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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划过雪地的扫帚

在上庄,我曾长久凝视胡适用过的一支笔——徽州的宣笔,想象着饱蘸浓墨的宣笔握在胡适手中,面对洁白如雪的宣纸,他略略运一运胸中正气,然后龙飞凤舞风卷残云般一通狂扫,犹如扫帚扫雪,扫掉漫长封建历史之陈腐垃圾,一个全新的时代就在他笔下分娩。

(一)

作为文房四宝之一,毛笔出自徽州地域的泾县,代代辈出的徽州才子们对文化的天然亲近大多也从笔开始。胡适的父亲胡传远赴台湾守防,一次就带了 40支徽州的毛笔,他们离不开笔,写诗或作画、写文章或奏章、赠送或收藏,宣笔永远是最得文人喜爱的案头雅玩。对他们来说,竹子夹住的这撮毛就是命,写文或作画对他们来说也是命,命中注定的缘分——你看画家在宣纸上作画,一支毛笔在歙砚上饱蘸徽墨,笔落宣纸恰如扫帚落于雪地,画家稍稍有片刻停顿,让灵气在丹田汇集,然后泼墨挥洒,一片神奇瑰丽的风景在纸上呈现:梅枝、兰花、溪桥、村舍、一抹寒山瘦水、一片风花雪月——车前子这样写道:“上乘的纸就是一方园地,我说的是宣纸,是一方积雪的园地,笔落下去,就仿佛扫开积雪——笔端那黑色的小毛驴嗒嗒嗒走过茫茫大地,硬是在那虚空处折回来一枝梅花!”

徽州流传的故事让我吃惊,据说在上海那些日子里,胡适整日与笔相伴,几乎徽州所有种类的毛笔胡家都有,甚至父亲胡传有一支狼毫巨笔,就挂在床头,像一把很大的扫帚。它是不用的,放在那里就是个象征,就像很多书生把笔放在案头当清供一样——他们需要这样的象征,或者说是一种寄托,然后在睡梦中操起它写出皇皇巨著。胡适那时候很小,就是一个小不点,甚至还没有这支笔高,每日睁开眼看到的就是它——巨笔高高悬挂在他头上,在诱导着他或者说是引领着他。其实拿扫帚来比喻笔很拙劣,但是从胡适来说、从新文化运动角度来说又很生动很贴切,胡适就是用它当扫帚,扬起半天高的尘埃,至今没有落下去。

后来这个少年就离不开笔,他有无数宣笔,他很容易就得到笔,这也是他从文的一个先天条件——甚至在他平生第一次理发时,那个好笔的父亲就用他的胎发给他做了一支笔。后来他就站在小板凳上一笔一划地写字,当然他手里只是一支小小的毛笔,像一支细细尖尖的竹笋。徽州人称这种竹笋为淡竹或水竹,这是一种专门制作徽州宣笔

毛笔的竹笋:它是纤细的,笔直的——“笔直”这个形容词多好,像笔一样直。这种竹子天生是用来做笔的,它不但直,而且节与节之间间隔很长,做成笔杆非常漂亮。少年胡适无意中种过这种竹子,那是他少年时随手种下的,后来从美国回来后,母亲告诉他:

“你当年种下的淡竹长成林了,可以做笔了。”胡适很吃惊,他想不起来什么时候种过淡竹?随母亲去后园一看,一园子的淡竹萧萧又箫箫,如果要做成笔胡适一辈子都用不完。只是,胡适用得最多的是自来水笔——但是他像父亲胡传一样收藏毛笔,笔在他那一代文化人心中,永远是一种精神象征。

(二)

徽州大地山高林密,宣笔就出在这片连绵不断的青山里,一如雨后破土而出的笋子。山是深深浅浅的青山,有九华、齐云和黄山;水是弯弯曲曲的流水,有水阳江、青弋江、新安江。火焰般的映山红在山坡上燃烧,雪球一样的野兔于密林中穿梭,有一只撞在远古秦将蒙恬的腿上,蒙恬抚摸着如丝般的兔毛爱不释手,拔下一一代学人胡适,手里永远离不开纸与笔

簇扎竹为笔,一支真正意义上的宣笔在古徽州这片盆景般的山水间诞生。

我搬出蒙恬造笔肯定要受到一些老学究的质疑,这个疑问代代相传无人能解。作为一个武将,他一向是以刀代笔的。但我相信蒙恬对笔一定作过一次最彻底的改进,化短锋为巨毫,这样一来,毛笔便可以饱吸浓墨,以泼墨代枯锋,这是书法上的一次飞跃。蒙恬生活的秦汉时代笔是工具,亦是一种装饰,细长的笔杆髹之以漆,美女常常以之代簪,称为“簪白笔”,一种另类的时髦。这是湖笔,亦是蒙恬在湖州制造的笔——湖州与徽州为邻,那里有一条蒙溪,传说是蒙恬之妻卜香莲的娘家所在,蒙恬被称为笔祖,卜香莲为笔娘,这就剥夺了徽州笔源之地位。但我坚信笔一直就在徽州,因为作为一种书写工具,它始终要与纸、墨、砚相亲相伴,它们是缺一不可的,离开了那些徽州灵物,再好的笔只能是一支空笔或绝笔,有了纸、墨、砚的通力合作,笔才会有神来之笔。

但是笔的文化属性决定了它是百姓的谋生工具,也是文人的才华媒介。它挪动一双小脚,始终跟着文化在行走——所以无论徽州还是湖州,它们都围绕着一个杭州,作为南宋之都,文人才子如风吹桃花,制笔工匠也多如过江之鲫,徽笔与湖笔因而异军突起。朱元璋建都金陵,明成祖再迁都于燕京,徽笔工匠驾一叶扁舟进京售笔,笔娘娘挪动小脚蹁跹北上,文墨幽香也随之播散四方浸透史册。

无数次来徽州探访胡适,一路也踏访过那些散落在青山皱褶里的笔庄。几千年岁月在窗外流逝,宣笔的制法仍沿袭最古老的技艺,一排排村女端坐在水盆前,千万根细若游丝的羊毛漂浮于清水之中,千挑万选分成十个等级,不同的笔就在这片小小笔庄中制成,让它去山外描绘绚丽之画、书写锦绣之文。当然,自来水笔以及电脑的普及,使宣笔离市俗的生活越来越遥远,远到遥不可及;但却与美越来越近,近到不可分离。或者说它成了一种工艺,一种画家书家独有的媒介,一种美的替代和化身——散落在大地上的一些艺术心灵,就是靠它来抒发个人的美感,将无数麻木的眼睛与心灵抬升起来领飞起来,去接近去关注头顶上那片灿烂无垠的美丽星空。

(三)

在上庄燃黎学馆时,那个穿长衫的青衣少年糜先生就痴迷书法,据说他的笔筒里有大把大把毛笔,都是私塾先生特地为他制作的,他交的学费最高,又痴爱读书,先生为他制作的毛笔最多。他喜欢那些笔锋修长的毛笔,这样的笔锋写出来的字修长而飘逸。在上庄那些幽幽暗暗的老房子里,一支支瘦长的毛笔陪伴着这个瘦长孤独的少年,当然还有欧阳询与颜真卿的那些字——笔与字在他眼里全都是活的,有生命有个性,当然是与他一样的书生式的清秀与雅致。

在徽州笔庄里,笔娘娘正在制笔

胡适书法作品

后来在老上海,在那个叫庆祥里的家中,他痴迷郑孝胥的字,为了临摹郑字,他不知写秃了多少从徽州带出来的笔。后来他的字与他的文一样出了名,每到一处,总会有人里三层外三层围着求字,这时候他面色红润,显出几分得意,将随身携带的宣笔取出来,伸胳膊挽袖子,架式十足地开始写字,一撇与一捺都拖得长长的,像上庄后山上那些兰草,又恰似一缕细细的黑烟从空白的村庄上空冒出来。每一幅字被人拿走他都会依依不舍,仿佛目送飞鸿。他说过他的字不如文好,人们是因文求字。但是明眼人一看便知,他的字有个性——而个性乃书家之生命。他显然没有要做书法家的理想,不过是命中注定他这辈子要紧紧握住笔杆子,不管是徽州之宣笔还是海外之钢笔,笔在他这里更多的是一种工具,可能在某个特定时候它不如枪杆子有发言权——其实不能说是发言权,只能说是专制时代的暴力之一。但是笔杆子绵绵不断的渗透力让我们看到笔尖之下心灵的强大与坚韧,这是一种永恒的生命力,它像胡适的精神一样跨越种族穿越年代。

毋庸置疑,居于徽州文房四宝首位的宣笔是举世无双的书写工具,不管古埃及的芦管笔还是中世纪的羽毛笔,均早已退出历史。

初出国门的学生胡适

而宣笔至今一枝独秀,足见其代表的中国文化的兴盛与强大——它握在苏东坡手里写“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它提在李清照手中写“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李隆基泼墨书御批只为边关将士十万儿郎,宋丞相呈奏章只想残害忠良一手遮天。笔尖下,多少才高八斗的学士命途多舛,多少寒窗苦读的才子守青灯黄卷皓首穷经却名落孙山。宣笔如花蕾,也曾芬芳袭人让人浮想联翩,宣笔如刀匕,也曾血泪斑斑让人罄竹难书。在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手中,宣笔比大将手中的刀剑要厉害百倍,以笔杀人常常让一代代驰骋沙场的将士不寒而栗。宣笔握在不同人手中作用各个不同,可就它的本身而言,却是灵异之物,源自于大自然的造化,千万个方块汉字通过它写在纸上成为书,刻在石上成为碑——作为媒介,笔和纸、砚、墨通力合作,才将远古的灿烂文明代代承传绵延至今。

(四)

从芦花飘絮的秋天到山花烂漫的春天,无数次在徽州山水间徜佯,青山上无数竹笋一如宣笔,从宣纸一样铺展的大地上萌生。徽州人似乎从不拿笔与笋相比,而是敬称笔为娘娘——笔娘娘,一个多么秀美的名字,也是一个多么虔诚的名字,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称为娘娘。娘娘是供奉在堂的圣灵之物,“笔娘娘”一词在徽州大山里流传千百年,让我们看到文字的高贵,还有徽州人对文化的敬仰,这是对文字的敬意,对文字的最崇高的礼遇——正是有了这份敬意,所以才有芸芸众生心甘情愿成为笔奴,也才有无数憔悴落魄的书生爱笔成痴。

我个人是极喜欢这些笔奴与笔痴的,不管他或迂或腐,一颗心都是受着文化的感召,是发自内心的死心塌地地迷恋。笔提升了人的精神高度,拓宽了生命疆域。或者说笔延长了他的生命,支撑甚至引渡生命抵达一种纯净理想的境界。在这里,纤纤细笔担负起生命的全部重量,无数生命重量累积成文化厚度,那是一个民族的精神高度。民族与民族的核心竞争力就是这种高度与厚度,所有的自信心与自豪感全因此萌发——所以这一支支纤细又温柔的毛笔怎能不深得痴爱?我喜欢秦汉那些以笔为簪的美人,她们毫不娇饰地将笔高高簪在秀发间,就像书生以笔贯穿漫长生命一样。类似的显摆我们小时也都做过,将一支新农村钢笔插在上衣口袋里,冒充文化人,有一点自得,也有一点炫耀。所有的虚荣源自于笔,也源自于人类的灵慧与聪颖,那是一片圣洁的沃土,人类的灵性全由此萌发,无数生花妙笔也像笋子一样在此抽枝拔节,然后刺破苍穹。

一个春天的午后,受着胡适的招引,我又一次行走在徽州大地上,手中握着一支刚刚得到的宣笔,它插在箬叶笔帽里,那么弱小,似乎还微微有点害羞,像一支兰花的花蕾,它的名字也秀美动人:兰花笔——是的,她正是像徽州兰花一样娇羞,一样芬芳。笔的制式与名称在徽州从来都是这样秀美:兰花式、竹笋式、水菱式、香盘式等,笔之美其实就是一种女性的柔美,不然怎么说笔娘娘呢?就当笔尖是笔娘娘的一双小脚吧,她引领中国优美绝伦的诗词歌赋一路姗姗而来,吟唱至今。如果没有这些美轮美奂的笔,一个民族的嗓子就是哑的。

这个春天我带着一支兰花笔走过徽州兰花幽香的山冈,无数春笋如宣笔一样正在山林里萌生,林中的手工作坊里,无数宣笔正在笔娘娘手中诞生。山涧清风徐来,吹动中国文人笔下的宣纸和身上的青衫轻轻拂动,我像酒后一样陶醉颤栗。尽管宣笔更像竹笋,给大地打开一扇扇通往春天的窗户,但我仍固执地认为,宣笔在胡适这样的大师手中,就是扫帚,一把大扫帚,扫掉大地上多余的垃圾,让大美完完全全呈现出来。其实大师胡适就是一支笔,一支徽州的巨笔,高高地插在中国文化笔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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