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野兽都市
我们随着米路由的旅行路线单子来到蒲甘。
蒲甘的山好水好美女多。灰色的天空、黑色的大地、红色的山、遍地都是变异的野兽。
“你来蒲甘旅游,你知道蒲甘的历史,了解蒲甘吗?”我问米路由。
“当然知道。”米路由骄傲的说到,“蒲甘,位于国境中部,座落在伊洛瓦底河中游左岸。是缅甸著名历史宗教古城和旅游胜地,也是东南亚最重要的佛教遗址之一。它面积约42万平方公里,分为旧蒲甘、新蒲甘和良吁三部分。旧蒲甘是城市中心,也是佛教遗址所在的地域。为了保护遗址,缅甸政府将原生活在老城的居民强制迁往新城,新城在老城三公里处,倒也不远,是一个以居为点和商业点为主的新城镇。良吁镇在老城东北四公里处。三镇之外便是荒野之地。“手指之处必有浮屠”,这是对蒲甘佛塔之多的形容。无论朝哪个方向随手一指,总有属不清佛塔在眼前,而每个佛塔都有属于他们的故事。据说在蒲甘方圆数十公里范围内,最多时共有宝塔440万多座,因此蒲甘享有“万塔之国”的美誉。”
她一说完,我立刻说到:“蒲甘一年分为凉、干、雨三季,最佳的旅游时间是凉季,即每年10月至次年2月,这段时间天气晴朗,温度在15°C-25°C之间,非常舒适。”我顿了顿,引得温妮扑哧一笑,继而说到:“建议游玩:2天!”
米路由哼的一声,将旅游手册卷起来,別在皮带上,转身就走。
我也温妮跟在米路由身后。只因是想调戏米路由一下,反倒来了兴趣,便想向温妮秀一下逼格:“温妮,给你说一段我们国家一位伟人和这个国家的故事。”温妮点了点头,米路由也减慢了速度。“说这段故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位伟人。他是元朝的建立者……”
“我知道!”我话还没说完,便被米路由打断了。她和温妮异口同声的说到:“是忽必烈!”
“嗯,对!”为了不让她们影响到我的兴致,我立刻说到:“忽必烈在中国北方建立元朝。元朝建立后,忽必烈多次遣使到蒲甘国招降,蒲甘国王不理会。1277年,元兵进攻八莫,因气候炎热退兵,而后元兵又多次进攻蒲甘国。1279年,元灭中国南宋,国力大增。1287年,元兵自云南地区进攻蒲甘国,蒲甘城破,蒲甘国成为元朝的藩属,那罗梯诃波帝失去王位,他之后的蒲甘国王都是元朝傀儡。元朝败蒲甘国后,缅甸就开始分裂,掸族乘机发展势力,1368年于缅甸东部阿瓦建立阿瓦王国。而蒙人也在缅甸南部发展势力,建都于马达班,1369年迁都庇固,建立庇固王国。二王国建立后南北交战。”
“原来忽必烈还打到这里来过。”米路由点头佩服到,带着一丝惊讶,“那他岂不是占据了整个亚洲?从东亚一直打到伏尔加河,连这里都被他霸占了。”
“不不不,没打到伏尔加河去。你说的那是成吉思汗,成吉思汗建立的蒙古帝国。忽必烈虽然是蒙古人,成吉思汗的孙子,但他建立的元朝并不是继承成吉思汗的江山,虽然按道理说也继承了那么一点,但还是自己打下了一点江山吧。虽然看上去是对外战争,扩宽疆土,但实际因为和阿里不哥争位而走向分裂,忽必烈最终击败阿里不哥后夺得汗位后,原属大蒙古国的术赤后王封地、察合台后王封地、窝阔台后王封地和忽必烈之弟旭烈兀的封地取得了事实上的独立地位。成吉思汗打下的江山并没有扩张,也许扩张了,如果其他蒙古分裂国都承认自己是成吉思汗的子孙的话,那成吉思汗的疆土就真的很大了。”
米路由听了,摇摇头:“不懂。”
而温妮只是嘿嘿的笑。
“好了,不说了。说了你们也不懂。”我看着前面的佛寺,“拖鞋吧。”
“拖鞋做什么?”米路由不悦到。
“你真不知道假不知道?”见她一脸迷妄,我解释到:“缅甸人认为鞋是最肮脏最龌龊的物品,无论是进佛寺,见法师,或是进入塔院。都是是必须脱鞋,连袜子也不能穿。”图嘴快,说起来很有逼格。说完,才发现自己说出了多余的东西,“温妮不用脱袜子,缅甸人还认为:过膝袜是神圣的东西!”
我穿着鞋跟她们进入神圣的佛寺。米路由瞪着我:“喂!你怎么不拖鞋?”
我装作很不解:“莫名其妙!我为什么要拖鞋?”
她继续逼问:“你不是说缅甸人认为认为鞋是肮脏的东西,进入寺庙都是要拖鞋的吗?!”
“是啊!他们是这样认为的呀!”前面表现得很亢奋,继而故作抑郁的说:“但那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又不是缅甸人,这里又没有缅甸人。你看这地上的灰,多脏呀。”
她将自己的鞋子朝我甩了过来。但不是由温妮的臭脚丫子熏陶过的我不要!所以轻松的避开了她的攻击。
我变出一盆水来给温妮洗脚,顺便给她做了一条新的过膝袜。米路由跑过来盛气凌人的问:“我的呢?”
我不高兴了,虽然是故意不高兴的:“说得好像我该你的似的。”
她也不高兴了:“难道不是你该我的?要不是你说那些有的没的,我会弄脏脚吗?”
“只能怪你自己笨。”
“嚯!”她冷哼,“那你的意思是温妮也笨喽?”
“她何止是笨!简直就是傻!脑袋被们夹过!都告诉她不用脱袜子,她还脱!”
“少在我面前秀恩爱,赶快把我的水变出来才是真的。”
“用温妮剩下的。不然……”
话还没说完,一头野兽朝我们扑来。那是一头变异的人形野兽,花豹子的脑袋没有多大变化,硬要说的话,就是变大了。结实的两块胸肌,不含一丝毛,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够拥有。胸肌下面是八块腹肌,好像少数了两块。左右两边是粗壮的手臂,如此麒麟臂,不知道杀死了多少生命,罪孽深重。上粗下细的大腿完美的展现了男人与野兽结合的魅力,天然的毛短裤为他遮羞。小腿下面的大脚板青筋暴起。脚上的指甲是兽人的通病,依然没剪。
为了救米路由,我故意将她推倒在地。抱起温妮消失,等兽人冲过此地后再次出现。
米路由的帽子掉在地上,披肩的长发落了出来。粉红色的运动衣在树根上刮破,收回穿着黑色运动鞋的玉腿,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黑色短牛仔裤上的灰尘随之掉落。
“你要知道,我发起狠来可是很厉害的!”米路由威胁我。
野兽再次冲来,我再次推到米路由,再次抱着温妮消失、出现。
我对米路由说:“我知道,女人发起狠来的场面我见多了,是很厉害。但是呀!并不是女人发起狠来很厉害,这个说法把女人说得太特别了。谁发起狠来都厉害,只不过女人大多是温柔尔雅、平静宜人的,很少能看到她们发狠,所以才会觉得她们发起狠来厉害。”我顿了顿,“那我现在问你,战斗力是1的人和战斗力是2的人,发起狠来,到底是谁厉害?”
米路由摇摇头,然后怒到:“别想忽悠过去!你把我推到在地上了就是推到在地上了,你不知道反省。还拿出大道理说教起我来了。”
“怎么?你是完人呀?对你说教不行呀?我会的你都会了?”我故意打击她,“那我现在说一个我会的,你会吗?会的话,我就承认我能力低下,不配对你说教。”
“少跟我扯淡。”她自己躲过兽人的攻击,“也别想扯开话题!”
兽人跳出佛寺,守在佛寺门口,佛寺里的佛像也都两眼发光,动了起来。
兽人守在门口,而且越聚越多。米路由用手肘戳了戳了,问:“你有把握打得过它们吗?”
我淡定的说:“有把握一个人活下去。”
“那还不快逃,你不是会瞬移吗?”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拽住我的衣服。那意思是,瞬移也得带走她。
我摇摇头:“我瞬移的前天是能做到。也就是要能够走出这里,而这里的出口都被兽人们死死的封住了。我做不到呀!”
“什么做不到,你就是不想做吧?”米路由呵斥我,然后需找可以出去的地方:“你看那里,能出去吧?”
“你叫我从它的胯下钻过去?”顿了顿,“你看他们都是平胸,怎么看都是公的。你确定要钻?”
她孤傲一笑:“呵!你一个大男人钻过去了的话,我还有什么不敢钻的?但问题是,你敢吗?”
我故意诽谤她:“原来你是这种女人!但我家温妮不是这种女人,我是不会让我家温妮堕落成你这种女人的!不钻。”
说完,直接拿出枪对准米路由的脑门,压下她的狂风暴雨。但似乎没有,狂风暴雨似乎依然会奔涌而出。
我趁狂风暴雨还没出来,标点符号(飞溅而出的口水)还没有脏了我的枪之前,将枪口从他的脑门上移开,直接开枪。
虽然只听到一发枪响,但周围的兽人都倒下了。不同方位的兽人受到了不同体位不同大小的伤。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