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166600000010

第10章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机关(7)

东厂审讯人犯,或由提督东厂掌印太监亲为之,或由掌刑千户、理刑百户为之。反逆重犯之审讯多由东厂太监亲自审讯,如万历元年之王大臣带刀入宫案及万历三十一年皦生光妖书案。其余强盗重犯则多由掌刑千户或理刑百户审讯。

有关东厂审讯人犯后,多奏闻皇帝裁决。明神宗万历三十一年(1603),提督东厂掌印太监陈矩审讯皦生光一案后奏言:

据办事旗校李继祖等于本月二十一日晚缉获可疑男子一名生彩,供有兄生光,先年原系顺天府生1。于万历二十七年间生光因到西城地方开印铺包继志家内着黄纸封皮,假说封门,诈骗银三百两。

于二十九年间又往包继志家诈骗不遂,随造捏谣言,刊印文诈得银二百两。……皆5事体重大,奸逆隐忍不肯遽供,伏望圣恩宽容,臣等再委理刑,设法严审,要见真情。

关于皦生光妖书案,东厂审讯完结后,该案复由锦衣卫审讯,再由厂卫府部九卿科道会审,最后由三法司会审拟罪,奏闻皇帝裁决。东厂之审讯系本案第一次审讯,亦系最重要的一次审讯。万历年间皦生光妖书案,则系由锦衣卫审讯后,再送东厂复审。

东厂原系侦事衙门,即特务机关,其所为侦事(缉访、访缉)、告劾(告言、告发)、拘拿(拘提、逮捕)、缉捕、监禁及审讯(侦讯),固属于东厂应有之职掌,惟东厂于一般刑事案件应无权受理。嘉靖年间,东厂太监芮景贤擅受民词,刑部尚书林俊曰:“朝廷设官分职,自有定制,臣下奉法任事,各有常守。今天下一应词讼,内则从三法司,外则从按察司及抚按衙门,祖宗以来,守为成法,……东厂委的不应受理。……今芮景贤昧于事体,辄受民词,于事体非宜。”(六)移送审讯东厂审讯人犯后,除少数特殊案件(如上述之皦生光案)外,多数案件仍送锦衣卫再为审讯,少数案件迳送刑部拟罪。《明史·刑法志》曰:“即东厂所获,亦必须镇抚再鞫,而后刑部得拟其罪。”又沈德符亦曰:“即东厂所获大小不法,亦拿送(锦衣卫)北司,再鞫情由,方得到(三法司)贯城中。”

对于东厂移送锦衣卫再为审讯之人犯,锦衣卫多伺东厂意,不敢更易案情。如天启年间,许显纯掌锦衣卫,“每谳鞫,忠贤必遣人坐其后,谓之听记,其人偶不至,即袖手不敢问。”许显纯拷讯杨涟及左光斗时,“显纯叱咤自若,然必伺忠贤旨,忠贤所遣听记者未至,不敢讯也。”

(七)移送拟罪东厂审讯人犯后,如将人犯移送刑部拟罪,刑部亦不敢更易平反。万历年间,刑科给事中李清即曰:

予初入刑垣,郑司寇三俊获谴归,予就寓谒,问刑部何事最冤?三俊惨然曰:“无过盗情。若欲乎反,不过云秋后处决尔。”予愕然曰:“何谓?”三俊曰:“此皆从东厂缉获者,司官不敢反,堂官何繇反?惟择无赃无证,情可矜疑者,缓以秋决,或可从容解网也。”相与叹息久之。

又曰:

予初入刑垣,闻东厂盗最冤,……曾有一盗赴市,太息云:“我贼也不曾做,如何诬我为盗?”一日,予晤刑部一司官,以平反劝,惨然曰:“不敢。”予曰:“何也?”对曰:“天下有一介不取之官,而无一介不取之吏,若一翻厂招,异日借题罗织,官吏并命矣。”一时干和招灾,莫此为甚。弘治年间,刑部审理乐妇满仓儿一案,刑部与东厂、锦衣卫认事不同,上命三法司会锦衣卫究其实,复命府部科道多官廷鞫之。时举朝不平其事,而莫敢言。刑部典吏徐珪,独上疏直之。谓:“……皇上令法司会勘,又畏惧东厂,莫敢辨明,必待廷鞫朝堂,始不能隐。……刑官据厂卫之辞,不敢擅更一字。”

东厂审讯人犯后,并无自行拟罪之权,或送锦衣卫再为审讯,或迳送刑部拟罪。刑部畏东厂,不敢更易案情或罪名。刑部于东厂审讯之案件,常速审速决。万历年间,刑科给事中李清即曰:“每厂役获盗,必加以五毒,择肥而攀,俟罄掳既饱,然后呈厂。厂上疏皆历历有词,不四日便下部拟,不十余日便依样招奏,又不四日便会官处决。”

刑部(或三法司)对于东厂移送案件之案情或罪名有不同意见时,皇帝常支持东厂之意见,令刑部(或三法司)重新审讯拟罪,甚至处分原承审官1。嘉靖八年(1529),刑部与东厂为张柱一案争执,《明世宗实录》载:

初,京师民张福诉其母为里人张柱所杀,东厂以闻,下刑部坐柱死。

不服。而福之姊与其邻皆证为福自杀之也,复命刑部即中魏应召鞫之,罪改坐福。而东厂执奏,语连法吏,上怒。以应召擅出人罪,命三法司及锦衣卫镇抚司逮问,且复按其事。都御史熊浃谓应召已得情,议如初。上意浃徇情曲护,褫浃职,下应召与柱等皆拷讯,(刑部)侍郎许赞以下皆惶恐谢罪。

关于刑部与东厂为张柱案争执一事,工科给事中陆粲言:

东厂锦衣卫,诏狱所寄,兼有访察之威,人多畏惮。一有所逮,法司常依案拟罪,心知其冤,不敢辩理。而今敢与之争者,实恃圣明在上,能客臣子守法故也,陛下独奈何诣责之深哉?风纪大臣议狱,一不当意,斥而去之若胥吏然,无乃伤国体乎?臣又恐法吏以浃为戒,无所匡正。

(八)监视审讯及拟罪东厂缉事,除可自行审讯人犯外,并可派1监视三法司或锦衣卫审讯人犯。《明史·刑法志》曰:“(东厂)视中府诸处会审大狱、北镇抚司考讯重犯者曰听记。”所谓中府诸处指三法司而言,北镇抚司则属锦衣卫。“听记”

一事,自审讯而言,又属司法审判之监视。东厂官校未前往锦衣卫听记时,锦衣卫官校甚至不敢审讯人犯。东厂官校之听记对于三法司及锦衣卫而言,无疑的,具有心理威吓作用,三法司及锦衣卫审讯人犯难免附和厂意。

东厂官校听记后,上之提督东厂掌印太监,东厂太监奏闻皇帝。如此一来,三法司尚未拟罪前,皇帝已得知三法司审讯拟罪之大概情形。皇帝较信任东厂,东厂奏闻所言,皇帝易先入为主,以其所言为实,受其影响。皇帝常因此谕令三法司或六部九卿等官重新审讯及拟罪。

(九)奉旨会审大狱明代遇有重大案件时,常采行特别司法审判程序。皇帝常谕令五府、六部、九卿、六科、十三道、锦衣卫等官会审。明末,皇帝更曾谕令东厂会审大狱。如万历三十一年(1603),明神宗即谕令厂卫府部科道九卿会审皦生光妖书案。事实上,提督东厂掌印太监多系司礼监掌印太监或秉笔太监之兼职,东厂奉旨会审大狱,与司礼监奉旨会审大狱,差异不大。

(第五节)锦衣卫

一序言

明代锦衣卫为有明一代之弊政,锦衣卫虽无法司之名,却有法司之实。

研究明代司法审判制度,除法定审判机关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外,必须研究锦衣卫。

锦衣卫为明代君主专制制度下之产物,为前代所无。《明史·刑法志》

即曰:“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

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而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明人称锦衣卫狱(或镇抚司狱)为诏狱。诏狱有二义,一是指奉皇帝令监禁人犯的监狱。二是指奉皇帝诏令审理的案件。《明史·刑法志》曰:“锦衣卫狱者,世所称诏狱也。古者狱讼掌于司寇而已。汉武帝始置诏狱二十六所,历代因革不常。五代唐明宗设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乃天子自将之名。至汉有侍卫司狱,凡大事皆决焉。明锦衣卫狱近之。幽系惨酷,害无甚于此者。”

锦衣卫狱荼毒民生,专横不法,《明史·刑法志》评曰:“英宪以后,钦恤之意微,侦伺之风炽,巨恶大憝,案如山积,而旨从中下,纵之不问。或本无死理,而片纸付诏狱,为祸尤烈。”而有明一代朝臣直言指斥锦衣卫者亦多,兹举数例如后:

(一)明世宗嘉靖初年,刑部尚书林俊言:

祖宗朝以刑狱付法司,事无大小,皆听平鞫。自刘瑾、钱宁用事,专任镇抚司,文致冤狱,法纪大坏。更化善治在今日,不宜复以小事挠法。

(二)明世宗嘉靖二年(1523),刑科都给事中刘济言:

国置三法司,专理刑狱,或主质成、或主平反。权臣不得以恩9为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为重轻。自锦衣镇抚之官专理诏狱,而法司几成虚设。如最等小过耳,罗织于告密之门,锻炼于诏狱之手,旨从内降,大臣初不与知,为圣政累非浅。

(三)明穆宗隆庆初年,刑科给事中舒化言:

厂卫徼巡辇下,惟诘奸宄,禁盗贼耳。驾驭百官,乃天子权,而纠察非法,则责在台谏,岂厂卫得所干。今命之刺访,将必开罗织之门,逞机阱之术,祸贻善类,使人人重足累息,何以为治。且厂卫非能自廉察,必属之番校,陛下不信大臣,反信若属耶?

(四)明思宗崇祯九年(1636),工部左侍郎刘宗周言:

厂卫司讥察,而告讦之风炽,诏狱及士绅,而堂廉之等夷。……三尺法不伸于司寇,而犯者日众。诏旨杂治五刑,岁躬断狱以数千,而好生之德意泯。尽管批评锦衣卫的朝臣很多,明代历朝皇帝仍然对锦衣卫信任有加,这是因为锦衣卫是由皇帝直接领导的机关,它的任务在于确保皇权,侦查一切不利于皇权的案件,镇压一切不利于皇权的力量。对明代的皇帝而言,锦衣卫才是他们最值得信赖的亲信。锦衣卫成立于洪武十五年(1382),终止于崇祯十七年(1644),成立时间达二百六十三年之久,祸国殃民,荼炭生灵。

明人沈起堂谓:“明不亡于流寇,而亡于厂卫。”虽然把明亡的原因过度简化,但也可以看出明人对锦衣卫的评价,可说是深恶痛绝了。

另一个与锦衣卫齐名的特别机关是“东厂”,“东厂”与“锦衣卫”合称“厂卫”。东厂是由司礼监领导的机关,其权势更超过锦衣卫。《明史·刑法志》

曰:“卫之法亦如厂,然须具疏乃得上闻,以此,其势不及厂6甚。”东厂和锦衣卫恒相勾结,狼狈为奸。

又锦衣卫之职掌,依《明史·职官志》:“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恒以勋戚都督领之,恩荫寄禄无常1。凡朝会、巡幸,则具卤簿仪仗,率大汉将军等侍从扈行。宿卫则分番入直。朝日、夕月、耕耤、视牲,则服飞鱼服,佩绣春刀,侍左右。盗贼奸宄,街涂沟洫,密缉而时省之。凡承制鞫狱录囚勘事,偕三法司。”上述职掌中有有关司法审判者,有无关司法审判者。

二锦衣卫的设置沿革与组织明代的军事组织是卫所制,原则上每一卫辖五个千户所,共五千六百人。每个千户所辖十个百户所,共一千一百二十人。每个百户所辖一百一十二人。全国各地分置卫所,由各地的都指挥使司及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分领。《明史·职官志》即曰:“都督府掌军旅之事,各领其都司、卫所,以达兵部。”

北京为京师所在,设置卫所最多,称为“京卫”。京卫有许多类别,其中一种关系最为紧要的是“亲军卫”(或称为上直卫)。《大明会典》卷二二八载,亲军卫为上二十二卫,但宣德后扩大为上二十六卫。锦衣卫即其中一卫。

《明史·职官志》记载上二十六卫卫名颇详:

凡上直卫亲军指挥使司,二十有六。曰锦衣卫,曰旗手卫,曰金吾前卫,曰金吾后卫,曰羽林左卫,曰羽林右卫,曰府军卫,曰府军左卫,曰府军右卫,曰府军前卫,曰府军后卫,曰虎贲左卫,(是为上十二卫,洪武中置。)曰金吾左卫,曰金吾右卫,曰羽林前卫,曰燕山左卫,曰燕山右卫,曰燕山前卫,曰大兴左卫,曰济阳卫,曰济州卫,曰通州卫,(是为上十卫,永乐中置。)曰腾骧右卫,(宣德八年置。)番上宿卫名亲军,以护宫禁,不隶五都督府。

锦衣卫为上二十六卫之一,属于亲军卫,亲军诸卫职司“分掌宿卫”。但锦衣卫与他卫不同,职掌有异,地位亦特别重要。《明史·职官志》曰:“锦衣卫主巡察、缉捕、理诏狱,以都督、都指挥领之,盖特异于诸卫焉。”《大明会典》亦曰:“(锦衣卫)永乐定都后,照例开设,虽职事仍旧,而任遇渐加,视诸卫独重焉。”由上述记载可知,锦衣卫的重要性,绝非其他亲军卫可以比拟。

(一)锦衣卫和锦衣卫狱的始设关于锦衣卫的始设,《大明会典》曰:

锦衣卫,本仪銮司。国初设拱卫司,领校卫,隶都督府,洪武二年,定为亲军都尉府,统中、左、右、前、后五卫军事,而仪銮司隶焉。十五年,罢府及司,置锦衣卫。统军与诸卫同,所属有南北镇抚司、十四所。

所隶又有将军、力士、校尉等人。

《明史·职官志》有关锦衣卫始设的记载,与《大明会典》大同小异:

明初,置拱卫司,秩正七品,管领校尉,属都督府。后改拱卫指挥使司,秩正三品。寻又改为都尉司。洪武三年改为亲军都尉府,管左、右、中、前、后五卫军士,而仪銮司隶焉。四年定仪銮司为正五品,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十五年罢仪銮司,改置锦衣卫,秩从三品。

依《大明会典》的记载,锦衣卫的设置渊4是:

1都督府拱卫司→2亲军都尉府仪銮司→3锦衣卫。

依《明史·职官志》的记载,锦衣卫的设置渊4是:

1都督府拱卫司→2拱卫指挥使司→3都尉司→4亲军都尉府仪銮司→5锦衣卫。

关于锦衣卫的设置渊4,依笔者推测,《明史·职官志》的记载较详,较为可信。又锦衣卫之始设系于洪武十五年(1382),应可确信无误。

(二)锦衣卫的短暂罢狱洪武二十年(1387),罢锦衣卫狱。《明史·职官志》曰:“洪武二十年以治锦衣卫者多非法凌虐,乃焚刑具,出系囚,送刑部审录,诏内外狱咸归三法司,罢锦衣狱。”《大明会典》则曰:“(洪武)二十年革,烧毁本卫刑具,狱囚尽送刑部审理。(洪武)二十六年,(太祖)又申鞫刑之禁。”《明史·刑法志》亦曰:“(洪武)二十六年,申明其禁,诏内外狱毋得上锦衣卫,大小咸经法司。”由上述记载可知,洪武二十年(1387)至建文四年(1402),锦衣卫曾短暂罢狱。

(三)锦衣卫的恢复置狱靖难之变,明成祖攻克南京,取得天下。永乐初年(确切年份待考),明成祖重用纪纲恢复了锦衣卫狱。依《明史》记载:“纪纲,临邑人,为诸生。燕王起兵过其县,纲叩马请自效。王与语,说之。纲善骑射,便辟诡黠,善钓人意向。王大爱幸,授忠义卫干户,既即帝位,擢锦衣卫指挥使,令典亲军,司诏狱。”又《明史·刑法志》亦曰:“成祖幸纪纲,令治锦衣亲兵,复典诏狱。”从此,自永乐初年到崇祯末年,锦衣卫及锦衣卫狱一直存在着。

锦衣卫的组织与其他亲军卫有同有异,为便宜起见,戡分为(一)职官,(二)所属机构两方面说明:

(一)职官依《明史·职官志》:“京卫指挥使司,指挥使一人,正三品,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锦衣卫亦系京卫之一,其官1之设置与其他京卫相同。但锦衣卫的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不一定是正三品、从三品、正四品。上述锦衣卫职官多数是高于这些品级的。《明史·职官志》即曰:“锦衣卫……恒以勋戚都督领之。”《大明会典》亦曰:“锦衣卫,以都指挥、都督统之。”锦衣卫官1擢升高阶官1后,仍兼锦衣卫职。以明世宗时锦衣卫指挥使陆炳为例,担任指挥使后,曾擢署都督佥事(正三品),擢都督同知(从一品),进左都督(正一品),加太子太保,加太保兼少傅,掌锦衣如故。

以明朝的朝班顺序来看,明代中期以后,左班(文臣)最前为内阁,右班(武臣)最前为锦衣卫。明人于慎行评论说:“右班武臣,当以都督为先。自世庙以来,锦衣权重,又陆(炳)、朱(希孝)诸公皆三公重衔,官在都督之上,故立于首,若与内阁相视者。而都督以其贵宠,不敢与抗故也。”锦衣卫官1地位之高,令人咋舌。

(二)所属机构锦衣卫所属机构大致可分为:

1南镇抚司

《大明会典》曰:“洪武十五年,设镇抚司。……掌问理本卫刑名,兼理军匠,是为南镇抚司。”《明史·刑法志》亦曰:“镇抚司职理狱讼,初止立一司,与外卫等。洪武十五年添设北司,而以军匠诸职掌属之南镇抚司,于是北司专理诏狱。”由上述记载可知,洪武十五年(1382)设锦衣卫时,同时设镇抚司,同年添设北镇抚司,于是原有之镇抚司改称南镇抚司。

同类推荐
  • 公民的责任与权利:中小学法治教育漫谈(创建和谐校园16本)

    公民的责任与权利:中小学法治教育漫谈(创建和谐校园16本)

    对责任的理解通常可以分为两个意义。一是指分内应做的事,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二是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教师个人不能任意选择,也不能自行放弃,而且权利和义务具有交叉性,如教师教书育人既是其权利也是其义务。学校是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义务的社会组织,属于教育法调整的重要对象。我国是一个法治的国家,公民享有基本的权利,但权利与义务并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我们也要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本书就是从公民的权利与责任出发,让广大青少年更好的了解自己能做什么,要做什么,应该做什么。把我国的法治发展推向更好的发展。
  • 广播电视法律制度概论(第2版)

    广播电视法律制度概论(第2版)

    本书介绍了中外广播电视立法制度、监管制度、许可制度、所有权制度、节目制度、网络制度、从业人员制度、涉外制度、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等,并配有该领域的法律案例和简评,从理论和实践上论述广播电视法律制度及其运用。本书可以作为高等学校广播电视专业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也可以作为广播电视业界及关注广播电视的人士了解和研究广播电视法律制度的入门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本书针对当前许多人对法律的需求,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进行深入分析。
  • 宁夏印刷法规培训读本

    宁夏印刷法规培训读本

    希望全区印刷经营管理者个印刷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宁夏印刷法规培训读本》,依法经营,准确把握印刷业发展的机遇,增强印刷业发展的使命感、紧迫感,围绕绿色印刷产业转型,整合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不断推进宁夏印刷业的健康发展。
热门推荐
  • 超级进化

    超级进化

    生死就在一瞬间。落魄的他被来自四十年后的自己穿越。成大道,震末世!杀丧尸,除鬼怪!泡明星,得异能!试问,天下之大,何处有高手?可否一战?
  • 超级毒霸传奇

    超级毒霸传奇

    主角李梓韬闻圣人施术余音,获信息数据化神通……这能力不错,归我了!复制……从此,天地在掌中,万物随我心!他将带领我们开始一段变态的无限进化之旅!并为我们展示出一种另类的关于生命和宇宙的猜想!
  • 许诺诗

    许诺诗

    天涯何处不断肠云雨巫山换悲凉相逢若是尘缘错不教多情叹参商--许诺
  • 王俊凯,不要离开我

    王俊凯,不要离开我

    王俊凯,你真的会离开我吗?我想,你们一定会长久,可,现实却......
  • 天之狼

    天之狼

    复仇路上的悲欢与离合,救世途中的困难与艰险糅杂在一起。没有超越神一般主角,只有不灭的情谊。朋友们在一起的的力量才是伟大的。武力不见得就能超越一切,头脑也是胜利的关键。
  • 妖莫猖狂

    妖莫猖狂

    猎妖师是这个名为诺兰大陆中最为神圣,也是最为凶险的职业。而在诺兰大陆上最为禁忌的地方封印这七十八只幽冥妖圣。但在主角与他的小伙伴们意外的解开了封印,七十八只幽冥妖圣重返世间,主角与小伙伴们的猎妖之行就此开始
  • 忘不了的小事

    忘不了的小事

    古往今来,一切闪光的人生,有价值的人生,都是在顽强拼搏和不懈进取中获得的。
  • 宝盒

    宝盒

    《宝盒---SARS历险记》是本人独立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小说以在2003年北京“非典”期间胡大雷、裘莹莹等四个初一的中学生在一栋拆迁一半的小洋楼中偶然发现了一个精美的藏有秘密的八音盒,并在音乐教授帮助下解八音盒所藏秘密为主线,描写了四个中学生的在“非典”时期的一段奇特经历:四个学生得到八音盒后在躲避与此八音盒有关联的刀疤老人的追赶时,裘莹莹又误入“非典”隔离区住进了与八音盒有关的另一位老人梁奶奶家。几个学生相互联系、请音乐学院教授辛雨芦、谢云翮破解八音盒密码,两位教授原本曾有美好的初恋,但是因音乐而分手。此次在帮助孩子人的过程中也相互理解了。作品在叙述中穿插了刀疤老人与梁奶奶、辛雨芦与谢云翮的爱恨情仇,
  • 巅峰战帝

    巅峰战帝

    男子汉大丈夫活在这世上,最重要的就是一股气!一股不平之气!一股勇往直前,无坚不摧之气!谢云寒在一次次浴血拼杀中顽强的活下来,在地狱的深渊中挣扎出来,在尸山血海中爬起来,天才?高手?皇族?甚至——仙和神,凡是欺压我的,我都一一踩在脚下!越战越勇,越挫越强,横扫三界无人敌,巅峰战帝的脚步谁人能挡?!
  • 隐密杀手

    隐密杀手

    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现实的生活因为情感轨道的偏移留下了无尽的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