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搜我是领导上的布置——搜査可疑分子的衣兜,寻找画了反革命淫画的炭条——但是也轮不到毡巴来搜我的兜。当时我就很气愤,但还没有想到要揍。后来在浴池里,看着他的裸体,忽然又觉得不揍他不成。第二天他又掏我的兜,这时我已经把怎么揍他完全想好了。本来可以揍到他哑口无言,谁想手头失准,居然打出了X光照得出的伤害,这一下又落到理亏的地步了。但这不是故意的,我小时候和人打架回回要敲打对方的肋下,从来没打断过什么,假如我知道会把他肋骨打断,绝不会往那里打。
我们厂里出了那些画之后,老鲁大叫大嚷,给公安局打电话,叫他们来破案。公安局推到派出所,派出所派个警察来看了一下,说应该由你们本单位来解决。最后公司保卫科来了一个衣服上满是油渍的老刘,脸上红扑扑的满是酒意,手持本世纪四十年代大量生产的蔡司相机,进到厕所里照了一张相,消耗了一个小孩拳头大小的闪光灯泡。那个灯泡用以前里面塞满了烂纸一样的镁箔,闪了以后,就变得白而不透明,好像白内障的眼球。但是后来要相片却没有,因为拍照时忘了放底片。让他补拍也不可能,因为那是最后一颗闪光灯泡,再也没有了,想买也买不到。这很显然是没把老鲁的事当真事办。这位老刘我也认识,照我看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坏蛋,和我不同的是他一辈子没出过事。老鲁很生气,自己来破这个案子,召集全厂的好人(党团员,积极分子)开会。我想他们的第一个步骤,就是找王二犯案的真凭实据。毡巴这家伙,也是与会者之一。
有关那些画的事,还有一些可以补充的地方。假设你是老鲁罢,生活在那个乏味的时代,每天除了一件中式棉袄和毡面毛窝没有什么可穿的,除了提着一个人造革的黑包去开会没有什么可干的,当然也会烦得要命。现在男厕所里出了这些画,使她成为注意的中心,她当然要感到振奋,想要有所作为。这些我都能够理解。我所不能理解的,只是她为什么要选我当牺牲品。现在我想,可能是因为我总穿黑皮衣服,或者是因为我想当画家。不管是因为什么罢,反正我看上去就不像是好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了。
八
有关我不像好人,以下这件事可以证明:后来我到美国去留学时,在餐馆里打工端盘子。有几个怪里怪气的洋妞老到我桌上来吃饭,小费给得特别多。除此之外,还讲些我听不懂的话。又过了些日子,老板就不让在前台干了,让我到后面刷盘子。他还说,不关他的事,是别的客人对他说我这样子有伤风化。其实我除了脸相有点凶,好穿黑皮衣服之外,别无毛病。而穿黑皮是我自幼的积习,我无非是图它耐脏经磨,根本就不是要挑逗谁。但是假如我是好人的话,就不会穿黑皮衣服,不管它是多么的经脏耐磨。
我揍毡巴之前,先揪住他的领子狂吼了两三分钟“有贼”,把浴池里的人全叫了出来。当时我精赤条条,身上还有肥皂沫。毡巴又羞又气,而且挣不开,不由自主地打了我几巴掌。这件事完全在我的算计之内,因为打架这件事在任何时候都是谁先动手谁没理的。等到大家都看清他先打我了以后,我才开始揍他。当时毡巴把衣服脱了一半,上身还穿着毛衣,下半截穿着中间有口的棉毛裤,从那个口里露出他那半截童稚型的阴茎,好像猫嘴里露出来的半截鱼肠子,远没有我这样什么都不穿的利索。动手之前我先瞄了他一眼,看见了这些,然后才开始打。第一拳就打在他右眼眶上,把那只眼睛打黑了。马上我就看出一只眼黑一只眼白不好看,出于好意又往左眼上打了一拳,把毡巴打得相当好看。有关这一点有些要补充的地方:第一,毡巴白皮肤,大眼睛;第二,他是双眼皮。最后,他是凹眼窝。总之,眼睛黑了以后益增妩媚。酒厂的师傅们都给我喝彩。当时我可能有点得意忘形了,忘记了打架这件事还是谁把别人打坏了谁理亏。当时我光着屁股,打得十分兴奋,处于勃起状态,那东西直翘翘的,好像个古代的司南(司南是指南针的前身,是漆盘里一把磁石调羹,勺把总是指着正南——而我这个司南指的却是毡巴),后来他抱怨说:打我打得好得意——都直了!当然,这是出于误会,我有好多古希腊陶画的图片,画了一些裸体的赛跑者,可以证明人在猛烈运动时都要直。而揍毡巴就是一种剧烈的运动。这是因为肾上腺素水平升高,不含性的意味,更不能说明我是虐待狂。我也受了伤,右手发了腱鞘炎,不过这件事后来我没敢提,因为它是握成拳头往人家身上撞撞出的毛病。我把他打了一顿的结果是使他背上了个作贼的恶名——虽然他掏我的兜是领导分配的任务,但这是秘密工作(undercover),领导上绝不会承认自己曾派了人去搜职工的口袋;我也得了个心毒手狠的歹徒之名。照我看,这样的结果也算公平,我们俩可以尽释前嫌了,但是一上了班他就坐在工具箱上,一点活也不干,像受了强奸一样瞪着我。我被瞪急了之后,就说:毡巴,别光想你自己有理。你替我想想,我这个人大大咧咧的,万一哪天不小心把炭条放进衣兜里带到厂里来被你搜出来,不就完了吗!我不揍你成吗?这句话把他的话勾出来了。他抱怨说,我像流氓一样揍他,下的全是毒手。这就是说,他也承认我揍他是有道理的,只是不该打得这么狠。对此我也有道理可讲:其一,假如我兜里有炭条,被他搜了出来后果就不可想象,所以是他先下了毒手;其二,假如他比较有战斗力,我也不能把他揍成这样,所以这也怪他自己。于是我们俩争论了起来。在诡辩方面和在打架方面一样,他完全不是我的对手。争到了后来,他很没出息地哭了起来。
等到毡巴好了以后,眼睛上的青伤又过了好久才消散。那段时间他眼皮上好似带着黑色的花边,仔细看时,还能看出黑色的颗粒从眼窝深陷的地方发散出来。这段时间里,我常常久久地端详着我自己的杰作。不管怎么说,那是两片好看的东西。
毡巴这孩子很好学,上班时经常问我些问题,有时是几何题,有时是些典故,我都尽所能回答他了。有一次他问我:什么叫“一个毡巴往里戳”,这可把我难倒了。我问他从哪儿看来的,他还不告诉我。后来我自己想了出来,准是《红楼梦》上看的!《红楼梦》上的鸡巴是毛字边(□□——我甚至怀疑是曹雪芹自造的字),他给认成毡巴了。从此我就管他叫毡巴,阿毡,小毡等等。有一天晚上我在短波上听了一支披头士的歌,第二天上班就按那个谱子唱了一天:毡毡毡毡毡毡毡。别人听见我管他叫毡巴,也就跟着叫。开头毡巴一听这名字就暴跳如雷,要和我拼命(当然这时他也明白了毡巴是什么意思),但是近不了我的身,都被我擒住手腕推开了。后来大家都管他叫毡巴,他也只好答应。从此他就再没有别的名字,就叫毡巴。谁想他就因此记恨了我,甚至参加到迫害我的阴谋里去。这说明他是个卑鄙小人。但是他不同意这个评价,并且反驳说,假如他叫我一声毡巴,我答应了,那他就承认自己是个卑鄙小人。我没和他做这试验,因为不管他是卑鄙小人也好,不是卑鄙小人也罢,反正我的麻烦已经染上身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又何必去承认自己是毡巴呢?
我揍了毡巴一顿,把他打坏了,老鲁就打电话把警察叫来,让他们把我捉走。但是她说话时嗓门太大,样子太奇怪,反而使警方长了个心眼。他们不来捉我,先到医院去看毡巴。这一回毡巴表现出了男儿本色,告诉警察说,我们俩闹着玩,王二一下子失手把他弄伤了。他还说,我们俩是哥们儿,要是把我捉走了,他会很伤心。警察同志听完这些话,转身就回局里去,再怎么叫都不肯来了。但是这只能暂时保我平安无事,因为老鲁已经得了辞,每回开会都说:像王二这样一个流氓,打人凶手,下流货,我们为什么要包庇他?这样说来说去,豆腐的问题难以提到会议日程上来,大家都不胜其烦。另外,她毕竟是头头嘛,大家就开始恨我了。我听说厂里的领导们已经决定一有适当的机会就把我送出去,能送我劳改就劳改,能送我劳教就劳教,总之要叫我再也回不来。除此之外,所有的工人师傅也都不再同情我。以前午饭时我爬到厨房的天窗吊下饭票和饭盒,大师傅抢着给我上饭。老鲁嚷嚷说不给他饭吃,大师傅还敢回嘴:人是铁饭是钢,怎么能不让人家吃饭?现在就不成,人家不给我打饭,还说:你小子下来罢,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哇!好在还有毡巴给我打饭,不然中午就只好挨饿了。这件事的真实含义是我的事犯了。生为一个坏蛋,假如一辈子不犯事的话,也可以乐享天年。假如犯了事,就如同性恋者得了艾滋病,很快就要完蛋。
大家都恨我,我不能恨大家,这种态度叫作反人类。我也不能恨老鲁,她是领导嘛。我就恨那个画了裸体女人,叫我背了黑锅的人,发誓说,只要逮着一定要揍他。但是连我都想不出他是谁来。毡巴说道,得了罢王二,你别装了。这儿就咱们两个人。这话说得我二二乎乎,几乎相信是我自己画了那些画,但我又记得自己没有梦游的毛病。再说,我家离厂里远得很,游也游不到这里。这个谜过了三年,也就是说,到了七七年才揭开。那一年我们厂有一个叫窝头的家伙考上了美术学院。这位窝头别人说他有三点叫人弄不清:1,他是男是女;2,他会不会说话;3,他长没长黑眼珠——这是因为他太爱翻白眼了。怎么想不到小小一个豆腐厂,除了我之外,居然还有人会画画,而且没有色盲,诧异之余,竟然忘了要揍他。
九
有关毡巴,我有好多可以补充的地方。我一直很爱他,这绝不是因为我是个同性恋者。我是个毛发很重的小个子,说起话来声音嘶哑,毡巴是个文质彬彬的瘦高个,讲话带一点厚重的鼻音。我想永远和他呆在一起,但是这是不可能的事。后来无论到了什么地方,我都忘不了给他寄张明信片。比方说,在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门前,我就写了这么一张明信片:
亲爱的毡:
我到了罗马。下一站是奥地利。
王二
我这么干,是因为毡巴集邮。给他写信有一个特殊的困难:我老记不起他姓什么来;现在就又忘了,指不定什么时候才能再想起来。他当然是不姓詹。他掏我的口袋找炭条,决不是为了密报给老鲁,而是另外有人指使。在这件事上,他有非常可以原谅的动机。但是他实在太可爱了,不能不打。如果一个八十公斤的壮汉这样冒犯了我,我当然也会发火,但是怒气肯定在不致动手的范围之内,这是因为后者太不可爱了,不能打。
后来我回国以后,一见到毡巴,他就尖叫着朝我扑过来,想要掐我的脖子。都是因为我的明信片,大家又知道了他是毡巴。本来他拼死拼活考医学院,就是想离开豆腐厂,不再被人叫成毡巴。但是等他当了大夫,我又给他寄了这些明信片,把他的一切努力全破坏了。现在连刚出护校的小护士都管他叫毡大夫,真把他气死了。
假如让我画出毡巴,我就把他画成个不足月胎儿的模样,寿星老一样的额头,老鲇鱼一样的眼睛,睁不开,也闭不上,脖子上还有一块像腮一样的东西。手和脚的样子像青蛙,而且拳在一起伸不开。他的整个身子团在一起,还有一条尾巴,裹在一层透明的膜里。如果他现在不是这样,起码未出娘胎时是这样的。我一看见毡巴,就要想象他在娘胎里的模样。我喜欢他在娘胎里的模样,也喜欢他现在的模样。我爱他要直爱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