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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卷二(9)

反复玩味这个小说,我越来越趋向于把它理解为一个人/民族的心灵史。素盏鸣的谋杀过程实质上是一种自我更新、自我唤醒的过程,表面上看,他的谋杀是由一连串的失败构成的,不过对他个人来说,却是彻头彻尾的胜利。可以说,素盏鸣谋杀的矛头是指向自己的,他一步一步完成了对自己的谋杀,也就完成了对自我的更新,他通过对自我的考量战胜了自己。素盏鸣作为日本的神话英雄,甚或为大和精神的渊源根系,芥川选这样一个人物来作创造性的塑造,或许正寄托了一种自省意识。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人类——不单大和民族——往往以制造危难为快,当一个人跨出了非人的第一步,那么,他的第二步、第三步就会离人越来越远,最终跌入罪恶的深渊。这篇小说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它自始至终都最大限度地表现出了对人本身的关注。素盏鸣隐居荒岛,不正是为了追求人的本真状态吗,他和蜜蜂、毒蛇、蜈蚣都能和谐相处,为什么不能容忍一个活生生的人?你看那苇原丑男虽然一再遭殃,却总是快快活活,笑口常开,从来没有把素盏鸣当作敌人,依我看,苇原丑男正是靠着一颗赤子之心躲过了一个个危难,假如他过分“精明”,保不准早已招来杀身之祸。

《地狱变》:殉难的美神

“地狱变”是一种意在劝善惩恶的地狱图,源于印度佛寺,唐代以后在东土盛行,尤以吴道子最擅,据说他所绘制的地狱图,会让观者惊惧万分,不敢食肉,把屠夫都吓得改了行。这样说“地狱变”好像真有点震慑作用,可以用最直接的视觉刺激吓唬吓唬那些心里有鬼的人。

芥川龙之介有一篇小说就叫《地狱变》,可见日本人也喜好这种自吓自的小把戏。不过,小说的骇人处并不是“地狱变”本身,而是“地狱变”产生的代价——为了这幅画,“模特儿”和画师先后送了命,当然,这并不妨碍它被“当作宝物传下来”,盖因这地狱画得太像地狱了,让人们看到了一个万劫不复的活地狱。

制造这地狱的是崛川大公——他要用“地狱变”来装饰他的屏风,他是“地狱变”的倡导者,是“地狱变”的消费者,更主要的,他还是“地狱变”的实施者。译者楼适夷认为:“《地狱变》以血淋淋的惨厉的笔墨,写出了奴隶主骄奢淫侈,和奴隶们所遭受的悲惨命运……”(《罗生门·代前言》)的确,粗读《地狱变》,看到的确是这样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个十五岁的少女,竟成了“地狱变”的牺牲品,在熊熊烈焰中被活活烧死,她“被火焰燃烧的长发,一下子变成了一支火炬”。这一幕恰恰是那崛川大公(即所谓奴隶主)特意营造出来的,在这之前,他就十分逼真地预想到:“她的雪肤花容,在火中焦烂,满头青丝,化成一蓬火炬,在空中飞扬。”那恶毒之火只是证实了他的想象力而已。然而,这个结局出乎许多人的意料,包括故事的叙述者“我”——给崛川大公奉职二十年的仆从。只有崛川大公自己对事态的发展了然于心,崛川大公是掌握故事方向的人。所以楼适夷把阅读重心指向了这个万恶的“奴隶主”。

然而仅读出这一层似乎还未得芥川真意,另一译者艾莲则认为《地狱变》集中反映了芥川的创作态度:“为了写出‘非凡的作品,有时难免要把灵魂出卖给魔鬼’。在艺术与道德的冲突中,画师良秀虽然能超越世俗,摈弃一切利害打算,为了艺术的完美,不惜牺牲爱女的生命,可是,艺术毕竟抵不过道德,最后还是自缢身亡了。在艺术与强权的对立中,艺术家注定是要失败的。”(《前言》)在这里,艾莲把阅读重心指向了罪魁祸首——艺术家良秀,若非良秀提出观看火烧槟榔毛车的请求,崛川大公怎会痛下杀手?似乎艺术家的偏执才是悲剧的症结所在啊!

读到这一层大概已深味芥川的苦心,然而我还嫌未及骨髓,我总觉得小说的重心应该是那个没有名字的小女侍——良秀的女儿——葬身火海的“模特儿”。不是吗,虽然小说中用于她的文字并不算多,整个故事却是围绕她展开的。要我看,她的死几乎是注定的,即便她父亲不作“地狱变”,即便她父亲不要求火烧槟榔毛车。小女侍最大的不幸在于:她同时被两团浓重的雾障笼罩着。这两团雾障一个是她的主人、一个是她的父亲,他们都“爱”她,崛川大公的爱是“分外宠爱”,良秀的爱则是“极为深厚的情爱”、“爱得简直跟发疯似的”、“溺爱”,他们的爱像阴冷的湿气一样令人窒息,却无以摆脱,无法违逆。小女侍的不幸正在于此:给了她生命的人无法保障她的生存,而维系她生存的人又不怜惜她的生命。在这两个男人面前,小女侍只是他们的占有物,他们自私的爱,何曾给过她一分人的尊严?所以我情愿相信:小女侍的死,应该是出于自愿的,在做人的尊严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她决绝地选择——接受了死。芥川没有写明小女侍如何被捆上槟榔毛车的,她有没有挣扎,有没有反抗,有没有求饶,芥川都未着一字,即使槟榔毛车推到众人面前,又被大火吞噬,芥川也是自顾描写观者的惊愕,场面的惨厉,对受难的小女侍仍是只字未提,她是无声的,没有哭泣,没有喊她父亲,没有呼告崛川大公,整个过程都是死一般寂静,最后只剩下“一片销魂落魄的大火的怒吼”。因此我更有理由相信,小女侍确是从容赴死,对于那些吓得屏息战栗的人,她只是留下了无言的蔑视。

所以,我把小女侍看作《地狱变》的灵魂,如果仅在小说中看到残暴、看到魔鬼,岂不啻看客背后的看客?只有让目光穿过血腥和罪恶,才能抵达那柔软而又脆弱的心脏部位,和真爱、至美相逢。我要把小侍女看作自己的姊妹,与她惺惺惜惺惺,我要向她大声颂出歌德的名句:“伟大之女性,引导我们前行。”

是,她是,她是伟大的女性。当她从小公子手下救出小猴时,当她奋力抗拒大公的猥琐时,她的伟大渐次彰显,直至最后化为火焰,“直向星空冲去”。这位“很娇美的姑娘”,虽才十五岁,却很“懂事”、“伶俐”、“对世事很关心”(不知“世事”在日语原文中是什么?),总之小女侍是一位让“大公夫人和所有女侍都喜欢”的小姑娘。然而不期这一切都成了她的宿孽,尤其在她因救猴成为“孝女”之后。每每读到小女侍救猴这段文字,她的言语举止总让我纠绊再三,让我感动——

当那只小猴抓住她的裙角求救时,她“心里不忍”,“把猴儿抱了起来,向小公子弯了弯腰,柔和地说——‘饶了它吧,它是畜生嘛!’”这时候,小女侍是把小公子当作人来看待的,在她看来,人比畜生就是要“懂事”一些,姿态要高一点。然而小公子却没有显示出人的气度来,而是“脸孔一板,顿起脚来”,回答是——“不行”,因为那猴子偷了他的橘子。“女儿(注意,芥川在这儿径称“女儿”!)又求着情,轻轻地一笑:‘它叫良秀,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遭难,做女儿的怎能不管呢。’”这时候,小女侍转而把畜生视同为人,而且提升为自己的“父亲”,或者说她甘愿把自己纳入猴子的同类,与“畜生”站到了一起,一句“怎能不管”竟传达出小女侍纤弱的无畏来,果然,这一着“给老子求情(小公子无奈之语)”,“迫得小公子也只好罢手了”。这里“迫得”译得也好,正与小女侍的无畏相呼应,比吕元明译本中的“使得”远胜一筹。

从小女侍身上,我看到了“众生平等”,看到了“博爱”,看到了“仁”,唯独没看到“孝”,然而,大公却是这样评价的,他把小女侍的超拔之爱卑劣地“误读”为伦常之心,为此赏赐给“孝女”的那方红帕无非是他自己的一块遮羞布。在小说中,“我”是这样表述的:大公“可能听到了小公子追猴的事,对良秀女儿同猴发生了好感”……“大公分外宠爱良秀闺女,是为了喜欢她爱护猴儿的一片孝心……”看看吧,大公的“好感”来源于“事”,对应的是“良秀女儿同猴”(不单是良秀女儿),“喜欢”是的“孝心”,对应的是“她爱护猴儿”(也不是她)。然而归根结底,在“我”吃力地玩弄这番文字游戏之后,大公“分外宠爱”的还是“良秀闺女”。小女侍的这一义举为她带来了荣光,同时也把她暴露在魔鬼面前。

可是谁是魔鬼?崛川大公?画师良秀?

小说一开头就说了,崛川大公并非常人,乃大威德(佛教五大明王之一,系阿弥陀如来所变,降伏毒害众生的一切毒蛇与恶龙)转世,他有“与民同乐的度量”,有“那么大的威光”,若说他是魔鬼,恐怕佛主也不会答应。与大公相比,画师良秀身上却带着异乎寻常的鬼气,不但长相“像什么野兽”,而且行为怪诞,脾气坏,放荡不羁,以至被人叫做猿秀、智罗永寿(天狗的名字),说他是魔鬼,倒是十分贴切。事实上,小说正是在这两个人物的相互对照过程中让真正的魔鬼时隐时现,它跳跃不定,伺机附着在哪个人身上,有时甚或就是读者——就是我自己!

他人即地狱?《地狱变》的三个主要人物:小女侍、画师良秀、崛川大公,形成了一种紧张的三角关系,一旦三者的平衡被打破,势必会有所消长。

对于崛川大公与小女侍的关系,作者始终没有说穿,而是通过仆从——“我”的多次“澄清”,不厌其烦地为大公“正名”:(1)大公分外宠爱良秀的闺女,是为了喜欢她爱护猴儿的一片孝心,并不是世上所说的出于好色。当然闲言闲语也不是没有,这到后来再慢慢讲。这儿先说明,大公对画师女儿,并非别有用心。

(2)所以外边流言:大公看中他女儿的美貌,不管他老子情不情愿,硬要收房……这是不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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