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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路匆忙向前,别忘记回头看看最初的你

只有一个我

有一种宇宙观是许多人常常使用到的心灵药水。人生失意,诸般失落,因此去攀登高峰,比如珠穆朗玛。因此仰观天文,看看星空。

就说看星空吧!在宇宙中大约有十亿个星系。银河系大约由4500多亿颗恒星、星云等星际物质和各种射线组成。太阳在银河系中只是一个中等恒星,而地球,只是太阳管辖的一颗小小的行星。

看着看着,宇宙多么浩瀚,星空多么辽阔,世界太过广大,因此,个人的一点点烦恼又算什么呢!因此,感觉到内心平静了。

但是,很快,真的是没有多久,一旦返回到喧嚣城市里,返回复杂人际关系,返回到膨胀欲望的追求里,就继续重复开始痛苦。

因为离开了那个“对比”的环境。

原先觉得大的宇宙,顿时消失不见,被忽略,被遗忘在脑后。

比较之下,非常狭小的个人烦恼,顿时扩大,被放大镜照了又照,烦恼痛苦卷土重来。嗯,看来最好再次计划一次对比旅行或对比观看。

这种宇宙观,不是不奏效,只是,好像总透露着治标不治本的味道。

而另一种宇宙观,便是:地球只有一个我。

朱德庸漫画《绝对小孩》里其中一章是:上课的时候,老师说,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所以我们要好好爱护它。披头想了想,举手就说,老师,地球只有一个我,所以你要好好爱护我。

只有一个我,也只有一个你,在这个蔚蓝色星球上。

所以,你、我,都是最重要的。需要彼此好好爱护,需要自己好好爱护自己。限定涵义是:爱护身体,保持健康,被爱护心灵,被好好爱。

而爱护自己的宽广涵义,还包括,我们必须良好完成一整段的人生。在完成的这个过程中,体验是最重要的。首先我们要好好活着,其次我们要尽量不要去伤害别人。在此两个人类基本的伦理道德之外,我们应该,去体验所有的快乐,去体验所有的悲伤,去体验考试失败,去体验工作落后,去体验夜半观星,去体验雨中接恋人,去体验等待放学,去体验用功投入,去体验失恋憔悴,去体验斗志高昂。去尽可能多地体验那些人世间的事情。

与此同时,不要被这些体验所局限,沉湎其中,像活水那样,流淌不歇,直到永别。

在种种体验里,我们的人生获得最大意义的完满。每一种经历,都被赋予意义。

这样的宇宙观,是不是更加贴近我们的灵魂?这种宇宙观压根就丢开了治标和治本。

不必治标,因为痛苦是生命必要构成部分,与快乐相互映照。

不必治本,因为我之为我,独一无二,生命只此一次。即便地球在宇宙里连恒河一沙都不到,但地球只有一个我,宇宙也只有一个我。必须爱护这唯一的有时限的存在。本着推己及人和人类社会互惠互利原则,因此应该彼此爱护。

我爱我自己,所以,我必须好好完成我自己的人生。

你不是为了微笑而微笑,为了学业而学业,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工作而工作,由始至终,你是为了成为一个能够感知沉静与快乐,希望与美好的人。

在世界上做自己

很久以前看过李碧华写一个女孩子的奋斗故事,很是叫我感叹。这个女孩子她很喜欢音乐,在十五六岁时,就开始为了音乐而努力,同时放弃了很多东西。

原来可以拿去买新衣服和新裙子的钱,她用来缴了学声乐的学费。原来可以去爬山游泳的时间,她把它变成了每天十小时的声乐练习。原来可以去交往的很多朋友,也因为学习的忙碌,而慢慢疏远了。

那么多年,她不断地努力,那样多的清晨和夜晚就那样过去。那样多的付出,那样多的舍弃,一切的最后,只为了能在台上唱好一首只有一分钟,或者两分钟的短歌。要从第一个音,到最后一个音,都是完美而没有瑕疵的,她才能够释怀,才能够站在万人瞩目的台上,优雅鞠躬并且微笑。

她终于成功了。成为著名的歌唱家。她在一家著名的剧院唱了一年,鲜花和掌声多得不可计算。一切都向着她生命的巅峰发展。可是,她却不肯再续约了。

亲人苦苦地追问她,甚至哀求她,要她答应人家的聘约再唱下去,放弃掉了实在是很可惜的一件事。

可是她却说:“开始的时候是很兴奋的,可是慢慢地觉得,日复一日,在别人的安排之下,每个月拿着薪水唱着同样的歌时,心里的感觉就不对了,我学音乐的目的原来并不是这样的。”

是啊,我们为之坚持的东西,在生命里会不断地被附加上另外的东西,直到最初的目的面目全非。

在很多个晚上,我们无法不追问自己,那曾经想要的,到底在哪里呢?比如那自由而纯粹、精致与绝美的歌声?

比坚持更难的,其实是放弃。尤其在我们已经付出了那么漫长的努力之后。但是,没有什么比我们内心的声音,更加值得服从。

外国诗人安娜的一首短诗说得非常好:我生来只为,而且长大只为,在世上做安娜。

这个女孩做到了,在世界上做自己。而你我?又是否听见自己内心的声音。

这是最好的你,这是最坏的你

几乎任何一个人都是这样的吧。有生之初,每个孩子是橡皮泥,被这个捏一下,那个捏一下,最后灵魂成型,奇形怪状。

我小时候听过一个民间传说,有的孩子从小被遗弃了,丢在原野和森林里,被狼收养了,结果变成了狼孩。虽然是人类的孩子,但却有狼的习性。后来回到人类世界,就被当成了怪物。我就忍不住想,这个狼孩,面临自我认知判断时,心底该有多么困惑。我是谁?我从何来?到何去?

据说这个问题很终极,无数聪明人脑袋都倒霉,想来想去神经兮兮了。

可是呢,一个人一生中,如果从来没有想过这些问题,那怎么算人生呢!

2010年美国奥斯卡电影奖,有个人的发言很有意思。桑德拉布拉克,得到了奥斯卡最佳女主角,也得到了金酸莓奖,一个搞笑的评选最烂的奖。她说经过了大喜大悲,想起妈妈曾经告诉她,别听他们的,做你自己就好。

你看,成为影后之前,她也获得了这样的认识结论。有人说你最烂,也有人说你最佳。

最烂与最佳,居然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你不会怀疑吗?

这个世界上,太多东西真伪不定,取决于外界的游戏规则。

人只能认可自己。

最差最烂,如果喜欢成为一个演员,还是要演,并且把最烂奖杯摆在架子上,不必逃避。最佳,更要好好演。

我有时候会想象,如果我是那个传说中的狼孩,心路会有什么历程——有一天我明白了,我来自我自己的命运,与其他人不同,不会拿餐具进食,不懂天文地理,那么,我必定会惶恐。

这份惶恐,只因为你不是别人认为的那个你。

你要听话,你要顺从,你要老实,你要勇敢,你要自信,你要强大,你要成功,你要门门一百分,你要吃得苦中苦,你要做得人上人,你要精明,你要会做人,你要杰出,你要……

你是好的,你是坏的,你是笨的,你是傻的,你很自卑,你好弱,你太失败了,你……

这些“你要”,这些“你是”,会一直存在,永远存在,就像这个世界上永不磨灭的噪音。

重要的不是我是什么构成,重要的不是你要。

重要的是,你选择了做什么样的自己。

而这,需要你一点点剔除,剔除这个人施加给你的偏见,剔除那个人施加给你的强迫。尽管这些施加的人当中,包括我们所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他们自己也并不高明。

尽管我们要经历过痛苦和怀疑。

但最终,我们会遇到只拥有我们自己的时候,也会遇到一些只有自己独自面对一切的时候。

我用了十年时间,完成了成为一个作家的自己。这当中我仍然被劝告,要上班,要有社会保障,要有人际关系网,要……我也会恐惧,一个脱离体制的人,老了怎么办呢?

然而,发现自己的灵魂最初是被捏造的我,不再是从前的我了。自己赚钱给自己买保险吧!

我们不应该为了背负起别人的期望和意识而选择做什么,也不应该被过去的自己束缚住。我们是为了成为什么样的自己,而去背负起我们要付出的代价。

没有什么最好,也没有什么最坏。

只有你自己。

面目全非的故乡

在鼓浪屿这个小岛还没有限制进入游客人数的时候,我在岛上和一个当地人闲聊,姑且称他为大角吧。大角皱着眉抱怨,谁喜欢自己家里每天被人拍来拍去?中国人有那么喜欢喝咖啡吗?喝多了会心悸!

我明白他的意思,做生意的外地人越来越多,房子基本上都变成了旅店和酒馆。为了迎合小青年,基本上都追求一种格调。

大角还抱怨,那些从小到大打招呼的邻居和同学,也陆续搬离了。养猫的越发多了,从早叫到晚不得安宁。什么招牌奶茶,什么本地小吃正宗菜啊!你们这些游客难道看不出就是骗你们的?

其实看得出,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改变虽然有好有坏,但谁也没法阻止。我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转了大街小巷,还是玩得挺开心的。

很多屋子在翻新装修,为了赚外地游客的钱。岛上人因此也收租赚钱了,生活方式自然也跟着变。把时间往前再推,厦门没有成为特区之前,甚至是鼓浪屿没有那么多别墅和洋人的两百年之前,当时的本地居民,恐怕也会抱怨改变,失去了原来的风物人情,但今日的繁华,正是源自变迁。

虽然是闲聊,大角明知我说的没错,但他还是不高兴了,他坚持说,受不了现在的人山人海喧嚣闹腾,将来只能也搬走了。一杯啤酒没喝完,他人就撤了。

劝别人容易,劝自己难。去年我回了一趟老家,准备去母校第二中学看看,赫然发现完全拆掉了。教学楼、旗杆、乒乓球台、操场、老师们的宿舍、食堂,荡然无存。在那里建起了一片住宅和商铺,熟悉的街道也全变化了,书店没了,变成新的便利商店。破破烂烂的路也修平整了,不再尘土飞扬。的确更加繁华,但我心中酸痛了一下。

有时候独自坐在夜里,闭上眼睛,常常会想起童年的屋子,明月朗照过的树枝,回家那条弯曲上下的小路以及被拆掉的中学。

有一天思乡病严重发作,睡不着,半夜漫无目的地看着一些东西,忽然去搜索了一下地图。我用测距功能,在两点之间拉出一条直线,瞬间显示出数据,此时此刻此地,我距离故乡最短的距离是172.5公里,精确到小数点后。这是现代科技的厉害之处,乡愁,也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得以量化。

反复在心里默念这个数字,顿时少年和童年时代的全部记忆扑回。我对当下的所有生出强烈的缥缈感,已经消逝的年月反倒无比真切。

172.5公里外,是霸占了我全部少年时代的小城,1999年,我17岁去省城念大学,然后如同一江向东流的水,毕业、就职、买房,父母搬来同住,卖掉了过去的房子。就这样,我和父母一起移居到省城,我与故乡的联系,仅仅在于,祖父祖母仍在老家。

其实地理距离根本不远,但心理距离形同天涯。我安慰自己,人会老,故乡会面目全非,时间也不为谁停留,正因为此,我们才有缅怀的余地。某种哀伤却还是挥之不去。

1678年,瑞士医生让·雅各·哈德用希腊文词根,创造了一个新词,country sickness(思乡病)。这个词传遍世界,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造词法。我们理智上知道日新月异才是事物的规律和本质,我们的情感却偏执地停留下来。

所谓的故乡,并不存在。从你真正离开和告别的那一天起,地理上的故乡就不属于你了。一旦你在异乡落地生根,即便故乡亲友尚在,你回去就已经是客人了。从乡村到大大小小的城镇,其实都在流动迁徙。年月再久一点,甚至没什么人记得你了。这种忘却,是真正意义上的断绝。

以前很爱去旅行,到处跑,渐渐地,每去一个繁华热闹的大城市,每去一个风景很好的村落小镇,我就忍不住拿它来跟自己定居的城市比较,跟自己度过青少年时期的宁静小城作比较,跟自己祖辈所在的乡村平原作比较。

我这才醒悟,年少时灵魂柔软,尚未固定,一个背包天南地北独自跋涉,从不眷念,不知道明天睡在哪里,也不知道在哪里醒来,更不知道在哪个城市读书、工作和定居。可是长大后呢?尔后,将在世上飘零,直到落脚。我的灵魂在哪里定型,哪里就是我的故乡。

然而,我仍未完全断开那条无形的丝线。

前年最末尾三天,79岁的祖母因为心梗,突然病逝,我与父母匆忙赶回故乡。

祖母的丧事办完,父亲先回,我和母亲乘坐地铁,再转迅捷的动车,172.5公里,原来只不过是80多分钟的车程。

我的故乡空间上并不遥远,却又在时间上无限遥远。直至与亲人做彻底的告别,直至我回去已变成了客人的身份。这一刻我不得不承认,我的确已经失去了故乡,并且,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执行了告别的仪式——我搞清楚了精确的地理距离。

成为异乡人,就只能为自己寻找新的安身立命之所。如果要问思乡病什么药可治?也只有心药。对我来说,仿佛一件庞大而完全个人化的工程。失去了地理意义的故乡,另外一个心理上的“故乡”就需要诞生。

旧时的邻居说过的话,师友们的短暂交流,从前的一草一木,一条路,一栋房子,一道月光, 对于我来说,那些童年记忆,那些眷念,那些依依不舍的回响,都在我潜意识里,缓慢又沉默地整理好,打包,随身携带。我将生命中的1982年至1999年,我的小半生,梳理为记忆,逐个内化进我的心中,成为我自身的一部分,随身携带着,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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