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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租客(2)

我先在北京找到这个工作,现在也做到副店长了,舍不得走;他呢,老乡在上海开店,他过去帮手,比在北京挣得多。我家两个儿子,一个十八,一个二十一,没几年就都得给他们买房子结婚,我们还不得拼命多赚点……她丈夫每隔几个月坐火车来一趟,住上十天左右。他矮个,微秃,疏眉,淡黄骨查脸,除了中午晚上到厨房给老婆炖排骨、烧鲤鱼,总是敛声闭气,好似屋里没这个人。夫妻相隔两地,会面难得。我也替他们欣慰。屋子这边雎鸠在洲鱼在水,池上鸳鸯不独宿,那厢亦是桥边牛女并头眠,夜夜一树马缨花。

整个单元都处于和谐的阴阳调和之中,多好!

不过最窘迫的一次经历也就发生在她丈夫来的时候。那夜大概是凌晨四点,或者,五点。

我被膀胱叫醒,室内还黑得浓厚。蠕动下地,靠半开半合的视野推门出屋,去卫生间。我就像夏娃懵懂着从伊甸园走了出去——我是说,当时我的“穿着”,跟没吃禁果时的夏娃是一式一样的。本来平时一直这么着,也出不了什么差错,可那天我忘了,卧房之畔多了一人酣睡。

……迷迷蒙蒙地出屋,转弯,跨进客厅,迎面卫生间的门洞开着,却见黑暗里有一个人影,身矮,微秃,衣裤齐整地立在洗手池旁边。

两人正正地打了个照面。

我呀地惊呼一声,心里闪过念头竟是:完了,这回跟薛君可没法交代了。

那矮汉子迅速捺下头,一道烟走了。

惊魂未定,想:他肯定听见我惊呼了!唯有一口咬定是自己心虚,看恐怖片看多了,窗帘被风吹动就吓了一跳。

于是像巡山回来的八戒一样,默诵着谎话,缓缓走回屋中,强作镇定,上床。

枕边人不动,亦不语。

正暗自庆幸,他许是根本没醒,没听见。

猛听得他问,怎么回事?卫生间有人?话音清明得很。

本来就要祭出打好腹稿的诳语,不料话到嘴边,竟自己变成了大实话:

我撞见隔壁的人了。

撞见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

话一落音,立即在心中狠掴自己一耳光,为什么不说是女的!撞见个女人!要跟他说谎有这么难吗!

他长长地自鼻中呼出一口气,翻个身,从此寂然。

我忐忑了一阵,也就“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

早起的时候,却知道他还是生气了。只蜻蜓点水地亲吻一下就走。只吻脑门。也没像往常反复呼喊小名,也没五步一徘徊,表达不舍之意。

想起李渔有一回《夏宜楼》,盛夏时众女脱个精光到莲花池中戏水,人面莲花相映红,最合心意。想到这处,不免翻出李老儿佳制,温习一番。悚然发现,当年无心不求甚解,竟错过老李之曲终奏雅:

做妇人的,不但有人之处露不得身体,就是空房冷室之中,邃阁幽居之内,那袒裼裸裎四个字,也断然是用不着的。古语云“慢藏诲盗,冶容诲淫”,露了面容,还可以完名全节,露了身体,就保不住玉洁冰清,终究要被人点污也……

为之汗下。暗忖,这不会是已犯下七出之条了?在冯梦龙的《三言二拍》

中,蒋兴哥对犯了错的三巧,装作没事人一样就把她休了……赶紧去查,妇人之七宗罪者,何也?曰:淫,妒,窃(藏私房),恶疾,多言(李翠莲),无子,不顺父母,但并无“不穿衣服”。

到晚上,用心铺排一桌佳肴美点,负荆请罪。这佳肴中有亲手烤成的番茄虾仁披萨(重重地落了双层芝士),又有高汤烧制的上汤娃娃菜,可谓中西合璧,土洋联姻,便铁石人吃上一口,也不由他不心软。

菜过三味,良人面色稍霁。

我这才委委婉婉地问道,昨天夜里,生气啦?

他斜睨一眼,哼了一声。

心道,来了来了,大振夫纲就在今朝,罢罢罢,且让他乘风使帆吧。

他便把昨夜的案子,细审起来:你见到他的时候,走到哪里了?他是怎么样站着?他的衣着如何?随后又怎么样离开?

我自然不免为自己遮掩则个:堂上容禀,案发时大概四五点钟,黑得很呢,哪看得分明。犯妇刚走到墙角,一半身子还在墙后。听我一叫,那汉子低下头就赶快走了……

又问:你叫了一声之后,两手没什么动作?

这才是关系量刑的要紧问题。于是想一想,加倍小心答道:当时犯妇一手在上,一手在下。但是,但是,青天明鉴,犯妇的头发是披散在胸口的!其实足能遮住大半……

他喝道,住了,不须多言。

我便讪讪住了口,灰溜溜等待发落。

俯首于丹墀之下,闻得徐徐道出判词:好啦,原谅你了,现在不生气了。

因为这确实是个小概率事件,漫漫长夜,如厕时间很短,两间屋的人同时到卫生间去,本来就罕见得很,而隔壁两人中你撞见的又不是女人,是她的丈夫,几率又要减半。再说,她的丈夫一两个月才来住一两天……

我听得判词,精神大振,不由得腰杆逐渐直将起来。

他又叹息,做黛玉状,道:“这以后,你可都改了罢!”

遇赦的犯妇,自然没口子称“一定改了”,又另取了细巧果子按酒,温存把盏,良人这才渐渐回嗔作喜。

经过这事,我的天体运动确实谨慎多了。

在屋中再见那男人,颇觉尴尬,脸皮虽不薄,但也免不了脸红。

话说,跟朋友们聚在一起闲聊的时候,总有一个环节是控诉各自的合租室友——因为都是刚毕业的穷光蛋,绝大部分人都在跟人合租。最惨的一位,租进一间豪华大户型房子,便宜倒是真便宜,然而四室一厅不知被隔成多少小间,有的房间还是上下床。室内整天人影幢幢,也不知到底住了多少人,反正网速奇慢,卫生间永远有人在用。明明身在高尚社区,一进屋就成了贫民窟。

直到有一次楼里火灾报警,大伙都跑到楼道里,才数出每天上同一厕所的有十个人。

对于女租客和男租客,人们总有种“瘦死骆驼比马大”的认识误区:百分之八十的女人爱干净;剩下那百分之二十,也比男人干净多了——注意,这是误区!我的女朋友们可以用绵绵无绝期的举证来驳斥这个观点。

公共卫生是最大的问题。每个人控诉的起头第一句总是:“哎,我怎么这么倒霉,跟一群奇葩住在一起!”接下去听,这些奇葩最奇之处,差不多都在公共卫生上。有的是吃完盒饭丢在客厅里,任其堆积起来流淌腐臭的汁水,也不肯收拾;有的是洗完澡从不收拾下水口箅子上的长头发,一口咬定自己从不掉头发;有的是从不倒厕所纸篓,被人指责时却说她从来都是把纸扔在马桶里冲走,连卫生巾都是那么扔的,于是众人总算知道下水道总堵塞是怎么回事;有的是从不洗衣服所有内衣外衣袜子都攒在水盆里,放在客厅,等她妈妈/男友来给她洗,有时一攒一个月,整个客厅都是馊臭味;还有的说,合租的几个女人把马桶圈弄得有黄有红,从不刷洗……

除了卫生,占用公共资源也是大问题:甲每次买东西都买一大堆,公用冰箱都被她的西瓜苹果酸奶塞满了,别人放不进东西。可她也根本吃不了那么多,一大半东西是直接在冰箱里放坏了扔掉,真有钱啊,扔都要扔冰镇水果;乙一到周末就全天占用洗衣机,洗床单洗枕巾洗毛巾洗袜子洗内裤,全都分开洗,从早晨九点洗到晚上六点;丙每天晚上都没完没了地用厨房,油烟机轰隆隆,唉,别人下了班也很想炒个菜做点吃的啊;丁每回洗澡都像在里面孵蛋一样,没有一个半小时不出来,她的头发是一根一根地洗吗?老式热水器烧一次水不容易,她洗一次就都用光了,别人要洗还得再等一个小时……控诉中间必然会愤慨:“我就不相信,她们在自己家里也这么糟蹋?”

结尾必然是:“哼,我才不管,脏就脏着吧!反正也脏不死人,看谁耗得过谁。”以及互相拍肩膀鼓励“化愤怒为力量,赶紧攒钱买房子”。

大家上学的时候,都是有理想有抱负的好青年,老这么斤斤计较,想着这些琐屑之事,弄得自己都看不起自己,可是——“这口气就是咽不下去!”

让人疲惫的,不是面前的高山,而是登山鞋里的沙粒。

——贫穷总有无尽的悲喜剧似的细节,比如奥威尔的《巴黎伦敦落魄记》。那些细节咀嚼得久了,居然会像臭豆腐和苦瓜一样,被嚼出点香味来。

这类似一种“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很多人首先被那些细节所苦,转而却被它们迷住,精神百倍地争吵、抢夺,糊糊涂涂地过了一生。

当然,“她们在自己家里也这么糟蹋”的答案是否定的,如果哪家有这么个孩子,估计不是挨爹娘的揍,就是早早给送到精神病院去。然而——所有人都包括在内,我们都得承认,跟一帮陌生人待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就好像变成了另一个自己。

关于居住环境和个人尊严问题,王小波苦口婆心地论述过多次:中国人有一种特别之处,人只在“家里”负责任,出了门就没有责任感。大家所到之处,既无权利也无义务。他还引前辈学者的话,比如罗素的解释:中国文化里只重视家族内的私德,不重社会的公德公益。费孝通则说,中国社会里有所谓的“差序格局”,与己关系近的就关心,关系远的就不关心或少关心,结果有些事就从来没人关心。对合租的人来说,“家”就是他租下来的那个房间,外面的卫生间厨房客厅有着“公用”的属性,所以就不算是“家”。出于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谁都不愿意让别人搭自己努力的便车,同时又想搭别人的便车,“公共卫生那是大家的事,凭什么别人都不管,我要管?我管了,岂不是我吃了亏?”

其实要说完全没有责任感,也不是的。责任感还在,只是当一群人共处,责任感立即有了推卸的可能和空间,被最大程度地“分摊”和“稀释”了。

这种心理,在合租屋里体现为不倒垃圾,在某一条大街上则体现为不救助被汽车碾轧的女童。

或日,现在北上广外来人口过于膨胀,所以才会有庞大的租房人群,在封建农耕社会,过的还是田园牧歌式的生活吧……其实人口向发达城市流动是城市化的必然趋势。翻翻书就能发现,无论哪个朝代,首都和大城市永远是人满为患,寸土寸金。权贵多吃多占,商人倒腾房地产,读书人到京城奋斗谋职,当京漂,几十年也只能租房住,唯一可安慰的是能攒钱在老家起一所好点的宅子,以为致仕后终老之计。

唐以前的资料不好找,就从唐说起吧。李唐时期中央官员人事变动频繁,在首都长安的穷京官大多租房住。白居易有租房诗《卜居》:“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长羡蜗牛犹有舍,不如硕鼠解藏身。却求容立锥头地,免似漂流木偶人。但道吾庐心便足,敢辞湫隘与嚣尘。”此时他的职位是礼部主客郎中、知制诰,相当于皇帝身边的机要秘书,代天子拟诰,还是攒不够买房的钱。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则是在县署公租房里写下的。

宋代的大城市,已经开始出现向近代城市迈进的趋势,坊巷制度崩溃,居民可以按照喜好自由选择住所。然而北宋时期,首都开封的房价奇高,没点家底的穷措大,管你如何才高八斗、名动九州,也万万当不起开封业主的。欧阳修贵为一代文宗,执衡枢密,始终置不下房产,“嗟我来京师,庇身无弊庐。

闲坊僦古屋,卑陋杂里闾”。不但没间房产,连租房也租的是一条破里弄的老屋子,环境很糟糕。苏轼在开封给儿子苏迈办喜事,没有新房,租用了朋友范景仁闲置的房子。或曰,他弟苏辙怎么没帮一把?因为小苏诗文之才稍逊乃兄,穷困之状旗鼓相当。小苏有诗曰“我生发半白,四海无尺椽”,“我老未有宅,诸子以为言”,头发斑白了还没混上套房,儿子们老拿这个当话把儿敲打我。

老租房的人,就老得搬家,哥俩都写了好多迁居诗。大苏《迁居临皋亭》:“我生天地间,一蚁寄大磨。”搬家就像在蚂蚁洞之间爬来爬去。《迁居》:“前年家水东,回首夕阳丽。去年家水西,湿面春雨细。东西两无择,缘尽我辄逝。”跟房子没缘分啊,平均一年就得搬一次。苏老二《汝南迁居》:“病暑暑已退,思归未成归。人事不可期,当受不当违。客居汝南城,未觉吾庐非。忽闻鹊反巢,坐使鸠惊飞。三绕择所安,一枝粗得依。”

即使是租的房子,破漏了也得修,苏辙有修房诗,《葺东斋》《葺居五首》,“敝屋如燕巢,岁岁添泥土。泥多暂完洁,屋老终难固”。他也知道客不修栈:“况复非吾庐,聊尔避风雨。”反正不是我的房子,马马虎虎算啦。

“生来乏华屋,所至辄成趣。苦恨无囊金,莫克偿地主。投老付天公,著身岂无所”。最后还要勉强说几句豁达的话儿。苏辙在七十岁时买上了房子,不是在首都,是在许昌买的。

到了南宋,房屋租赁业已经十分发达,政府设有公租房,也有不少私人出租房屋的。租房干什么的都有,租门脸儿做买卖的,租房子存货物的,租房办书院的,甚至还有道人租店面卖卜。有时政府机关还租用民房当办公室。公家能提供的宿舍严重不足,官员们大部分都要租房住,朱熹道:“且如祖宗朝,百官都无屋住,虽宰执亦是赁屋。”宰相李昉、吕端微时曾一起租房,老来回首,老吕赠老李诗曰,“忆昔僦居明德坊,官资俱是校书郎”。僦,即租赁。

又有王禹偁诗:“老病形容日日衰,十年赁宅住京师。”老王也曾官拜知制诰、翰林学士,也跟白居易一样穷。至于贬谪出京,知黄州,建了听雪听雨听投壶的黄冈竹楼,似乎倒比当京漂舒服多了。

现在常见的几户合租一套房,那时也都有了,“泉州城内一空宅,数家分僦居”(南宋洪迈《夷坚志》)。政府时而会有恤民之举,《宋朝会要》:

“大中祥符五年正月,以雪寒,应店宅务赁屋者,免僦钱三日。”店宅务是京师管理公有土地房屋的官署,从真宗祥符年间开始,在大雪和节日的时候,会给租户免除房钱。当时房钱是以日计算,减免是为救济那些因雨雪无法经商挣钱的小民。后来凡皇后、太后病愈或皇族添丁等等时节,房钱和地钱都有照额免除或减少的特典。

明朝,出现了廉租房。朱棣迁都后,为吸引人口,向京城附近大规模移民屯田,又徙工匠来京。人是来了不少,没处住怎么办?朱棣下令在北京城里城外盖房子,低价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

当时这些出租的公房被称为“廊房”,按照所处区域的繁华程度分为“大房”、“中房”、“小房”。住户三个月交一回房租。大房每间租金四十五贯宝钞,外加九十文铜钱,按二○一三年的比率折算成现在的人民币,约为一百七十四元;中房每间交租金三十一贯宝钞,外加六十二文铜钱,约为一百二十元;最便宜的小房每间三十贯宝钞,外加六十文铜钱,约为一百一十六元。

当时北京劳动人民的工资是多少呢?据文献记载,永乐初年河工月薪九百文左右,砖瓦匠月薪一千五百文左右,轿夫月薪一千八百文左右,也就是说这些当时属于低收入群体的民工,也能在北京最繁华的地段租房住。

明清时期“典房”变得兴盛起来,只需把一笔典房款付给房主,就能按租约住上十几年。这期间,典房款归典主所有,房客不用交房租,房主人也不用出利息。“典”的等级高于“租”。《金瓶梅》中,武大起初的住所是在紫石街租赁的,金莲甚为不满,“贼馄饨不晓事的,你赁人家房住,浅房浅屋,可知有小人罗唣!不如添几两银子,看相应的,典上他两间住,却也气概些,免受人欺侮。”可见典房是有“气概”的高级住法了。那么典一套房的价格大概多少?金莲卖了首饰,“凑了十数两银子,典得县门前楼上下两层四间房屋居住。第二层是楼,两个小小院落,甚是干净。”十数两银子,约合人民币三千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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