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古代作为驿站的一种。《元史·兵志》:“元制,设急递铺,以达四方文书之往来。”又写作“舗”,明代称铺舍。清代在张掖又将铺和墩联系在一起称作墩铺,但实际上铺与墩并非在一起,只是性质相同,均为警备机构设置,不同之处是铺仍兼有传递信书的职能。所以明清时期张掖的铺舍均分布在东西交通道路之上,铺舍设有士兵数名,对过往行人可盘问、登记,发现奸疑者可缉拿,铺舍守兵还必须在四周巡逻。至清代,铺舍的职能又兼有民间的治保性质,《甘州府志·墩铺》云:“今虽在在帖伏,然村妇之争桑争枣,野愚之沤茧沤麻,亦宜凭之,以为犀照。”
查《甘镇志》,明代甘州城西设有以下铺舍:
张掖铺,城东南隅。
城西铺,去张掖铺西八里,司兵五名。
清河铺,去城西铺一十二里,司兵五名。
家店铺,去清河铺五里,司兵五名。
沙井铺,去家店铺五里,司兵五名。(以上隶左卫)
河滩铺,去沙井铺十里,司兵五名。
沙河铺,去河滩铺三十里,司兵五名。
《甘州府志》对清代早期张掖城西铺舍有如下记载:
城西铺,城西八里。
清河铺,二十里。
夹店铺,三十里。
沙井铺,五十里。
河滩铺,六十里。
沙河铺,七十里。
二志记载铺舍名称一致,但里程却有差别。沙河驿作为大型驿站,有沙河铺,东距张掖城七十里,二志记载相吻合。若依《甘镇志》记载为准,沙井铺与常乐堡、平源堡均东距张掖城三十里,则沙井铺应在黑水国一带。依《甘州府志》为准,则家(夹)店铺应在黑水国一带。然沙井铺应在沙井堡一带,东距张掖三十里,河滩铺即在今小河乡政府一带,西距沙河铺(今临泽城)三十里之数亦不合适,可见《甘镇志》对家店、沙井、河滩三铺的里程标注有误。
《甘州府志》“张掖渠图”的平源堡南画有墩铺标志,这应该是家(夹)店铺。很明显,家店铺在黑水国区域内。经过对黑水国区域的全面考察,发现在312国道之北侧,明永砖厂西侧有一屯庄遗址,东西长约15米,南北宽约8米,残垣尚存。从夯土层厚度看,应为明代所筑,地面散布着较多的元、明时期的青花瓷片、青瓷片和粗缸瓷片,也有清代青花瓷片,这个遗址很有可能即明清时期的家店铺。
塔儿渠是地方志对黑水国区域内古渠的最早记载。《甘州府志》“水利”条云:“旧塔儿渠,城西北,灌田二十七顷二十八亩。”并在《张掖渠图》中作了标记,旧塔儿渠在平原堡一带为南北流向,其西有新塔儿渠,与今之塔儿渠下段相当,至小湾寨南,其上段应经黑水国西侧,《甘州府志》对新塔儿渠的灌田情况未作说明,可能修于明末,至清初仍未大面积灌溉。《甘州府志》另有黑水沟渠,“灌田六顷八十亩”,即今黑水国北城下的黑水沟,这条渠也可能开通于明末或清初,所以《甘镇志》未见记载。《张掖市志》认为,塔儿渠开于元代,这个说法是可信的。新旧塔儿渠由于沙漠变化,在清代将塔儿渠下段与黑水沟渠合成今天的塔儿渠。
塔儿渠的名称大概源于黑水国区域的古塔,元代注重站户管理,站户照例屯耕、服役,元明之际,黑水国区域由于驿站的设置,站户已向村落化规模发展,塔儿渠的开通便与这种历史原因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