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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虐恋亚文化

虐恋的定义

我对虐恋的定义是这样的:它是一种将快感与痛感联系在一起的性活动,或者说是一种通过痛感获得快感的性活动。必须加以说明的是,所谓痛感有两个内涵,其一是肉体痛苦(如鞭打导致的痛感),其二是精神的痛苦(如统治与服从关系中的羞辱所导致的痛苦感觉)。如果对他人施加痛苦可以导致自身的性唤起,那就属于施虐倾向范畴;如果接受痛苦可以导致自身的性唤起,那就属于受虐倾向范畴。虐恋关系中最主要的内容是统治与届从关系和导致心理与肉体痛苦的行为。虐恋活动中最常见的两种形式是鞭打和捆绑。因此有人又将虐恋活动概括为D&;B(displine and bondage)或简写为DBSM。

瑞克(Theodor Reik)为虐恋下过一个形象的定义:“一位威尼斯智者说: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只要女人既能令他快乐又能令他不快乐,他就是个年轻人;如果女人只能令他快乐,他就是一个中年人;如果女人既不能令他快乐又不能令他不快乐,他就是一个老年人。现在我们不论年龄,有受虐倾向的人属于哪一类?他是一个只有令他不快乐才能令他快乐的人。”高度概括地说,虐恋倾向是快感与痛感的结合。

虐恋的规模

关于虐恋的大规模社会调查不多,其中以虐恋为内容的专项调查更少。现有的一些虐恋的统计数字大都是关于性的综合调查中的部分内容,而且有的调查并未直接以虐恋活动为目标,而是使用了较为间接的指标,如调查对象对有虐恋内容的故事的反应等等。

目前可以找到的最早的统计资料是金西(Kinsey)调查中的数字:金西报告表明,有约1/5的男性和1/8的女性对虐恋类的故事有过性唤起的反应。更精确地说,从未因虐恋故事得到性唤起的在男性中占78%,在女性中占88%。

据亨特(Hunt)的统计,从50年代开始,虐恋现象有增长趋势,但比例仍旧很低。其中女性受虐者比例超过施虐者比例,男性施虐者比例超过受虐者比例,统计数字如下:

在英国一项对性活动中辅助工具及手段的使用的调查中发现,以鞭打作为性活动辅助手段者在人口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关于虐恋活动和有虐恋倾向者比较保守的估计是在人口中不超过10%:有实证调查显示,在性关系中有过虐恋活动的在人口中占10%。(丁ruscott,in Thompson,28)一项对美国人的调查表明,人口中有5%至10%的人有通过虐恋活动寻求性快感的经历,虽然有些人只是偶一为之。在1987年,根据美国科罗拉多州一个大学城的调查结果,约10%的人有过虐恋经历。(Federman,254)

另一种估计比例要大得多,这一估计是根据一项实证调查做出的:至少有30%的人用虐恋游戏增强性活动的效果。有更大比例的人承认,他们的性幻想中包含统治与服从的因素。(Gamman et al,84)如果这一统计数字属实,旧有的以虐恋为变态的说法就不能成立了:30%绝对应当算做常态,而非变态了。一位虐恋者欣慰地说:“知道像我们这样的人有如此之多,我们是如此的不同而又是如此的一致,这真是一件令人快意的事。”(MarCUS,34)

金西调查还发现,有相当大一个比例的人在做爱时有轻微的虐恋行为,如咬和打的动作。在异性恋的抚爱和性交过程中,在同性恋关系中,最常见的虐恋式反应是吮咬(lovebite)的动作,许多人都曾对性伴?身体的不同部位做过这种动作。这种行为在灵长类动物中很普遍,在人类性行为中也远比大多数人所想像得更普遍。(Kinsey,677)

《花花公子》杂志的调查是以在自慰时的虐恋想像为题的,其调查结果也属于虐恋倾向比例比较高的,尤其在女性中:

马斯特斯与约翰逊(MaSters and Johnson)在1979年对异性恋与同性恋性幻想的比较研究表明,关于“强迫性的性遭遇”的幻想在男女两性中都相当普遍,在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之间没有显著区别。(Ehrenreich et al,12])由于马斯特斯等人的工作重心在治疗与性有关的心理问题上,他们提出,并非所有的癖好都有相同的强烈程度。“我们发现,某些类型的癖好是容易矫正的,尤其是露阴癖、观淫癖和淫秽电话癖;有些就很难矫正,如恋童癖、虐恋癖或恋物癖(异装癖处于二者之间)”“在虐恋倾向的治疗中,医生或许能够帮助当事人在他们的性行为方式中增加新的非虐恋的行为,但完全根除虐恋活动的巨大的性唤起力量的企图往往最多只能获得暂时的成功。”(Masters et al,220-222)

还有专门以女性为调查对象的研究发现,10%至15%的女性的性幻想是有受虐倾向的。(MarCUS,47)金西调查则表明,有6%的女性梦到过被强奸,2%的女性梦到强奸导致性快感。(Kinsey,213-214)在1972年,一项对141名中产阶级家庭主妇的调查表明,49%的调查对象有过统治与屈从一类的性幻想。(Ehrenreich et al,121)对许多女性来说,虐恋想像是她们最典型的性幻想内容。

在关于虐恋活动的统计调查中,人们常常引用的是一项以1000名男同性恋者为对象的调查――斯巴达报告,因为其中有30%的调查对象参与过虐恋活动,也因为该项调查量化程度较高。调查表明,调查对象参与过的虐恋活动包括拳交、施虐与受虐、捆绑与鞭打、羞辱、戏水运动(与小便有关的性活动)及与大便有关的性活动。

虐恋活动在男同性恋活动中不是一种很少见的特殊行为,根据对男同性恋日常活动的调查,发现统治与屈从、性别角色扮演是男同性恋性活动的基本形式。根据斯巴达报告,有14.5%的男同性恋者做过拳交活动的主动方,8.2%做过拳交的被动方。这种活动大多在俱乐部中当着众多兴奋的围观者公开进行。斯巴达报告还表明,有76%的人承认喜欢肛交,12%的人不喜欢肛交。当然,肛交应当并不比其他方式的性活动具有更多的虐恋色彩,但是从报告中看,许多从事肛交的人在情感上将其视为统治与屈从关系的性感化表现形式。在调查问卷中有这样的问题:“在肛交活动中,你一般是在上者(top)还是在下者(bottom)?如果二者都做过,是如何决定的:是由你的伴?决定的,还是由你的情绪决定的,或由其他因素决定的?”而“在上者”与“在下者”这种提法是虐恋关系中主动角色与被动角色的标准称谓。一位调查对象在开放问卷中写道:“肛交中既有情感上的统治与屈从,又有两人间的亲密关系,还同兽性的感觉及快感掺杂在一起,这些感觉难舍难分地联系在一起。”(Jeffreys,212-217)

另一项调查是以双性恋者为对象的。这是旧金山双性恋中心所做的一项调查,样本容量150人。在调查前的12个月当中,有近30%的男女双性恋调查对象参与过虐恋活动。男女两性在从事虐恋活动时都是与异性伴?做的多,但在其中统治与服从的角色分配与性别无关,即某种角色并不固定于某一性别。虐恋活动频率低于1月1次。参与同女性进行的虐恋活动的男性中有3/4也参与过同男性的虐恋活动。参与虐恋活动的女性中有半数活动对象有男有女。(we5nb8rs et al,70)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异性恋者、同性恋者和双性恋者这三类人当中,参与虐恋活动比例最大的是女双性恋者与异性伴侣的虐恋活动(24.5%),以下依次是:女同性恋者与同性伴?(19.6%),女双性恋者与同性伴?(17.6%),男同性恋者与同性伴侣(16.8%),男双性恋者与异性伴?(16.5%),男双同性恋者与同性伴?(10.6%),参与虐恋活动此例最低的是异性恋男女,其中女性参与虐恋活动者的比例是男性的两倍。如果这一调查数据是可信的,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双性恋者和同性恋者参与虐恋活动的比例大大高于异性恋者。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可能在于,一般来说,同性恋和双性恋比异性恋更为“出轨”,因此有这种性倾向的人更喜欢尝试各种不同形式的性行为;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前面提到的同性恋性活动本身所包含的统治与屈从的因素使他们更容易卷入虐恋活动。

另一类统计调查是以虐恋者为对象的,与前述调查相比,此类调查就不再能提供虐恋者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而只能以虐恋者自身的某些特征为调查内容了。摩瑟(Charles Moser)对225名自认为虐恋者的男女调查对象的调查结论认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些自我认定为虐恋者的个人的心理功能有问题。其中大多数人反对关于虐恋倾向是天生本能或者是精神疾病的看法;45%的调查对象说,一般的性行为也可以使他们得到性满足,甚至比虐恋更能使他们得到性满足。调查的结论是:虐恋人群的性活动并非仅限于虐恋这一种方式。(Ehrenreich et al,]22)在另一项个案调查中,也发现了类似的案例,一对虐恋者说:“我们在20次性生活中有19次是‘正常的’,1次是虐恋。”(Polhemus et al,194)

一项以前西德男性虐恋者为对象进行的调查发现,虐恋者的一些主要特征如下表所示:

上述被调查者是通过报刊广告部门和虐恋者俱乐部的线索找到的。其中多数人的妻子不能配合丈夫的虐恋倾向,许多虐恋者没有把自己的情况告诉妻子。此次调查还发现,虐恋活动的中位值是1年5次。半数调查对象现有的虐恋伴侣保持关系超过1年,其他一些人的关系短于1周。大多数调查对象说,即使可以自由选择性倾向,他们仍然愿意保留虐恋倾向,求治者所占的比例不大,热情不高。绝对施虐者和绝对受虐者较少,多数人交换角色。绝对虐恋者和仅仅依靠虐恋活动才能达到性快感的人比例不大。更为常见的是,可以通过完全没有虐恋内容的性活动达到性快感。

此次调查发现,在虐恋关系的场景中经常被提及的道具有:藤条、鞭子、绳索及其他“拷问”刑具。有些人有以肛门插入为中心的各类活动。皮衣和高统皮靴是常见的服饰,各类制服(指军人制服、警察制服等)则较为少见。有些人使用橡胶服饰和女性服饰。有些人报告说,在自慰过程中有采用自我捆绑、自我鞭打及乳头自虐等行为。虐恋者最早发现自己这一性倾向的时间差异很大:大多数在19岁后,但也有人在30岁后才发现自己有这种倾向。在25岁以上的人当中,对虐恋倾向的认同(“走出来”)程度有差异――异性恋者的认同程度明显低于同性恋者和双性恋者。(Austin et al,83)

在1987年美国的一项调查中,178名男性虐恋者填写了问卷。他们中的大多数是异性恋者,受过良好教育,对统治与屈从两种角色都喜欢(角色互换)。他们做过和喜欢的活动包括:羞辱,捆绑,鞭打,恋物行为,主人和奴隶的角色游戏。(Hyde,469)

金西性学研究所的格伯哈德(Gebhard)说,不同程度的恋物倾向,观淫倾向,捆绑鞭打和虐恋倾向在绝大多数男性中都存在,只有其极端形式才应当被视为反常。艾利斯和格伯哈德都认为,所有的“异常”性实践都植根于男性的基本本能之中,植根于性关系中统治与服从的普遍倾向之中。(Jackson,in Coveney et al,79)

虐恋的特征

在虐恋亚文化中,虐恋者之间的关系是各种各样的。从关系的时间长短看,既有短期的临时伴?,也有长期伴侣,有些甚至是夫妇关系;既有几十年的关系,也有几个月几天的关系。从生活方式的角度看,对有些人来说,虐恋的角色是“全天候”或“专职”的生活方式,譬如一些男女“主人”和他们的男女“奴隶”的关系就是这样;对另一些人来说,虐恋只是“临时工作”式的或“兼职”式的,周末相聚或假期共同出去度假。从虐恋的角色扮演来看,有的像父与子的关系;有的是主人和奴隶的关系;有的是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有的是典狱长与囚徒的关系,有的是军官与士兵的关系等等。关于角色互换问题,既有施虐受虐角色始终固定不变的关系,也有施虐受虐角色互换的关系。从性别来看,则可以概括为四大类:第一类是男性施虐女性受虐,第二类是女性施虐男性受虐,第三类是男男关系,第四类是女女关系。

尽管虐恋关系之间差异如此之大,它们还是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虐恋的第一个最重要的共同特征是,参与者是自愿的。这就是真正的暴力及其施暴者、受害者与虐恋关系的根本区别之所在。虐恋就像色情领域的阴和阳,相互的关注和尊重是最重要的。在相互自愿和尊重这些原则中,最重要的原则是自愿。正如一位研究者所说的那样:“自愿是虐恋的核心概念,如果一个人不是自愿的,那么‘地牢’的门对他是关闭的。”(Polhemus et al,114)

有一种相反的观点认为,一位真正的施虐者对于自愿的受虐者不会感兴趣,而只对不自愿的受虐者感兴趣。为证明这一观点,德鲁兹(Deleuze)举萨德和马索克作品为例分别作为不自愿的虐恋活动与自愿虐恋活动的代表:在萨德的小说《朱丝汀》中,一伙虐待狂教士的一位受害者说:“他们希望能够确知他们的罪行能带来眼泪;任何女孩只要是自愿来这里的,他们就会把她赶走。”在马索克那里,情况完全相反:受虐是自愿的。在他看来,一个受虐狂男人容不下一个真正的施虐狂。他当然会要求拷打他的女人具有某种特征,但这些特征要由他根据自己秘密的计划来塑造、来训练、来规定,一个真正有施虐倾向的女人是绝不可能胜任的。在马索克的《穿貂皮衣的维纳斯》一书中,受虐者塞弗林是施虐者万达的老师,他不得不训练她怎样扮演女主人的角色,直到她能胜任。而在萨德那里,是完全没有协议可言的。这就是自愿的虐恋关系与不自愿的虐恋关系的区?。因此马索克的世界与萨德的世界毫不相干。德鲁兹还把这种区别引伸为施虐与受虐这两种人格的区别:受虐者即使没有身在梦中也愿意以为自己是在梦中,而施虐者即使是在梦中也不愿相信自己是身在梦中。(Deleuze,13,41-42,72)

按照德鲁兹的这种说法,在萨德那里,施虐与受虐双方的关系是被迫的,而在马索克那里,双方的关系才是自愿的。对于这两位作家的作品而言,这种概括或许没错,但是必须指出的是:现代人的虐恋实践与萨德小说中的人物及其活动方式有很大不同。此外,在幻想中的萨德式行为与现实中的萨德式行为是有区别的。在虐恋活动的现代形式中,如果施虐与受虐双方有一方是不自愿的,关系的性质就改变了:它将不再是虐恋关系,而是施暴者与受害者的关系,因此应当不再属于虐恋关系的范畴。应当将真实的虐恋关系与幻想中的虐恋关系加以区别:有许多虐恋者在幻想中将虐恋关系想像为非自愿的、被胁迫的,因为这类幻想更能使他们动情,但是他们并不愿真正陷入这种关系之中去,他们与虐恋伴?之间的关系也不是被迫的,而是自愿的。即使是那些通过签合同等方式陷入主奴关系的人、那些以主奴身份为生活方式的人,这一关系的最初建立也大多是自愿的,而不是被迫的,因此,还是没有超出自愿的范畴。

虐恋活动的第二个共同特征是,在活动之前双方往往会事先就角色分配、活动内容、情节场景等细节做好约定。虐恋活动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则是当事人在举行活动之前就整个活动做坦诚而详尽的讨论。一旦决定建立关系,双方大都会对即将发生的行为细节做出详细的约定。施予和接受,肉体痛苦或心理羞辱,大多遵循一个事先仔细安排好的脚本。对预期的情节的任何改动都有可能降低性快感的程度和活动的满意度。

双方必须要约定的内容有:什么样的剧情和角色可以使双方得到性唤起;要不要有第三者或更多的人参加,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双方能忍受的限度是什么;可不可以使用“安全词”(safe word,因为在行为过程中,当一方说“不”或“停下”时,对方不知此话是真是假,而且说“不”的一方可能在束缚中,不可能主动躲开他已经不再能忍受的疼痛,为这种情况事先约好的词就是安全词);采用什么样的性安全措施;什么样的行为和角色会唤起不愉快的回忆因此是应当避免的;什么时候结束这次活动等等。如果违反了事先约定的情节,虐恋活动会出现危险,导致惊慌和愤怒。因此在商业性虐恋活动中,施虐一方要有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的技巧,一位虐恋专职女主人(dominatrix)说:“在D&;B活动中,的确需要懂行的人,因为它很容易失控。你必须始终保持冷静。”(McClintock,in Gibson et al,226)

虐恋活动的第三个共同特征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总是由接受者(有受虐倾向者)而不是由施予者(有施虐倾向者)来安排和控制活动的内容和程度。受虐者清楚知道能唤起自己性欲的疼痛的程度,因此他们在性活动之前大多与伴?协商妥当,使自己所能承受的疼痛限度不至于被超过。在金西收集的档案中,有一部虐恋活动的记录片,其中有这样一个情节:一位施虐者把燃烧的蜡烛油滴在被捆起来的伴?的阴茎上。但是,在做这件事时,他极其仔细地观察受虐者的表情,当他看到对方快忍受不了时,就会把蜡烛移开,直到蜡油冷却。一位观察者说:我突然意识到,实际上是受虐者在控制着施虐者的手。

有人甚至认为,虐恋行为可以被视为受虐者的自慰活动在戏剧舞台上的演出。施虐者所出演的角色是为了帮助受虐者实现他的幻想。受虐者对整个表演的控制权和导演权必须受到施虐者的尊重。如果施虐者超出了约定的角色,例如,如果施虐者把受虐者鞭打得太厉害,超过了受虐者的忍受限度,如果施虐者对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过分投入或者过于自行其事等等,整个游戏就失败了。当然,在一次成功的虐恋活动中,虽然是受虐者在控制整个事件过程,但是施虐者必须有很好的直觉,知道什么情况下应当继续,无论受虐者在怎样哭喊、抗议;什么情况下应当停止。

虐恋群体的第四个特征是,受虐者多于施虐者。弗莱德(Nancy Friday)在她对3000名男性的性幻想的调查中发现,在这些男性的性幻想中,统治女人的欲望似乎是个例外,而不是规律。在她的调查对象中,男性受虐与施虐的性幻想的比例是四比一。她的调查结果与对卖淫业的调查结果相符:她们的顾客中,花钱做受虐者的人数要超过做施虐者的人数。男人几乎像女人一样喜欢在性幻想中选择受虐的角色,将疼痛视为快乐的象征性代价,对于渴望那些在他们看来是“肮脏”的行为有负罪感。

对这一现象有这样一种解释:在虐恋活动中,施虐一方比较费力,他(她)必须掌握所发生的一切,发明各种情节动作,注意掌握限度,不能使对方受到真正的伤害,而受虐一方只须听命而行,比较轻松。因此据圈内人说,受虐者的比例总是大大超过施虐者的原因在于人性的懒惰,以为去做事不如听命去做事。传统两性关系中一向由男性占据的光荣的统治地位,在虐恋关系中无论对男人女人都丧失了吸引力。由于需求巨大,社会上已形成了一个被称作“为受虐倾向服务者(masochist servers)”的人群,他们并不一定是喜欢统治角色的人,但同意扮演这一角色。除了心理原因,受虐角色更吸引入是因为它收益更大:受虐一方总是处于注意的中心,是虐恋戏剧中的真正消费者;施虐一方只是在满足他或她的欲望,是虐恋活动中的服务方。

虐恋关系的第五个特征是,施虐倾向和受虐倾向往往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即虐恋的主动形式与被动形式常常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这是弗洛伊德最先提出的看法,他说:“一个在性关系中能够从对他人施加痛苦中感到快乐的人,也能够享受从性关系中接受痛苦的快乐。一个有施虐倾向的人通常同时又是一个有受虐倾向的人,虽然这一变态的主动或被动方面在他身上发展得更为强烈,在他的性活动中表现为主要倾向。”(Ffeud,1990,103)他认为,施虐者大多有过受虐的经历:恰恰因为施虐者自身曾经有过将快感与痛感联系在一起的体验,他才能够通过施加疼痛获得快乐。如果一个施虐者从来没有亲身体验过将痛感与快感联系在一起的受虐经验,他很难从他人的痛苦中发现快乐。而且,弗洛伊德还认为,这种对立面的结合“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他将这种现象同双性恋中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的结合联系起来,这两者的区别和对立在心理分析中常被表述为主动性与被动性的区别和对立。

但是,一些虐恋者从个人经验角度出发,不同意这一观点,例如马库斯就说过:“作为一个有受虐倾向的女人,我唯一难以接受的理论是,我同时又是个有施虐倾向的人。”(Marcus,58)这虽然只是从她个人的感受得出的结论,但是可以肯定,有些虐恋者只喜欢施虐角色或受虐角色,从来不换为另一角色,也找不到扮演另一种角色的感觉。

虐恋活动的第六个共同特征是幻想的极端重要性。在虐恋活动中,幻想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一些实际案例中,一位因杀鸡的景象而性唤起的人渐渐变成一见到鸡腿就会唤起;一位因学校鞭打学生而性唤起的人会变成一看到绷紧的裤子就性唤起;一位因献祭幻想而唤起的人变成只要看到被捆绑起来的男人就唤起;还有人听到铁链的响声或听到“鞭打”一词就性唤起。这是否说明幻想是不重要的了呢?瑞克的看法完全相反,他认为,这些景象恰恰成为幻想的释放闸门,一旦开启这道闸门,所有的幻想就喷涌而出。有些有受虐倾向的人仅仅因为受责骂受羞辱就可以得到性兴奋。他遇到这样一个案例,当事人只要听到父亲常说的一句话“你小心点,不许再犯”就会感到性兴奋,他跪在地上,一遍又一遍地听这句话,直到最后他带着恐惧的表情说:“我可以站起来了吗?”(Reik,216-221)幻想显然在这里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弗洛伊德也注意到虐恋的幻想因素,他说:“在一些个案中,当事人对受鞭打的真正经历感到不可忍受,但在后来的幻想中,情形却会发生微妙的变化,幻想中的惩罚总是不会给儿童带来严重伤害的那一种。”(Ffeud,1990,218)

虐恋活动的重要理论家柯丽菲亚(Pat Califia)说:“理解虐恋的关键概念是‘幻想’。所有的角色、对话、恋物癖式的服饰以及性活动,都是一幕剧情或一种仪式的组成部分。参与者是在扩展他们的性快乐,而不是在摧残对方或压抑对方。一个施虐者或受虐者完全清醒地认识到,在虐恋游戏中的角色绝不适合于同其他人的交往,幻想中的角色也绝不是她的全部本性的总和。虐恋亚文化是一个剧场,在其中可以上演性的戏剧……”“三年前我决定不再忽视自己的性幻想。从两岁开始,我就开始构造一个私人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充满统治、服从、惩罚和痛苦。禁忌、意识的觉醒和治疗都没有能够损害这些可怕幻想的魅力。”(转引自Segal et al,150-151)

虐恋活动的第七个共同特征是其游戏性质、表演性质、仪式性质和象征性质。虐恋活动的主旨是将现实转换为戏剧,以及身份和角色的转换:奴隶转换为主人,成人转换为婴儿,痛感转换为快感,男性转换为女性,然后再换回来。这也是它同真正的残忍与暴力的区别之所在。在大多数情况下,此类活动都只包含轻微的或游戏性的伤害,很少导致真正的肉体疼痛和暴力。在虐恋社群中,人们将伤害(hurting)与戕害(harming)做出了区分。前者只造成心理或生理的痛楚,后者才造成真正的需要医药救治的肉体伤害。在虐恋活动中,真正造成性伙伴受伤到需要救治程度的情形是极为罕见的。发生在陌生人之间的无缘无故的暴力不会使有受虐倾向的人感到性感,也不会进入他们的活动中去。

作为一种游戏和戏剧,虐恋活动有它的游戏规则。有人对虐恋游戏规则做了如下概括:

一、在上者和在下者在称谓上有区别。

二、在上者与在下者在所占据的位置上有区别。

三、在下者所穿衣物应当比在上者少。

四、在下者应当穿传统仆人的服装。

五、在下者应当穿异性的服装。

六、在下者应当被捆绑。

七、在下者被禁止说话,或只可遵命说话,戴眼罩或戴面具。

八、在下者达到或禁止达到性高潮应当遵命而行。

九、在下者应当被当做家具或动物来对待。

十、在下者的身体上应当被穿上铁环或打上烙印,表明主人对他的永久所有权。(Polhemus et al,96-98)

这些规定虽然听上去有点骇人听闻,但虐恋远远不是对无助一方的专横统治,而是相互的、自愿的和游戏性的,所有的活动内容都是事先策划好的,令人想起安排严谨的仪式和剧场的剧目。成功的虐恋活动可以同成功的戏剧媲美,它需要大量的直觉、想像力、创造性和双方的合作。

一位虐恋俱乐部负责人的话清楚地表明虐恋活动的游戏性质,他说:“为什么不到Skin Two(伦敦的一家最著名的虐恋俱乐部)去买上一些好玩的设备,你这个礼拜可以当一礼拜的奴隶……大家来玩吧。”(Green,310)因此,把虐恋称为成年人的游戏是很贴切的。

对于有虐恋倾向的人来说,仪式性的活动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它是幻想世界的缩影。然而,尽管幻想的因素极为重要,虐恋者往往不能仅凭幻想解决性欲冲动,因此总会以不同的频率重复虐恋活动。在一段特定的时间之内,虐恋活动将合理性搁置一旁,创造出另一套行为规范的仪式或空间。在这一空间之外,它看上去是无意义或荒唐的,但在一空间之内,它就是一切。它允许参与者双方表达自身的同等权利,而内心的这个角落在其他空间是不可表达的。通过角色扮演,参与者创造出另一种身份的自我,那既不是他本人,又不是非本人,而是他的自我的一部分。

虐恋的第八个特征是其表演性和挑逗性。虐恋活动有一种将折磨、痛苦、羞辱表演出来的冲动。卢梭曾讲过,尽管他感到羞耻之极,他还是有一种向路过的女人露出赤裸臀部的冲动,表现出虐恋的露阴性质,又可称为“挑逗性”。这种暴露或希望被人看到的冲动实际上是对性惩罚的期待。有些暴露冲动在想像中就可以完成,达到性满足。一位幻想被放在屠宰案上肢解的女孩仅仅想像别人都不理睬她就可以唤起兴奋;一位定期去妓女那里受鞭打的男人说,脱衣动作和暴露臀部并不比随后的鞭打更不重要。自恋倾向在暴露中很重要。在一位有献祭幻想的男人的想像中,所有的被送当祭坛的男子都是最漂亮的。

虐恋的表演性质不仅表现在想像中的美,也表现在不美上。有一位女性在一切可能的时机让人们注意到她一无是处、平庸、不漂亮,好像她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她是多么的卑微。许多有受虐倾向的人对自己的弱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们的做法与掩饰缺点的伪善正好相反,是故意暴露自己的缺点。向他人展示自己受苦受难是受虐倾向的一个特点。

有一个个案,一位年轻男子对着镜子自我鞭打,只有看到自己臀部血迹斑斑的鞭痕时,才能达到性快感。然而,这种孤独只是身体上的,不是心理上的,受虐者想像中总有一个旁观者。这个想像中的目击者从他的暴露与疼痛之中获得快乐。这种一个人的虐恋活动实际上是由一个人扮演两种角色,它同两人的虐恋关系只有一步之遥,这种人或迟或早要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他的伴?。

受虐倾向的一个要点是要吸引别人的注意力。旁观者或目击者要看到受虐者的不适、伤痛和耻辱。在社会受虐倾向中,受虐者要看的是他的失败,他的缺点,他的愚蠢或他的卑微。弗洛伊德说,一个真正的受虐狂在别人要打他时会主动把脸凑过去,也就是说,他邀请别人打他。从在鞭打中寻求性快感,到基督的别人打你左脸你把右脸给他的原则,再到甘地的非暴力运动,中间的联系清晰可见。

受虐者的挑逗性表现就像一个淘气孩子,他对妈妈说:如果我继续这样做,你会怎样对待我?受虐者的捣乱和淘气(maSOChiStlC Sabotage)是激怒施虐者的一种方式。许多受虐者总是在被残忍地对待后才屈从于某种行为,好像如果不受责备和羞辱他们就不能做这件事。激怒对方的一个典型事例是荷马(Homer),他不断地讽刺和挖苦希腊的英雄,直到受了一次猛烈的鞭刑。他可以被视为挑逗式的受虐者的典型。

虐恋的第九个特征是等待和悬念。在马索克的小说中有大量被吊、被钉上十字架及其他肉体的悬吊景象。严格地说,受虐倾向就是一种等待的状态,一位有受虐倾向的人在等待这一概念的最纯粹的意义上体验它。德鲁兹说:“悬念、等待、恋物和幻想聚集在一起,形成了受虐倾向独特的星座。”(Deleuze,70-72。)有很多受虐者并不真正喜欢肉体疼痛,有些人甚至很反感。受虐的快乐来自强烈的预期。他们快感的来源不是疼痛,而是羞辱,对羞辱的预期则是它的佐料。这就是瑞克所说的受虐倾向中的“悬疑因素”。他曾说过:“受虐的快感更多依赖于对痛苦的预期,而非痛苦本身。”(转引自Cowan,49)

在孩子的社会教化过程中,他们被反复教导的是:必须等待,不能马上实现他所希望得到的一切满足。延迟本能需要的满足是文化的要求。这样做不仅能增加孩子的安全感,而且能使他适应外部世界和社会生活的状况。人们全都从儿时开始就受到训练,训练使他们能够放弃对最感兴趣的本能冲动的立即满足。弗洛伊德将文化的要求称为现实原则,这一原则并不是让人放弃对快乐的追求,而是使这一追求受到生活的必然性和对环境的适应性的限制。现实原则并不是否定快乐原则,而是限制它的彻底实现。所有的人全都或多或少地学会了延迟自己期望的满足。

表面看去,有受虐倾向的人最适应这个延迟,延迟甚至为他带来快感。他似乎特别适应于忍受这种痛苦的紧张状态,好像特别有耐心。他不是仅仅接受它而已,他还要去寻求这种痛苦,把它变成他的快乐。但是,这恰恰证明他对于现实是多么不耐烦。他真的接受了现实吗?没有,他将现实夸张地表现出来。一方面是超出现实的焦虑和痛苦,另一方面从现实原则的统治对快感的延迟中获得快感。

虐恋者通过对某种行为的焦虑而增强情绪。他的性快感总与焦虑相伴,这是正常性经历中没有或极为少见的现象。这种悬念与孩子期待打开圣诞礼物的心情相仿,与罪犯等待陪审团的判决的心情相仿。除了悬念之外,还有拖延。就像孩子把好吃的东西拖到最后一口再吃,或自慰时拖延高潮到来的时间。在一位男性的献祭幻想中,他总是把自己想像成下一个祭品,等待被阉割和烧死。

此外还有折磨本身的拖延。一位女性喜欢穿上特别紧的紧身衣,考验自己能忍受多久。在许多虐恋活动中,都有有意延迟快感到来时间的做法。“它的折磨令人陶醉。”这是一位受虐者对受虐时的性感觉的说法。

拖延还表现为在经历了惩罚、羞辱和不适之后,最终的快感才会到来。悬念和期待相一致。在一个让妓女鞭打他的男性的个案中,对鞭打的期待比鞭打本身具有更重要的作用。真正使他得到享受的是对惩罚和羞辱的恐惧感。焦虑本身成为快感的要素。受虐的快感更多地依赖于对痛苦的期待而不是痛苦本身。

瑞克引用一个德国民间故事,其中讲到一个人喜欢上山不喜欢下山,他-的解释是这样的:下山时他不能不想着爬下一座山的辛苦;而当他辛苦地往山上爬时,心里充满对下山的预期和快感。这就是受虐倾向的感觉,他在一切顺遂时感到压抑,在经受磨难时才感到愉快。(Reik,221-235,267-269)

虐恋活动的第十个特征是它对想像力和创造力的大量需求,此类活动对想像力的需求超过其他一切性活动。性交形式无论怎样变换,也只是一种动作而已,而虐恋活动却是戏剧。一个动作不能构成虐恋,它需要一系列的事件,而这些事件并不一定与性有关。这样虐恋就比其他一切性行为包含了更多的想像力和戏剧性,更多的可能性。

实证调查表明,大多数虐恋者都是极富想像力和创造力的,他们在寻求性的感觉和个人实现中往往更强调精神,而不是肉体。有一位专营虐恋服务的妓女说,她有一位顾客是个迷恋各种制服的人,“他每隔一周的周五来我家,每次都换一套他自制的新服装,皮革的、橡胶的、防火材料的、垃圾袋、电灯泡、花、水果、金属、轮胎,无奇不有,这个人的确是个天才。”(McRae,61)有些虐恋者只需要代表其欲望的语言,他们给“文字上的女人”写信,写自己的幻想和脚本。有些虐恋杂志在男性“奴隶”的照片下留了空白,旁边像学校作业指导式地写着:“我要求你在每张照片下填上你想像的希纳夫人对她的奴隶所说的话。”(McClintock,in Gibson et al,226)这种活动有些几乎可以同文学创作媲美。

虐恋活动的第十一个特征是其幽默感,它并不全是认真的。当然,当一对虐恋夫妇玩虐恋游戏时是很郑重的,他们身穿黑皮装束,履行各种仪式,气氛严肃,有时甚至很恐怖,在那时他们恐怕不会笑,但在这整个事件中,蕴含着巨大的幽默感。

虐恋活跃分子的圈子里常常流传着许多奇闻轶事。在英国一年至少有一两次,虐恋者会举办夏季烧烤晚会,在晚会上人们会搞赛马活动――有受虐倾向的男人和女人会拉着小马车,他们的主人坐在车上喊“快跑”。一位虐恋者这样说:“如果你喜欢这个,它很性感。我个人不觉得赛马特别性感,但这些人觉得性感,从中得到很多快乐。有一场比赛是三辆马车,一对是男性屈从女性统治,一对是男性统治女性屈从,第三对是女同性恋。跑得最慢的要因为输了比赛受鞭笞,跑第二名的因为弯没有拐好受鞭笞,跑第一名的则因为赢了比赛受鞭笞。你确实需要一点幽默感,但如果你参与进去,它是很恐怖的。它有不同程度的活动。其中确实有一种英国式的幽默。但是当你真正进入角色后,你不会笑。你们是在私人场合做这种事的。”(Green,290)虐恋关系的第十二个共同特征是当事人双方的关系往往极端亲密、了解和信赖。在虐恋关系中存在着一种亲密的交流,如果不交流,不把内心深藏的欲望告诉对方,就不可能建立起虐恋的关系。因此,认真的虐恋活动是在那些互相了解非常之深的人们之间进行的――他们甚至是结了婚的。虐恋双方都相信性伴?不会做任何真正严重伤害自己或造成永久性创伤的事。可以想像,如果一方能够让对方把自己捆绑起来,蒙住双眼,完全丧失行动的能力,他必须对对方极端信赖,他极少能够同意陌生人对自己做这种事。这种信任使人摆脱了日常生活的现实世界。在这里蕴含着虐恋最核心最富正面意义的内涵――两个人之间的真正的亲密关系,或者说是一种“共谋关系”。这种关系在现实社会中并不是很容易建立的。虐恋活动的权威解释者罗宾(Gayle Rubin)说:“好的拳交和虐恋活动对关注、亲密和信赖有极大的要求,因此,甚至偶然的交往也会导致很深刻的情感和长期的友谊。”(转引自Halperin,103一104)

虐恋活动的最后一个共同特征是,由于它带有恋物性质,此类活动有时甚至可以完全取代生殖器性活动。在伦敦最著名的虐恋俱乐部Skin了wo中是没有性交活动的。在拳交过程中(有时一次活动要持续几个小时),双方都不一定能一直保持勃起状态,接受方可以在不勃起状态得到快感。因此有人称拳交为肛门瑜珈(anal yoga)。这一实践因此成为福柯理论的有力证据――为福柯理论所反对的两种观念是:身体快感只能来自性快感;性快感是所有快感之源。福柯的朋友有一次对他说:在一些虐恋活动中,有时甚至完全不发生勃起。他们为这一现象及其象征性意义感到兴奋和欣喜。

福柯从虐恋活动中得出了他关于“快感的非性化”的重要观点,他指出:“我不认为这一性实践运动是泄露或暴露出深藏于我们无意识中的虐恋倾向什么的。我认为虐恋远远超过了这个,它是对快感的新的可能性的真正创造,这种快感的可能性是人们以前从未体验到的。那种关于虐恋与内心深处的暴力有关的观点,关于虐恋实践是这种暴力、这种攻击性的释放的观点是很愚昧的。我们深知,那些人在做的事情不是什么攻击性的表现,他们是在用他们身体的某些奇特的部位――通过身体的性感化——发明快感的新的可能性。我认为这是一种创造,一种创造性的事业,它有一个主要的特征,我称之为快感的非性化(即非生殖器官化)。那种认为身体的快感应当总是来自性快感的观念,以及那种认为性快感是我们所有可能的快感之源的观念,我认为是相当错误的。这一实践坚持认为,我们可以从非常奇怪的事物中,从我们身体非常奇特的部位中,在非常不寻常的情形中制造快感。”(转引自Halperin,87-88)

福柯关于快感的非性化的观点引起了许多误解,他在说非性化时所使用的“性”这个词是法文的sexe,指的是性器官。他说虐恋是快感的非性化,不是指虐恋使快感同所有的性活动相脱离(尽管从狭义上说虐恋确实使性快感与性交相脱离),而是说虐恋使性快感与生殖器官相脱离。虐恋活动中的捆绑、剃去毛发、乳头折磨、阴茎和睾丸折磨、穿刺、羞辱、鞭打和拳交,在制造强烈快感时,程度不同地超越了生殖器官本身;它包括身体非生殖器部位的性感化,如乳头、肛门、皮肤和身体的整个表面。它发现了对生殖器的除了刺激它达到快感之外的其他性感用法。因此,虐恋表现为身体的性感机制的新格局,“性敏感带”的重新布局,打破了生殖器官对性感的传统独裁。它甚至是对男性生殖器的重新性感化,使它成为一个脆弱的部位,而不是一个崇拜的对象。在所有这些方面,虐恋表现为现代的性主体面对作为客体的身体。这二者的相逢导致了主体、性、快感和身体之间关系的改变。虐恋就成为这种潜在的自我转变的成功实践。

除此之外,虐恋活动还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社会学特征:

首先,虐恋活动中特别引人注目也颇有争议的是其性别特征:大多数调查表明,参与虐恋活动的男性多于女性,有受虐倾向的男性也多于女性。从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色情小说分析,鞭笞者为女性的大大多于男性,而接受鞭笞者大多是男性。这一点很重要。有人因此认为,在英国,男人从受人鞭笞比鞭笞别人得到更多的快感,而女人特别喜欢鞭笞男人,超过了男人喜欢鞭笞女人。在许多异性恋虐恋关系中,所谓传统的性角色总是被颠倒过来的――男人扮演屈从或受虐的角色。

许多局外人以为,男人花钱雇女人,一定是为了发泄他的施虐倾向,而实际情况恰恰相反,绝大多数商业性虐恋活动中,男人是受虐者,女人是施虐者;男人是“奴隶”,女人是“主人”。一位扮演虐恋专职“女主人”的澳大利亚妓女说:的确有少数“屈从的”女孩喜欢受鞭打,她们为少数“统治的”男人服务,这些男人喜欢施虐,不喜欢受虐。但是她顾客中的大多数是为了屈从,为了放弃自我,为了受折磨才找她的,他们为此花大笔的钱。他们到她那里寻求惩罚、羞辱、恐惧和折磨,直到他们忍耐力的极限。另一位专营虐恋的妓女说:有那么多的男人愿意穿上橡胶服装,或皮革服装,愿意被捆起来、锁起来,愿意被鞭打,愿意穿女人的衣服,愿意被尿淋在身上,愿意受一位女性统治者的虐待。这些活动大多不包括性交在内。这些男人都是结了婚的,有家有口。他们绝不会在任何人面前泄露这个隐私。一位新西兰的妓女说,在新西兰情况也相似,一般总是男人喜欢受鞭打。

纽约的一家虐恋组织(The Eulenspiegel Society)创建于1976年,到1984年共拥有300名交纳会费的正式成员。会员中有三分之二是男性,三分之一是女性。这个组织的主要成员是异性恋的受虐者,大多数男性成员是受虐者,女人中大约有一半是施虐者,一半是受虐者。组织的秘书长高蒂(Goldie)是一个受虐者,但据她说,在这里,希望受女人统治的男人绝不少见,她说:“如果我向每个希望我鞭打他的男人收一美元,我马上就会成为大富翁。”(Ehrenreich et al,]28)所有的实证调查一再表明:在虐恋世界中,男性作为被动者和屈从者绝非反常现象,而是最为常见的现象。

但是有些人认为这种说法缺少证据,即无法证明男性比女性更喜欢受虐,女性比男性更喜欢施虐,并认为这只是出于有受虐倾向的男人的想像。实际上心理治疗的实践表明,在求治的女性中有大量女性存在受虐倾向,她们希望被统治,被鞭打,被虐待,只有这样才能性唤起;相反,喜欢鞭打或虐待男人以获得性快感的女人却极为少见。那种脚登高统皮靴手持皮鞭的女人大多出于男性受虐狂的想像,或者是那些希望以满足顾客的此类性幻想招揽顾客的妓女。

那么为什么在虐恋亚文化中女性受虐者显得比男性受虐者要少?是因为男性中有受虐倾向的人确实比女性多吗?一种比较慎重的观点认为,还不能就此过早下结论,因为存在许多其他的可能性:首先,由于长期生活于对两性实行双重标准的男权社会中,女性的羞耻感和道德感太强,以致对于自己的所有的变态性冲动都会产生难以克制的抵制心理。与此相类似的一个现象是,购买色情材料的女性也比男性少见,因为这样做似乎违反女性气质,因此,一个女人如果想购买虐恋色情品就要有比男人大一百倍的勇气。一位有受虐倾向的女性说:我们连正常的性生活都不能公开讨论,如果被怀疑为变态就只有钻老鼠洞了。瑞克也认为,长期以来,人们都以为虐恋主要发生在男性当中,其实是女性中有受虐倾向的人很少暴露出自己这一倾向的缘故。

其次,虽然从报刊杂志中刊登的虐恋广告看存在着男多女少的情况,有更多的男性寻求女主人,只有很少的女性寻找统治她们的男人,但其原因有可能是希望统治女性的男性太多,因此女性用不着登广告搜寻这样的男人;还有可能是因为女性惧怕搞坏名声不敢登广告;或者是她们害怕真正的而非游戏伴侣式的虐待狂。此外还应注意到,在男性刊登的广告中有不少是寻找女性奴隶的。

此外,关于寻求治疗的虐恋者当中男性多于女性的原因有可能是由于女性缺少独立的经济收入,“又有几位妻子敢在丈夫面前拿出一张治疗反常性欲的医院账单呢?”(Marcus,39)

虐恋的第二个社会学特征是其阶层特征:有调查表明,虐恋倾向越是在社会上层越常见。从小遭受家庭暴力的下层阶级子弟中有虐恋倾向的较少,虐恋倾向却在幸福的中产阶级家庭中长大的人们中盛行。一位来自中产阶级家庭背景的男同性恋虐恋者说:“我们这些人中各个阶层的都有,但以中产阶级子弟为主。我们受到我们的教育、我们的背景和我们父母的金钱的保护。同工人阶级的子弟有区别。中产阶级的男孩更上道,他们更善于搞虐恋。他们的想像力更丰富,他们更有创造性。大多数工人阶级的男孩只是喜欢性交插入或被插入。这就是他们想像力的极限。他们不会搞特别精细的风格高雅的前戏活动(foreplay)。”(Gteen,142)

大多数研究表明,参与虐恋活动的人大都具有绅士风度和自由主义观点,在教育水平上高于平均水平。一位澳大利亚的虐恋专业妓女说,她的顾客大多数是商人、律师、医生、高级警官、公司经理和教士。“他们个个衣冠楚楚,绝不是那种你能在大街上随便结识的人,倒有可能是你的顶头上司。’(McClintock,in Gibson et al,211)

虐恋者中多有中产阶级和上流社会人士,可能来自一种补偿心理:那些在社会中有权有势的人才会产生对丧失权力的幻想,也才能将无能为力的状况性感化。因此,虐恋的吸引力似乎为那些在日常生活中最有权威的人所专有,他们希望有那么一段时间放弃这种权威。这些在现实中大权在握的人往往在虐恋关系中是受虐一方,他们认为,下决心把自己交给别人来摆布,让一切该发生的事情发生,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解脱。在虐恋活动中他们放弃了一切权力和责任,只做那些“主人”吩咐他们做的事情,这些事情有时仅仅是为了“主人”的快乐。他们认为,使自己的身体对性伴?完全开放,供他的想像驰骋,供他随意使用、支配,是非常性感的事情,能使人得到性唤起。

对于虐恋倾向的阶层特征还有一个经济上的解释:为什么在妓院的“地牢”和“刑讯室”里受羞辱的往往是成功的、有钱的、有地位的男人?对这一问题的经济解释是,由于此类“特殊服务”比一般卖淫活动收费昂贵许多,所以只有这些人才有经济能力享受这种消费。

虐恋的第三个社会学特征是其民族特征:有人提出虐恋是非常英国味的东西,因为它是一种很沉重的东西。虽然鞭打和性感折磨总是和马索克(他是?地利人)联系在一起的,但是通过鞭打和其他种类的肉体惩罚达到性满足的现象却总是和英国联系在一起。它表明,在英国和英语国家,对性的焦虑感远远超过了欧洲大陆的其他国家。在英语书籍当中,许多内容与这一主题有关;没有一部妓院手册中没有性鞭笞的内容;许多关于性鞭笞情景的画册在社会上流行;虐恋倾向常常会导致丈夫和妻子的分居;女性礼仪学校设置了为这一嗜好服务的课程;在公众舞台上也常常公开讨论这个主题。在英国,不但从17、18世纪起就有大量的从事虐恋服务的专营妓院和妓女,在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色情文学中,虐恋也是一种最常见的要素。在19世纪初年,在伦敦建立了很多为有此爱好的人所设的场所,其中的主要活动就是性鞭笞;女人们在师傅的教导下学习性鞭笞的技巧,学习优雅有效地使用鞭子的艺术。女人被认为是“较少兽性的”,“更有控制力的”人,因此可以担当在男人表现出动物本性时加以惩罚的重任。

直到现代,虐恋的形象在英国的大众传媒中仍然十分常见,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例如,在现代影视的一般娱乐节目中,常会看到身穿虐恋行头(皮革服装,皮革项圈吊带)的人物;电视广告如同性恋热线(Gay Line)等广告中会出现虐恋者形象;在伦敦新近上演的新编芭蕾舞剧《天鹅湖》中也出现身穿黑色皮衣手持皮鞭的虐恋者形象;电台、电视台常有与虐恋有关的讨论咨询节目。

1997年2月4日晚11时,英国有线电视台播出的一个访谈节目中,一位职业女主人(life-style dominatrix)携其男性“奴隶”登场接受访问。那位女士在虐恋的专门服装上罩了一件风衣,那位男士体格健壮,英俊性感,他穿得很少,只有一件黑皮背心和一条黑皮短裤。他的脖子上戴着一只皮带圈,圈上连着一条皮索,皮索的另一头自始至终攥在“女主人”的手中。“女主人”坐在沙发上和主持人谈笑风声,向主持人展示她带来的皮鞭。那位“奴隶”始终跪在主人身边,双手锁在背后,一言不发,但他的眼神始终不离“女主人”,表情柔顺,甚至流露出一种仪式性的崇拜表情。据那位女士说,她拥有10-15名男性奴隶,是她从对她所登广告做出回应的上百人中精选出来的。她把他们“训练”成驯服的奴隶,采用的方法有令其做家务劳动和“轻度的责罚’等等。

英国的大众传媒中虐恋形象出现的频率之高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有虐恋者指出:“由此可见,在英国,越来越多的人们正在看到自己本性中的其他一些方面,去了解他们自己。他们可能会在自己的生活中发现一点虐恋倾向。情感上的虐恋倾向始终存在。就看看撒切尔夫人吧――一个语言上的虐待狂。她是个施虐狂,议员们就是她的奴隶。漫画家早就在拿这开玩笑了。现在虐恋正以性的方式渗透整个社会。”(Green,294)

当然,在美国、德国、法国及北欧国家,也都有大量的虐恋活动存在,认为它主要属于英国只是一家之言。英国属于在社交活动中极为强调端庄的民族,因此羞辱才会被认为特别刺激,并进一步被性感化。鞭笞的兴趣为什么在维多利亚时代最为盛行,一个明显的原因是那个时期的禁欲倾向和社会风气的极度看重端庄,对阴部或羞处的暴露所带来的羞耻感极度强烈。因此,与其说虐恋倾向属于某一民族,不如说它有可能与某个民族强调仪态端庄的程度有关,例如日本也是一个极为强调社交礼仪和端庄的民族,虐恋亚文化在日本也很盛行,有大量的虐恋酒吧、俱乐部和虐恋色情材料存在。这或许说明,端庄在一种文化中地位越是重要,丧失端庄、受到羞辱在人们心目中就越是可怕,从而引起过多的焦虑。虐恋中的羞辱因素是对端庄的补偿,或者说是对过度强调端庄的反动。

有一种观点认为,对端庄的重视直接来自儿童期的进食训练与如厕训练。据调查,德国儿童的进食和如厕训练也像英国一样严厉。而英国和德国是全欧洲仅有的两个有性鞭笞传统的国家。在法国、西班牙和意大利,传统上对母乳喂养、如厕习惯都要宽松随意得多,而这些国家都没有表现出像英国和德国那样对鞭笞的兴趣。(Gibson,294)

虐恋活动的第四个社会学特征是它的商业价值:市场的商业行为将虐恋行为带人性活动方式选择的主流之中,因为市场要求不断创新,而在80年代,各种性活动方式都被开发过了,不再新鲜。市场需要新的未开发的处女地,而唯一的处女地,也许是最后一块处女地,就是虐恋了。虐恋不仅是最后一块未经开发的处女地,而且是性活动的各种形式当中与商业活动联系最多的一种形式。这是因为,虐恋带有恋物性质,它需要各种道具。在一般性行为中,人的手、嘴、生殖器就是“工具”,而在虐恋中,这些“工具”就远远不够了,它需要鞭子、手铐、锁链、绳索及各种专门服装。这些设备对于虐恋活动来说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不可少的。在一般性行为中,残酷气氛和人造工具是不需要的,而在虐恋中,即使是完全无害的仪式性的残酷气氛,也一定要由一些特殊设备来造就。而且为了有新鲜感,这些设备还要不断变更。这就使虐恋活动成为生意人愿意投资而且有利可图的对象。例如英国有一位专门从事女同性恋和虐恋者服饰制售业的安德鲁女士(Kathy Andrew),她制售皮革紧身衣、皮革乳罩、各式皮带吊带等,在80年代中期,她生意兴旺,每年产销量都要翻一番。

此外,虐恋活动还有这样一些社会特征:它较少发生于已婚者当中,多发生于未婚伴?当中;从事虐恋活动的年轻者大大多于年长者等等。虐恋亚文化的形成与变迁

严格地说,虐恋亚文化的出现应追溯到17世纪和18世纪,福柯认为,18世纪末是虐恋文化现象出现的精确时间。在其后的几百年间,虐恋亚文化有了极大的发展,它不再仅仅是一些人的个人行为,甚至也不是游离于社会生活之外的纯粹在私人场合进行的活动,而逐渐成为一种越来越引人注目的社会和文化的现象。

(1)17世纪末至20世纪上半叶:

虐恋亚文化首先出现在文学活动和商业性虐恋服务中。最早的虐恋文学当然是虐恋一词所产生的两位著名作家萨德(Sade)和马索克(Masoch)的作品,虐恋(sadomasochism)一词最早就是由心理学家艾宾根据他们两人的名字创造出来的。除他们两人外,还有大量有名和无名的作家的署名或匿名的文学作品,尤其在英国,这些作品使虐恋成为维多利亚时代地下色情文学中的一个明显特征。

对性鞭笞(sexual flagellation)的广泛爱好――欧洲大陆称之为“英国恶习”(English vice)――造就了大量性鞭答题材的书刊。实际上它不仅满足了性鞭笞爱好者的需求,也满足了性鞭笞观淫者(the flagellant voyeurs)的需求。在1838年,伦敦一位出版商坎农(Cannon)说,在他的出版物中,鞭笞这一内容的书从很早就存在,而如今在伦敦人们仍然深深沉溺于其中,不少于20家专门机构完全靠这类活动来谋利。

调查表明,在虐恋活动中,喜欢扮演受虐角色的比喜欢施虐角色的人数要多。此外,参与社会上的虐恋活动的男性比女性人数要多,这就意味着男性受虐者比较不容易找到女性施虐者。由于女性施虐者严重短缺,于是这方面的收费专业从业人员应运而生。值得提起注意的是:在伴?式的在私人场合进行的虐恋活动与商业交换式的虐恋关系中有着明显的区别――商业性虐恋活动属于劳动范畴,而伴?式虐恋活动则仅仅属于情感的范畴。商业虐恋活动应被视为只是冰山之一角,更大量的虐恋活动还是伴?式的私下活动。

早在17世纪末,英国就有虐恋性质的商业服务,即专营性鞭笞的妓院和妓女。到了18世纪时,英国已经成为一个以从鞭打中获取性快乐而著称的国家。瓦德(Edward Ward)报导了17世纪末18世纪初年伦敦的性鞭笞妓院的情形。他的《伦敦间谍》一书最早出版于1698年,是对当时伦敦大众文化的宝贵记录。作者在其中以第一人称写作,讲到一次同友人去妓院的经历。当他问友人刚才一位顾客询问“有没有鞭子”是什么意思时,友人向他解释道:这个反常的禽兽付给那些妓女钱,然后她们会脱掉他的裤子,鞭打他。在整个鞭笞过程中,他不断地请求施刑者发慈悲,就像被绑在鞭笞台上的罪犯请求宽恕那样。但是他越是哀求,鞭笞就越是猛烈。她们鞭打他直到他兽性的快感得到宣泄。(ward,34)

伦敦有名的性鞭笞妓院有查莫斯夫人(Mrs Chalmers)和挪伊夫人(Mrs Noyeu)的妓院,琼斯夫人(Mrs Jones)的妓院,伯吉斯夫人(Mrs Burgess)的妓院,普利斯夫人(Mrs Pryce)的妓院等。其中最有名的是伯克利夫人(Mrs Berkley)的妓院,伯克利夫人在同行中是最富于想像力和创造力的一位。她常常把藤条浸在水中使其保持绿色和柔韧性,她拥有各色各样的皮鞭,在夏天还在水瓶里放满新鲜的荨麻。她可以满足有受虐倾向的人们的各种愿望。在1828年伯克利夫人甚至设计了一种鞭笞机械,被人们称为“伯克利木马”(Berkley Horse)。其实它不是一架机器,而是一个设有特别空档的小梯子,包有皮革,可以使受鞭笞者选择任何一种角度和姿势。“伯克利木马”闻名遐迩,远播到德国,因为除英国人之外,德国人也属于特别热衷于这一活动的民族。伯克利夫人仅因这一项发明在1828-1836这8年间就盈利1万英镑,还不算她的其他收入。由此可见,当时英国有性鞭笞爱好的人数量有多大。

在伯克利夫人去世后,接替她的“首席鞭笞女皇”地位的有著名的詹姆斯夫人(Mrs James),以及埃玛利夫人(Mrs Emma Lee)、菲利普夫人(Mrs PbiNips)、牧羊女夫人(Mrs Shepherd)和莎拉波特夫人(Mrs Sarah Potter)。据报道,杰弗瑞夫人(Mrs Jeffrie)将其妓院房间装修成刑讯室的模样,在房顶上装有专门供吊人之用的铁环,房间里备有可以将人弄成各种角度的刑凳,还有拷问架,鞭笞王具有藤条、皮鞭、冬青枝条及扎成束的绳鞭。总之,据估计,性鞭笞活动的规模之大,爱好者之众,恐怕远远超过人们的想像。

英国著名诗人斯文宾(Swinboune)曾是伦敦环路7号性鞭笞妓院的常客。那里有两位可敬的浓妆艳抹的金发夫人愿意鞭打绅士顾客。“当一位优雅的有教养的夫人以体面的姿态和雅致的态度挥舞皮鞭时,施刑和受苦都变成了一种真正的欢乐……”(Pearsall,42])

在一些妓院中,还有女人受鞭打的表演供有施虐倾向的顾客观赏,虐恋者的兴奋和肉感的快乐来自击溃和羞辱美丽而羞涩的年轻女郎的精神。这一表演反复演出。受鞭笞者或者是情愿的,或者是不情愿的。假如受鞭笞者是不情愿的,“她会被强有力的臂膀抓住,拽回来,强按在椅子上。在她跪下去时,夫人会掀起她的裙子,让抓住她的人把裙子边抓紧,使她即将受鞭笞的臀部呈现出新月的形状……在猛烈的鞭笞之下,雪白变成了深红,鞭声响亮,鞭打接着鞭打,呻吟连着呻吟。”(Pearsall,414)

从17、18世纪起,人们就可以看到收费虐恋活动的广告:“严厉的掌刑者征集适当的学生”;“喜欢宠物的女人征求愿做宠物的人到她的游戏室来”;“在上者某某夫人等候驯服的奴隶前来签约”;“本人使用传统方式矫正坏习惯”等等。时至今日,仍然有大量性鞭笞广告出现在英国的报刊上,例如:“严厉的前女管家寻求校外学生,请拨电话……”;“柳条凳和鞭笞,请拨电话……”因此有人说:“如果《。的故事》(见本书附录)中的罗西城堡真的存在,如果它收取那些人住者的费用,满足他们服侍他人的需求(尤其如果它接受男性),它将成为世界上最为繁忙的旅店。”(Polhemus et al,84)社会上还有一些习俗,虽然并不带有性的意味,但有明显的受虐倾向,最古老最著名的事例是犹太教的包皮环切术习俗。天父之子要带有这一屈从的标志,由此才可以得到天父的保护。一些社会中,此类习俗涉及女孩,如穿耳习俗。有些穆斯林社会还有女孩的阴唇环切术习俗。中世纪有自残教会。英王亨利二世为了补偿他杀害坎特伯雷大主教汤玛斯?贝克特的过失,每年在他的祭日会到坎特伯雷大教堂的台阶上公开接受一次鞭刑。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经常可以在大路上遇到自鞭的忏悔者,他们成群结伙走到教堂去接受赦免。这一活动变得过于流行,以致教会不得不规定这种方式的赎罪本身就是罪恶,他们认为:“这种早期传教士的赎罪方式已经变成了刺激性兴奋的手段。疼痛的增加导致狂喜的感觉。”(Asch,in Glick et al,98-99)由于关于鞭笞与性快感的说法越来越广为人知,教会认为鞭笞活动似乎有些“动机不纯”了,于是专门发布了禁止鞭笞活动的禁令。

(2)20址纪40年代至60年代:

美国虐恋历史上值得一提的一本杂志是由一位英国籍出版商于1946年在纽约出版的《怪异》(Bizarre)杂志,该杂志上有大量恋物、虐恋内容,除杂志文章之外,它还设有大量篇幅刊登读者来信,信中有很多关于虐恋生活的真实描写和讨论,比如关于“传统的惩罚方式”的描写和讨论,其中有这样几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男性施虐女性受虐,多为夫妇;第二种模式是女性施虐男性受虐,也多为夫妇关系;第三种模式是两个女人的施虐受虐关系,但多为年长者惩罚年轻者,即使双方年龄相仿也不强调、不暗示同性恋关系。两个男人的虐恋关系在这本杂志中极为罕见,估计与40年代社会上风气不开及同性恋恐惧(homophobia)气氛有关。这本早已停刊多年的杂志的合订本至今可以在英国的书店买到,由此可见其受欢迎的程度。

一位在1949年接受过著名的金西调查并同意为他制作的虐恋记录片充当“演员”的人(斯蒂瓦,Steward)写了一篇回忆录,回忆虐恋者在40年代美国的状况。那时既没有卖皮革服饰的专营店,也没有出售各种虐恋用具的专门商店,虐恋活动所需的用品要到各个商店去采办。而且当时社会上根本没有虐恋者的俱乐部和酒吧,他本人是通过报刊广告才找到伙伴的。广告上写道:“可以允许鞭打吗?前水手欢迎你的看法和回答。信箱……”(Steward,in Thompson,83)

金西在访问了斯蒂瓦之后,向他提出了拍摄虐恋活动纪录片的建议,这将是有史以来第一部由真实的虐恋者参加演出的纪录片,是金西为他的性学研究所的档案馆留作资料用的。拍摄过程用了两个下午。施虐者是麦科奇,受虐者即是斯蒂瓦。他们是在金西家里拍摄的。“我们坐在花园里,我对他(麦科奇)说:你对我似乎并不严厉。在随后的两个下午,我为这句话一再地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拍摄内容包括鞭打、口交和肛交。在第二天下午拍摄时,斯蒂瓦身上的鞭痕变得很明显。摄制组就是否应稍加化妆以防止两天的拍摄无法衔接展开讨论,最后决定不可用化妆。因为这不是拍商业片,最重要的是真实。斯蒂瓦被折磨得很惨,还真的为麦科奇的羞辱话语生了气。拍摄结束后,金西对两位“演员”的奖赏是允许他们自由进入金西性学档案馆。麦科奇在那里看了一些色情书后,突然起性,在图书馆的地上半强奸式地与斯蒂瓦发生了肛交。斯蒂瓦写道:“没有人来救我,没有勇敢的骑士骑着白马来救我。就连金西也无影无踪。可是我那个下午的气恼似乎奇迹般地消失了。第二天早餐时我把这事告诉金西,他颇感兴趣,他关心到一个细节。他说:‘我确实希望,由于图书馆是在一楼,窗帘是拉下来的。’”(Steward,in Thompson,87-89)

有一个细节可以令人了解4。年代末美国的性氛围。据斯蒂瓦说,SM这个简化用语是金西发明的,而其动机是为了保密和说话方便。金西和他的同事在做那项著名的性调查时,为了在餐馆聊天时不致于把听到他们谈话的侍者吓出心脏病,故而发明了许多隐语。因此有人会说出这样一段在旁人听来不知所云的话来:“我今天谈的那个人更喜欢GO,不大喜欢Z,但是跟一个 H做AG确实能让他ER。”这句话的真实含义是:“我今天访谈的那个人更喜欢生殖器一口接触,不大喜欢兽交,但是跟一个同性恋肛交确实能让他起性。”(Steward,in Thompson,82)

身着黑色皮革服装的人是近5。年间在西方大城市中出现的一道新的风景。在二战以后,许多人发现他们已经难以回到和平时期正常的生活道路,城市中开始出现身穿黑皮夹克的摩托帮,这种人在传媒中的最初代表是由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出演的《野人》一片中的摩托帮造反者。

在50年代,虐恋活动仍旧基本上是在私下进行的,既没有酒吧,也没有俱乐部。麦基斯特(Magister)写了一篇他在50年代的经历。他那时19岁,碰到一位非常强壮性感的男人查理。查理为他安排了几位老师,专门学习虐恋的技巧,用了好几个月的时间,麦基斯特在捆绑、鞭打、穿刺等教师那里分别学会了所有的技巧,成为一个专业的虐恋活动中的施虐者,而查理一直扮演他的奴隶。他的“毕业作品”是在查理家中举办的生日晚会上,查理被绑在一个小表演台上,由他用小刀在查理背上刺上了“生日快乐”这几个字。文中充满感情,尤其是最后查理在多年后得病去世前,麦基斯特在他身边守候直到他去世的情节,写得极为动人,真情流露,是虐恋者之间亲密关系的真实写照。(Magister,in Thompson,91一105)

旧金山第一家虐恋俱乐部是成立于1958年的“为什么不”(Why Not),不久就关闭了。在1964年6月26日的《生活》杂志上,首次刊登了介绍虐恋酒吧情况的文章。60年代初在旧金山成立的工具箱酒吧(The Tool Box)是第一家真正成功的虐恋酒吧。在虐恋圈内人的心目中,它不仅是一间酒吧,它是麦加的“第一圣殿”。

(3)20址纪70年代:

自1954年美国第一个同性恋摩托俱乐部“森林之神”(Satyrs)宣告成立以来,很快在纽约、洛杉矶、旧金山和芝加哥成立了许多类似的组织。当然这些人并不都有虐恋倾向,但他们为虐恋者创造了一个生存空间。黑色皮革服装和摩托车成了男性气质的标志,纯属虐恋者的团体也开始出现。

成立虐恋组织的高峰期是70年代。在石墙旅馆事件(1969年)之后和艾滋病发现之前(80年代中期)这段时间,虐恋组织经历了一个极大的发展,旗帜鲜明的虐恋组织出现于7。年代初。美国第一个这样的组织是“芝加哥地狱之火俱乐部”(The Chicago Hellfire Club),成立于1971年。1971年,犹兰培格协会(The Eulenspiegel Society)在纽约举行了第一次会议。1974年,詹纳斯协会(The Society of Janus)在旧金山宣告成立。70年代中期,各个虐恋组织之间开始加强联系。1978年,第一个女同性恋虐恋组织萨莫伊斯(Samois)宣告成立。

在70年代,虐恋亚文化发展迅猛,其中包括社区居住人口的增长,经济利益的增长和政治自信的增长。虐恋组织在旧金山占据了城区的很大一片地方,一到晚上,那些街道完全成为虐恋者的天下,虐恋的酒吧、性俱乐部、浴池一家接着一家。70年代虐恋亚文化最重要的特征是一些盛大晚会(Great Parties)。这种晚会早在40年代末期就有举办。那时还没有虐恋酒吧、俱乐部,因此这类晚会大多在个人家中举办,主办人是一个人或两个人。虐恋酒吧的出现还远在此类晚会大行其道之后。在70年代,这些盛大晚会都是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的,而且是按照一定频率定期举办的。其中有些影响很大,如纽约的Mineshaft晚会,晚会中有虐恋表演。它从1976年开办,1985年停办。还有一年一度的由芝加哥地狱之火俱乐部举办的Inferno晚会。地下墓穴(Catacombs)于1975年开办,是著名的拳交和虐恋晚会。它成为拳交者的麦加,拳交者从西方世界的各个国家去旧金山的地下墓穴晚会“朝圣”。

著名的女权主义理论家罗宾(Gayle Rubin)写过一篇关于地下墓穴的文章,详细地介绍了由斯蒂夫?麦克伊辰(Steve McEachern)建立的这家虐恋俱乐部。俱乐部的所有参加者不但要事先通过友人介绍、面试等程序才能登上被邀请者的名单,而且每次参加活动还要单独预约。晚会设备精致齐全,备有所有必要的用具,一间供拳交活动专用的房间和一座供虐恋者专用的地牢,装备有各种各样的刑具和拷问架、拷问台。所有接触人体的设施都包有皮革,防止伤人,大量润滑剂摆在人们伸手可得之处,各种音乐可供随意选播。晚会每周六晚9点至11点举行。所有进入地下墓穴的人必须裸体,只穿戴虐恋活动专用的一些服饰。主人总是把整座房子烧得很暖和,使任何穿衣者会觉得热不可当。在小舞台上有时会有表演。地下墓穴在它的黄金时代由于斯蒂夫突然去世而关闭。它的后继者于1982年重新开办晚会,参加人员扩大到女性。由于艾滋病的发现,这一晚会陷入危机。1983年,“安全的性(safe sex)”的口号开始出现,一开始并未引起注意,直到1984年才成为虐恋社群普遍关注的问题。对地下墓穴最为不利的是,所有的性安全指南都将拳交列入危险性行为的名单,使拳交者除放弃这种行为外别无选择。最初的艾滋病调查报告表明,拳交者中有很大比例上榜,其实传染的原因并非拳交行为本身,而是在拳交过程中导致大肠破裂,随后的肛交使艾滋病毒从伤口进入体内。1984年4月21日,地下墓穴举办了告别晚会,一个大蛋糕上写着“再见,地下墓穴。操你,世界”。虽然地下墓穴关闭了,但它留下了一段传奇故事。(Rubin,in Thompson,119一141)

虐恋活动在美国男同性恋社群中活跃起来是从70年代中期开始的,其表现是:开始出现男同性恋皮革服装酒吧,这些酒吧从洛杉矶到纽约遍布各大城市,人员爆满;同性恋杂志的广告栏出现“主人”与“奴隶”的分类;还有很大篇幅为各种“玩具”的广告,即各种“刑具”的广告,如钢夹、烙铁、鞭子、皮带、手铐等;越来越多的同性恋浴室开始设置专门房间,装修成刑讯室或牢房的模样,里面满布铁链和各式刑具。

在英国,一般妓女收费20-25英镑,按摩厅妓女收费35英镑,而有虐恋内容的一次活动,妓女收费高达60-80英镑。一些高级妓女投资装修“地牢”、“刑讯室”,其中设施昂贵,属于卖淫嫖娼活动中的高消费内容。虐恋活动从维多利亚时代开始就与英国的卖淫业结下不解之缘,捆绑与幻想,惩罚与痛苦,压抑与角色颠倒大量存在。一位研究者在参观了一间这样的“地牢”之后发表感想说:“我仍为那些道具和服装而着迷。那里简直就像是剧场的服装仓库或者是拍电影的布景间。在各面墙壁和走廊上挂满了上百件的装备:护士制服、女警制服、运动服、黑橡胶内衣、几十双皮靴……所有你能想到的恋物对象一应俱全。”(McClintock,in Gibson et al,255)

从70年代开始,虐恋内容在西方各国的色情材料中呈现出逐渐增加的趋势,出现了一大批以虐恋为主要内容的杂志,如《鼓手》((Skin Two))等杂志。《差异》杂志上也有大量虐恋内容,其主编就是一位有名的虐恋活动中统治一方的扮演者,她曾于1982年在《阁楼》杂志上发表文章,标题是《虐恋入门》。《差异》中有关虐恋的内容涉及捆绑、女性统治、女性服从、羞辱、男同性恋皮革服饰表演、打烙印等。不仅纯属虐恋内容的杂志大量出现,而且如今人们打开任何一本“一般的”色情杂志,很难不会遇到鞭子、锁链和各种形式的强奸和拷打的虐恋内容和虐恋形象。例如,最著名的色情杂志《花花公子》和《阁楼》中都开始出现虐恋内容。这些杂志是要靠钱来支撑的,虐恋内容的泛滥表明,人们对虐恋内容和虐恋形象的需求量非常之大。

在70年代末,虐恋形象越出色情材料的边界,在一般大众传媒中登堂入室。当一些商品广告中刚刚开始出现虐恋形象时,公众感到很受刺激,但是无可奈何的抗议之声更显露出这类形象的力度。虐恋形象的泛滥对西方各国的大众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有人称这种潮流为恋物风尚。时装业、影视业都不同程度地渗透了虐恋象征。时装界最著名的摄影师之一牛顿(Helmut Newton)在高级时装中创造出了虐恋的形象,其作品被评价为“高雅的带有虐待狂性意味的作品”。在这一潮流的影响所到之处,人们打开一本时装杂志的中心页,竟会以为是打开了一本色情杂志。他们看到的是:一位半裸的女模特正在接受一位衣冠楚楚的男人的责打,脸上露出狂喜的表情。

除了商业广告,报刊上出现大量虐恋者寻找伴?的广告。除了在俱乐部、酒吧结识伴?之外,虐恋者结识伴?的途径之一是在报刊上刊登征偶广告。例如,在70年代末,丹麦的报刊开始出现虐恋广告,据分析其目的有二:一是消除禁忌,使受性多数派专制压迫的人们生活得轻松一些;其二是增加报刊销量,因为许多人发现有虐恋内容的广告词可以刺激他们自己的想像力,深具魅力。

到70年代末,一些虐恋者将过去的专门用语“施虐与受虐(SM)”改意解释为“肉欲与共生”(sensuality and mutuality),后来又演绎成性魔术(sex magic)等意,所用的都是SM这两个字母打头的单词。

学术界权威人士认为,其实虐恋活动并不新奇,而是早已有之,据历史学家考证,虐恋活动自文艺复兴时代起就已出现。新奇之点在于,时至20世纪70年代,虐恋亚文化广泛出现于大众文化当中,显示出一种从边缘文化进入主流文化的潜力。正如虐恋杂志《Skin Two》的总编辑所说:“这类杂志使虐恋变成时髦。它从亚文化演变为主流文化。虐恋的装束特别引人注目,即使对那些对虐恋一点也不感兴趣的人来说也是这样。它看上去令人兴奋,极为性感。”(GPsen,294)

(4)20世纪80年代以后:

到了80年代初,虐恋活动在西方各主要国家已经完全公开。目前,全世界的虐恋组织及俱乐部已发展到多达500多个,其中大多数在美国。美国大多数城市都有虐恋者组织、虐恋酒吧和虐恋俱乐部。

虐恋者在80年代以后再也不用像几十年前那样发愁找不到同类了。那时,虐恋还是“肮脏的小秘密”,但在1987年的同性恋大游行中,虐恋者已成为一个组成部分。在1989年的同性恋游行中,虐恋者特别引人注目。随后在1990年和1991年纽约的“自豪日(Pride Day)游行”中,虐恋者也都占有一席之地。

在1981年,全英同性恋男子虐恋协会(GMSMA)宣告成立,其主要宗旨是:(1)组织研讨私人问题的论坛,学习虐恋技巧;(2)为虐恋者结识同类提供条件;(3)建立表达虐恋性政治立场的渠道,与男同性恋世界中反虐恋的歧视做斗争。(Srein,in Thompson,]50)英国女同性恋中的虐恋者也成立了自己的组织(LSM)。一位男同性恋虐恋组织的活跃分子说:“当我想到现在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多么容易通过GMSMA找到同类时,与我当年所经历的痛苦相比,不能说我没有一点妒忌之心。想到那些个埃里克、理查德、麦克或吉尔是多么容易平息他们的恐惧,为他们的问题找到答案,矩他们找到那些能给予他们所需要的经验的男人时,不能说我没有一点妒忌。但是我更多地感受到的是非常非常的自豪,为我们大家。”(Stein,in Thompson,156)

虐恋的表演有时会在半公开场合举行。伦敦,纽约、旧金山、巴黎、阿姆斯特丹、柏林及其他大城市,都有这种类型的俱乐部。如服从(Sub-mission)俱乐部,拷问花园(Torture Garden)俱乐部、Skin Two俱乐部等。一位俱乐部负责人说:“虐恋俱乐部中的成员大都是中产阶级人士,放眼看去,个个都像银行职员。我觉得这很令人振奋,因为不管他是什么身份,在这里都能得到充分的自由和解放。”(Green,295)在这些俱乐部中,虐恋者既可以选择奴隶身份,也可以选择主人身份。这是萨德、马索克甚至瑞芝(《O的故事》的作者)那几代人难以想像的。在这些俱乐部中,备有数以百计的各式虐恋服饰、用具及设备。虐恋俱乐部的发展势头强劲,它们现在已经成为许多世界著名的大城市(如伦敦)夜生活中的主要活动内容。

1982年,伦敦成立了虐恋俱乐部Skin了wo,成立时有150人,大多数成员为中产阶级人士,从事流行音乐、时装、摄影及艺术行业。在俱乐部中,人们身着皮革服装,气氛兴趣盎然,既不封闭,也不是很性别主义的。俱乐部成立之初,人们只是交谈,是由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们组合而成的。那些当时创建这个俱乐部的人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对此感兴趣,他们只是为了娱乐的目的创建了这个俱乐部。如前所述,在这个俱乐部的活动中,完全没有性交内容。

现在,俱乐部会址设在恋物中心,它是一座现代式建筑,坐落在伦敦 Ladbroke Grove北端。楼下是虐恋用品商店,《Skin TWO》杂志的编辑部就在这座建筑物中。据说它是全世界虐恋活动场面最大的地方,这个杂志也是虐恋杂志中规模最大的。俱乐部负责人不无自豪地说:“人们不禁奇怪,虐恋活动为什么会在英国如此盛行。英国本是以其压抑著称的。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原因。虐恋活动在英国就像音乐活动一样,没有人知道它为什么会显得如此健康和重要。你去到一些更民主、更富裕,拥有更好的卫生与教育体系的国家,比如德国,你会发现他们的虐恋活动或多或少是从我们这儿学来的。英国人一直假装不参与这类活动。没人知道为什么。现在和过去最大的不同就是虐恋和恋物活动是公开的了。”(Gteen,288)

一位俱乐部成员说:“我很喜欢Skin Two,但你必须得相当有钱――这本杂志要7-8英镑,而且你还要买很多特别昂贵的行头。这和朋克(punk)大不一样。我不认为虐恋俱乐部的气氛很祥和,但它也绝不像人们心目中所想像的那么可怕。我去参加过几次虐恋俱乐部的活动,在那里遇到非常友好的人们。有些装束看去很吓人,除非你了解他们,知道这只与性想像有关,跟在大街上被人痛打完全是两回事。我认为是公众的看法有问题,他们看到有人身穿黑皮夹克,身上带着手铐,手腕上有皮护腕,就以为他们攻击性很强。根本不是这么回事。这只与性想像有关。人们总是不能把性幻想与日常行为区分开来。搞虐恋活动的人不是喜欢在日常生活中受羞辱,在王作中受迫害,或在大街上打人。这件事与攻击性无关,它只与性有关。它是幻想,是性的产物,与残忍和攻击性无关。在家里痛打老婆的男人不是虐恋者,而是打老婆的人。许多人把二者混淆起来――尤其是激进女权主义者。他们看到穿黑皮夹克手持皮鞭的形象就以为这是针对妇女的暴力,其实,他们这样做是出于自愿,而不是被迫的。”(GPeen,293)还有一些不知内情的人认为,虐恋和虐待儿童或强奸只有一步之遥,然而虐恋俱乐部给人的印象一点也没有攻击性,反而有一种十分友好的气氛,即使是发胖、秃顶、年过五旬或丑陋的人在那里也无一例外受到欢迎。

在虐恋的俱乐部活动中,有一些规则和暗号,供人们选择伴?之用。比如手绢标志:放在左裤兜表示愿做施虐者,放在右裤兜表示愿做受虐者。手绢的颜色也有不同含义:红色表示喜欢重度鞭打,粉红色表示喜欢轻度鞭打,黄色表示喜欢“戏水运动”,棕色表示喜欢与粪便有关的活动。还有绿色、浅蓝色、深蓝色、黑色等,各自代表不同种类的性活动。举例言之,如果某人在右裤兜中放红手绢就是表示愿受鞭打,等等。

有人对俱乐部中的气氛做了栩栩如生的描写:1994年,在伦敦一个名为“服从”的俱乐部中,一个女人身着紧身衣,裸露的乳头上戴着铁环,脖子上戴着狗的项圈。另一个女人身穿橡胶猫式服装,手里牵着一条铁链,这条锁链的另一端连在前一个女人的项圈上。一些朋友走过来聊天。穿猫式服装的女人吩咐她的奴隶去给每位朋友拿一杯酒。为了让事情更有趣些,她会在奴隶的脚腕上戴上一条脚镣。酒吧里拥挤的人群都会注意到她迈着小步子走去拿酒再走回来的情景。她臀部暴露,戴着铁环的乳房的颤动也引人注目。她取酒的任务完成之后,跪在主人面前,一手拿着主人的酒杯,一手捧着烟灰缸。她就以这种姿势听着人们在她头顶上的交谈,她的目光紧紧盯着从女主人腰带上垂下来的皮鞭……(Polhemus et al,99-100)

从8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中的人们进行了大量的性实验活动,尝试了各种事情,福柯曾在电视采访中提到旧金山和纽约的GJ?实验室”。虐恋就是其中最主要的一项,这项性实验的目标在于试验身体忍受疼痛的极限,开发除生殖器官之外的身体各个部位的性感应。

在虐恋活动中还盛行一种被称为男性气质受虐狂(macho masochism)的实验。对这种活动的解释是:“只有真正的男人才敢于承受它。”这些男人们发明了一些刑罚和考验的仪式,来检验自己的男性气质,如严厉的军事训练营地和学校仪式等,当事者认为,能经受住这些严酷考验的人将增强自己的男性气质。

有些虐恋者是喜欢在身体的某些部位穿刺、戴金属环或纹身的,并以此为性感经历。纹身和戴环是永久性的身体装饰。与纹身不同的一点是,穿刺戴环的部位除了脸部之外,大多戴在私处。纹身和戴环大都被人们当做反社会的和难以接受的。原因在于人的面孔好像是一种公共财产,用一般人难以接受的方式装饰面孔会打扰他人的观感。人们会认为它不好看,但是好看是如何定义的呢?一般来说好看的就是自然的。所以任何被认为是不自然的身体装饰方式就会被认为是不好看的。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虐恋者喜欢身体装饰。

一位虐恋者说:“我参观过洛杉矶一家穿刺专营店。那里的主要顾客是男女同性恋者。他们不是穿耳,而是在乳头、阴蒂、阴唇、阴茎、腹部和胸部穿刺,他们还办了《穿刺迷国际季刊》,面向同性恋者和一般人发行。参加穿刺活动的人当中有不少是虐恋关系中统治的一方让屈从的一方穿刺。有的男人还亲自动手给女友穿刺。穿刺活动主要发生在男女同性恋者和异性恋女性中,异性恋男性则很少使自己穿刺。”(deffreys,218)一位有虐恋倾向的女性说:“我的阴唇上有五只铁环,它们全都来自不同的情人。它们的意义主要是美学上的。世上没有任何东西能比这更敏感了。”另一位虐恋者说:“穿刺在虐恋亚文化中绝对是驯服的象征。这是奴隶为了讨主人的欢心所做的事……我的阴唇上没有戴环:驯服的女人戴这种环是为了她们的主人可以把它锁上。’(G&;mm&;n et al,58)

一位虐恋者这样描述了他对旧金山这个虐恋者和同性恋者最为集中的城市的印象:“在1984年,我同情人一起到了旧金山湾区(Bay Area),我们遇到了许多像我们一样的人:巫女(witches),仙女(faeries),雌雄同体人(androgynes)和性激进派分子。在异教徒、穿刺者和虐恋者的社区中,我看到了给人深刻印象的重迭现象。现在我把湾区视为我们这个大世界中的‘小世界’的首都。”(Ganyrnede,in Thompson,298)

虐恋者的社会处境

由于虐恋者是性活动中的极端派,或者可以说是边缘派,它一直处于比同性恋还要困难的境地,因此在西方,许多同性恋群体提起虐恋者的公开身份,都会使用“第二次走出来”这种提法,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需要艰苦的思想斗争,需要蔑视他人看法的勇气,需要承受他人否定的压力,那么承认自己的虐恋倾向就要把这些过程重走一遍,而且要经过更艰巨的思想斗争,要有更大的勇气,要承受更大的压力。作为一个同性恋者,“走出来”已是一个很痛苦、很勇敢、很困难的行动,而虐恋者的公开身份还要更痛苦、更勇敢、更困难一些。

一个有说明意义的事实是,虐恋者不仅抗议过一般人对他们的歧视,也曾抗议同性恋群体对他们的歧视。这是具有讽刺意味的:同性恋者因为被一般的“正常人”视为不正常而受到歧视,而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却认为,同虐恋倾向相比,同性恋要“正常”得多,所以会歧视虐恋者。这简直是悲剧的材料。由此可见在一般人心目中,虐恋者是双倍的“不正常”。这不禁令人想起一位虐恋者所写的与金西交往的回忆录中的一件事:有一次,金西与他的同事讨论问题,同事提到“正常”这一概念,金西说,他不愿意听到这个词,在性活动中,无法区分正常与不正常,没有标准可以区分正常与不正常。这正是他在著名的性调查报告中表达过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一切在生理上可能的性活动都没有理由认为是有害的。

如果说同性恋一直被人认为是神秘莫测的,那么虐恋就一直备受否定。在同性恋权利已经基本能够得到保证的美国,1991年初,波士顿警察在没有出示搜查令的情况下对一个固定举办虐恋活动的私人住宅进行了突击搜查,“娘娘腔”、“混蛋的艾滋病毒携带者”一类的骂声不绝于耳。当时有3。位虐恋者在此活动,3位组织者被逮捕,常来此地的人的姓名地址被记入警方档案。后来其中的一人为此自杀。一家同性恋报纸不但没有抗议,反而在评论此事的文章中写道“这种活动纯属浪费时间。希望我们的组织尽量不要把时间浪费在这种事情上”,“这次搜查与男女同性恋无关”。(Thompson,xii)由此可见,虐恋者不仅长期受到一般公众和警方的迫害,而且受到同性恋者的歧视。他们就像“没人愿意认领的杂种”。好多人还认为虐恋者应当部分地为艾滋病的传播负责。

一件对虐恋法律地位影响最大的备受争议的案件是发生在英国的斯班纳案件。在1987年,有4盘家庭录像带被兰卡县波顿地区(Bolton, Lancashire)的警方查获,它们是一场虐恋活动的录像。这些活动包括:阴茎被钉子钉在一块木板上;皮肤被外科手术刀多次划破,直至流血;图钉扎进阴囊;一束火柴头被绑在一个男人的乳头上,然后被点燃;一支钉子扎进阴茎,然后拔出,伤口流血;一个人的名字缩写字母被烧红的铁丝烙在一个人的下腹部。警方调查这一案件的代号是斯班纳行动(Operation Spanner)。因此这一案件被传媒称为“斯班纳案件”。在长达两年的调查中,100多人被询问,42人被逮捕,11人被判刑,罪名是破坏公共道德及伤害罪。斯班纳案件的审判前后耗资250万英镑,成为迄今为止苏格兰场涉足虐恋活动的一个规模最大的行动,也是一场警方干预男同性恋虐恋活动的最昂贵的行动。

英国1967年颁布的性犯罪法规定,发生在成年人之间的自愿的私下的同性恋活动受法律保护。但是法官兰特(James Rant)说,在现代社会中,在可以接受与不可接受的行为之间应当划一条界线。这个案件的判决援引了一个30年代的案例,在那个案件中,一位男性通过鞭打一位女性以获得性满足。在1990年12月19日,案件的审判结果是11人被判最高至4年半的徒刑,主要罪名是伤害他人身体,判决说,虐恋的冲动不能成为身体伤害的“正当理由”;26人受到警告,因为他们使自己受到了伤害。1992年2月,此案在上诉法庭得到减刑,原判3年的减至半年,原判4年半的减至2年。

斯班纳事件引起很大争议。有人提出,当事人均为成年人,所有的行为都是得到当事者同意的,地点是在私人住宅,并没有人受伤到需要上医院治疗的程度。事情的败露是因为活动现场录了像(不是为商业目的,而是为私下使用)。由于此案的明显不公正,在英国乃至世界引发丁关于公民自由权的讨论,国际互联网上至今还能看到对这一问题的争论。

批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这一案件涉及个人性取向及个人道德问题,以及个人意愿的自由应不应当包括施予和接受残酷行为和变态的愿望的问题。案件的判决说明,尽管沃芬顿报告(Wolfenden Report,关于法律无权裁判个人道德问题的原则)已有30年的历史,个人的性活动和性倾向仍旧是受到警方干涉的事情。

其次,关于人对自己身体的处置权利问题。这次审判的效果是收紧了法律对身体的控制:涉及皮肤破裂(割裂、穿刺)以获得性快感的虐恋活动被视为非法。按照这一判决的逻辑,鞭打甚至性咬(Lovebites)行为均应视为非法,因为它们都会导致皮肤破损,虽然对这类行为的判决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虐恋者认为,这一判决的荒谬之处在于,与虐恋活动相对照,拳击、足球、橄榄球或整容手术往往会对身体造成更大的伤害,而后者在法律的眼中却是完全合法和自愿的身体伤害,仅仅因为这些活动是有所谓“正当理由”的。虐恋为什么就不可以被视为有“正当理由”和自愿的呢?在审判中,法官还对以美学意义为原因的身体穿刺(身体装饰)和以虐恋为原因的身体穿刺做了区分。虐恋活动为什么不可以被视为具有美学意义呢?被告申诉的理由之一是,此案没有受害人,因为双方是自愿的。但是法庭的观点认为,对于被加害身体的一方来说,不可能是自愿的,因此对受虐者要比照未成年者或不清醒者处理。然而,在橄榄球运动中,参加运动者受伤往往比虐恋活动中受的伤要重得多,在法庭看来,橄榄球运动员是清醒的,虐恋者反而是不清醒的。有虐恋者评论说:“这一案件涉及了人们对自己身体的权利的问题,它说明,我们对自己的身体没有权利随意处置,它使成年人变成儿童,其人身权利是被监护的。如果我们在这个社会里什么其他的事物也控制不了,我们总还可以控制自己的身体吧?”(Polhemus et al,129)

第三,案件涉及文化规范问题。有人认为,斯班纳案件之所以遭到重判,原因之一在于它揭示了一个文化规范不愿接受的事实,即男性不一定天生就是主动的,女性不一定天生就是被动的。在虐恋活动中,性别和阶级的界线变得模糊不清,成为可以随意调换的东西。除此之外,虐恋还违反了生殖的规范,性感的欲望超越了生殖器官的范畴,将其他器官如耳朵、脚、乳头之类包括进来。

第四,女权主义反检查制度组织、男同性恋权利组织和自由主义组织指出,在斯班纳案件中,对自愿的虐恋活动的判决的严重程度超过了对许多强奸、打老婆和殴打男女同性恋者的案件的惩罚量刑的严重程度。这是不公平的。姑且不论虐恋中的暴力游戏与现实生活中真正的暴力有本质的不同,仅从同样的肢体伤害程度应当得到大致相同的惩罚这一点来看,对虐恋活动的重判也是极不公正的。

最后,这一判决还涉及同性恋权利问题,由于这些虐恋活动参加者多为男同性恋者,有人指责这一审判为反同性恋倾向的回潮。辩护律师说,很难想像如果同样情形发生在异性恋者当中会引起诉讼。

总之,斯班纳案件使人感到虐恋已成为各种形式的怪异与越轨性倾向的一个总的名称。这一案件揭示了虐恋者法律地位的不确定性,证明了虐恋是社会中受到歧视的一种亚文化。伍德沃德(Tim Woodward)是《Skin Two》杂志的出版商和编辑,他说:“一直到1982年为止,如果你有某种特别性倾向,如恋物倾向、虐恋倾向,喜欢捆绑、统治屈从游戏或有易装倾向――这个名单包括人类的性活动系谱的很多方面――你就会被打入淫秽色情之列。淫秽色情原本无甚错处,但被打入其中会令人感到很不愉快。因此如果你有这些倾向,你或许就会以为你是唯――个有这种倾向的人,你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有这种倾向的人受到折磨,就像此前20年身为同性恋者或黑人的感觉一样。如果你是一名教师,你会因此丧失工作,被描绘成一个虐待儿童的罪犯。我是一个虐恋者。我认识几千这样的人。有850人参加我们的聚会,200-300人参加我们的俱乐部,25000人读我们的杂志。这群人在任何意义上都不属于不招人喜欢的人或者罪犯。”(Green,286)

虐恋活动分子柯丽菲亚(Pat Califia)这样谈到虐恋者社会处境的困难:“如果一个人公开承认自己有虐恋倾向,就要面临求职歧视、街头暴力和丧失子女的监护权等情况。”一位橡胶服装女设计师说:“人们总拿橡胶服装这个话题调侃我,有的人心说,啊哈,她是一个变态分子,有可笑的性活动,穿橡胶服装。”(Gamman et al,188)一位虐恋者的下列诘问反映出虐恋亚文化和虐恋者所面临的困难处境:“为什么人们不敢付诸实践?是因为难以找到虐恋伴?(极少有人敢于承认自己这种与众不同的倾向)?是因为有危险(比如说人在被捆绑起来的情况下难以保护自己)?还是仅仅因为大多数人不敢向他们自己承认有这种倾向?”(Marcus,46)

如果我们观察门类繁多的性工作者(娼妓、脱衣舞女、色情影视演员等)就会发现,虐恋专业妓女比一般妓女感受到更大的压力,她们认为现行法律在惩罚她们,而不是保护她们。在英国,一位虐恋妓女与一个朋友合租一套房子有可能被指控为开妓院;而如果她自己单独租这套房子,她的同居朋友有可能被指控靠不正当收入生活。然而,在虐恋亚文化中,一个人单独工作是非常危险的。此外,由于性工作在一些国家是非法的,一位虐恋妓女在被强奸、被殴打或被抢劫时不能或很难去寻求警方的保护。因此虐恋性工作者同所有的性工作者一起,在国际社会不断发出强烈呼吁,争取她们这一职业的非罪化。

许多人对虐恋活动的安全性表示担忧,传媒常常宣扬有人在这种活动中受伤,甚至致残。其中被认为最危险的性活动是阉割和自我窒息,它们会导致永久性肉体损伤和死亡。但是虐恋者争辩说,这种情况大多数是意外事故,不是有意为之。近年来,在西方世界中广泛开展起来的“安全性活动”运动中,一种与前述担忧截然相反的观点正在流行起来:这种观点恰恰是从安全角度对虐恋活动做出正面评价的。在虐恋者的游行活动中,他们打出来的标语口号就有:“虐恋是最安全的性活动。”在美国,虐恋者成立了许多标榜“安全性活动”的组织,其最据说服力的理由是,人在参与虐恋活动时可以完全不交换体液,或者说,虐恋活动不一定包括交换体液。一位双性恋虐恋者说:“我不得不用间接的途径来满足自己的双性恋冲动:通过幻想,以及与男人发生的非性交的虐恋活动。”(weinbers et al,251)

在艾滋病威胁日益增大的现代社会中,如果防止性病传播这一点得到特别的强调,那么虐恋的确可以成为染病危险性最小的性活动。有人甚至认为,虐恋活动是由于艾滋病的威胁才盛行起来的,因为虐恋活动是安全的。除了不必交换体液这一点之外,虐恋的性质还决定了它很少有可能发生在完全的陌生人之间。一位虐恋者说:“它完全是安全的。没有人会随便找一个人搞虐恋活动。虐恋不是这么个搞法。因为你必须知道对方想怎么做,你应当做些什么事。你需要对对方有相当多的了解。如果一个人对你说,想让你把她捆起来,她究竟是什么意思?是捆上待三个小时,还是仅仅把她的两个手腕捆在一起?你如果刚认识一个人,你不会知道这些事。你们必须建立起相互的信任。你不能和一个才认识一星期的人做这些事。虐恋是一种深层关系。它至少要几个星期的了解。你只可以同一个好朋友玩虐恋游戏――如果你希望被捆起来鞭打,你会同一个陌生人做这种事吗?这样做简直是发疯。这种延迟的过程本身就很有趣――你遇上了一个人,关系慢慢发展起来。着急可不行。你不会因为这种活动得艾滋病。如果你穿上皮革服装,把各种各样的想像表演出来,你不会有危险。”(Green,291)

有人认为,目前虐恋者所面临的社会处境是这样的:虐恋正在经历与保险套相类似的过程,人们对它虽然讳莫如深,隐而不露,但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很容易地买到一包保险套。同样,随便走进一家商店买到一套橡胶服装的日子也不会太远了。在当今的西方社会中,虐恋活动已经进入数以百万计的家庭和人们的想像空间。虐恋不再是可怕的或令人恶心的事情,而成为有好奇心的消费者可以随意尝试的一种活动。虐恋已经进入西方社会主流文化的视野之内。虐恋的启示。

作为一种亚文化,虐恋向主流文化提出挑战,也给习惯于主流文化思维方式的人们一些新的启示,使他们能够从一种崭新的从未尝试过的角度来看问题。虐恋亚文化给人们的启示主要包括社会受虐倾向问题,权力关系问题,与宗教精神的关系,快乐原则问题,男女同体问题,第二次性革命问题,性的解放与从性中解放的问题等。

社会受虐倾向问题

受虐倾向有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是性受虐倾向,另一种是社会受虐倾向。二者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寻求疼痛和折磨;不同之处在于,性受虐倾向包含着有意识地在性兴奋中寻求快乐和满足感,社会受虐倾向则没有这一目标,在此类行为中也不一定会获得性快感。

弗洛伊德是最早注意到社会受虐倾向的人,他称这种倾向为“道德受虐倾向”,他指出:“道德受虐倾向是最重要的一种受虐倾向,心理分析的最新观点认为,它源于某种无意识的负罪感。”“道德受虐倾向与性的关系不再紧密。在所有其他种类的受虐倾向中,折磨都是由被爱者施予的,都是遵从他的命令来忍受的,在道德受虐倾向中,这一因素被删除了。受苦本身就是一切,指令来自所爱的人还是冷漠的人这一点丧失了重要性。它甚至可以来自非个人的权力或者来自环境。一个真正的受虐狂总是把脸颊转向任何可能来临的打击。”(Freud,1990,285-289)在这里,重要的是关于虐待可以来自非个人的权力的说法。在这种情况下,性的满足退居次要地位。

在弗洛伊德之后,霍妮是对社会受虐倾向最为关注的一个人,她是这样提出问题的:受虐倾向究竟是仅仅属于性领域还是涉及所有领域的基本性格结构,其中也包括性在内?她认为受虐倾向有两个要素:第一是自我贬低,感到自己很乏味、不重要、愚昧、无价值,夸张自己的无能和无力,总爱说:我不行;第二是依赖倾向,感到如果没有另一个人的存在、仁慈、爱情和友谊就无法生活,就像没有了氧气一样。(Marcus,129一130)

瑞克也认为,除性受虐倾向之外,还有一种社会受虐倾向,他认为,受虐倾向这一概念与2。世纪初的含义相比已有了极大改变:过去它仅指一种性变态,现在它指称一种生活态度或一种社会行为,即从遭受折磨和陷入无力感之中获得享受。这一概念已超出了狭窄的性的范畴,变成一个非性化的概念。由于心理分析,今天人们才把受虐倾向视为一种许多人所具有的独特的行为方式,而不是一种性变态。虐恋已经超出了性的范畴,形成了一种受虐倾向的社会类型,它在一些个人生活和社会群体中占据了统治的地位。这些现象被受苦这一阴暗的欲望所主宰。自我贬低和自我拒绝是社会受虐倾向的目标。(Reik,198-205)为什么许多学者不约而同地用“阴暗欲望”来形容受虐倾向?他们也许认为趋乐避苦才是正常的、光明的,反之则是反常的、阴暗的。

瑞克指出,受虐性格将受苦受难延及终身,有受虐性格的人们坚信,灾难、痛苦和贬低最终会得到报偿。在内心深处的一个阴暗角落,受虐者像殉教者一样想:为了在天堂里待一小会儿值得付出生命的代价。社会的受虐倾向表现为激怒周围的人,致使人们用很坏的态度对待他们,以保证他们受到剥削和成为牺牲品。激怒自己又爱又恨的老板、配偶、家长、子女、亲戚等,有意激起他们的妒忌、仇视与愤怒,为自己四面树敌,这是社会受虐倾向的挑逗技巧。这种行为的原因既有童年期得不到爱,也有对更多的爱的需求。最后,受虐者得到这样一个公式:被惩罚即是被爱。(Reik, 253,363)

社会受虐倾向的原因之一是人生的失败或没有达到心目中的理想目标。社会受虐倾向一般是指社会中的“失败者”,他们采取自我否定的态度,用比自己的失败应受的惩罚更加严厉的自我惩罚来达到心理平衡。一般人以为,社会受虐倾向有时会把人的精神完全摧毁。在一个案例中,一位有社会受虐倾向的男性,智商很高,家庭富有。他在少年时代受到母亲诱惑,对过于成功的父亲产生妒忌心,长大成人后,他或故意或下意识地用自己生活的失败作为武器来对付对儿子期望很高的父亲。这就是社会受虐倾向的典型表现方式。

瑞克认为,与受虐倾向相似,国家、宗教和民族群体也延迟其最终胜利的时刻,正像性受虐者在忍受痛苦时宣称快乐将临,群体经受的最深重的压迫也会成为最终胜利的信号;性受虐者所受到的羞辱相当于一些国家和宗教所受到的羞辱和贬低。在两种情形中,耻辱和虐待都会变成名誉和光荣,上帝挑选犹太人做选民就是因为他们受了两千年的苦难。(Reik,365-366)

德鲁兹是从另一个角度提出问题的,他将施虐倾向和受虐倾向加以严格区分,认为前者具有体制性质,后者则具有个人性质。在他看来,虽然这两种倾向都与权力和控制他人有关,但二者并不共处于同一空间。施虐倾向主要是指政治方面的控制,如对性行为的政策;受虐倾向则属于个人领域,是一种性的游戏。施虐倾向常常表现为群体对个人的阴谋和控制;受虐倾向则往往是个人的幻想,是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把自己完全交给另一个人的意志来支配。前者是控制的性感化;后者是性想像力的自由驰骋。前者导致压制,后者导致精神的自由。前者的着装规范强调集体性和严格性,如制服;后者的着装规范则强调幻想的美学意识及伴侣的相互约定,强调痛苦和惩罚的个人化,个性化和家庭化。(Nadeau,sn GPOSZ et al,216-217)按照他的观点,施虐倾向应划入社会领域,受虐倾向则属于个人领域。

马库斯把社会受虐倾向称为权威主义的受虐倾向,她认为,有许多受压迫的群体,它们由于种族、肤色、阶级、性别或年龄而受压迫,它们被另一些群体所统治。压迫者尽力做到使被压迫者不会过于难以忍受。任何一个统治了一定时间的权力体系都会找到最有效的保持其身份结构的工具,这就是集体的权威主义受虐倾向,又称为错误意识(false consciousness)。但是,秩序有被破坏的时刻,这就是关于世界上还有其他类型的体系的传言兴起之时。这时受压迫者会按照他们所受的训练对此做出反应:他们会加强法律和秩序,攻击传言的散布者,让他们保持沉默,因为受压迫者最怕听到的就是说他们在受压迫,不是自由人。“囚徒”无论如何要同“越狱者”保持距离。他们会这样想:我们不够听话了吗?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老鼠洞不够好了吗?你们想让人们不满意吗?这种权威主义的受虐倾向对造反避之唯恐不及。但是当关于有其他更自由的体制的传言和信息广为传播之后,在人们学会在阳光下生活之后,增强了内部的团结,唤醒了自尊,权威主义的受虐倾向也可以被治好,继之以争取自由的政治斗争,过去被用作加强压迫的力量可以被用来反对压迫。这就要承认奴役不是自由,并且认识到自由优于奴役。但对于那些从未尝过自由滋味的人来说,受虐倾向会增强,于是他们可以在老鼠洞里钻得更深些,甚至更大声地说:他们喜欢那儿。当人们选择奴役和压迫时,这就是典型的权威主义的受虐倾向。(MarCus,214――219)

对社会受虐倾向的研究和分析使人们对虐恋倾向的理解超出了个人性取向的范畴。它可以存在于某一群体、社会或文化之中。它超越了个人心理的范畴,成为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在严酷的统治结构中,被统治者特别容易形成这种社会心理,这是他们生存的智慧,也是他们求生的手段。通过对社会受虐倾向的分析,可以帮助我们认清某些统治与被统治,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性质,它们不一定是截然对立的,反而往往是相辅相成的,是互为因果、相互依存的。一方对另一方并不总是赤裸裸的迫害或屈从,有时也有调情和献媚。双方除了赤裸裸的敌意之外,也带有权力游戏的性质。弄懂虐恋刑讯室中的主人,奴隶关系,会大大有助于我们理解现实社会中权力关系的性质及其运作方式。

对权力关系的反叛

虐恋是权力关系的游戏化,也是权力关系的暂时化,使之从不可改变的力量变成可以随意改变的东西。正像许多女权主义者所说的那样,虐恋活动不是把权力关系从性活动中扫除出去,而是一种性感化了的统治与服从关系。权力的运用,创造出虐恋活动的性感内容。

根据福柯的研究,惩罚权力的新技术开始于启蒙时期,惩罚的性质从专制君主的个人报复转变成整个社会对犯罪的理性的惩罚。一些人对虐恋的否定态度来自它借用了法律惩罚的模式,同时却重新安置了惩罚的权力,虐恋活动中的惩罚戏剧不是为了防止犯罪,而是为了性的快乐。虐恋活动创造了一座娱乐性的权力关系的剧场,将惩罚的权力从理性的自然法规的产物转变为社会的非理性产物。

福柯强调,虐恋中的统治是为了创造快感,而不是个人或政治的屈从形式。他说:“虐恋活动引起我注意的一点是它与社会权力的差异。权力的特征在于,它是一种由制度固定下来的策略关系,因此在权力关系中,变动是很有限的。权力像堡垒一样,非常非常难以去掉,因为它已经制度化了,而且如今普及于法庭、法规等机制中。这一切意味着策略关系变得很僵硬。

“在这一点上,虐恋游戏显得非常有趣,因为它是一种策略关系,但它是不断改变的。当然,有不同角色存在,但每一方都深知这些角色是可以调换的……即使角色是固定的,你也深知它不过是个游戏而已。或者通过违反规则,或者早有明确的约定或默契,使(参与者)意识到某种界限。这种策略游戏作为身体快乐的源泉是非常有趣的。但是我不愿意说它是权力结构在性感关系中的重建。它是策略游戏对权力结构的表演,它可以带来性快感和身体快感。

“虐恋实践是对快感的创造,伴随这种创造的有一种身份(即一种与之相联的个人身份)。而这就是虐恋已确实成为一种亚文化的原因。它是一个发明的过程。虐恋是利用策略关系作为快感(肉体快感)的源泉……令人感兴趣的是,在……异性恋生活中,那些策略关系(例如追求与躲避)是在性活动之前的,它是一种以得到性为其目的的策略关系。而在虐恋中,那些策略关系却在性活动之中,作为一种特殊条件下的快感的协约。”(转引自Halperin,86-87)

在虐恋中,人在权力结构中的差异服从于创造快感的总的策略目标,而不是人屈从于僵硬的权力结构的统治形式。可以认为,虐恋游戏是一种颠覆现实权力结构的游戏,它因此而变得十分有趣。

虐恋活动与惩罚犯罪的法律体系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有人将法庭的审判同虐恋活动做了一个比较,其结果颇具讽刺意味。在1987年英国对一位虐恋专业妓女培因夫人(Madame Cyn Payne)一案的审讯中,她平静地对法庭承认:“是的,我有一两个奴隶。他们做所有的家务活,还粉刷和装修房子。作为报酬,他们需要一点鞭打和羞辱。”法警作为呈堂证供拖上来一个大袋子,里面装满了虐恋的道具:鞭子、皮带、锁链、项圈、棍棒、藤条等。法庭上展示的图片、照片、忏悔记录简直像是恋物倾向的展览。对性案件的审讯同虐恋中的鞭笞仪式如出一辙。首先是地点的相似:审讯的地点是法庭;虐恋活动的地点是地下室、地牢或教室。其次是暴露仪式的相似:在法庭上,被告的隐私被暴露在公众之中;在鞭笞活动中,“奴隶”的隐私部位被暴露在打击之下。其三是角色分配的相似:妓女扮演施虐者;法官的角色就像施虐者。其四是服饰的相似:二者都穿着戏剧式的服装,法官的假发就像妓女的假发,以此象征将自我与身体区分开来,以使审讯公平无私。其五是法官和施虐者都因对对象施加惩罚而得到金钱作为报酬。其六是恋物的形象也很近似:二者都有戏剧性的服装、舞台、铁栏、鞭子和手铐。其七是拘禁仪式的相似:被告被关进监狱;“奴隶”被捆绑起来,被锁在鞭笞台上。其八是判决仪式的相似,旁观者和观淫倾向在这两种场合都是必不可少的。其九是双方对话形式的相似:无论是被告还是“奴隶”都必须参加对话,或否定或承认。他们受到警告,他们被宣判,然后是执行。只有在这时,快乐与惩罚的逻辑才相互对立起来:法庭是因为惩罚而获得快乐与权力;虐恋是为了快乐和权力来惩罚。审讯是为了产生理性真理的判决;而虐恋的真理就是快感,它通过肉体的快乐来表达。于是虐恋活动表现为对公开审判的私下模仿:公开的惩罚转换成私下的快乐。性案件的审判惩罚变态的性快感,虐恋活动将对性变态的惩罚变成快感。

有人认为,由于二者是如此的相似,法律对自愿的虐恋活动的惩罚不是出于对施加痛苦和折磨行为的反感,而是出于法律体制对它独享的惩罚权力受到挑战的妒忌和愤恨。这一分析似乎不是很能站得住脚,法律也许仅仅是因为肉体伤害本身惩罚虐恋者,但这至少可以反映出虐恋者方面对执法方面的看法。

福柯论述过虐恋中的权力关系问题,他指出:“我发现虐恋现象总的来说比这还令人惊异。在这种活动中,性关系是由一种神秘关系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虐恋不是一种他(或她)受虐和他(或她)施虐的关系,而是一种主人与他对他行使主人权力的人之间的关系。使虐恋实践者感兴趣的是,这种关系既受规则约束又是开放的。它有点像下棋,其中一人赢另一人输。主人在虐恋游戏中会输,如果他不能对他的受害者的需要和磨难做出反应。反之,仆人也会输,如果他没能达到或不能达到主人对他的挑战。这种规则与开放性的混合通过引进持续的创新、持续的紧张和持续的不确定性,具有强化性关系的作用,这是一般的活动中所没有的。”(Foucault,1988,298――299)注意福柯两次提到虐恋权力关系的开放性,这正是虐恋关系的魅力之所在:在现实生活中,权力关系是固定的,不可随意转换的;但是在虐恋活动中,权力关系是开放的,主人可以变成奴隶,奴隶可以变成主人,这对于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尝过权力滋味和权力过多成为重负的人来说,都具有极大吸引力。而且它虽然只是在游戏中颠覆了权力,但对于现实中的权力的性质――它们常常被标榜为自然的秩序,权力自身当然很愿意相信这一点――也播下了怀疑的种子,如前所述,它对现实中的权力至少是不大尊重,拿它开了个玩笑。而这正是虐恋关系的讽刺力量之所在,也是权力不愿意领受的。通过撕掉权威的面纱,虐恋揭示了我们性文化深层的伪善,从而揭示事物的本质,消解其影响。

两相情愿的虐恋活动在现代将“原始状态的人”(奴隶、婴儿、女人)当做一种性格类型来看待,将“原始的非理性”当做戏剧的脚本来看待,虐恋活动的道具(皮靴、鞭子、锁链、制服)是国家权力的工具,虐恋活动表现了社会权力的原始状态,明显的等级制,差异和权力,非理性,狂欢状态,身体的异化,等等。它表现了社会的逻辑,但是拒绝把这种逻辑视做命定的。虐恋活动用权力的标志做游戏,为的就是拒绝其天然的合法性。虐恋活动是社会危险的象征性练习。虐恋反对将社会权力的管理者视为天然合理合法的,拒绝将权力当做命定的。由于虐恋是社会矛盾的戏剧形式,它是有意识地反自然的,但它并不是违反自然规律,而是否定自然规律的存在。

虐恋活动又是象征主义的杰作。像戏剧一样,虐恋活动中借用了现实生活中的服装、道具(绳索,铁链、吊索、眼罩)和布景(卧室、厨房、地牢、修道院、监狱、王国等)。许多虐恋者迷恋于制服及其所代表的权威体制,如军队、医院、警察、巡警的制服。最常见的是女学生制服和女仆制服。乍一看,虐恋活动好像是遵从于正统的权力模式的,然而正相反,通过对服装布景的夸张性强调,虐恋活动将社会权力变成了剧本和表演,因此是可以不断改变的。作为一座不断更换剧目的剧场,虐恋活动颠倒和转换了社会的角色,但并没有完全脱离社会的舞台。

权力地位的互换是虐恋活动中的一大特色:“虐恋调换了行为者的位置,一个人从受害者变为胜利者;从仇恨与权力的被动对象变为指导者和统治者;一个人的施虐者变为他的受害者。通过这一机制,儿童想像他的父母丧失了权力,从而不再对神秘的外在世界感到恐怖。变态是人类智慧的杰作。”(Stoller,106)为了改变和摆脱无权力状态,人类才常常处于想像之中,而虐恋的想像世界的确要算是人类智慧的一大创造。

柯丽菲亚也曾指出,虐恋具有意识形态功能,在虐恋活动中,女性可以通过性显示出真正的性权力,她说:“虐恋的要点不是痛苦而是权力。”(转引自Ehrenre5ch et al,130)她还说:“在虐恋活动中,制服、角色和对话成为对权威的模仿和嘲弄,成为对权威的挑战,揭示了权威的隐秘的性本质。”由于受虐者做奴隶只是仪式性的,不是真实的,所以柯丽菲亚称虐恋中的权力是“没有特权的权力’,虐恋中的统治角色不是以经济控制或身体禁制为基础的。在上者的唯一权力是由在下者暂时授予的。可以认为,虐恋活动和虐恋关系是对现实中的权力结构的游戏性颠覆。

虐恋与宗教精神的关系

由于虐恋活动酷似某些宗教行为和宗教仪式,有研究者认为,虐恋与基督教精神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拯救人类受苦,许多基督徒希望像基督一样经受苦难,相信这样做可以使自己早日得救,或者相信只有经受苦难才能得救。在一些宗教人士中盛行着一种关于疼痛和受苦的历史观念,他们试图通过自我施加的精神和肉体痛苦,逃避世俗的焦虑、痛苦和折磨,以保持心灵的纯洁。

几乎在所有圣人的生活中,我们都能发现通过自我施加的痛苦以接近基督受难经历的企图。

中世纪罗马的圣弗兰西斯(St,Frances 0f Rome,1440),终其一生与被人侵犯的幻像作斗争。为了摆脱这种幻像,她常常自己鞭打自己,她越惩罚自己,幻像和快感出现得就越强烈,有时她整夜祈祷和进行这种导致狂喜的自我惩罚。

传教士舍纽特(Shenute)的自我折磨也很出名,他常常一周只进一次餐,或者使自己在十字架上吊一星期,后来又孤身在沙漠中待了五年。从沙漠回来之后,他建立了一座修道院,其中有严格的纪律和惩罚制度,惩罚仪式的结果是达到某种集体的狂喜状态。各种微小过失包括大笑和微笑都要受到鞭打。有时他甚至将教士鞭打致死,因为他们都相信,鞭打所导致的救赎可以打开天堂之门。

圣阿维拉(St,Teresa 0f Avila)写道:“当服侍上帝的渴望到来时,我希望悔过,但是做不到。悔过对我是极大的解脱,实际上是一种解脱和享受。”从宗教观点来看,寻求悔过(它包括羞辱,也许还有疼痛)是为了健康。希望受到惩罚的欲望,或者悔过的欲望,既可以被视为发现性满足的手段,也可以视为发现精神满足的手段。

圣班尼迪克(St,Benedict)也认为,惩罚是不可或缺的,而且如果惩罚者是爱被惩罚者的,其效果会更佳。

宗教的鞭笞活动很早就引起了研究者的注意。意大利学者鲍里奥(Abbe Boileau)在一部引起天主教会关注的著作《鞭笞史》中,探讨了早期教会中的鞭笞活动,认为它主要是一种出于赎罪动机的自鞭(Self-flagellation)行为。他在书中区分了两种行刑形式,一种叫做“上身惩罚”(upper discipline),一种叫做“下身惩罚”(lower discipline)。前者是抽打肩部,后者是抽打臀部和腿部。

中世纪的鞭笞教派为宗教和受虐冲动的狂热的痛感与快感提供了一个极端和公开表演的例证。自鞭教徒团体是在13世纪出现的,在黑死病盛行期间,自鞭团体变得极为普遍。他们走到一个村庄,村里那些有病的人围成一圈,希望能够从这种鞭笞仪式中得到治疗。

自鞭者从一个城镇走到另一个城镇,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有新的忏悔者加入。有时能达到数千人之众,他们行进到教堂前,围成一个大圆圈,表演高度仪式化的悔过仪式。忏悔者脱光上衣,开始唱圣歌,诵赞美诗,仪式的高潮是忏悔者接受鞭笞,受鞭笞者上身赤裸,在主人发出信号时伏在地上。主人就开始鞭笞那些犯有过错的人。整个仪式持续几个小时之久。最后,这些精疲力尽的人们俯伏在地,脸颊贴在地上,沉浸在羞耻和屈从之中,他们的脊背被鞭打得体无完肤,他们的鞭子被血染红,然而,他们全都进入了一种狂喜的境界之中。

以下是关于一位14世纪修士的描述:在一个寒冷的冬夜,他把自己锁在修室里,脱光衣服。他拿起一条带刺的鞭子,抽打自己的身体、手臂和腿,直到血流如注。鞭子上的一根刺弯成了钩形,撕裂了皮肉。他打得很重,以致鞭子断成了三截,墙上溅满了血迹。他站在那里,一边流血不止,一边凝视自己。他的状况简直惨不忍睹,令他想起他所热爱的基督受到可怕的鞭打后的形象。出于自怜,他开始痛苦地哭泣。他跪在地下,全身赤裸,不断流血,在极度的严寒中,他祈祷上帝在他仁慈的眼中免除他的罪孽。(Cowan,21)

有时犯有过错的国王也会受到鞭笞。在1174年。英王亨利二世为了补偿谋杀圣汤玛斯?贝克特的罪过,赤足走到坎特伯雷大教堂前,跪在贝克特的坟墓前,受主教、修道院长和修士的鞭笞。当法国国王路易九世(Saint Louis)领导的第七次十字军东征以失败告终时,他接受鞭笞作为对他的部分惩罚。

在维多利亚时代,性鞭笞与宗教仪式有着可疑的一致性。天主教在英国的教会经常用鞭笞来惩戒犯错的教士修女。在《英国教会的修女生活》一书中,可以看到大量含有调情意味的鞭笞情节:“大家都离开了祭坛,只剩下院长嬷?和一位修女,她是受命留下来为我赶走魔鬼的。首先我被命令脱光衣服。我看到那‘刑具’,它由七股皮条扎成一束,我知道,每受一鞭(或有时是自鞭)实际上是七鞭。我应当提到的是,某些时候,按规定要自我施刑……我开始脱衣,脱到紧身衣时,羞耻心再度压倒了我。‘把那东西脱掉。’院长嬷?说。我一再说:‘我不能,尊敬的院长嬷嬷,它裹得太紧了。’于是院长嬷?让那位帮助行刑的修女帮我把它脱下来。我为自己的半裸深感羞愧。院长嬷?命令那修女读经,与此同时她用全力鞭打我。我决心不出声,可是最后还是抑制不住呻吟,这时院长??最后狠狠抽了我一鞭,停止了鞭笞。”这种情节与性鞭笞色情作品中的描写十分相似。“英国恶习”所选择的工具同消除恶习所选择的工具怎么会是如此一致呢?(Pearsall,419)

一位学者在关于虐恋的书中提供了这样一个事例:“我认识的两个前修女讲到‘星期五惩戒’,她们所在的修道院的一种私下的自我鞭笞活动。每个周五的晚上,她们要自我鞭笞以惩戒自己的灵魂。她俩全都对这种活动感到不安,因为它带来一种模糊的快感。这种感觉同对周五晚上的具有升华感和羞耻感的预期,使她们从这种自我鞭笞的忏悔中感到一种受虐的快感,这又增加了一项需要受到惩罚的新罪。在600年前当众进行的鞭笞如今仅在自己的修室中进行了,但是对它的预期和欲望,它隐蔽的性含义使这两个灵魂受到玷污。她们的痛苦在于,从文化角度,性感觉和宗教感觉应当是相互排斥的。然而鞭笞越重,快感越强,而这种感觉又是应当忏悔的。”(CoWall,23)

从心理学角度看,受虐倾向是同一现象的两种表现形式:性的和宗教的。灵魂将自己表达为性的隐喻或宗教的隐喻,或二者同时。有许多宗教的主题在虐恋活动中一再出现:在宗教中,我们看到束缚这一主题,耶稣的十字架,圣彼得的锁链;鞭笞主题:耶稣受鞭笞,狄?尼斯(Dionysus)的信徒们仪式化的鞭笞活动,修道院中的忏悔活动中的自我鞭笞;强奸主题:圣女阿维拉高度性感化的证言和像唐尼(John Donne)这样的诗人受圣灵“强暴”;屈从主题:在祈祷中的姿态:低头,屈膝,双手合十,遮脸,以及伊斯兰的跪拜。过去,罗马天主教有吻教皇的脚的仪式,而这是马索克小说中做过详细描写的最为性感的景象;圣伯纳德(St Bernard of Clairvaux)说,“羞辱是到达谦卑之途。”圣弗兰西斯(St Francis of Assisi)则说,“没有谦卑就无法取悦上帝。”(cowall,40)

现代科学和心理学出现以来,受虐倾向被认为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在医学上是病态的,在社会上是有害的。然而,在科学将受虐倾向视做一种疾病之前,宗教却将其视为一种治疗。正如一位虐恋者所说:“虐恋活动是一个治疗过程……它清洗和治愈了旧伤痕,我自己设计和实施了对旧有的非理性罪恶的惩罚……一次好的活动不是以达到快感作为结束,而是以精神宣泄为其结果的。”(8uIIough et al,5n Porter et al,54)

由此看来,受虐倾向可以被当做荣格所说的“宗教本能”来认识。有学者因此认为,西方文化中渗透了虐恋行为,而所有的西方人作为这一文化的载体,恐怕在内心深处都有虐恋的倾向。受虐倾向是灵魂恢复被贬低的价值的一种方式。它是持久、强韧和能够产生快感的一种倾向,它对性活动中的爱与美的要求,它对宗教本质的追寻,以它为病态和变态的传统意识,它的极端性,都表明了它的价值。我们的时代将所有的痛苦都视为疾病或道德的失败,而受虐倾向则是灵魂对痛苦的需要和欲望的声明。

在受虐活动中,肉体的每个角落都在颤抖的狂喜的折磨中被激活。一切都达到难以忍受的敏感程度。这正是性的感觉,又是宗教的感觉。我们可以称受虐的快感为一种想像的感性,正如著名的虐恋作家马索克所说:“我是一个过度敏感的人,对我来说,一切都植根于想像,在那里得到营养。”(转引自Cowan,50)

总之,由于受虐倾向是一种自愿忍受折磨的态度,它就同人的宗教感联系在一起了。从现代的有受虐倾向的人背后,我们可以看到通过接受折磨而经历狂喜的自鞭派传统。性受虐倾向和宗教受虐倾向的都是一种隐喻,通过这种隐喻,人的心理表达出它的痛苦和热情。受虐倾向是深层心理活动的一种方式。它的根源是想像,它的表达是隐喻,是灵魂的爱与痛苦的表达方式。受虐倾向的心理经验不同于性快感的唤起和高潮,但它很像性快感,它像性交前的爱抚,兴奋积累起来,直到宣泄,彻底放弃。放弃固有的防范同时完成了两件事:它使人感到脆弱,羞辱和迷惑;它又使人感到解脱和一种脱困的满足感,摆脱了表层事物对人性的束缚,从而使事物的真相、实质和人的个性的基本真相浮现出来。快乐原则问题有人认为,受虐倾向是对快乐原则的超越,是人类死亡本能的一部分。弗洛伊德也用死的本能来解释过受虐倾向。他的主要观点是,受虐倾向及自我惩罚行为,对于人性来说是非常危险的,它比施虐倾向更为危险,因为它破坏了“守护我们生活的”快乐原则的功能。

瑞克有一句名言:“人是一种有受虐倾向的动物。”(Reik,199)他引用了一位滑雪运动的爱好者的信来说明这个问题,这位滑雪爱好者在报刊上就他热爱的运动发表感想,同时提出一个哲学问题:哲学家怎么会认为人是趋乐避苦的动物呢?以滑雪运动中的伤痛危险与待在温暖的房间里看书相比,那些选择了滑雪的人就完全是趋乐避苦的反面。以此观之,趋乐避苦还是普遍的人性吗?而从斯宾塞到罗素全都论述过人的趋乐避苦的本性。罗素并且认为,趋乐避苦这两种本性中,更本质的是避苦而不是趋乐,因此这种冲动是“推力而不是拉力”。而受虐倾向无法与上述理论吻合,因为它不仅不逃避疼痛和不适,而且恰恰相反,是要寻求痛感,痛感对于有受虐倾向的人来说是一种“拉力”,而不是“推力”。瑞克由此得出一个严重的结论:“受虐倾向是这样一种本能倾向,其可能性与现实性在全体人类中是共通的,如不超过某一界限则非病态,它也不具备排斥一切其他本能的特征。”(Reik,343)按照瑞克的观点,受虐倾向就不是少数人的变态,而是人类共有而且是人性中固有的常态了。这一推论的严重性在于,如果它是正确的,趋乐避苦的快乐原则就要被推翻了。

关于有受虐倾向者是否真正喜欢疼痛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有受虐倾向的人像一般人一样不喜欢疼痛,可是为了赎罪或其他一些目标,他愿意忍受这种他不喜欢的痛苦,这种观点以瑞克为代表。另一种观点认为他们就是喜欢疼痛本身,因为疼痛可以导致一种叫做“安多酚快感”(endorphin high)的物质。

持第一种观点的人认为,说受虐倾向以痛感为快感是错误的,受虐者像其他人一样目的在于追求快感。对于虐恋活跃分子来说,虐恋的重心不在于忍受折磨与痛苦,而在于忍受折磨与痛苦的愿望的仪式性的性感化形式,在于实现受压抑的幻想的快乐,在于以权力差异作为欲望的标志。疼痛本身不会导致受虐倾向,只有疼痛具有象征意义时才属于受虐倾向。将人与狗比较会得出只有人才是有受虐倾向的动物这一结论。如果一条饥饿的狗必须挨鞭子才能吃到香肠,它也许能接受这一现实,但它绝不会将鞭打当成快乐的一部分。并非所有的有受虐倾向的人都是喜欢疼痛的。

持第二种观点的人认为,疼痛本身就能够给有虐恋倾向者带来快乐。柯丽菲亚说:“我是这样一种施虐者:我对单纯的身体崇拜、统治游戏、法国女仆扮演或捆绑束缚都没有兴趣,除非这些活动与肉体的疼痛结合在一起时,我才会感兴趣。”(转引自Polhemus et al,112)不仅有些施虐者喜欢为对象造成肉体疼痛这件事本身,受虐者也有喜欢疼痛本身的。关于虐恋的最新理论对此类活动为人的身体造成的疼痛感做出了完全正面的评价,其中最具科学背景的一种理论是这样的:最近的科学研究发现,疼痛可以使大脑中释放出一种麻醉剂(鸦片剂)类的化学物质,有产生安多酚快感的作用。因此受虐者是安多酚上瘾者(endorphin junkie)。(Polhemus et al,115)

尽管从以上两种观点在虐恋者是否喜欢疼痛本身这一问题上截然相反,但是从这两种观点中都不能做出虐恋违反快乐原则的结论。在前一种情况中,虐恋者不喜欢痛苦本身,但是他们把痛苦当成了获得快乐的手段和代价加以忍受,他们的最终目标还是快乐;在后一种情况中,疼痛本身就是快乐,当事人仍是以快乐为其目标的,因此他们的目标不是痛苦,而是快乐。

受虐倾向对于弗洛伊德的快乐原则来说是不是一个例外呢?从表面上看,有受虐倾向的人似乎在回避快感,追求痛感,或者说是从痛感中获取快感。受虐倾向是否因此超越了快乐原则呢?我认为它并没有超越快乐原则,因为它的最终目的还是快感,痛感只是到达快感的手段。有受虐倾向者与一般人一样,其行为的目标都是快感,只是途径不同而已。受虐倾向的基本特征是痛感和快感之间的紧密联系。它的基本概念是痛感中的快感。它的特征是寻求肉体疼痛、不适与羞辱,在这一过程中,不快变成了快乐。但这种寻求和快乐本身可以是下意识的。所谓快乐,不一定仅限于性的快乐,还有其他种类的快乐和兴奋。

有受虐倾向的人为什么会将疼痛与快乐混在一起,这一点不容易解释。但惩罚的象征意义是理解受虐快感结构的基本点。对此弗洛伊德也曾说过,受虐狂并不是纯粹的真正地喜欢疼痛,他们更热衷于追求的是快乐。同一般人相比,受虐狂的目标(快乐)并没有变异,只是达到目标的手段不同,是通过另一种途径达到同样的目标。受虐狂是通过自愿承受惩罚、折磨和羞辱,以便?得前此被否定的快乐。受虐倾向所强调的是痛苦与快乐的联系,无论在性行为中还是在浪漫爱情中都是如此。

那么虐恋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呢?应当说它既有理性的成分,也有非理性的成分。它的理性成分表现为,它并非真正以痛感为目标,痛感是手段,快感才是目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它还是理性的行为;它的非理性成分则表现为,它是戏剧,是人类内心动物性欲望的宣泄。现实生活太乏味,需要非理性和释放。人要是完全现实,完全理性,会生活得很可怜,没有色彩,所谓香草型性行为(寻常的性行为)就是这样。理性统治了太长的时间,所以福柯把虐恋视为一种非理性的谵妄状态,并对它做出高度评价,认为它的出现是欧洲思想史上的一次伟大转变。

对人性中的“病态”的感觉是对人性的一种切近的深刻的感觉:它是有限的,不完美的,低下的,甚至是可羞的。这种苦甜相间的感觉,这种从“病态”中感到的深沉的快乐,甚至享受,使人接近了人性中对限度、缺憾和羞耻的深刻的感觉。人们将受虐倾向谴责为变态,其实受虐倾向是对我们自身的基本的深层人性的揭示。痛感和快感难解难分地联系在一起,拒绝了逻辑、理性和理由,拒绝了所有那些我们将其称为清醒意识的东西。对这种“病态”及其快乐是无药可医的,或许根本就不应该有医治它的办法。虽然虐恋活动的非理性一面给人们造成了虐恋违反趋乐避苦原则的表面印象,其实它并没有摆脱开快乐原则的范畴。非理性状态其实正是快乐的原始形态。

男女同体的境界

拉金(Purusha Androgyne Larkin)是一个虐恋群体中的传奇人物,是一位东西文化融会贯通的学人。他在发现自己患上艾滋病后,于1988年自杀,享年54岁。拉金最重要的一个主张是关于两性同体(androgyne)的思想,他指出:“人类学和宗教研究表明,最早的宗教都是母权制的。我们已经越过了那个阶段,到达了父权制时代。现在是将二者结合起来的时候了。因此下一阶段不可避免的是‘两性同体神’(androgyne god)出现的时代,这是东方的传统告诉我们的。它们认为宇宙的基本原则由这两种力量构成,但二者之间是整合的与和谐的。在西方,我们总认为这两种力量是冲突的,阴阳对立,二者总是互相仇视的。这就是所有的事都成了战争状态的原因。我们有这战争、那战争,反对贫困的战争,反对疾病的战争。没有和谐的观念,以及宇宙整合一体的观念。我们除了战争一无所有。”拉金又说,“我认为,两性同体这一概念的确告诉了人们从历史和发展的角度看,我们到底是什么。这个概念本身就是男性(andros,即男人)与女性(gyne,即女人)的结合。我们其实都是两性人(men-women),我们拒绝两者择一,哪怕违反文化规范,哪怕面临奖与罚的严重压力。”(转引自Thompson,288-290)

在男女同体的思想中,男性之间的肛交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有人将肛交形容为“表达你性格中的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的最佳方式”。在上者(top)代表传统的男性角色,在下者(bottom)代表传统的女性角色。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有些男同性恋者的肛交活动中完全没有角色扮演意识,而有些人拒绝肛交活动正是因为这一活动带有传统男女角色扮演的色彩。

在拉金看来,男女同体的思想对于男同性恋者来说尤其重要,而且这应当是他关于男女同体思想的一个来源,他说:“对于男人来说,非常重要的一点在于开始被插入,既能够接受女性角色,也能够接受男性角色。我们(指男同性恋者)是一群拒绝既存环境的人,是一群坚持做着变成完整的人的实验的人。”(转引自Thompson,292)

麦金托什(Scott McIntosh)是一位男同性恋虐恋者。他表达了这样一种看法:在男性的性感觉中“被动性”和“女性”也是一种享受。他说:“这当然是一种侵犯,但是有另外一种感觉,可能同女性的感觉有相似之处,是一种心理上的快乐感觉……当它(肛门)被阴茎充满时,会产生一种充实的感觉,一种满足感,这种感觉同男人做插入动作时的感觉完全不同。”他这样谈到男同性恋虐恋者的特征:“我们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我们没有竞争关系。我们的关系就像是一种女性之间的姐妹关系,我们之间可以无话不谈,我们永远是朋友。”(转引自Segal,150)

这是许多男同性恋者所拥有的共同情感经历。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谈到扮演两种角色的感觉:“当我在上面时,我感到强壮,像一匹强壮的马。当我看到和感到我给他快乐时,我感到自豪,沉迷于我是一个伟大的情人的性感感觉之中;当我在一个男人底下时,我深深感到自己是可爱的,为我能唤起他的性欲感到愉快。我也会因某些原因感到自己的脆弱。”(Jeffreys,213)

还有的调查对象说,当他们做在上者时,会感到自己像所有“做插入动作的男性”一样,产生“我是一个男人”的感觉。他的作用是“温柔地插入他的伴?”,就像“对待女人一样”,而他的伴?则处于“那么脆弱的姿势”;而“当我仰面躺着,将两腿放在伴?的肩膀上,感觉就像女人一样脆弱”。(Jeffreys,213)

对于60年代和70年代在男同性恋群体中出现的那种夸张的“新男性气质”(穿皮革服装,骑摩托车等),圈内也有反对意见,认为它是对异性恋社会角色规范的性感化,而异性恋霸权是对人们生活的专制统治。要反对异性恋霸权,就不应因循旧有的角色规范,而应当以男女同体的观念取而代之。

在虐恋关系中,受虐待、被侵犯、被插入被极度地性感化了。由于被插入似乎与男性气质不符,而这一行为又在男同性恋关系中大量存在,所以一个十分合乎逻辑的结果是,在男同性恋文献中有大量关于虐恋性关系的讨论。男同性恋倾向与虐恋倾向在这一点上的重合,竟然使关于虐恋的讨论在乍一看时好像完全在男同性恋的范畴之内似的。然而,心理分析理论和证据都表明:统治与屈从,快感与痛感,并不仅限于男同性恋之中,而是弥漫于全部性活动中。对男女两性的性幻想的调查表明,虐恋几乎是所有类型的性欲望的要素。

男女同体的思想在女性中也得到相当程度的重视。一位有虐恋倾向的女性说:“在70年代末,做一个双性恋者是违反禁忌的。但我在自己身上发现了另外一种人格,是一种既有女性又有男性的人格。”(vesta,in Thompson,270)

人们对角色扮演的虐恋关系的一个主要批评认为,它表现出两性关系的不平等。但是虐恋关系恰恰在这一点上对外部世界最具启发性。人们喜欢虐恋活动正是因为他们从中得到享受,因为当事人双方的关系是非常平等的。只是这种表演在那些不懂行的人看来好像是不平等。将虐恋关系看成是不平等两性关系的逻辑延伸,是完全缺乏对虐恋的了解的表现。虐恋关系可以是一种最平等最有深情的关系。作为一种时尚,它有点像崩克(punk),人们一般以为崩克特别有攻击性,可如果你深入进去才会发现,暴力在其中极不重要。他们跟光头党不一样。如果虐恋不是游戏,而是性关系中的不平等,那就是不恰当的了,然而它的确是一种游戏。

在两性平等或一般的权力平等问题上,虐恋都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它提出了一些不仅与传统男权思想不同,而且与旧式的女权思想不同的观点,例如:男权思想认为,性活动就是女性为男性服务;女权思想认为,男女应平等,应当互相服务;新观点则认为,性活动不一定要相互给予快乐,而可以由一方完全刺激另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快乐,但是谁给谁快乐并不按性别来分配,而可以随意决定,或可以交换角色。

再如:男权思想认为,女性只是性行为的客体;女权思想认为,女性应当成为性行为的主体;而新观点认为,做性客体和性对象没什么不好,女人可以把男人当做性对象来对待,也可以让男人把自己当做性对象。一位虐恋者说,我向女人也向男人表明,做性对象没有什么不对的,这是使自己成为一个完整的人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虐恋实践中,男人们也在学习做性对象,在这一进步过程中,也许我们该回过头来想一想,把一个人变成对象这件事具有怎样的含义。

另外,男权思想主张男女不平等,男性统治女性屈从;女权思想主张男女平等。而虐恋却执着于游戏性的不平等关系,但是它与男权思想绝对不同。其主要区别在于:在虐恋关系中,男性不一定是统治者,女性也不一定是屈从者。女权主义对虐恋最大的意见在于,在这种活动中,双方的角色地位是两极分化的(d1ChotomieS)。虐恋者则提出:两极分化是不可避免的,基本的,来自人性本身。两极分化为我们的世界带来色彩和平衡,它给我们实现完整的自我的能力。

有一种观点认为,虐恋是性最深的本质。究竟什么是性的本质?这不是一个科学的问题,而是一个价值观问题。有人会认为,繁衍后代是性的本质;有人会认为,肉体的快感是性的本质;还有人会认为,心灵的愉悦才是性的本质。而虐恋关系的潜台词是:征服是性的本质,虐恋活动中的奴役、羞辱、屈从、放弃自我,都是双方不平等关系的表现。如果说虐恋是性最深的本质,那么前提必须是:性的本质是一方对另一方的统治,压迫,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臣服和奉献。

虐恋涉及女性的主体感与客体感的问题,而这正是女权主义对虐恋感到最不可容忍的一个方面。她们竭尽全力要加以改变的就是女性的客体地位,要为女性争取主体地位。而这位有受虐倾向的女人公然提出要放弃主体地位、放弃自由意志,这简直和女权主义立场针锋相对。马库斯提出了既做女权主义者又保持自己的受虐倾向的办法――这看来似乎是不可能的――她的解决办法是将性领域中的受虐倾向与社会领域中的受虐倾向分开。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解决方法,在我看来也是唯一正确的解决方法。用这种方法,一个人就可以既是一个男女平等主义者,又是一个虐恋者。他甚至可以既是一个平等主义者(在真实世界)又是一个不平等主义者(在游戏世界、幻想世界)。

一位虐恋者把这种观点表达得特别充分,她说:我不能想像生活中没有对比,没有平衡,没有对立面:黑与白,阴与阳,白天与黑夜,快乐与悲伤,得意与失意。我尽量避免在二者之间做出抉择,我更愿意两者兼得,只要有可能。对我来说对许多问题的最佳答案既不是“这样”,也不是“那样”,而是“是(yes)”。举例来说:

例一:你要苹果饼,巧克力糕,新鲜水果,还是要冰激淋?答:每样都来点。

例二:这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答:我看在多数情况下两种因素都有。

例三:做阿波罗(男性之神),还是做狄?尼斯(Dionysus女性之神)?答:两个都做,或先做这个,再做那个。

“我觉得自己十分幸运,是个双性恋者,对男人女人都爱。在虐恋活动中,我也是对在上者(指施虐一方)和在下者(指受虐一方)这两种角色都爱。”(Truscott,in Thompson,33-34)

诺曼阐述了男扮女或女扮男(shamanism)的思想,他认为,这种做法还算不上是一种宗教。如果说它崇拜什么,它崇拜的是男神和女神,崇拜的是富于创造性的男性和凭借直觉求知的女性。虐恋常被称为以阿波罗的方式达到狄?尼斯状态。换言之,以控制的、巧妙的和想像出来的过程达到直觉和狂喜的境界,或用左脑的观点来引发右脑的经历。(Norman,in Thompson,280)狄?尼斯是受虐者的保护神,戴着一个微笑的面具。而尼采说过:“每一个深刻的灵魂都需要一个面具。”(转引自Cowan,125)

对于所有参与虐恋和没有参与虐恋的人来说,重要的是狄?尼斯性与阿波罗性的对立。后者是爱情、温暖、家庭、文明、婚姻。但狄?尼斯的性并非仅仅是另一种人体功能如排泄或吃饭。它是一种逃避,一种特殊的高境界。那种快感是一种震颤的宣泄,任何其他的满足都不可比拟。一位研究者这样谈到虐恋活动在美国的流行:“许多美国人都知道它,这就是他们为什么陷于性疯狂和那么美好的性活动的原因。”(Stambolian,in Denneny et al,164)

女权主义批评虐恋活动会增强统治与服从的角色地位分化,其实这是只见其表不见其里的。女权主义是主张不应当以性别为依据来决定人的角色与作用的,而在虐恋关系中,有些男人在他们的梦想中向往的是一个统治他的女人,有些女人向往的是统治另一些女人,有些男人想做另一些男人的奴隶,有些女人想做另一些女人的奴隶,有些女人甚至想做男人的奴隶。在虐恋关系的规则中,从来没有这样一条,规定一个人和伴?的关系是根据他或她的生殖器性质来决定的。规定是说,人们应当去探讨他们自己的幻想世界,他们自己的欲望及其实现,不管他的性别和出身背景。相互同意的虐恋活动只会增强个人自由的观念而不是任何其他观念,尤其不会是性别歧视的观念。

萨特(Sartre)在阐释热内(Genet)作品时曾指出:“臀部是男人性格中的女性气质的隐秘所在,是他们的被动性的隐秘所在。”这两位伟大的作家全都赞成,被动性的定义是作阳具的接受一方。(Brownmiller,263)正因为如此,虐恋关系的双方总是被比附于男性和女性,施虐的一方是男性,受虐的一方是女性。因此许多人以为施虐倾向就是男性的变异,而受虐倾向几乎就是女性的同义语。也就是因为这一原因,虐恋总像是隐含着对妇女解放的反动,虐恋倾向及其理论总像是妇女解放的反题。事实上,虐恋关系中有男性施虐女性受虐,女性施虐男性受虐,男男关系,女女关系等多种形式。我们是否可以因此说,在男性受虐女性施虐的关系中,妇女的解放取得了伟大胜利呢?恐怕不能这样说。虽然在这种关系中常常可以发现,男性把女性当女神来崇拜,男性做奴隶女性做主人,而这似乎可以被只看表面现象不看实质的人视为妇女解放的最彻底形式。由此可见,虐恋与妇女解放虽然略有重迭,但基本上不在一个论域之中。

福柯还从另一个角度谈过虐恋有助于解决性交中主动被动角色的权力关系问题,他在谈论女人的双性恋比男人的双性恋更易被人接受这一现象时讲过这样一段话:“男人认为他们在女人心目中必须是主人。他们想到自己屈从于另一个男人,在爱的活动中在另一个男人之下,会毁坏他们在女人眼中的形象。男人认为女人只有把男人当成主人时才能体验到快乐。即使对于希腊人来说,在爱情关系中做被动一方也存在问题。一个希腊贵族可以同一个被动的男性奴隶做爱,因为奴隶天生是下等人,但是两个属于同一社会阶级的希腊男人做爱时,就会成为真正的问题,因为双方都不愿对对方表示谦卑。当今的同性恋仍有这个问题。大多数同性恋者感到被动角色有点自我贬低。虐恋实际上有助于在某种程度上减轻这个问题。”(Fouca,ult,1988,299-500)虐恋活动中权力关系的游戏化和开放性使人们不再因为做被动角色而不安,男人在女人面前也不一定非做主人不可了。福柯意识到虐恋关系在这一方面对丰富人际关系的贡献,所以对它情有独钟。

综上所述,即使从女权主义角度看,虐恋活动对传统男权社会的传统性别权力关系也是一个颠覆。它对传统的异性恋规范是一个讽刺性的批评:如果在性活动中角色是可以互换的,那么男性的权力就不是由身体结构所决定的,也不是不可避免或天经地义的了。与弗洛伊德的“解剖即命运”相比,虐恋活动中男女同体和角色互换的实践及其理论显然是一个进步,它更富于人性,也更符合男女平等的原则。

第二次性革命

有一种理论认为,西方的第一次性革命发生在60年代和70年代,而在80年代和90年代则进入了第二次性革命时期。第一次性革命的特点是重数量不重质量,人的性活动达到了身体的极限,存在着大量的性交和乱交,而第二次性革命的突出特点则是拒绝乱交,注重保持热情和兴趣,把注意力放在人的关系上,放在一对一的关系上。虐恋就是第二次性革命的产物和突出代表。第二次性革命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艾滋病的发现和流行。

为虐恋做过大量辩护的罗宾(Gayle Rubin)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即关于性少数派所具有的革命性的观点。她对性持有同福柯一样的看法,认为像性别一样,性也是政治。性被安置在权力体系中,政府及各种社会机制把性作为社会控制的工具。这些机制除了政府,还有法律、警察、教会和教育机制。

罗宾将社会中的性现象描述为一座金字塔,被压在这个性金字塔的最底层的性行为包括:异性癖(transsexuals)、异装癖(transvestites)、恋物癖(fetishists)、虐恋癖(sadomasochists)和性王作者(sex workers),如娼妓、跳脱衣舞者和色情影视摄影作品模特。一般被列为性变态的行为还有:露阴癖(exhibitionism),观淫癖(voyeurism),恋童癖(pedophilia)等。(nubin,in Vance,279-280)

罗宾将社会上对性现象的等级划分描述如下表,其中一种是两分的划法,另一种是三分的划法:另一种等级划分方法是这样的:

在第二次性革命中,出现了许多新的类别和性少数派,例如:配偶交换(swinging couples),分男女角色的女同性恋者(butch and fem lesbians),虐恋男同性恋者(SM gays),皮装女同性恋者(1eather dykes),女装男同性恋者(denim queens)等等。这些性少数派在社会上处于受压制、受歧视的地位,因此成为第二次性革命的主力。这次性革命的一个基本观念是:性生活有多种形式,把任何形式视为变态都是荒谬的,它们最多只能被称为“少数派行为”。

虐恋的革命性意义首先表现为它的创新性和实验性。当福柯被问到对当今世界“变态活动的泛滥”(主要指虐恋、黄金浴等)的看法时,福柯说:“我要说,这种现象是一种比过去更普及的实践。我要提出下列假设:有这样一种文明,在几个世纪以来,它一直认为两人关系决定于一方是否降服于另一方,所有的兴趣和好奇,所有的心机和手段都是为了征服别人,和他们上床。而现在,性机遇变得极为容易和丰富,就像当代的同性恋那样,更复杂的关系只是在事实之后。在这种偶然遭遇的关系类型中,只是在做爱之后人才会对对方产生好奇心。在性活动结束之后你才会问你的伴?:顺便问一句,你叫什么名字?这时你所拥有的是这么一种情况,所有的能量和想像力,也就是异性恋中汇集在求爱上面的能量和想像力,现在全都投入到加强性本身的活动中来了。一种性实践的全新艺术从而发展起来,它试图探索性活动的全部内在可能性。你发现在像旧金山和纽约这样的地方出现了一种被称为性实验室的地方。你可以把它当做有求婚的严格规则的中世纪求婚仪式的对应物来看待。”(Foucaull;1988,299-300)在福柯看来,现代的性与过去最大的不同在于将注意力从求爱过程转移到了性活动本身上来,虐恋就具有性实践的全新艺术以及性实验的意义,它的目的在于探索性活动的全部内在可能性。

派克翰(Morse Peckham)说过这样一句话:“在我看来,从理论上讲,再没有什么能像虐恋一样切人人类行为的最核心处,它赤裸裸地极其强烈地揭示出入的原始动物本能。”(Thompson,6)虐恋不仅是部分人的实践,它是所有性冲动的重要组成因素的结晶,这些因素包括:挑逗、撩拨、胁迫与拒绝、控制与争斗、快乐与痛苦。

赞成虐恋活动的扬格(Ian Young)特别强调它的自然性和普遍性,他认为,虐恋倾向是自然的:每个人都会有性幻想。从事虐恋活动的人们只是在这方面更能意识到自己的性感想像力,而且发现了实现这些想像的适当方式罢了。从虐恋活动中的统治屈从关系方面看,虽然这是最令圈外人不安的因素,但我们在自己的生活中全都赋有攻击性的需要和服从的需要。他还认为,虐恋性活动优越于非虐恋性活动。只有那些“具有创造力和高度想像力”的人才有从事虐恋活动的能力,因为虐恋是“一种相当微妙和复杂的行为模式”。他甚至做出这样的判断:虐恋活动是“性活动的进化形式”,“处于人类进化过程的较高阶段”。(Jeffreys,222)

虐恋是对性领域的扩展,是对所谓“自然行为”与“不自然行为”之间的界线的超越。在如何定义符合自然与违反自然的行为的问题上,人类的观念一直在不停地改变。卢梭曾经反对过手淫和女性在性方面取主动态度,视其为违反自然的行为,而如今有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手淫是自然的行为,女性在性方面取主动态度也没有什么不对;瑞奇(WilheLm Reich)反对所有非生殖器官的性行为,视其为不自然的性行为,而现代社会中不包含生殖器官在内的性行为在人们的性行为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格里芬(Susan Griffin)反对淫秽色情材料和虐恋,也是以自然的名义来阐述自己的立场的,而今虐恋已经开始进入主流文化。一些性指南书上已经在说:虐恋并非反常心理。一些夫妻偶尔喜欢扭打,假装强奸或扮成对方的奴隶,这都不属于变态。只是如果某人固执于某种仪式,致使性交没有这种仪式就难以顺利完成,或难以获得性快感,这才属于有问题。而性指南类的书可以被视为主流文化中最能代表一般公众观念的看法。

桑普森说:“在广义上说,激进的性实践是对爱欲的探索。在性活动中体验痛苦,愉悦我们的幻想,为我们的生活增添快乐,是一种最本质的自由。从仍旧统治着我们的文化的清教主义伦理中解放性欲的潜力,我们的力比多,天生要求建立一个更清醒更宽容的社会。S/M的实践,这种由强大权力组成的性游戏,增强了我们的自我意识和我们对他人的意识。……从内心角度来说,S/M游戏能够治愈使人不能成其为完整的人的创伤,治愈人的羞愧感。激进性活动帮助我们扫清心理的地下室,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烦恼着我们的事情。卑微感,对自己的苛评,悲伤和失落感,家庭的拒绝和抛弃,在S/M仪式中全都浮现出来。这些极端的性感活动洗涤了过去的回忆,为无意识的地下世界到充满光明的地上世界提供了沟通的途径。”(Thompson,xvii)

虐恋是所有性少数倾向中最极端的,因此虐恋者处于大多数人性活动方式的边缘位置,但也正因为同一原因,他们的实践才能够提出关于规范的限度的问题:性活动的边界在哪里?人追求快乐的限度在哪里?福柯说:在萨德那里,没有任何规范和内在的规则可以由性自身的性质对性做出规定。(Foucault,1976,149)这就是萨德的写作虽然表面看去十分残忍粗暴,令人不忍卒读,可却极受重视的原因:它蕴含的否定一切性行为规范的革命性像一道强光照亮了那些涂满血污的作品,在某种程度上也掩饰了它的污秽。

虐恋的革命意义表现在它所包含的反叛性上。虐恋者是性的无政府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他们的目标是结束一切压迫。虐恋活动使其实践者可以通过仪式化的统治与屈从,理解在卧室之外的世界中有权和无权状态是如何运行的,从而学会如何从事有效的政治行动。反对虐恋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维护政治上的不平等,其原因是:虐恋活动能够满足及最终解除人对压迫和被压迫状态的需要,可以实现“彻底的反叛”,这就是有很多无政府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参与虐恋活动的原因。

许多虐恋者十分喜爱这种反叛的感觉。柯丽菲亚说:“我之所以喜欢虐恋是因为它不像高雅女性的行为方式。它是一种真正违反丁关于如何做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和保持清洁衣衫的一切教导的性行为。”(转引自Weeks,1985,208)她又这样谈到自己作为职业女主人的感觉:“我不知道有没有人能理解接受性服务给我的感觉。我从小被教得害怕性,拒绝性,只是在不得不做时或作为对浪漫感情和安全需求的交换时才提供它。我被训练成应当对他人的满足负责,当别人假装从我这里获得快乐时,我要假装从他们那里也获得了快乐。这种反叛是令人震惊和给人极大满足感的,完全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获得快乐,就像一种礼品。当一个不在行的在下者不称职时我不用假装我很满意,我也用不着感到自己对不起他。”(转引自Grant,2S5)

虐恋活动的性兴奋点就像性诱惑本身一样涉人了危险和禁区,其中包括角色扮演中的乱伦性质、剥削性质、不正确性、伤害性、幼稚性、倒退性等等。例如有的受虐者希望从独立的人倒退到不独立的人。一位虐恋者写道:“在我长大的过程中,我就知道自己的兴趣和理解与?的孩子不同。我能理解一些别人看不出来的微妙之处,对我来说,我们的文化中有一些最基本的东西是错的。这是很艰难的,生活不会为此变得容易。人要为特别的能力付出特别的代价。我天生的奇异之处部分地在于贪得无厌的好奇心。我拒绝社会要摧毁我这一天赋、把我按它的需要来塑造的企图。我曾经是而且现在仍是一个反叛者。”(Norman,in Thompson,276)

此外,虐恋是反对异性恋霸权地位的重要力量。几千年来,异性恋和一夫一妻制一直在社会上占据主要地位,人们甚至都没有想到过选择其他种类的生活方式的可能性。然而,在虐恋活动中,求爱、权力、痛感与快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异性恋的一些基本原则和一夫一妻制被冷落在一旁。

虐恋活动隐含着对异性恋霸权的挑战。瑞典精神病学家阿勒斯坦(Lars Ullerstam)说过:在我们的社会中,色情的享受已经成为那些有异性恋这种特殊形式的需要的人们的特权。对于成年人来说,性行为就是盲目的服从。让我们摆脱性特权的社会!我在此呼吁:各种类型的性少数派联合起来!(转引自 Marcus,54-55)当然,这一呼吁比马克思的“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战斗号召成功的机会还要小,因为性越轨者过于羞愧,负罪感太强,以致不敢向公众观念挑战。

反对虐恋的一种理由是认为,虐恋是对性革命的否定。这是从两个意义上说的,首先,虐恋是反对性行为中的平等关系的,不平等关系是虐恋戏剧中不可缺少的因素。其次,虐恋是反对偶然性关系的:当你让对方把你铐起来或捆起来时,你最好对对方有相当的了解,这绝不是“一夜情”能够做到的。因此女权主义在对待虐恋活动的态度上产生了极大的分歧。两性平等和性解放是女权主义运动初期的口号。女性性革命的对立面是右翼基督教原教旨主义的闭锁心理文化。而如今虐恋似乎对两性平等和性解放反其道而行之,它之遭到女权主义方面的非难是意料中的事。

赞赏虐恋活动的人反驳了上述观点,他们认为,虐恋不但没有否定性革命,而且恰恰是第二次性革命的先锋。虐恋政治的起点就是两个人(或两人以上)可以自由地自愿地从事一切打破传统限制和禁忌的性活动。他们之间的协议是:双方自愿以快感为此类活动的唯一目的。其基本条件是协议双方的权利相同。正是这一点使萨莫依斯(Samois,加利福尼亚女同性恋虐恋团体)的成员们认为,虐恋活动与女权主义并无矛盾。她们认为,女权主义应当是积极的自由,是欲望的实现,否则它将一钱不值。从性活动的多元化角度看,虐恋是个进步,因为它打破了一夫一妻制的异性恋的标准。

近年来,虐恋形象在大众传媒中频繁出现,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一事态的出现有以下三个原因:第一,虐恋不仅从商业角度,而且从信息传播角度看,已是唯一的处女地,所有最新鲜的东西都出现在这一领域,所以它能够成为传媒扩展旧领域和开发新领域的前沿。传媒总是在谈论的一个话题是,还有什么事是我们能做而没人做过的?还有哪些未经探索的领域?虐恋活动发展起来正因为它是新奇的,当然还因为它所具有的戏剧性。第二,虐恋已被视为所有极端性活动的代表,它因此比处于隐秘状态时具有更大的革命性和颠覆性。第三,许多专家认为,虐恋倾向很有可能就是性欲本身,它同正常性行为的区别不是活动性质的不同,而是活动强度和深度的不同。

虐恋活动对人类性活动领域提出的一个挑战是:人类有没有权利自愿参与被视为痛苦和伤害的活动?性活动应不应当有限制?在关于虐恋活动的调查研究记录中,可以看到大量关于性探索、性开放和性兴奋的描写。这种关于人类性实践的描写,已经和将要把人们引导到更广阔的幻想和可能性中去。虐恋关系带来了公开的、赤裸裸的欲望的宣泄,争取虐恋权利的斗争为性活动开辟了更大的天地。

?特曼(Dennis Altman)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正常人的世界应当向虐恋俱乐部学习很多东西。”(转引自Segal,153)实证调查表明,在正常人的社会中,男性对男性的强奸案件大量存在,这种情况在纯男性环境如监狱中极为常见,在其他纯男性环境中也是如此。如果说虐恋幻想和虐恋冲动在男性的欲望中是那么普遍,(如柯丽菲亚所说,在女性中也同样普遍),那么最好还是让这种欲望通过游戏和自愿的方式宣泄出来,而不是通过国家的权威在监狱的牢房或军队的训练场上宣泄出来。

虐恋形象之所以成为80年代和90年代占据统治地位的一个社会话题,还有一个被人们忽略的原因,那就是对安全的性(safe sex)的强调。由于艾滋病的流行,人们部分或全部放弃了插入式性交。虐恋类性活动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在不交换体液的情况下完成,因此成为最安全的性行为。尤其对于同性恋男子来说,他们需要新的性行为方式,他们通过服饰、表演和其他唤起性欲的办法来创造这种获得快感的新途径。男同性恋者通过俱乐部文化所创造的丰富的性活动,降低了快感的唤起点,将全部身体性感化了,使身体的多种部位成为产生快感之源。极而言之,虐恋活动不是一种获取性快感的方式,而是一种精神宣泄的方式,这类活动把性活动提升到一个崭新的境界,即达到了让它仅仅发生在头脑之中的境界。

性的解放与从性中解放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西方的第一次性革命是性的解放,而第二次性革命却是从性中解放出来。这并不是说人可以摆脱性,而是指性活动开始超出了性器官的范畴。

是后现代主义思想家福柯首先提出性的解放与从性中解放这一对概念的区别。福柯赞赏身体和快乐,反对欲望、身份和现行性机制。他说:“我们绝不能相信,对性说‘是’就是对权力说‘不’。相反,这样想的人落入了整个性机制的轨道。如果一个人希望通过对各种性机制的策略逆转,去反抗权力,去发展身体、快乐和知识及其抵抗权力的可能性,他就必须使自己从这个性机制中解放出来。反击性机制的核心力量应当不是性的欲望,而是身体和快乐。”(转引自Halperin,96)

如果我们想防止把个人的身份变成个人存在的法律、原则和规定,那么我们最终必须抵制性本身,因为是性把欲望和身份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个人的独特固定的形象,赋予主体它的“真我”――一种作为社会规则和个人管理的客体的构成了个人及其功能的所谓“真正的自我”。现代的权力技术利用了性,以便赋予我们一种个人身份,这一身份部分地是由我们的性身份来定义的。通过为我们赋予这个身份,把我们同权力联系在一起。福柯指出:“仅仅因为这种性概念便于我们去战斗(为了我们自身的同性恋倾向),并不意味着这一概念就没有包含着某些危险。存在着一整套性生理学,以及掌握着这一套的医生和心理学家,简言之,它由正规化的机构来掌握。在我们上面,有医生,教师、立法者、成年人、家长,他们都在谈性!仅仅有性解放是不够的,我们必须把自己从性观念本身中解放出来。”(转引自Halperin,95-96)

福柯在1977年接受过一次采访,发表出来的采访记录的标题是:“打倒性的专制!”他当时提出的一个口号是:“为快感的分散化和局部化而奋斗。”他提出:“我们必须用我们的身体――用它们的成分,它们的表面,它们的物质,它们的体积――来发明一种不受限制的性感:一种具有挥发性和弥散性潜力的肉体性感(爱情,情欲,爱欲,情爱,情爱能力,性欲),一种具有获得快感的机会和随心所欲获得快感机会的肉体性感。”(转引自Halperin,91,96)

福柯对虐恋最重要的一个评价就是将其视为从性观念本身的解放,是肉体快感的非性化过程。他并不把虐恋看做一种生理或心理本能的表现,也不认为它得到的最好待遇仅仅是使一个宽容的社会允许它存在,而是把它看做一种形成了亚文化社会群体的广泛实践,是现代人可以从事的一种新的性活动。他认为虐恋是一个“发明的过程”,虐恋活动使性快感与性相脱离(在虐恋活动中,性伴?的确切性别和性倾向丧失了作为性兴奋的前提的重要性),使身体快感与某种特殊的器官相脱离,与生殖器官相脱离。据此,虐恋使肉体与快感之间的一种新的关系成为可能,持续的虐恋实践的作用之一就是改变人与自己身体的关系。

福柯说:“虐恋实践是一种快乐的创造……这就是我们说虐恋是一种真正的亚文化的原因。它是一个发明的过程。虐恋是将策略关系作为快乐(肉体快乐)的源泉……这种将我们的身体作为多种快乐的可能的源泉的可能性是非常重要的。”(转引自Abramson et a],4)福柯又说:“在我们所处的状况中,应当有一种发明……我们必须认识到,现存的一切远未占满可能性的空间。应提出一个真正不可避免的挑战:我们可以做什么?我们可以发明什么新的游戏?”(转引自Weeks,in Parker et al,45)

福柯是将虐恋作为一种创造性和自我转变的实践来看待的。他指出:“利用我们的身体作为多种快乐的可能的源泉的可能性是非常重要的事。例如,如果你观察快感的传统方式,你观察身体的快感或者肉体的快感,总是吃喝和性交。那似乎是对我们的身体和我们的快感理解的极限。”(转引自 Halperin,92-93)福柯对友人抱怨说:19世纪发明出无数变态性欲望的类型(我理解为被被动定型的生理欲望的类型),但在性快感的方式(我理解为主动追求和选择的行为方式)上却什么也没有为后世创造出来。福柯在评论虐恋时多次对欲望和快乐做了区分。所谓快感的新方式,他指的是虐恋、拳交、某些麻醉剂及新式性环境,如桑拿、浴室、性俱乐部,其中可以经历到新鲜的多种多样的性快感。他说:一件非常值得注意的有趣的事是,几个世纪以来,一般人、医生、神经科大夫甚至解放运动,总是在谈欲望,从来不谈快乐。他们这些人总是在说:“我们必须解放我们的欲望。不对!我们必须创造新的快乐,随后可能才产生欲望。”(转引自Halperin,93)从福柯这些观点,我们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多么彻底的文化建构论者,那些千百年来一向被视为人的生理欲望的东西,在福柯眼中不过是人们主观的追求和选择而已。

按照福柯的思路,我们所需要的不是把某种与生俱来的生理或心理欲望解放出来,而是从这些所谓“欲望”中解放出来。福柯的基本思路很明显属于文化建构论的范畴,也就是说,这些所谓“欲望”并非与生俱来,而是由文化教化出来的,是后天形成的。所以,我们要做的并不是解放这些莫须有的“欲望”,而是追求快乐本身,创造快乐本身。这就是对新的快乐形式的创造,对新的生活方式的创造,对新的人际关系类型的创造,对新的文化形式的创造。

虐恋对福柯的吸引力在于虐恋亚文化的形成,在于“用一个人的性去获得多种类型的人际关系”,在于“一种生活方式的定义与发展”,在于“创造文化形式”。在福柯看来。虐恋具有乌托邦政治实践的意义,因为它们打破了正规的性身份,造就了反抗性规则的手段,一种反规则的形式。尽管这些活动本身可能完全没有这样的政治动机,而是纯粹为了追求快乐的。这种强烈的肉体快乐的粉碎力,通过身体的其他部位,脱离了快乐的绝对生殖器官固定化和局部化,使作为性身份基础的自我的心理和肉体整合变得分散和模糊了。通过打破性的主体,奇异的性活动开创了一种可能性,即造就一种非个性化的自我,一种作为正在形成的伦理实体的自我,成为进一步转变的基础。

正如福柯所热衷的“极限体验”一样,虐恋者有时称虐恋活动是共同探索身体的忍受极限。虐恋是性的剧场,在那里双方自愿的伴?从事着极端的活动,从捆绑到拳交,将屎尿、精液、唾液与土掺杂在一起,全都在人类忍耐力的极限,以期获得宣泄与快乐的强烈感觉。虐恋者兴致勃勃地投入“受虐考验”,以证实自己忍受不适、疼痛或羞辱的能力。在考验中,痛感与快感成正比增长。由于虐恋的仪式与宗教仪式十分相像,有人认为虐恋的艺术就是基督教艺术的变体。许多虐恋者都感觉到,虐恋经历给他们带来了最大的自由感和酣畅淋漓感。它使人得到自我实现的权利和感觉,是一个人可以经历的最为强烈的经历。这就是很多人不好意思从事这种活动的原因,它的确能给人带来赎罪感。

虐恋为人们提供出观察性本质的新角度,它将肉体快感与性快感区别开来,它使人的肉体快感与性器官相分离。它提供了一个明确的例证:性快感竟能来自用舌头舔另一人的耳朵,来自人在被皮鞭挑逗时所引起的恐惧感,或者来自用手指触摸情人的黑色内衣。它表明,快感不仅局限于身体的一个部位,一个孔道,或一种特定的性活动,而是可以在高度仪式化的条件下将各种各样的动作性感化。仪式成为提高快感的关键,而这些行为无论有多么不同,多么奇怪,多么犯忌,多么极端,全都变成将自己投身于性快感之中的隐喻。在虐恋活动中,仪式与身体的某些部位同等重要,情境的性感化与性高潮同等重要。虐恋从一个特殊的角度揭示出性的本质和真意,那就是:性的极端形式是特殊的精神宣泄、净化和启示,我们必须通过极限体验才能经历高度的快感。虐恋政治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挑战:它是性政治领域中一种最为激进的尝试,要把快感作为性的基本目的。虐恋是非生殖性性活动的精华,它违反了保持浪漫主义的性神秘感的禁忌,快感成为它存在的理由和报偿。

有人总结虐恋活动的四个主要因素:神经的快乐感觉,精神的经历,个人心理压抑的释放,纯粹的游戏。(Truscott,in Thompson,21)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虐恋使他们经历到“狂喜”(ecstsy)的感觉,有一种迷失了自我、与伴?融合在一起、与整个宇宙融合在一起的感觉。在一些宗教感很强的人中,虐恋活动使他们产生了与宗教实践相类似的感觉。许多人从事虐恋活动不是因为期望得到狂喜,而是因为他们从中发现了狂喜。将幻想实现出来可以产生一种健康和完美的新感觉,可以达到狂喜和精神升华的境界。

关于虐恋的正面功能的一个最重要的理论认为,虐恋活动可以使人进入一种恍惚(出神)状态,当事人会飞升进入一种意识的更高境界,这种境界是一种宗教和精神的境界,在传统上被称为狂喜状态,又译喜乐状态。其典型例子有中世纪的自我鞭笞教徒,墨西哥的朝圣者,美洲印第安人的欧基帕(O-Kee-Pa)仪式,印度的卡万迪(Kavandi)仪式等。在此类仪式中,有大量的多种多样的身体穿刺,甚至用皮肤上的穿刺把身体悬吊起来,从而达到狂喜的状态。与古代社会相比,仪式的力量在现代社会中已渐渐被淡忘。而虐恋却有很强的仪式化倾向,一切行为都不是随心所欲的,一切行为都必须做得正确无误,必须根据一定的规则,在适当的时间,在适当的氛围进行,表现出对仪式的尊重。

桑普森(Thompson)关于狂喜的观点非常新颖,也非常重要,他说:“对我来说,这是一个最大的问题:这个国家中有99%的人不仅处于触摸饥渴(touch-starved)状态,而且处于狂喜饥渴(ecstasy-starved)状态。他们没有经历过有规律的快感,只是在高潮时经历几秒钟的快感。我想说的是,有这样一些方式,不仅可以使人在性快感到来之前经历更多的狂喜,而且有些方式可以使这种狂喜延长到性快感之后。这会彻底改变我们对生活的看法,彻底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我想,如果人们能经历更多的快感,整个世界会变得更加美好。

“如果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通过对自己和他人的性爱崇拜每天经历一次充分的、强烈的快感,并且一点也不为此感到羞愧,它就会使我们这个人种改变,使进化的过程改变,指向实现人类潜能的方向。在我们所使用的语言中,只有崇拜一词接近我想加以表达的事物,那是一种敬畏感。是婴儿第一次出子宫时对其父母所具有的那种敬畏感。我们想经历的就是这种崇拜的感觉,这种感觉已被我们的文明丧失殆尽,以致人们在他们的爱情生活中甚至不再能看到这种可能性了。

“部分的问题在于在我们的文化中,我们对狂喜一点都不在乎。我们的社会几乎一点都不支持去探索这样一种东西,它就是原始的狂喜。因此人们总是习惯于把它仅仅看成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探索,可有可无。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狂喜仅仅是生活这块蛋糕上的糖霜,而我想说的是,它是这块蛋糕的一大部分――如果不说它是全部。对于我来说,没有宇宙性感狂喜(cosmic erotic ecstasy)的一天就像没有阳光的日子。但对于今天占压倒多数的人们来说,根本就没有阳光灿烂的日子。

“这使我想起那首歌:重归苏连托。这歌声就像人类内心最深处无意识地对宇宙性感狂喜的不死的爱,就像在呼唤我们重归性感狂喜,否则――就像歌中最后一句那样――否则我一定会死去。”(Thompson,292-29s)

拉金(Purusha Androgyne Larkin)是虐恋亚文化中的一个传奇式人物,他有一个重要的观点,就是关于狂喜经验对于人类的健全极为重要的观点。他指出:“我所能说的就是,当你到达了快乐与痛苦的极致之时――快乐或痛苦的极端感觉,尤其是二者结合在一起的感觉――这种感觉会使你的精力集中起来。它使意识集中,会使你到达一种神秘的境界,或意识的狂喜状态。在许多不同的文化传统中,为这种状态起了许多不同的名字。在禅宗中叫做萨托力(satori),在印度传统中叫苏玛蒂(sumadi)。还有许多名字。心理学家马斯洛(Abraham Maslow)称之为‘高峰体验(Peak experiences)’。许多这种体验与性欲无关。”(转引自Thompson,289)

德鲁兹认为,受虐倾向所涉及的领域远远超过一种性变态的范畴;受虐美学(masochistic aesthetic)也远远超越心理病的范畴。它是一种独具特色的艺术语言。(Studlar,14)虐恋者喜用英文catharsis这个词来表达他们的感觉,意为精神发泄或感情受艺术的作用而引起的精神净化。虐恋是通过亲密关系进行的治疗和精神宣泄,把人从暴力的权力和内心的幻想中解救出来。柯丽菲亚说:“一次成功的虐恋活动不是以性高潮为结尾,而是以精神宣泄(catharsis)为其结尾的。”(转引自Weeks,1985,238)实证调查显示,有些长期的虐恋对于不仅是角色互换的,而且其原则是谁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压力大谁就在虐恋活动中做屈从者。这就充分说明了虐恋活动有宣泄心理压力的作用。

虐恋倾向有一个更古老的来自生理学的名字,叫做虐淫(algolagnia,又译痛淫)。无论是生理学还是社会学,都对这一现象所知甚少。到目前为止,人们对虐淫唯一确切无误的知识是:它具有强大的快感潜力。有相当数量的受虐者证明,在受到拷打时,他们有一种相当微妙的体验:这是一种宗教的、梦幻的、美感的体验,有时能够达到启示(获救感、飞升感、极度的精神宣泄感)的境界。日内在其名著《玫瑰奇迹》中描述过这种感觉。

一位虐恋者的感觉很有代表性,她说:“我的意识状态改变了,所有反面的感觉全都离我而去。每次虐恋活动过后,我总是感觉到一种敬畏的然而又是平和与放松的心情,觉得自己是被人所爱的,是可以爱人的。没有任何其他感觉可以超越这种感觉。它使我内心充实,充分地感觉到自我的完整存在。与这种感觉的最佳对照是麻木和无感觉。”(Thompson,55)另一位虐恋者说:“我通过虐恋获得一种神秘体验,一种对自我的神秘的理解和力量。我们获得对世界上的暴力和权力的理解。我们还学习男性之间的关系和在任何群体中发展协作性的自然人类本能。”(Stambolian,in Denneny et al,167)

受虐美学就是人们对一种既美丽又痛苦的快感的体验。受虐倾向是一种对预期,感性和美学的高度敏感。一位心理医生这样谈到他的一位虐恋“病人”:我的一个病人经过长期的思想斗争和抗拒心理交给我一份写下来的受虐幻想,他满脸通红,急急忙忙地对我说:“就是这个。这就是我来治疗的原因。它很可怕,有病,可它又很奇妙。我恨它,可它又是我最喜欢的幻想。我不能容忍它,可我又爱它。它令人恶心,可我又不想放弃它。”(Cowall,106)这种自相矛盾的说法揭示出对屈从、受难、快乐、崇拜和对死亡本身的矛盾心理。

对于某些虐恋者来说,达到狂喜境界的一个手段是拳交。“拳交不可避免地引导我进入深层的色欲,达到性感疼痛与性感快乐相结合的状态。事实上,经过一段时间,就可能达到狂喜状态:痛感与快感结合在了一起。与我交谈过的所有有过拳交经历的人说法都相当一致:他们一生中从未经历过比这更强烈的狂喜。’(Thompson,292)

有专家认为,“拳交也许是20世纪唯――种性活动的新发明。”(Halperin,92)更确切地说,拳交是20世纪直到电话性活动(phone sex)、传真性活动(fax sex)和电脑性活动(cyber sex)发明之前的唯一新发明。虽然由于艾滋病的发现,拳交被列为高危行为,但虐恋因其不含体液交换反而被视为安全度最高的性行为。我们可以庆幸,被福柯列为新的快感形式和极限体验的许多新实验、许多奇异的性活动仍保有其价值,福柯关于不要性的解放而要从性中解放的思路仍是广大人群的实践。

更有同性恋理论家指出,以肛门为中心的同性恋活动是从异性恋的阴茎中心的解脱,是对性的生殖功能的完全否定:“虐恋是这样一种情形:它是我们自成为一个同性恋者以来就一直向往的,一种在真正的硬汉之间发生的性游戏,它是一座剧场,如果异性恋男子在一起也会这样做的。它又是一座脆弱的剧场,是一座无声的舞台……它不是负罪感的表现――为了打破社会对同性恋的禁忌――虐恋的规则表达了一种精致的快乐,通过自己的漫画形象摧毁我们受压抑的社会形象。”(转引自Grant,235)在许多文化中,精心选择出来的肉体压力被当做创造精神和情感升华境界的方式来使用。参加虐恋活动的人们对自己的身体和心灵做了大量奢侈的事情,一些虐恋活跃分子说,他们所经历的转变自身的经验更多与精神领域有关。罗宾在谈到旧金山地下墓穴的虐恋活动时说过:“地下墓穴的性活动常常是强烈和严重的……但它也具有一种游戏的性质,游戏沙盘中的孩子气……地下墓穴的环境使成年人对身体产生出一种几乎是孩子式的好奇。它帮助人们探索身体的感觉能力,这种能力在现代西方社会中是极其罕见的。”(Halperin,104)

虐恋活动有强烈的治疗作用。疼痛可以起到增强快感的作用。虐恋不仅是可以接受的性活动,而且具有独特的魅力。有人认为,虐恋为人们赋予了一个机会,“回归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的动物性自我。”(Ehrenreich et al,121)

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说法:虐恋的快感比正常性活动的快感更深刻、更色彩绚丽、给人带来的满足程度更高。受苦和受痛使快感程度加深。积蓄愈久,爆发愈烈。这就揭示出一种令人不安的可能性,即虐恋倾向不是少数人的偏爱和怪癖,而是在一般性欲强弱程度系谱中较强的一侧。换言之,虐恋冲动与“正常”性欲没有质的不同,只有量的不同――它只是一种比一般性欲更加强烈的欲望。性受虐倾向的原因之一是过剩的性欲。

一位调查虐恋卖淫业的社会调查者这样谈到他的感觉:我试着想像一下我鞭打别人或被别人鞭打的感觉之后,我一方面暗自庆幸自己是正常的,另一方面又对自己相比之下麻木单调的性生活略感失望。(McRae,45)他的想法从反面揭示了虐恋活动的魅力,它的魅力主要就在于摆脱一般性活动的麻木单调的感觉。虐恋是性的奇迹。虐恋者都是可以变体的人,完全变成另一个人。我想,虐恋给人们的最重要的启示就是自由感、快乐与狂喜的经验和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

有人将虐恋行为概括为三个鲜明的宣言:它对于性权力的性质提供了独特的解释;它是治疗性的和精神宣泄性的;它揭示出性的仪式性质和游戏性质。(weeks,1985,237-238)它的动因可以被概括为:现实乏味,要游戏、戏剧;现实可怕,要化解;现实紧张,要放松;现实严酷,要轻松;现实虚假,要真实;现实疏远,要亲近;现实无爱,要爱。有人认为:色情是贵族生活方式的产物。我以为虐恋也是如此,它不仅是在温饱不成问题的情况下才能有的,而且是在自由不成问题的情况下才能有的。如果一个人处于温饱不得保证的情况下,你就不能拿他的贫困状况开玩笑、做游戏;如果一个人处于暴力关系的威胁之下,你就不能拿他遭受暴力侵犯开玩笑、做游戏;如果一个人处于奴役状态下,你也不能拿他的奴役状态开玩笑、做游戏。换言之,对于那些做主人奴隶游戏的人来说,现实中的奴役关系必定已不存在;对于那些做暴力游戏的人来说,现实关系的暴力必定已不存在。这就是虐恋活动的精华所在。它是贫乏的俗世生活中的奢侈品,是性感的极致,是人类性活动及生活方式的一个新创造,是少数最懂得享受生理与心理快感的人们的一个游戏,是人类感观的极限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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