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107200000043

第43章 机动车辆保险典型案例评析(1)

案例1点火照亮引起火灾,应否赔偿

某市政府于1999年购置了一辆公务小客车,一直在当地某保险公司参加保险,并由驾驶员陈某负责其日常维护保养。由于陈某精心维护,谨慎驾驶,几年来从未出现大的事故。对于车辆经常出现的小故障,陈某凭着对该车情况熟悉,一般都能自己动手解决。2000年5月,陈某外出时车辆意外抛锚,因当时天色已晚,陈某急于赶路,便下车打开机器盖检查。他隐隐嗅到一股燃油味,但看不清来自何处,遂从兜儿中摸出打火机点火照亮。突然,一股火苗从发动机下部窜起,迅速蔓延到全车。陈某虽奋力抢救,车辆最终被全部烧毁。事后经当地消防中队认定,系车辆供油管道渗漏,遇外来火源起火。

评析:

目前国内行驶的许多车辆的前部机器盖内都没有装置照明设备,给驾驶员在昏暗的光线下检修增添了障碍,尤其是户外发生故障时,检修起来就更加困难。该案中陈某怀疑车辆供油系统渗漏,为防止出现更大事故,急于强行检修。但他忽略了应远避火源的原则,反而用明火照亮,这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无疑,陈某对起火负有严重过失责任。但严重过失并不是保险的除外责任。本起事故应属于保险责任中的“火灾”,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予以赔偿。

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以下简称《车险条款》)中,被保险人及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所导致的保险事故和损失被列为保险人的责任免除。但是“故意”行为与被保险人的“过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心理状态。故意是指行为人已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某种后果,而追求或放任该结果发生;过失则是指行为人能够或应当预见到其行为会造成某种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虽已预见到却因过于自信而未能避免。被保险人及驾驶员的故意行为由于存在着极大的道德风险,不属于不可预见的风险,因此绝大多数的险种都将其从承保风险中剔除。而在大多数保险车辆发生的意外事故中,被保险人或驾驶员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诸如违章、处理措施不当之类的过失,除某些过失属违反被保险人义务或因风险较大而被列为责任免除的情形外,其他状况下由于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过失而引发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均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予以赔偿。

案例2清除飘落在保险车辆上的油漆颗粒产生的费用,应否赔偿

王某拥有一辆黑色的日本进口小客车,购车时由保险业务员介绍,在当地某保险公司投保车损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2000年4月,王某因公赴外地出差,临走前将车停放于楼下停车场中。7天后,王某返回家中,发现汽车全车落满了细小的银色油漆颗粒。王某向附近居委会询问,得知在其走后的第二天,有一安装金属门窗的施工队,对停车场附近门窗进行喷漆处理。恰巧那天有中级风力,大风将喷洒在空中的油漆粉粒吹落在停放的王某汽车上。第二天施工队便离开,去向不明。同时,遭受损失的还有另外两辆汽车,因车主未参加任何保险,均自行处理。为清除油漆颗粒,王某必须对全车进行重新喷漆,费用昂贵,遂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评析:

确定是否应当赔偿保险车辆的某一损失,首先应当确定该项损失是否是由保险合同所载明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辆保险责任属载明责任,即保险公司承担条款载明的事故造成的损失,条款列明事故以外的损失则属于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风险。在本案中,油漆颗粒由于本身的化学性质,有极强的附着力,凝固后更与附着体紧密结合在一起,清除起来较为困难,费用较高。但油漆的黏附不属于车辆保险的列明责任,保险公司对该项损失不负有赔偿义务。在保险理论中,保险条款中的责任承担范围一般分为指定险和一切险两种形式。指定险只承担条款中列明的保险责任,对于列明责任以外的风险一律不予承担;一切险则只在保单上列明除外责任,对除外责任以外的风险全部予以承担。但这两种规定形式的单独使用都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因此,为使保险人的风险承担范围更加明确,我国现行《车险条款》综合采用了两种形式,既列明承保责任,又列明责任免除,保险人只承担保险合同列明的,凡是未列明的,一律不予承担。责任免除条款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的规定更加突出地强调了保险合同对非条款列明责任的绝对排除。因此,对于在保险条款中未列明的责任,理赔人员应根据保险理论和合同规定予以拒赔,做到有理有据,充分维护保险人的正当利益。

案例3保险车辆被利器划伤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某房地产公司购置了一辆黑色奔驰S500轿车并投保了车损险。司机王某经常对其进行清洗。1999年5月,王某驾车送经理与客户商谈业务,将车停在一居民区内。2小时后,王某下楼发现车辆前部、车门均被利器划伤,划车者去向不明。该公司遂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对车辆重新喷漆所支出的费用予以赔偿。

评析:

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为保险合同中的列明责任,对于未在合同中列明的责任,保险人不予承担。因为除外责任是一个非常广泛的范围,实际上是无法在条款中完全穷尽的,所以在条款中才设置了“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这一“兜底”条款。因此,在认定车辆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时,首先应严格对照条款中的列明责任进行判断。对于明显不属于保险条款列明责任,但同时又未在责任免除条款中列明的,可以认定不属于保险责任。该案中车体被划伤不属于保险合同中的列明责任,与刮蹭(实质是碰撞)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只能向致害人要求赔偿。

案例4汽车市场价格变动,如何计算赔偿金额

张某1997年8月新购一辆桑塔纳轿车,市场价为13万元,并以此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期限一年。1998年5月张某在高速公路上驾车,因跟车过近,不慎撞上前面一辆集装箱货车,造成桑塔纳车全车报废,张某当场死亡。张某的继承人持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认定事故属于保险责任,但双方在具体赔偿金额上未达成协议。原因在于桑塔纳轿车的价格已于1998年初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新车价格于1997年的13万元降至11.8万元。张某家属要求按车损险保险金额13万元赔偿。保险公司则以被保险人不应获利为由,坚持调整后价值11.8万元计算赔偿。

评析:

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辆在全部损失的情况下,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根据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保险人应当在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其目的在于通过补偿使保险标的恢复到保险事故发生前的状况,被保险人不能获得多余或少于损失的补偿。本案中保险人按调整后价值11.8万元计算赔偿,足以使被保险人的遗属在当时的市场上购买与保险车辆同型号的新车,已经使被保险人的损失得到了充分、有效的损失补偿,因此是正确和合理的。

案例5为施救转移液化气,应否赔偿

某液化气公司将其用于运输液化气的气罐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险期限内,该车发生倾覆事故,车辆侧翻在公路旁沟内。当时车上气罐内储满了液化气,随时有可能起火爆炸,导致更大的灾难。为防止更大灾难的发生,施救人员不得不另雇气罐车将液化气转移,再将车辆吊起拖至安全地点。事后,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除请求赔偿保险车辆因倾覆造成的损失外,还以施救费的名义要求赔偿因转移液化气支出的费用。

评析: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人对施救、保护费用负责赔偿的目的是鼓励被保险人或驾驶员在保险事故发生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损失的造成或扩大,是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利益的维护。因此,对于被保险人和驾驶员支出的必要、直接、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应当负责赔偿。本案中保险车辆倾覆后如不及时对车上所载的液化气进行处理,很有可能发生爆炸,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将液化气及时转移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此项施救支出,保险人应当负责赔偿。

案例6车辆长期被泥石流困住无法脱险,应如何处理

某地林业局将一辆越野吉普车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险期限内,该局工作人员驾驶保险车辆赴林区检查工作,途中忽遇泥石流,长度达两公里。由于路段坍塌,造成车辆受阻,所幸车辆和车上人员都安然无恙,但车辆被泥石流困住,已无法开出。车上人员步行脱离险区后立即向承保公司报案,要求对车辆进行施救处理。但由于险区路段根本无法通行,施救工作无法展开。当地雨季来临在即,如不及时施救,本来完好的车辆将被雨水冲刷浸泡致损。受阻路段至少要在两个月后才能修复,而该车辆的保险期限距届满日已不足一个月。

评析:

“泥石流”属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但只有当泥石流造成保险车辆的损毁、灭失时,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本案中虽然保险车辆遭泥石流围困,但被围困本身并非保险事故,保险车辆本身并未发生损毁,即保险事故尚未发生,保险人此时无须承担保险责任。但考虑本案情况,保险车辆被困后极有可能因其他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损毁,而损毁与泥石流的围困有较为密切的牵连关系。因此,从维护被保险人利益的角度出发,保险人可与被保险人约定,在车辆被解救出来后,如发现有在遭遇泥石流期间发生的损毁,将其视为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案例7台风导致摩托车翻倒损坏,应否赔偿

某沿海地区台风登陆,将停车场内停放的大量摩托车刮倒。张某的两轮摩托车因被刮倒导致油箱破漏,张某为修复油箱花费数百元。该车已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张某就油箱的修复费用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条款规定“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属责任免除为由表示拒赔。张某不服,认为自己车辆损失的原因是遭遇到台风。双方争执不下,张某遂将该争议诉至法院。

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保险车辆的损失是属于保险责任“台风”,还是属于责任免除“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保险条款将“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列为责任免除的本意,是由于此类车辆停放的稳定性较差,在没有明显的外力作用的情况下较易翻倒,被保险人以此为损失原因索赔时,含有道德风险的可能性较大,且难以查证。但是,不能将该责任免除绝对化地适用于任何情况,而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台风”可能会造成保险车辆各式各样的损失,而摩托车的翻倒不过是台风造成的损失的一种较轻微的形式。因此,应当认定该损失是由于“台风”这一保险事故造成,属于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责任,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予以赔偿。

案例8车辆在水中强行启动,导致发动机损坏,应否赔偿

1999年7月,北京地区多日连降大到暴雨。美国某国际公司驻京代表处代表因公务回国,由司机谢某驾车送他到机场。在行驶至一立交桥底时,前方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道路堵塞。此时暴雨刚下过不久,雨水汇集在桥底部,没过了谢某的汽车底盘。为及时赶上班机,并尽快脱离困境,谢某打着发动机想将车开到地势稍高的路面。岂料此时积水已漫过汽车排气管。发动机启动后,活塞的巨大吸力将雨水从排气管倒吸进汽缸,导致曲轴连杆折断。该车已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于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就发动机的损坏提出了索赔申请。

评析: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一条第一款第4项所列的“暴雨”责任,属于自然灾害。只有该自然灾害直接造成保险车辆的泡损、淹没、冲失等损失时,保险人才依照保险合同承担“暴雨”的保险责任。本案中保险车辆的损失虽然是在暴雨过后的积水中产生,但完全是由于驾驶员在积水中不当处理、强行启动所致,属于人为造成的损失,且损失本来完全可以避免。因此,该车辆的损失原因已不是自然灾害,与暴雨无直接的、必然的联系。根据保险的近因原则,造成本案中保险车辆损失的近因不是暴雨,因此不属于保险合同中所列的“暴雨”责任,而是属于责任免除中所列的“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对于该项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并且,在2000年7月份开始实施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已明确将“保险车辆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列为责任免除。

案例9他人驾车撞伤自己是否属于第三者责任

农民赵某于2000年8月购置一台小四轮拖拉机,并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拖拉机定额保单。同年10月,赵某将拖拉机借给同村村民韩某(韩某持有有效驾驶证)。韩某驾驶借来的拖拉机在自己的责任田中耕地时,不慎将拖拉机开下了3米深的土崖,恰巧撞伤路经此处的赵某妻子王某,造成王某腿部骨折,共花费治疗费2万余元。事故处理完毕,赵某持保单、医疗单位凭证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评析:

同类推荐
  • 粤商经营之道

    粤商经营之道

    全书主要由六部分内容构成。第一部分探讨了多元化与专业化的战略选择在粤商发展中的作用,第二部分是一些基本的多元化理论知识介绍,第三部分探讨粤商进行多元化或者专业化战略选择的动因,第四部分分析多元化或专业化战略是否有助于粤商更好地利用信息优势,第五部分探讨政府对企业的干预等,第六部分是全文总结,并提出一些相关的政策建议。
  • 刘邦驰文集

    刘邦驰文集

    我们党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长期领导我国人民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胜利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从新时期的具体情况出发,对我国社会主义财政面临的新任务、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许多新的创见和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财政理论,使马克思主义财政理论在我国更加完备、更加系统和更加具体化,为马克思主义财政理论宝库增添了新的内容。
  • 中国走向选择

    中国走向选择

    本书是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性著作,涉及通货紧缩、收入分配调整、股票市场、人民币的汇率、新经济、西部开发等热点话题。
  • 中国对外贸易

    中国对外贸易

    本书运用比较研究方法,系统而详尽地研究并论述了中国与贸易伙伴之间的经贸状况、贸易政策、发展特点以及障碍与问题,指出了中国现阶段面临的多层次、多种类的贸易摩擦的经济根源等。
  • 教室外的经济学

    教室外的经济学

    这本书,能帮你在需要决策时做出更好的选择,教你如何在经济上做一个精明聪慧的人。
热门推荐
  • 魔灵子嗣

    魔灵子嗣

    老套的魔幻世界、老套的大陆战争、老套的冒险故事一个不平凡少年与战友一起所创造的不平凡的奇迹追寻过去,是为了寻找存在的意义荣耀的救赎,残酷的自由,只求一生无悔
  • 邪王傻妃

    邪王傻妃

    他,萧幕尘,灵邪王朝的邪王,传说他长相丑陋,性格凶残暴戾,见过他的人都死在了他的剑下!她,沐之晴,二十一世纪的天才杀手,狗血地穿越到灵邪王朝一傻子身上,不仅傻,还绝对的花痴!当他遇上她,一场邪王对决傻妃的故事就此展开!
  • 通往梦城的火车

    通往梦城的火车

    本书是常聪慧小小说精选集。作者以清新朴素的文笔,描绘出一个个真实可感的形象,堪称小小说力作。行文自然流畅,结构严谨,构思巧妙,表现手法多样新颖,虚实结合,回环起伏,情感真挚,情节生动可感,气氛感染力强,既体现出文学传统叙事风格,又运用了现代文学表达方式,富于语言的文字美,结尾引人深思,令人回味,适合中小学生阅读。
  • 爱的黎明

    爱的黎明

    坠落的星又怎样?枯萎的花又怎样?堕落的希望又怎样?无论你们怎么评价、怎么对待我,我都无所谓。但是,我绝对不会放弃自己,不会放弃我的心,不会放弃本就属于我的一切,更不会放弃那个给予我希望、给予我重生的她。
  • 霸气逆袭:老公,等等我

    霸气逆袭:老公,等等我

    前世,她是什么都不懂的小白。被渣男欺心,骗家产。落了个凄惨的下场。重生后,她步步为营,把前世的债都讨了回来。一不小心还拿了男神的心。他,人们心中不可触犯的男神,却为了她一次又一次的破例。“老公~刚刚看见一个女的,她说她是你未婚妻呢...”某女把玩着手指上的戒指,漫不经心的说道。没等她说完,某男就拿出手机道:“刘秘书,把那家人赶走,永不得进入。”“不用。”“再把那家人资产全吞了。”某男讨好的看着某女,某女笑笑。
  • 王蒙奇绝短篇:尴尬风流

    王蒙奇绝短篇:尴尬风流

    作者天马行空,恣肆不拘,打破了有头有尾的长篇小说形式,线形外壳碎裂,变成无数片断,变成大珠小珠落玉盘。这种运思独出的所在,并非是模仿生活的无序流动,真正的目的是借此表达“老王”之“心”。他的心,是非线性的,是一个巨大的空洞,是延展的、卷曲的、循环的、拧巴的,反正不是向着一个目标一个终极前进的。作者更深的用意是光复百多年来随着西学东渐,已经遭到断裂的中国传统的小说精神以及中国人对自我和世界的传统想象方式。重在表明中国人之“心”,并为死灭。王蒙对于“天问”,对于终极,对于意义和价值的看法,其勇气和深邃,将再一次震撼文坛。
  • 沧浪传

    沧浪传

    洪荒万古,神人魔三界争斗,纷纭不休。身负娲皇血脉的灵宗弟子灵浪,觉醒了千年难遇的绝品神脉,率上九天诸神,斩杀魔君赤曜,终结了旷日持久的神魔大战,声名一时无两。然而一场怪病却将他打入了万丈深渊,不但神脉闭绝,更是惹得师父惨死,宗门弟子遭戮。而这一切的起因,竟是由一枚上古玉玦引发而出……
  • 清梦无痕

    清梦无痕

    林清儿,长相平凡,看过了身边太多的为情所困的故事,不想谈恋爱,也因长相还未有机会谈恋爱。喜欢看穿越文的她,只是从不相信穿越的存在,月老搭桥,她来到了天越王朝。月老保佑,她真的遇到了美男,但终究还是黄粱一梦!--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异界之装备强化专家

    异界之装备强化专家

    穿越者已死,有事请烧纸。修魂为主的天魂大陆,已故穿越者的几点灵魂碎片,以及一本位面规则之外的技能书,会给这个世界带来怎样的风浪呢?看一个普通的平民少年,如何走出一条自由之路。
  • 花与剑之天火神兵

    花与剑之天火神兵

    一个不信天,不信地,坚毅自在乐观的少年。对自己身边的人和事很不理解,走出了所谓的家族,踏上未知路。寻过去,伴红尘,剑出鞘,兵戎见,逍遥一生,酒尽天下!独钓风逍qq:2932516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