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犯罪率居所有发达国家之首。凶杀等恶性案件也居西方工业国家之首。1960--1992年间,谋杀、强奸、暴力袭击等暴力犯罪上升5.5倍。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一直是世界上犯罪率最高的国家,特别是进入八九十年代,美国的犯罪率甚至高达日本和西欧各国的10倍。成为美国“国家安全的重要威胁之一”。克林顿时代,提出举全国之力“向犯罪宣战”,通过教育和打击相结合,有效地遏制了不断恶化的犯罪形势,青少年犯罪率明显下降。然而进入小布什时代,美国的犯罪形势开始逐步恶化,多项犯罪统计指标均呈上升趋势。2009年由盖洛普民意测验的一项调查显示,66.7%的受访者表示,毒品犯罪、青少年犯罪、和枪支暴力是最令人担忧的三大犯罪问题,这些犯罪“影响着美国的安全与未来”、“威胁着美国人尤其是青少年的成长和身心健康”、“撕裂着美国的社会和谐”。在许多乡镇、州甚至联邦层面的竞选中,打击犯罪都是竞选演说的主要话题。
阿方索·平尼克在《美国暴力方式》一书中说,美国平均每半小时发生一次谋杀,54秒发生一次抢劫之类的暴力犯罪,每小时16名妇女被强奸。媒体每天都报道残忍的凶杀、强奸、抢劫和偷窃,仅仅在2002年犯罪受害人数就达2,300万。有16,000人被枪杀。从1998年--2000年间,每10万居民中每年就有5.8起因不法行为导致的命案,其中2/3的受害人是被枪杀的,比欧洲和加拿大高得多。近十年来,犯罪低龄化,吸毒人数增加,青少年中帮派组织增多。美国每年发生的谋杀、暴力强奸、抢劫和严重伤害等犯罪中,青少年作案的比例达到39%,已成为美国社会犯罪的主要群体之一。
美国的暴力犯罪之所以如此之高,首要原因是贫富悬殊造成的社会失衡以及社会保障网络方面的缺陷。美国青少年犯罪与美国的经济状况,特别是与国民财富的再分配状况密切相关。失业率较高和收入较低导致了美国青少年的贫困状况不断恶化,而经济状况的急剧恶化带来了犯罪率的持续上升。从犯罪的种族构成上看,黑人青少年的犯罪率不仅高于白人,而且增长率也较高。其主要原因是,他们的贫困率大大高于白人。黑人的经济、社会处境差,造成其子女生活条件差,文化程度低,很多黑人青少年终日无所事事,游荡街头,因而更容易卷入犯罪。20世纪60年代以后暴力不法行为爆炸式地膨胀开来。
90年代我初到美国时,美国的住宅绝大多数是开放式的。一栋栋别墅,前后都是绿油油的草地、鲜花和树丛,前面就是马路,极少有围栏,更看不到封闭式围墙。2000年以后再去美国,这种围墙逐渐多了起来,与外界隔离,而且大都安装了报警装置。据资料介绍,1987年的封闭社区有1.2万座,到1998年增加到3万座,在大城市,有围墙和大门的社区数量迅速增加,在加州,40%的新住房都建立在封闭社区之内。到2000年中期,有大约2,000万人生活在由高墙和栅栏围成的封闭社区内。
一,毒品猖獗
据联合国国际禁毒署提供的资料,美国是目前世界上吸毒人口最多的国家,占全球吸毒人口总数的13%。2009年,美国的毒品贸易额超过了1,000亿美元,占全球毒品贸易总额的1/3以上。美国《外交》杂志提供的统计数字显示,1980年美国每天大约有5万人因涉毒被捕,20世纪末年这一数字上升了8倍,达到40万人。与毒品有关的犯罪占全美犯罪总数的1/5。近年来美国毒品犯罪呈现以下特点,第一,青少年吸毒现象回升。美国青年一代的社会经济状况不断恶化,是推动吸毒回升的主要原因之一。2008年美国******对15-23岁的青少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他们当中有12%的人经常吸毒,57%的人表示很容易得到毒品;第二,吸毒低龄化趋势迅速发展。2007年,中学毕业生中有47%的人吸过大麻;第三,新型毒品如******之类,制作简单,成本低廉,吸食人数迅速增加,第四,毒品合法化呼声加强,一些州甚至通过了“大麻合法化”的议案。
美国有1亿人吸食过毒品,其中5,400万人吸过大麻,1,200万人用过******,1,500万人用过******,1,600万人用过致幻剂。吸毒成为一些美国人真正的嗜好,从10岁的小孩到律师、教授、医生甚至孕妇,政府高官吸毒丑闻也不时传出。每年的经济损失达140亿美元。80年代,毒品泛滥如脱缰之马,引爆了血腥的帮派大战,使许多城市的黑人区沦为打斗的战场。毒品和暴力团伙困扰着市中心,并且正向郊区蔓延。
二,枪支泛滥
也许因为美国是靠枪杆子打出来的国家,所以宪法规定公民有权持有枪支。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公民普遍拥有枪支并受到宪法保护的国家。宪法诞生后200多年来,作出了几十条宪法修正案,但公民持枪这条始终未作修改。据2009年的统计资料显示,美国大约有9,000万人持有枪支,私人拥有的枪支总数已达2亿支以上。其中36%为长枪,34%为手枪,26%为******,4%为其他种类长枪。
在美国购买枪支像买一袋土豆那样容易,这点我是有亲身体会的。1990年我在洛杉矶学习时,出于好奇,曾陪一位华人朋友去枪店买枪。进到枪店里看到,在一个不大的店面里,摆着几十种各式长短枪支,有自动步枪,冲锋枪,猎枪,还有各种手枪。这位朋友给他太太买了一支白色女式勃朗宁手枪,店方只看了一下他的驾驶证,然后挑枪付款,前后只几分钟时间。我问朋友美国买枪为什么这样容易,他说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
由于任何18岁以上的公民都可以持有枪支,所以涉及枪支的犯罪就非常普遍。这给美国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成为社会犯罪特别是暴力犯罪的重要根源。由于美国枪支泛滥,枪击死亡案件频发,枪击是致人死亡的最大原因。大部分州38%的家庭拥有枪支,有些州甚至超过50%以上。在一些枪支管理松懈的州,如阿拉巴马州、阿肯色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和怀俄明州,死于枪杀的人数是枪支管理较为严格的州的3倍。数据表明,2000年美国共发生了致命枪击案52,447起,意外、非致死枪击案23,237起。2004年,美国共发生了16,907起使用枪支自杀案,占自杀案的53.7%。除了凶杀,致人死亡的案件中,还有一半以上是自杀或枪支走火造成的误杀。儿童经常成为枪弹下的牺牲品。1999年像这样死于非命的儿童和青少年有3,365人,平均每天10人。“这等于每两天就消失一个班级的学生呀!”。
1999年4月,在哥伦比亚高中发生了一起血腥屠杀,两个中学生枪杀了12位同学和1位老师。这还不是最血腥的校园屠杀案。2007年4月16日,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一起恶性校园枪击案,一名韩裔大学生手持两把手枪,向同学和老师开枪,造成33人死亡,枪手本人开枪自尽,这是美国历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校园枪击案。2013年2月,我正在美国,电视报道,在北卡罗来纳州一个小镇上,一个20岁的青年枪杀了20名学生和老师,包括自己的母亲,然后自杀,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搞得学校和家长们惶惶不安。许多学校像飞机场一样装满了各种金属探测器。
上面介绍的只是每年发生的千百个枪击案中的几个典型案例。人们也许会问,美国政府为什么对枪支不实行控制呢?是的,在每次枪击案之后,民众控枪的呼声都很高,多位总统曾试图立法控制枪支,但最后不了了之。因为在美国枪支控制是政治禁忌,被认为是侵犯公民权,没有人敢捅这个马蜂窝。美国全国步枪协会(简称NRA)是美国利益集团中力量最强大、影响最广泛的组织。NRA拥有400万个会员,其中很多是实力强大的枪支生产和销售商。它是目前美国最有影响力的院外游说集团。该组织长期在国会进行反对枪支管制的游说活动,它的活动对联邦政府的决策,或国会的有关议案,甚至最高法院的有关裁决都能产生巨大的影响作用。每当国会对枪支管制进行立法或最高法院进行相关裁决时,它就会开动宣传机器,左右民意和公众舆论,并发动其成员游说国会和政客,阻挠有关立法的通过。在克林顿执政期间,NRA扼杀了多项枪支管理法案,即使通过,也弄得面目全非。
由于有强大的资金做后盾,NRA不断巩固和扩大它在全美范围内的政治影响。在美国的任何一次选举中,没人敢轻视步枪协会的影响力,甚至对总统选举的结果都有巨大的影响。2000年总统大选中,戈尔谨慎地表达过对民间持有枪支进行管制的观点,结果他不仅在佛罗里达州败北,而且在民主党传统上占优势的州,包括他的家乡田纳西州和克林顿的家乡阿肯色州都没能获胜。与此同时,NRA花费了2,000多万美元支持主张保护持枪权的小布什竞选总统,并使其成功入主白宫。有人说,是NRA而不是小布什战胜了戈尔,它才是这次大选的最大赢家。更有甚者,最高法院也支持持枪权,2008年,最高法院在一项裁决中,推翻了首都华盛顿特区实行了32年的禁止拥有手枪的法案,并称禁止枪支是违反宪法的。小布什立刻表示“完全赞同最高法院作出的这一历史性裁决”。
枪支争论的背后涉及庞大的的经济利益。美国的枪支制造商每年生产数以百万计的各类枪支,枪支生产所创造的利润每年达200多亿美元,解决近百万人的就业问题。美国《时代》周刊披露,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人们的安全感下降,导致对枪支需求的上升,美国私人枪支销量大幅度增加,制枪业格外繁荣,成为经济萧条中不多的亮点之一。
1981年里根总统被刺,轰动世界。在这一事件中,里根的新闻发言人吉姆·布拉迪身受重伤,造成高位截瘫,此后只能坐在轮椅上。布拉迪的夫人莎拉·布拉迪发起全国性的限制枪支运动,希望在卖枪之前有一定时间审查一下购枪者的资格,看他是否有前科或有精神疾病。就是这样一个议案在议会争论了很长时间。NRA引用了1789年宪法第二条附加条款,该条款中规定不允许阻止“经良好调教的民兵”持有和携带武器,由此引出的观点是,任何阻止购买枪支的行为,哪怕对购枪者声誉进行审查的等待时间,都被视为违宪行为。这让我们这些东方人实在无法理解。200年后的老百姓能和200年前的民兵相比吗?那时是战争年代,现在是和平年代,那时规定可持枪的是民兵,而且是“经良好调教的民兵”,现在是任何人都可持枪,这怎么可以同日而语呢?但美国这个“法制”国家就是这样不讲法制,他们的口号是:“枪支不会杀人,人会杀人”。他们认为私人持枪能最好地防范犯罪活动。经过长期激烈的争论,终于形成了《布拉迪法》,该法规定在购买枪支时须等待7天,以审核购枪人是否合格。
三,滥用监禁
世界没有一个独裁国家像美国这样的民主国家一样,把那么多公民投入监狱。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写到:“美国像是有偏执狂,把监狱看成医治社会恶疾的灵丹妙药”。美国的犯罪率高,所以监狱的囚犯也多。2002年监狱的人数是原来的7倍,达230万人,占总人口的0.7%。此外美国缓刑、假释的人数达500多万。中国人口是美国的4倍多,在押犯人也只有151万人,占总人口的0.117%。美国人口只占世界的5%,但囚犯却占25%。蹲监狱的人每年成本是2万美元,美国一年要为其付出400--500亿美元的费用,而用于社会和教育方面的费用却十分匮乏。
20世纪80年代以前,政府对青少年犯罪的处罚比较温和,但由于青少年犯罪率的不断攀升,从80年代开始,美国联邦政府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采取了对青少年犯罪实施强硬政策的方法,对青少年犯罪与成年人同等对待。纽约、华盛顿、弗罗里达、阿肯色、明尼苏达等州都出台了对青少年犯罪严厉惩罚的法律,一时间大批青少年罪犯入狱,监狱迅速人满为患。全美30%的拘留所超员,被拘押者中,青少年罪犯的比例高达50%以上,10年内增长了6倍。这种强硬的法律措施不仅没能有效地遏制青少年犯罪,反而加大了青少年的******情绪,青少年犯罪有增无减。20世纪80年代,里根打响了“反毒战争”。在大规模拘捕行动中,有数十万吸毒人员,首先是黑人被投入大牢。各地在打击犯罪时采取了十分严厉的措施,纽约市提出“零容忍”的强硬态度;波士顿在一些犯罪高发地区,对未成年人实行宵禁,这些措施使越来越多的美国人,特别是孩子们身陷囹圄;加州议会走的更远,它通过一部荒唐的法律,叫“三振出局”,即有犯罪前科的人在第三次犯罪时,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小过失,就会被判终生监禁。这意味着偷一个披萨饼的小偷也可能在监狱里度过余生。拘捕政策还特别针对黑人,美国黑人只占人口的13%,却占囚犯总数的49%。此外,每25个18岁以上的印第安人就有一人蹲监狱。进监狱的黑人比白人多10倍。而对白人中产阶级典型的不法行为则处分较轻。特别糟糕的是,根据人权组织《人权观察》的调查,在美国有23万-30万有心理疾病的人呆在监狱里,本来他们是应该接受治疗的,然而由于许多州压缩了拨给心理诊所的经费,监狱成了接受心理病人的机构。在这里病人的情况大都变得更加糟糕,因为他们得不到合适的照顾,经常受到监管人员和其他囚犯的虐待。许多人在关押期间染上了艾滋病、肺结核或乙肝,被家人拒之门外,出狱后几乎无望找到一份工作。一般到囚犯被释放后,茫然无助地站在大街上。65%的企业不愿雇佣他们。这些过去的囚犯也得不到社会福利住房,在13个州终生不得享有选举权。
美国巨大的在押人口恰似一只上了发条的炸弹。在现在的条件下,出狱后除了又回到犯罪生涯外别无选择,这又会把犯罪人数推向高峰。特别是因为吸食毒品之类轻微犯罪而入狱的人,在监狱里遇到真正的罪犯而把他们引入歧途。在刑满释放后他们显示出比入狱前更大的暴力倾向。这些被假释的人在关押期间受到过人身攻击的话,出狱后重新犯罪率中明显上升,1985年为30%,到1999年上升到58%。关押更多的人,会培养出更多的重犯。一个国家以和犯罪作斗争的名义,把自己推向犯罪的深渊,造成灾难性的社会后果和经济后果,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四,司法不公
美国的司法制度与各国不同。美国的法律体系不同于欧洲的大陆法系,它没有编撰成文的法典,不是以法律条文为依据,而是以过去的“案例”为依据。法官只是裁判员,只有代表各阶层的陪审团才有权做出判决,而陪审团的成员并非专业的法律人士,所以判决有罪或无罪只能“跟着感觉走”了。司法对于不法行为的审判,也常常很不公正。肤色不同,贫富不同,处理结果也不同。一个小偷可能被判终生监禁,一个明星,尽管有确切的杀人证据,却被判无罪释放。
1995年著名黑人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杀死了他的妻子和她的情人,受害人的辩护律师虽然提出了令人信服的证据,但陪审团多数人是黑人,而辛普森的15人的庞大律师团堪称“梦之队”,他们拿到300万美元的报酬,从而保证辛普森无罪释放。根据美国的法律,一个被宣判无罪的人不能第二次被追究同一个案件的刑事责任,哪怕发现了新证据也不例外。于是受害人家属只能提起民事诉讼,1997年法院判决辛普森赔偿850万美元,因为是他导致他的妻子和妻子的情人死亡。同一个法院,同一个案件,同一个犯罪嫌疑人,刑事判决和民事判决做出完全不同的结论。美国司法的荒唐结论是:辛普森有罪,但他受保护,终生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可是就在1995年,在离辛普森家不远的地方,一个吸毒成瘾的退伍老兵安德雷德,在超市偷了一个价值150美元的儿童录像机,想给侄子们做圣诞礼物。可当地法院认为他偷东西是为了卖钱吸毒,而且是屡犯,于是判了他50年监禁。此案上诉到加州法院,州法院认为这个判决“残酷而反常”,撤销了判决,但上诉到华盛顿最高法院,竟然维持原判。一个自诩为世界最公正、最有效的法律体制,事实上却是个种族歧视和不道德的体制。
美国的司法体系对待不法行为显示出的不公正还在于,司法对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只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保释,一种是关押。富人有钱就可以很容易保释,而穷人没钱保释,只能被关押。在行使辩护权方面,机会也是不同的。美国的诉讼费和律师费奇高,穷人根本打不起官司。尽管每个公民都有权请律师,但只有极少数嫌疑人能自请律师。请不起律师的人由法院指派一名义务律师作辩护人,这样的辩护人经常是权威性不够或对案件没兴趣。嫌疑人以丰厚的报酬聘请的辩护律师,会千方百计地在起诉书的措辞中钻空子,而不是证明被告无罪,因而对答辩的结局,被告律师是否有说服力比证据更重要。而由法院指定律师的穷被告一开始就输了,因为这些律师根本没兴趣为一个穷委托人尽心尽力。因此,在美国法院出现了一系列有灾难性后果的错误判决。上万名无辜的美国人长期蹲在监狱里,他们没有机会上诉,即使发现新的证据,甚至找到真凶且他承认了所犯罪行也很难改判。2014年10月,一个被控犯谋杀罪而判终生监禁的妇女,在服刑17年后被无罪释放,因为真正的杀人犯自首了。她入狱时还是年轻的少妇,而出狱时已是白发苍苍,连孙儿都出生了。
司法体系导致大量律师产生,美国估计有90万名律师,每千人中有3.1名,远远高于德国的1.5名/千人和日本的0.1名/千人。美国财政赤字的1/4流入了律师的腰包。美国臃肿的法律体系消耗大量费用,却既没有给美国带来安全和公正。
五,滥用死刑
世界上大部分民主国家都废除了死刑,而美国至今仍保留死刑。1972年美国最高法院曾在所有的联邦州放弃死刑,但在1976年最高法院又改变了立场,重新恢复死刑。从1984年起,被判决的人数急剧增加,1981--2003年间,共有885人被处以极刑,1999年以98例死刑达到高点。很多死刑判决是在没有高素质律师为之辩护的情况下,在不公正的庭审之后被做出的。在死刑犯中的错判率特别高。2000年,伊利诺伊州在短期内发现,有13个被判死刑的人是无罪的。1973年--2003年全美国共有112名被判死刑的人最后被证实无罪而释放。这些案件并不是因正式的上诉而获得改判的,而是由记者,法学院的学生和侦探事务所的自发活动,揭发了原告的明显错误才得到改判。这成为美国司法史上的最大丑闻。而在同一时期,至少有75人是在没有确凿罪责证据的情况下被处决的,美国重新成为刽子手的国家。
除了误判,美国在两种人的死刑判决上显得特别野蛮,一是对未成年人,二是对有精神障碍的人。青少年案犯和有智障的犯人在死刑面前很少得到宽恕和赦免。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如伊朗、巴基斯坦、刚果和尼日利亚等国会处死未成年人。而美国却有7个州属于此类:德克萨斯州、南卡罗来纳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苏里州、弗吉尼亚州、佐治亚洲和俄克拉荷马州。1985年以来,这些州共有22个不到18岁的人被处死。最年轻的犯罪时只有16岁,28岁时在俄克拉荷马州被执行死刑。2003年有80多名年轻的犯人坐在死囚室等待处决。美国是唯一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力国际公约》第六条保护未成年人免于死刑的条款持保留态度的国家,也是与索马里一样不承认未成年人权力公约的国家。比如,一个17岁的杀手在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犯罪,政府指定他在弗吉尼亚州受审,因为弗吉尼亚州可以处决未成年人,而马里兰州不可以。根据法学专家的看法,处决有精神障碍的人更是极其野蛮的,但直到不久前,这在许多州还是普遍的现象。有智力障碍的人或有心理疾病的人残忍的杀人案时有发生,导致这些明显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分裂病人被处死。直到2002年7月美国最高法院才把处决精神病人作为野蛮的处罚予以禁止。美国自诩是********的国家,却把自己置于国际公认的人权标准相悖的位置。
尽管死刑并没有对犯罪分子产生威慑,但没有一个政治家能废除它。因为美国与欧洲不同,欧洲判案是统治者的事情,而在美国判案一开始就是公民的事物。从70年代起,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公众生活在对犯罪分子的恐惧之中,所以公众的态度倾向于实施死刑,人民的声音成了司法的一个重要尺度。小布什在1995-2000年人德克萨斯州州长期间是最热心的死刑实施者,在他治下有146人成了绞刑的牺牲者,几乎占美国近30年来所有被处决人数的1/6。现在有12个州取消了死刑,所以对杀人犯是否判处死刑,首先取决于案件发生在那个州或地区。此外,肤色也成为决定量刑标准因素。多数死刑犯是黑人或拉丁裔美国人,而罪犯杀死白人比杀死黑人或拉美人被判死刑的几率更大。在判处死刑和执行之间有一个漫长的上诉程序,有些死囚的卷宗在官方规定的程序中多次反复呈递,大部分犯人长年被囚禁,往往在死囚室一关就是20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