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猜想,大概没有人能一下子搞清楚望海门是由多少条曲里拐弯的小街小巷组成的,只能大致看出它以望海寺一座千年古塔为中心向四面八方撒开了一张破街烂巷的蛛网。靠近海边码头的小街都与放射如树根的河道紧紧纠缠在一起,盲流浪子们既可以在分分合合的小河中划船,也可以在交叉缠绕的小巷间穿梭。在河流和街巷的阻断处,有许多拱背哈腰的小桥把街巷沟连起来。街边的房子都被分割成了众多的小间,透过半遮半掩的窗口,很容易看到里面的洗头妹们不穿衣服或正在脱去衣服的精彩画面。这些女孩来自黄河上下,大江南北,不带任何感情地召唤着那些失魂落魄的男人们,漂亮一些的还巴望着被那些又老又丑的香港佬看中,梦想成为他们的二奶、三奶。
迷宫般的街巷像人们混乱的欲望一样游移不定,一群群叫春的野猫和一条条丧家的家狗在行人的腿下裆间乱窜,海湾的波涛声、发廊妈咪的拉客声、婴儿的哭声、乞丐的讨要声、流浪汉想家的嚎叫声和洗头妹们亦真亦假的呻吟声混杂在一起,很快就能使人什么也听不见了。
一些赚了钱的拓荒者,按照各自家乡的风格,见缝插针地在巷口和河边建造出许多千奇百怪的别墅,看着就像是垃圾堆上长出了花里胡哨的毒蘑菇。
夏子光知道,这座正在风起去涌的都市,以海潮般汹涌而来的香港佬为标识,以千奇百怪的加工厂和生产基地迅速蔓延着版图,以搞不清来历的冒险家和流浪汉组成了新的人间世。这新的人间在躁热的海风中发酵着,把所有多余、混乱的内容都压缩在了海湾一隅的望海门:连绵的街巷撑起一片片鳞次栉比的黑屋顶;所有小巷的死角处的垃圾箱无一例外地都被垃圾挤散了架;早已成了死水的小河里没有游鱼却漂满群蝇萦绕的沼气泡;小巷之上的一线青天,大多时间都被无数洗头妹艳丽的内衣外裤切割、遮蔽,在海风中羞答答地招展,暧昧昧地呻吟“女人花,摇曳红尘中,含苞待放意幽幽,像春风来又走……”,是男人都会被这美人窝里哼哼唧唧的歌声勾引得肉身飞散,六魂出窍。
夏子光想到,在这片古老的海滩爆发成一片神奇的土地时,自己却可悲地屈身于青藏高原一隅,背着一只破包,揣着一支秃笔,自我崇高地奔向一个个荒山秃岭,一厢情愿地要去记录人间的疾苦。他记得,那次在他深入到一处贫困村庄时,一个老大爷找到他,想让他这个省报的大记者帮忙写张状纸。说是前年闹灾时,他的小孙子实在忍受不住饥饿,半夜翻进了乡政府的食堂,偷到半个馒头,刚刚放进嘴里,就被起夜小解的乡长抓住。那个吃着百家粮,长得五大三粗的乡长,从饭桌上拿来四根方棱竹筷,在他小孙子的每个手指间夹上一根,再用自己蒲团般的大手把小男孩嫩蟹似的小手抓住,然后突然用力一握,小男孩只发出一声底气不足的喊叫,就昏死过去,再也没有醒来。他的爷爷永远也不能忘记那只受伤的小手迸洒的鲜血和嘴中一块还没有来得及下咽的馒头,三年中一直在外要饭告状。虽然从乡到县,从县到省都没有人理他,但他下定决心,只要那个吃得肥头大耳的乡长不死,他就要一直告下去。
但是那篇潜藏着一个男孩的冤魂和一个老汉血泪的报道却让他失去了记者工作,被发配到印刷厂铸造铅字去了。
那时候,他被荒山秃岭围困在愁眉苦脸的边陲小城。他那“血与泪”的追求和“铅与火”的结局,被同事们当作“理想与现实”的经典案例评谈,连正在痴心地追求着他的一位女记者也开始和他若即若离起来。
现在,他又一头撞到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枪口上去了,像一个伤了蛋的游魂,被命运捉弄到这片被遗弃在海湾死角的古老码头。这里脏乱、丑陋至极,让人看上一眼就能明白,除了另有目的的卧虎藏龙之辈,生活在这里的只可能是一些命运被掌握在别人手里的可怜虫。夏子光的心渐渐安稳了下来,觉得这里正是他这样失去了精气神的行尸走肉,或者真正的大人物可以安身立命的地方。
一走出蛛网似的小巷,天地就在他的视线中豁然开朗起来,原来与望海门只隔着一条马路的“南方大道”则是另一个世界的图景,仿若香港维多利亚湾的赝品一样,森列着城市公园、摩天大楼、花园洋房、港都俱乐部和传说中的特区蓝图。
其实,那个来历不明的女人比他起得更早。当第一批出海的渔船响起孤独的告别汽笛时,失眠中的她就应声而起,一个人躲进浴室里,栓死门闩,不顾肚子里的孽种已经四个多月大的事实,仍然用拳击手使用的宽腰带使劲地捆绑住胎儿,目的就是不想在最后的时刻让人,特别是那个正等候在街角的唯一知情的局外人看出自己的耻辱。
此时,那个孽种制造者,那个不能见光的情人已经趁着夜色撤退了。想到他那么轻易地就同意了她的计划:找一个路过的人替代他签字,好让医生合法地为她行刑;想到自己马上就要任人宰割的狼狈样;想到他解决了麻烦、满足了兽欲之后那副如释重负、心满意足的无耻神态,她就觉得自己其实只是一个十足的可怜虫。“做了他,没什么好可惜的!”她一咬牙,攥紧了拳头,“妈的,他连自己的种都不想要,我还想这想那,傻逼啊?”她对着凌志车的仪表盘怒骂着,坚定地向和昨晚那个陌生男人约好的巷口走去。
傻傻地站在望海门出口,向着南方大道张望的夏子光引起了一个人的注意。他一眼就判断出,这家伙是个刚刚到来,还分不清东南西北的外乡人。出于好奇和闯荡江湖练就的敏感,再加上正好无事可做的无聊,他就蛰进一家卖早点的小店,边吃着豆浆油条,边饶有兴味地看着那个伤蛋的男人到底在等待什么。
他可不是个有耐心的人,就在他把最后半根油条塞进嘴里,起身准备到别处转悠时,却看见一辆黑色轿车猛地刹在了那个傻里吧唧的外乡人身后。他将正在咀嚼的嘴巴停住了,身体里的好事本能也瞬间被唤醒,摩拳擦掌地向事发地点凑去。
凌志车上迅速走下来一个全身穿黑,戴着墨镜的高挑女人,向那个伤蛋的男人挥了挥手,让他上车。他疯了般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从小巷里飞奔而出,正好撞上那辆刚刚启动的凌志轿车。然后连做了几个抱头翻滚动作,躺在轿车的前方装出痛苦的挣扎。
但是这一次他失算了。他发现发生了这么大的意外,车上的那个黑衣女人竟然没有下来。下来的却是他根本看不上眼的外乡人。他愤怒了,听都不听夏子光说些什么,就一把打开他递过来的一叠钞票,高声喊叫:“大爷可不是要饭的,快让车上的臭女人下来!”
他又失算了。黑色凌志的车门应声而开,但下车的却不是他呼唤的臭女人,而是两个胸前长着长毛、后背纹着雄鹰的彪形大汉。
“没撞死你是吧?”两个大汉不由分说,对着躺在地上的他就是一阵拳打脚踢,“那老子就打死你!”
“乖乖,连他都敢打,”围拢而来的看客们发出一片嘘声,“赏花夜总会的镖头可从来都是专门打人的人。”
确实,这个被打在地上满地找牙的大汉可不是什么无名之辈。虽然没有谁知道他的真名实姓,都只敢按照他所要求的那样叫他“山里来的猛子”,但却一点也不妨碍他在望海门一带耀武扬威。他是因为打断了香港黑老大派到夜总会踢场子马仔的狗腿而一打成名的,一夜之间就从一个浪荡在望海门靠小偷小摸为生的可怜虫,摇身一变为赏花夜总会女老板的贴身保镖、另外十几个保镖的镖头,变成了可以在整个望海门娱乐场所横冲直撞、收取保护费的地痞,变成了可以随时进入任何一家发廊享用“免费午餐”、完事后洗头妹们还得亲热地叫他一声“猛哥,妹妹好好喜欢你耶——”的恶霸。
事实上,他本来就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是因为“破坏军婚”而畏罪南下南方的。他曾经是他们老家那个湘西小县城里的风云人物,长得高大威猛,却又女人般能歌善舞。乡亲们都认定,他是由一对长得像女人的男人和长得像男人的女人生出来的一个不男不女却又胜男胜女的奇种。
他的风流与勇敢自然引起了许多女人的兴趣。可是不幸的是,这家伙竟然无视很多妙龄少女的秋波,而和一个有夫之妇好上了。更不幸的是,那个风流少妇的丈夫却是常年漂泊在南沙群岛之间的水兵。在当时,和军人的妻子偷情可是很重的刑事犯罪。他俩是怎么好上的外人不得而知,但是他们偷情的结局却成了小县城家喻户晓的故事——被那个南太平洋水兵的亲戚朋友们捉奸在床。他没有像那个水兵老婆希望的那样,放开了想怎样就怎样地好好干上最后一次,然后一同喝药抹脖子到阴间去做一对光明正大的夫妻,而是听从了老娘“哪儿有外乡人,哪儿就有好女人”的劝告,在她喝下了农药,举起了剪刀的当口,抽身逃进了夜色,混进南下的大军,来到了南方。
但是,猛子毕竟是猛子,他可以被打得满地找牙,但却不可以让自己开口求饶。他那抱头挨打的倔强样子给了夏子光一种从未有过的震撼。他不能理解,一个血肉之躯何以能够支撑如此长时间的暴打?他感到不光是那个被打的人,他自己,以及所有的人的尊严都受到了侮辱。他如梦初醒般地扑上去,试图阻挡那两个彪形大汉密如雨点般的拳脚。但那两个大汉就像老虎赶鸡般把他拨拉到了一边。情急中他突然想起了车中的那个女人,猛地向着看不见的她挥挥手,怒吼道:“那好,你们就慢慢打吧,老子,走了!”
说罢,他转身就往南方大道上走,做出一副扬长而去的架势。“慢着——”车上的女人发话了,平静得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看在客人的面子上,饶了他吧。告诉那个烂仔,下次搞敲诈前先擦干净自己的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