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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好色的哈姆莱特(1)

《笑谈大先生》

鲁迅是这民族的大异端

陈丹青,画家,业余写作。1953年生于上海,“文革”中自习绘画,1978年考入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研究生班,1982年赴纽约定居。2000年回国,现居北京。著有《纽约琐记》《多余的素材》《退步集》等。

异端的特质不是唱反调,不是出偏锋,不是走极端,要我说,异端的特质是不苟同,是大慈悲。

陈丹青发表过一些对鲁迅的看法,比如说他样子如何好,等等。这次把品读鲁迅的文章集结成书,有了这本《笑谈大先生》。也许因为作者不是研究文学的人,所以看出了一些专业学者不太会留意的东西。比如,我们过去常常把鲁迅形容为某种斗士、战士,这类形象已经搞得很多年轻人不愿再去读鲁迅了。陈丹青强调,鲁迅在当时的民国文人里其实并不算勇敢壮烈,就拿当年体制内的一些人物,如国民党倚重的傅斯年来说,“傅斯年单独扳倒了民国年间两任行政院院长,他跟蒋介石同桌吃饭,总裁打招呼,他也不相让,居然以自己的脑袋来要挟,总裁也拿他无可奈何--这种事,鲁迅先生一件没干过,也不会去干,我们从来就没听说过鲁迅和哪位民国高干吃过饭”。

陈丹青认为鲁迅是一个很好玩的人,“唐弢[1]五六十年代看见世面上把鲁迅弄成那副凶相、苦相,私下里对他外甥说,哎呀,鲁迅不是那个样子的。他说,譬如鲁迅跑来看唐弢,兴致好时,一进门就轻快地在地板上打旋子,一路转到桌子前,一屁股坐在桌面上,手里端支烟,嬉笑言谈”。

“唐弢还说,那时的打笔仗,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一本正经火气大,不过是一群文人你也讲讲,我也讲讲,夜里写了骂某人的文章,老先生隔天和那被骂的朋友酒席上互相说起,照样谈笑。”

这就是民国。当然有些文人交恶,从此不相往来,但大部分人虽然政治立场不同,看法意见相左,笔仗打得很凶,但他们又有某种跨越立场、派别、政治阵营的文人情谊在,文学的独立王国似乎是存在的。陈丹青说,我们这一代人要认识鲁迅其实相当困难,因为跟那个时代隔得太远。其实说远也不远,只有短短几十年,真正隔开我们的是现在这个社会以及这些年所经历的事。

“鲁迅青少年时期,中国有大清政府,有康梁乱党,有孙中山革命集团,有无数民间集社,有列国的殖民地”,“鲁迅在北京厦门广州上海时期,学界有前清遗老,有各省宿儒,有留日派、留英派、留美派、留德派等”,“鲁迅的同学、战友、论敌,有的是国民党要人,如蔡元培和陈仪;有的是共产党要人,像陈独秀与瞿秋白;有的既是国民党员又是共产党员,如郭沫若与田汉;有的既是学者教授又是党国重臣,如胡适之……”陈丹青说:“鲁迅与他同代人的政治与文化版图,鲁迅与他敌友置身其间的言行空间,以我们这几代人同出于一个模子的生存体验,绝对不可能想象,不可能亲历,不可能分享鲁迅那代人具体而微的日常经验--当然,我们几代人共享齐天洪福,免于三座大山的压迫,免于乱世之苦,其代价,是我们对相对纷杂的社会形态,相对异样的生存选择,相对自主的成长经历,迹近生理上的无知。”

我记得自己二十多年前开始读鲁迅的时候,发现他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跟过去人家说的那种印象完全不一样,不是什么火辣尖刻的讽刺,不是什么刚猛暴烈的热情,也不是什么心胸狭隘、疾恶如仇,是什么呢?是一种非常深沉的悲观,悲观到几近虚无黑暗的地步。

这种悲观是怎么回事呢?陈丹青在《鲁迅与死亡》里列出了15个鲁迅身边人的死亡名单:范爱农,30多岁死于溺水;陈师曾,47岁死于急病;刘和珍,20岁出头死于镇压;萧红,30岁出头死于肺痨;柔石,不到30岁死于死刑;瞿秋白,36岁死于死刑;郁达夫,不到50岁死于谋杀……他列这一堆干吗呢?他发现鲁迅一生写过很多跟死亡有关的东西,鲁迅一生经历了那么多身边人不得好死的结局。他说,要了解鲁迅对死亡的看法,首先要了解他是个异端,异端“不是唱反调,不是出偏锋,不是走极端,要我说,异端的特质是不苟同,是大慈悲--鲁迅的不苟同,是不管旧朝新政、左右中间,他都有不同的说法和立场,而教科书单拣他‘左倾’的言论;鲁迅的大慈悲,说白了,就是看不得人杀人,而教科书单说他死难的朋友都是大烈士。鲁迅对历届政权从希冀、失望到绝望,从欢心、参与而背弃,就因他异端。而鲁迅的大诚恳,是他能超越不苟同与大慈悲,时常成为他自己的异端”。

“他所见证的死者一旦到了政权更替,个个成为烈士,但他洞见的死神并不区分不同时期、不同政权、不同原因的屠杀。我们若是细读鲁迅谈及的死亡--从秋瑾、邹容到徐锡麟,从刘和珍、柔石到瞿秋白--他每予‘烈士’二字以痛彻的怨责、热讽,以至无词。他痛惜人命无价,看破赴死不值;他从不书写就义的光荣,而竭力渲染漆黑的死亡。”

而书写死亡,陈丹青居然认为是鲁迅的灵感与快感,“从五四作家群中,我们很难找出哪一位像鲁迅那样,一再一再为死亡的意象所吸引。鲁迅自己知道吗?那是他的美学。我酷爱鲁迅的美学,可是这直书死亡的美学教会我:美学不是现实……”陈丹青写到鲁迅的死,“因为病,也因为难以企及的任性。他长期沉迷于毁损健康的作息,拒绝休息,不肯疗养……我看他晚期的迹象种种简直索性是将自己弄到死:没有恐惧,没有遗恨,他显然愿意死于成熟透顶的绝望,死于大胆的自弃……”

(主讲梁文道)

《安持人物琐忆》

民国文人的大八卦

陈巨来(1904-1984),原名斝,字巨来,别署安持老人,浙江平湖人。篆刻家,书画家,治印造诣尤深。自言生平刻印不下五万方,张大千、溥心畲、吴湖帆等用印均出其手。著有《安持精舍印存》等。

一流的艺术家见面老谈艺术,这才奇怪。一般高谈艺术、妄自称诩的人都在尚未入流的阶段。

《安持人物琐忆》的作者陈巨来是有名的篆刻家,这本书却写的是民国文人的八卦奇谈,真没想到。这些八卦,其实坦白讲,也很值得怀疑,因为陈先生的记性并不太好,有些东西很明显是记错了。大家就当好玩,姑妄听之吧。

比如讲到皇族画家溥心畲不太会做人,很直率,大概有点那种贵族公子哥儿的脾气。有一回,一个姓吴的送上一本古人印拓给溥心畲。他略一翻阅,随手就交给在场的陈巨来,说送你吧。我们的作者就很尴尬,人家刚送了自己的作品给你,你怎么当着人家面翻一翻就随手送给另一个人呢。陈巨来说,吴先生拓得很精致,我不能要。溥心畲居然怎样?哦,你不要,好,随手往纸篓里一扔就是了。

溥心畲我看他的书画,觉得真有一股贵族气,面相又斯文干净,非常好,但没想到这本书里说他“食量之大,至足为人所惊”,吃螃蟹三十个还不饱;吃完油条以后不洗手,马上画画,往往油渍满纸。

于是我们的作者每次求画求书之前,都以洗脸盆、肥皂、手巾奉之,求他先洗手。他还每次都下座拱手以谢,以为是对他恭敬,其实是作者嫌他手脏。

书里提到吴昌硕也爱吃,晚年时如有人请吃酒席,每请必到,到了必大吃不已,回家时一定胃痛。后来有人给他集了副对联:“老子不为陈列品,聋丞敢忘太平年。”因为他耳朵聋了。

吴昌硕在七十岁前,娶过一个妾氏,不到两年这个小妾就跟别人跑了。可怜我们一代名家昌硕老人念念不已,自我解嘲说:“吾情深,她已忘。”我对她情深,她已经忘了。有人拿了吴昌硕的假画请他鉴定,吴昌硕明知是假,却不忍揭穿,觉得揭穿了好像是坏人家饭碗,不好,反正满街都是我的仿作了,多一个少一个又有什么关系呢。

陈巨来也谈到一些名家的怪脾气,比如吴湖帆从来不跟人谈画论艺。他说:“我们二人,陌生朋友绝对看不出是画家是印人,这是对的。”为什么呢?你见到梅兰芳,听见他谈什么西皮二黄、如何唱法吗?一流的艺术家见面老谈艺术,这才奇怪。一般高谈艺术、妄自称诩的人都在尚未入流的阶段。

书里还讲到张大千年轻时专门伪造八大、石涛、渐江等人的画,以售巨价,且很擅长跟那些卖画的估人打交道。有人拿画来问他,这是不是你跟溥心畲合作的。张大千一看,说这是溥先生手笔,我一笔都没画过。那时候,溥心畲的画价远逊于张大千。估人后悔,说不该收进去。张大千看他简直要哭了,马上拿笔在画上加了很多东西,后面还写着“丁亥某年大千又笔”。估人称谢不已,大喜而去。可见张大千多么会做人。

陈巨来当时有个女同学,是名门之后,夫家也是旺族,想跟张大千学画,让陈巨来介绍,结果张大千听了“不拒亦不允也”。仔细一问,他说,寡人有疾,寡人好色,你看我新娶的这个太太原来就是我的女学生。我每次收女学生,她们要给我披外套,给我扣纽扣,我就忍不住要抱着她亲一亲。你给我介绍的这个女学生,据说是个美女,家里是名门,丈夫也有势力,万一我又忍不住,不是让你老兄尴尬吗?

这本书为什么这么多人爱看,就因为里面充满类似这种粉红色乃至于黄色的民国文人八卦。比如陆小曼跟徐志摩,他俩的逸事大家过去听得多了,觉得非常浪漫。两个人都抛弃了元配在一起,陆小曼的前夫,那个西点军校毕业的军官居然还愿意在他俩的婚礼上当男傧相。

后来徐志摩被说成是为了应付陆小曼奢华的生活开支,往返北京、上海教书,不幸飞机失事死了,很可惜,很慨叹,好像陆小曼是个狐狸精。但这本书里说,陆小曼身体有问题,找了个“推拿圣手”翁端午给她治病。徐志摩到北平教书的时候,甚至还把陆小曼交托给他心目中的好朋友翁端午好好照顾。翁不负所托,跟陆小曼好了起来,堂而皇之地做了“如丈夫”。

他离婚后,马上想起了自己喜欢的那个美国女同学,写信给她,微露求婚之意。不久女同学回电,说我独处国外生活苦闷,希望你能写一份电报,对我多多安慰,使我略得温暖。徐志摩非常振奋,马上写了一份情意缠绵的长电,以为可以得到美人青睐。结果没想到,他们总共有五个同学都一起接到了这位美女的电报,五个同学也都一起写了情意绵绵的长信去追求。徐志摩觉得自己被耍了,和同学共去一电大骂与之绝交,从此始一意追求陆小曼。

第二年,女同学回国。徐志摩特地带了陆小曼去见她,陆小曼后来告诉陈巨来:“其貌之美而大方,堪称第一云云。”女同学住在北京西山,当时追求她的人太多了。有一天她又突发奇想,告诉追求者,你们都这么爱我,我要考考你们,现在我想吃东安市场某大水果铺中的烟台苹果,你们不准坐汽车去买,每个人各自想办法走去买。哪个第一个买到送到,就算真心爱我。

许多呆子一声得令,纷纷往山下而去,内中一人就是梁思成。他借了一辆自行车飞奔而去,第一个买得,又拼命飞奔回西山。不料一不小心给汽车撞倒,忍痛第一个完成使命。女同学深感其诚,就与他结婚了。这人是谁呢?当然就是林徽因。不仅如此,林徽因跟胡适也是好友,结婚后常常说起想念徐志摩的意思。胡适就告诉徐志摩,你也来北京跟我们聊聊吧。当时梁思成在北大当教授,就请徐志摩住在他家里,好安慰自己老婆。从此,徐志摩就北京、上海来来回回往返。陆小曼说,徐志摩是为林徽因而死,也是这个缘故。

(主讲梁文道)

《甘雨胡同六号》

民国版宅男笔记

杜南星(1910-1996),北京人,毕业于北京大学西方语言文学系。散文家、诗人。著有诗集《石像辞》,散文集《松堂集》等。

他的文字非常轻,可构句方法又极绵密,营造出的文章都有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我读书太少,以至于很多厉害的前辈作家,我居然连听都没听过。比如这本《甘雨胡同六号》的作者杜南星。他1910年出生,1996年去世,曾跟台湾诗人纪弦[2]合编过《文艺世纪》,这说明他参与了早期的现代诗运动。而他当年是以散文著称的,虽然他自己说“在散文方面我并无成绩可言,不过算是有些兴趣而已”,但是照陈子善的讲法,杜南星的散文放在二十世纪的中国散文史上,也算是独树一帜:“我喜欢他的散文,他的文字清新婉约,流利可诵,尤擅长在千字上下的短小篇幅中营造出忧郁的氛围,深长的意境,引人遐思。”

这本集子是民国时代的出版物,现在被重新发掘出来,让我们看到原来民国时代有人是这样写散文的。里头大部分篇幅都是作者住在旅店或家里,看看房间的门窗,听听隔壁的声音,探探外面的风景,文章就这么从笔下流出来了。照现在的讲法,这么老宅在家里不出去,闷头写东西的人,应该叫做“宅男”,所以这是一本民国版的宅男笔记。其中一篇《宿舍的主客》写道:“深夜两点钟不能回到自己寄寓的地方去了,两个朋友在这宿舍里有房间,我们就谈起话来,忘记了时刻。我们都愉快,尤其是我。我没有告诉他们,我有了回到远别离的故乡的感觉,因为这宿舍正是九年前,我住过一年之久的。”

这种感觉也许很多人会有。有时候我回到母校,看到自己当年住的宿舍里来了一群更年轻的学生,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作者写的:“房间的墙壁和门窗完全和从前一样,没有丝毫风尘的颜色,我对它们那样熟悉、亲近,似乎只有几天的分别。我觉得我变了主人,朋友变了客人,但真的如此吗?”“我来时遇到一个老人,他淡漠地对我点头,他认识我,因为他是九年前这宿舍的守门人之一。我想紧捉住他的手问他无数的话,但他冷冷的神情让我踌躇了。是时间使我们疏远了,还是我改变得太多了呢?他没有改变,和这宿舍一样。”

文集的同名文章《甘雨胡同[3]六号》开头写道:“人终有一天要迁居的,无论在一个地方住得多么长久,自然有些人有他们自己的房屋、庭院,他们自己的墙壁和上面的花纹,自己门环和敲门时的声音,自己的年年开花的夹竹桃和刺梅,还有把窗格遮蔽得一天比一天严密的常春藤,甚至自己用永远不变的年轻声调教着的猫。”“人在迁居之后,回想故宅中的景象和缠在里面的悲哀和欢乐是一件傻事,因为那是不可改变,而且是无法挽回的。”之后他笔调一转,“我在这将来的故居里描画着我的新宅,倒是一件无所顾忌的自娱。”暗示大家他现在住的房子也许是一座新宅,但他却假想自己搬到另一座房子里,然后再回想起这间故居来,仿佛是一个思想上的小实验。

“那个许多许多年前我的小院子,现在仍然平安地存留在城里,可惜不能去探视一回,因为房主人是世上最有威权的人们之中的一种,院里的变化也会让我感受的惆怅多于愉快,总之在昔日,在昔日我是那地方的年轻的主人,只是不如现在多思,想不到迁居的事。”

杜南星的奇妙之处在于,他的文字非常轻,可构句方法又极绵密,营造出的文章都有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他早上听到隔壁的语音传过来,就能开始想象隔壁的人说话姿态是什么样,声音传达的内容是什么。在如此一间斗室中,能够幻想出这么多东西来,宅男做到他这个地步也实在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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