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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一块牛排(1)

汤姆·金用最后一小块面包,揩干净了盆子里的最后一点汤汁之后,若有所思地慢慢嚼着。当他从桌子旁边站起来的时候,他还是觉得饿得非常难受。

可是,只有他一个人吃过东西。隔壁房里的两个孩子早就给送上床了,因为他们一睡就会忘了没吃晚饭。

他老婆什么也没吃过,默默地坐着,担心地瞧着他。她是一个瘦削憔悴的女工,可是在她的脸上还留着年青时代漂亮的痕迹。做汤汁的面粉是她跟走廊对面的邻居借来的,面包是她用最后两个小钱买的。

他坐在窗旁一张东倒西歪的椅子上,机械地把烟斗塞到嘴里,把手伸到上衣口袋里。口袋里一点烟草也没有,这才使他惊觉过来,不由皱起眉头,怪自己健忘,然后把烟斗放在一边。

他的动作缓慢,简直有点笨拙,仿佛不胜肌肉沉重的负担。

他是个身体结实、看起来呆头呆脑的人,相貌也并不十分讨人喜欢。他的粗料子的衣服又旧又邋遢;他那双鞋还是很久以前换过底的,鞋面已经坏得支不住沉重的鞋底了;他的布衬衫是两个先令的廉价品,领口已经磨破,还有很多去不掉的油漆斑点。

不过,只有他那张脸才一丝不差地说明了他是什么人。那是一张典型的职业拳击家的脸,一张在拳击场上混了很多年的脸。这分明是一张布满皱纹的脸,而且,他脸上的特色一点也瞒不过人们的眼目,两片嘴唇破了相,合成一张极难看的嘴巴,好像脸上的一条伤疤。

他的下巴显得咄咄逼人,粗壮而残忍。他的眼睛转动得很慢,眼皮很厚,在紧扣的浓眉下面,几乎毫无表情。他简直是个野兽,而最像野兽的部分就是他那双眼睛。这双眼睛看上去昏昏欲睡,跟狮子一样——是好斗的野兽的眼睛。他的额头向头发根下面斜着塌下去,头发剪得很短,可以看出他那个相貌凶恶的脑袋上的每一个隆起部分。

他那断过两次的鼻子,因为挨了无数次打击,变得奇形怪状。他的耳朵跟卷心菜一样,老是肿的,已经比原来大了一倍。这些就是他脸上的全部装饰品。此外,他的胡子虽然才刮过,皮肤里的胡子茬却长出来,在他的脸上涂上了蓝黑的颜色。

总之,这是一张在黑胡同里或者在偏僻地方见了叫人害怕的脸。不过,汤姆·金既不是罪犯,也没有干过犯罪的事。他除了在职业上经常打架以外,没有伤过任何人。也从来没有听说他跟人吵过嘴。他是以斗拳为职业的人,他的好斗的野蛮行为,全留到斗拳场上表现出来。在斗拳场外面,他是一个行动迟缓、性情随和的人,而且在他年轻时,钱来得容易,他对人非常慷慨,不为自己打算。他不记旧恨,也很少有仇人。

对他来说,斗拳就等于谋生。在斗拳场里他把人打伤、打成残废甚至打死,可是并无恶意。这不过是很普通的业务。

观众花钱到场子里,就是为了看人们互相打倒在地。赢的人可以拿到一大笔钱。二十年前,当他要跟乌鲁木鲁·高杰斗拳的时候,他知道高杰的下巴曾经在新堡的比赛里给人打坏,好了还不到四个月。因此,他就专门去攻那个下巴,终于在第九个回合里,又把它打坏。这并不是因为他对高杰怀着什么恶意,这不过因为要打倒高杰,赢得那一大笔钱,只有这个办法最可靠。

另外,高杰也没有因此而记仇。比赛就是这么回事,他们都明白,而且都是这么干的。

汤姆·金从来不多说话,他常常沉闷地坐在窗户旁,盯着他那双手。手背上的血管隆起来,又粗又肿。一看那些打伤、击碎、变了形的指节,就知道他是怎样用的。

他从来没听说:一个人的生命,就等于他的动脉的生命;可是他完全懂得这些肿大的青筋的意义。他的心脏以最大的压力通过血管曾经输送太多的血液。现在,这些动脉已经不中用了:它们已经胀得失去了弹性,同时,也由于血管肿胀起来。

他的耐力也不行了。现在,他很容易疲倦。他再也不能很快地斗上二十个回合了。

以前,他拼命地斗呀,斗呀,斗呀,从一次锣声到又一次锣声,愈斗愈猛,一会儿给打得靠着绳子,一会儿又打得他的对手靠着绳子,而且一次比一次猛烈,终于在第二十个回合里,引得全场的观众站起来狂呼,而他自己却用冲、打、闪的方法,用暴雨般的拳头一阵阵打击对方,同时也挨对方一阵阵的拳头,而他的心脏总是忠实地把汹涌的血液送到适当的血管里。那些血管虽然当时胀得很大,可是总是缩回原状。

不过,也并不完全如此——每一次斗完拳,它们总要比原来胀大了一点,只是当初看不出而已。他盯着这些血管和打伤了的指节,霎时仿佛看到了这双手年轻优美的形象。不过,那是这双手在绰号叫“威尔斯的凶神”的本尼·琼斯的脑袋上击碎第一个指节之前的事了。

现在,他又觉得饿了。

“唉!难道我连一块牛排也吃不到吗?”他高声地嘟囔着,一面捏紧大拳头,吐出了一句抑制着的骂人话。

“我已经到勃克同索雷那儿去过了。”他的妻子有点抱歉地说。

“他们不肯?”他问道。

“半个小钱也不肯。勃克说……”她吞吞吐吐地没有说下去。

“说下去!他说什么?”

“他说,他觉得今天晚上桑德尔一定会打败你,而且你欠他的账已经够多了。”

汤姆·金哼了一声,可没有回答。他正在一心想着年轻的时候他养的那条猎狗,他不断地喂它牛排。那时候,就是他要赊一千块牛排,勃克也会答应的。

可是时代变了。汤姆·金上了年纪啦。一个在二等俱乐部斗拳的老头子,是不能指望商人赊给他多少账的。

这天早晨,他一起来就想吃一块牛排,这个心思一直没散。这一次斗拳,他没有事先好好锻炼过。这一年,澳大利亚大旱,生活很艰难,连临时工作都不容易找到。他没有陪他练拳的人,他吃的伙食,非但不是最好的,而且有时还吃不饱。他有时即使找得到工作,也是临时当几天苦力。每天一早,他都要在陶门公园周围跑几圈,练练腿。可是这样也很难练好,他既没有伙伴,又得养活他的老婆同两个孩子。自从他得到跟桑德尔比赛的机会之后,商人们才稍微对他放宽了一点赊账。快活俱乐部的秘书也只肯预支三个金镑给他——这是失败的人可能得到的酬劳——除此之外,他就不肯再借了。有时他设法从他的老朋友那儿借到几个先令,他们本愿意多借几个给他,可是遇到这样的大旱年,他们自己也很困难。

得啦——掩饰事实是没有用的——比赛前他锻炼得很不够。他应当吃得好一点,心里没有牵挂。此外,一个四十岁的人练起来,当然要比二十岁的时候难得见效。

“什么时候啦,丽芝?”他问道。

他的妻子到走廊对面问了一下,回来说:

“八点差一刻。”

“再过几分钟,他们就要开始第一场比赛了,”他说,“那不过是试试拳头。接下来是狄勒·威尔士同格列德雷的四个回合的比赛,然后斯塔莱特还要同一个水手斗上十个回合,一个钟头以后我才上场。”

又默默地过了十分钟,他才站起来:

“老实说,丽芝,我简直没有好好地练过功。”

他伸手拿起帽子,就向门口走去。他并没有去跟她接吻——他出去时从不跟她接吻道别——可是这天晚上,她却主动地去吻他,用胳膊搂住他,强迫他低下头来跟她亲吻。他的身体那么魁梧,相形之下,她就显得更小了。

“希望你交上好运,汤姆,”她说,“你一定要打败他。”

“对,我一定要打败他,”他照样说,“反正非这样不可。我一定要打败他。”

他笑了起来,装得很痛快,这时候,她跟他贴得更紧了。他从她的肩膀上瞧了瞧这个空荡荡的房间。这就是他在世界上所有的一切:欠了很久的房租,老婆与孩子。

现在,他正在离开家,在黑夜里到外面去为了他的老伴和小家伙弄点吃的东西——不过,他并不是像现代的工人一样到车床上去耐心工作,而是用古老的、原始的、威武的、禽兽一样的方式去角斗。

“我一定要打败他。”他重复道,这一次,稍微带着一点拼命的口气,“如果打赢了,那就是三十金镑——我就可以付清全部的账,还剩下一大笔钱;如果打败了,我就什么也得不到——连坐车回家的一个便士也得不到。秘书已经把输家的那一份给我了。再会,老太婆。要是打赢了,我就马上回来。”

“我等着你。”她在走廊里对他喊道。

到快活俱乐部,足足有两里路,他一边走,一边想起他当初的黄金时代——他曾经当过新南威尔斯的重量级选手——那时候,他常常坐着马车去斗拳,而且常有个在他身上押大注的人跟他同路,替他付车钱。就拿汤米·彭斯同那个美国黑人杰克·约翰逊来说吧——他们都是汽车来往。可是他只好走路!同时,人人都知道,在斗拳之前,辛苦地走两里路不是个最好的办法。

他老了,如今这世界对上了年纪的人真是不好。除了做苦工以外,他简直毫无用处,即使这样,他的坏鼻子和肿耳朵还要跟他作对。他真希望当初他学会了一样手艺。从长远来看,那总要好一点。可是从来没有人对他这样说过,再者,他心里也明白,即使有人跟他说过,当时他也不会听的。

那时候,生活太轻松了。大笔的进款——激烈、光彩的战斗——中间还有一段段休养和闲游的时间——一大串拼命奉承他的人总是跟在他后面,拍拍他的背,握握他的手,那些阔少也都乐于请他喝酒,借此可以跟他谈五分钟的话,以为是莫大的荣幸——那种情形的确光彩:

全场观众狂呼起来,他用暴风雨一样的拳法来收场,评判员总是宣布:“汤姆·金胜利!”

而第二天体育栏里就会登出他的名字。

那才是黄金时代!但是现在经过他慢慢地回想,他才明白,给他打倒的都是些老头子。

那时候,他是青年,正在成长;而他们都是老年,正在没落。怪不得他赢起来这么容易——原来他们的血管都已肿胀、指节已经打伤,由于长期的拳击比赛,筋骨也已经疲乏。

他记起那一次在拉希卡特斯湾,在第十八个回合里,他怎样打垮了老斯托什尔·比尔,后来老比尔在更衣室里像小孩子一样哭起来的情形。也许老比尔当时也是拖欠了房租;也许他家里也有一个老婆同两个孩子;也许在斗拳的那天,比尔也是渴望吃一块牛排。

当时,比尔斗得很勇猛,因此挨了他无比凶猛的还击。现在,在他自己也受到了这种折磨之后,他才明白在二十年前的那天晚上,斯托什尔·比尔是为了更大的赌注去斗拳的,而他,年轻的汤姆·金,不过是为了荣誉和钱,难怪斯托什尔·比尔后来要在更衣室里那样痛哭了。

总之,看起来,一个人一生只能斗那么多次。这是拳击比赛的铁的规律。有的人的精力,也许能够狠狠地斗一百次。有的人也许只能斗二十次;每一个人,根据他的体格和气质,都有一定的数字,等到他斗完了这个数字,他就完了。不错,他斗的次数比大多数同行都多,他所经历的艰苦之战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本分——而这种比赛,总是使心脏同肺仿佛要破裂一样,使动脉失去弹性,使年轻的灵活柔软的肌肉结成硬块,使他神经麻木、精力衰退,而且由于过分用劲与过分忍受使他的头脑同筋骨疲乏不堪。

是的,他比他们干得都好。他的老搭档已经一个也没有了。在老一辈的拳脚里,他是最后一个。他看见他们一个个完蛋,其中有几个人的完结跟他也有关系。

过去,他们总是拿他来对付那些老家伙,他一个一个地打倒了他们——每逢他们像老斯托什尔·比尔一样,在更衣室里痛哭的时候,他总是觉得可笑。

如今,他自己老了,他们又拿那些小伙子来对付他。拿桑德尔这个小家伙来说吧,他是从新西兰来的,运动的成绩留在那儿。可是在澳大利亚,谁也不了解他的情形,所以他们让他跟汤姆·金比赛,如果桑德尔干得出色,他们会让他参加更好的比赛,赢得更大的奖金。

因此,不用说,这一场,他一定会斗得非常凶猛。凭着这场比赛,他会赢到一切东西——金钱、荣誉和前途。汤姆·金则是阻碍他走向名利大道的一个头发斑白的老砧板。他什么也赢不到,最多也只有那三十个金镑,让他还清房东和商人的账。

就在汤姆·金这样回想的时候,在他的迟钝的头脑里出现了青年的形象——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光辉的青年形象:肌肉柔软,皮肤滑润,不知疲倦的健康的心肺,嘲笑力量有限那种论调的青年。是的,青年是涅米塞斯。他毁掉了老一辈的人,根本不考虑,这样做就等于毁掉他自己。这样扩大了他的动脉,击碎了他的指节,结果给下一辈的青年毁掉。因为青年总是年轻的。只有老年才会变老。

走到卡斯尔雷街的时候,他向左转弯,走过三条横马路,就到了快活俱乐部。门外有一群无赖少年,恭恭敬敬地给他让开了一条路,他只听见有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说:“那就是他!那就是汤姆·金!”

进去之后,他在去更衣室的路上,碰见了俱乐部的秘书,这个年轻人有一双锐利的眼睛、一张机灵的脸。他跟他握了握手。

“你觉得怎么样,汤姆?”他问道。

“好得很。”金回答道。当然,他知道这是撒谎,如果他有一镑钱的话,他会马上买一块上好的牛排。

等到他从更衣室出来带着他的助手沿着过道向大厅中央用绳子圈起来的斗拳场走去的时候,正在等候演出的观众立刻发出了一片欢迎和喝彩的声音。他向左右的观众还了还礼。

可是,没有几张面孔是他认识的。大多数的观众都是他在斗拳场里第一次赢得荣誉的时候还没出世的小孩子。他轻快地跳到台上,低下头从绳子下面钻到他那一角,坐在一张折叠凳子上面。

评判员杰克·鲍尔过来,跟他握了握手。鲍尔是个垮了台的拳击家,他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在台上当过主角了。汤姆看到他来当评判员,心里很高兴。他们都是老一辈的人。如果他稍微犯了一点规,对桑德尔稍微过分一点的时候,他知道鲍尔一定会马虎过去的。

年轻的、雄心勃勃的重量级拳击选手,一个接着一个地爬到圈子里面,由评判员介绍给观众。同时,他还宣传了他们提出来的挑战。

“年轻的普隆托,”鲍尔宣布道,“是北悉尼人,他愿意另外加五十镑,向赢家挑战。

观众喝彩之后,等到桑德尔跳到圈子里,坐在他那一角的时候,又喝了一遍彩。

汤姆·金好奇地瞧着对面的桑德尔,因为几分钟之内,他们就要在无情地战斗里扭到一块,使出全部力量来把对方打昏过去。可是他看不出什么,因为桑德尔跟他一样,也在拳击衣外面套着长裤子同绒线衫。

他的脸长得非常英俊,头上一蓬鬈曲的黄发,从他那结实的、肌肉发达的脖子,可以看出他的身体一定非常雄壮。

年轻的普隆托从这个角落走到那个角落,跟台上的主角握过手以后,就下去了,挑战继续进行。青年人不断地爬到圈子里——没有名的,然而不能满足的年轻人——总是向大家喊着,他们要凭自己的力气和本事,向赢家比一比高下。

要是几年之前,在他所向无敌的黄金时代,汤姆·金看到这种举动,也许会觉得好笑,又讨厌。可是现在,他坐在那儿,好像着迷一样,怎么也摆脱不掉他眼睛里的青年的幻象。这些小伙子总是在拳击比赛里占上风,总是从圈子旁跳进来,大声地挑战;而在他们面前倒下来的,总是老一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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