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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Chapter11

1

鹿鸣没有问我“怎么了?”——

他只说“我等你”——冲这三个字,我把工作辞了。

根据入职前签的合同条例:在公司里没有任满五年属于违约。所以我把在日本打工时本想用来补贴学费的存款拿去赔违约金,面对我如此干脆地辞掉这么轻松又福利好的一份工作,还倒赔五万块的行为,组长老大爷表示非常惊讶,他问我是不是中了彩票。

我觉得自己反正已经疯魔了,索性大无畏地坦言:“我要去谈恋爱。”

老头子一怔,继而红光满面地笑了,用力地点了好几次头道:“年轻人就该这么疯。”

是啊,我要疯。

我终于要真的去谈一场恋爱了,不是待在原地静等任何一个人靠近,而是我迈出一步——小跑几步——朝着我想要的人飞奔而去。

整理好了行李,就一个箱子,思来想去也没觉得有什么非带走不可的东西,我环顾屋内一圈,董彬的东西也早就收拾完打包寄给他了,里面包括他送我的那一条贵重项链。想起来我就哑然失笑,这屋里曾经有过冯俊,有过董彬,有过他们的牙刷和换洗衣物,他们甚至跟我睡过一张床,我可以在清晨醒来见到他们可能还糊着眼屎的睡颜。

那时候我真的以为自己在一天天的老去中,也会看着眼前这张脸老成皱巴巴的臭老头子。

果然凡事没绝对,即便是情比金坚的恋人也不一定能斗得过世事无常、天灾人祸,比起此生无悔那样伟大的追求,我已经只剩下但求自己此刻无悔的力气了。

已经做好了先落地上海再给父母们来个先斩后奏的准备,但是我无论如何也不能不去再见一面林森,即使我能想象他抗拒的态度……

“我有个秘密,我也说不上为什么——想要告诉你,想要你是第一个知道的人——这就是我现在为什么站在这里的原因。”

我站在林森的房间里,不过夜里七点,窗外却已是深灰色的幕布,他站在室内仅有光源的一盏落地灯前咬着下唇,表情很是满腹怨言地盯着我。

2

——贝贝,告诉我你的秘密吧,你的裙子里藏着什么秘密?

小时候的林森希望我和他交换秘密,他问过几次,在无人的时候,一条胳膊好像蛇一般卷着我的一条胳膊,用他毛茸茸的头发在我脸上蹭。

他想知道我的秘密,以确保他对于我来说,是区别于他人的唯一的那一个人。

我有秘密,林森不知道,是我觉得他没必要知道,冯俊和董彬不知道,是因为他们没机会知道,但是鹿鸣不可避免地将会知道。

虽然已经下决心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鹿鸣,我却想让林森成为第一个知道秘密的人,说不上为什么,他就是必须第一个知道,这是从认识他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的。

林森下了班就在他的公寓里等我,嬉皮笑脸打开门后给了我一个超紧密又持久的拥抱,他附在我耳边轻声叹息:“怎么感觉很久没见到你了?”

“是啊。”我闭上眼,在他的怀抱里稍微沉沦了一下下,还是那熟悉的古龙水气味,怎么感觉很久没见了呢?就像一个世纪那么久。我伸出手环抱他的腰,深吸一口气后再推开他,咧嘴笑道,“姑奶奶来宠幸你了,小贱人。”

“奴才还以为您不要小的了。”林森又把我揽回去,在额头上亲了一大口,然后顺势把我带到沙发坐下,一手搭在我肩上,使我的头枕着他的肩。

我们都没说话,似要给彼此一个缓冲的时间,毕竟最近发生了太多事情。我今天特地裸腿穿着裙子,所以能赤脚踩在他家地板上柔软的伊朗手工羊毛地毯上,忍不住轻轻用脚尖磨蹭了一下,那触感好像在拨弄一只动物。他见了我的动作故意拿脚来踩我的脚背,我躲了躲,他仍旧继续,我干脆踩回去,用力跺了他一脚。

林森“哎哟喂!”惨叫一声后,长长呼出一口气,轻轻叹了一声“贝贝”,然后搂紧我,蹭了蹭我的头发。

“你还好吗?”我拍拍他的胸口,因为董彬和墨墨,我冷落了这小子不少时日。

“好得不得了。”他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虽然还没好到能拯救世界的地步,但帮你把董彬揍死个十七八回的应该没问题。”

“得了吧,就你丫这称不出几两肉的小身板。”

我跟他在沙发上滚了几滚,像两只被挤出最聪明TOP100排行榜的小狗一样相互挥着爪子对打了一阵,又嗷嗷叫唤了一阵后,他被我压在身下,以一副强颜欢笑似的表情凝视着我道:“说吧。”

他已经猜到我是来告别。

我站起来,语气简洁地以一句话总结:“我明天去上海找鹿鸣。”

他在沙发上继续躺了一会儿,盯着天花板不说话,然后站起来,在灯光下沉着脸看我。

“过来。”我向他张开双手。

林森一动不动,我不禁苦笑,便自己靠上去,紧紧贴上他穿着VERSACE宝石蓝衬衣的胸口,贴上他穿着GIVENCHY黑色长裤的腿,然后牵过他的手,引着他进入我的裙底。

他被我的举动吓到,但又屈服于我好像视死如归般的强硬气势,便由着我引导他的手摸到我的大腿根,然后,我感觉到他的手掌明显地震颤了一下。

“是的。”我紧闭双目,深锁眉头道,“这就是我的秘密。”

林森的手掌心不是很烫,但也不凉,是那种盛有热巧克力的杯子外壁上的温度,他动作轻柔地描摹着我的秘密,好像一支天鹅的羽毛掠过我的皮肤。

那是一道狰狞的旧疤痕,长长的像一条凸起的静脉。

“在很小的时候,我抱着爸爸的小腿,哀求他不要离开我们家,可是他甚至不回头看我。由着我小小的身体就那么伏在地上,随着他每迈出一大步往前拖上一段路……一直拖到社区里的篮球场,也不知道地上怎么会有碎玻璃,啤酒瓶的那种。就这么碰巧割伤了我的大腿,我就哭喊着,爸爸,爸爸,好痛啊……”回忆着过去的我好像又重历了那个无助的时刻,身体不禁一个冷战。

林森抱紧了我,下巴压在我的颈部说:“别说了。”

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但能听出他语气忧伤。

我尽量使自己叙述中不带过多的情绪,因为我只是来坦白,并不是来索求同情:“可是爸爸没有回头看我,他继续往前走,我拽着他的裤脚,身体一直被往前拖行。直到玻璃已经陷进我的肉里……我终于忍不住回头去看,我的脚下拖出长长的血迹来,我痛昏了过去。爸爸见我松了手才回过头来看……他因此回了家,并不再出走,只是最后他还是和我妈离婚了。”

林森没有说话,他湿润的呼吸钻进了我的领口。

“从来没有人顾及我的感受,他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想起出生至今的遭遇,无论过程多曲折,结局从不会更改,无论冯俊或董彬,他们在我的生命中任意地来随意地去——没人真的在意我——“我是不被看见的存在。”

“贝贝,我的好贝贝。”林森音色温柔得像在哄一只受伤的小鸟,他在我耳边的轻声细语好像在哼唱着一首歌,“你是漆黑海面上燃烧的灯塔。”

3

经过一番思酌后,我不顾鹿鸣关于安全问题的担心,还是决定坐火车去上海。因为付出了违约金后,我身上也没有多少现金了,想到从此以后就要和鹿鸣开始新的生活,多少还是需要一些钱的吧?——这一些,是三千块——这三十张钞票就是我的全部“嫁妆”了。

火车一路向南,我能闻到气味的变化,潮湿、带点植物的腥气,和北方干巴巴又不懂情趣的空气不同,他像个战场上最固执刻板的将军,而南方,像个诗人,有满腹的情诗要说给你听,可能不如北方的将军那么使人安心,却能无时无刻不挑逗你的神经,让你获得更饱满的情绪。

走出火车站后,我见到的是灰蓝混合的天空中有无数道细长银亮的流星垂落,是毛毛雨,出站乘客从我身后鱼贯而出,他们舒展身体迈开大步像是扑进旷野的羚羊群。

我见到鹿鸣了,他穿着一件宽松的针织衫举着一把暗色的大伞,站在我视野正前方的细雨中左顾右盼,直到人流渐少,他看见了我,有些迟疑地嘴巴张了张,随即耸起肩膀又放下,脸上绽放出一个几乎要照亮这片灰蓝旷野的笑容。

打不到车,他一手帮我拖着行李箱,一手举着完全倾向我的伞,站在马路边有些局促地问我:“只好坐公交车了,可以吗?”

我点点头,肩膀贴着他的手臂,寸步不离地跟着走。

在车上我们之间没有对话,随着公交车的惯性,我的身体摇摇晃晃,心也好像漂在海上,摇摇晃晃——他在想什么?——我偷瞄他,鹿鸣的脸上沾了许多水珠,每一颗都在他完美的肌肤纹理上依恋逗留不忍离去。

他用身体抵着我,不让我因为每一次刹车而脚底不稳。直到乘客陆续下车,车里除了司机和我们再没别人,我才知道原来他家住在这班车的最后一站。我们坐在最后一排的双人座位,我看着窗外的雨丝敲打在玻璃上,划出无数道弯弯曲曲的水痕,禁不住有些胆战心惊般的亢奋,我真的疯了。

我不知道鹿鸣住在哪里,不知道他的人际关系,也无从判断他对我说的话里有多少真实和虚构,他的过往人生是什么样儿的?他的父母真的离异了吗?他真的一个人住吗?他真的和那么多的女朋友交往过、又分手了吗?都分干净了吗?他现在真的是要带我去他家里吗?

他也可以是个坏人的。

对啊。我是凭什么认定他是好人?他完全可以是个坏人。我侧脸看着鹿鸣,他依旧默不作声地皱着眉头,好像心事重重。

他完全可能是个长得太过好看的罪犯,甚至杀人魔——我低头看他放在腿上的手,这是一双和林森长得非常相似的手,美丽得好像艺术品——我从遥远的北京飞来上海,或许只是为了死于他的这双手下,他可以带我去偏僻的荒郊,把我按倒在湿润的泥土地上,用这双艺术品压住我的咽喉。

我被自己的想象吓到了,然后又觉得:算了,都无所谓。

反正已经豁出了一切的我因为疲倦,也顾不上矜持,便索性把头枕在鹿鸣的肩上,可能因为体型太相似,闭上眼后竟然有种林森就在我身边的错觉,他的身体依旧一动不动,坐得笔直。

下了车后,绵延细雨还未停歇,所以鹿鸣双手仍然被占着,这使我不能去牵他的手,心里有些莫名的着急,同样是独在异乡,但现在的我感觉和在东京时完全不一样,现在的我似乎要更加一无所有、无从依靠,所以特别渴望与一个人有身体上的联系。

鹿鸣带着我穿过一片典型的上海弄堂,来到老职工楼建筑群下,走进一栋很有些年头的房子,没有电梯,楼梯间的灯光是声控,随着我们的脚步声一盏盏逐步亮起来,接触不良的原因导致它们闪烁不止。

“当心脚下。”他就跟我说了这一句话。

直到顶层,他才终于停下来掏出哗哗作响的钥匙。灰色的防盗门敞开后,里面看起来像是一个幽深的洞穴,他让到一边使我能先走进去,然后他关上门,按开墙上的开关,噼啪一声响后,客厅天花板正中的吊灯亮了起来,但还是因为使用的灯泡瓦数不足而显得室内异常昏暗。

我借着并不明亮的光线看清楚了这二室一厅的环境,非常老式的方正结构,很小的户型,但是因为寥寥几件的家具而显得异常空旷,客厅里只有一张沙发和一个电视柜——上面没有电视机——此外除了吊顶的电扇以外,好像也再没见其他家电。

大敞着门的两间卧室里各放着一张床,其中一张上堆满了杂物,看来这间房间已经沦为仓库,而另一间应该就是鹿鸣睡觉的地方,除了双人床外,还有一张书桌一个书柜,书桌上放着一台厚重的台式电脑,书柜里是满满当当的书。此外客厅右手边连接着铺着陈旧瓷砖的阳台,阳台的两侧分别是厕所和厨房。

意识到这间简陋的老屋就是鹿鸣成长的地方,我产生了一种不请自来的闯入别人生命中的慌张罪恶感。

正想着该说些什么,鹿鸣用手背碰了碰我,他的声音从上方好像柔软的月光般倾泻下来:“我现在能叫你老婆了吗?”

说起来,鹿鸣在网上一直不顾我的意见叫我“老婆”,即使在得知我有男朋友后也不愿改口,但是在北京相处的那几天里,他只是叫我“贝贝”,大约见了面以后还是会不好意思吧。

既然我都已经自己大老远跑人家碗里来躺着了,这时候再羞答答地说还是不要吧,也太作了点,毕竟现在小学生都不流行装纯情了。

我正要转过身去点头以示回应,他就俯身吻了过来,双手轻轻贴上我的手背,动作轻柔地握了一会儿后,一路沿着手臂向上攀爬,在胳膊又停留了一会儿,然后抚上肩头,掠过我的后脖颈,又滑到后背,最终双手在我的腰后交握,猛地用力把我圈紧了,使我贴着他的身体。

他的吻也像被成群低飞的海鸥激起的海浪般越来越激烈,不断地压下来,使得我不住地后退,最后两人倒在沙发里,并不干燥的布料上传来淡淡的水果腐败气味,使我感到一阵阵眩晕。

鹿鸣松开了呼吸急促的我后,像是为了让我缓口气似的,他转而去吻我的脸颊、耳垂和脖颈,然后又回到我的嘴唇。

我们好像在进行一场乐不思蜀的游戏般拥吻了许久。对接吻不太擅长的我,却能与他形成你来我往的互动,轻车熟路得仿佛我们已经亲吻过一生一世,而我心中却又矛盾地产生了初吻的错觉,因为第一次知道,原来男人给的吻也可以干净得好像山泉。

我想溺死在此刻。

4

在狭窄的沙发上,他侧身躺在外边把我紧紧地挤在里面抱在怀里,好像稍微一翻身俩人就会一起掉下悬崖似的姿势。

我们吻得口干舌燥,都有些累了,但还是待在沙发上不动,谁也不愿意先开口说话,似乎一旦提及俗世话题,就要迫不得已从童话幻境里走向繁华城市。

“你饿了吗?”鹿鸣不情不愿地打破静默时,他的嘴唇磨蹭着我的额头。

然后我们手拉着手下了楼,去沿街的一溜脏兮兮的小馆子里挑一家进去吃饭。这小饭店只有一间房大小,里面贴墙摆了四张桌子,老板身兼厨师和服务员,他站在门口的灶台边——那应该就是厨房——很熟络地用上海话和鹿鸣打招呼。

他一手圈住我的肩头,情绪高昂地介绍:“伊是吾老婆。”

老板笑着鼓起掌来,又揶揄了他一阵后问要吃什么。原来这里没有菜单,想吃什么能吃什么都看今天老板采购了什么食材,食客自己跟他商量,售价很便宜都是几块十块一道的。

鹿鸣问过我以后,点了小炒牛肉、手撕包菜和西红柿鸡蛋汤,然后跟老板要了个小铁盆,从容量惊人的大铁锅里盛了一整盆白米饭来放在桌上,边帮我往碗里盛饭边解释说这样就不用再站起来去添饭了。

卖相有些随便但看起来非常可口的菜上齐了后,我夹起一块牛肉和着颗粒分明的米饭往嘴里送,嚼了嚼还不等咽下去,我就惊喜地对鹿鸣说:“真好吃!”

“还怕你吃不惯。”他说,“别看这里好像脏兮兮的,但其实用的油特别干净,老板他自己做给自己吃的。”

然后他一直边吃饭边仿若忐忑地偷偷打量我,直到我吃干净了碗里最后一粒米,对他说:“再来一碗。”

“噗!”他如释重负般笑出声来,却不管我怎么追问都不愿说明发笑的原因。

我想很久很久以后——我的味蕾都会清晰地回忆起这顿饭的味道——放了许多剁碎的红辣椒的小炒牛肉只有一点微辣,肉质鲜嫩,切得薄厚适中,很适合裹着米饭入口,手撕包菜看起来油乎乎的但吃起来很爽口,酸甜爽脆,最简单的那一大碗汤因为给足了切片的西红柿,火候足够的汤面上浮着许多红色的果实籽儿,喝一口,鲜美滋润得很。

在那之后,我和鹿鸣也在这家店里数次点过同样搭配的菜,但感到远远不及第一顿时那般美味,大约这会是我人生中吃过最美妙的一顿饭吧。

吃过饭后,我太困了,鹿鸣也不再拉着我瞎逛。回家后一沾枕头我就睡了,迷迷糊糊中我听见鹿鸣打开电脑上网的声音,闻到被套上的洗衣粉清香,隔天他告诉我因为我要来,所以他把床上用品狠狠洗了一通,另外还清理了衣柜,买了新的樟脑丸放进为我准备的格子里,当然也打扫了房间。

深夜的时候,有股冷气钻进了被子,让我清醒了一瞬间,知道是鹿鸣后,我又转瞬入睡,他可能怕冰着我所以没有贴上来,但只一会儿后他的身体就变得暖烘烘的,好像一块放在蒸笼里的糕点。

他在我脸上亲了亲后,从背后伸长胳膊搭在我腰上,又蹭了蹭我的头发后就没了动作。

我这一夜无梦,睡得非常暖和踏实,像是躺在了有厚实皮毛的大型猫科动物怀里泡温泉。

5

早晨醒来的时候发现昨天的细雨竟然延续到了现在,因为鹿鸣还在睡,我便轻手轻脚下了床,打开行李箱先随便地整理了一下后,就抱起自己带来的洗漱品进了浴室,在里面看见一块旧的蓝色毛巾旁边挂着一块崭新的粉色毛巾,可能是鹿鸣为我准备的,这么一想,又转身朝洗手台上确认一眼,果然漱口杯里插着一旧一新两支牙刷。

待我洗完澡后,鹿鸣可能被我打开吹风机的声音吵醒了,当我走进卧室时,他坐在床上歪着头看我,然后揉了揉眼睛,捧着脸故作惊讶地小声尖叫:“天——啦——我不是做梦吧?我有老婆了!”

虽然理智告诉我这小子以前肯定没少叫别人老婆,但现在的我是个满脑子火树银花的新婚小傻逼,所以只是扭扭捏捏地做出强势的姿态顶回一句:“猪啊你。”

“老婆!老婆,老婆。”他大大地张开双手,那模样看起来像兴奋的小狗,“过来。”

我们又开始接吻,然后听着窗外从远处渐滚渐近的雷声做爱。

当鹿鸣分开我双腿时,我惊惶地闭上了眼,但他见了我大腿内侧的疤痕,什么也没问,而是很仔细又轻柔地亲吻它,这使我紧绷如岩石的身体终于放松。

这是我的第一次,只感到痛,细密的汗珠不久就遍布了我的皮肤,鹿鸣很惊讶我还是处女,毕竟我曾经和两任男朋友都同居过。鉴于此刻的“神圣”,他很想端出一副一本正经的脸来,却还是像个小畜生一样憋不住笑意,看得我好气又好笑,吃痛地骂了他一句:“果然男人都是贱货!”

可是我心底好庆幸自己没有便宜给别的贱货,而是原封包装地到了这个小贱货的手里,虽然——

或许有朝一日,现在这个趴在我身上的男生也会像冯俊和董彬那样离开我,为了另一个女人,组建了另一个家庭,无视曾经和我共度的时光,忘记对我说过的话语——

我要记住现在,把现在——雷鸣、雨声、空气中淡淡的发霉气味、鹿鸣的舌尖落在我皮肤上的触感、他手臂的力量、他眉毛和眼尾的肌肉变化以及我所能感受到的疼痛——刻进骨子里。

我既不能停止风雨,也不能撰写命运,可是我能用自己的全部感官记住现在。

突然爆发的思绪和情绪好像巨型蜘蛛的吐丝,重重叠叠将我缠绕,我伸长四肢紧紧攀附在鹿鸣身上,用尽全力抱紧他,以免体内涨潮的悲伤将我卷去远方。

鹿鸣见我咬着牙落泪,以为他把我弄得太疼了,一直不住吻我哄我,问我要不要停下,我只是不住摇头,用指尖抠他的胳膊和后背,直到我们一起颤抖。

我们在床上一直躺到日落,我侧卧着看他,他也枕着手臂看我,时不时摸摸我的脸,安静地听我碎碎念着从懂事开始记得的往事,我腿上的伤疤由来;我在小学时被人欺负;我和林森的孽缘;我的第一任男朋友冯俊和我讨厌的女人生了孩子;我在东京打工的时候曾经差一点被高空坠物砸伤;我最好的闺密失身给了一个陌生人后被男友甩了到现在终于找到了真爱;我最亲爱的墨墨失手杀了他最爱的人;我以为会和我白头偕老的董彬是如何粉碎了我仅剩的天真……

“我们会在一起多久?”——今天只是我和鹿鸣真正意义上在一起的第一天——我却这么着急地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不稳重、不聪明,好像一个暴露了浑身弱点的缺爱小女孩,现在的我,恰是以前的我最嗤之以鼻的那种情场白痴。

“如果你愿意,我现在就想和你天荒地老。”他靠上来,把我的头用手托到他的肩膀上枕着。

然后我们小睡了一下,醒来后又做了一次,直到我们傍晚下床前,一直在断断续续地亲热。鹿鸣问我晚上吃什么,我想了一下说要去买菜,于是他就带我去附近的菜市场,已经快收摊了,剩下的东西不多。我们买了好几袋蔬菜,因为家里没有电冰箱,所以只买了一点点不用存储的鸡肉和猪肉,最后买了一些油盐酱醋。

鹿鸣不会做饭,所以厨房里除了一个烧水的壶以外,灶台等物的被利用率不高,积了一层浅灰,我在洗菜切菜的时候,他就在旁边清扫,时不时凑过来亲一口我的脖子,或者搂一下我的腰。

我做了红烧小排、家常豆腐和茶树菇鸡汤,量没控制好做得有点多了,但可能因为消耗了不少体力的原因,我们俩竟然一扫而空,鹿鸣把电饭煲里最后一点锅巴也铲起来吃了,坏笑着说要吃饱才能充足电。

吃完后他把碗筷一并丢到水池里说明天他洗,拉着我直奔床去。

这之后的数天里,我们就像能获得世界上“最颓废无用人类奖”一样整日待在床上,饿了才下床找点吃的,然后又回去——即使只是无所事事地躺着,像俩二傻子一样相视发笑——

这是我过去不曾想象的生活,漫无目的,远离现实,糜烂得好像会使人上瘾的甜美毒药。

当我们赤身裸体面对面抱在一起时,我坐在他腿上,双手捧着他的脸问:“你看得见我吗?”

“看得见。”他沉醉地凝视我,水雾弥漫的双眼里有跳跃的火焰。

即使在未知的某一天会失去也无所谓了,我爱他。

原来爱是心甘情愿为他腐烂。

6

和鹿鸣在一起久了以后,渐渐也吵了几次架,越来越深入地了解他,才发现他除了一身好皮囊外有着意想不到的许多弱点——

他非常善良,单纯到有点蠢的地步,容易被骗;

他因为迷糊而被偷走了两台手机,其中有一台是他眼睁睁看着小偷拿在手里跑远的,心里还在疑惑那人匆匆忙忙地搞什么;

他很执着,甚至有些不懂变通,即使还没靠拍照赚到一分钱也没拥有专业的器材,依旧对于成为摄影师的梦想相当坚持,双手不在我身上时就在摸相机,电脑里的桌面上全是各种修图软件的快捷方式;

他很胆小,容易受到惊吓,从不看恐怖片,看个动物纪录片能哭得泪水涟涟;

他相当缺乏常识,打开热水器洗草莓,结果弄出一盆烫得烂乎乎白兮兮的东西;

他说甜言蜜语的时候完全不知羞,那坦荡纯真的模样,比林森还有过之无不及;

他情绪起伏大,整日笑哈哈的,但是一个小小的打击就能叫他脑袋耷拉到胸口去,倒总是睡一觉醒来就忘了,所以基本上就是个笨蛋;

他娘炮得不行,不爱看体育竞技,看《P.S.:I love you》这样通俗的爱情文艺片儿会联想到遥远的未来我们俩之间谁先走一步而因此坐立难安;他喜欢讲大话,一旦真有什么情况最先慌的就是他,会抱着我不住问“怎么办啊?老婆,怎么办?”——

真要命。

更要命的是我越来越放不下他。

我几乎退化成了自己最嫌弃的“爱情老妈子”,恨不能把鹿鸣这个弱智小孩儿24小时分分秒秒锁在眼底,躺在床上睡觉时,只要听到他穿鞋的声音就会惊醒地问:“你要去哪儿?”

他有时会下楼去买早饭——对了,他还贪吃,他只要听到窗外有小贩吆喝的声音,就一定要跑出去看一眼有什么好吃的,有时候买得多了,会导致我们俩一起拿油炸面筋和小笼包配绿豆沙当晚餐——如果他回答我要去附近的超市,那是要穿过一条马路去另一条街道的距离,我再困都会爬起来,坚持跟他一起去。

如果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他出了意外怎么办?别说被车撞了,即使只是走路上碰到一个不友善的恶人骂他两句,我也舍不得。

我对这个蠢货宝贝得不行,真的好似操碎心的妈对不省心的熊孩子,可是,这个蠢货却说我的智商只有五个点,要是我走路上趔趄一下,鹿鸣就会大呼小叫道:“宝贝呀当心点,智商好险没摔掉一个点。”

他常常会抱着我,拿下巴戳我的头顶叹气:“我的老婆这么二,要是没了我该怎么活哟。”

“呸,老娘比你大三岁,你丫要是不管我叫老婆现在还得叫姐姐哪!”

“哎,真看不出来,白长了。”他笑嘻嘻地在我脸上啜一口。

“我饿了!”我拿头把他撞开。

“我也是。”他从身后抱着我,轻轻咬我的脖子。

“滚去把昨儿的碗刷了。”我努努嘴示意他下床去厨房刷碗,我好做饭。

“我正吃着呢。”

我被他弄得好痒,禁不住笑起来,抬手去揉他的头发扯他耳朵,然后我们俩一起大笑。

我们总是待在床上,因为这屋里也没别处好待着,通常的景象就是我躺在床上看书,他坐在床沿用书桌上的电脑看电影或者打游戏,我时不时就抬脚用脚尖戳他的后背。

一旦我感到无聊,就会无论他在做什么都要去撩拨:“死狗,过来抱我。”——在他几番央求下,我渐渐习惯叫他“老公”了,但大多数时候就是要故意作对,叫他“狗狗”“猪头怪”“二货”的次数要多得多——

他为了报复我,也试过以牙还牙但总是被我暴揍,久而久之迫于淫威也就认了命。他头也不回地啪啪按着鼠标键,盯着电脑屏幕上正在狠抽他角色的boss回绝我:“不要,死狗正在打怪。”

“呸!”我坐直身体,故意哇哇大叫,“是我重要还是打怪重要!

老娘跟怪同时掉进水里,你救谁!”

他随即甩下鼠标,愤而转身道:“当然救你啦!怪是要打死的好吗?”

我满意地看着屏幕上出现了Game Over的同时,怒气冲冲地朝他伸出手去:“滚过来吻我!”

“老子弄死你!”他扑过来,我们滚在一起。

我真想他弄死我——这样我就再不用面对瞬息万变的未来,再不用目送对我来说如同灵魂般重要的人,一个个从我的生命里出走——

如果人的命运是一本书,每个人都可以将它摊在手里看清楚每一个章节的走向,那一定会有许多人情愿在故事进行到一半的地方,在最快乐的段落下标上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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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述一个帝国的兴起。一对总角之交,在一个动荡的年代,或为自己的抱负,或为自己的家族,一步步地慢慢前行。其间有得意,也有失落,狂笑过,也低头过。从一个生涩的少年,逐渐地成长。写中国古代史,确实不是一件容易写出很新奇东西的题材,几千年乱世与治世的交替,史书比任何一个小说作者都更有想象力,琵琶想写做的便只是努力地塑造着他们的形象,性格,以及从稚嫩到成熟,有最初的坚守到慢慢忘记一切曾经坚持的东西。也希望大家会喜欢
  • 常德传印象

    常德传印象

    本书收集了全国各地媒体近年来对青岛港老总常德传事迹和人格力量的报道,全书分别以纪事、对话、评论为题,集萃的几十篇文章中,分别透视了常德传的精神世界和青岛港的建设成就。
  • 绿箭侠的美漫世界

    绿箭侠的美漫世界

    主角是绿箭,主角是绿箭,主角是绿箭,三遍!这是一个有故事的宇宙,而且这个故事会有点吓人。作为一个普通人,原来的二线英雄,没有超级能力也没有超级战衣,绿箭奥利弗奎恩能在这个特别的宇宙里怎样镇守星城、与众多超级英雄超级恶棍周旋?一个比较地板流的超级英雄的故事。求各位书友点击收藏推荐留言吐槽~
  • 天荒少年

    天荒少年

    “师傅,真的有长生不老吗?”“或许修炼到至尊境,可以看看那未知的世界!”“至尊境啊!恐怕还有点距离,不过,我依然期待!”“叶枫,为什么想要长生不老?”“因为我想带着仙儿去荒南去看天荒地老!”(原名:天荒纪念一下逝去的岁月!想跟那个人说,我还没忘了她!)
  • 青涩流年

    青涩流年

    人生在世就是这么地奇怪,莫名就遇上了,莫名又分离了,总会在某时某刻便忽然成为那万中之一的也许,来得你措手不及!而缘分也在这层恍惚中烟消云散,化作相思弥漫在空中,成为无眼睛的泪雨!
  • 魔影荒碑

    魔影荒碑

    我不知道我苟且的活下来是幸运还是悲哀。或许是因为躲在床下这份运气又或者是因为溅得满身鲜血的恐惧,以至于吓得连呼吸都没办法产生的这股子胆怯与懦弱,让我无所谓“他”对我的藐视。看着眼前这个熟悉又陌生的男人,我一脸的震惊与害怕,埋藏在心底的那股子血性被弥散在全身的恐惧所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