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与效果
一、意大利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特点
与其他工业国家相比,意大利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特点在于它缺乏通过持股对公司进行事后监督的金融机构。根据1936年颁布的一项使银行业同产业部门分离的法律,意大利的银行事实上不持有任何非金融机构的股份。自19世纪出现股份公司以来,意大利大银行在企业运行中日益增长的影响弥补了保护少数股东规则的缺乏。同时,企业本身得到的银行的股份也不断增加,双方产生了重大的利益冲突。19世纪30年代大危机的爆发打破了这种恶性的相互交织的局面。银行被禁止或不被鼓励成为控制者;国家把这些公司和银行收归国有,并在金融体制和公司治理结构中起着核心作用。
在意大利的公司所有制结构中,没有其他替代银行作用的金融机构,部分原因是没有养老基金机构,因为意大利实行范围广泛的”钱随人走”的公共养老金制度。银行还缺乏贷款的积极性,它们一般不喜欢与其客户保持信贷关系型的融资。究其原因,意大利特有的破产法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从小企业部门的情况看,当一家公司陷入资金困境时,银行在实施控制权转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银行并不监督企业家的长期战略,在支持这些公司的所有制调整中也不特别积极。
在意大利,发育良好的公司控制权市场也不存在。金融和非金融机构不能成为建议顾问或中介人,所有权的高度集中以及缺乏公开上市的规则都阻碍了这一市场的发展。
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投资管理条令都没有为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大的作用提供制度框架。法庭的干预不能保障少数股东的利益,股东所获得的信息也不充分。最后,公司内部机构不能实施独立的监督。在意大利公司里,董事会一般都等同于控股股东。审计委员会的成员由股东的多数选举产生,也没有足够的执行权力。
在缺乏金融机构、信贷机构及公司控制权市场的情况下,意大利公司的治理结构一直依赖既是所有者又是资源来源的国家,依赖金字塔式集团和家族及联盟控制。
意大利政府直接控制着大中型公司的主要股份——大约50%,掌握着大约全部非农业部门的1/6的股份,而法国的这一比例是1/8(在私有化开始之后),德国不到1/10,英国是1/6(私有化以后)。事实上,意大利政府控制着商业银行存款的80%。
国有制是一种非常有力的方式,因为它可以保证所有权同控制权的完全分离。然而,要使这种模式有效运转,政治机构和官员必须既不通过经常改变国有企业的经营目标来过分干预管理,也不同经理们串通一气。为了避免这种勾结,公众必须有权力惩罚这类政府官员,即用政治市场代替公司控制权市场。
意大利政府不仅是所有者,而且不断地通过向私有企业提供稳定的资源扮演着弥补私有企业治理环境不佳的角色。政府向企业家们转移支付大量的资金以应付资金困难局面、收购管理不善的公司、为被耽搁的企业重组提供补助,还提供有补助的贷款。
意大利的公司治理与国有制一起依赖金字塔式集团体制。所谓金字塔集团控制是指一批公司(数量从两个到几百个)被一个企业主通过财产和控制的连锁关系所控制。这种模式通过将少数股东投票权扩散到很多公司,将一个企业主的投票权集中在金字塔顶端的公司中而达到”用尽可能少的自有资本控制尽可能多的他人资本”。在意大利,这种控制极其广泛,几乎所有的工业大公司都是集团的成员;雇员在100人以上的公司有60%~85%属于集团。
二、意大利公司治理结构的效果
任何一种公司治理结构方式的效果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判断:静态效率,即在技术和参与者的熟练程度既定的情况下,使控制权分配尽可能接近有效率(使创新和人力资本投资效益最大化)的能力;动态效率,指控制权的流动程度能够刺激人们改进其技能的能力,即人力资本的投资不仅使人们在既定的技能前提下完成一项工作时做得更好,还要提高他们的技能。因此,任何控制权的配置都会反馈为个人之间的技能的配置,并会对这些技能的发展产生影响。
意大利的公司治理结构中有几个方面影响企业家形成中的替代因素:企业家获得资金的障碍,特别是新的进入者,这些人缺乏”合适的关系”;家族控制模式的不合作态度;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同高层政治家们为获得权力的勾结和相互利用;人们发展自己的技能的机会减少。这一切无论对长期增长还是平等都产生了障碍。
这些因素使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以消弱国有制为主的整个公司体制改革受到拥护。但是,拥护改革的原因还基于这样的认识,即,在静态基础上意大利公司治理结构的劣势大大超过了优势。
意大利公司治理结构的历史渊源
19世纪后期出现的企业发展模式以重工业为核心,由政府采购和高关税壁垒保护所支撑。保护主义、公共采购和税收刺激是当时很多后进国家为促进现代工业的崛起而采取的政策手段。
意大利是一个典型的现代化工业发展的后进者,直到19世纪末才初步完成工业化,而且这一过程非常缓慢,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直没有建立起牢固的基础。意大利在传统上就缺乏资本(没有原始积累)、缺乏原材料、缺少大型市场(由于历史上分割成许多小的独立国家)。
意大利银行最初是作为克服原始资本积累不足的替代机构,此后成为一种吸收分散的和零散的储蓄资金机构。然而,这些银行所建立的体制并不能完全抵消工业化过程中的其他缺点;它们也没能经得住第一次经济大危机的冲击。因此,意大利经济在其”大跃进”时期,即1896—1908年,增长率低于处于相同发展阶段的国家,甚至低于尚未经历经济起飞的国家。
直到1913年改革前,调节意大利股票交易市场的法律还是法国1807年拿破仑时期颁布的商业法典。20世纪初银行为了使自己的股权资本更具流动性和更易于支配而自发推动了股票市场的发展。1903—1907年是股票市场得到最快发展的一段时期。流入企业的资本量很大,特别是通过发行新股。1907年股票市场危机结束了意大利证券交易市场的这一段美好插曲,使证券交易长时期完全以投机活动为目的。
1929年股票市场的崩溃在工业和金融业集权发展突出的时候沉重地打击了意大利的金融体制。信贷与工业资本的融合、股票市场的不发达,尤其是以交叉持股为基础的公司集团的产生使得这场危机格外严重,使金融体制调整困难,并产生多米诺骨牌的连锁反应。这场危机打击了那些大的银行——工业联盟,金字塔集团式的组织加剧了股票价格下跌的势头。银行发现它们根本不可能使投资在遭到危机打击的产业集团中的债权资本变现。这种情况为意大利迄今为止历史上最广泛的所有制重组,特别是国家在意大利资本市场中发挥核心作用铺平了道路。
1933年政府决定收购这些遇到困难的银行的工业债权资本,将它们转变为一种专门为此建立的新的机构——工业复兴机构(IRI)的股权,以此来为这些银行重新融资。IRI是一个在私法之下注册的持股公司,它当时接管了综合银行的全部债权资本,占当时意大利全部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本的21%以上,包括:意大利与军工生产有关的钢铁和煤炭业的100%的债权,造船业的90%,海洋船业的80%,机车制造业的80%,非军工钢铁业的40%,发电业的30%。此外,IRI还拥有众多的机械工程公司,控制着最大的三家商业银行、意大利中部和北部地区电话服务,并持有相当多的房地产股份。
在IRI诞生之后,1936年颁布了基本银行法,该法禁止银行持有工业公司的股权并要求银行信贷专业化,该法允许普通银行从事短期信贷业务,特别信贷机构从事中长期信贷业务。但是,这种意大利式的解决办法并不打算重新启动股票市场作为获得更广泛的所有制基础和更分散的公司控制权的途径,他们的主导逻辑仍然认为银行是产业融资的关键。这与美国所走过的道路非常不同,在美国,金融业的恢复和银行与工业的分离是建立在股票市场的复苏、证券管理委员会的建立以及对互助基金的管理和存款保护立法的基础之上的。
IRI起初是作为一种过渡性的机构设计的,当时认为它持有产业股份的时间最多几年。但到1937年5月6日,它被变为一个永久性机构,而且是非私有化机构。这一决定的主要原因在于很难为这么多的公有公司找到私人买主。简而言之,意大利的公有企业不像别的国家那样,是一种有意识的国有化结果,而是拯救私营公司政策的副产品。
对意大利经济来说,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危机代表着一种结构性变动,同时伴随着1930—1936年期间大规模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转变。在国家干预下,意大利从以公司集团和混合型银行为基础的所有制格局变为以公有制和私营公司集团为核心的所有制结构。英、美的公司控制模式被引入,即,银行与产业界分离。作为控制者来监督经营不良公司的复兴和重建的银行消失了。由此形成的真空部分由国家持股公司填补,这些公司被不断地要求接管那些出现资金困难的公司。在IRI成立的最初几年里,它主要集中于重建它所收购的那些公司,使它们恢复正常。当时负责监督这一机构的是金融部,但IRI从一开始就由一批技术专家管理,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政府。
战后意大利国有企业的发展与变革
一、战后意大利国有企业的演进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意大利政治体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君主制转向了立宪制,但是,意大利资本主义的体制结构基本上没有发生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绝大多数消极的方面虽然已被议会意识到,但没有制订任何实质性的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