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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夕阳落下的模样?

张 晓

题记:给菲菲,曾经的三年里给了我最多温暖的朋友。

曾经听到过这样一句话:总会有一种结局比死亡更为悲惨。站在数年之后的今天我终于发现,那种结局就是离别。

昨天听了一位同学的主题演讲,提到了初中时坐在他身旁的一位女生。然后我就想起了你,陪我听了三年朴树的女孩子。我的朋友,或许你并不知道,在那段旧时光的彼岸,你曾经是我单薄青春里全部的温暖。

前尘隔海,但我仍旧不会忘记六年前我们相识的那个秋日下午,不会忘记法国梧桐下那一片片乱人心弦的枯叶。时间将过去的整整六年拉成一条波澜不息的河,站在新的岸边,我发现那些过往的影像一如崭新,清晰得毫发毕现。

菲菲,不知道这些年你是否安好。站在深圳那样一座城市的霓虹下,你再笑起来的时候,是否还像当年一样,会露出一脸的落寞。

今天我逃掉了整整一上午的课,只是因为想为曾经的你写一些东西。不要责怪我的不驯,你知道,有许多东西,为了留住它们,我会甘愿付出一切,即使到最后只落下一席记忆,只落下一片残破的剪影。

高中的前两年,我买了很多很多的磁带,拉开抽屉,就能看到兵马俑般的整整五排。可是现在我已经不愿意再去听了,那些花花绿绿的塑料盒子摆在那里,落了满满的一层浮尘。没有你在我身边,扑面而来的商业化已经让我迷失了方向。当年我们一起分享一对耳机的时候,一首《生如夏花》就可以听上整整一个星期,可是现在,我到哪里去寻找那种坚持。

有时候到学校外面的米线馆去吃晚餐,会路过街角那家逼仄的音像店,听到那里的音箱里朴树的歌声时,我就会感觉身边那些擦肩而过的女生中就有你的影子。我揉揉眼,却找不见。

现在,“太合麦田”又推出了新的“红白蓝”系列,筠子朴树叶蓓那一连串的色彩成了昨日黄花。三个新的年轻人在很卖力地唱歌,可是我不愿意尝试去听这些新的曲目。年轻的歌手匆匆地涌出来,可是那些已经成长起来的歌手,他们也曾经年轻过啊。

现在我开始尝试着听维塔斯,开始听平克弗洛伊德,甚至会听《夜上浓妆》这样的地下音乐,因为我觉得摇滚乐中那些厚重的撞击声能够起到一种镇痛的作用,像王家卫电影中那坛叫做醉生梦死的酒一样。

以前你曾经拉我去听朱哲琴,我因为不习惯她那种有些神经质的演唱方式一直避而远之,你从来没有勉强过我,因为你说过你不想别人因为你而不开心。

你总是这样,不肯把一丝一毫的忧郁情绪带给别人,可是,你不知道,当你强颜欢笑的时候,我也会不快乐。我最贴心的朋友,关于你的一切我至今忘不掉,因为纪伯伦曾经说过,和你一起笑过的人,你可能把他忘掉,但和你一起哭过的人,你永远忘不掉。

你曾经把威尔科克斯的话写在我的笔记本上:微笑可以共享,哭泣却只能属于一个人。

我很明白能够遇到一个愿意与自己共同哭泣的人是多么的难能可贵,你不忍心让我难过,所以我只对你微笑。六年之后的秋天依旧和当年一样后凉意初升,我终于像你一样爱上了朱哲琴,爱上了那一曲曲属于雪域高原的天籁,可是我很清楚地知道,你,我最无法取代的朋友,已经习惯了远方的生活,不在我身边了。

在那些曾经的音乐声里,青春雅然绽放,犹如最华丽的盛装舞步,我们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两个在大街上琴弦上寂寞成长的孩子了。暮色侵空,黑夜落下来,在这个夜凉如水的路口,我忽然感觉自己是被周围疾驰而过的车辆困在了一个孤岛上。耳机中破裂嘶哑的声音传出来,开打所有的音量,再开大,这是我最后的勇气。

听着陌生的音乐,我一个人走在密不透光的水泥森林里,一步一步穿过城市中鳞次栉比的建筑。吊角路灯斑驳的阴影下,街道依旧宽整,霓虹依旧绚烂,可是我总感觉四周一片冰冷,因为已经再没有人唱,往日的歌。

现在,世界在以维也纳圆舞曲般的节奏向前滚动,一切的运行速度都快得要命,惊心动魄之后,就只剩下了疲惫。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浮躁,我已经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愿意花上四年等陈绮贞出一张专辑。就在这种快节奏的间隙里,我有时候会拿自己写下的文字给别人看。会有人不屑,会有人轻轻地赞许,说我有才华。可是,我最最清楚,我那些投机取巧的“才华”,怎么及得上你活跃飘逸的灵气。

相识很久以后你才肯拿出自己的文字给我看,一直以来我都知道,你对人是有戒备的,我不明白是什么让你如此畏惧伤害。那篇乐评发在一家并不怎么出名的杂志上,并不能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可是在十三岁的时候就能在一家杂志上拥有一个乐评专栏,已经足够证明你飞扬的才思。有时候你会让我有一种感觉,我的朋友高高在上,像女神一样难以触及。

后来,当我也终于拥有了一个专栏的时候,我的十四岁已经流逝了大半。年华像抓握不住的流质,在静谧中便洞穿了我的身体。我付出了很多努力与你站在一起后,才发现,你永远是那么出色,难以企及。有时候你一句凝练的话,便让我通篇冗长的文字变得苍白,失去了意义。

记得我曾经给《熊的故事》写过一篇三千字的影评,那是我很喜欢的一部法国文艺片。我花了一整夜,洋洋洒洒写满了两张A4打印纸,可是看到的人都摆出一副不知所云的表情,那些麻木的面容让我心痛。后来我拿给你看,那一天我发现你的眼睛格外的明亮,你写了更长篇幅的评论和那两张纸一起送还给我,在你的言语中,我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从此以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古人会有那一句“士为知己者死”,为什么你曾经告诉我把自己的文字拿给不在同一世界的人看,没有意义。在与你告别之后,我终于学会了这种低调的孤傲,我不再张扬,不再把自己的习作本往最显眼的地方摆。在我已经走过的生命历程里,总有一些文字只是为了写给你,我开始相信这一点,我远方的朋友。

那一年里我开始动笔写我的第一部长篇,你说要为我的小说写一篇最出色最深情的序言,我一直在等。时光像燃不尽的烟火,一路烧到了今天。那部小说的写到了八万字,被我搁置起来,再也没有了勇气重新拾起。

菲菲,如今你站在远方那座繁华城市的流岚里,还会记得当年那个轻轻的约定么?

七年,一篇小说的名字。或许你从没有在意过,我们相识的前一天,我刚刚过完了自己的十一岁生日。我的下一个生日,我们相识整整七年,十八岁是青春里很凌厉的一个弯,我会淡然度过。

时光交错的路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这是当年你写给我的话,我曾经把它转赠给许多人。菲菲,你已经先行一步,请你告诉我,十八岁,那场破茧似的成人仪式背后,到底藏着什么样的美丽与哀愁。七年,两千多个日日夜夜,两千多次日升月落,可是记忆经久不灭。我忘不掉每一段被剪碎的旧时光,忘不掉我们一起逃出学校在山顶的石灰岩上写作的每一个下午,忘不掉我们喝掉的可以注满一个游泳池的可口可乐,忘不掉那些被我们肆意挥洒的青春。

《追忆似水流年》中说,生命是一场幻觉。是你,我最最无法忘却的朋友,在这种种虚幻之中,在这狂乱欲碎的世界里,给了我惟一真实的触感,令我永世难忘。

夜晚,当我站在商业街上,面对整条路的灯火通明时,就会感觉自己很无助。可是当我想起你的时候,心里便会凭空生出许多散不开的温暖。许多一直留在身边的朋友在我青春的最后一段行程里开始变得形同陌路,时光荏苒仿佛一列开往末世的地铁,我的青春被车轮碾过,一路散落,一路流离。远方的你,成了我惟一笃定的守候。我的朋友。

假期的时候我会一个人慢慢走完那条我们曾经携手走过的商业街,然后绕过街口的角楼,一直走到你曾经住过的小区。在你家楼下经过的时候我会抬起头来看你曾经养过珍珠鱼的阳台,你喜欢的那一席天蓝色的窗帘被取了下来,里面的墙面凸显出一大片突兀的白色。一直没有新的住户搬过来,所以我一直愿意相信有一天早晨你会回来,重新挂上那一层天蓝色的布幔。

记不起你第一次带我来这里是什么时候,我只知道我曾经惊叹于这套房子里精致的室内装修。空空的一百五十平方米里只住了你一个人,因为你固执地不肯随父母去他们工作的城市。你总是说,一个已经熟悉到能够闭上眼睛画出来的地方,怎么可以随随便便离开。从你倔强隐忍的眼神里,我能看出你对这座伴随自己生长了十年的小城的不舍。现在,你终于消失在了深圳来往熙攘的人群里,那个地方的街道,你一定也会慢慢熟悉起来。

你曾经告诉过我,你在四岁之前从来没有见过父母的样子,他们粗心得连一张照片也没有留下便去了那座一夜间崛起的城市寻找自己的事业,你是在一位阿姨家里长大的,这套房子是十岁生日他们送你的礼物。当拉开你的冰箱看到里面满满的两层冰淇淋的时候,我曾经对你说,你看你多幸福啊。你笑得很甜美,其实我知道,你并没有找到四叶草上代表幸福的第四片叶子,你不快乐。你每天和自己的猫一起吃东西,晚上一个人睡那张冰凉的粉红色大床,周末只能一个人呆在家里上网。看到你孤寂的背影,我终于意识到自己平淡的生活中蕴藏着怎样的幸福。虽然我的父母操劳了十几年才买下了一套足够宽敞的房子,虽然我两年的零花钱也比不上你一个月的生活费,但是,至少在一家三口的餐桌上,我体验不到你那种孤凉的心境。你让我学会了珍惜,在过去的十七年里,这是我最重要的收获。

深秋的江北,梧桐的叶子一片一片落得很猖獗,秋风划过的时候,回首过往,我看到那些记忆破碎的剪影如旧胶片般从我的面前匆匆掠过,然后被埋入了霓虹灯下落寞的角落里。而你的影子,依旧清晰如帛卷上的墨迹。

现在你呆在父母身边,孤单了这么多年之后,你一定会喜欢上那种有父母疼溺的生活。他们在外漂泊多年,或许就是为了能够让你拥有现在的这种生活。希望他们迟来的温存,能够抚慰你遍布全身的寂寞。

现在,在我执笔写字的这个时刻,远处渐渐明亮起来的霓虹灯已经开始招摇地展示这座江北城市尚不够浓重的繁华,不断闪现出来的华丽色彩泛了上来好似一层绚丽的幕布。这篇写给你的文字终于还是没能在阳光下完成,晚自习课上我伏在桌子上一个字一个字一刻不停地往下写,遗忘了身边所有的喧嚣。

我走出回忆,却再也看不见你,夜色中斑驳的树影映在巨大的玻璃窗上,我感到黑色的潮水正从我的脚下漫上来,一种格外嘹亮的忧伤渐次没过我的头顶。为什么从每一道微不足道的划痕里,我都总能看到你的影子?

在一本旅行杂志上我再次看到了普罗旺斯的照片,连亘的薰衣草涌起来如风吹过的紫色麦田。我忽而又想起了你曾经的理想,那个时候我们都是爱做梦的孩子。鲁迅说过,做梦的人是幸福的。

你说过想要去西藏,想要去丽江,想要去巴黎,想要去普罗旺斯,想要去卡尔加里。这些梦境中的桃源同样是我的心之所系,于是我们曾经在一个雨夜约定同往。在你远走之后,我在某一个清晨醒来,却突然开始对这些曾经梦境中的圣地感到恐惧,同样是因为鲁迅的一句话:人生最痛苦的是梦醒了无路可走。

在我们分开之后的这些时日里,青藏铁路一直修到了高原的幡旗下,丽江开始因为游人纷至而拥堵不堪,卡尔加里被李安搬到了银幕上作为一个同性恋故事的背景,巴黎和普罗旺斯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挂在嘴边。我们曾经的理想混入了大众化的做作,我开始尝试把它们埋在心底,作为那段绚烂青春的墓碑。

你曾经说过要我在你生日时送一幅凡高油画的复制品给你,说喜欢那种涂抹到奢靡的色彩,我满口的答应,后来却忘记了。现在我终于明白了那次我送你的两张卡百利的CD作生日礼物时你的表情为什么会是那样的失望。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忘记一件事情是那样的轻而易举。我们在那个路口分别,然后一个人走新的路,唱新的歌,某一天再抬头看向天空的时候,就会发现,那些曾经熟稔到以为永远不会遗忘的人和事,就在蹙眉的一瞬间,便已经隔了苍山泱水,再也触摸不到。

菲菲,现在我经常会躲在角落里偷偷地看天空中那些匆匆而过的流云,因为你曾经告诉我说天空是有秘密的。我猜想,撕开那一层淡淡的掩饰,或许就可以看到一大片刺目的兀艳潮水般地涌出来,或许就可以看到你明媚如春光的笑靥。

看到有飞机穿过云层的时候我总是会很难过,因为在你离开这座小城的时候我没能陪在你身边。这么许多年,这种歉疚已经成为了我心中无法磨灭的遗憾,成了我久久不愈的伤口。

那天你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我正在和一群朋友看一部很无聊的商业片,你说你要离开这里,说得那样从容,以致于让我以为你只是在讲一个冷冷的笑话。这么长的时间以来你总是习惯隐藏自己的悲伤,可是那一天,我为什么忘记了你会那样做呢?

三年前那片夕阳的余晖里,我最最无法取代的朋友,你的离开,让我头顶绚丽的天光黯然失色。你抽走你的手,也带走了我一半的快乐。那一天,那两个会在周末的下午到街上游荡的影子,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整整三年,我一个人匍匐在刀锋般凌厉的时光之流里,独自安慰自己的落寞。

现在,在时光淙淙流过的罅隙里,我再一次意犹未尽地想起了你即墨胜似烟花的笑靥,想起了那天,夕阳落下的模样。

当风筝飞过城市/你举着那枝花在等谁/那天夕阳落下的模样/你始终没对我说/当你离开这城市/正是电影散场天黑了/你离开了这个海洋/只留给我蓝色回声/你挥一挥手/正是黎明之前的寂静/我终于没能看清/你那一瞬间的表情/你挥一挥手/正好太阳刺进我眼睛/我终于没能听清/你说的是不是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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