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惊羽来自于什么地方,没人知道,自从当年第一次在燕京出现后,就再也没有林家人见过她了。
在那一年,林无成的父母死后,神秘老人来到燕京带走林无成,跟在老人身后的那个女孩却不见了,谁也不知道,那个女孩去了哪里。
老人死之前,让林无成去蜀都,去找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就叫做苏惊羽,老人说,那是我给你物色了几十年的老婆,没有人碰过,也没有人能够降服那个女人,她这辈子只能有你一个男人。
一己之力便可胁迫袍哥会长老李登生反叛的林无成,哪里会在意这么一个女人,哪里会把老人的话放在心上,劫下袍哥会三百斤的******,将其嫁祸给苏惊羽的川羽会和陕西佬,就是为了给苏惊羽这个高高在上的女人一个下马威。
十年前的林大少爷是一个小小的花花少爷,被他祸害过骗过去初吻的小女孩不在少数,下至五六岁的小女孩,上至三十几岁的风韵少妇,不管其家世,父母官大官小,只要看顺眼了,就要上去试试手、感。当年燕京四大少爷,林无成就是其中之一,而且是年龄最小的一个,相差超过十岁。
父母之死,让林无成悲痛欲绝,曾经有过自杀的行为,而且不止一次,林老爷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只好让那个诸葛老头将林无成带走。
距今已十年,也就是说林无成离开燕京已十年,苏惊羽离开老人也已十年,十年可以改变甚多东西很多事情,凭什么让林无成抛下所有疑虑相信一个比蛇蝎还要蛇蝎的女人,凭什么让在黑道混迹十年的黑寡妇将其奋斗的事业凭空交给一个满身浪子气息的浪荡少年?
两人的碰撞自然是不可避免的,初到蜀都尚未站住脚的林无成尤其需要,反而被林无成阴了一把的寰蛇苏惊羽稳坐钓鱼台一般,等着林无成的拜访。
就在离开帝皇大厦之后,林无成带着何疾和孟云就来到了苏惊羽在蜀都的别墅,里面除了住着苏惊羽,还有一个看起来武力值爆表的男人,身材像狗熊一般大,让林无成想起了那像狗熊一般的小熊,不知如今怎样。
在看到男人的一瞬间,林无成的心里很不高兴,虽然心里知道只是一个保镖打手而已,可是心里面还是机器的愤怒。
安排孟云守在别墅的外面,林无成带着何疾就进了别墅,后面在别墅发生的事情,也就是那样,一个满身带满伤疤的男人,不管从视觉上来说还是心理上来上,都给人一种震撼,不管什么女人,都喜欢这种男人,哪怕像苏惊羽这样的唇齿染血轻男人的女人呢?
从后面抱住林无成的苏惊羽没有哭,快三十岁的女人,漂泊了十几年,混了十年的黑道,感情没有那么脆弱,只是多年的孤独和冷血,已经让这个曾经一袭白衣素锦,身藏千山万水的奇女子承受不了太多了。
一个女人,只用了十年的时间,便白手起家,在蜀都建立了一个能够和袍哥会抗衡的大型帮会,这已经不是惊才绝艳可以形容了,这是十年前苏惊羽的义父也就是那位老头给他的任务,早已经和她说明,这一切都只是为了一个男人,十年后这个男人会来找你,那个男人也就是你一辈子的男人。
初次见面的两人便爆发出了不一样的火花,这个狐狸妲己般的女子,在林无成走后,坐在别墅的沙发上,手中端着一杯红酒,刚刚沐浴完的她穿着白色的睡袍,那个魁梧的光头男子仍然站在苏惊羽的背后,隔着三步远的距离,不敢靠近,不敢越雷池半步,不敢多想,更不敢带有亵渎的心思。
“那个三根手指的家伙怎么样?”苏惊羽摇晃着手中的高脚酒杯,杯中红酒左右摇晃,却是不曾洒出来一滴,对着空气说道。
身后那个和小熊差不多魁梧身子的精壮男子,神情冷冽,缓缓开口道,“我不是他的对手,他的武功很怪,瞧不出师出何门。”
苏惊羽斜瞥了男子一眼,“你不是他的对手不丢人,他的师父就是我的义父。”
虽然男子从未见过教导出苏惊羽这样变、态的老人什么样子,不过听其行,知其言,也能推断出那是何等的一个老神仙。
“小五,西川这块地方,平静了好多年,这下总算要搅合一下了。”苏惊羽轻抿一口酒杯,颇为感慨的说道。
“刚才那个少年?他能有这么大的本事?”小五有些不敢置信的问道。
“以后少打歪主意,这个川羽会本来就是为了他而建立的。”苏惊羽一口喝掉剩下的红酒将酒杯放在桌上,就准备起身。
“会主,这是什么意思?帮会的兄弟们可是不会答应的。”小五满脸震惊。
“多嘴!”苏惊羽猛地回过头来,狠狠地看了一眼小五,小五顿时跪倒在地,不敢言语。
苏惊羽的别墅从来就只住着她一个人,这名最贴心的心腹也不敢在这里留住,苏惊羽别墅的二楼,直至今日,也只上过一个男人,那便是她认不认可,都是她男人的林无成。
若道人来多情,最易感动,人若无情,六亲不认。禁忌了一辈子心的苏惊羽,从小父母双亡,无亲无故,丢弃在山林之中的她,没被老虎吃掉,没被野狗叼走,没被狼群抓去,做成了狼女,还是长成了这一副堪似妲己又似褒姒的天使面容。没做成那卖、身西域保一国平安的王昭君,没做成倾国祸水陈圆圆,倒是亦步亦趋,像极了那为父从军的花木兰,上过战场杀过人,见识过世间的肮脏和纯洁,懂得多,知得多。又像极了女帝时代的巾帼宰相上官婉儿,该依附怎样的男人,该捏死怎样的男人,该跟随那样的男人,该怎样往上爬,该怎样往下踩。
女人最忌熬夜,苏惊羽这么漂亮的女人也怕容颜衰老,她喜化妆,画的浓妆艳抹,画的满脸的粉,画的让人都不禁侧目,高档的成功男士鄙视,低档的衰败男士不屑,画着这样的妆容,走在大街上,是她不多的爱好之一,她喜欢这种感觉。
她一直告诉自己,她需要一个男人,一个不是狗的男人,一个不会像条狗的男人,不像条狗,那就不能下跪,小五跟了她七八年,为她卖过命,挡过子弹,受过屈辱,全家死绝,只为了她,她知道又如何,不知道又如何。给她下过跪,那就是狗,狗怎么能贪念主人的感情和床?
这个世界正是这样,阶级的差距难以改变,人与人之间也有种族存在,有人有狗有猪又神,该跪着站着躺着仰视着俯视着,其实这是一种选择,不选便只有死。
身份高贵出身高贵皮囊好看,有自己的红颜知己,过命兄弟,这样的人他还差什么?差一些对命运的掌控,对无奈之事的改变,就像那个只有十几岁便摔落悬崖的小女孩,还有那个被十几个男人强、暴的女人,他都记得,他能改变什么?他只能看着,他央求过老人救救那些不该死的人,央求过老人发发善心,可是没有,老人没有做,他只是静静的看着,像在欣赏一副美图,像在看人间百态嬉戏舞台。
如果当初何疾要不是自己站了起来,他也不过是那芸芸苦难众生之一罢了,倒在没有人气的街巷,布满了血液的腥味,一辈子就这样,那还来得辉煌时刻,哪里有什么光宗耀祖,怪不得许多老人斗一辈子,到了该死的时候也在比,比比谁后死,多活一刻便是胜利,哪来的什么尊严如命,那都是书生意气气势如虹时写出来的豪言壮语。
如同贵族的林无成深知活着比什么都好,活着才能去保护自己爱的人,他只想活着,和家人父母一起生活,哪知道灾难随时降临,没有人能够抵抗,从此他便背上一身的仇债,弃十几年的繁华荣华锦衣玉食,得十年的漂泊零落,孤苦无依,只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离开苏惊羽的别墅,林无成并没有带着何疾孟云回他的西南交大,那里没有他们住的地方,至于他,只是想回去看看那个曹树云而已,若没错,他是曹家子弟无疑,他记得,当年有那么一个同岁的曹家鼻涕虫总跟在他后面,没少挨打,要不是为了那个漂亮的曹家妹妹,他怎会带上这个窝囊废。
鼻涕虫、窝囊废、曹树云,那么那个自称是她妹妹的家伙就是曹先雪了,小丫头竟然改名叫曹宪了,“呵呵呵。”一想起今日见到的曹宪那一副表情,再一想起小时候曹先雪的神情,林无成就抑制不住自己想要发笑的冲动。
天色不晚,交大的夜晚不迷人,但也是灯火通明,还有许许多多的人流,其中不乏成双成对的小情侣,也不乏一人行走的孤苦单身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