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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们时代的写作(1)

《我们时代的写作:对话〈酒国〉〈生死疲劳〉》

迷乱现实逼出迷幻现实主义

莫言(1955-),本名管谟业,山东高密人。小学五年级因“文化大革命”辍学回家务农,1976年应征入伍。曾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学习。1981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红高粱家族》《丰乳肥臀》《酒国》《生死疲劳》《蛙》等。201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成为首位获奖的中国籍作家。

张旭东(1965-),生于北京,纽约大学比较文学系和东亚研究系教授。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美国杜克大学文学博士。著有《改革时代的中国现代主义:作为精神史的80年代》《幻想的秩序:批评理论与当代中国文学话语》等。

莫言语言的放肆就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委所说的“迷幻现实主义”,这种迷幻状态恰恰能够捕捉今天中国的复杂性。

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我们想象得到会有各种传记、评论集问世。率先上市的是张旭东与莫言合著的《我们时代的写作:对话〈酒国〉〈生死疲劳〉》,主要是两人的对话以及莫言作品的文学评论。张旭东是纽约大学比较文学系和东亚研究系教授,激发出莫言一些坦率的、有趣的说法。然而在进行《生死疲劳》的对话之前,他竟未读完这部小说!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诸如莫言获奖代表中国文学的生产力等,但瑕不掩瑜,他的理论分析很精彩。

评论界经常批评莫言的文字不够节制,有点太放纵。我觉得莫言早期的作品还好些,到《生死疲劳》这个问题就有点严重。张旭东认为莫言的语言从《酒国》开始就很放肆,这种放肆就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委所说的“迷幻现实主义”(hallucinatoryrealism),这种迷幻状态恰恰能够捕捉今天中国的复杂性。

今天中国很多东西说不清道不明,比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到底是什么。张旭东在《“妖精现实主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叙事可能性——〈酒国〉中的语言游戏、自然史与社会寓言》一文中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同生产方式的并存,不同时代压缩在一个空间里,资本主义、超资本主义、前资本主义的东西都在其中。这么多混杂的东西同时呈现,投射到语言上必然杂乱。

张旭东将《酒国》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寓言,认为这部小说的特征是“乱七八糟,特别混杂,很多经验不知道怎么处理就那么并存在那里。在一个非常直观的意义上贴近中国当代的现实,有一种寓言式的对应关系。我们看莫言,在审美意义上,有一种丑的感觉,有一种扎眼的、震惊的、粗俗的、鬼怪式的、怪力乱神的东西。看完以后觉得这像是我们日常生活经验的一个结晶体,不讲道理的东西”。

《酒国》的主人公丁钩儿是省人民检察院的特级侦察员,“照理说应该代表了国家和体制,但他出来后国家已经不在他身后,给他的这个权力、自我意识也不足以去抗拒种种诱惑,他知道自己在受诱惑,也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是没有办法去抵御诱惑”。张旭东认为这不能简单归咎于丁钩儿意志薄弱。用卡夫卡的说法[1]来形容,这个人虽是钦差大臣,然而皇帝在下面已无权力,到处诸侯割据,派人下去自然会发生一系列荒唐的事。你以为自己拿着尚方宝剑和大印就管用,但别人根本不跟你玩这一套。

莫言以语言爆炸的方式表现这种混杂状态。比如丁钩儿到酒国市调查“红烧婴儿”案件,犯罪嫌疑人给他敬酒时,随意搬弄各种语言。首先用很“伟(大)光(荣)正(确)”的语言说:“我们是爱国主义者,抵制洋酒。”这是酒国土产的酒,不能不喝吧?劝酒时说:“老丁同志,您大老远来了,不喝酒我们不过意。咱们一切从简,家常便饭,不喝酒怎能显示出上下级亲密关系?酒是国家的重要税源,喝酒实际上就是为国家做贡献。”这场豪华宴会喝到最后连孝道都出来了,犯罪嫌疑人竟以84岁老母亲的名义祝丁钩儿侦察员身体健康、精神愉快……张旭东认为这种笔法才能恰到好处地表现中国的复杂:“这里边有共产党的语言、官方语言,有民间语言,有上得台面的语言,有上不得台面的语言,有胡搅蛮缠的语言,也有好像讲道理其实不讲道理的语言,所有的语言都混在一起了。”“那些人掌握各种各样的合法性的词汇,各种各样的合法性的表述,各种各样的合法性的资源,他们以这样一种语言上的合法性将自己包装起来。这就是中国现状的一个特色。”这场鸿门宴“犯罪一方能充分调动语言资源,而丁钩儿意识上处于一个半瘫痪、半空白的状态,像一个煤气中毒,意识到危险,想把窗户打开或爬出门去但却动弹不得的人那样,一点点陷入了罗网”。

张旭东很关注这类带有游戏性质的语言,认为它超越一般的善恶与是非判断,不能简单地说莫言在为中国涂脂抹粉或在批判现实。但莫言认为自己并未超越,他对价值判断有标准,对善恶、是非很执着,甚至对政权持批判态度。

张旭东认为《酒国》批判的是商业化问题,但莫言说他批判的是“欲望洪流,更多的是对人的一种思考,对人的远远超过自身需要的欲望、过分膨胀的欲望、人的口腔的欲望、性的欲望、财富的欲望的一种讽刺。这些东西也涉及腐败问题,官员的腐败问题,另外也是主动地对鲁迅的‘吃人文化’的有意识的继承。这种道德义愤在《生死疲劳》里还是很强烈的”。

《生死疲劳》采用生死轮回的方式,批判农村土地改革的一些做法。地主西门闹1950年被枪毙之后冤魂不散,不断在畜生道轮回,先后变驴、牛、猪、狗、猴,目睹“大跃进”、三年大饥荒、“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等历史大事件,2000年年底转世为大头婴儿。莫言的意图非常宏大,试图以轮回串联50年历史。对此,张旭东有另一种解读。他认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民是有土地的,后来开始革命,搞公社化,土地归集体所有,再后来改革开放,土地再度回到农民手中-革命几十年,朝夕间又回到原点,这是一个大轮回。

这类题材很多小说家已用写实手法处理过,照搬一遍没意思,也会失去创作的自由度。莫言认为:“我们过去的一些作家实际上都是在图解毛主席的思想,作家首先抢占的是政治上无比正确的高地,然后用正确的观点来演绎或者揭示他的人物,是从经济的、政治的角度来讲,所以我觉得忽略了人的感情。我们的历史小说只写经济,都是按照毛主席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指导革命的纲领来写,像《金光大道》也好,《艳阳天》也好,周立波的《暴风骤雨》也好,所有的人物都是可以按照中农、贫农、雇农分类,按照毛主席的经典一条条对上的。”他对此很不满,决定创造一套写法。

《生死疲劳》中有一个非常固执的人叫蓝脸,莫言说他有生活原型。当年搞公社化,那个人坚持单干,最后儿女跟他分家,他在“文化大革命”中上吊自杀。莫言很同情他,觉得他够硬气,而且硬得很正确。莫言认为农民应该跟土地绑在一起,土地只有归农民所有,农民才能真正做自己的主人。在人民公社大集体里,农民只是土地的“奴隶”,或者说是集体的“奴隶”。

莫言强调作家的道德责任感和善恶价值观,认为批判到最后必须直指自己。他说往后要把自己当罪人写,因为很多人要求别人忏悔,但没有一个人主动忏悔。莫言提到“文化大革命”期间,他曾用小土块扔一个正在被批斗的、跟他家关系特别好的女老师,为此他负疚终生。

莫言自我剖析道:“我发现我真是个坏人,这辈子做了无数的不好的事情,而且为了掩饰这个不好的事情,想到的时候就禁不住手舞足蹈,用肢体动作来缓解内心深处的罪咎感造成的压力。

那种压力到了什么程度!当然这些都是小恶小坏,别人对我的评价基本上还是比较好的。大家心目当中比较好的人,他的一生当中还是做了很多不好的事情,梳理一下整个的过程,有助于塑造小说里的人物。”

(主讲梁文道)

《莫言讲演新篇》

用耳朵阅读莫言

不要相信作家的传记,更不要相信作家的自传,作家所有的秘密都在作品里。

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立即召开记者会,说他为什么有资格拿奖。这蛮好玩的,让我想起1964年法国哲学家、作家萨特[2]发表声明拒领诺奖。莫言这样做,缘于外界一些压力和质疑。

莫言该不该拿奖呢?这不是他说了算,也不是你说了算,更不是我说了算,当然是诺奖评委会说了算。一个历史这么悠久、影响力这么大的奖,它基于什么样的标准,最后决定颁给谁,自有一套传统。很多因素会被考虑进去,包括作家的性别、种族、地域,也包括政治上的考量,以及创作风格、成就等。

诺贝尔文学奖固然有名,然而全世界文学奖很多,其他很有分量的奖项莫言早已拿过。这样来看莫言获诺奖,或许比较公道。哈佛大学教授王德威[3]认为莫言获奖是实至名归,因为他的创作不论是手法还是主题,都兼具中国性与世界性,尤其是世界性这部分的得分比很多中国作家高。贾平凹的很多方言阅读起来很困难,遑论翻译。王安忆的很多主题跟老上海有关,从世界性的角度来看比较吃亏。这并不表示这些作家的作品不好,只是莫言的创作更符合诺奖的要求。早在2002年,日本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大江健三郎[4]访华时,就看好莫言获诺奖。

2003年,莫言在与王尧[5]的一场对话中表态:“诺贝尔文学奖是个好东西,我觉得没有必要回避。……尽管对这个奖有各种各样的评价,但它的诱惑是挡不住的。在百年的历史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了一些伟大的作家,但也有不少得奖者经不起历史的考验,几十年后被人忘掉了,这也是正常的。……任何一个奖项都有评奖标准,选择的标准、得奖的最根本的理由是你的作品符合了人家设奖的标准,并不完全因为你写出了最好的作品才得了奖。……诺贝尔文学奖作为一个世界范围内的文学奖,不可能把所有的好作家都容纳进去。有些好作家没来得及参评就已经去世了,有些作家本来没有这种资格却得了奖,这基本上不影响诺贝尔文学奖的权威性,因为它评出的大部分作家还是真正了不起的。”

莫言的口才非常好,很多演讲被结集出版,值得一阅。《莫言讲演新篇》收录的内容最全,有莫言的成长故事,有他对作品的看法,还有很多写作的秘密。比如他提到“用鼻子写作”:“一个作家应该有关于气味的丰富的想象力。一个具有创造力的好作家,在写作时,应该让自己的笔下的人物和景物,放出自己的气味。即便是没有气味的物体,也要用想象力给它们制造出气味。”

莫言认为有自己独特气味的小说是最好的小说,但他同时强调:“仅仅有气味还构不成一部小说。作家在写小说时应该调动起自己的全部感觉器官,你的味觉、你的视觉、你的听觉、你的触觉,或者是超出了上述感觉之外的其他神奇感觉。这样,你的小说也许就会具有生命的气息。它不再是一堆没有生命力的文字,而是一个有气味、有声音、有温度、有形状、有感情的生命活体。”“要让自己的作品充满色彩和画面、声音与旋律、苦辣与酸甜、软硬与凉热等等丰富的可感受的描写,当然这一切都是借助于准确而优美的语言来实现的。……好的小说能使痴心的读者把自己混同于其中的人物,为之爱,为之恨,为之生,为之死。”

莫言说不要相信作家的传记,更不要相信作家的自传,作家所有的秘密都在作品里。作为读者,我们应该透过作品来了解中国首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心灵秘密。

(主讲马家辉)

《透明的红萝卜》

选莫言什么作品入课本

以前没选是以前错了,现在不选是继续犯错。

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有出版社立即表示要将其作品编入高中语文选修教材。余华的作品早被选入课本,之前没选莫言是有点遗憾。衡量一个作家的标准,其实不在于获没获奖,关键在于作品质量。

现在大家抢着选编莫言的作品,我觉得不是跟风。美国人喜欢说“twowrongsdonotmakearight”(负负不得正),以前没选是以前错了,现在不选是继续犯错。

听说很多人选择莫言的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这篇中篇小说三万多字,1985年3月刊于《中国作家》[6]。此前莫言发表过一些短篇小说,并未引起太大注意。这篇小说写一个10岁左右的“黑孩”,生活很苦,被继母虐待,还被村里的大人当苦力使唤。唯一对他好的是比他大几岁的菊子姑娘,而她后来和别人谈恋爱,也有一些不幸遭遇。

这篇小说初步展现莫言的写作风格,但我觉得人物描写还比较生硬,人物性格还在抓典型。故事本身太现实,不够魔幻,唯有黑孩看见“金色的红萝卜”那部分稍带幻想性:“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苞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光芒有长有短,长的如麦芒,短的如睫毛,全是金色。”

《透明的红萝卜》的故事情节未必吸引中学生,我觉得有其他作品可供选择。台湾出过莫言的短篇小说集《美女·倒立》[7],有些作品很适合选入课本。其中有一篇《嗅味族》,讲两个小孩没东西吃,后来碰到一群怪物,怪物找来一堆美食,只用鼻子嗅走味道,然后给他们吃。小孩不敢告诉父母,觉得大人不会相信。整个故事非常奇幻,对年轻人的吸引力应该蛮大。

另一篇中篇小说《红耳朵》也蛮好玩,讲一个耳朵很大的男孩是“富二代”,成长于20世纪20年代,信仰社会主义,觉得父亲的地主身份不好,后来就把父亲的财产散出去。他去赌钱,有时故意赌输,把钱散给穷人。得到他钱的穷人后来倒了霉,因为共产党开始搞土地改革,他们被划成地主阶级而遭受厄运。千金散尽沦为乞丐的“红耳朵”反倒可以安然度日。莫言还写过颇有武侠小说味道的作品《月光斩》,讲一位姑娘弄到一块蓝色的钢,拿去请铁匠父子打成一把刀。老铁匠铸刀之前,对着祖先牌位行三跪九叩大礼。“礼毕,将包裹解开,悲切切地说:列祖列宗,保佑吧!祝毕,将右手中指塞进嘴巴,咬破,在那蓝光的映照下他的血也成了蓝色,滴滴下落到那钢上,先发出叮叮咚咚的声响,仿佛珍珠落到冰上,然后又咬破左手中指,将血滴上去,又发出滋滋啦啦的声响,仿佛那钢是灼热的。铁匠的儿子们嗅到了古怪的香气,与那用荷叶包裹着的人血馒头放至灶火烧烤时的香气颇为接近。血祭完毕,那钢的蓝色浅了,淡了,不似初时那坚硬与凌厉,增添了些许温柔,与深秋时节的满月光辉有几分相似。然后,也不包扎手指,搬起那钢,如抱着一个五世单传的婴孩,塞进了熊熊的炉火之中。”

我觉得这段描写很能体现莫言的写作风格,颜色、味道、声音的感觉全融在一起。这类作品若选入高中语文课本,或许有更好的导读作用。

(主讲马家辉)

《丰乳肥臀》

集合母亲最好的美德

你如果要了解我,应该看我的《丰乳肥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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