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其他人的回忆,编辑中还有高一涵。鲁迅、周作人曾一度挂名,但只是外围的“二级同人”,一般不参与具体编辑工作,“只是遇着兴废的重要关头,才会被邀列席罢了”。周作人《知堂回想录》。香港,三育图书有限公司,1980年版。杂志对外声明:“本志自第四卷第一号起,投稿章程,业已取消。所有撰译,悉由编辑部同人,公同担任,不另购稿。”《本志编辑部启事》。《新青年》第4卷第3号,1918年3月15日。
当时胡适不在北京,正在家乡奉高堂之命,与只见过照片的小脚妻子,嘉礼初成,新婚燕尔。他是回到北京后才加入《新青年》编辑部的。
杂志销路不广,令陈独秀大感头痛。一手独拍,虽疾无声,他们虽然四面出击,向旧派人物挑衅搦战,都得不到什么回应,偶有回应,亦多为不温不火,像林纾的《论古文之不宜废》,看得胡适火气都消了。陈独秀抖起丈八蛇矛,大呼“不容匡正”,但林纾却来个“吾不语焉”。所以刘半农叹曰:“自从提倡新文学以来,颇以不能听见反抗的言论为憾”。刘半农《复王敬轩书》。《新青年》第4卷第3号,1918年3月15日。
做传媒,不怕人捧场,不怕人踢馆,最怕无声无息的冷场。几个大教授一合计,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演一出“双簧戏”。没人骂就自己骂,没炒作题材就自造题材。就像搞学生辩论会似的,一人演正方,一人演反方,互打擂台。这种事让钱玄同与刘半农搭帮做最合适,他们一个偏激,一个活泼,本来就是一对活宝,刘半农开玩笑说:“我们两个宝贝是一见面就要抬杠的,真是有生之年,即抬杠之日。”
于是,在《新青年》四卷三号上,钱玄同化名“王敬轩”,以读者身份,致函杂志,以一种泼妇骂街的姿态,指名道姓,从胡适的新诗开始骂起,一直骂到“辛亥国变以还,纪纲扫地,名教沦胥,率兽食人,人将相食,有识之士,童焉心伤”:
惟贵报又大倡文学革命之论,权舆于二卷之末,三卷中乃大放厥词,几于无册无之。四卷一号更以白话行文,且用种种奇形怪状之钩挑以代圈点。贵报诸子,工于媚外,惟强是从,常谓西洋文明胜于中国。中国宜亟起效法。此等钩挑,想亦是效法西洋文明之一。
文章故意把林纾捧到九天之上:“林先生所译小说,无虑百种,不特译笔雅健,即所定书名,亦往往斟酌尽善尽美,如云吟边燕语,云香钩情眼,此可谓有句皆香,无字不艳。香钩情眼之名,若依贵报所主张,殆必改为革履情眼而后可,试问尚复求何说话。”《给新青年编者的一封信》。《新青年》第4卷第3号,1918年3月15日。按照“敌人的朋友必是敌人”的分类法,既然王敬轩赞美林纾,那林纾就是新文化的敌人,“反击”林纾就有了理由了。
真是足不出户,祸从天降,林纾莫名其妙被拖进了这趟浑水中。就在同一期,刘半农以记者身份,撰长文反驳“王敬轩”,继续拿林纾开涮,嬉笑怒骂,尖酸刻薄。刘半农讥笑林纾翻译的外国原著,大部分是没有价值的东西,真正的好著作,他没有选,或没有那个水平去选。他轻蔑地说:“若要用文学的眼光去评论他,那就要说句老实话:便是林先生的著作,由‘无虑百种’进而为‘无虑千种’,还是半点儿文学的意味也没有!”
不过,在批完林纾之后,刘半农还是陈述了一些新文学的主张:
文字这样东西,以适于实用为惟一要义,并不是专讲美观的陈设品。我们中国的文字,语尾不能变化,调转又不灵便,要把这种极简单的文字,应付今后的科学世界之种种实用,已觉左以右绌,万分为难。推求其故,总是单音字的制作不好。
……
文字是一种表达思想学术的符号,是世界的公器,并没有国籍,也决不能彼此互分界线——这话太高了,恐怕先生更不明白——所以作文的时候,但求行文之便与不便,适当之与不适当,不能限定只用那一种文字。
文章最后的话,愈说愈难听了:“先生既不喜新,似乎在旧学上,功夫还缺乏一点。倘能用上十年功,到《新青年》出到第二十四卷的时候,再写书信来与记者谈谈,记者一定‘刮目相看’!否则记者等就要把‘不学无术、顽固胡闹’八个字送给先生‘生为考语,死为墓铭’!”刘半农《复王敬轩书》。《新青年》第4卷第3号,1918年3月15日。
2月初,胡适回到北京。他觉得这种自己与自己辩论的做法,未免过于游戏,不是正人君子所为。但鲁迅认为唱唱双簧戏,也无伤大雅,矫枉不忌过正;只要能打倒敌人,嬉笑怒骂,皆成文章。
沈尹默后来“爆内幕”说:胡适因为对这件事不满,提出要把这个杂志编辑归他自己去编,不许刘半农与闻,惹起了鲁迅弟兄的愤慨,他们说:《新青年》如果归胡适一人包办,我们就不投稿。沈氏出头对胡适说:“你不能包办,万不得已时,仍旧由独秀收回去办倒可以。”胡适只好听从劝告,“没有能够达到他想拿去包办的目的”。沈尹默《胡适这个人》。香港《大公报》1951年12月2日。
这段“逸闻”,后来被胡适斥为“全篇扯谎”。胡适在日记中写道:“这人是一个小人,但这样下流的扯谎倒是罕见的!”《胡适日记全编》(八)。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事实上,《新青年》采用同人制两个月,刚刚出现良好势头,而胡适又才从家乡回来,以他的性格,根本不可能在这时提出推翻同人制,自己包办《新青年》的。
不久,《新青年》收到一封署名“崇拜王敬轩先生者”的读者来信,声称:“读《新青年》,见奇怪之言论,每欲通信辩驳,而苦于词不达意,今见王敬轩先生所论,不禁浮一大白。王先生之崇论宏议,鄙人极为佩服,贵志记者对于王君议论,肆口侮骂,自由讨论学理,固应如是乎!”陈独秀在复信中,阐述了《新青年》的原则立场:
本志自发刊以来,对于反对之言论,非不欢迎;而答词之敬慢,略分三等:立论精到,足以正社论之失者,记者理应虚心受教。其次则是非未定者,苟反对者能言之成理,记者虽未敢苟同,亦必尊重讨论学理之自由虚心请益。其不屑与辩者,则为世界学者业已公同辩明之常识,妄人尚复闭眼胡说,则惟有痛骂之一法。讨论学理之自由,乃神圣自由也;倘对于毫无学理毫无常识之妄言,而滥用此神圣自由,致是非不明,真理隐晦,是曰“学愿”;“学愿”者,真理之贼也。陈独秀《答崇拜王敬轩者》。《新青年》第4卷6号,1918年6月。
读者不免要问,既然是“毫无学理毫无常识之妄言”,为什么还要登在杂志上呢?把一些毫无讨论价值的东西放到杂志里,然后痛骂一番,岂不连这痛骂也是毫无价值的吗?岂不是浪费读者的金钱与时间吗?读者为什么要掏钱买一些毫无价值的垃圾呢?
刘半农的轻薄文笔,也颇招物议。《新青年》收到一位姓戴的读者来信批评:“‘通信’(《新青年》的栏目)既以辩论为宗,则非辩论之言,自当一切吐弃;乃诸君好议论人长短,妄是非正法,胡言乱语,时见于字里行间,其去宗旨远矣。诸君此种行为,已屡屡矣;而以四卷三号半农君复王敬轩君之言,则尤为狂妄。”
双簧戏的目的,是要为新文化运动创造一个象征性事件,让它成为公众话题。现在,可以说达到了。陈独秀满心欢喜。钱玄同在复信中,先以冷嘲热讽的语气,请这位戴先生先读读陈独秀在《新青年》四卷六号上的答辩辞,即所谓“答词之敬慢,略分三等”,对于“妄人”的“闭眼胡说”,“则惟有痛骂之一法”。然后尖锐反问:“来书中如‘胡言乱语’、‘狂妄’、‘肆无忌惮’、‘狂徒’、‘颜之厚矣’诸语,是否不算骂人?幸有以教我!”戴主一、钱玄同《驳王敬轩君信之反动》。《新青年》第5卷第1号,1918年7月。
《留美学生季报》也发表了汪懋祖来信(《新青年》加以转载),对《新青年》终日以骂人为能事,深表不满,批评《新青年》文章,流于“村妪泼骂”。“文也者,含有无上美感之作用,贵报方事革新而大阐扬之,开卷一读,乃如村妪泼骂,似不容人以讨论者,其何以折服人心,此虽异乎文学之文;而贵报固以提倡新文学自任者,似不宜以‘妖孽’‘恶魔’等名词输入青年之脑筋,以长其暴戾之习也。”
胡适负责回答汪函。他的措辞,比钱氏温和、冷静,因为他本身也是一个反对以吵架代替讨论,以骂人代替说理的人。他说:
此种诤言,具见足下之爱本报,故肯进此忠言。从前我在美国时,也曾写信与独秀先生,提及此理。那时独秀先生答书说文学革命一事,是“天经地义”,不容更有异议。我如今想来,这话似乎太偏执了。我主张欢迎反对的言论,并非我不信文学革命是“天经地义”,我若不信这是“天经地义”,我也不来提倡了。但是人类的见解有个先后迟早的区别,我们深信这是“天经地义”了,旁人还不信这是“天经地义”。我们有我们的“天经地义”,他们有他们的“天经地义”。舆论家的手段,全在用明白的文学,充足的理由,诚恳的精神,要使那些反对我们的人不能不取消他们的“天经地义”,来信仰我们的“天经地义”。所以本报将来的政策,主张尽管趋于极端,议论定须平心静气。一切有理由的反对,本报一定欢迎,决不致“不容人以讨论”。汪懋祖、胡适《读新青年》。《新青年》第5卷第1号,1918年7月。
听起来好像有指桑骂槐的味道。尤其最后一句,简直就是公开否定陈独秀“不容匡正”的主张了。不过,胡适的“改造”,最终目的,仍是要取消异见,使之“皈依我佛”,而不是视多元多维的思想并存是一种自然生态。这还不算真正的自由主义,但至少在路径上,与陈独秀、钱玄同等人,各行其道,已有了距离。胡适决不认同演双簧戏这种举动,要与旧学斗争,就要堂堂正正地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