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沙湾大酒店掩映在跟它名字一样美妙的滨海椰林中。它不对外营业,而只对达官贵人或香港富佬开放,更像一处私人俱乐部。
姚林知道自己迟到了,但他仍然端着身架,迈着四平八稳的脚步,在迎宾小姐的引领下,昂首挺胸地想象着众人正在躬身等待的奴才样。这正是他想要的感觉,因为在原先的发小、现在的顶头上司丰育济面前,他已经当够了低头哈腰的奴才。
按理,今天他应该第一个到达宴会现场,因为是他在代丰育济请客,为的是答谢江良伟和他的手下对丰瑾的救命之恩。自从从学校混进官场以后,他就开始洗心革面,把身上那教授的呆气和画家的匠气渐渐地改造成了流氓的痞气和商人的奸气。与原先书生气的愤世嫉俗和艺术家的冲锋陷阵相反,现在的他则像太监一样爱恋权谋,像奸臣一般痴迷操控,像今天这种亲自出面宴请一个香港黑老大的烂事是他最不想做的。
今天的事情还有让他更不爽的,那就是那个女孩的完璧归来。这件事办得太顺太快了,使他暗暗失望,满心恼火。他本想利用这件事挫挫丰育济的锐气,让他多受点折磨,让他知道除了颐指气使,生活中也会横空伸出一根刺来,让他猝不及防地疼痛一下。可是,半路杀出个叛变的猛子,把他想看的一场好戏演砸了。他今天亲自出面,也是想要看看那个猛子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竟敢干出吃了雄心豹子胆的事。
正像他想象的那样,一看到他从楼道里走来,江良伟和张旗应声而起,赶紧点头哈腰地迎上来,装出一副受宠若惊的奴才相。他仿佛视而不见地径直走到主席上就坐,缓缓地扫视一眼,却发现并没有什么猛子的身影。
“噢,秘书长,猛子已经到楼下了。”张旗仿佛看出了他的心事似的,贴在他耳朵边低声地说。
她的话音刚落,包房门口就传来一阵小小的骚动,挡在包房门口的那个脸色煞白的拦路虎正拦住另一个满面通红的大汉。张旗赶忙示意白脸大汉抬手放人。但顺毛虎不为所动,直到江良伟向他挥了挥手,他才像机器人般让开了道。
顺毛虎可不是一生下来就是这样冷酷无情的,在他还没有成为孤儿的童年阶段,他曾经是个活蹦乱跳,见人就笑的小男孩,很招邻居们喜欢。是早逝的父母终结了他的童年,带走了他的微笑。从此以后,他就变成了街头巷尾能够为了一块面包玩命的凶狠少年,一直到十六岁,他都是混迹在香港贫民窟里干脏活的烂仔。一次江良伟到一个三级片拍摄现场探班,看到他趁别人都盯在女演员的胸脯和屁股上时,机灵地摸光了一大圈看热闹人的口袋,觉得他精得犹如诸葛亮,酷得又像黑手党,就收留了他。从此他就像一只落单的孤雁,死心塌地地栖息在了江良伟这棵大树上了。
张旗一见猛子,两人都想起了望海门巷口的撞车事件,猛子的脸更红了,眼看就要张嘴说话。“什么都不要说了,”张旗赶忙伸出食指,按在嘴唇上嘘了一声,“不打不成交嘛。”
她确实也没有把意外地遇见猛子当成什么事,这不仅是因为在他们这一行当中恩仇转换历来就是稀松平常的事,更重要的是眼前这座私人俱乐部正勾起她心潮澎湃的往事——她正是在这里失身于那个隐身在幕后的猛兽的。而造化弄人,自己偏偏还要把他的女儿从野兽的魔掌中救出来,真让她感叹,同样是女人,怎么就有着冰火两重天的不同命运?
众人迅速入席,猛子却有些犹豫:“我的大哥怎么没来?”“你的大哥?”姚林不解地问,“谁是你的大哥?”
“夏子光。”猛子小声地回答,“我是看在他的分上才反水救了那个丫头的。”
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是一个很难上路的人,唯一能拿得出手的本事就是能叫那些去夜总会胡闹的醉鬼们闻风丧胆,做梦也没想到会有机会与江良伟这种大佬相识。在山沟里刨食,县城里瞎混和在望海门里撞大运的日子里,他虽然做过计多不着边际的美梦,可从来就没有梦到过现在这种电影里才可能有的好事。所以,眼前的这个难以置信的现实把他吓坏了,吓得他一直未能缓过神来,一心指望着能有夏子光陪伴压阵。
但夏子光却不知道那晚他和绑匪谈判以后发生的变故。那天晚上谈判失败后,猛子让两个手下押着丰瑾走在前面,自己边猛吞着香烟,边琢磨怎么会突然之间成了夏子光的对手。虽然没有机会问问他是怎么趟进这潭浑水的,但是凭着兄弟之间的江湖义气,他不想就这样袖手旁观,不管不问,更不想就此与兄弟撕破脸皮。
唯一的障碍是,绑架丰瑾是自己老板商华的命令,按照道上的规矩,他是绝对不能三心二意,自作主张的。
就在他犹豫不决,两眼发直的时候,前方最黑的地方传来了丰瑾被压抑住的哭骂声。这无助的哭骂声突然让他想起了前不久湘香在遭受流氓羞辱时的呼救,一股热血一下子冲到了他的头顶。他懒得再七想八想的了,直接狂奔上前,照着正在撕扯丰瑾的手下就是一顿拳打脚踢,然后松开她身上的绑绳,面对目瞪口呆的同伙,背起惊魂未定的她就跑,直到奔上了灯火通明的南方大道才停下脚步,把她送进了一辆出租车。
可等他精疲力竭地转身返回望海门时,好几个手持尖刀的同伙像一股风似的向他扑来,他在被打翻在地时本能地向一条巷口后面的河边滚去,在揪住河边的一棵老柳树就势爬起来后,挺身就往另一条小巷逃去,遗憾的是,他发现自己的脚受伤了,已经跑不利索了。而幸运的是,他再次被打手堵住的时候,陈安斌出现在了打手的面前。更幸运的是,他是一个不能见死不救的刑警。
后来的事就顺理成章了,因为坏了行规,当了叛徒,如今,他已经被自己的老板踢出了赏花夜总会。
陈安斌再一次来到赏花夜总会时,已经是另一副派头了。他理了发,刮了脸,穿上了一套浆得笔挺的警察制服,上演了一出魔术一般的情景喜剧,把本来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玩儿成了现实。
那是下午四点多钟,一天中最为炎热的时候,赏花夜总会的门还没有开,舞女们还都在一个个阴凉的角落里睡觉。陈安斌向把门的保安晃了晃手中的证件,就大摇大摆地走进了静得发冷的舞厅大堂,那个寂静的犹如漂浮着鬼影的大厅,仿佛一个雷池般透出不详的气息。
但这种肃杀的气氛反而会激起一个刑警的激情。他按照事先掌握的情报,直接奔上了二楼,推开了商华工作和生活合二为一的套房。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商华突发奇想,要自己做一顿晚饭,重温一下家乡的味道,而不像平常那样让手下随便做一些广东佬的粤菜送上来。就在她一刀刺向那条放在砧板上的金枪鱼时,陈安斌那不请自来的脚步声吵醒了那条战斗欲极强的公鱼,它垂死挣扎地亮出背刺划破了商华的手指,使她被刺中一般惊叫了一声。
商华看见了他,扔掉了手中的菜刀:“呵呵,我的大警察,你穿得这么人模狗样的,搞得就像是我们老家新女婿上门似的,到底是来破案的呢,还是来求欢的?”
没想到,他错把她的讥讽当成了发令枪声,立马就像短跑运动员一般扑了上来,不由分说地抓起她的手指就贪婪地吸吮起来,使得她的脊梁骨像掠过了一条雪花蛇般飕飕地发凉。
“陈大哥,”她不安地从他的手中抽走自己的手,“你也太上心了吧,让人怕怕的呐,你该不会是吸血鬼投的胎吧。”
陈安斌笑了:“我不光想吸血,我还要吃肉。”“是吗?”商华摇头摆尾地向他靠近着,款款地抚摸了一把他那挺挺的警服和硬硬的肩章,“带着这身盔甲可干不了这种事。”这一回,她的挑逗却如解药一般让他泄了气:“是是是,我干不了这种事。我,我我我是来办案子的。”“噢?”商华放松了下来,后退几步,仰靠到大班椅上,“我的大警察,我这里既没有人杀人,又没有人放火,你要办什么案子呢?”“听说你们最近有一批酒被海关查封了……”“噢,对对对。我还正想托你想想办法呢,一下子扣了我们两吨洋酒,这简直是在剜我的心头肉啊。”
“就是洋酒?里面就没有点别的?”“还能有什么呀?我的大警察,你是想问里面有没有毒品吧?你可不要吓唬我。”
陈安斌的心“咯噔”一下,这正是政委要他调查的案情,现在竟被她先发制人地抛了出来,反而堵住了他继续深入下去的路,让他顿时语塞起来,好像受审的反变成了他。
但是商华没有让他继续窘迫下去,她发出了一阵羞怯怯的笑,像小鸽子一般漂移着大班椅,扑到了他的怀里:“别听他们胡说八道了,我这里除了舞女,别的什么也没有。”
于是,审讯被转换成了谈情说爱般的撒娇斗嘴。商华告诉他,漂亮的女人她想当,幸福的女人她想当,有钱的女人她想当,甚至淫荡的女人她也想当,唯一没想过要当的就是贩毒的女人。
她告诉他,刚到南方的时候,她就随便在望海门一家小发廊隔壁租了一间铁皮小屋住了下来,从此开始了在周围蛛网似的大街小巷里东逛西游。既不像一些年轻的姑娘那样赶紧找一家需要出苦力的香港加工厂打工,也不像另一些怕苦怕累的年轻姑娘,干脆钻进发廊里做起一种无本的买卖,自己经营自己。虽然她也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力气和长相都不比那两种年轻的姑娘们差,但她只是充满好奇心地到处游逛,像一只发情的小母狗般凭借着嗅觉寻找着什么。人们既不知道她为何而来,也不知道她靠什么生活。
“对对,这就是我们公安局盯上你的原因。”陈安斌傻不拉几地打断她,一不经意间就泄露了工作机密,“因为有人告诉我们,说你在夜总会里不像是为了赚钱,而像是在搜集什么情报。”
“一个在夜总会里跳舞的女人,不是为了挣钱,而是收集情报?
这种乱嚼舌头的话你也信啊?”商华瞪着惊讶的大眼睛,水汪汪地看着他问。
“我也不信呀,所以才要来调查嘛。”
“看来,你没有我想象得那么傻。”商华挣开了他的怀抱,回到大班桌前。
“那好,那你告诉我,你刚来望海门,和现在在夜总会,到底是在寻找什么?”
他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一个勾人的谜底,又把问题绕了回来。因为直到此刻,他对她的了解仍然停留在派出所女政委从大街小巷收集来的情报上。那些情报说,她没有历史,没有过去,她的历史和过去仅仅只是从那天傍晚她踏进望海门时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