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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零度体温

1

出门的时候我照了一下镜子,脸色不太好,有点泛绿,还有点发黄,下巴上有块紫,眼窝是黑的,总之没有辜负他们给我的外号。这很平常,一年前我的脸就是这样,两年前也比这强不到哪儿去,有一次他们说:“你小子要是个画画的,没准还有点出息。”这话等于没说,因为我不是个画画的,我的脸就算再多上五种颜色,我仍然不会画画,就算我把头发也染了也不成。我的眼睛不好,两只眼睛的视力加起来也不到0.5,当然还有点散光。对这一点我倒是挺得意,因为我从来认不出别人,我也不戴眼镜,因为戴了也没用,所以别人只好来认我。他们认我的时候把我认得很准,像认自己家的自行车一样,他们总能知道那上面的谁也不去注意的记号。另外,最后一点,我还是个色盲。

出门的时候我很快活,快活的时候我就唱歌,我唱的是老崔的《宽容》,《宽容》总是第一个从我的嗓子眼儿里蹦出来,如果老崔没写过这首歌,我琢磨没准就让我给写出来了,我和这歌挺投脾气,就像那个张炬死的时候,许巍唱了首《两天》,大伙听了之后,还以为是张楚写的呢。说实话,我对自己挺满意的,这一切的一切是这么糟,可这一切的一切都糟得让人满意。街道是这么的脏,下水道是这么的臭,小妞们是这么势利,可这全都跟我没关系,我是我,他们是他们。这多好。

就在这时我听见老西叫我,他总要走到我的身后才叫我,想吓我一跳,可这个单纯的愿望从来没有实现过,我习惯让别人从任何角度叫我,哪怕是从地底下叫,我也不在乎。他问我去哪儿,我如实说了,这是我的诚实,我是个诚实的人,我愿意做一个诚实的人,虽然我从不还钱。他提着他那个小包,说:“过来。”我就过去了,他又说:“走。”我说:“去哪儿?”他四处看了一下,说:“你家。”我们就走了。

我俩并排走的时候,他说:“顺便问一声,这次能还吗?”我说:“还那样吧。”他就不说了。一直到家,我挽起袖子,把胳膊伸到他跟前,他就开始抽,快到一百毫升的时候,他说:“多少?”我想了想,说:“二百毫升吧。”他就抽了二百毫升,拔出来,四下看了看,滋到了墙上,然后那些血就开始顺着墙往下流。

头几次他都滋到地上了事,人不管干什么要是老没有变化他就没兴趣往下干了,后来就开始往屋顶、墙上、马桶里、花盆里滋,只有一次我觉得可惜,就请他滋在了我嘴里,结果第二天我拉出的屎就像羊粪蛋一样,又黑又干,打在马桶上“叮叮当当”地响,后来我再没干过这样的蠢事。

老西这个人的好处是从不废话,该干吗就干吗,一声不吭,干完就走,这点挺让我喜欢的,还有就是他往墙上滋血的时候并不瞎滋,有时候画个猫儿狗儿的,有时候写几个字,而且他干这事的时候还挺认真,一笔一画的。上次他有时间,就写了“李红征我日你妈”这几个字,因为李红征打过他,把他的鼻梁打蹋了,后来不知他又从哪儿弄了根骨头给撑起来了,现在看着蛮精神的,比以前漂亮多了。

我记得以前看过一本美国佬写的小说,挺薄的一本,叫什么忘记了,说的是一个傻逼为了让大伙看得起自己就玩命地请大家喝酒,不管什么样的大傻逼都往家里请,一闹一个通宵,可大伙儿还是不尿他,到后来他没招儿了,自己的妞也跑了,最后死的时候除了自己的老爹站在那里叨叨,别的人连一个都没有。我琢磨老西没准儿就是这么一个人。趁有俩糟钱,不知道该怎么花,整天觉着别人对不住自个儿,还一门心思老想让别人尿他这壶,可全银川市的人除了我跟他借了两千块钱以外,连一个愿意搭理他的人都没有。

我俩走到新华街的时候分了手,他照直去了他那个铺子,我呢,还得去练我的鼓。在路上我算了算,这六个月我一共攒了三千五百块钱。加上借了老西的两千块,共计五千五百块,等到下月发工资,没准就够去北京住上个一半年的。慢慢泡吧,要不怎么办呢,人总得有个奔头吧。

我一到了就开始敲,这半年我一直都敲的是基本功,一点花活没练,上次去听了军利的几堂课,他说练这些个鸡巴玩意儿都没什么用,还是把基本功练扎实了,怎么都好办,我还真有点信这孙子的话,这一练就是半年。昨天计了一下速,四连击已经快到一百二了,可今天怎么连九十都打不到了,越打越打不到,我越打越心疯,就把上衣脱了,过了一会儿又把背心脱了,就这么着一直到十一点,还是没戏,胳膊就像让人捆上了似的,手腕像是上了夹板,脚脖子直发软,又过了一会儿,我觉得自己体内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离我而去,就像有人顺手拧开了一个水龙头,然后就不知干吗去了,让那个龙头敞开淌着,喷着。我慢慢地离开了鼓架,向墙边摸过去,那儿挂着一条湿毛巾,是我早就预备好的,但我怎么也找不见它。这阵子我就觉得从后脑勺一直到脚后跟硬得好像一条铁棍,而我身上的其他部分软得像稀泥,结果随着我慢慢地往地上坐下去的时候,那根铁棍就开始往出退,它离开了我的后脑勺,离开了脖子,让我的脑袋像皮球一样摔到了胸口上,接着我的腰也被放弃,脑袋掉落到地上和脚待在一起。我成了一件被人扔在地上的衣服,而且这件衣服也正在变得模糊,我知道自己要死了,死在这个耗子都不愿待的屋子里,充满着汗酸和馊馒头的味道,如果我有灵魂的话,这阵子它也一定离开了我,蹲在房梁上嬉笑。我的死轻如鸿毛,我的生命一文不值,而且直到此刻,我那融化了的身体还有一小截从未派上过用场。我知道自己要死了,对此我毫无办法,实在是对不住老西啊!枕头下面的五千五百块钱里还有六百块是他的呢,可现在全便宜房东了。我蹲在房梁上,瞧着地上的一摊污水里的两个水泡,那是我的眼睛,我用它看了看,看了最后一眼(它也快顶不住了,作为水泡,它的表面张力已经到了极限),我发现墙角处立着一根毫无光泽的黑色铁棒,正在迅速地变得冰冷和干燥,鼓架上挂着一条浸满汗水的毛巾,它是湿的。那条毛巾让我挂在那儿了,我真该死啊。

2

我的眼珠融成了两滴清泪

我的眼泪砸地成坑

我掉进了坑里

——《挽歌》

3

在银川市我一辈子只认识两个人,一个是老西,他一直都带着他的那个针筒来找我,找到了抽一管子血,用来顶账,一百毫升顶替一百块,二百毫升顶二百块,两个月来他已经抽走了一千四百块钱了。另一个是李红征,李红征从来不找我,我们是在舞厅里认识的,那天他打了老西,所有的人都去拉架,只有我没有,我没有是因为我从不拉架,并没有其他原因,结果他认为我支持他打老西,其实我不支持任何人打任何人。我问他借了两块钱,他很奇怪,想了想就给我了,我拿这两块钱去吃了一碗面,第二天,我又遇见了他,就问他借二十块钱,他没说话,又给我了,然后他就一直等着我第三次向他借二百块钱,我知道他绝不会在第三次借给我二百块钱,实际上我知道第三次他甚至连一块钱都不会借给我,所以他一辈子都别想等到我向他第三次借钱。他可比老西精多了。对老西这种人,我头一次就要向他借两千块钱,我在借的时候就知道他晚上就会来要。

其实我还认识一个人,只不过我一直不愿意提他,他是唯一一个让我在这个世界上还能想到有“悲伤”这个词存在的人,他叫马休。

1998年是最奇怪的一年,我不清楚这一年我是怎么过的。好像我刚刚进入1998年就马上把它过完了。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马休梳得一丝不乱的头发,上面喷洒着一些闻着怪舒服的发胶,一尘不染的皮鞋,纯黑的上衣和裤子,以及那揣在兜里的每当需要便跳出一支的宁肯三天不吃饭也不曾舍弃的扁盒“三五”牌香烟。他的打火机值上千块钱,可他还是经常需要朋友的接济才吃得上一日三餐。他经常张口问我借钱,但从来没有超过十五这个数目,那是因为他要去买一盒香烟。

我愿对他倾囊相助,每当看到他那迷离的目光,嘴角神经质的牵动,泪水就悄悄地往上涌,在此以前我甚至忘记了自己身上还存在着这样一个器官。在那一刻,我离他是如此之近,又是如此之远,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在呼吸,是否已然被空气所雾化。我爱他,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也许那个用头发擦干别人双脚上泪水的人,她能帮我,她能告诉我她是怎样被那个人额头上的光所吸引。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和一群姑娘在一起,我像知道自己一样知道她们,她们每个人都能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就让一个像老西那样的傻逼倾家荡产。我悄悄地攥着我的鼓槌,为每个夜晚三十八元五角钱的报酬使劲,他坐在那里,她们也坐在那里,像一群绵羊那样安静。

这时,有个姑娘走了进来,她的身后跟随着那个著名的李红征,她没有理睬迎上来的领班,径直走到马休的跟前,打了他一个耳光。

接下来的情景令人惨不忍睹,那群姑娘好像被弹射出去一样从沙发里蹦出来,好像她们根本不需要双腿和腰肢的发力,就能直接从沙发里蹦出来一样,向她扑了过去。她们用饮料泼她,用杯子砸她,用手袋,用鞋,把手头能拿到的一切东西都扔到了她的身上。很快,她的身上扑满了人,她们撕她的头发,打她,咬她,把她推倒,用脚踹,用口水啐她,使她满脸流血。有那么三四个人,围住了李红征,定定地像寻找一样地盯着他的眼睛,她们可以在两秒之内弯腰,脱下那种后跟像钉子一般尖锐的高跟皮鞋,用它来给他开瓢。李红征一动未动,他的脸就像我鼓槌下的那张鼓皮一样空洞、坚硬和没有生气。别的乐手都停下了手中的活,呆呆地看着这一切,只有我的鼓声在大厅里回响,这是一首歌的延续,这首歌的名字叫《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它说,孤独的人,他们想像鲜花一样美丽,一颗骄傲的心,飞舞、跌落在人们的脚下。它说,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大家应该相互微笑,搂搂抱抱,这样才好。后来我又开始打另外一首歌。它说,让上苍来保佑这些随时准备感动,随时准备出卖自己,绝不想死,也不知所终,吃饱了饭,已经有些撑的人吧。

突然,几声尖叫,像扔在人群里的一颗炸弹,使所有的人四下散开。姑娘们发现,她们所极力殴击的人,被另一个人的身体覆盖着,她们后来所有的进攻,都落在了这个人的身体上。这个人像条毯子那样紧紧地裹住了她,一动不动,亲她那张溢满鲜血的脸。

4

鼓槌在我的手中跳动,我的手早就发黏了,我们乐队的吉他手好像才醒过来,他的屁股顺势往后一撅,一抖手,即兴来了一段。弹完后,他愣在那里,屁股仍然撅着,拿起右手放在眼前看了看,又拿起左手看了看,慢慢地回头去看贝斯手。直到这时候他的屁股还是撅着的,好像他弹完后就再也想不起来把屁股收回去,好像他这样举着双手撅着屁股从下往后歪头的姿势值得保持一辈子似的,贝斯手、二吉他手和那个从来弄不懂属“7”和弦到底是哪几个音的键盘手都傻傻地看着他,好像他的头上一眨眼间就长出了一对犄角,而且刚长出来就马上捡到了一百万的美钞。我当然知道这小子干出了什么,这小子刚才在最后的一小节里弹出了二十二个音符,这是他这一辈子想也不敢想的速度。鼓槌累了,不想动了,大厅里除了一两声隐隐的抽泣,静得发黑,过了好长的一会儿,我看见贝斯手的双手在胸前合拢,发出了“啪”的一声,接着散开,又合拢,又发出了“啪”的一声,二吉他手和键盘手也跟着干,他俩的节奏比他要快上两拍,一阵单调的掌声淹没了我的耳朵。只有这时,这三个傻逼才稍稍有点讨人喜欢,他们已经傻到根本看不见那些舞台上的血腥制造者的冷酷目光。我的双手垂了下来,鼓槌好像要从我的手中挣脱一样飞了出去,“当”的一声,击中了大镲,大镲的声音击中了两个人,一个是吉他手,他好像这会子才从噩梦中惊醒,直起腰往后扔下吉他就跑了,我估摸他准能在天亮之前跑到北京;另一个是李红征,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冲着天花板仰起栽满胡子的脸,不知羞耻地“哇哇”大哭起来。

5

他坐在我的床上,冲我笑了一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白色的小纸包,然后说,你不在乎吧。我说,我不在乎。我走到院子里,一手拎着一个鼓槌,开始打那个汽油桶。

他说:“我把什么都卖了。”

他的手很僵硬,像是硬塑料做的,拿着那张沾满药面的纸,一直在抖,可他没让它们洒出一丁点儿,然后从兜里掏出那个银子一样惨白的打火机,绕了一圈又一圈。他吸的时候并不像别人那样贪婪,那样不顾一切,满脸都是被满足的欲望,他皱着眉头,好像很不耐烦,马马虎虎地把鼻子伸过去就算了,但我知道他一丝一缕都没有浪费。

“我完了。”他笑着说,显露出一种在夏日阳光下穿洁白衬衫的纯洁。

我敲那个桶,我想让它像汽车发动机一样“轰轰”地响。马休走了出来,他靠在门框上看我打鼓,我回头看了一眼,我看他并不想说话,他的手插在裤兜里,全身只靠右脚撑着,他在发抖。

整个下午我们就是这样度过的。他左脚的脚面上凹下去了一个两厘米的小坑,刚好能放进一个手指的指节,头上至少有六个口子,其中有三个是三角的。我说她们可真是一群好样的。他笑了笑,说,这没什么,他打十二岁起就经常这样。他让我看他的手,手掌当中和每个手指的第二指节各有一道高高的粉红色肉棱,他曾经两只手各抓着一把刀的刀刃,并撅断了其中的一把。“为的是逞一时之勇。”他说。这群姑娘可真可怜哪。一开始她们以为和他一样了他就会爱她们,到现在她们甚至连自己为什么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都弄不清楚了。

我一直在想我为什么碰巧就来到了一个银川这样的地方,如果一直待在北京该多好,虽然北京也一样糟心,可是糟得平静,至少落差不会这么大,这也许和气温有关,也许是天气决定着这一切,这里离天空更近。

现在,我需要大量喝水,以准备我的眼泪。

她们慢慢地动了起来,完全像是一群炸了群的绵羊在慢慢地归队。她们的眼光投向了舞池的中心,那劲头就像是要把眼球投出去摔在那里,摔成一摊摊的汁水和一丛丛腾起的黑色粉末。那里的大理石地面上有一堆东西升了起来,那是两个紧贴在一起的人体。他捧着她的脸,带着她一起往上升,他们的脚垂向地面,在那上面滑动,留下黏黏的黑色轨迹。他们向门口飘去,他们像被上帝抓在手里,向更远的地方飘去,她们不由自主地跟了上去,仍然像一群绵羊,乱哄哄的,没有节奏也没有韵律,在门口处稍稍停顿,然后呼啦一下,像潮水那样,退了出去。

我挽起的李红征,他像一具尸体那样湿重,我说走吧走吧,就拖着他往门口走,他的抽泣变成了冷嗝。我估摸他能活到70岁,可他剩下的四十多年能有什么意义呢?直到他躺在一座大医院的雪白床单上等着咽气为止,他的心里还在想着能够用这40年的光阴换取一个机会,能够在今天晚上重新选择该怎么做。可话又说回来,人在这个时候,在事到临头的时候,总是这么愚蠢,这可是一点指望也没有。

我把他扔上了出租车,像砌一块砖一样把他砌到了座位上。我们从高潮上退下来了,我们又退到了平常的生活。到了这个时候我可一点也不愿意再说这件事了,到了这个时候我们又是一堆破烂了,我得打起精神来,明天早晨九点钟,老西准又会在街角处等我,向我讨回他的那点公道,我会给他的,只要我能给的,我都愿意给。我又抖擞着那双老腿往回走了,我把鼓槌落在了歌厅里,我头一回忘了自己的老伙计,就让它在那里躺着吧,明天歌厅不会有生意,后天也不会太有,可是到了大后天,大家又都有像往常一样回来找乐子来了,大家都会乐意忘掉这件事,忘掉这是我们的生活经历,就是这么简单。

他早上出去了,我在读一本压在枕头底下的书,这阵子书里正在讲一个老头,他倒了大霉,坐在灰堆上,用瓦片刮自己身上的疮。我不喜欢这里的每个人,他们全都认为自己有理,争来争去,有一个最有理的出来骂他们,说他们错了。我的手向前探过去,那里有我的钱,它们变薄了,马休拿走了一部分,他干吗不全拿走呢?反正再过两个月我也用不着了,再过一天他也花不成了。我的手再往前探,那里是他昨天喝空的啤酒瓶,一共七个,排在墙角。我的中指顺着瓶口滑了进去,微微一弯,提起了一个,我一看,刚好是第五个。

它怎么也不会是第八个。

6

这世上并没有约伯

他只是个寓言

——《犹太法典》

7

外面起风了,风从西南刮来,越来越大。

我一直尾随着她们,他带着她跑不远,她们也跑不远,这是唯一一件我想知道究竟的事。我看见她们在展览馆的大门口停了下来,我知道在对面公共汽车公司的大牌子后面藏着一把长剑,另外的四把插在门前的榆树丛中,但都没有那一把那么长,那么锋利。这是她们的男友们为了防备像马休这样的人突然出现,只不过看一眼就能带走他们的那些时刻准备着这一刻的女友们而精心策划的。对这一点他们倒从没有企图保密,他们也正想让马休这样的人明白这一点,因而会有所收敛,而他们的女友们则期望马休们知道后反会以更激动人心的方式将她们带走,因此她们全都极力地宣扬这件事,弄得除了警察无人不知。现在她们拿到了那些剑,像一群马一样跑了起来。

我也跑了起来,我开始大叫,我把我的双腿用不完的力气用在了喉咙上,我穿过她们,从后面撞她们,用手分开她们,我叫,我跑,我非常害怕。一切都在晃动,许许多多的黑影、霓虹灯,在柏油路上打出一串串火星的脚步声,让我冲在了最前面,风从后面推着我,也推着其他人,一起往前跑。

“站住。”前面有人说。

我立即就站住了。他站我前面,衣衫破烂,神色黯然,就像是直接从地底下钻出来的一样。我看着他,喘着粗气,我的肺像开了锅的蒸汽机,使我不停地抖动,目光模糊。他双腿分开,散漫地站在那里,就像是一座山。

的确是一座山,因为只有山在这样的大风中才会连衣角都不动一下,他眨了一下眼,我开始向后退,背后的脚步声已经减弱,我知道她们也停了下来。他把目光投向了她们,那是一双没有表情的眼睛,那双眼睛里射出的也不是目光,而是沙粒,是那种干燥、冰冷,只有冬季的西北才能出产的沙粒。这种沙粒能在瞬间使面对它的眼膜破碎出血,只有将眼膜磨炼出老茧的人才可与之对视。

我稍稍侧了一下头。

我看到她们,缓缓地围了上来,正在迫近,我又开始往前走。我不想死在这里,我开始跑,绕过他,一直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她们和他已经是黑压压的一堆了,他们挤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也听不到一点动静,一些甜甜的怪味涌上我的舌根,让我浑身发紧,我想喊,可一点也喊不出来。我贴着墙角跑,只听见自己的心在往出撞,它在不断加速的简谐振动中突然突破胸膛,于是我飞了。

我一下子飞了起来,脚在空中蹬了几下,感觉着不断的升高,升高……

“是马休吗?”她问。

天哪,她的声音使我有一种想扑地变水的愿望,我想在这大地尚未上冻之前就渗下去,涓滴不剩。于是我依然飞着,身体突然拉长,好像我能见到的一切,都在向着绝对静止的状态急速接近。

8

他晚上没回来。

确切地说,他是死在了街角。一大早老西来敲我的门,他撇了撇嘴,说:“这条街上有一万多个警察。”

他们抬走了他,把他扔到了一个长方形的冰柜里,并在三天以后用一些特别锻造的小刀把他拉成一条一条的细肉,以便找出那些个头更大一些的刀在他身上胡乱造成的伤口的宽度和深度。有几个工人拖了一条橡皮水管去冲他躺过的那块地,她们互相之间开着有关男人和丈夫的玩笑,他死得毫无意义,给许多素不相识的人添了麻烦。

老西临走的时候扬言要对李红征施行报复。“人我都找好了。”老西说,“就是三牛他们一伙。”我对此毫无反应,马休死了,杀他的人会被杀,可是我再也听不到那个声音了,她说:“哎呀,不是马休呀。”过了一会儿她又说:“对不起,害您跌了一跤。”一会儿她又说:“要我搀您起来吗?”最后她说:“实在不好意思,我站不起来了。”

我像个傻瓜一样趴在地上,地很硬,因此我跌落时并没有把地砸出坑来,但我在感觉上是砸出来了,我的感觉出了错误,实际上我也并没有飞出多高多远,拌我的那个人就在我身边,目光所及的是一只小得不能再小的脚放在鞋上,有一只小手还在揉它,手背的指根处,有并排的五个浅涡若隐若现。这就是那个罪魁祸首了,这一连串的糟糕事都是它引起来的,我实在不能相信就是它打了马休的脸。

有时候我们必须先学会唱歌才会说话,先会飞才会站立,但我们不必会哭了才会悲伤,看见了空旷才想到凄凉,它是我们固有的,它在黑夜里穿着黑色的风衣。那些黑衣人穿过被人遗忘的走廊,拉开虚掩的门,有同样黑的风,同样冰凉的手,同样拥堵的喉咙,在静寂中缓步移动。有时候我们会听到,听到一枚硕大的钢球在自己胸膛里绝望地滚动,听到胃里嘶嘶作响的午饭,正愤怒地化成青烟,灼烧我们的食管。雨水会在雨天落下,带给你前日太阳的消息,所以我们不必在列车晚点的时候感到焦急。你的皮肤会因此而衰老,你缺少的也并不是时间,而是活着,所以当有时候有生命来到你的眼前,你不必先学会了敌视才去懂得爱怜,所以有时候歌声会在最不敢奢望的时候为你打开双眼。现有的一切,已足够我们的一生。

马休的左脚已经坚持了四十八分钟,他离最近的一个姑娘距离不超过1.5公分,在我趴在地上长达一小时二十分钟的过程中,他平息了这场骚乱,虽然实际上他并没有平息它,它将在四天后的一个凌晨要他的命,但现在看上去已经没有什么继续下去的意思了。他不得已地打了她们当中几个,她们也太冲动,当然他也尽量克制,让自己的脚在一条枪尖般锋利的鞋跟下面坚持了将近五十分钟,他早就学会了如何面对一双空洞的眼睛。

在去过医院之后,我俩把她送回了家,他直到死去的那一刻,都不知道我叫什么,她也一样,在他们的生活中,我始终是一团雾气,像鬼魂一样跟着他们。

我把马休带回了家,他睡在了我的床上,几乎在躺下的同时就睡着了,他的嘴虚张着,有东西从里面跑出来,又在快要散失的时候被吸进去,也许这就是他最后的东西。我不知道他俩的故事,他既然没讲给我,我就不知道,我戴上耳机,听Enigma的歌,这时候就是Enigma给我讲这个故事了,我有耳朵,所以我会听。现在我想说出我的名字,虽然它并不重要,也没多少人会相信,但我是相信的,我没有看见始,我只看见了终,我也不是基督,我只是凡高。

我的名字叫作凡高。

9

四十年后

一只小鸟

像树叶一样

飘了下来

在最后的时刻

开始歌唱

——《短歌》

10

头天晚上他住在了一个好像会随时倒下来死掉的小伙子的屋里。屋里没有生火也没有任何取暖的装置,从窗户到最后的屋角,都弥漫着一层淡青色的隐隐约约的烟雾,这些烟雾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流动的痕迹,仿佛是一些极细微,但同时也是极为沉重的青色颗粒。屋里的摆设极为简陋,昏黄的墙壁上满是一些像是液体流动后的斑斑锈迹,而且只有一张床,放在了屋子的中央。

靠近窗户的一个屋角是专门用来堆放垃圾的,那里有各种颜色的油迹斑斑的塑料袋,吃剩下的白薯皮,擦过什么东西的纸张,以及几本厚厚的散了页的发黄旧书。这个屋角衰败而又迟暮的气味同时也充斥着整个屋子,窗户没有一点曾经在五年之内打开过的痕迹,玻璃上糊着撕过的旧报纸、黄泥巴、黑乎乎的肮脏的油类物质,以及一些说不出名堂的东西,因此从早到晚,这间屋子里的光线是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的。

这样的屋子在银川市每月的租金不超过三十五块钱,它们散布在一些从来无人光顾的死角里,没有搞清过房东都是干什么的,他们脸色灰暗,几乎从不露面。

在拐过街角的二百米处有一个小卖部,它出售最便宜的啤酒和几种不带过滤嘴的香烟,他早上醒来后不得不拖着一条瘸腿再走上三百米才能到一个稍稍好一点的小卖部,买到人家已经放了三年也无人问津的扁盒“三五”牌香烟。他还要试着再转过两个街角去找到有公共汽车牌的地方,从那儿离开这里。她昨晚才有机会告诉他她住在哪儿,她说得很急促但也很详细,于是他终于等到了这班半小时一趟的车。上车的时候卖票的小伙子搀了他一把,把他放在了一个靠窗的座位上,车上只有两三位乘客,车开后他递给那个小伙子一支香烟,他俩像是一对老相识那样谁也不看谁地默默吸着。车走得很慢,这里的人谁也不急着去办什么,窗外一排排光秃秃的洋槐在风中发抖,偶尔会有一大股被风卷来的黄沙使它们模糊。风像蛇一样行走,在后面留下蜿蜿蜒蜒飘忽不见的尾巴。他坐在那里,几乎什么也没有想,他就像要把自己交代出去一样去见她,他记着她的门牌号码和具体所在的位置,他必须要去见她,这不是由什么人来决定的,不由她,也不由他,而是由一些谁也无法改变的因素。比如你如果活着,就得一天天地长大;比如如果你出生,你就会死。

他也并不急着赶路,在换车的时候他走进一家早点铺慢条斯理地吃了一顿早餐。在那里他又干坐了半个多小时,等着店里的伙计给他找钱。然后他就上了车,这辆车上没有空座位,他就坐在了发动机罩上,司机抬眼看了他一下,嘴唇动了动,终于没有说什么。售票员是个梳着两条细辫子的小姑娘,她机械地大声报着站名和乘客注意事项,那声音好像是由另一个喉咙发出来的,和她的形象很不相称。乘坐这趟车的都是些上班或者下班的人,他们也像他一样,能坐着的时候就坐着,除非遇到无可奈何的情况,否则没有浪费体力的必要。

他在街口那儿站了有十分钟,推算了一下楼群的编号规则,然后慢慢地走过去,很多人会用一种特别的眼光看他,十年前他也许会为这样的眼光打上一架的。路过市场时他买了一大篓橙子提在手里走,那些橙子又大又圆,跟上过蜡一样亮丽。她的手甚至不能握住其中的一个,而只能托着它们,他想起小时候她用两只手捧着吃苹果的情景:眼睛在苹果上面一眨一眨,过上一会儿,猛地一闭,在苹果上咬出一个小坑。

他刚敲了门,门就开了,好像她是坐在门边上等他似的,她想接过他手里的篓子,他没让,径直把篓子提到了厨房里。这里的一切都是新的,厨房还没有用过。

“这是你的新房吗?”他说。

她点点头,走过来从后面搂住他的腰,脸贴在他的背上。她已经仔细地打扮过了,但没让脸上看出化过妆的痕迹,眼窝和嘴角处的青紫仍然没有褪掉,还是有一些微微发肿。

客厅里应该挂有大幅照片的地方只有一两颗钉子。他坐下来,点着了一支香烟,她一直看着他,等到他把屋里统统打量了一遍,回过眼来看她的时候,走了过去,坐在他的旁边,蜷起腿。她穿着厚厚白色棉袜的脚看上去还没有他的手长,他又重新去看对面空白的墙壁,她则看着他那只拿着香烟的手,那只手颤抖着,仿佛烟头上的青烟是被什么东西剧烈地照射着,仿佛这东西放射出去之后产生很强的后坐力以至让这只手无法保持平稳似的,等到它的能量终于衰竭的时候,她站到了他的对面,为他解开了第一颗纽扣。

“我为你留了十三年。”她说。

现在他们终于赤身裸体地相见了,现在他们互相轻唤对方,呼吸渐渐变得急促,表情渐渐变得兴奋,皮肤渐渐变得红润,她揪住了他的头发,他看见了她的犬齿,呼出的热气灼伤对方的胸膛,他们都变得沉甸甸、轻飘飘的了,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让她的双脚乱踢,剧烈地摇头——黑发摇成了一棵在台风中拼命挣扎的树,就这样上去又下来,上去又下来,当他退出来的时候,那些处女的血一下子溅到了床单上。

“我终于留到了。”她说。

他是麻木的,十三年前他曾尝到过这些血的香气,那些从台上飞溅下来的血浸润过他的嘴唇。其实她不知道,其实那时候他就以为已经得到了她的处女之宝,这些年来他的内心一直拼命叫着:“她是我的,她是我的,她是我的,我的,我的……”突然他像挨了一枪一样皱起眉头,立起了身子。天哪!她在吸他,她还想要什么,还想要什么,这么些年他俩除了一阵一阵的死亡什么也别想得到。

下午的时候他们睡了一会儿,他睡在沙发上,她睡在里屋的床上,他反而比她更不习惯这种两人的生活,他很想在中午就走掉,可不知道怎么张口,所以他们冲了澡就都睡了。其实她一直在等他走过去和她睡在一起。因为这样才能完结,才能使她和他都回到同一点上,以便为那个决定效劳。他们可以一起回到黑暗当中,一起在黑暗里厮守万劫不复,不再给别人机会了,不再有别人。即使,即使能不看着别人也不让别人看着自己,或者干脆闭上眼睛互相抚摸,或者能够知道对方就在手能摸到的地方也就好了。是的,也就好了。她离开了床站在了客厅门口,看他入睡,他的眉头那么黑地皱在一起,对此他不会说什么的,他会在她在身边的时候微笑,那笑容从开始到结束,就像你往一口黑乎乎的井口扔了个什么,你看着它慢慢地消失,一点一点地消失,直到你再也看不见它们了,你也再不能得到它了,因为它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轻轻地咳了一下,是那种压抑住的闭着嘴的轻咳,他的身体因此振动了一下,放在胸口的手掉下来垂到了一边,就那么一下子滑到了一边,摇了两下不动了。她知道自己不行了,她实在忍不下去,她跑到了卫生间,打开面盆的水龙头,把脸埋了下去就让眼泪直接融入水里去好了,就让它们直接去吧。“我这是在泪流满面。”她想。她抬起头,手扶在面盆的两边,看着镜中的自己,嘴已经张得不像样子了,不要出声,不要出声,她像剧烈呕吐似的上下晃动着,好像她要吐掉的不仅仅是胃,不仅仅是她那两片紧贴在胸腔里的肺,还有心,还有肝脏,她甚至还想吐出骨头,把它们一截截地吐出来,眼看着它们变软,融化掉,从面盆的底洞流出去。她把脸再次地埋进去,像干呕一样地哭了起来。

等他醒来时,发现她就坐在沙发边的地上,歪着头看他,左手拿着一支新的烟灰缸,右手夹着一支香烟。他坐了起来,发现她脚边还有几样东西,那是她早就准备好的。

“不行。”他说。他是站起来盯着她的眼睛说的,不由她不信。“我要走了。”他又说。

她“嗷”地叫了一声,跳起来扑到了他的身上,其势之猛,仿佛她是由蹲踞的姿势直接扑上来的,她的双腿盘在他的胸口上,双手在他头上乱打,并开始喊,开始哭,他一步步地往后退,慢慢地靠到了墙上,后来他发现她没劲儿了,就用手托着她让她往下滑,可她又抱住了他的头,把脸贴在了上面,他感觉到一股冰凉的细流一直钻到脊背后面去了。

“好了,好了。”他一直说着,把她放到沙发上,这时她不怎么闹了,她又像是个乖乖女,他抚摸着她的头发,不断吻她的耳朵她的脖子她的额头,她的饮泣一声长于一声,后来渐渐安静了下来。过了一会儿,等他的手停下不动了,她的手摸了过来,虽然说话时鼻子有点囔,可还是让他听清了,她说:“来吧。”

于是,他们又在一起了。

下楼的时候她执意要把他送下去,可他还是硬把她留在了屋里。风基本上停了,月亮又大又圆,连那些残留在天空的大朵白云都照得清清楚楚,这时已经没有公共车了,所以他叫了出租,从那儿直接去了新华街。他找到他们,拿到了那些钱,他要把钱还给那个会打鼓的小子,所以他又叫了一辆出租车。

可是他已经叫人跟上了,这是他最大意的一次,这些人不喜欢他活着,他给了他们一个理由让他们杀死他,他打了他们的女朋友,又在这么短的时间在公开场合露面。他完全可以等到她们不是他们女友的时候再出来,那样的话就没人会记得这件事了,那时候她们已经消失在一家家鸽子笼或比鸽子笼大一点的房间里,去干一些诸如做饭和打麻将之类的无聊事,忍受丈夫的咒骂、殴打和酗酒,或者干脆对骂和对打,最后被打得跪在暖气片旁嘤嘤地哭,但嘴里仍然用一些最肮脏最恶毒的话语回击,再次招来劈头盖脸不分轻重的殴击,到了那时候她们就不会再有往日的豪情了,接替她们的是一些更年轻更有身手的姑娘。她们总是这样一批批被生产出来,又是这样一批批地被选拔上阵的。她们的男友,也是这样绝望地生活在很少能够像样地活到三十岁的境况里,最先的在相互的殴斗中丧命或者在殴斗胜利后被人抓起来打掉脑袋,剩下的分成两拨,一拨不是在监狱里待到六十岁就是在三十岁不到或刚过的一个早上或者中午或者晚上吸了那种渗了半数石灰的白色粉末之后,眼一翻嘴一张身子一挺就那样倒下去了,而旁边的人不是想到先把他往医院或者干脆往火葬场送去,而是马上把他浑身上下搜个精光,虽然他们什么也搜不着。然后就在四五个月之内躲得连影子都不见,让一些戴着大盖帽穿着白大褂的永远不怕麻烦的人把他们当成无主尸首在报纸上登出来,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里,登上一张比小拇指指甲盖大不了多少的让人恶心的照片,这样就算是对他们交代过了。

他太大意了,所以他们扑过来时他还没有转身,不然他总能击倒跑在最前面的那一个的,实际上他刚想转身,肩胛上就挨了一消防斧,他斜斜地倒了下去,脊柱刚靠在墙上,使他能够看着他们动手。有三把刀从三个不同的方向砍过来,其中的任何一把他都躲不了,这是些比他要小上五六岁的孩子,和他一般大的那拨现在剩下的已经不多了。他听到了刀分开皮肉“咯噌”“咯噌”的声音,他知道这回是活不成了,他开始往下坐,抬头盯着他们,他浑身上下的残破根本抵挡不住这第二次攻击,他们好像也发现了这一点,所以停止了协同作战,围了上来,他们都凑近了看他。他肩胛上那个利斧砍成的伤口已经开始冒泡了,有一个小子用手指在上面蘸了蘸,抹到了他的脸上,然后那个小子扔掉了手里的那把砍刀,从腰间拨出了一把更小、更细、也更锋利的匕首,在他的脖子上飞快地一拉。

他把眼睛闭上了,脖子一软,“哗”的一下,胸口那里全都热了,他想起她泪眼婆娑地在他身上运动的那个认真劲儿,禁不住就笑了。他的手摊在两边,头垂在胸前,一股黑黏的暖流从胸前淌下,不断地缓慢地向前延伸,他感觉着它们的行走,感觉着体温下降为零。他想着她,笑呀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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