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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这日子可真不好过呀!”当朵拉终于有了一天假,来看吴天亮和汤亦新,在他们宿舍里,把这一切讲给他们听时,他俩异口同声地说道。“难怪打电话老找不到你,”吴天亮看着她说:“另找个工作算了。”

“干吗!什么活儿不得干?”朵拉说,“好容易人家背熟了一点。”

“头难头难,再背就容易多了,何况工资给得高,倒比刷盘洗碗、当babysitter强。”汤亦新说。“那倒也是,省得毁了手。”吴天亮刚说完,朵拉就忍不住看了他一眼,没想到,这人看起来高头大马的,还挺心细,还知道弹琴的人最得保护手。“今天怎么会开恩放你出来了?”

“今天她儿女来看她,全家团聚。我原来还不明白,儿女都在旧金山,又住得不远,为什么两三个礼拜才来看她一次。原来是真受不了。”

“你没试试唱歌给她听?”汤亦新忽然想起了朵拉的看家本事。“对呀!这样‘教授’不是可以少讲点课,考试也松点呀!”吴天亮也说。三句话不离本行,学生一张嘴就是教授,就是考试。“我也这样想过来的,幸亏没唱!”朵拉也笑起来。“为什么?”

“你们猜猜那个芭芭拉是干什么的?”

“哪个芭芭拉?”朵拉一口气说的事儿太多,吴天亮也糊涂了。“我知道。就是那个穿红天鹅绒的,结婚纪念日的那个。”汤亦新倒记住了,“干什么的?”

“当年首屈一指的红歌女呀!”朵拉说,“我要一唱,勾起老太太的心事,还不得把我fire了。”满屋子的人都笑了起来。原来朵拉说得热闹,楼上楼下的同学都跑来听。“你这可真是绝好的社会调查呀,”一个学社会学的女生说,“我打工怎么没碰上这么个主儿?”

“是啊,我可真长了不少知识。”朵拉开始侃起大山来,“你们知道宝石里最贵重的是哪种?”

“金刚钻呗!”

“我问的是宝石。”

“金刚钻不是宝石?”一个女孩子奇怪地问。“我是具指,不是泛指。”朵拉煞有介事地说,“谁知道,宝石里最贵重的是什么——”

“红宝石吧?”男生们面面相觑,一个学新闻的女生说。“不对,是变色宝石和蓝宝石。”

“什么是变色宝石?”

“变色宝石又叫做亚历山大石,它能吸收红色和绿色的分量少,而能吸收其他颜色的分量多。可在蜡烛光和普通灯光中红色光波强,当亚历山大石在这种光线下,红色反射光甚于绿色,它看起来就是红色。太阳光和日光灯的绿色光波强,在这种光线下看,亚历山大石就呈绿色。一般人不懂这个道理,光知道它会变色,就称之为变色宝石。”

“嗬,成专家了。”女孩子们很有兴趣,“那蓝宝石呢?”

“泛说蓝宝石时,有人把绿宝石也混同一道,其实这不对,绿宝石又是一种,其中最贵重的称祖母绿——”

“对,我在小说里看过。”一个女孩子叫道。“那你知道蓝宝石有几种?”朵拉问。“那我就不知道了。小说里没写。”“有巴西海水蓝宝石、马达加斯加海水蓝宝石、赫巴妮塔海水蓝宝石……”朵拉如数家珍地吹起来了,“你们知道一克拉红宝石值多少钱?”

“三百!”

“五百!”

“一千!”女孩子们瞎侃了起来。“两三千。”朵拉说,“这还不是顶好的。一克拉绿宝石呢,就得三五千!”

“哇!”女孩子们齐声叫道。“这算什么?”朵拉又说,“一克拉钻石,好的得上万呢。”大家瞠目结舌了。一个女孩子忽然问:“美金?”

“人民币!”天亮调侃她说。

全体哄堂大笑。“这还不是最贵的,顶上等的翡翠,小指甲片大小的可以值几万、几十万美金呢……”

“难怪这儿贫富这么悬殊呢。”学社会学的那个女孩子说。“不知将来咱们这些人中,会不会也来个两极分化?”一个男生瓮声瓮气地说。“放心吧,老夫子!”天亮说,“咱们念完学位,是要回国的。”

“至于紫宝石、蓝宝石呢……”朵拉还在继续她的问题。“得,得,我们也不当宝石商人,”一个男生打断她说,“你还是给我们讲莎丽妲吧,那个好听。”

“咦,我就是在讲莎丽妲呀,你真不知道她对宝石的知识有多丰富,当年真是下过苦功夫的。不懂得它的品种、特质,就不会设计怎样裁料,怎样嵌镶,怎样摆设,就不可能最充分地展示宝石的华美……呃,对了,你们谁知道蓝宝石该放在什么衬底上?”

“我看人家戒指什么的都放在红丝绒盒子里。”一个女孩子说。“那是大路货。”朵拉解释说,“我问的是蓝宝石。”

“放到白缎子上?”

“不对。这样就会把宝石的颜色变浅。必须放在蓝丝绒上,这样就蓝得晶莹。或者放在黑丝绒上,那就蓝得深沉。要是放在紫罗兰色上呢——”“那就蓝得要命,蓝得一塌糊涂,蓝得人要死要活,蓝得人非买不可……”一个上海小伙子不耐烦地说,“算了朵拉,别数这些宝石了,反正我看在座的咱们谁也买不起……”大家哄的一声又笑了。“也别再说你那老lady的事了,听得人心里难过煞……”小伙子又加上说,“好容易休息一天,还是你给我们唱一个吧!”

“对,唱一个!”大家伙异口同声欢呼,齐呼啦的鼓起掌来。“唱什么呢?”朵拉问。在座的朋友都是第一次见面,朵拉自然而然地拿眼睛找吴天亮、汤亦新,和他们商量。

“唱什么都行。”小伙子等不及,大家又齐声叫道。于是朵拉唱了几支民歌。见大伙子情绪高涨,就说:“咱们大家一块儿唱吧,找个大家熟悉的。”说着就唱起来,刚唱了两句:

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

吴天亮就和上来了:

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艄公的号子,看惯了船上的白帆。

他的嗓音果然很好,音色很美,就是没经过训练,不够松弛。可是除了朵拉,几乎没人注意,因为所有的人都参加进来一起张大嘴唱道:

这是强大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到处都有明媚的春光。……

唱完一支又一支,唱《北京的金山上》《在希望的田野上》,唱《十五的月亮》,唱《血染的风采》,唱《闪闪的红星》《红孩子》,唱《让我们荡起双桨》,唱《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唱到后来,实在没得唱了,甚至连《少先队员之歌》,连幼儿园时候的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都唱了起来。

唱了笑,笑了唱,一直唱到天黑,唱到朵拉不得不回去的时候。

这一天是朵拉到美国来一年多最快活的一天,也是朵拉两年多来最快活的一天。

吴天亮送朵拉回家。她是同时认识的吴天亮和汤亦新。所以原说好两人一块儿送她,可走时朵拉和大家一一握手道别,拥来挤去,不知怎么,出门后竟只剩下了一个吴天亮。

吴天亮开车送她。“汤亦新呢?”朵拉问。“哦,他明天第一节有课。”吴天亮说。朵拉心想,那他刚才为什么说送呢?毕竟还生,不好深究,就转题说:“这车谁的?”

“我的。”

“整天穷留学生、穷留学生的,没想到你还趁车。”朵拉说。“穷留学生才需要车呢,没车打工跑不过来,就上不成学了。”朵拉点头。她是深知打工掐钟点的那个紧张劲儿的。美国生活节奏快,时间观念强。迟到一次,说声对不起,老板脸色已不好看。迟到两三次,就该老板说对不起,请你滚蛋了。“这车多少钱买的?”

“说了你不会信的。猜猜看。”朵拉看这车,紫红色,虽然多处掉漆,但色泽样式都还过得去,何况头尾俱全,又还能走,怎么着也得千把块吧。没想到天亮说:“三百块。”

“真的?”

“骗你干吗?是一个毕业回国的同学卖给我的,其实确切地说,等于他送给我的。他是六百块从另一个回国同学手里买过来,开了两年。”

“二手车,三手?”

“四五六七手了吧。”吴天亮笑,一边发动车,“坐好,可别吓着你。”朵拉说不怕不怕,还是吓了一大跳。从没坐过这样的车,一发动就轰隆一跳,震得她往前一冲,差点跌倒。“天哪!”她笑起来。“告诉你别吓着嘛!”吴天亮也笑,“系好安全带,系紧一点。”

“不对,你怎么走这儿,这么走绕远。”她忽然发现路不对了。

“就是得绕道。”

“为什么?”

“刹车不大好,得避免坡度大的路。”

“我的妈爷子!”两个人都哈哈大笑起来。笑了还想笑。

既为这辆老爷车,也为这个北方孩子从小说惯的,稀奇古怪的口头语。说它稀奇古怪,还真是稀奇古怪。你就想想嘛,妈是妈,老爷子是老爷子,怎么给弄到一块儿来了?还大伙都说。说得倍儿溜。还为迎面吹来的海风。为初升的月亮。为了青春。为了欢乐。为了不知为什么,就那么从心里往外地想笑……偏偏旧金山还来得个坡多,他们就这么上上下下,绕来绕去,好不容易才把朵拉送到家。时间已经很不早了。朵拉跳下车撒丫子就跑,一边跑一边说:“Bye!Becareful——”

“I will.”天亮说,忽然又叫,“朵拉!”

“Yes,”朵拉回头一看,月亮已高高地升起来了。月光下吴天亮的脸不知怎么朦朦胧胧地,“什么?”

“也没什么,”吴天亮说,“下次休假再来吧,——大家那么欢迎你。”

“OK!”朵拉说着,慌慌张张就跑进去了。回到家,居然没迟到。莎丽妲的子女们刚喝完饭后酒,正张罗着要走。朵拉这才定下心来。定下心来就又想起这快乐的一天,想着吴天亮的破车,也不知回去还绕不绕?还得绕多久?不知不觉好像心里竟有了一丝牵挂:明天一定抽空给他打个电话,他这车太破,刹车得修修,不然迟早得出事儿……可这电话竟没顾上打。不知怎么,这些天莎丽妲闹得特别厉害,可能是这次子女来“考试”成绩都不好,要在朵拉这儿找回来。每天“授课”时间超前的长,中间提问不断,“考试”频繁,闹得朵拉时时刻刻胆战心惊地,哪儿还敢去打电话。

好容易熬到周末。

周末倒是一块儿过的。因为快到中秋节了,领事馆要给留学生们举办晚会。大家就忙里偷闲地排起节目来,朵拉当然是总导演。可留学生们不是正规演员,今儿个张三考试,明儿个李四写paper,这次缺仨,下次短俩……好不容易参差不齐地排了那么两回,说话就到了十月初。

这些天,朵拉特别高兴,一来是认识了那么多留学生,他们的贫苦勤奋却又朝气蓬勃的生活鼓舞着她,使她看到了自己的明天好像背重负走路的人一旦看见路标,方向更明确,走起来就轻快了许多。二来呢,看大家出什么节目,排什么节目,怎么排……都那么尊重她的意见、听她的话……一种被人承认的成就感反过来又加强了自信。这一两年一直压抑的心情,蜷缩着的心不知不觉就舒展开来。

过了难熬的高峰,工作又顺了起来。有一次莎丽妲高兴了,居然说很喜欢她,说自己活不了多久了,遗嘱里一定忘不了她,会送她许多珠宝做嫁妆……朵拉虽然明知那些珠宝是假的,但至少,目前,饭碗似乎保住了,不会砸了。

这天,快排完节目,吴天亮忽然塞给她一个条子。上边写着:“今天不在学校吃晚饭,好吗?我请你上渔人码头吃冰。”朵拉的心怦怦地跳起来,说不出什么滋味。高兴吗?是的,可又好像有点发慌。

这就是约会吗?朵拉不知道。因为她虽说结过婚,为过人妇,可从没和男孩子约会过。在国内唱歌的时候,收到男孩子的信、条儿,可说是不计其数。开头还和紫薇一块儿看看,念念,念到可笑处就哈哈大笑一通。可她和紫薇的信都那么多,后来大都翻翻就扔,有时连拆都不拆了。

当然,她和紫薇不一样。紫薇是因为有了周峻。她呢?好像是顾不上,因为她对事业的期望很高,一心想攀高峰,而高峰也似乎遥遥在望了。她哪儿有心旁骛呢?反正那些观众认识她们,她们可不认识那些观众。在她们眼里心里,那就是台下一片黑压压的人群。可吴天亮不是观众,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很熟的朋友。很熟吗?好像又并不了解。不了解吗?可又是唯一一个有事就想找他、和他商量的男孩子。

而他,现在竟给她写来了个条子……朵拉不禁心慌意乱起来,排练时竟两次起错了调。吴天亮倒依旧唱得很好。终于排练结束了。汤亦新照例过来叫她和天亮去吃饭。天亮假装忙别的事,她竟破天荒地说了句谎:“不吃了,我得赶快回去呢——”说完自己也吓了一跳,自己今天——这是怎么了?偏是汤亦新还热心地留她:“饭总得吃呀,要不回去一上岗,又得饿肚子上床……”朵拉觉得自己的脸越来越热,除了一迭连声说:“不,谢谢,不,不——”之外,不知说什么好。平时有事总是不自觉地用眼睛看着吴天亮,和他商量。这会儿却简直不敢抬起眼睛来,更别提在人群中找他了。

最后还是天亮走过来说:“那就随便在路上买个汉堡包吧。走,还是我送你。”真厚脸皮,不是说去吃冰吗?朵拉逃跑一样跟了他出来。其实天亮脸皮并不厚,别看刚才他大大方方给她解了围。一路上两人无话。到了渔人码头,天亮泊好车,才说:“没有来过?”

“没有。”朵拉四下打量着。周围是一幢幢各种色彩的小楼,盖在斜斜的坡地上,好像也没什么不同处。只是一边是草地,草地傍海,这就显得比旧金山其他两边都是小楼的马路更加开阔和美丽了。

走上渔人码头,前后左右都是装饰得金碧辉煌,各具特色的店铺,是专为全国和世界各地游客而设的。一切都是经过精心设计,巧用过心机的,所以都显得那么华美与别致,真是令人目不暇接。

海风习习地吹着,朵拉一时觉得心旷神怡,不禁说道:“这儿真美呀!”天亮带她走进一家傍海而立的酒吧,找了一个靠窗的桌子坐下说:“知道我为什么带你来这儿吗?”朵拉这才抬起眼睛望着他说:

“不知道呀。”

“理由可多啦!”吴天亮笑了起来,“第一,这儿的冰激凌特好。第二,刚来时,我在这儿打过工,卖了半年多冰激凌。”

“是吗?”朵拉也笑起来。“第三,最重要的是,一到傍晚,特别是周末,这儿有许多小规模的家庭乐团、亲友合唱队……各种各样的艺术活动。我早就想带你来看。”

“哎呀,我的天!”不等天亮说完,朵拉就大叫起来,连声催他快走,“你怎么不早说……”

“早说你能出得来吗?每天颠三倒四地惦记着,还不又把饭碗砸了——”

“哎呀,你真——”朵拉原想说坏来的。这是一般女孩子的口头语。有人说男人与女人表达感情的不同处在于:当男人喜欢一个女人时,总说“你真好。你怎么这么好呢?”而女人喜欢一个男人时,却总是说“哎呀,你真坏。”不论这论证正确与否,朵拉并没听过。她现在突然住口的原因是觉得不合逻辑,明明天亮这样做是为她好,替她考虑,是一片好意。自己怎么能说成坏呢。可顿住了半晌,也断没有再补出个“好”字的道理。于是干脆什么也不说了,一个劲地拉着他走。

“急什么?”天亮却稳稳当当地坐着,十分得意,“还没上市呢,吃完了再去也不晚,要知道这儿的冰激凌好吃得很呢。”像所有的女孩子一样,朵拉本来就爱吃冰激凌。美国的冰激凌种类又多,和其他食物比起来,并不算很贵。她和紫薇都最爱吃加碎果仁的那种。她们两人都苗条,到美国又瘦了不少,完全没有怕胖的顾虑,可因为心情一直不好,竟始终没有认真欣赏过。今天,有懂行的天亮帮她挑选,坐在傍海的雅座上,远眺着落日余晖在波光粼粼大海上的万千变化,一时不禁心醉神迷,半天说不出话来。

“想什么呢?”天亮见她吃得并不起劲,不禁问道,“不好吃吗?”

“呀!”朵拉深深呼出一口气说,“太好吃了!太美啦!”

“是景色,还是冰激凌?”见她都说到一块儿去了,天亮笑着又问。“都是。”朵拉也笑起来,这才贪婪地大口大口吃起来,一边吃一边乐得直哼唧。“哎!这才像个到渔人码头吃冰的样子。”

“再给我要两个蛋卷的吧。”朵拉满嘴冰激凌,含混不清地说。“蛋卷的可没这些好吃——”

“咱们走吧,”朵拉央求他说,“蛋卷好拿在手里边走边吃呀……”

“不再坐会儿了?这么美。”

“时间不够啊!”朵拉叹气,“我想多听会儿音乐——”天亮看表,时间确实不早了,这才领着她往外走。果然,这儿有不少民间艺术活动。有几个年轻的画家在作画。有两个已经很不年轻的老头、老太太在合奏。一把小提琴,一支短笛在一同诉说人生。小提琴如怨如泣,笛声却欢快悠扬,正像人生那样丰满,有快乐也有悲伤。不知他们是夫妻同好,还是只是老朋友?配合得那样默契,那样其乐融融。不远处是一个五六个人的唱诗班,在金色的晚霞中,竟也唱得像在教堂里一样的虔诚、肃穆而动听。

哦,还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女指挥,是老师吗?正指挥着几个七八岁的幼童在合唱,童声那样稚嫩,神态那样可爱,看得朵拉脚像生了根。天亮催了几次都舍不得移动。

“不是还要听民歌吗?”天亮说。“哦!”朵拉这才忙不迭地跟着他跑起来。不知为什么?平时最引人注目的那个家庭室内乐团今天没来。是有谁生了病?还是有谁太忙而无法凑齐?

天亮十分遗憾。朵拉并不失望,一来她觉得已经美不胜收了;二来她发现草地那边有四五个人正在唱民歌。她拉着天亮急急地奔过去,听着听着就不禁技痒起来,悄悄问天亮:

“如果我想参加进去,她们会拒绝吗?”天亮耸耸肩:“不知道,要不我问问?”

“不要,”朵拉说,“要是让人拒绝了多难为情。”“那怕什么?欢迎就参加。不欢迎就走人。反正谁也不认识谁。”天亮说着就要上前。“不。”朵拉一把抓住他,“不要。”

“看你事儿的。”天亮说,“美国人可没那么些事儿。想上就上。上呀!”朵拉仍然迟迟疑疑地摇头。说是不要,可听人唱着自己心爱的歌,那确实是心痒难熬,听着听着就不禁随着旋律摇晃,慢慢就情不自禁地哼出了声。刚哼了没几声,就被里边一个三四十岁的大胡子听见了,他立即伸出双手对她欢呼说:“Oh!You’r esing too Come On!Come On!Let’s sing together!”(啊!你也会唱,来!来呀!咱们一起唱!)见朵拉犹疑不决,圈里的一个年轻女孩干脆跑出来,把她拉进去说:“Come on!Come on!”(来!来嘛!)天亮跟着一推,朵拉就进去了。她毕竟是专业出身,会唱的歌立即就和得很好,不会唱的呢,就哼着给人伴唱。见一个黄皮肤的女孩子,唱美国民歌这样自如,一时唱的人,听的人都大为高兴,纷纷对她招手,为她喝彩、鼓掌。朵拉一高兴,声音放开来,立即就明显地超乎其类,出类拔萃。令周围的人十分兴奋,要求她独唱。“Solo,please,soloforus,please!”(独唱一个,请为我们独唱一个吧!)“Solo,please!”(独唱一个,请!)“Please!Please!”(请!请!)朵拉用眼睛看着天亮,天亮十分高兴,就鼓励她说:“唱就唱,唱个拿手的。”说着就鼓起掌来。朵拉正寻思唱什么呢,忽然一眼扫见天亮的表,已经快八点了。“哎呀”了一声就说:“不得了,快跑吧!这回可要迟到了。”说完撒腿就跑。大伙儿还以为她怕羞呢,几个年轻人就来追她。还是天亮一边向大家道歉,解释她因为唱歌忘了时间,上班要迟到了;一边忙着,开车送她。

那伙热情的歌唱家就大笑起来,招手和她再会,约她下次再来。又唱自己的歌去了。自由组合全属业余爱好,就是这么松散自如。

天亮知道莎丽妲的厉害,也就慌不择路地开起快车来。一路上几次都刹不住车;大都是别的车友好地给他们让路;也有那认真的主儿,生气地对他们按着喇叭,挥着拳头骂他们:“疯了?”

“蠢货!”……

幸亏没遇到警察。

幸亏没有出车祸。

也幸亏——没有迟到。

朵拉飞一样地跑进大门,连回头看一眼都来不及。刚进院子,就听见唤她的铃声震耳欲聋地响起来。

朵拉气喘吁吁,却步履轻盈地上了楼,定一定神,敲门进去,见老太太正气势汹汹地质问管家:她为什么不尽职责管束朵拉?竟会允许朵拉迟到?而朵拉,这个坏女孩,又为什么竟敢不顾她的需要,迟到?

“朵拉没有迟到,夫人。我决不会允许她迟到的。夫人!”见房门开处,站着朵拉,管家太太真如同见了仙女下凡一样高兴,一时头也抬了起来,腰也挺了起来。说话的语气虽仍然那么低声下气,但眉目间却充盈了喜色,“她已经站在门口了,夫人。”

“为什么不进来?”老妇人厉声问道。

“是,夫人。”朵拉尽量让气喘匀了,低眉敛目地说,“我以为不该打扰您和管家太太谈话,所以……”

“你进来!”莎丽妲果然缓和了声调。同时又吩咐管家说,“你可以走了。”

“是,夫人。”朵拉和管家同时答道。

在朵拉闪身让管家出去,两人交臂而过时,管家狠狠地瞪了朵拉一眼,目光凶狠的程度,差点让朵拉背过气去。

但朵拉一会儿就忘了这道眼光,因为毕竟她闯过了这关:没有迟到。管家正在挨训,不但没有了说她坏话的可能,而且还得帮她在老太太面前掩饰……

何况,今天是何等美好的一天啊!第一次赴男孩子的约会,那样美的渔人码头,那样美味的冰激凌,更更重要的是她居然在人前演唱了。而观众,当然,的的确确是观众,对她——又那样热情。

因此,虽然这一夜莎丽妲又折磨了她大半夜,可朵拉却始终精神抖擞地听着,她是那样微侧着头,神色迷离,眼睛亮闪闪地望着远方,以致老妇人几次打断自己的话头,中间插问道:

“Oh,朵拉,好孩子,你又为我难过了么?”

“Yes,madam!你曾多么难……”

“Yeah,Dola,你一定看见了我说的情景,是么?”

“是的,夫人。”朵拉说,“我看见了许多许多,夫人。”月上中天,晶莹澄沏,莎丽妲昏昏沉沉睡过去了。按照平常,这该是朵拉赶紧补觉的好时光,可今天不知怎么搞的,朵拉一点也不困。

想着昨天无比美好的一天,想着自己那可以称作演出的时刻,想着下次休假一定去渔人码头独唱,想着很快就要来到的中秋,想着中秋佳节将在领事馆演出的节目,朵拉飞快地跑回自己房间,找出一件前些时在GarageSale上买来的纯白晚礼服,那原是为自己改件演出服准备的,她决定利用这段时间立即动手。

朵拉坐在莎丽妲卧室外间的起居室里,专心致志地往晚礼服上缀纱。纱是从国内带出来的一顶珠罗纱帐子上裁下来的,可钉到衣服上很好看,既遮住了衣服的残旧,又使得晚礼服一下子轻盈与华贵起来。

朵拉越做越高兴,情不自禁就轻轻地哼唱了起来。“Dola?”突然莎丽妲一声连痰带喘的叫声,吓得她一哆嗦。慌慌张张跑进去。还好,莎丽妲很和气,不知是睡足了觉,还是做了什么好梦,脸上居然模模糊糊带着一点笑。“是你在唱歌,朵拉?”

“是,夫人。”赖是赖不掉的,朵拉老老实实地回答。“我还不知道,你的声音很美呢。你在唱什么呢?”

“一支中国民歌。”

“能唱给我听听吗?”

“我唱得不好,夫人。”

“唱!”莎丽妲不高兴了,“我要你唱。”

“是,夫人。”朵拉唱了一支信天游,老妇人很高兴,要她再唱。不知为什么,朵拉有点心悸,就说:“还唱吗?我……”

“唱!”不容她把话说完,莎丽妲命令道。朵拉只好一首首唱下去。每一首歌莎丽妲都说好听,称赞她有好嗓子,说中国民歌好听,朵拉也就越来越自如,越来越放开了。“哦,中国民歌原来这样美丽,”莎丽妲说,“我太高兴了,如果你肯为我唱一支美国民歌。”朵拉一时疏忽,就唱了一支。“你会唱RoseMary吗?”

“这是一首很有名的歌,你喜欢它?”

“唱!”老妇人说,嘴咧开,微笑了一下,“请你!”莎丽妲很少对朵拉说请,更很少有笑模样,朵拉不敢违抗。刚一开口,朵拉就觉得脊梁上一阵寒战。当时不明所以,事后回想:肯定是第六感觉的作用,或者是因为莎丽妲笑得太古怪,或者是因为她目光如利刃——但她当时来不及想,又不得不唱。“你当过歌女?”等她唱完,莎丽妲柔声说。“不,没有。”

“你撒谎!”莎丽妲突然大喊起来。“我从不撒谎。”

“你为什么不敢承认?”莎丽妲用那样一种轻蔑的口气说,“你明明会表演。”

“我为什么不敢承认?”朵拉的自尊心被深深刺伤了,挺起腰说,“我曾是歌唱演员。在中国,演员和歌女是有严格区别的。”

“都一样。”老妇人突然疯狂地尖叫了起来,“滚出去!你给我——立刻——立刻——”她的声音尖刻得像刀子刻在玻璃上那样刺耳,她的眼睛像死鱼一样往上翻,喉头发出呃——呃——咯——咯的哽咽,尖叫和哽咽中还夹杂着一串串犹太土语和诅咒……

朵拉吓得一溜烟地跑下楼去,她真的一时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在大客厅定了定神想:也许莎丽妲患有羊痫风,不知自己该不该大声呼救?叫护士?还是叫急救车?正犹疑间,房门突然洞开。管家太太站在门口,她高高地昂着头,以那样一种痛快淋漓的口气对朵拉宣布:“你被辞退了。夫人命令你立即离开!”望着她以两个手指厌恶地夹着的那一叠钞票,望着她那万分轻蔑、轻蔑得几近仇恨的神态,朵拉在一秒钟之内突然明白了过来。她想起了那个曾经红极一时的歌女。一团红色的烟雾突然在朵拉的眼前升起。芭芭拉仍然穿着质地甚好的深红色丝绒晚服,正踏着茫茫风雪,袒胸露背地向她走来。飞旋着的鹅毛大雪轻柔地裹着她,在她红润的脸颊上融化。那丰满而性感的朱唇上依然绽开着那个胜利者的巧笑……只不过,二十多年前,她一举粉碎的是莎丽妲的整个生活;而今天,她一举粉碎的是朵拉的饭碗。但在这一瞬间,朵拉没想到自己。她默默地俯身收拾自己的衣物,一股久已消逝了的、对那垂死老妇人的怜悯与歉疚之情,同时从她心里油然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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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鸢泪:赤鎏重现

    赤鎏重现,太空混沌.......再赤鎏海边,一袭白衣,左边的秀发遮住姣好的容颜,一瞬间,横尸百万,流血千里......."易大哥,在你心里,我就这么的无足轻重吗?“”易临水,再给你一次机会,选我,选她?“”宁我负天下人,也不会让天下人负我“.......”最后,我还是舍不得你,再见。“
  • 神控天下

    神控天下

    魂穿异界成废人,被欺被辱无自尊。控神掌魂得传承,百倍回报给仇人。独掌天道护世人,染血圣山屠鬼神。手握日月摘星辰,世间无我这般人。一个地球现世天才高手面对强敌自爆却穿越异世到一个修炼废物的身上,家人亲人欺辱于他,践踏他的自尊,凌笑却忍常人所不能,暗中习练地球绝学。异世的绝世功法融合地球的顶级功法究竟会修炼成什么样的绝世怪物?他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又能否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证明他确实来过,存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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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呐,溯溪,梦醒了就去找云生和,那个一直在云端注视着你的白色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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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你需要的力量?”……兑换了重生愿望的沐游幸运地重生到了十年前。巅峰玩家的他这一世将带着重生回来的记忆和这个问题去追求新的境界和最巅峰的力量。…………(轻小说,绝不虐主,也没有神器。虽是新人作家,但是会以最大的努力写下去。希望喜欢本小说的多多支持。)
  • 轮回劫之愿君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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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愿君无忧,愿君一世长安最后却是想思成殇。她说:我轮回千年痛苦万年!永世不得善终,唯一希望的只是你平安。他说:从天堂落去,这世间最黑暗的地狱我不怕,魂飞魄散我无悔。我唯一怕的就是你再次从我身边离去,哪怕你用千年万年去换我一世无忧,可是没有你又何来的一世长安?我背弃天下只为换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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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蹉跎时光的岁月流逝,消逝,倾逝。一句“我爱你”!成就第一次的恋爱,一句“分手”!结束了前段不似恋爱的恋爱,却开始了新的恋爱旅程。因为一不小心的爱上,所以才要牢牢地抓住,爱情迸射的浪花朵朵,使道路崎岖不堪……“易烊千玺你突然的离开,要付出你离开的代价!你,必须,拿出补偿……”林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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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约是一种美德,是对资源的善待,是对环境的保护。节约的行为应该体现在生活的滴点中,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本书提倡的节约方法,包含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可以解决您生活中出现的一些小麻烦,还为您打造出绿色健康的生活模式。主要包括:食品在清洗、烹饪、保存的过程中的节约;家用电器的使用中的节约;生活中的变废为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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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语如丝

    本书是一部散文随笔集,作品分为“心语如丝”和“闲暇小语”两个部分。在书中,作者以一位女性作家特有的细腻眼光,从生活中的细微之处着眼,着力发现生活中的美好。书中文章多以其在西安的生活、工作为主,文笔细腻唯美,具有较强的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