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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接个吻有什么了不起

你知道我的病为什么这么久才好吗?就是因为沈清媛,我的病在短时期内就复发了,比以往更严重,我太太为了我,这才接回了清欢。

原来她一直知道这个孩子存在,因为愧疚,她出钱把她培养得很好,我这一年就是在和她培养感情,我的女儿,是不是很漂亮?不过,她不肯叫我爸爸,说我抛弃了她这么久!只是可惜了沈清媛,我真的非常喜欢她,非常非常喜欢!"

何超然的声音伤感起来,他长叹了一声,拍了拍林梓逊的肩膀说:

"好了,我要过去陪她了,现在她就是我的一切!"

林梓逊完全怔住了,呆呆地看着何超然往游泳池的方向走去。

这怎么可能?和沈清媛一模一样的女子,居然是只是她的姐姐,叶清欢!

有没有这样的两姐妹,相隔了两岁,却长了几乎一模一样的脸?不对,他肯定在骗自己!林梓逊跳起来,大步追过去,抓住了何超然的胳膊,大声说道:

"这不可能,你在说谎,何超然,你是不是也想报复我?你趁沈清媛失忆,所以想拆开我们两个?"

"梓逊,我不是你想像中的人,从来都不是,不管是对果果,还是对沈清媛,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染指,过去的事你就让它过去吧,请你不要靠近我的清欢。"

何超然甩开他的手,大步地走向了大厅的右侧,那里有他失而复得的女儿。

林梓逊毫不犹豫,快步跟了过去。

游泳池里,水湛蓝,灯璀璨。

叶清欢穿着一套湖蓝色的比基尼,像一条美丽的美人鱼一样在水里游着。

纤细而修长的腿,柔若无骨的腰,一侧身,一扬手,都美极了!林梓逊又开始恍惚,真的不是沈清媛吗?真的只是叶清欢吗?

水声哗啦啦地响着,往回游时,叶清欢看到了池边的两人,于是嫣然一笑,往这边游了过来。

到了池边,她站起来,甩了甩头,水珠飞散,落在水中,落在她自己的肩上,她的样子,真的像出水的小人鱼!

她向何超然娇俏地一笑,小声说道:

"你不是说上去吗?"

"等你一起!"

"我才游了多久呀?都没有玩够!"

叶清欢一面说着,一面扶着栏杆走了上来。

林梓逊突然看到她的胸前有一颗朱红色的痣,在一片雪白中,妖艳似血!

这个,沈清媛没有!

她的身材这样好,迅速就吸引到了无数惊艳的目光!

林梓逊恶狠狠地瞪向了这些带了颜色的目光,飞快地拿起了旁边的浴巾包在了叶清欢的身上。

"咯咯,你真好笑!超然,这个人真的是你说的那个厉害的人吗?怎么像小孩子一样呀?"

叶清欢笑起来,伸手把浴巾调整好,把头上的发圈取掉,长发滑下来,她摆了摆头,晶莹的水珠就四散飞开,溅了林梓逊一头一脸,他看清了,她额上那纹身是只半张着翅的小蝴蝶,额前留海散开时,它就像是要伸展开翅膀飞走一样。

叶清欢?

她真的只是叶清欢,不是他的小沈清媛?

我的小沈清媛不会这样在公众场合穿成这样,她也不会游泳,她也不会说自己像小孩!她更不会看着自己这么痛苦而不理自己,她不会……沈清媛不在了,她被河水带走了!

他落暮地退了几步,痛苦地看着叶清欢那酷似沈清媛的脸,然后转过身大步往外走去。

除了沈清媛,他谁也不要!

长得再像,也不是他的沈清媛!

他要再去大醉一场,然后蒙头大睡,去和他的沈清媛在梦里相会相拥。

或者,就那样一醉不醒,去那冰凉的世界陪她。

"走吧,上楼去,我还要让你认识一些商会的人,今后你的工作才好做。"

何超然低声说道。

叶清欢迅速收回了投在林梓逊背上的两道目光,挤出了笑容来,小声说:

"我去换衣服,很快。"

何超然点了点头,叶清欢便转过身一溜小跑地往更衣室跑去。

抬手,狠狠地一揉眼睛,面上还有水,不是泪!

我是叶清欢,可是,并不是清风明月,菽水承欢

我是清了心,所以郁郁寡欢!

我的爱,在十七个月之前,在被水淹没的那一瞬间也离我远去了!

我跌进去时,心里就发了誓。

若重生,我会崭新的生活,而不是沉迷于过去!

我选择了故意的遗忘,林梓逊,你只是面对了一个陌生的女子,不是那个什么也不懂,只知傻傻爱的沈清媛!

我要和你一样,学会心狠,狠了心,才会过得快乐!

酒吧里的音乐震得人耳朵都发麻。

林梓逊三个月前爱上了这里,酒,一杯杯灌进喉,这辛辣的汁液烫得他五脏六腑都灼热起来。

他爱这里,这音乐够吵,这酒够多,而且没有人管他,在家里喝酒,陈江和小景会不停地在他耳边鼓躁着。

对了,现在他和他们住在一起,他不敢一个人住,晚上他会很害怕,他害怕那无人的静,害怕孤独的滋味。

陈江和小景已经结婚了,小景说,看到他的样子就决定不错过,错过就是一辈子的伤,所以趁着感情好,赶紧结婚,两个人好好地相处,相爱,相守。

多刺激人,小景我恨你!我要替你再喝几杯!

他苦笑着,又往酒杯里倒满了酒。

十七个月,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是用来遗忘悲伤时,却成了去填银河的沙砾,不起任何作用!

抬腕看表,已经两点多钟了,酒吧里正热闹。

年轻的男女们随着这音乐而摇摆着身体,像一尾尾活跃的鱼,在音乐的海洋里尽情的舒展着自己的身体。

林梓逊拉了拉自己的衣领,他和这里也是格格不入的,通常他会直接从办公室来这里,他穿着西装,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而不是像这里的红男绿女一样,作尽了潮流的装扮!

目光落在舞池里的一个女子身上!

脑子轰然炸响,居然沈清媛!

不是眼花,虽然之前也有认错人的经历,可是那就是沈清媛!

那穿着银灰色紧身一字领卫衣,露出了半边香肩,戴着夸张的彩色大耳环的女子,素面朝天,却在这多彩幽暗的灯光下,妩媚动人。

她和一个高高的外国年轻男子紧贴着,身体随着鼓点扭动!

血液迅速地涌上头顶,不是的,不能这样,他的沈清媛怎么可以和别的男子这样亲密?

他摇摇晃晃站起来,笔直地往那女子身边冲去,然后猛地抱住了她,一遍又一遍地在她耳畔低声叫道:

"沈清媛,跟我回家,不要丢下我。"

"喂--请你放手!"男子大声用生硬的普通话说道,伸手就来扳他的手,林梓逊反手一拉就掐住了男子的手腕,然后往后一推。

那男子没防备,退了好几步,撞到了一片人。

舞池里乱了起来,有女孩子以为要打架,已经开始拍着手,大声尖叫了起来:

"决斗,决斗……冲过去打他!"

人群散开了些,空出了场地来给他们两个人,男孩子向那女子摊了摊手,大声说:

"清欢,我要不要决斗?"

清欢?林梓逊甩了甩头看向怀里的女子,叶清欢正瞪大了眼睛不悦地看着他,然后狠狠地推开他,快步过去拉住了那男孩子的手,大声说:

"大卫,别理他,我们走,这就是一个醉鬼!"

"沈清媛!"林梓逊拉住她的手,醉意熏熏地说道:

"回家,我等了你好久了,我们回家,重新再来好不好?"

"你这人有毛病啊……"

叶清欢没说完,林梓逊就把她拉进了怀里,捧着她的脸狂热地吻了起来,霸道而痛苦的吻,在舌尖卷起苦涩,掀起眷恋。

那刺耳的音乐似乎都不见了,林梓逊只听到面前这个小女人缠绵而急促的呼吸声。

那些叫嚣着的人群似乎也不见了,林梓逊只看到面前这小女人潮红而沉迷的脸。

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个人才分开,林梓逊喃喃地问道:

"你就是沈清媛,对不对?我真的很想你,我们回家好不好。"

声音居然有了些委屈,叶清欢耸了耸肩,歉疚地说道:

"对不起,晚上超然告诉了我你和我妹妹的事,可是怎么办呢?我真的是她的姐姐,我林面都没有见过她的,你节哀顺变吧!大卫我们回去吧!"

她转过身便要离开,林梓逊快速地抓住了她的手,急促地问道:

"你不是她,为什么肯让我吻你?"

"拜托,只是一个吻而已,我在美国长大的,这算什么啊?你又长得不丑!"叶清欢伸手挥了挥,一双大眼睛里闪过促狭的光,然后挽住了大卫的胳膊。

大卫用英语说了一句话,林梓逊听得很清楚,他在说:

"欢,为什么你要让他吻你?我吃醋了!"

"喂,我是比较一下好不好,你的吻技比他的好!"叶清欢也是用英语说的,声音很大,清晰地传进了林梓逊的耳膜,他痛苦地握紧了拳,看着他们走向了门口。

"你认识他?为什么要故意这样说?"出了门,大卫打开车门,低声问道。

"不认识。"叶清欢挑了挑眉,笑着说:

"只是觉得很酷!"

酷?我怎么觉得你笑得很苦?大卫无奈地上了车,叶清欢发动了车,车便快速地驶向了夜色之中。

只是一个吻而已!

没有什么过不去,没有什么忘不掉!

黑夜的天空,厚重如那天的河水。

回忆又如同星光碎屑,穿越这重重地黑,从眼底涌出,在眼前闪烁,渐渐拼成整幅的画面。

她开着陆虎,以极快的速度冲进了湍急的河水里,那水从敞着的窗户里往里面汛猛狂涌着,她惊慌,她害怕,她的心里和脑子里都填满了恐惧,她拼命推开了车门,拼命往外爬去,妈妈,救我,妈妈!妈妈,我想活着,我还没有品尝尽生活的甘甜,我还没有完成心里想做的事,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留恋!妈妈,快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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