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为组建中南区第一支专业足球队,中南区足球比赛大会在武汉举行。叶家清和队友们协力同心,勇夺冠军。比赛期间,叶家清即被选入中南足球队。这时,27岁的叶家清已是胜新面粉厂财会负责人了。由于在财会专业方面有所发展,加之对足球事业的认识还停留在“业余兴趣”阶段,缺乏奉献精神,叶家清几经考虑后放弃了这次机会。但是,他仍然离不开球场,他对足球的“业余兴趣”仍然那么浓,那么真。偶尔,他也做一些非正式比赛的裁判工作。几场哨吹下来,大家觉得他做裁判气质较佳,反应敏锐,判处较为及时准确。因此,请他做裁判的球赛就多了起来。
“试一试”的结果
1953年之后,随着专业队伍的建成,足球比赛也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各省、市体委及国家都需要培养一批业务熟练的裁判员。28岁的叶家清从各方面看都是一个比较合适的人选。但当时的叶家清却认为,裁判员是运动员的下坡路,既吃力又不讨好。在体委领导和老一辈裁判员走马灯式的动员和劝说下,叶家清才勉强同意。在这样的状态下,他当然没有做裁判员的长期打算,两年的裁判工作对他来说,犹如一杯淡淡的白开水。
1955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全国足球联赛第二阶段在武汉举行。以中央体育学院足球队(国家队)和大连造船厂足球队为龙头的全国最优秀的足球队伍和全国知名的老一辈裁判员齐集武汉。比赛前,叶家清在组委会组织的裁判员学习班里了解到世界足球运动发展的趋势,认识到裁判工作是足球运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裁判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足球运动水平高低的重要方面,为了提高中国足球运动的水平,裁判员水平的提高势在必行。整个赛程,老一辈裁判员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整个裁判组严密的组织纪律、严谨的工作作风,使“洗刷”了思想的叶家清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他开始认认真真地做裁判工作了。
1956年,全国产业足球联赛在武汉举行,叶家清多次担任主裁。由于场上经验和修养还未达到“火候”,加之潜意识中还存在业余裁判的思想,不仅出现错、漏判的事故,而且多次和运动员、教练员唇枪舌剑。有次终场后,S队队长因对他在场上的判罚不满,正在嘟嚷时,带队离场的叶家清马上扭头接过话茬,和队长从场上吵到场下;一次球赛终场后,叶家清和Y队的教练干了起来,这种延烧到场下的战火最终只能由裁判长到队里去道歉方才平息。面对裁判长的批评,他还总是强词夺理:“只要不是我的错,就要针锋相对,以牙还牙,谁愿意受窝囊气呀。”全部比赛结束后的总结会上,老裁判长作了这样的总结:“家清同志这次的工作有三多,吹的场次多,吵的架多,我们为他揩的屁股多。”
之后,在老一辈裁判员的循循善诱下,叶家清参与了体育界组织的各地裁判员的互相观摩学习,他的心灵被触动了!裁判员实际上是运动员成果的检验者,应该以领导者、教育者的身份出现在运动员面前。在比赛中除了要一丝不苟的执行规则外,还必须用高度的责任感公正评判球员。由于裁判的错误判罚给运动员造成的精神伤害很大,在场上,就必须对运动员的激动情绪有所理解和谅解。树立了专业思想的叶家清,开始攻克裁判工作如何在维护裁判员尊严的前提下,又不损害运动员自尊心的技术难关。他非常注重平时的积累,带着问题看球赛。他的工作笔记上密密麻麻地记满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在不倦的学习和求教中,他的业务能力大大提高了,成为足球场上新一代裁判员的骨干力量,得到了国家体委球类司司长李凤楼及老一辈足球裁判员的首肯,成为国家体委重点培养的年轻裁判员之一。
1996年,笔者多次采访叶家清。当时已近70岁的老人颇有感触地说:“那时我真是幼稚可笑。其实,足球裁判没有太深的学问,但必须有较高的素养、认真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否则,想在几分之一秒钟内决定判罚是很难的”。
1958年8月,国家体委在天津举办“全国足球裁判训练班”。训练班期间,阿富汗教育部足球混合队(国家队)来华访问,已到达乌鲁木齐。为显示中国足球裁判水平,协助乌鲁木齐、兰州、西安3市做好裁判工作,球类司在训练班众多的中、青年裁判员中,慧眼识珠,选中了叶家清。训练班尚未结束,叶家清就飞赴乌鲁木齐。不久,国家体委收到了来自三个城市的反映:“无论是在场上执行任务,还是在裁判工作的组织、学习、准备方面,均做得比较好。”
向巅峰前进
50年代后期,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足球队常常访华,叶家清作为裁判在前苏联塔什干棉农队、托木斯克人队、明斯克白罗斯队以及捷克斯洛伐克红星队访问武汉的比赛中,担任主裁和巡边员。
1960年,叶家清被批准成为国家级足球裁判员后,担任了波兰冶金队、越南人民军队、柬埔寨国家队、香港流浪队、阿尔巴尼亚人民军队、日本三菱重工队以及扎伊尔大学生足球队与湖北、武汉队比赛的主裁。全国性比赛期间,他也多次被分派担任关键性的、“背景复杂”的恶战、冠亚军之战、升降级比赛的裁判。
叶家清成名了,在足球界已经有所成就,但他仍然在继续努力。1972年,在全国裁判工作总结会上,一位老资格的裁判长总结了叶家清裁判工作的突出特点:虚心好学,不断地改进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工作严肃认真,一旦穿上裁判服,带上口哨,就全神贯注,像上了法庭的法官;奔跑能力强,跟球及时,观察确切;思维反应快,能在复杂多变的瞬间作出无误的决断;自信心强,不易受到客观干扰,只是根据规则精神进行判决。
进入中年后的叶家清,担任了第1至6届全运会足球决赛的裁判、副裁判长和仲裁委员工作。1978年,52岁的叶家清把挂在胸前的银哨郑重其事地交给了年轻一代的裁判员。
1984年,第1届中国足球协会杯赛在武汉(黄石)举行。各省、市和大系统的24支队伍参加角逐。58岁的叶家清宝刀不老,再次被中国足协指派为裁判长。
这次比赛不仅参赛队伍多,比赛场次多,而且由于竞争激烈,出的问题也多。有的强弱相遇,动作粗野,有的输球后责怪裁判,有的比赛双方为了在第二阶段避开强队而争取输球,出现了守方队员故意把球往自己门里踢,而攻方前锋则把住对方大门不让球进门的怪事。比赛队伍之间互相告状,队员告裁判员的事屡有发生。肩负重任的叶家清以自己担任全国性比赛裁判长20余年的经验和足球裁判员特有的沉着冷静的心理素质,对接踵而来的问题迅速调查落实并根据组织程序及时进行处理或解答说明,保证了比赛的顺利进行。
从实践到理论
1978年4月,国家体委下达《关于恢复一批国家裁判称号的通知》,中国恢复了裁判员等级制度,并实行考核审批制度。当年,叶家清被任命为国家级裁判员考试委员,担任了给《规则裁判法理论考试》出试题的工作。
1980年,第1届中国足球裁判委员会在武汉成立,叶家清为常委会特邀“列席”代表。1983年,中国足协决定增补叶家清为常委,并任命他为国家级裁判员考试工作组副组长,协助组长翟家钧(清华大学教授)搞好裁判员的考试工作。叶家清认为考试的目的在于通过考试促使裁判员理解规则的基本精神,使之熟悉规则,学会实用规则,达到提高裁判员裁判水平的目的。因此,他就本着实用的精神,将他的裁判思想纳入到如何判断有意无意犯规、行使红黄牌的意义、如何处理场上突发意外情况及如何理解竞赛规则等试题中。
作为全国、省、市裁判员学习班、训练班的教师和主持人,他的第一课既不是足球规则也不是裁判法,而是裁判工作的意义、裁判员的职责及其职业道德,并从中引伸到作为一名裁判员的做人的品格。他现身说法,强调作为一名裁判员在场上执法时要以公正的判罚及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果断处理来赢得运动队和广大观众的信赖;在日常生活要以自己的仪表言行在社会上赢得良好的信誉。
1979年6月,受中国足协邀请,联邦德国足球协会派出了一个由3名前国际足球裁判组成的“足球裁判讲学组”来中国讲学,叶家清作为随行小组成员参加了讲学组在北京、上海、广州的讲学活动。1980年10月,国际足联派出“足球裁判讲学团”来到中国,叶家清再次作为随行小组成员参加了讲学团在重庆、北京、杭州、上海的讲学活动。活动结束后,叶家清与随行小组的其他两位同志编写出系统完整的资料及心得体会和见解,刊登在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主办的专业刊物《足球裁判员》上,供全国足球裁判学习。
1985年,在中国足协第一次裁判员评比中,叶家清被评为全国优秀裁判员。
1986年11月,在中国足协的组织下,他参与编写《足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分析》第三章(裁判法)的全部内容,该书于1990年由北京体育学院出版社出版发行。书中,他专门对“怎样正确使用红黄牌”、“有利条款的运用”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
曾经有很多的人这样问叶家清:“您是一位搞财会工作的斯文人,怎么会和足球裁判这项满场飞的工作联系在一起的呢?你又是怎么处理本职工作和裁判工作的关系的呢?”他的回答是:“开始是兴趣,而后是责任感。”“平时把单位里的事多做一点,做好一点。”
体育界人士谈起叶家清,多是“慰勉有嘉”。而叶家清很平静:“国家体委、省市体委各级组织都对我进行了‘投入’,加之本单位对我的无私支持,理所当然地我应该有所‘产出’。换句话说,如果把这些投入放到另外一个人身上,我想他一样也会为足球裁判事业做出贡献的,而且还会比我做得更好。”
1988年,在重庆召开的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62岁的叶家清接受了中国足协颁发的荣誉证书,光荣退休。他的裁判委员会常委的工作就此划上了句号。但他仍然是中国足球裁判圈内有影响的实力人物,仍然是湖北足球裁判界的“无冕之王”。每年,他都被全国性比赛组委会聘为“仲裁委员”、“观察员”、“裁判监督”。每当比赛结束后,他总是戴着老花眼镜在灯光下填写“观察员报告表”、“裁判监督报告表”,他还是那么全神贯注地思考、推敲、填写、评分,还是那么认真。(作者:董玉梅)△朱六一——绿茵铜哨
湖北是个人杰地灵的地方,此地除了诞生像伏明霞这样的运动天才,于芬这样的功勋教练外,也诞生了像朱六一这样的优秀裁判员。
数字是比较枯燥的,但是,有时候数字也能够说明问题。
1990年,朱六一被中国足协批准为国家级裁判。
1994年,朱六一被中国足协批准为国际级裁判。
1996年,由中国足协,北京市体育局和全国资深足球记者评比,朱六一获得当年中国足球超级联赛裁判铜哨。
1997年上海全国运动会足球决赛阶段的比赛,朱六一主裁开幕式的比赛。
1999年,应韩国K联赛邀请,中国足协委派,朱六一赴韩国主裁韩国K联赛总决赛阶段的比赛。
2001年世界杯亚洲区外围赛,在科威特对哈萨克斯坦的比赛中,朱六一主裁。这是中国裁判员第一次执法大型的国际比赛。能够执法世界杯外围赛,是对朱六一裁判事业的极大肯定。
2002年,因为国际级裁判到了45岁,将不再执法,年近45岁的朱六一退役。
截至目前为止,朱六一的学生中有周刚、钟俊、顾春含、马季4人在中国顶级联赛中执法。
“运动三部曲”
在湖北地区的足球版图上,很多人只知道武汉和黄石,其实除了这两个地方以外,湖北的沙市的足球基础也非常雄厚。
朱六一是沙市人,少小他就踢球,此人的协调性很好,只要是球,他都打得像个样子。体育界人士称这种感觉为“球感”,大凡有球感的人,就是不拼蛮力,而是用脑子打球的人,而用脑子打球人的,通常都是只要是球,他就能够玩得转。
朱六一足球踢得不错,其他的球,也打得好,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等等,他在业余体校训练足球时,有教练要他改行训练羽毛球。不过酷爱足球的他,最终还是选择在绿茵场上奋斗。当然,当时的草没有现在这么绿,但仍然是足球场。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湖北省体育局的一位教练,到沙市挑选人才,看中了3名小队员,朱六一也填了表,但是,他最终没有到武汉来。并不是他的球技不好,而是他属于发育比较晚的人,当时他的个子太小了。
现在很多年轻人,可能不知道“下放”这个单词,即使知道,也不是太懂。
在20世纪60—70年代,高中毕业后,必须响应伟大领袖毛主席提出的“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号召。朱六一高中毕业后,下放到湖北公安县的农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