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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重返大漠

“咱们先坐火车到包头,由巴彦淖尔盟进入戈壁大漠,再沿着国境向西……是不是这样?”

魏建国唠叨了半天,却被乔小姐一句话给总结掉。两人接着聊起历史,又是一番高谈论阔,大有相见恨晚之意。我被夹在中间,动也不能动,这边受不了魏建国的口沬,那边又怕压到乔小姐的身体,这种痛苦可想而知。

可气的是,天保这小子也来搅局,他不知咋地又跟那司机扯上了,两人碟喋不休地谈开车的趣事,搞得那车速跟驴拉的差不多……

一到火车站,魏建国立刻恢复严肃表情,他把我们带到候车大厅,就自己一人跑去弄车票了。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我突然觉得有些自惭形秽,这时天保却吵着要买些干粮,还指定要熟鸡蛋。

“天桦,你假装买东西悄悄跟去,看他是不是在跟人接头。我老觉得这魏建国只是一粒棋子,他背后肯定还有一只大手在操控。”乔小姐把一叠钱塞到我手里,又加了一句让我倍感温暖的话——“小心点,别让他察觉。”

魏建国走得真快,当我追出候车大厅时他已不见了踪影,我挠了挠头,转身向售票处走去。突然,我瞅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虽然转瞬即逝,但他那犀利的眼神却深烙在我脑海中——是魏建国病房里遇到的那个老鬼。

“喂!你在这干吗?”魏建国鬼魅般地出现在我背后,也不理我惊慌的表情,扬了扬手里的车票说:“还好今天人不多,我换了四张连号的。”

虽然这是一趟开往家乡的火车,可我一点也打不起精神来。魏建国自始至终缠着乔小姐,从民族历史一直聊到古玩冥器,两人越说越投机,简直当我不存在。而天保则不停地吃东西,当到达包头站时,乔小姐给的钱已经被他吃得所剩无几了。

下火车后,魏建国径直把我们带到附近一间招待所,巧合的是,这家招待所就在我上次跟乔老头歇脚的羊肉面馆隔壁。

第二天一早,魏建国招呼大家到面馆吃早餐,可等我们赶过去时他却不在了,过了一会儿,才看他开着一辆吉普,满面脸春风地来到门口。

“从哪儿弄来的?”我不由得一愣,这书呆子到底什么来头?

“当地部门预先安排好的。”魏建国生硬地笑了笑,也没坐下来吃饭,溜到招待所退房去了。

“霓月姐,这事你怎么看?”

“好啊!这样咱们就快多了。但愿能早点找到我爹……”乔小姐显然没理解我的意思,一心牵挂着乔老头。

一行人收拾完毕,漫长的探险历程便开始了。我们一路朝西北方向走,穿过几个旗镇后,前方的道路渐渐变得模糊,原来不知不觉中已经进人草原腹地。话说这辆帆布吉普还真够棒,穿山越水毫不费劲,魏建国开得累时就由天保代替,这小子可能也是刚刚学会,那技术真叫人不敢恭维,好在这是茫茫草原,少了撞车的担忧。

乔小姐跟我坐在后排,她一直背倚车门,眼神空洞地望着窗外。虽然此时车厢已不再拥挤,颠簸中不必担心会撞到她,但我仍感到浑身不自在。

午后,我们终于进入巴彦淖尔盟。在乔小姐的再三催促下,我们只在巴彦浩特市做了短暂的休整,加满油后,又继续向西北进发。车子再次融进“天苍苍,野茫茫”的景色中,面对浩瀚的草海,碧蓝的苍穹,众人无不萌生出想高歌一曲的冲动,连乔小姐也精神抖擞起来,头探出车外做了个深呼吸。

“大家看,前面有个蒙古包。”坐前面的天保突然喊了一句。

“有哈稀奇的,咱们这一路见得还少吗?”

“可这就孤零零的一个,之前看到都是一堆堆的啊!”

“有蒙古包就有水源,这车开了一整天,水缸估计快见底了,我去打一桶来。”魏建国降下车速,慢慢朝它靠去。

“这家人有喜事。”乔小姐凝神望着前面,突然皱起眉头说,“还真有点蹊跷,怎么两样东西都挂呢?”

“什么啊?”我跟天保几乎同时发问。

“蒙古同胞的习俗,哪家人要是有小孩出生,就会在屋檐下挂个明显标志,生男孩的话,就挂弓箭,女孩则挂红布条。可这家人两样都挂,你说奇怪不奇怪?”

“是龙凤胎吧!”魏建国若无其事地说着。他把车停在离蒙古包四五十米远的地方,从后备箱拿了个皮桶,大踏步走过去。

就在他靠近时,突然,从里边钻出个穿蒙古长袍的老头来。两人嘀咕了几句后,魏建国提着皮桶朝东走去,那老头则往这边张望了一下,转身钻回蒙古包里。也就这一对望,我“哇”地叫出声来——这不是跟到火车站的那个老鬼吗?怎么又出现在这里了?

“不对!这老人家不是蒙古同胞。”乔小姐绷着脸说。

“呵呵!这我知道,他跟魏建国是一伙的,可能就是你说的那个幕后黑手。他在蒙古包上挂两样东西肯定是接头暗号……我下去看看。”

“不,还是我去,别打草惊蛇。”乔小姐把我摁回座椅,然而自己却久久不见动静,只是聚精会神地盯着水洼边的魏建国,一直等他提着水走到车旁,这才猛地打开车门,撒腿就往前跑,嘴里喊着,“水壶也干了,我去打一壶回来……”

“搞什么鬼?”我跟魏建国都有点莫名其妙,不禁对视了一眼,又各自把目光移开。

当魏建国加好水后,乔小姐也小跑着回来了,一言不发地坐到车厢里。我正想开口问,却发觉她的上衣被水弄湿了一大片,隐隐露出肌肤的颜色,顿时觉得有些尴尬。我赶紧把目光往上移,此时斜阳正好落在她丰润的脸颊上,那长长的睫毛、红艳的嘴唇,还有那份骨子里透出的秀气,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

“看什么看,不怕狼咒发作啊?”乔小姐佯装愤怒地说,突然又觉得难为情,原本雪白的脸立刻浮上一抹红霞,于是索性把头伸到车窗外。

“好!出发。”魏建国关上车门,一踩油门,车子就如脱缰野马,快速向西飞驰……

草原的落日较晚,又很突然,这我在罕拉尔旗见识过。当残阳渐渐变成红褐色时,我知道天黑将在瞬间发生,于是先把手电筒握在手里。

“快看,野生的白山羊。”魏建国指着远处一群奔跑着的动物笑着说,“按牧民的说法,这会带来好运气的。”

“咦?那里怎么站着个人呢?该不会是鬼吧!”天保突然死盯着北面,说了句大煞风景的话。循着他的视线,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不禁怀疑这到底是不是幻觉。

“那只是一座石人像。天桦不是说你上知天文下懂地理,无所不知吗?你怎么连这都不认得?”

魏建国这番话不但尖酸刻薄,还连带挖苦了我。我真想一巴掌打过去,在魏建国及时打住了话题。他调转方向,径直朝矗立在草海中的石人塑像驶去。

“乔姑娘,这东西的来历,到现在也没哪位专家能给出确切、完整的答案,考古界也是各抒己见。你知识渊博又聪颖过人,不如下去看看,或许能解开这个历史谜团。”

这书呆子啥时候成马屁精了?我有些错愕,更有被冷落的感觉,于是朝乔小姐打了个眼色,希望她不要下去。

谁知她一点都不理睬我,还兴致盎然地说:“好啊!我只看过石人像的记载,真正的还没见过呢!”

马屁精一下乐了,跳下车,屁颠屁颠地帮乔小姐打开车门,两人并肩走到石人跟前。看这形势,我又咋甘心在车里呆坐呢!于是握着手电筒跟上去。

这座石像有两米多高,面朝东方,残阳把它的影子拉得好长,也使得正面轮廓阴森幽暗,不过仍能看得清楚——无论五官还是服饰,都比罕拉尔旗那个要精细很多。按照王叔越粗犷越久远的说法,这两座的年代应该相差甚远。

“这是典型的突厥武士造型。”乔小姐好像被深深吸引了,视线始终停在石人身上,还伸出手去触摸,平心静气地说:“表木为茔,立屋其中,图画死者形仪及其生时所经战阵之状……这是史籍中对突厥人的描述,其中突出的是尚武好战。大家看它的造型——秃顶、独特的八字胡须、束腰佩剑、左手持刀、右手高举酒杯,跟古书记载的完全相符。”

“我们在罕拉尔旗见到的那个要比这个古老许多,刻得很粗糙,连五官都模模糊糊的,更别说什么刀剑酒杯,跟小孩堆的雪人差不多。”我不失时机地插上一句。

“所以困惑专家的就在这点上。”魏建国也凑过来,慢条斯理地说:

“现在已发现的石人像最少有两百座,分布在新疆、内蒙各地。它们虽然形式上相似,可精细度跟内容表述上却大相径庭,这跟处的年代有关。之前学界一直认为,这是西突厥人所创,源自某种宗教信仰。但前几年在新疆,却发现一座年代要比突厥早千年以上的石人像,一下颠覆了之前的所有结论。”

“不就是发现石人的手里拿着个橄榄形陶器,而这陶器又属于卡拉苏克文明,比突厥早一千年以上嘛,谁不知道啊!”

我把王叔说过的话复制了一遍,却让魏建国听得是目瞪口呆。

“这事我也听说过。虽然竖立石人像的起始年代难以断定,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无论源自哪种文明、刻自哪个年代,它们都与墓葬有关,是一种宗教表现形式……”乔小姐转过身来,继续说:“比如这座,是典型的突厥武士像。突厥人信仰萨满教,从教义可以推断,刻画并竖立这些石人的意义,是认为它具有通灵的作用。萨满巫师笃信,人的灵魂是永恒的,即使死后也会依附在这些石人上,只要石人不倒,灵魂就将永远留在部族里,庇佑世世代代子孙。”

“照你这么说,这下面会有墓穴?”

我突然一震,左顾右盼地寻找墓的迹象,细看之下,果然有不寻常的地方——在石人身后,半隐半现地散落着一些碎石。这些石块看似凌乱,却都围绕着中间一个小石堆,明显不是自然形成的。这是什么玩意儿呢?

“要站在高处才能看得清楚。”乔小姐提醒一句,并侧身背向魏建国,一只手抬到胸前,偷偷指了指石人像。我立刻明白,一蹦抱住石人的脖子,再把身子往上挺,就像玩单杆,整个人骑到石像上面。这下子,一个环绕着小石碓的圆圈展现在我面前,它们以石堆为中心,直径至少有五十米,就像一个大轮盘。

“快给我下来,被人看到可就麻烦了。”魏建国急得大喊大叫,还神色慌张地向四周张望。

“你嚷嚷什么?这附近除了那个幽灵般的老鬼,还会有谁呢?”我跳下来,不怀好意地瞪了他一眼。果不其然,魏建国先是一愣,随即闭上嘴巴,怏怏地退到一边去。

“怎么样,是不是看到个大圆圈?”乔小姐微笑着问。

“嗯!很诡异的圆形墓,没有任何中原汉人的风格迹象。”

“其实啊!这摆石头的地方原先是木栏,中间石堆上应该还有一间木建筑,叫祭堂。只是因为年代太过久远,全烂掉了。”

“那……人葬在哪个位置啊?”

“就在小石堆下面,很浅的,刨几下就能看到。”

“你们挖掘过这种墓没?”我把脸转向旁边的魏建国。

“没有,我们是考古工作者,哪像某些盗墓贼那样,随便挖人祖坟,盗人冥器,无耻至极……”这家伙开始泼妇般地指桑骂槐。直到他突然间想起乔小姐也是盗墓世家,才收住那张臭嘴,神情忸怩地换了个话题,“这石人真是神秘啊!他们默默矗立在大草原上,不知经历了多少个春夏秋冬。”这时,最后一抹残阳突然消失,天地间一下变得昏暗,朦朦胧胧的,就如罩上一层黑幕。我打开挂在胸前的手电筒,照了下吉普车,回头问到,“咱们是继续赶路呢!还是等天亮再走?”

“当然要原地休息了,夜里开车容易迷失方向。”魏建国抢着说,又怕乔小姐心急,便安慰了一句,“现在是夏天,太阳很早就出来的,咱们耽搁不了多少时间。”

三人回到车旁,发现天保睡得跟死猪一样,还哗哗打着呼噜。乔小姐心软,示意大家别吵醒他。魏建国倒是挺听话的,蹑手蹑脚地从车架上拉出帐篷包,还有一把提壶跟一个小铁架,然后选一处较平整的地方,铺开帐篷,三两下就搭了起来,看来是风餐露宿惯了。

“有什么要我干的吗?”我一直只是站着看,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于是开口问。

魏建国白了我一眼,低头摆弄起那个小铁架,接着从包里摸出一些木炭,淋上汽油点了起来,再把提壶放到铁架上,这才说:“帐篷只有一个,而且是小号的,就给乔姑娘睡吧!咱们三个只能在车里挤了。”

“那真是太不好意思了,谢谢你哦!魏大哥。”

被乔小姐这么一叫,魏建国更是忸怩了,老半天手足无措,最后生硬地说:“我去车里拿点干粮来。”

目送魏建国的身影渐渐远去,乔小姐突然示意我坐到她身边,未等明白过来,却见她不知从哪摸出三五片纸屑,看似湿漉漉的,她小心翼翼地摊在火堆边烤,之后拼合起来……这时,纸上面的两行字呈现在眼前——“怀特已到边境接应,进程必须加快。”

“这是早些时候魏建国扔到水洼里,被我捡回来的。”乔小姐面色凝重地说。

“啊!怀特是谁?这应该是外国人的名字,难道这家伙跟国外有勾结?”

“嗯!我猜咱们这次是落入圈套了。”乔小姐把纸屑全部丢到火堆里,望着灰烬,黯然地说:“他们勾结境外文物贩子,利用咱们找到匈奴金棺,然后灭口,再倒卖出去。估计‘接应’指的就是交易这回事。”

“那咱们该怎么办?”

“只能以不变应万变了。记住,千万别揭穿他,等找到金棺再说。”乔小姐说着,突然换上微笑的表情,我不用回头就知道,魏建国过来了。

“聊什么这么开心啊?”魏建国放下干粮,酸溜溜地说:“开心就要分享嘛!怎么我一来就不聊啦?”

“魏大哥,你年纪轻轻便功成名就,还是说说你的奋斗史吧!我们也好学习学习。”

“我……我哪有什么成就,不外是参加过马王堆的发掘工作,不瞒你说,当时百来号人数我最年轻,当然了,干的也是最脏的活。比如……”

魏建国开始语无伦次地显摆了,一想到他那龌龊的计划,我不由自主地涌起一股恶心,于是站起身来,默默走向吉普车。

此时月亮刚刚升起,照得天地间一片迷迷蒙蒙,我下意识地看一眼身后的石人,只觉得它无比孤独,无比凄凉,而又无比诡异……

一夜无话,草原的早晨凉风习习,未等日出,乔小姐便叫醒众人,稍作准备后,一行人顺着朝霞向西出发了。

或许是受到昨晚字条的影响,这一路我跟乔小姐都下意识的变得沉默,天保好像有所察觉,也及时收住那张臭嘴,而魏建国本来就不是健谈之人,要不是有乔小姐相伴,他一天可能都说不上十句话。就这样,车子在压抑得令人窒息的气氛中驶向金微山。到了下午,随着地势越来越高,地面上的青草渐渐稀少,原本一望无际的碧绿慢慢变成棕色,到最后,车子陷入一片黄褐色中。当魏建国停下车,倒入最后一箱备用油时,我们已经身处茫茫戈壁滩了。

“就剩这点油,能开出这片戈壁滩吗?”乔小姐把目光投向远方,面带忧色地问。

“差不多吧!不过,前面的路可能没那么好走,沟沟坎坎的,车子未必能开得过去。”魏建国拧紧油箱盖,一看乔小姐焦急的神态,又安慰了一句,“这儿离金微山不远了,穿过这片戈壁就是山脚,就算靠脚走,也用不了一两天。”

而接下来发生的情况,印证了魏建国的预言——一条深沟挡住了我们的去路,好不容易兜过去,那辆吉普车却又罢工了,任凭你怎么扭动车匙,它就是一声不吭。天保骂骂咧咧地跳下车,刚站稳,突然整个人僵立在原地。

“怎么啦?”车厢里的人都觉得不对劲,纷纷用忐忑的眼神注视着他。

“那边土丘下有条很恶心的东西。”

天保木然地说着,胖乎乎的脸已经毫无血色,一双睁大到极限的眼睛死死盯着前方。能让天保感到害怕的东西可不多,我赶紧下车,大踏步走到他身边,正想发问,眼角的余光突然瞅到一样奇怪的东西,顿时乍起一身寒毛。

一条被放大十倍、血淋淋的牛肠子,这是我看第一眼时的感觉。那东西就蜷缩在十米外的土丘拐角处,比成年人的大腿还要粗,整条呈艳红色,上面布满极其恶心的深色斑点。突然,这东西扭动了一下,慢慢地展开来身上皱环,从两端各探出一副蜗牛那样的犄角。

“啊!原来是条虫子,还是活的。”我跟天保面面相觑,彼此都感到毛骨悚然。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古道杀手——蒙古死亡蠕虫?”魏建国定定地站在我身后,变着声调说:“这东西当地人叫它‘肠蛆’,非常危险,不但会喷射毒液,还能发出电击,几米外就能致人死地……我一直不相信这是真的,以为那全是牧民编撰出来的怪物,想不到今天居然有幸看到。”

“有幸?我都恶心死了,估计这辈子再也忘不掉这一幕了。”天保狠狠地吐出一口痰,可视线始终落在虫子上。

“你不知道,现在不少外国探险队都在极力寻找,就想证明它的存在。”

外国探险队?当魏建国说出这个词的时候,我立刻联想到乔小姐讲过的那条新闻——一支英国探险队在金微山失踪,只找回几具尸体。难道他们都是被这虫子弄死的?想到这,我越发对乔老头的安危感到担忧,并下意识地瞅向乔小姐。此时她刚走到我身后,或许没听到魏建国这句话,又或许是被眼前所见给吓坏了,只听她“啊!”的一叫,双手捂住脸,转身就往回跑,可没走多远便蹲在地上呕吐。

那“肠蛆”好像对地表的震动很敏感,乔小姐这一跑,它突然竖起头来,像眼镜蛇那样对着我们。这时大家才看清,它黏黏的头部除了一张血盆大口、一圈锯齿般的尖牙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器官了。

“真他妈的受不了,我说咱们还是快点离开这里吧!”天保的嘴唇不受控制地打颤,声音听起来怪怪的。

“建国,这虫子真的会杀死人吗?”我一紧张就爱问东问西的老毛病又犯了。

“不清楚,瞧这模样,我相信会。”魏建国面露憎恶地说:“自古以来,戈壁大漠中流传着一种说法——死亡之虫头尾两端都是致命的,一端喷腐蚀性极强的剧毒液体,另一端则放电,四五米内,无论人还是动物都在劫难逃。它会先用电把你击晕,拖回老巢后,再让毒液溶解你的皮肉、内脏,一阵风卷残云之后,你就只剩一副骨架了……”

“啊!那咱们该怎么办?它的蠕动速度快不快?”

“我也是第一次看到啊!而之前的目击者大多成了它的食物,没人能讲得清,加上当地牧民非常害怕这肠蛆,就算碰到过也不愿去回忆。我只听说,这肠蛆生活在戈壁荒漠的沙丘下,每年只在天气最炎热的六七月才出来活动,其余时间都深藏在沙丘底处,就像冬眠一样。”

我正想问“它现在会不会袭击咱们”,就听天保在喊,“不好!它滚过来了,快跑……”

霎时间,在场的所有人都是一震,随即像无头苍蝇般的四散跑开。我下意识的冲向乔小姐,连拉带拽地拖得她跑,也不管东南西北,直到被一块碎石绊到,两人扑倒在滚烫的沙土中。

“追来了吗?”乔小姐吓得把头埋在我后背,全身不受制地抖动,像是被电触到一般。

我颤颤巍巍地扭头一看,发觉那肠蛆居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来就没出现过。

“它可能钻回沙丘里了。”

“真的?他们两个都还好吧?”乔小姐坐直身子,但仍不敢回过头去。

“没事,他俩走过来了。”

我费力地爬起身,未等站稳便伸手去拉乔小姐,就在这时,远处传来天保凄厉的叫喊声——“快跑啊!那虫子追过去了,就潜在你后面的沙土里……”我猛回头,只见黄褐的沙土中有一条稍稍隆起的曲线,这条线流水般的蜿蜒而来,形如倒落的多诺米骨牌,速度快得惊人……

这次可不能漫无目的地乱跑了,得找个安全地方。狂奔中,我不忘观察附近的地形,突然,前方一块风化掉一半的巨石引起我的注意。“大家都到那块巨石上面去。”我竭尽全力地喊,心想,那肠蛆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钻破石头吧!

此时虽然临近傍晚,但在戈壁滩却是一天中最熏热的时刻,我们刚爬上巨石,立刻感到阵阵热浪,就像掉进一个巨大的煎锅里,感觉身体就快被烤熟了。

我手撑膝盖,大汗淋漓地喘着粗气,扭头再看同伴,发现大家都差不多,一个个惊魂未定、汗如泉涌。

“好……好多白骨。”

魏建国突然指向远处,循着他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一座由动物骨骸垒成的小丘,烈日下,正闪着白炽的幽光。那里应该是肠蛆的老巢,如此规模,恐怕不止一条吧!想到这,大伙的神色更加凝重了,现场顿时一片寂静,静得几乎可以听到自己紊乱而强劲的心跳。

“咋办呢?车子没法开了,可吃的东西全在里面,要是不拿回来的话,咱们就算不被虫子吃掉也得饿死啊!”天保突然打破沉默,在他眼里,饥饿是最最可怕的事,比死亡还要恐怖。

“嗯!确实是这样,这戈壁滩两手空空的肯定走不出去。”魏建国渐渐缓过气来,望着天保说:“咱们必须把装食物跟工具的两个包抢到手,这里离车子只有百来米,快步跑的话,是用不了多少时间的。”

瞧这书呆子的眼神,分明是在怂恿天保去冒险,真是可恶!不过一想,现在大家是同坐一条船,不能计较这些,于是插嘴说:“拿回东西并不太难,只不过,接下来又该怎么做呢?是回到这里,还是选择一条路线冲出去?这个得先合计合计。”

“天桦说得对,咱们没本钱再瞎跑了。”乔小姐勉强挺直腰,手搭额头向四周瞭望,突然说道,“你们看这边,石头一块接一块的,距离很近,咱们可以顺着一块跳过一块。”

“那好,你们等着,我先去车里拿东西。”天保已经迫不及待了。

“等一下。”我一把拉住他,“这肠蛆应该是靠地表震动来分辨猎物方位的,你一跑它马上察觉,看你怎么回来?不如我先下去跑一段,把它引开,你再寻找机会去。”

“这主意好!上面看得清楚,我来指挥你们,肠蛆一出现我就大声喊。”

“是啊!你就会喊。”我白了魏建国一眼,说了句“照看好乔小姐”,便转身往车子的相反方向跑,那边有一块较小的石头,我必须一口气跑上去。

之前我估计过,这大小两块石头间的距离大约有七八十米,二十秒内应该跑得到,于是一边狂奔一边数数为自己打气,哪知道还没数到五,就听到大石头上传来嘈杂而尖锐的叫喊——“它出现了……”

“就在你身后……”

“快!快啊!”

我下意识地回头,正好看到肠蛆钻出沙土的头部,顷刻间,一股难以言喻地不快感传遍全身,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丑陋的生物呢?这时,沙砾中突然射出一道蓝光,“啪”地从我肩膀上划过。不好!这玩意儿真的会放电,它开始下手了。我一下子魂飞魄散,双脚不由自主地加快摆动频率,再也没敢回头看了……

这应该是我这辈子跑得最快的一次,当然,也是最狼狈的一次,而且是当着乔小姐的面,太丢脸了。蹲在小石头上,我一手撑地,一手揉摩胸口心脏部位,急速的跳动已让我难以承受,可奇怪的是,这时的思维却变得极其敏捷,突然间,我意识到刚才有多危险,离死亡是这么接近,而自己之所以如此盲目、胆大,原来只是为了在乔小姐面前表现一番。

缓过气后,我第一时间寻找肠蛆的下落,发现它正以十分怪异的动作,飞速朝吉普车的方向扭去,而远处,天保拧着两个背包,已经跑到离巨石不远的地方……看来这招调虎离山算是成功了,趁肠蛆远去,我硬撑起身子,一鼓作气跑回到大石头上。

魏建国伸手拉了我一把,并从包里掏出水壶递过来,我正要感谢,却见他靠到乔小姐身边,厚颜无耻地说:“其实天桦这样做太过鲁莽,他完全没仔细考虑,如果沙砾中还藏着另一条肠蛆的话,那后果将不堪设想,会害人累己的。”

“你……闭上你的乌鸦嘴。”我气得差点吐血,要不是累得腰酸腿酸,送他一顿老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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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兰。】我养了一盆蝴蝶兰,放在向阳的窗前,睁眼就可看见。当初相中买兰花时,那身材微微走形的阿姨就笑着嘱咐我,定是要将她照料得好了,开出来的是花极美的。想来大概也便是冲着她会开出美丽高洁的花来才买了她,每日里浇水松土细心呵护着。那几日里忙着搬家补课等锁碎事宜,对兰花的照料常常抛之脑后,反应过来时,她已不知被谁丢弃在阳台外多日,早已失去往日的光泽。天气本已转凉,又是待惯了温暖的房间,乍经这般折腾,兰花已不成样子,叶片泛起枯黄。终是有几分遗憾没有看见她开花的样子。不过,一荣一枯,周而复始,不过只是循了平常时令罢了,遗憾又待如何?【金桂。】家乡有个传统的节日。每至九月里,大街小巷的桂花竞相开放,幽香万里。当时的人们为了应景,便是弄了一个桂花节来。桂花那淡黄色的体态隐匿于墨绿色的叶子里,自是别有一番欲语还休的风情。打了电话回家,听见妈妈不经意提起中秋团圆日,一大屋子人会在庭院里闻桂赏月,惬意无比,突然地就生了惆怅,想要立刻就乘车回了去。月时有圆缺,人常经别离,中秋时候如若人月两圆总是惹人艳慕。【冷香。】楼下新来的住户开了一家花店,是一个脸圆圆的笑起来有浅浅梨涡的女孩子。房子的后面有相当大的一快空地,被她搭了架子弄了简易花圃。我经常闲暇是留连在那里,听她讲各种花的名字和花语。她是淡雅如菊的性子,连花圃里多数都是那各种菊,太多都尚未听过名字。菊开于晚秋故又名冷香。一片片花瓣簇拥成大大的一朵缀于枝头,素雅大方。我很少观看菊的样子,最多了解也只怕是那唐诗宋词里的一笔婉约,或是谁人笔下人淡如菊的清丽佳影。我想我是喜着那菊的,从九月里就蓄了力量准备勃发;我想我是喜着那菊的,陶公勾勒的采菊东篱何等悠哉她踩了夏的尾巴送去酷热迎了清秋,谢了夏的繁荣开了秋的淡雅。◆完◆by:辞(QQ:96301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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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剑在手,天下我有。神挡杀神,魔挡杀魔,神魔不近。我的道路我来抉择,挡我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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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倾世为红颜简介:那日桃花树下,他拥她入怀:你若愿意我便以江山为聘,日后必定六宫无妃只你一人,若你想过无忧无虑的生活,便弃这王位,我与你浪迹天涯,只嫌鸳鸯不羡仙,可好!可是在他们爱情道路上有太多的陷害侮赖,他们有能否深信不疑,一直相知相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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