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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天生丽质(2)

书商就真的咕咚咕咚喝起来,就算是水,那喝的速度也够惊人的,她看着他仰起脖子,脖子上的青筋一鼓一鼓的,大扎的啤酒就消失了。她看得心惊肉跳。

他真的一口气喝下了十杯,她也只好端起杯子喝了一点,他豪爽地一笑,要和她继续做这个游戏。游戏就这么做下去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只记得周围的人们好像都不喝了,看着他,他带有一种表演性质地把酒一杯杯干掉,直到女孩的手惊恐地按住他的杯子。

那天他是站着走出去的,整个酒吧的人都抬着头看着他们,在门口的时候他停了一下,随手抄起一支飞镖,往酒吧门口的靶子打去,居然正中靶心。所有的人都鼓起掌来,他哈哈一笑,咕咚,倒下去了。

蓼萝不知不觉落入了一个陷阱。对她来说,书商这个人太奇怪了,他总是以自虐的方式来赢得她的情感,这简直就是讹诈。但是这个人的确有吸引她的地方,她觉得他很有趣,起码,比吴天华那种人要有意思得多。

吴天华虽不能算作色大胆小,却有知识分子的那种酸气,什么事都要讲究铺垫。但就在他还没铺垫成功的时候,书商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行动了。

那是个下午,城市里布满了沙尘,因此天是黄黄的,掩着的窗帘也发出一种奇怪的黄色。这是书商的家,蓼萝躺在书商的床上,连自己也觉得很奇怪。

书商显然没想到她还是个处女,他觉得很抱歉。而蓼萝好像也在为自己是处女而不好意思。现在的贞操观和二十年前完全两样了,这么大了还是处女?这本身似乎成了一件值得羞愧的事。

但是无论如何,这个下午对于蓼萝还是很重要的。事后许多年想起来,她才慢慢领悟到它的重要性。在这个下午,她第一次跟一个男人发生了亲密的关系,由女孩变成了女人,但是这个男人并不是她所爱的,这和她过去在头脑里设计过的许多种方式完全不同。于是她想,第一次是迟早要发生的,不是他,就会是别人,至于是谁,她认为完全无所谓。

蓼萝的身体比书商想象的要柔弱许多。她躺在那儿,脸上正好有一抹阳光,因此脸是半透明的,身上穿的是那种粉紫色的小花睡衣,像儿童穿的,蓼萝的许多衣服用品都是儿童型的,也许她从心里根本就不愿长大。柔黄的长发盖着她雪白瘦削的肩膀,她的一双眼睛像猫一样在太阳光里发着晶莹的绿,美丽得惹人怜爱。

“蓼萝,别离开我,这辈子都别离开我好吗?”

书商半跪在蓼萝的枕前,喃喃着。蓼萝觉得这个人高马大的汉子很好玩,就伸出手来摸摸他的头。他一下子抓住她的手,亲吻着。她闻到他粗重的鼻息,像是一匹种马似的,这感觉让她既害怕又刺激,他的表现很能满足她作为女孩的虚荣心,尽管不爱他,但她很乐于做这种略带点危险色彩的游戏。

那时她把男人想象得太简单了。

有一天,蓼萝上完晚自习,洗了澡,穿一双木屐去小餐厅吃消夜。木屐是真的木屐,一个日本同学送的,鲜红得很醒目。那日本同学自然也是蓼萝的追随者,虽然自知无望,却还屡献殷勤的那一种。吃消夜的女生并不多,大家都怕胖,唯蓼萝不怕,蓼萝属于吃多少也胖不起来的那种女孩。那天,蓼萝肆无忌惮地点了烧鳗鱼饭和炸蔬菜,这都属于日本料理,还有一小碗红油抄手,属于四川小吃,消夜好就好在哪儿的口味都有,每天换着样儿吃。

蓼萝美美地吃了几口鳗鱼饭,就听见旁边一声嗤笑:“哇,就不怕胖?”

蓼萝一听就知道是吴天华,头也没抬地越发吃得香甜。冷不防地一碟蛋挞放到眼前,看到那蛋挞浅黄滑润,周围酥皮细致透明,确实非常可爱,这才款款地抬起头,看着吴天华笑微微的脸。

“蓼萝,你最近是不是有什么情况?”吴天华的嗅觉比狗还灵。

蓼萝低头不语。

“承认了?吴老师会看相知不知道?还是说出来好,瞒也瞒不住的。”

蓼萝用一把小叉子叉住那块蛋挞,一点点舔着中间的蛋黄,突然“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笑什么?”

“我突然想起周星驰说的,喝奶茶——吃蛋挞——就是这样的蛋挞吧?”她笑得咯咯的。

“别打岔,正面回答。”

“咳,一个书商,挺追我的,就这样。”

“天哪,书——商!”吴天华做出夸张的表情,“你怎么什么人都敢认识?十个书商九个骗知不知道?!”

“没那么严重。骗人跟我有什么关系。都是愿打愿挨的事儿。只要不骗我就行了。”

吴天华倒吸一口凉气,把椅子往前一挪:“我说,不至于啊,像你这样档次的姑娘。这么低的标准?不骗你就行?”

她笑:“你懂什么?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没接触过这种人,觉得挺好玩的!”

他一下子绷起脸:“好玩?到时候让你哭都哭不成调!”

“你好像不是我的监护人吧?”

“可我曾经是你的老师,有权向你提出我的意见。”

“谁都有权向我提意见,可我采纳不采纳,是我自己的事情。”

她从容地吃完了,站起来,旁若无人地往外走,他急忙跟着,一路絮叨着。转过竹林到了女生宿舍楼,她一闪身就转进去了,临走时笑嘻嘻丢了一句话:“吴老师,你得赶紧把师母接来,不然你要出问题了。”

吴天华呆在那儿,半天才顾得上抬头看看月亮,月亮上好像长了一层毛边。“糟了,明天是个大风天儿,还要出外景儿呢。”

连续几天的沙尘天气,把北京人都弄得灰头土脸的。连蓼萝一向漾着白光的干净脸蛋儿也蒙上了一层灰尘。在西城区绒线胡同的一座居民楼里,书商心疼地捧起蓼萝那张染了灰尘的脸:“甜心,可别出门儿了,赶紧冲个澡,就在家待着,中午我已经给你叫好了外卖,是你最爱吃的烧鳗鱼饭,可别错过哟……”他嘱咐了一大堆才走,让蓼萝好笑地想:“这些大男人是怎么了?全把我当少年儿童哄!”但心里又着实喜欢这种感觉。我们的蓼萝就是爱撒娇爱花钱,只要能保持一种撒娇的状态,并且有钱花,就怎么都好办。这一段她一直住在这里,书商对她说,他离婚后一直独居。书商很会挣钱,手也大,加上蓼萝常常带些盗版碟来,于是他们的物质精神双重生活都很丰富,什么“甜心”、“蜜糖”之类的称谓自然也是从影碟里学来的。

可是对于蓼萝来说,是“华服诚可贵,美食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烧鳗鱼饭并没有拴住蓼萝的心。

书商一走,蓼萝就真的冲了个澡,换上一件水红色丝麻衬衫,下面是七分长的白色帆布牛仔裤,露着半截小腿,脚上是那双美丽的意大利镶皮白鞋子,戴上书商送的一条镶钻银手链,喷上香奈儿香水,就那么香喷喷凉爽爽地出去了。为防沙尘,她还戴了一块面纱。信步走到超市,只往巧克力的柜台前站,德芙、吉百利之类的都不喜欢,还就喜欢吃怡口莲,要是由着性子吃,一次吃半袋也不嫌多。还就这么庸俗。当然,还有一些进口的高档巧克力也不拒绝。正蹲着挑呢,突然脚下晃过一个白影儿。接着就觉着手背湿乎乎一阵凉——一只小白狗儿不知道什么时候蹿进来了,正用小舌头舔她手背呢。她本能地向后一闪,看清了那小狗干干净净的长得很可爱,一双大眼睛。小黑嘴像抹了黑色唇膏似的。正冲着自己摇小尾巴呢。她忍不住就去摸它的胖脸蛋儿,嘴里说着:“你叫什么?让我抱抱你好吗?”

狗的主人早已赶到。是个个子不高的男孩,年纪好像和蓼萝差不多,身上穿的乍看普通,其实全是牌子。看见蓼萝他眼睛一亮,但还是非常有分寸地露出谦和的笑容:“谢谢你。它太淘气了,老爱逛超市。”蓼萝笑了:“它叫什么名字?”

“包包。”

“是大林和小林里那个坏蛋包包吗?”他也笑了:“不是。应当是个英文名字,Bob。”

“真好玩。再见包包!”她挑够了巧克力,起身走了,那个男孩显然还想跟她继续聊聊,却又找不出什么借口,只好原地站着,半天都没动。包包却不能陪主人一动不动,动如脱兔般地追上来,又蹦又跳地围着蓼萝,蓼萝笑着躲着,已经走出了超市,掏出一块巧克力给包包。男孩追上来说:“它喜欢你,它还从没这么对别人亲热呢!”正说着,包包就蹿到了马路上,男孩大叫着飞奔过去,却见一辆110巡警车正开过来。男孩说时迟那时快,冒着生命危险几乎是从一辆车的轱辘底下把包包抱了起来,回头就跑。110车已然停下,巡警正在下车,男孩抱着小狗飞也似的跑,蓼萝完全想不到那么一个文绉绉的男孩竟会在大马路上如此狂奔。正蓦然回首,竟惊愕地发现男孩已经近在眼前,把小狗往她手里一放,像过去白皮红心的地下工作者似的低声沉稳地说:“先放在你家,拜托了!告诉我你家电话!”蓼萝怔了一下,男孩不容置喙的口气完全把她镇住了,她也不知道怎么一下子就说出了电话:“62073951。”说完抱着包包回头就跑,完全是当年革命者飞行集合失败之后的作鸟兽散。

包包在她的怀里很乖,竟然一点没有挣扎,还时不时翻起大眼睛看她一眼,好像老熟人似的。她跑出很远的地方才敢回头看一眼,见男孩正被几个巡警围着,在理论着什么。她来不及多想,匆匆走进绒线胡同那个临时的家,锁上防盗门,靠在门上喘气。

包包显然是饿了,吃了巧克力又吃鱼片、香肠,吃了好多。吃饱之后就开始撒欢儿,噌的一下子跳上大床,在那条明亮的格子床罩上印上了几个小爪子印儿。蓼萝上去抓它,根本没戏,它从西跳到东又从东跳到西,碰倒了两个花盆,砸碎了几只杯子,直到玩累了,就钻到冰箱后面去睡觉,蓼萝叫也叫不应,抓也抓不着。蓼萝一气之下,自己也往大床上一躺,睡着了。

直到迷迷糊糊中被推醒。

书商的脸离得这么近。

书商的脸扭曲得几乎完全认不出来了。

书商对着她的耳朵大吼大叫,让她觉得突然双耳剧痛,眼睛还没来得及睁开,就一下子捂着耳朵跳下了床。

“你干什么?”她迷迷糊糊地问。

“你还好意思问我,你干什么?你干什么?!”他吼叫着直问到她脸上。

她这才睁开蒙眬睡眼,镜头扫射般扫过房间:是挺吓人的,所有能打翻的东西都打翻了,能打碎的都打碎了,床单上一摊湿乎乎黄渍渍的,显然是尿,断定是尿之后她就立即闻见了一股臊味。天哪,都是那小坏蛋干的。它躲到哪儿去了?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这又怎么样?被破坏的不过是一些物质的东西。这能跟感情相比吗?就是整个房子让人家点了,难道能比我更重要吗?!你一天到晚甜心蜜糖地山盟海誓,原来这么经不起考验!好,我总算认识你了!”她撅嘴,穿衣,收拾手袋,做出走状,心里想着他肯定会像平常一样认错道歉。

可是今天太不同了:他的确拦住了她,但是他脸上的表情那样凶恶,令人胆寒。

“我问你,谁的狗?!”

她不屑地把脑袋偏向一边:“人家送我玩的。”

“谁送的?”

“一个男孩。”

“男孩?什么男孩?!”

“一个和我一样大的男孩,高大英俊,衣服全是名牌!”她终于也大吼大叫起来,一心想的就是把他激怒。

她万万没想到他会动真格的,他把她像小鸡子似的一把提起来,摔到床上,口里骂着:“你以为你是谁?!你吃老子的喝老子的,老子刚出门儿你就叫春翘尾巴!你以为老子治不了你是怎么着!……”

他的一串脏话骂得她目瞪口呆。她有生以来无论何时何地都是让人捧惯了的,正所谓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掉了,蜜糖罐里泡大的金枝玉叶样的女孩,冷不防被这样一串粗话砸下来,气得胸口也堵上了,嘴唇也白了,连气都喘不过来。她突然意识到,平时对他的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全是泡沫,她的居高临下是建立在他的俯首贴耳的基础上的,他一撤掉,她就得一下子摔下来。

“你放屁!放屁!!”她终于哇的一声哭出来。女孩在万般无奈的时候,总不会忘掉还有哭这个武器。她泪如泉涌,悲痛欲绝,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在她哭着的时候,连自己都在可怜自己,她听着自己的哭声是那么哀怨动人,惹人怜爱,她想,他马上就要投降了。

但是他并不那么容易投降,他拎起她的领子,来回晃悠着:“你骂谁放屁?你骂谁?你倒是说说,那小王八蛋是怎么进来的?!怎么就放个狗来把我家都给毁了?!……”

他的话戛然中断,因为有一只小白狗突然蹿上来,冲着他汪汪狂叫!

“包包!”她叫了一声伸出手去,像是要抓住自己唯一的亲人。

他只怔了一秒钟,就一把抓住包包的小尾巴往墙上摔,她像上了发条似的噌的一下子蹿起来,两手一起死死攥住了他的胳膊,两人无声地厮打起来,包包到底还小,吓得一下子又躲到冰箱后头,全身乱抖。不过两人厮打的结果倒是出人意料,蓼萝越战越勇,反倒是书商渐渐软了下来。

蓼萝打在身上的小手软绵绵的,非但不痛,反而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书商好像动了点怜香惜玉之心——还没弄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儿就这么着,作为一个大老爷们儿,也确实过了点儿。

“哎——哎,还真打啊?”书商一把攥住扇他耳光的小手,“停战!……哎哎,咱们谈判好不好,和谈和谈!……”

“谁跟你谈判?做梦吧你!”蓼萝的脸涨得绯红,手动不了就用脚踹,一脚一脚地只能踹在书商的膝盖上,倒也生疼。

“好好,让你打让你打,让你出气!”书商索性坐下来,把书包放在腿上,遮住要害处,做出一副不抵抗的姿态。

蓼萝还真的不罢手,她可不像一般小女人那样容易心软,这口气憋得长着呢,用手打不解气,就抄起一把折扇,羊骨雕的,刚打了几下,就从书包里哗啦啦掉出一堆东西来。

徐福记水果慕司。辣小子板筋王。比巴卜什锦泡泡糖秀逗糖。卡迪那豌豆脆。阿明甘草瓜子纸质包。法国西梅美国开心果。小虎队彩迪卷。森和园冰花山楂。来勒克杏仁。加州应子。

天哪,都是她素日最爱吃的,难为他记得住:他看着她的表情,直挺挺地跪下了,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这是她第一次见男人跪,心里好笑,却只能硬硬地绷着脸。她想起邻居女孩由由曾经说过,对男人千万不能心软,“不能把他们惯出毛病来!”于是她就由他跪着,不理不睬,他就那么跪着给她剥开心果,他剥一颗,她就扔一颗。

她终于打开了第一颗秀逗糖,小狗包包款款地走了出来,把小爪子往她膝上一搭,仰起脸儿看着她,要。她把一颗糖放进它的小嘴里,发现书商的表情又在晴转多云,于是说:“别那么小气,小狗的主人今晚就会领它走。”

但是那天晚上男孩没有出现。第二天,第三天……后来她突然想起来:他一定是把那个电话忘了!他和巡警理论了那么半天,哪儿还记得住那一串数字?天哪,这可怎么办?!

包包于是成为埋在蓼萝和书商之间的一颗定时炸弹。

包包把书商的面纱撕去,使他一下子暴露了他潜在的那重性格。蓼萝觉得,是包包帮她提前识破了书商。

书商是一种具有典型AB型血气质的人,并且偏A。他心情好的时候对她百依百顺地溺爱,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如同一头野兽,狂暴而完全没有自制。他发怒的时候是很可怕的,甚至带有某种危险性。渐渐地,她不喜欢这种危险游戏了,她想撤退。但她很快发现,门儿也没有。

书商很敏感,比她想象的要敏感得多。他好像察觉到了什么,于是百般向她献媚邀宠,但总是把她看得很严,要她“乖乖地听话”。但她永远不会做到这点,他发怒,摔东西,都没用,最后竟然把她反锁在屋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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