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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过了好久,蓝染看了看漆黑的天空,说,我们走吧。

谢三少点点头,抱着蓝染,开始施展他踏雪无痕的轻功,嗖嗖的在树枝上跳来跳去,在从王逸书身边经过的时候,谢三少一伸手把剩下的食物扔给他,丢下一句,“这些都给你。我们要找个地方去看风景,今天晚上就不回来了。”人就唰的一下不见了。

而蓝染则更是满心满眼都是谢三少的影子,看都没看王逸书一眼。

只留下来不及反应的王逸书在那里大叫,“看风景,为什么不带上我,我也很想看风景的。”

可惜没有人理他,谢三少的武功太高,跑的太快,他开始说的时候谢三少就跑远了,而且就算他听见了,估计也会当作没听见的。

他们可是去谈情去说爱,去度过人生最后浪漫时光的,怎么可能和王逸书这样的超级大灯泡在一起。

王逸书不知道蓝染又中了蛇毒,现在是毒上加毒,毒到不能再毒,慢一点天亮就要没命,快一点随时都可能一睡不醒。他只觉得自己被抛弃了,也就是说他失恋了。

他拔腿就想去把蓝染追回来,可是这怎么追的上,大家都知道,他们的武力值那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的。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王逸书一边跌跌撞撞往谢三少消失的方向走,一边仰天长叹,为什么上天要对他这么的不公。

当初他不想成亲的时候,上天一定要给他弄个新娘出来,害得他寻死觅活,折腾了这么久,痛苦了这么久,现在,好不容易,他看着蓝染顺眼了一点,觉得这段非自由恋爱也不是不能接受的时候,又让他失恋。

苍天不仁,莫为己甚!

王逸书失魂落魄的走着走着,就走到了那个水池边,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做失恋的痛苦,他只觉得这种痛,很痛,非常痛,痛到心都碎了。如果旁边有个人,他一定会飞扑上去诉说一下他的痛苦,可是现在四周静悄悄的,维信和周济文双双对对不知道跑到哪里浪漫去了,连谢三少和蓝染也去看风景了,没有人听他诉苦,所以他就开始寻找树叶和石头,准备写写诗,做做画发泄下他的痛苦。

大家不要忘了,王逸书可是才子,吟诗作画,那是他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的。

只不过他出场后就一直没有表现机会而已。

现在,他失恋了,终于有机会证明自己,表现自己了。可是上天偏偏想要作弄他到底一样,这个时候从天空上飞下了两个人,一男一女,很明显情侣的样子,就站在他的面前,摆了个pose后,就开始盯着他死死不放。

哇,太不要脸了,你们恩爱就恩爱,干吗要跑到一个失恋的人面前恩爱。

而且,为什么那个女人看着他的眼神好奇怪,好像认识他很久了一样,那个男人看起来就更怪了。

没错,这两个人就是一枝梅和莫问。他们两个追着谢三少的身后跑来跑去,可是速度相差太多,一直没追上。

没想到现在没追到谢三少,却意外遇到了王逸书。

两个人都有些楞,一时不知道改怎么办。他们原本就是为了避开王逸书才跑到深山老林里度蜜月的,没想到没人的小树林一下子冒出了这么多人,不但有武功奇高,喜欢抢食物的变态剑客,居然连王逸书也冒了出来。

现在一枝梅已经去掉了易容,所以连王逸书也认不出她,只觉得这个女人看起来很眼熟,看自己的眼神很奇怪。

“你们到底想干什么?”王逸书是一忍再忍,忍无可忍。

可是他命中注定再一次被忽视了。

莫问转过身,冲着一枝梅,醋意十足的说,“你干吗一直看着他,他究竟有什么好看的。为什么我半点都看不出来。”

一枝梅不乐意了,“你不是也在看吗,而且比我看的还多几眼。”

“哼,我是在研究他到底哪里好,居然能成为你的初恋。”

初恋,这两个字一出来,王逸书就明白了,为什么他看着那个女人那么眼熟,原来她就是一枝梅。哎,没想到,她居然这样的执着,追他追到这里,而且,现在就算已经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了,还对他念念不忘。他刚刚受过感情创伤,还很脆弱的心灵终于受到了一点安慰。

一枝梅跟莫问解释,“初恋,那就是已经过去的恋,我现在都已经和你在一起了,你有什么好担心的。”

“可是刚才你看他看的那么久,分明有问题。”莫问坚持自己的见解,没见到王逸书还好,现在一见到真人版的情敌,再一想到一枝梅为了他,为了别的男人,一直坚持跑过来保护他不说,现在还盯着他看了那么久,他就很是不爽,恨不得一剑把王逸书给杀了干净。

“哪有什么问题,分明是你多心。”

“好,为了证明是我的多心,你别拦我,让我把他给杀了。”莫问提起剑就往王逸书的身上刺,却被一枝梅眼明手快的拦个正着。

“好端端的杀什么人,人家说热恋期间见血不好的。而且他还是我的初恋。”一枝梅还是很念旧的。

哇,不提初恋这两个字还好,一提,莫问的火蹭蹭的冒的更旺,手下刷刷的几剑就刺了出去,招招不离王逸书的要害,一下子王逸书周身大穴全部笼罩在莫问的剑下,眼看就要被万剑分尸,王逸书吓的脸都白了,在那边大叫,“你干吗,有话好说,动手动脚动剑算什么好汉,有本事你跟我比诗词。”

莫问那是正在醋头上,怎么会跟他讲什么江湖道义,而且他的道都是用剑来说话的,谁要跟他比什么诗词。

一枝梅一看没有办法,只好也掏出剑左右的档着。两个人从天上打到底下,又从地下打到天上,他们打的热闹,把旁边旁观的两个人看的是一个兴奋一个不好意思。

兴奋的是跟在一枝梅和莫问身后的媚眼狐狸,她一直在等着这一对人感情分裂,她好趁机插插爪子,做做小三,现在终于等到了。

不好意思的是王逸书,看着他们两个为了他吵架,他就很过意不去了,没想到现在还为了他打了起来,所以他咳嗽了一声,很客气的说,“你们不要再为我打了,一枝梅,我知道你追求我这么多年很不容易,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归宿,不要再为了我伤了彼此的感情,这样多不好。”

这样的话,唉,听在莫问的耳朵里,那味道早就不知道变了几百遍。要说王逸书也是才子,可是没人规定才子就非要很懂得说话的艺术。一般越是有才的人,就越是不通世故,所以他的话一出口,莫问和一枝梅的脸一起绿了。

要说武功,那莫问比一枝梅不知道高明多少,可是一枝梅在那里拦着,如果强行攻击,又怕伤到一枝梅,所以莫问只好一跺脚恨恨的说,“我就知道你忘不了他,好好好,你们在一起吧,从此以后我们恩断义绝。”

说着,莫问转身一跳,人就消失了。

媚眼狐狸等的就是现在,所以跟在莫问后面使劲的追了过去。

一枝梅也想跟过去,可是看着王逸书孤零零的这样可怜,也只要停下来,交代一声,“你放心,我说过要保护你的,就一定会实现诺言,只是,我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所以先离开一下。”

说完一枝梅也跳上树枝追莫问去了。

这下最后一点安慰也跑了,抛弃他追求自己的爱情去了,留下王逸书一个人,又开始寻找石头准备吟诗作画,抒发失恋的郁闷。

那一边,媚眼狐狸跟在莫问的后面,眼看着一枝梅没有跟上来,赶紧按照排练好的那样跳到莫问的身前,拦住他,说,“你等一下好不好,我有很重要的话跟你说。”

莫问早就发现后面有人跟着,如果平常,他想把媚眼狐狸甩开,那是很容易的,但是现在他担心一枝梅追上来找不到他,所以故意把速度放的很慢,这才被媚眼狐狸拦到了前面。

“什么事,你说吧。”莫问看了看后面,空荡荡的,一枝梅没有追过来。

“我来,是想跟你说……”媚眼狐狸娇柔的拖长了声调,一边说一边慢慢的向莫问的身边靠近,她准备使出终极战术——****,造成一击必杀的既定事实,这样就算一会儿一枝梅追过来,也没用了。

夜很黑,很软,绸缎一样覆盖着天幕,月光很柔很淡,照在媚眼狐狸的脸上只剩下朦胧的一层光,看起来很是娇媚,动人。

尤其是她眉目间的那股春意,连莫问看了也忍不住喉咙一阵发紧。可是他毕竟是鹰士出身,高级的,精英人士,这点小case他还是不放在眼里的。

所以,他闪电般的退开两步,正了正神色,很君子的对媚眼狐狸说,“姑娘,你看现在的时间和地点都不太合适,如果你有什么话不如明天再说。”

“可是,我的事很急的,现在就要说。”媚眼狐狸继续很坚定的向莫问靠拢。

“那你说吧,不用靠这么近的,我耳力很好的,你再多远一点我也能听的见。”她靠一步,莫问就退一步。最后退不了了,干脆蹭的一下跳上了树。

没办法,武功差距太大,媚眼狐狸眼看****要失败,只好停下来,改变策略,单刀直入,干脆利落的把话说完,“你看,你的情人又和旧情人在一起了,现在你是单身的,我也是单身的,不如我们在一起,怎么样。”

“你?”莫问没想到她会这么直接,吃惊了下。

“就是我。”媚眼狐狸坚定的看着莫问。

她跟着莫问跟了这么久,还是不够了解他,如果了解,她就一定知道。莫问那是做过鹰士的,做过鹰士的人一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忍耐心特别强,没有办法,跟着那样一个王子和那样一个身体纯洁思想不纯洁外加像唐僧一样唠叨的史夫子,耐心总是要强上一些的。所以,鹰士一般很少动心,一旦动心,就很不容易更改。

所以,这一局其实还没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结局。

人太有魅力就是没办法,莫问感叹了下,很帅气的一挥头,做深沉状转过身,“对不起,姑娘,我以前是君子,虽然现在不是了。但是我还是要坚持君子的守则的。我说过,我会喜欢她一万年,那这一万年,我就会喜欢她到底不会改变。所以,我只能对你说一声,对不起。”

哇,这句台词实在是太有震撼力了,震的媚眼狐狸头晕眼花,大喘气。

为什么,这样的男人居然会被一枝梅给抢了去。

为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媚眼狐狸完全不能接受这个现实,大叫一声,就捂着胸口想要晕倒。

可是,她还没来得及倒地,就听见一道人影飞快的扑入莫问的怀里,那身影,那姿势分明就是一枝梅。

她不知道在那里藏了多久,听了多久,现在戏都要散场了,她终于出来了。

一枝梅趴在莫问的怀里,擦着眼泪,动情的说,“我就知道,你对我的感情是永远不会变的。”

“怎么,你不去陪你的旧情人了,跑来找我做什么?”其实以他的耳力哪能不知道一枝梅已经跟过来了,否则他刚才怎么可能在媚眼狐狸面前表现的这么完美。

不过,这些东西我们这些读者心里清楚就好了,没必要说的这么明白的。

“讨厌,你当然是最重要的。还问……”

两个人说着又开始亲亲热热,柔情蜜意起来,看的媚眼狐狸眼睛鼻子嘴巴一起冒火,晕也不晕了,起身就飞似的跑了出去,不行,要晕也不能晕在这里。

媚眼狐狸的轻功终于超常发挥了一次,没几下,就跳到了水池边。

这个时候,王逸书正在拿着石头在地上作画,两个心碎的人终于汇合到了一起,不用说,彼此一看,那就知道,同是天涯沦落人。

像接暗号一样,两个人慢慢的慢慢的走到了一起。

王逸书双眼含着泪,先开了口,“你,失恋的吧?”

“恩,你,也失恋的吧。”媚眼狐狸眼里也含着泪。

“恩。”

两个人,在一起默默的淌着泪,诅咒着上天的不公。

你看,这个世上情人那么多,终成眷属的人那么多,可是偏偏他们两个却被无情的抛弃了。

等到他们哭够了,擦干眼泪,媚眼狐狸看着王逸书,先开口,“你长的这么帅,为什么也会失恋。上天太不公平了。”

这个时候,王逸书早就收拾的焕然一新,看起来又是像刚刚出场的时候一样很完美很飘逸了,那里有他在维信面前出场时的狼狈。

听到媚眼狐狸的话,王逸书挺了挺胸,也仔细的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失恋的女人,这一看过去,不由的脱口道,“你也很漂亮,为什么也会失恋,不要你的那个男人一定是瞎了眼了。”月光下,媚眼狐狸还是很有实力的,尤其是现在这个梨花带雨的pose,那是看者见泪,闻者心酥。

“你还是大才子,吟诗作画,哪个比的上你。抛弃你的女人真是太没眼光。”

“你这么可爱,又善解人意,抛弃你的男人活该千刀万剐。”

“你看你挑衣服都调的这么个性。”

“你的头发这么黑这么有弹性,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听说,你的诗那是万金难求的,是不是真的。”

“恩,金子,那多俗。”王逸书做了一个不屑的表情,“上次抬了一万两金子来找我的人,被我叫人扔了出去。我的诗怎么能用金子这样的俗物来衡量。”

“好帅,我就没有你那么潇洒。”媚眼狐狸越看王逸书,越顺眼,眼中开始写满了崇拜。

“还好还好。”王逸书不好意思的谦虚了一下,然后抬头看看月亮,说,“如果你想听,我做给你听。”他现在看着媚眼狐狸,那也是越来越可心。

“好啊……”

一对男女,就在月光下吟着诗,做着画,慢慢的被吸引到了一起。渐渐的两个影子也和成了一个。

看着他们一对对这样,连我这样的作者也不禁感叹,小树林真是私奔,偷情,谈心,恋爱的好地方。

故事走到这里,谢三少和蓝染已经跑去看风景了,一枝梅和莫问那是正在度他们的小蜜月,两个人都是不在乎世俗的人,热乎的不得了,就连王逸书这个倒霉的,也遇见了媚眼狐狸,开始了他美好的恋爱生涯。

现在看来,最最可怜的就要属维信和周济文了。

在大家都渐入佳境,一个比一个甜蜜的时候,维信和周济文还在同饿魔做斗争。

虽然他们意志是坚定的,但是现实也是很残酷的。

镜头拉到维信的脸上,放大,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张双目含泪,犹如便秘一般痛苦的脸,正对着观众呐喊着,“没想到,当初没有被那个变态的老头给折磨死,现在却要死在这里。”

周济文也很动情,含着泪,执着的说,“公主,你不要再为了我忍着饥饿了,”

饿死,这个时候维信终于开始正视这个问题,饿死,好像很不简单,人类饿死一般好像需要4天,这4天,好运一点,他们或许会被人救活,当然更大的可能就是继续一点点一点点慢慢的饿死。

这个过程,是很痛苦的。

比被高高手折磨痛苦,也比一剑毙命痛苦。

高高手是早就不知道跑到哪个角落里去了,剑,他们也是没有的,但是名牌匕首还是有一把的。

如果想要追求一下瞬间死亡的快感,还是很有机会的,可是,维信一看周济文那双饿的有气无力的手,心就凉了半截,脑海里瞬间浮现一副画面,周济文拿着那把匕首,在她的心脏上像磨刀一样割啊割啊割,一边割一边说,“公主,你再忍一下,马上就割完了,真的,最多再有一个时辰,你就能放心的死了……”

想到这儿,维信浑身就一哆嗦,太恐怖了,太恐怖了,实在是太恐怖了,而且,这种恐怖还那么的现实,那么的有可能。

不行,看来速死的方法是行不通的。还是饿死算了。

想到这儿,维信也坦然了,人总是要一死的,饿死也不算太差,至少比什么五马分尸啊,凌迟啊,还是要好上很多的。

维信转过头,看着身边这个跟她共换了无数的难,现在又即将一起赴死的男人。

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认真细致的看他,恩,长的还是很优良的,虽然不能说是世界顶级,但是排个前十名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那是,好歹周济文也是书里的主角,又是王子的身份,能不帅吗。这放到现代,那也是随便往街上一站,就引来无数尖叫的偶像级人物。

就是遇见了维信,这个不懂欣赏,又早早有了梦中情人的女人,才被忽略了这么久,好在,现在他的魅力终于被觉察到了。

不知道是不是饿昏了头,维信看着周济文,越看越开始觉得,其实这个男人真的很不错。虽然有点呆,有点傻,有点痴,视力还有点小毛病,但也是要形象有形象,要气质有气质,要运气有运气,还有钱,最重要的是对她够忠心。这一路上,左左右右,前前后后,跟她分开从来没有超过一步的距离。

可是他们两个这次却是真的要永久的分开了。

分开,这两个字一冒出来,就犹如正在欣赏玫瑰花时,不小心被狠狠的扎到手一样,维信的心脏一下子痛了起来。

分开,以前看着周济问的时候,每时每刻都很不得把他扔到太平洋或者火星随便什么星球,再也不要见到最好。

但是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要和这个男人分开,维信就觉得心痛的厉害,不想分开,不能分开。

这个男人是她的,怎么能分开。

不行,就算下了地狱,也不能分开。

维信就在这种又晕又饿的情况下理顺了自己的感情,不由的看着周济文,身体向他的方向靠了靠,动情的说,“不知道,我们死了以后会去哪?”

唉,有些人就是这样,脑子里总有一根筋怎么也搭不上线,不逼上一逼,是不会出什么结果的。非要到那最危机的关头,才会恍然大悟。

恩,我们国家不也有句诗很形象的描写了这种情形吗?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周济文还是第一次感受到维信对他的热情,很是受宠若惊,回答的又迅速又响亮,全身好象重新注入了力量,“你放心,不管上天入地,我们都会在一起。”

“那我们要是不死呢?万一活了怎么办?”维信没忘,周济文求婚的对象,可不是她,她和蓝染瞒的了一时,怎么能瞒了了一世。

“活了,活了,不好吗?你是不是怕我会变心,不会的,我很专一的。如果我们不小心活了,我会给你举办最豪华最盛大的婚礼,让你做最幸福的新娘。恩,如果你想多感受几次幸福,那也没关系,我们一天结一次。你不知道,我去过很多地方的,每个地方的风俗都很不一样。我们还可以派鹰士去世界各地挖掘不同的婚礼方式,到时候我们每次结婚都会很有新意的。”

“可是,到时候,你娶的就不会是我了。”一个是王子,一个是小小的宫女,维信终于意识到,他们的身份差距有多么巨大,这年头,门当户对还是很流行的。他们门不当,户也不对,只不过是阴差阳错之下,不小心相遇的两个人而已,怎么可能在一起。

“为什么,我很专一的。”周济文还以为维信对他还不放心,于是吃力的举起一只手,对着天,“如果你不信,我可以发誓的。”

发誓,发誓有什么用,维信摇摇头,问他,“我问你,你说你有没有可能娶一个宫女。”

“宫女?那怎么会,我已经说了,我很专一的,公主,你是不是担心我会跟宫女出轨,你放心,回去我就把所有的宫女都赶出宫。”

算了,这样说,他是不会明白的,维信终于切实的感受到了,周济文,那脑袋跟她根本不在一个星球上。

所以,维信,一咬牙,决定把她和蓝染交换身份的事,全抖出来。

其实抖出来,也没什么,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又都快死了,就算侥幸活了,周济文这个人她还是很了解的,脑子是迷糊了点,但是没什么坏心,抓住把柄,喊打喊杀这种事,他还是不做的。

说完,维信看着周济文,等着他的反应,可是,面对她的那张脸,却仿佛石化了一样,一动不动。

不会是吓傻了吧?维信在心里反复猜过他会有什么样的表情,反应,可是惟独没有会把他吓傻了。

早知道,还不如不说,静静的享受一下人生最后时光好了,那样还美好一点。

维信懊悔的伸出手,推推周济文,想把他推醒,可是手指不过刚刚碰到他的衣服,就见周济文仿佛像冲了电一样,唰的一下醒了,仿佛中了500万一样,激动的握住维信的手,“我就知道,我的爱情一点也不平凡,但是没想到还会有这样传奇的故事。恩,以后,我一定要人把它写成书,用钻石刻出来,摆在皇宫里,留给后世的人瞻仰。”

晕,为什么又是思维脱线的大跳转,维信摆了一个快要晕旋的pose,提醒他话题的重点,“我是一个小宫女。宫女。”

“宫女,宫女怎么了?”

“你要娶一个宫女吗?”

“我要娶你,你是宫女,我就娶宫女,你是乞丐我就娶乞丐,这有什么问题?”

“可是,你可是王子,你爹和你娘都是国家领导人,他们会同意你娶一个宫女吗?”

“恩。这个问题。”周济文想了下,“可能同意,也可能不同意,可是这有什么关系,是我娶又不是他们娶,不管他们同意不同意,我都是要娶你的,”

周济文一副理所当然,本该如此,有什么好担心的表情,在平时维信看来很像是没脑子的行为,但是在现在,突然觉得,哇,好帅,帅到了极点。

这么帅,这么有责任心,对爱这么执著,世上还有比这更好的男人吗?

两个人依偎在了一起,饥饿有什么好怕的,寒冷有什么好怕的,死亡又有什么好怕的,两个人在一起,就有了全世界。

就在他们即将患难见真情的激动时刻,史夫子和鹰士们也终于来到了历史性的地点,小树林。

唉,说到这儿就不得不感叹一下,可怜的小树林啊!你到底准备装多少人。

装了主角装配角,现在连史夫子和鹰士这样的龙套人物也要进来钻一钻的,好像不钻一下小树林,就不给出场费一样。

史夫子看到这座小小树林后,精神一振,跳到一颗树上,指着前方对鹰士们就展开了演讲,“哇,你们看,这就是我上课的时候给你们讲过的,古往今来谈情说爱的好地方。多少情人在小树林里浪漫的浪漫,缠绵的缠绵,告白的告白,私定终身的私定终身……还有更厉害的,直接在这里双双上吊,追求下辈子的幸福。”一边说史夫子一边指指点点,唾沫像暴风雨一样飞速的四射,档都当不住,“瞧,这个树林长的多么暧昧,多么标准,多么有情调。连光线都这么昏暗,想当年,我年轻的时候,那也是在小树林里面散过步,谈过情,说过爱的,那一天,光线没有这么好,稍微有点亮,否则……”说着,史夫子一脸陶醉的,恨不得再跳进去回味一下曾经的浪漫的模样。

恩,什么?前面不是说过史夫子是纯洁的处男吗?怎么也钻过小树林?

可是,史夫子也没谈过恋爱,不是照样每次都一副过来人的样子大谈恋爱经验吗。

这个其实很好理解,就像现代那些写《恋爱秘籍》的人,不一定都是恋爱高手一样。史夫子就属于那种实践性没有,理论绝对优良的类型。

毕竟,他的年纪也这么大了,没有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没有谈过恋爱,也看过别人谈过。

史夫子在那里滔滔不绝的讲,这个时候一个鹰士终于忍不住了,虽然,他从小被教导着,只要听命令就好,不要有太多自己的思想。可是身为一个人类,一个忍耐力有限度的人类,小宇宙偶尔也会不听控制的爆发一次的。

所以他很勇敢的跳出来,对史夫子说,“请问,你说的这些和寻找王子,究竟有什么关系?”

“这个关系可大了。”史夫子一听,脸上马上从猥亵状变得正气浩然,“你们也知道,王子和公主那是什么情况,那可是热恋期间,这次他们一起出逃,为的就是度度蜜月,现在,你们看这个小树林长的这么好,气氛这么佳,他们一看到,那是一定要进去培养下感情的,”

“所以,一会儿我们进去,动作一定要放得轻柔,不要打扰到他们。让他们慢慢的培养。”

“那我们进去做什么?”

“保护他们安全的培养感情。”史夫子坚定的说完,一闪身,跳进了小树林。

身后,那群黑衣黑裤的鹰士们,也跟着跳了进去,进行地毯式的搜索。

哇,这一搜不要紧,你看,那树上,那池塘边,一对对,一双双,个个都那么火热,看的这些身心还很纯洁的鹰士们,脸集体红的直冒热气。

恩恩,史夫子看来还是很权威的,你看他说这是谈情说爱的风水宝地,那果然就是。鹰士们终于收回了对史夫子的鄙视,开始个个用崇高的目光注视着他。

史夫子也很得意,手一挥,正气凛然的说,“听好了,我们搜查的时候,脚步一定要轻,打扰人家亲热,那是要天打雷劈的,这种事情我们这样高素质,高品质,高技术的精英人才怎么能做。眼光也给我放端正了,只准看脸,其他不该看的,那是一丁点也不能看,发现不是王子,就立刻撤走。”

他刚说完,还没转身,就听见一个鹰士从地上冒了出来,“报告,找到王子了。”

找到了?这么快?他还没来得及仔细把这几对情人观察透彻,居然就找到了。太过分了。

史夫子一张口,唾沫就开始飞,“告诉你多少次了,我们是精英,是专业人士,怎么能找到了就觉得自己的任务完成了呢?你应该仔仔细细,上上下下,多复查几遍,保证准确无误,才可以。”

报信的鹰士也很委屈,“可是,我已经看了十几遍,那个人肯定是王子,还有公主也和王子在一起的。”

“十几遍怎么够,再去看上100遍。”史夫子挥挥手把报信的鹰士赶跑了。可是对小树林里的几对小情人进行近距离观摩考察的机会也失去了,毕竟信都已经报来了,他也不好做的太明显。于是只好遗憾的回头看了一眼,闪走了。

没关系,看不成别人的,看王子和公主,那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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