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2984000000031

第31章 旅游法律关系中的经营者及从业人员(19)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中止导游活动是指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结束之前,擅自并彻底中止导游活动的行为。黄某不属于中止导游活动。导游人员在执行导游职务活动中,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必须享有的民事权利。如生命、健康、名誉等,既是构成人的人格要素又是人作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导游人员在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在旅行游览过程中,个别旅游者对导游提出一些有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导游人员有权拒绝。在本案中,导游人员黄某是在人格尊严受到侵害,并经旅行社同意的情况下返回北京的。旅行社不应退赔,因为黄某已请地接社负责此团,并无出现旅游者无人负责及滞留情形,亦无实际经济损失,不符合《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规定的情形。

三、导游人员的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一)导游人员的义务

1.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2.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3.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4.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向旅游者讲解旅游地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但是不得迎合个别旅游者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5.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可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但是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

6.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7.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8.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9.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

(二)导游人员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在我国,导游人员一般都是根据职务关系或者聘用合同关系来履行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导游人员必须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为旅游者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有的导游人员随意改变旅游路线,减少或改变服务项目,使旅游者未能得到旅游合同约定的服务,损害旅游者权利和利益的,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由于导游人员的侵权行为而使旅游者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时,导游人员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有的导游没有把旅游过程中的危险给旅游者讲清楚,结果发生了旅游者人身伤亡事故。又如有的导游为了拿到回扣,而要旅游者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等。但是,由于导游人员并不直接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而是接受旅行社的委派以旅行社的名义进行活动,因此,对于上述导游人员的行为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应由旅行社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旅行社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以后,对导游人员的行为旅行社可根据聘用合同或者本旅行社内部的规章制度对导游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追偿经济损失。但是,对于导游人员与导游活动无关的行为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害,由导游人员自己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

导游人员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的,应当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1)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处罚

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予以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2)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处罚

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3)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处罚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4)未佩戴导游证的处罚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5)违反旅游服务规定的处罚

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

(6)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物品和索要小费的处罚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7)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处罚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3.刑事责任

导游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如,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除了应承担上述行政责任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6—5

某高校外语系学生李某先后两次报名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均未合格。他急于从事导游工作,遂与某国际旅行社多次联系,希望能给予带团导游实习机会。次年7月,正值旅游旺季,该国际社导游不足,遂聘用李某充任导游人员,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获,以其未经导游资格考试合格,擅自进行导游活动给予罚款处罚。李某对处罚不服,认为自己并非擅自进行导游活动,而是受旅行社聘用从事导游工作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不当,遂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点评

导游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职业,导游人员的素质、职业道德水平、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旅游业的形象与旅游业的发展,与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密切相关。《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应当取得导游证。”“未取得导游证的,不得从事导游业务。”可见,导游证实质上是导游人员从业行为能力的证明,是国家准许从事导游工作的证件。无证导游存在的现象,严重地影响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败坏了旅游业的声誉,侵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本案例中,李某未取得导游证即从事导游活动,应当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同时,聘用李某的旅行社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与年审制度

为了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制定了《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除了对条例中的一些内容进行更为具体的阐述外,还增加了“对导游人员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导游登记制度、对导游人员实行计分管理和对导游人员实行年审管理”等四个方面管理的内容,在此仅介绍对导游人员实行的计分管理与年审制度。

(一)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计分管理;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导游人员计分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计分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导游人员计分管理的具体执行。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

1.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10分:

(1)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2)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

(3)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

(4)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5)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

(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2.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8分:

(1)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

(2)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3)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

(4)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

(5)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

3.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6分:

(1)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

(2)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

(3)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

(4)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

(5)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的。

4.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4分:

(1)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

(2)无故不随团活动的;

(3)在导游活动中未佩戴导游证或未携带计分卡;

(4)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的。

5.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2分:

(1)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

(2)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社社旗的;

(3)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

(4)接站未出示旅行社标识的;

(5)仪表、着装不整洁的;

(6)讲解中吸烟、吃东西的。

导游人员10分分值被扣完后,由最后扣分的旅游行政执法单位暂时保留其导游证,并出具保留导游证证明,并于10日内通报导游人员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登记注册单位。正在带团过程中的导游人员,可持旅游执法单位出具的保留证明完成团队剩余行程。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导游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除扣减其相应分值外,依法应予处罚的,依据有关法律给予处罚;导游人员通过年审后,年审单位应核销其遗留分值,重新输入初始分值。

(二)导游人员的年审制度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年审。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导游人员年审工作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年审工作并监督检查;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

年审以考评为主,考评的内容应包括: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等。考评等级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1.一次扣分达到10分,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暂缓通过年审;一次被扣8分的,全行业通报;一次被扣6分的,警告批评;暂缓通过年审的,通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

2.导游人员必须参加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年审培训。培训时间应根据导游业务需要灵活安排,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

3.旅行社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应为注册的导游人员建立档案,对导游人员进行工作培训和指导,建立对导游人员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和奖惩的内部管理机制,接受并处理对导游人员的投诉,负责对导游人员年审的初评。

案例6—6

今年6月初,北京某旅行社在接待一家旅游团的过程中,一名年轻的导游员竟然讲了一些掺杂着庸俗下流的黄色内容和损害国家利益的内容的笑话,在游客中造成恶劣影响。于是,一位游客给相关部门写了举报信。

点评:

一个快乐的旅游行程,肯定离不开导游周密细致的讲解。轻松、愉悦的交流气氛也是游客们所追求的。但是如果导游人员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或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就应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在本案例中,市旅游局执法大队在查实后认为,该导游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特别是在全国重点治理整顿旅游市场期间,这名导游仍顶风而上,不仅损害了导游员的形象,还严重损害了北京市旅游业声誉。因此决定给予该导游全行业通报批评,责令其立即改正错误。市旅游执法大队也对其进行了扣分处理。

§§§第三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制度及其标准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等级考核制度。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制定。”

一、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导游员队伍建设,提高导游员素质和接待服务水平,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调动导游员钻研业务和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引入竞争机制,为改革全国导游员管理体制、建立导游人才市场创造条件,以及为各旅行社服务的等级化创造条件,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关于对全国导游员实行等级评定的意见》和《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开始了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工作。这一制度在1999年5月14日发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得以确认,从而成为一项法定制度。2005年6月3日经国家旅游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也已经于2005年7月3日起实施,从而对导游人员的等级考核评定管理方面又有了新的法律依据。

同类推荐
  •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全面阐述了劳动法基础理论、就业促进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法律制度、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工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以及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这些制度均是结合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方面的最新立法成果而撰写。《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内容设计独特新颖,各章均以引导案例展开学习内容,以重点提示突出易疏忽的知识,以章末小结归纳学习要点,以思考练习题检验学习效果。
  • 海峡两岸法学研究.第2辑

    海峡两岸法学研究.第2辑

    本书从经济学原理出发,对新形势下两岸投资与产业合作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
  • 社区矫正导论

    社区矫正导论

    全书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探讨社区矫正中的基本关系,如社区矫正与社区建设,社区矫正中的社区参与者;第二部分以社区矫正的流程为线索,探讨从接收到终止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第三部分提炼了社区矫正中的常用技术与方法,如个别化矫正、心理干预、风险评估等;第四部分分析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与作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本书有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立法的同志撰写,逐条对证券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旨意、发条内涵、实务中怎样适用均进行了深刻的阐述。为广大读者更设刻的理解立法原意,在法条解释后将全国人大的立法文件特浮起后,同时还附上了近年来相关的重要的司法解释。 本书的体例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释义及实用指南;第二部分:法律文本及立法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司法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热门推荐
  • 北风在南

    北风在南

    五年之约比三年长比七年短,如果说是约定倒不如是等候,冷楠从来不会认输在遇到顾北云之前,顾北云从来学不会温柔在遇见冷楠之前。五年后的重逢,顾北云倾尽一切只为留住冷楠,他相信北风一直在南,而冷楠不会在北。
  • 九符破天录

    九符破天录

    陈越意外获得九枚符箓,转世重生。一步步从底层迈向巅峰。
  • 暴力神座

    暴力神座

    一款神秘的游戏凭空出现,人类从此开始踏上文明进化的另一条路。且看,一个不能拥有职业、不能穿戴装备、不能学习职业技能的男人,如何用自己的一双铁拳,打出一条通天之路,成就无上神座!ps:极致肉身流!
  • 绝世双宝:辣妈搞定抠门爸

    绝世双宝:辣妈搞定抠门爸

    她拥有辣妈三要素,未婚,彪悍,儿子帅。然而,被一个富可敌国却超级抠门的富豪逼婚。订立婚姻合约,她只写了三条:第一,不能爱上我;第二,同样不能爱上我;第三,请把前两条坚决执行。某抠门看后脸色黑沉。从此,他们的生活就丰富多彩,鸡飞狗跳起来,他给她喝他洗过澡的牛奶,她给他吃麻辣鸡屁股,他想要毙了跟她相亲的男人,她就狂虐坏小三。小三装可怜跪下求她,她就一脚把她踹飞。她拒绝做被女配欺负得惨兮兮的大老婆,她要做威风凛凛,强悍无敌的女主!
  • 这个校草我栽了

    这个校草我栽了

    艾希自认为是个爱惜室友,拥有伟大奉献精神的女生,于是,在芮茹的百般“哀求”(其实是被逼的)下陪她去向一个没打过照面的转校生告白,结果事儿没成,自己也因室友被拒绝对那位帅哥意见颇大。而在后来的相处中艾希发现自己似乎对人家的第一印象有偏差!?为什么这家伙总是一脸淡定耳朵却红得不行!?这样外冷内热其实是因为不会表达?韩大帅哥你这么可爱你麻麻知道吗?还有为什么她会总是对着室友心里的家伙心跳加速啊!?从小的英雄原来不是大班长而是韩大帅哥,这样的设定她把持不住啊……小茹同志,艾希我对不起你啊……
  • 岁月的童话

    岁月的童话

    茫茫人海,曾经错过,可以再遇到那个人,仍属幸运。
  • 法印之王

    法印之王

    天际,一个与地球处于不同位面的新世界。天际大陆似乎是被中世纪文化笼罩着,生活在天际的人们不但拥有着独一无二的魔法力量,超越认知的武技力量,更有与地球完全不同的科技文明。地球人刘小波,他单纯的睡一觉后,醒来便穿越至此。他没有良好的魔法天赋,更没有充足的知识量专研天际科技,失去了修炼武技的最佳时间......却掌握了来自远古的神秘力量,法印!不不不......刘小波最大的武器,叫做努力......
  • 好久不见,你还在心上

    好久不见,你还在心上

    夏熙染离开三年,被分配峄城出差,却被余谨尧被迫留下。当年的因指腹为婚两人结成夫妻,新婚之夜签下合约,一年后离婚,各走各路,一年未到,夏熙染便离开,现在再次回来,余谨尧却处处吃醋,担心夏熙染捧在手心怕摔着,放在嘴里怕融了,实力宠妻。某天某女真的忍受不了他们这扑朔迷离的关系,大声吼道:“二爷,我们已经离婚了。”“胡说,当年我还没签字呢。”腹黑总裁反驳道。【喜欢就收藏,评论吧,作者大大需要你们的支持哦】
  • 带着神碗闯仙界

    带着神碗闯仙界

    仙海云帆是一艘巨大的仙界直通修真界的巨船,每隔二十年往返仙界和修真界一次,接引符合升仙条件的修真者。云天涯为报血海深仇,历经磨难,最终达到了进入仙海云帆的最基本的条件,谁知造化弄人……
  • 帝王非常道

    帝王非常道

    华夏五千多年的历史,犹如一条蜿蜒不断的长河,曲折而又浩荡。在一场场的历史演绎中,各朝各代形形色色的事件在一幕幕地上演,无数的帝王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他们正是一个个段落中的主角。而他们的为人处事、选人用人以及战场上的智慧等等超出常人的非凡做法,都为自己的统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