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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我多想有个家,一个温暖的地方。

在我寒冷的时候,我会想着她。

我多想有个家,一个安全的港湾。

在我受惊吓的时候,我才不会害怕。

谁不想拥有一个家,偏偏我就——没有了她。

即使泪落如雨,也只能自己轻轻地擦。

我好羡慕人们,受伤后可以回家。

而我只能孤单地——孤单地浪迹天涯……

这是一首几年前曾风靡整个中国内地的流行歌曲。世纪年代末刚刚粉碎“四人帮”不久,各种思潮风起云涌,沉渣泛起。意识形态领域的一些“精英”们或是为了标榜自己,讨好青年;或干脆就是为了争当青年领袖,有意把水搅浑,片面地鼓吹反传统、反权威,要“打破一切条条框框”。什么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是狭隘的“封建残余”;什么国家、什么民族?少来这一套“假、大、空”!“自我才是一切,他人是地狱”……既然“精英”们著书立说并身体力行地如此教导他们,可怜又可爱的青年们哪里会想到这些“精英”们浑水摸鱼的祸心呢?于是不但在政治上按照他们的口号去“自我设计”、“自我实现”,“争当世界公民”……在生活上,也仿效着“性解放”、“玩世界”、“玩生活”。既然“中国的家庭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凑合”,那么也就学着随心所欲地玩弄感情,抛弃家庭吧!

几年过去了。

结果呢?自然是“精英”们名利双收,为更大的野心积累着资本。受骗的青年们则白白浪费了青春:轻则一事无成,重则身败名裂,伤害了亲人也伤害了自己。

这首关于家的歌曲之所以能在年代初风行一时,就是因为唱出了一些误入歧途痛定思痛的青年心态。是省歌舞团在一次业余歌手演唱会上发现的,创作室主任立即加以整理提高,改动了一些词,重新谱了曲,并加了一段副歌。副歌其实只有四句词为:

可我没有家,我没有家……

在我年轻气盛的时候,我不在意地抛弃了她……

别看这四句词表面上不起眼儿,可内涵十分丰富:是孤独流浪汉的伤感情怀;是对美好生活可望而不可即的失落悲哀;有痛定思痛的柔肠百转;有上当受骗后的愤懑无奈;有青春不再永难弥补的深深惆怅;有对后来者情真意切地谆谆劝告……加上起用了团里一个最好的男中音扮成一个无家无国流浪汉的形象,身背一个小小行囊,手里弹着电吉他,每唱一段,乐队就齐声伴唱副歌。充满温馨回忆与美好憧憬的领唱与追悔莫及的悲伤孤独现实的伴唱,既衬托和谐,又对比强烈,效果简直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老狼不但立即拍板:“上!”还奖励了发现者和改编者。演出一炮打响,引起轰动效应。全国各个歌舞团体都派人来学,大大出了一阵风头。全团一致通过给这个节目全体人员记了一个集体功,成了省歌舞团一个多年屡演不衰的看家曲目。

紫薇当时并不怎么喜欢这首歌,虽然她是它的报幕员,也为它的受到热烈欢迎和一再返场而高兴,但她并不真正懂得它。或者说,并没有足够的生活经历去理解它,对它还缺乏血肉相连的息息相通……

可不是吗?那会儿紫薇有一个无比温暖的家,有至亲至爱的爸爸妈妈,要爱人有周峻,要朋友有朵拉……脚踏着锦绣中华的广袤大地,巡回演出走到哪里都四海为家。这支歌虽然受欢迎,毕竟只不过是一支歌罢了,他们团引起轰动效应的歌儿多着呢?

出来以后就大不相同了,脚踏着的是异国土地,头顶的是。久在异乡为异客,本身就有一种特殊凄凉的况味,何况现在连朵拉也不再联系,茫茫宇宙,滚滚红尘,剩下给紫薇的就只有一个他,一个大卫了。

大卫虽然很爱她,给她营造的小窝很豪华,可她心里总是不踏实,时不时还有那么一点没着没落的惊慌。每当这时,她就情不自禁地想起这首歌,想起它完整的舞台形象,想起团里排练它时许许多多温馨的往事,想起它首演时的轰动,以及屡演不衰的盛况……就会身不由己地轻轻哼唱起来,一边唱一边泪流满面,觉得钻心的疼。

对朵拉,她并不是不想联系,而是怕朵拉误会她是在玩火。因此,总想等离婚有个眉目再说,离婚有了眉目时,又想等有个结果。好不容易自己离成了婚时,又盼着大卫离婚有个眉目……

大卫离婚是那么容易有眉目的么?于是她就常常给朵拉拨响了电话重又挂上,想着朵拉,想着爸妈,想着家乡县城外的那条小河,一边哭着一边唱起这首歌。先是给自己唱,后是给大卫唱。大卫不在的时候,就给丹尼尔唱。第一次给大卫唱时,她自己是泣不成声,一向镇定自若的大卫也不禁湿润了眼眶,紧紧拥着她说:“薇薇,亲人儿,难道这里不是你的家?”

“不是。这里——只是一个小窝。”

“这个小窝不温暖么?”

“温暖,但是——不安全。”

“有我爱你,保护你,怎么会不安全呢?”

“因为你——是不自由的。”

“薇薇,你太看重形式了。”

“因为社会要求形式呀!我这样,不明不白地算什么?”

“薇薇,你现在是在美国。美国,像我们这样的多着呢。只要我们彼此相爱,这个小窝温暖,我们就已经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了,不是吗?”

“不是。”紫薇缓缓地摇头,“我们毕竟是中国人。中国人家庭的观念是很强很强的……”

“薇薇,我的小人儿,你的小脑瓜里还有多少旧的观念需要抛弃呀……”

“家庭的观念能抛弃吗?抛弃了家庭的观念,我们还成其为人吗?我们毕竟是人,是不是?我们不是小猫小狗。有个温暖的小窝就窝在里头满足了,那不成了小猫小狗了么?”

“不要说得那么难听。”大卫生气了,“你以为我不想和你建立家庭么?”

“我不知道。”紫薇也生气了。

“我不是正在办离婚么?”

“我可已经办了离婚了。”

“你不再爱我了,薇薇,”大卫悲哀地说,“你看你那咄咄逼人的样子,我怎么会不想离婚?我是离不掉啊……”

“离不掉就不要离了?”

“谁说不要离,我不是正在离吗?”大卫又摆出一副英雄受难的脸色,两只眼睛阴郁地望定她,“你不再爱我了,薇薇,不再爱我了……”薇薇最受不了他那副英雄受难的脸色,特别是看不得他那两只满蓄着痛苦的眼睛。每到这时,往往是她先落下泪来,扑过去抱着他,吻他,安慰他:

“我爱你,爱你,死也爱你!哦,大卫,我的大卫!是我不好,我不好,不该这样逼你……”

“我不好!当然是我不好,我让你受委屈了。我的小人儿,甜人儿,我一定不会让你老受委屈的,我要再去找律师,好律师,离婚,离婚,一定离婚……”事情闹到这分儿上,还有什么可说的?

每一次紫薇唱这支歌,他们两人都大同小异地闹这么一场,闹完虽然更加如胶似漆地摽上一阵儿,可大卫离婚的事却仍然不死不活没个下文。弄得大卫不要说听,只要一想起这首歌就胆战心惊。紫薇呢,也越来越不敢唱给他听了。因为那实际上不啻是柄双刃剑,既伤他也伤自己。

于是她就常常唱给自己听,一边唱一边想念爸爸妈妈,想念周峻,想念朵拉,想念自己那个从小长大的小小房舍,自己的县城,县城外那清澈见底潺潺流淌的小河……

为什么唱给丹尼尔听呢?是因为和他实在无话可说了。你想,大卫要忙公司,还得应付他的太太小孩,丹尼尔陪她的时间越来越多。他们谈大陆,谈台湾,谈美国,谈省歌舞团,谈丹尼尔的童年。当然谈得最多的是大卫,谈他的童年,他的初恋,他为母亲和丹尼尔作出的贡献和牺牲,他的公务,他的爱好……可这一切总有谈完的时候。她和丹尼尔毕竟不是情人,世上只有情人才有谈不完的话。

那么干什么呢?喝点酒吧。

薇薇早就学会了喝酒。先是为了情调,后是为了寂寞。

常常是在她和丹尼尔无话可说无事可做时,丹尼尔就说:

“喝一杯怎么样?”

“好啊,你要什么?”

“威士忌,加冰块,你呢?”

“黑麦威士忌,不加冰。”他们先是在街上的酒吧里喝。后来干脆在大卫和紫薇的小窝里自己设了个小酒吧。有酒柜、有酒台,有高脚凳,有各种各样牌子的酒……等这一切小把戏都玩过了,只剩下她和丹尼尔默默对坐手把一杯酒枯坐着等大卫时,也就兴味索然了。丹尼尔善解人意,给她买来一把电吉他。于是就开始了唱歌。第一次听紫薇唱《家》那首歌时,丹尼尔也落了泪。他是像许多远方游子一样动了故国之思?是想起了台湾老家?是同情紫薇?还是感慨自己的身世?

因为他至今也没成家,除了侍奉老母之外,就是帮助哥哥支应他那个“家”。他没有说。只默默地揩去了泪。紫薇也没有问。她自己的泪还揩不净呢。和大卫不同,丹尼尔十分喜欢这首歌,他总是要求紫薇唱它。于是紫薇就一遍一遍地唱给丹尼尔听,因他的理解与同情而心生感激,同时也自然而然地加深了对他的理解与同情。紫薇和丹尼尔成了真正的朋友。这一天,大卫加快速度处理完公司的事,提前往紫薇这儿跑,一边开着车一边吹口哨,心情十分好,还专门又去买了一束红玫瑰。心里想着紫薇看到这束玫瑰时高兴的小样儿,恨不得立时立刻把她抱在怀里,正心急火燎地掏钥匙开门呢,从门缝里听到了电吉他的旋律。大卫立即附耳细听。老天,又是这首歌。好像一盆冷水从头浇到底,又像一个正蹦得老高的皮球突然漏了气,大卫顿时精神全无,气急败坏地跑到房屋管理人那里,请他不要惊动紫薇,打电话把丹尼尔叫下楼来。一见丹尼尔,他就咬牙切齿地把他大骂了一顿。“你不知道不能让她唱这支歌吗?”

“知道。”

“那为什么又唱?”

“她要唱,我有什么办法?”

“你应该制止她。”

“我制止不了。”

“转移她的注意力,陪她喝酒,要求她唱另外一支歌,必要时打断她……

什么办法没有,这还要我教你吗?”

“我不愿意。”

“好啊!我就知道问题出在你这里……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愿意?”

“她太可怜了。”丹尼尔抬起两只眼睛,定定地看着大卫,整个神态充满了挑战意味。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大卫一时不禁愣住了。从小到大,丹尼尔从没顶撞过哥哥。哥哥为了挑起家庭重担,为了养家糊口,为了母亲的晚年,为了自己能长大成人,升学就业……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作出了多惨重的牺牲,没有哥哥,就没有这个家,没有妈妈,也没有他丹尼尔……这是母亲天天念的一本经,是丹尼尔人生的第一课。从他学会吃饭穿衣开始就日日夜夜伴着母亲温暖的气息送入他的耳中,铭刻在他的脑海,融化进他的血液,像心脏跳动一样自然,像血液循环一样往返,这早已成了他的本能。必须感激哥哥,服从哥哥,爱戴哥哥,一切为了哥哥。这是母亲从小对他的要求,也是丹尼尔自己良心的要求。哥哥就是他的上帝,他必须殚心尽力地为上帝服务。何况,他真心实意地爱哥哥、崇拜哥哥,他没有自己的意旨,哥哥的意旨就是他的意旨。二十八岁了,他几乎没有个人生活,他的个人生活完全服从于哥哥的个人生活……

而今天,为了一个与他不相干的紫薇,他竟然反抗起哥哥来了。大卫半天说不出话,像看一个生人一样地用眼睛细细地衡量他心思的深浅。“你不是爱上了她吧?”半晌,大卫说。“我可不是你。”半晌,丹尼尔回答。弟兄俩长得很像的两双眼睛对峙着。大卫从来没看过弟弟眼里有这样多的内容。他的心跳了起来,慢慢地,他先低下了眼睛。丹尼尔也慢慢地垂下了眼帘。一瞬间,记忆的长河里滚过了多少感情的波涛……丹尼尔这样说,是有道理的,这里边有着哥儿俩一段不长不短的故事。有生以来,丹尼尔爱过两个女孩子。一个是十六七岁时,他还在中学时代。一个清晨,他正迎着朝霞晨跑,忽然在晨跑的人流中发现两条弹跳力极好的小腿,晒得黑黑的,匀称而修长,脚踝十分灵活纤巧……视线再往上移,是少女柔韧纤细的腰,浑圆的肩,小小的头颅骄矜地昂着,一头瀑布似的黑发被风吹得飘飘洒洒,初升的太阳给整个苗条的背影镀上了金,只觉得光芒四射。先是出于好奇,他加快了速度,想追上去看看她的脸,可一连两三公里跑下来,他拼了全力也没追上,她始终不远不近地跑在他前头。出于好胜,他拼命地全速追赶起来,就这样,一直跑到学校门口,也还差三四步之遥。获胜者回过头来对他甜甜地一笑,原来是他班上那个长得很靓的女孩子。

他的心差一点跳了出来,他怎么从来没有发现过:她竟是这样美!他没头没脑地爱上了她。这个女孩原本是学校里许多男生的偶像,追她的人恐怕从来不曾少于一个排、一个连,丹尼尔默默地加入了这个行列。只是他比别的人都惨,因为他爱得失魂落魄,茶饭无心。从此每天晨跑天天追不说;上下课间也只是默默地凝视她的背影、侧面、一颦一笑;晚上不论多晚,无论她是和女同学逛街,和男朋友看电影,他都呆呆地等候在她回家必经的路上,只为了在星月下看她骑车飞驰而过的惊鸿一瞥,看她那瀑布似的长发怎样在晚风中飞扬……

自然,功课全部down掉了。如果不是哥哥找到学校,求人托门路再三要求补考,不但要留级,还差一点劝退。又是哥哥,给他找了家教,日日夜夜和妈妈轮班押着他上下学,陪着他补课,总算取得了勉强合格的成绩单。哥哥又帮他转了学。哥哥自己有过悲惨的恋爱经历,心疼他却从不责备他。抚慰他,却从不用语言,而只是默默地注视着他,平时陪他打球、看电影、喝咖啡,甚至小酌一杯……必要时挺身而出,安慰母亲,平稳家庭,替他面对整个社会,起到了即使父亲在世都不可能起到的作用。

女孩子中学毕业就嫁了人。如果不是哥哥,他可能不是自杀就是酗酒而死了。是哥哥帮他渡过了这场感情危机,但任何人也无法帮他忘情。他原本就是个郁郁寡欢的孩子,从此就更加冷漠和忧郁了。

他再没有像同龄的男孩们那样去交女朋友,他只是按母亲的要求埋头读书。上大学后,一个高他一班的女孩子爱上了他,他也就无可无不可地和她来往起来。同学们都视他们为“朋友”,他也就默默地认可了。来往了两年,虽然没有那种失魂落魄的感觉,却也很温馨平和,也许日子原本就该这样过吧?母亲很喜欢这个女孩,事情似乎也就这样定下来了。

谁知他毕业去军训时,哥哥从美国回来度假,这女孩一见钟情地爱上了哥哥,从台湾一直追到了美国,很快就和哥哥同居了……他不恨哥哥,哥哥是那样优秀,那样有气质,原是人见人爱的……他只恨那个女孩,原不是刻骨铭心的爱,也自然没有刻骨铭心的恨,只不过是伤了他男子汉的自尊心。因此,当那个女孩又哭哭啼啼地回头找他时,为了报复,他也和她同居了相当一段时间,两个人都再也没有结婚的意思,和和气气地分了手。这个女孩后来嫁了个美国人,现在住在俄亥俄州,偶尔还因为生意的事打个电话过来。

也就只是生意上的事罢了。

从此他再没认真地谈过恋爱,倒是和哥哥玩到了一起。也许是因为看到哥哥家庭的不幸而害怕婚姻,也许是从小特殊的家庭环境和个人经历使得他看破红尘;也许是欣赏哥哥的生活方式,也许什么也不为,就为了单纯地恨嫂嫂,他常常为了替哥哥遮掩而接受哥哥抛弃的情人。

对紫薇,他原也没有什么不同的感觉,只不过认为她相当漂亮而已。但是漂亮的女人世界上多的是,他只是像往常一样在执行哥哥交办的事务。

只不过因为哥哥这次与往常不同,表现得特别的处心积虑与费尽心机,他知道哥哥动了真感情,因此在对待紫薇的态度上,也就不敢玩世不恭,从而多了几分持重。

对大陆近年的一股“婚姻出国”风,他是很轻视的。就像人们看不起战时的“吉普赛女郎”,战败后日本、德国的“酒吧女郎”一样。台湾也曾有过嫁老外风,东南亚也曾盛行过“过埠新娘”热。对这些,人们从来是很看不起的。所以哥哥竟会对紫薇这样认真,丹尼尔开始还很诧异,但随着和紫薇的接触,对她越了解,也就对她越同情。她不但不是这股风的始作俑者,还甚至从中没得到任何私利。完全是这股风的无辜受害者,但她却对所有的人都那样宽容,那样善良,总是小心翼翼地唯恐伤害了别人,总是毫无保留毫不设防地付出友谊和爱。在美国这样竞争激烈弱肉强食、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环境里,她显得那样格格不入而又毫无自知。因此,她就既因这样新鲜稚嫩、与众不同而吸引他,令他同情与怜爱;又因在内心封存多年一旦重新出现的这种同情与怜爱,更加激发他男子汉要保护弱者的自豪感,所以丹尼尔居然会这样一反常态地和哥哥对峙起来。

大卫退让了。

“对不起,”他喃喃地说,“我没想到——你还记恨着……”

“我从来没有记恨过你,你知道的。也永远不会记恨你。我只是觉得她和你以往所有的女人都不一样:她太善良,太单纯,太柔弱,太全心全意地爱你……”

“难道我不是也全心全意地爱她?我什么时候这样认真过……”

“她要的是婚姻。”丹尼尔沉郁地说。

“你也明白,这是我唯一不能给她的。”

“那你就不该欺骗她。”

“我不是欺骗她,我只是在等待她转变观念。”

“她不会转变的。她是典型的中国人,又从大陆来。”

“大陆的许多女孩子这几年开放得很哩!”大卫不无轻佻地说,“你又不是没经历……”

“难道她是那样的人吗?”丹尼尔对哥哥十分不满,“你居然这样说。她真是——白爱你了。”

“开开玩笑,开开玩笑嘛!”大卫忙敛神静气,换上了严肃的面孔。“你居然还有心肠开玩笑?”丹尼尔疲倦地说,“还不快上楼去陪陪她,不知又在怎么哭呢。”

“哦,对不起,对不起,”大卫也不知为什么对丹尼尔道起歉来,“我想你不会把我的玩笑对她说吧?”

“当然不会。快上去吧!Bye—”丹尼尔刚一转身又回来了,“这个周末你总该陪她去玩玩了吧?”

“当然,我早和她说过了,三天,和她去LasVegas一起过。”

“这才像个样子,Bye—”

“丹尼尔!”大卫忽然又叫住弟弟,“请你安排一下,一起去。”

“我不去。”丹尼尔闷闷地说。“另有约会?”

“不是。我想——她只愿意和你单独在一起。”

“丹尼尔,帮帮忙,”大卫过来抱住弟弟的肩,低声下气地说,“你也明白,只有和你一起去,她才有可能不受干扰地和我单独在一起。拜托拜托,丹尼尔,再帮一次忙。”丹尼尔一言不发地走了。但大卫明白,他答应了。大卫慌慌忙忙地上楼,开门之前又把耳朵贴在钥匙孔上听了一阵,什么声音也没有,这才放心开门进去。紫薇没有像往常一样飞扑过来。她像小猫一样缩成一团,在沙发上睡熟了。大卫蹑手蹑脚走过去,只觉一股酒香扑鼻,知道她又喝醉了。只见她酒杯还擎在手里,可以想象她喝到了什么程度。想着刚才弟弟的话,忍不住深深叹了一口气,先伸手把酒杯取了出来,然后慢慢跪坐在沙发边上细细看她,只见她两道漆黑的眉毛紧紧颦着。紫薇的眉毛很好看,黑黑的,长长的,前边弯弯,后尾细细,一路斜插到离鬓发不远处,显得娇媚而伸展。浓浓的睫毛成扇形地盖着眼睛,衬得眼窝益深益大,两颊绯红,小巧的鼻翼轻轻翕动,樱唇轻张,露出几颗雪白的贝齿,好一个娇憨的醉美人!大卫越看越爱,忍不住凑上前去,先用手轻轻地抚着她的眉峰,好像是要拂去她的忧愁;然后用舌头轻轻舔去她的泪,一路舔下去,直到舔到了她的嘴上,紧紧地吻住了她的唇。

紫薇居然一动不动,一点反应都没有。她实在醉得太厉害了。大卫一边爱抚她,一边一件一件地替她宽衣解带,脱鞋脱袜。脱到哪里,吻到哪里,看着她就像个无助的婴儿那样毫无反应却又本能地紧偎在自己的怀里,也不禁心里一阵凄怆:他是真爱她,从来没爱任何人像爱她这样。他不是玩弄她,并不想欺负她,他对她使了那么多心机,用了那么多手段,只不过是为了得到她。按大卫的逻辑,这是无可非议的。在他的社会里,谁追女人不用手段?不用手段能追到女人吗?他要她,她也要他。他得到了她,她不是也得到了他么?可她所要的是他所不能给予的,按丹尼尔的话说,他实际上玩弄了她,欺负了她,害了她……

她不是为他已经抛弃了婚姻么?

但她的婚姻原是容易抛弃的。

他并不是不想抛弃自己的婚姻,他实实在在恨透了这桩婚姻。

可他的婚姻不是那么容易抛弃的呀!

他已经给了她那么多,那么多……

她为什么非要他所不能给予的呢?

可丹尼尔怎么会知道她的心思,为她想得比自己还多呢?莫非他得到的只是她的人,而丹尼尔却在深入她的心么……

大卫的心突然猛烈地跳了几下。他越来越烦,越觉得前途莫测,于是也只好借助于酒,一杯又一杯地喝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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