去。

周围的行人,一脸嘲讽的看着这少年,有的还小声的议论着,一副等着看好戏的心态。

“这个小子,为了去白家堡竞选庄园武士,把自己的妹妹都买了,真是自作孽啊。”

“一个爱做白日梦的小屁孩,等他从白家堡像条狗一样滚出来的时候他就学乖了。”

“呵呵,就他那个熊样,能进得了白家堡?恐怕连门儿都没有。”

周围这些熟悉的人们,平时对他也算关照,可自从一听说,他痴心妄想要去爬入武士阶层时,这些人们都换了一个嘴脸,仿佛这是个冷笑话。

他叫云铮,十四岁的孤儿,火岩镇,白家工坊里的一个小杂工。

不知道他得了什么神经病,竟然想要习武练剑,想过上等人的生活。

从杂工到武士,逾越三个阶级。在这个弱肉强食,阶级分明的时代,想往上爬的人有不少,但他们的下场往往都很惨。

在这些嘲讽的同类人眼中,他的生活其实还不错。

父母亡故之后,他沦落为杂工,一开始是挑粪水的下等工。

可忽然一夜之间,他就变的口齿伶俐,见风使舵,仗着自己年龄小讨人欢心,又腿脚勤快,慢慢的从一个挑粪水的提升为捡煤球的,再从一个捡煤球的混上砍柴工,再从砍柴工被提拔到某个农场去看管菜园。直到最后,他又觉得自己挣得钱太少,所以在百般的请求讨好之下,他成了某个炼炭作坊的工匠徒弟。

那些曾经和他干过活的人,都很羡慕他,觉得他很有前途。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快疯了,他觉得他和死人没什么区别,从八岁当上杂工,一直到老,他顶多做一个杂工头目,他的一生就结束了。

这,就是蝼蚁的可悲之处。

小蝼蚁,能干活的小蝼蚁。

中等蝼蚁,干活不要命的中等蝼蚁。

大蝼蚁,已经遍体鳞伤的大蝼蚁。

老朽的蝼蚁,死灰里的一粒火星,短暂的成为一群蝼蚁们的头头。

然后,一生就此终结。

当这个念头从他的大脑中浮现过的时候,他陷入了一夜又一夜的失眠。

他觉得每天的存在,在那些大老爷们面前,都显得那么的无足轻重,他随时都可以死去,麻木的同类们可能会有一声叹息,然后他们继续拼命的干活。

十一岁那年,白家堡进行了一次招募选拔,有个别有习武天赋的下人,被破格录用成为庄园武士,进行武学修行成为武士阶级的一员。

从哪个时候起,他开始拼命攒钱,只为能够到三年以后他攒够二十两纹银的报名费。

他九岁的妹妹替别人洗衣服赚钱,他成为炼炭工。三年之后他只攒够了五两银子。

明天就是选拔的大赛,他今天早上起床之后没有去做工,而是做了一个决定。

他把自己的妹妹买了,卖给一个姓丰的秀才,给人家做暖房侍妾,他赚了二十两纹银。

他把二十两银子交了报名费,家中余下五两银子他想买一把剑,可是老板不卖给他,即使他的银子能够买到最次等的剑,老板依旧坚决的不卖给他,哪怕是一粒铁屑。

没有人会为钱财过不去,只因为,武士高于匠人一个阶层,如果他成为武士,这位兵器铺的老板可能会羊癫疯大爆发。

一双双鄙夷的目光看着他,他依旧虚以为蛇的和他们打着招呼,觉得他还算顺眼的人,也只是劝慰几句。

忽然,他脏乱的脑袋,被一个人拍了一下。

另一个少年赶上前来,与他同行。

“看,这是什么?”少年一扬手,一把青钢剑,出现在他的眼前。

云铮用惊愕的眼神看着并肩而行的同伴。

他叫高飞,与他住在一个院落,比他还要低一等的砍柴工,而今天的这位少年,以一种陌生的感观站在他的面前。

此时的高飞,穿着一身干练劲装,脚踏牛皮靴,头发高高扎起,面皮白净,手持一柄青钢剑,行走之间都带着冷冽的风,俨然一派少年剑客的气势。

那些看着他的人们,都露出嫉妒的目光,甚至是愤恨的不为过。

迎着那些目光,旁边的少年冷目一撇,毫不为意。

“这些人,既可怜,又可恨。”云铮笑脸看着这些人,心绪杂乱。

“借我瞧瞧。”云铮忽然翻腕要夺。

冷峻的少年,轻声一笑,振臂撩开。

“想看还是想玩。”他问道。

“都想。”云铮脏袖一挥,就要再夺。

高飞穿着一身干净的新衣,那里敢被摸到,登时一个箭步就逃的老远。

他一边狂奔,一边戏谑道:“想看,就追上我,想玩,就回家洗白白再说。”

两个少年又开始了在小镇的烂尾街追逐,在落日的余晖之下。在青石的街头上,在破旧的矮房子顶上,在恶臭的垃圾堆山头,他们是最好的玩伴。

……

夜晚到来,他们萧索的身影,各回各处。

草席搭建的小窝棚里,没有妹妹为他做好饭食。

而高飞的小破屋里,也没有他姐姐在烛光下,赶制刺绣的场景。

他们的屋子都变成了一片漆黑。

云铮的心里忽然升起一丝不好的预感,高飞究竟对她姐姐做了什么,才换得那把青钢剑。

“妹妹啊,如果你再长高点长大点,说不定我也能卖出更高的价钱。”躺在床榻上,他不禁没心没肺的自嘲着。

夜,漫长的成了一种煎熬。

他辗转反侧,睡不着。

他从床底下,翻出一把柴刀,磨得锃亮,这是她被卖掉的前一天夜晚给他磨的刀。

刀背厚实,看似笨拙,却够锋利,这是云峥唯一的兵器。

其实在云峥的心中一直有一个可笑的观念。他一直认为,麻布做的衣衫比丝绸更结实,同理,又粗又厚的砍柴刀比宝剑更耐用,更有杀伤力。

没喝过葡萄酒说葡萄酒像月经,可能就是他们这种熊孩子的心态吧。

信任他手中的兵器,所以他心无旁骛,劈柴用的大砍刀,他用的很趁手。以至于他莫名其妙的进入刀气境。

借着月光,他又开始一遍遍的练习。

武者修行,境界高低,只有八个大字。

气、元、罡、灵、人、地、天、神。

每一种兵器,都有自己的道。

武者从练武之初就要选好自己的兵器,终其一生参悟其中的武者之道。

不同的兵器武者,各自的境界称呼,也是大同小异。

即,兵器名称加八大境界,就是各种兵武者对自己境界的称谓。

以刀为本命兵器,境界就可划分为:刀气、刀元,刀罡、刀灵,人刀,地刀,天刀,神刀。

他只会一招,是他父亲在幼年时交给他的,很怪异的一招,他不知道有什么用,不过父亲可以用大砍刀娴熟的雕出母亲样貌,栩栩如生。

一招,一口气练五百遍,直到全身再用不出一丝力气。

他每天会练很多个五百遍,最多的一次,他练了三十个五百遍,六年如一日,他只记得父亲临终前的遗言:

“永远不要放弃这一招,有它,你就拥有一切。”

他无条件相信自己的父亲,哪怕这是一个谎言。

自从进入刀气境,他感觉自己没有过提升,只是别无他法,依旧不停的练习,到现在,他感觉自己的手里没有刀,这种状态叫做“本命空灵”。

练到三更,浑身炙热,他脱光了衣服。

一桶凉水从头浇下,他借着月光,搓洗着全身的污垢,一桶又一桶,直到第十六桶之后,他才真的将自己冲洗干净,指甲缝中没有分毫污垢,头发丝里找不出一个虱子。

他换上了一件青布衫,看起来总算有点儿人样,他将难得干净一次的头发扎在脑后,不仅不像乞丐,倒也有了几分清秀。

即使他每天都这样干净,依旧会有人叫他黑鬼,他明白,他现在的身份,就算有个人样,别人也不会正眼瞧他一眼,他终究还是蝼蚁。

烂的一塌糊涂的门,被他一脚踹飞。草席搭成的小屋不停的颤抖,仿若就要散架。

他朝着天吐了口唾沫,大叫一声。

“劳资真他妈激动啊!!”

唾沫星子从天上落下来,星星点点。

啊……啊……啊的余音,回响在寂静的月夜之下,那是一个疯小子强奸世界的快感。

他反身跳起,一脚旋风踢。

轰隆,小破屋真的坍塌了。

“得不到,就去死!”这是发自内心的警告。

“没钱的黑鬼,给大爷滚!”

轰隆,一道灰不溜秋的身影,被一脚踹出。

灰尘激散,划出一道长长的灰痕。

他就地一滚,借势翻身,麻利的站起。

他站起的速度很快,也许是怕别人看到他的狼狈。

鲜血翻涌在喉头,他一口咽下。

疼痛让他难以呼吸,但他站的笔直,如同傲立的苍松,仿佛刚才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他放松表情,嘴角勾动出灿烂的笑意。

“拳劲霸道充沛,您这一拳比上次我来时,又高出一个境界,真是令小弟我崇拜不已啊。”他挨了别人的打,还不忘奉承几句。

那店铺老板一声冷哼,拍了拍袖子上被污染的黑色污垢,嘴里却恼怒道:“下等人,还妄想买剑习武,真是痴人说梦。”

那少年,谦卑的行过一礼,转身离去。

周围的行人,一脸嘲讽的看着这少年,有的还小声的议论着,一副等着看好戏的心态。

“这个小子,为了去白家堡竞选庄园武士,把自己的妹妹都买了,真是自作孽啊。”

“一个爱做白日梦的小屁孩,等他从白家堡像条狗一样滚出来的时候他就学乖了。”

“呵呵,就他那个熊样,能进得了白家堡?恐怕连门儿都没有。”

周围这些熟悉的人们,平时对他也算关照,可自从一听说,他痴心妄想要去爬入武士阶层时,这些人们都换了一个嘴脸,仿佛这是个冷笑话。

他叫云铮,十四岁的孤儿,火岩镇,白家工坊里的一个小杂工。

不知道他得了什么神经病,竟然想要习武练剑,想过上等人的生活。

从杂工到武士,逾越三个阶级。在这个弱肉强食,阶级分明的时代,想往上爬的人有不少,但他们的下场往往都很惨。

在这些嘲讽的同类人眼中,他的生活其实还不错。

父母亡故之后,他沦落为杂工,一开始是挑粪水的下等工。

可忽然一夜之间,他就变的口齿伶俐,见风使舵,仗着自己年龄小讨人欢心,又腿脚勤快,慢慢的从一个挑粪水的提升为捡煤球的,再从一个捡煤球的混上砍柴工,再从砍柴工被提拔到某个农场去看管菜园。直到最后,他又觉得自己挣得钱太少,所以在百般的请求讨好之下,他成了某个炼炭作坊的工匠徒弟。

那些曾经和他干过活的人,都很羡慕他,觉得他很有前途。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快疯了,他觉得他和死人没什么区别,从八岁当上杂工,一直到老,他顶多做一个杂工头目,他的一生就结束了。

这,就是蝼蚁的可悲之处。

小蝼蚁,能干活的小蝼蚁。

中等蝼蚁,干活不要命的中等蝼蚁。

大蝼蚁,已经遍体鳞伤的大蝼蚁。

老朽的蝼蚁,死灰里的一粒火星,短暂的成为一群蝼蚁们的头头。

然后,一生就此终结。

当这个念头从他的大脑中浮现过的时候,他陷入了一夜又一夜的失眠。

他觉得每天的存在,在那些大老爷们面前,都显得那么的无足轻重,他随时都可以死去,麻木的同类们可能会有一声叹息,然后他们继续拼命的干活。

十一岁那年,白家堡进行了一次招募选拔,有个别有习武天赋的下人,被破格录用成为庄园武士,进行武学修行成为武士阶级的一员。

从哪个时候起,他开始拼命攒钱,只为能够到三年以后他攒够二十两纹银的报名费。

他九岁的妹妹替别人洗衣服赚钱,他成为炼炭工。三年之后他只攒够了五两银子。

明天就是选拔的大赛,他今天早上起床之后没有去做工,而是做了一个决定。

他把自己的妹妹买了,卖给一个姓丰的秀才,给人家做暖房侍妾,他赚了二十两纹银。

他把二十两银子交了报名费,家中余下五两银子他想买一把剑,可是老板不卖给他,即使他的银子能够买到最次等的剑,老板依旧坚决的不卖给他,哪怕是一粒铁屑。

没有人会为钱财过不去,只因为,武士高于匠人一个阶层,如果他成为武士,这位兵器铺的老板可能会羊癫疯大爆发。

一双双鄙夷的目光看着他,他依旧虚以为蛇的和他们打着招呼,觉得他还算顺眼的人,也只是劝慰几句。

忽然,他脏乱的脑袋,被一个人拍了一下。

另一个少年赶上前来,与他同行。

“看,这是什么?”少年一扬手,一把青钢剑,出现在他的眼前。

云铮用惊愕的眼神看着并肩而行的同伴。

他叫高飞,与他住在一个院落,比他还要低一等的砍柴工,而今天的这位少年,以一种陌生的感观站在他的面前。

此时的高飞,穿着一身干练劲装,脚踏牛皮靴,头发高高扎起,面皮白净,手持一柄青钢剑,行走之间都带着冷冽的风,俨然一派少年剑客的气势。

那些看着他的人们,都露出嫉妒的目光,甚至是愤恨的不为过。

迎着那些目光,旁边的少年冷目一撇,毫不为意。

“这些人,既可怜,又可恨。”云铮笑脸看着这些人,心绪杂乱。

“借我瞧瞧。”云铮忽然翻腕要夺。

冷峻的少年,轻声一笑,振臂撩开。

“想看还是想玩。”他问道。

“都想。”云铮脏袖一挥,就要再夺。

高飞穿着一身干净的新衣,那里敢被摸到,登时一个箭步就逃的老远。

他一边狂奔,一边戏谑道:“想看,就追上我,想玩,就回家洗白白再说。”

两个少年又开始了在小镇的烂尾街追逐,在落日的余晖之下。在青石的街头上,在破旧的矮房子顶上,在恶臭的垃圾堆山头,他们是最好的玩伴。

……

夜晚到来,他们萧索的身影,各回各处。

草席搭建的小窝棚里,没有妹妹为他做好饭食。

而高飞的小破屋里,也没有他姐姐在烛光下,赶制刺绣的场景。

他们的屋子都变成了一片漆黑。

云铮的心里忽然升起一丝不好的预感,高飞究竟对她姐姐做了什么,才换得那把青钢剑。

“妹妹啊,如果你再长高点长大点,说不定我也能卖出更高的价钱。”躺在床榻上,他不禁没心没肺的自嘲着。

夜,漫长的成了一种煎熬。

他辗转反侧,睡不着。

他从床底下,翻出一把柴刀,磨得锃亮,这是她被卖掉的前一天夜晚给他磨的刀。

刀背厚实,看似笨拙,却够锋利,这是云峥唯一的兵器。

其实在云峥的心中一直有一个可笑的观念。他一直认为,麻布做的衣衫比丝绸更结实,同理,又粗又厚的砍柴刀比宝剑更耐用,更有杀伤力。

没喝过葡萄酒说葡萄酒像月经,可能就是他们这种熊孩子的心态吧。

信任他手中的兵器,所以他心无旁骛,劈柴用的大砍刀,他用的很趁手。以至于他莫名其妙的进入刀气境。

借着月光,他又开始一遍遍的练习。

武者修行,境界高低,只有八个大字。

气、元、罡、灵、人、地、天、神。

每一种兵器,都有自己的道。

武者从练武之初就要选好自己的兵器,终其一生参悟其中的武者之道。

不同的兵器武者,各自的境界称呼,也是大同小异。

即,兵器名称加八大境界,就是各种兵武者对自己境界的称谓。

以刀为本命兵器,境界就可划分为:刀气、刀元,刀罡、刀灵,人刀,地刀,天刀,神刀。

他只会一招,是他父亲在幼年时交给他的,很怪异的一招,他不知道有什么用,不过父亲可以用大砍刀娴熟的雕出母亲样貌,栩栩如生。

一招,一口气练五百遍,直到全身再用不出一丝力气。

他每天会练很多个五百遍,最多的一次,他练了三十个五百遍,六年如一日,他只记得父亲临终前的遗言:

“永远不要放弃这一招,有它,你就拥有一切。”

他无条件相信自己的父亲,哪怕这是一个谎言。

自从进入刀气境,他感觉自己没有过提升,只是别无他法,依旧不停的练习,到现在,他感觉自己的手里没有刀,这种状态叫做“本命空灵”。

练到三更,浑身炙热,他脱光了衣服。

一桶凉水从头浇下,他借着月光,搓洗着全身的污垢,一桶又一桶,直到第十六桶之后,他才真的将自己冲洗干净,指甲缝中没有分毫污垢,头发丝里找不出一个虱子。

他换上了一件青布衫,看起来总算有点儿人样,他将难得干净一次的头发扎在脑后,不仅不像乞丐,倒也有了几分清秀。

即使他每天都这样干净,依旧会有人叫他黑鬼,他明白,他现在的身份,就算有个人样,别人也不会正眼瞧他一眼,他终究还是蝼蚁。

烂的一塌糊涂的门,被他一脚踹飞。草席搭成的小屋不停的颤抖,仿若就要散架。

他朝着天吐了口唾沫,大叫一声。

“劳资真他妈激动啊!!”

唾沫星子从天上落下来,星星点点。

啊……啊……啊的余音,回响在寂静的月夜之下,那是一个疯小子强奸世界的快感。

他反身跳起,一脚旋风踢。

轰隆,小破屋真的坍塌了。

“得不到,就去死!”这是发自内心的警告。

他指着那一堆废墟,不咸不淡的说道:“就算是孬种,劳资也不要你了,劳资就算死也要找个好看点的地方!”

废墟的不远处,一座腐臭的垃圾山上,一只乌鸦不知吃到了什么,兴奋而又嗜血的大叫着。

……哇哈哈!

他指着那一堆废墟,不咸不淡的说道:“就算是孬种,劳资也不要你了,劳资就算死也要找个好看点的地方!”

废墟的不远处,一座腐臭的垃圾山上,一只乌鸦不知吃到了什么,兴奋而又嗜血的大叫着。

……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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