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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一个拍巴掌的男孩。(10)

我在《汉诗发展资料》主持“80年代”时,表达了我对李傻傻这个好朋友的担忧:“灵气和天才支撑的自发写作是不可靠的,李傻傻的懒惰也许会毁掉他的创作。”我深深知道这个朋友的懒惰,这个宁愿把半年时间用来上网聊天也不愿写一个字的家伙,完全不像一个声称要用写作来养活自己的人。很多时间,他的诗歌是这样搞出来的:喧闹的宿舍里,烟雾几乎阻碍了人的视线,李傻傻躺在床上,默不作声地吸烟,一支接一支,一般是三支之后,他在书丛中摸出一个破烂的笔记本,或许是《西方文学》笔记,或许是《语言学概论》笔记,笔记本的背面就是他创作的平台,也许就是一支烟的工夫,一个作品就出现了,接下来是修改的过程,把精致的粗糙化,把深刻的感性化,等等以后,他说:“走,上网去。”像这样的场景是不多见的,我见过他最勤劳的一次写作,是和我在图书馆用一个下午的时间搞出一场五幕的实验话剧《春风沉醉的晚上》,虽然话剧最终也没有演成,但我还是喜欢看见他自觉地进行一些创作,毕竟创作是一项艰苦的工作。

而现在,去广州的二十多天里,他竟然一反常态,写出了近十万字的作品,面对他如此可观的创作,我羞愧啊。我分析原因,大概是这个不善交际的家伙在广州这个陌生的地方除却写作无事可做,包括恋爱,包括聊天。这半年来,各自奔波,和傻傻很少有碰头的机会,想不到,在不知不觉之中,无声无息之处,他早就干掉了自己的懒惰。

但是,隐约之间,我还是有些须担忧。我真的不愿意有一天再也看不见他的文字,不是其他原因,而是因为懒惰。那种感觉就好像是一个嫖客到妓院找自己熟识的姑娘时,被告知她已经被人买走做小了,再没有机会一亲芳泽时的失落。这种担忧从我们做朋友开始,一直就没有间断,至今。

片段六:长发、兔子、烟、电影、海子和李敖。

这是六个名词,很零碎的五个点。

一、我喜欢李傻傻长发时候的样子,一些女人也这样说过,她们说长发的他仙风道骨,不食人间烟火。我喜欢的是当长发的李傻傻急急匆匆赶去图书馆上网的时候,他身后的玉兰大道上大雪纷飞的场景。

二、兔子,我是说过的。我经常想起,我们躺在草地上遛兔子的时候,那时候,天很蓝,太阳很暖,草地很绿,旁边爬的乌龟很慢,李傻傻一只手枕在头下,一只手抚摩那只雪白的兔子,安逸得好像在抚摩乳房。

三、烟是一种不可少的食物,我们曾经用它充饥、休闲、度年如日。李傻傻连续三支的抽烟方法至今没有人敢效仿。感谢猴王,感谢白沙,感谢希尔顿,感谢所有被我们用来当菜就馒头吃的香烟。

四、电影在多少个街头没有女人的夜晚,让李傻傻攥紧钞票,它不仅填充了我们精神上的空兜,也填充了李傻傻物质上的空兜,那时侯我们经常吃烤肉喝啤酒。李傻傻箱子里大量好玩的电影,至今仍是我觊觎的对象,虽然如今的盗版DVD清晰度也远远高于他那些正版VCD。

五、海子是我们都喜欢的诗人,李敖是我们都喜欢的作家。李傻傻有一本《海子诗全编》,我有好几本盗版《李敖文集》,在人多的时候,不同的人用不同的腔调读海子的诗歌,大家以背诵上面的诗句度日,没有其他目的,只为了度日。最多的几句是“目击众神死亡的草原上野花一片/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我琴声呜咽,泪水全无/我把这远方的远归还草原……”在我们两个吃水煮肉片和酸菜鱼的时候经常谈起李敖,说他的女人、写作和吵架。我们经常背诵出几句李敖的狂狷之语,哈哈一笑,赞叹许久。再说一句,李敖是我和李傻傻兄弟情谊的基础,就好像两个革命者共同的革命立场。

似乎还是费了几天的时间,在声色犬马的空闲,断断续续打出这几个片段,采取这样一种结构与我写字的不连贯性有关。我的思维总是缺乏条理,有时候我不得不把这些没有条理的东西快刀乱麻一番,然后我捡出一些短小的东西陈列出来。我无意于做李傻傻研究的课题,把一个朋友当作偶像来写是很别扭的,我乐于把他搞成一个明星,这也是我几年来一直的愿望。我知道我这位朋友伤不了仲永,因为他很安静,安静得异于常人,只有你们吵得太凶了,他才会慢慢起身,慢条斯理说一句:“你们以为这个游戏很好玩吗?”这样一个人类,没有人可以干掉他,即使是他自己,我估计也很难。

他是少年。

春树。

几年前便在网上认识了李傻傻,那时我们几个写诗的“小朋友”经常在诗江湖写诗,也在聊天室里谈天说地。那时我们更年轻些,大概十八九岁。当时他在上大学。

对李傻傻的印象是他仿佛很朴实,又很灵。这能从他的文字中看出来,他的诗,每一首我都喜欢,像我在《80后诗选》中选的他的那首《冬天与血液循环》,他是这么写的(我都能背下来了):

北京时间东八区的时间凌晨三点,

冬天作为一个季节它相当于三个月,

去月光下量你凌晨三点的体重,

熬夜作为一种生活习惯它不会捅出什么乱子,

划破手指肚,

血作为一种液体它很轻很轻很轻很轻很那个。

很那个。我喜欢这种形容,这是年轻人的形容。我还想起一件趣事,在傻傻上大学期间,我常常给他宿舍打电话,但每次他都语焉不详,但每次也都聊得尽兴才挂电话。后来在网上碰到他,和他提起这件事,他却惊讶,说从来没有收到过我的电话,然后他打出他的电话号码,我这才明白,这几年我都打错了电话,是另外一个宿舍的人接到的,他们不知道李傻傻这个名字(因为是笔名嘛),于是接了电话,每次都很快活地听我说话,和我聊天。虽然打错了电话,但也像和李傻傻交流了心事一样,这太奇妙了。也只能发生在年轻人之间。我喜欢傻傻,他也喜欢我。心灵相通的人都会互相喜欢。我看到过别人对他的采访,他说:“有能力和魅力的人应该更成功才对。”我喜欢这句话。

书生李傻傻。

“我在自然之中启蒙心智,养成勇气和义气,然后被放到生活中去,是很自然的一个过程。”

南方都市报:说说你湘西南的故乡吧,似乎那里铺下了你文字的底色。

李傻傻:从四面八方进入长沙,到汽车南站坐一种叫“依维柯”的车,经长邵高速,大约四小时可到一个地方是我的故乡。以前县城在桃花坪,不过我并没见到什么特大的开满桃花之类的坪。所以只是一个地名而已。后来就变成桃洪镇了。县城地处资水中游。多产橘柚,每年都烂掉很多,脱手的也是贱卖。不过橘花那种幽香可真好闻。桃洪镇是湖南辣子重镇,有“桃花牌”辣酱,就在我上过的楚云学校的旁边。每到夏天,阳光很毒,辣子磨碎后蒸发出巨大的辣味,往往使人飞跑而过。不过这辣酱确实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一种,很便宜,当年才2.5元。而我家门前以前有两棵水蜜桃树。走约100米可跳进一条可能叫荆溪的溪。家乡人并不叫她“荆溪”,而以“江”称呼之。十年以前人们喝的就是这溪水,后来上游滩头镇有一个造纸厂把水污染了许多,只能洗菜洗衣。因此我对滩头镇有成见,甚至坚决不去住在那里的亲戚家里,虽然沿途有极茂盛的竹林。(当然,竹林正是造纸的原料)。

湘西的山是清丽而峭拔的,是为雪峰山脉。湘西南则太过纤巧,可惜我就在湘西南长大。但是我的性格没有像山水一样变得纤细,反而坦荡爽朗,是我老爸影响的结果。以前他老人家19岁开始行走江湖,走南闯北,回来就把经历当作故事说出来。而我两只手掌撑着脸蛋,听得十分入神。一方面因为他说的故事;一方面因为他不说故事的神情使我觉得他非常凶。现在好了点,但还是有点怕他,觉得他是一个“老大”。

南方都市报:在这里,你诞生、成长、离开,又一次次地回归,故乡在你的眼中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李傻傻:我觉得像这种乡村,她存在不了多久了。她很快就会完蛋。对我而言,并不觉得有什么可惜、以至于写些挽歌之类的东西。我在自然之中启蒙心智,养成勇气和义气,然后被放到生活中去,是很自然的一个过程。至于结局,那当然是死翘翘。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后浪风光能几时,转眼还不是一样。农业文明也是一样,但是重要的不是农业,也不是乡村,而是自然的缺失。生活和旅游肯定不是一回事。所以,尽管有很多人在写游记,而且文字美丽,可是我还是不怎么爱看。我家乡并不是有多么美,反正她绝对没有凤凰城那么美,不过我在生活和回到这里的时候,有过一种或几种情感,所以我要写出来。我也会写我的大学生活,写城市,不过也许和别人眼光角度不一致。谁都是在写自己的生活,而不可能总写自己的回忆。

“如果真的有沦为刘亮程同道的危险,我的麻烦就大了。”

南方都市报:作为同样关注乡村生活的作家,我想起了当下走红的刘亮程,你怎么看他的写作?

李傻傻:首先,我不是关注乡村生活。这样说有点忽略别的生活的意思。我只是恰好写了几篇乡村的东西,就像我同样也写了几篇“与时俱进”的东西一样。至于刘亮程,在慕名看《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不喜欢他的文章。和写作一样,在阅读上我忠实于自己的感觉。这种感觉和看贾平凹后期散文的感觉(如《静虚村记》、《我的老师》等)是一样的。那就是矫情,做作。但是两人又各有千秋,贾先生是错把当作当平淡,刘先生是错把矫情做哲理了。我想,我以后会很少看老人们的新作了。

南方都市报:批评家张柠认为刘亮程的散文有一种知识分子的自以为是,把乡村生活作为议论思辨的材料,以农村代言人自居。同时他也担心科班出身的你随着学识的增长,可能也会出现这种倾向,你的两篇议论性质的文章似乎就有这样的苗头。

李傻傻:作品有什么苗头,作者是不知道的。如果真的有沦为刘亮程同道的危险,我的麻烦就大了。所以先谢谢张柠老师的担心。

我想,我并不想宣扬什么,更别说代言了。这首先是基于我对农村和城市生活一样热爱的立场。左手和右手都是手,手心和手背都是肉,我不会厚此而非彼。其次,我对爱教导人的家伙,对一切强加于人的管束,都深恶而痛绝之,包括女友让我多穿衣服这样的关心之举,我都希望它不要发生。大家都比任何人更爱自己,所以不用你去爱了。历代青年都会顺利变成中年人,变成中流砥柱,所以,放心让青年去干吧。为了防止自己变成鲁迅所说的那种“担负重大的教导青年的责任”的“导师”型人物,我一直远离着各种争论,同时也维护着自己的主张。我是一个自由派,我怎么会管人家怎么想呢?爱怎么想怎么想,我文章中议论的部分只代表本人观点,就算它万一有代言的性质,那也一定只是代我之言,或自愿要被我代之言,一定没有“被迫”的现象。

南方都市报:不少读过你的散文的批评家、作家都不约而同地感觉你有一些沈从文的味道,你自己有这种感觉吗?同为湖南人,沈从文是否对你写作产生影响?你怎么看沈从文、废名、汪曾祺这一路写作?

李傻傻:批评家的眼光就是毒啊。可是我还不敢沾大师的光。而且那么容易就同时被几个人识破,是很不光彩的。我高一开始看废名的作品,高二开始看沈从文的作品,可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看完。因为他们写的不是故事,是意境。故事可以马上看了,就算不懂,至少能分辨是否有趣。可是面对这一堆极美丽生动的文字,如果没有生活,如果没有对生活尤其是对自然独特或相近的体验,基本上看不下去。我猜这也可能是至今小学中学都不选沈从文作品的原因。《祝福》、《孔乙己》可以给普通高中生看,可是《竹林》不可以。但是事实上,一旦进入废名用极明亮的语言营造的空灵朦胧的意境,那种松弛的享受和莫名的感动是如此奇妙。而沈从文,到处可以看到对他的推崇,现在他的弟子汪也成一家了。他们用语言制造的奇特意境,很早之前就把我迷住了。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对汪曾祺先生却没有什么好感。

“我可能孩子气,也可能不成熟,但是“孩子气”与“不成熟”绝不是一回事。”

南方都市报:你的文章更加孩子气,这也就是某些专家认为你的散文不够“成熟”的一个原因吧,而有些读者却喜欢你“少年人澄澈却又老辣的光”,你怎么看这些评价?

李傻傻:我可能孩子气,也可能不成熟,但是“孩子气”与“不成熟”绝不是一回事。顾城就是这种情况。这让我想起我在《美酒,美酒,酒》中写到的女人们。她们经常干把“生气”等同于“小气”这样的事。

我喜欢少年意气。喜欢他们迅速恋爱,迅速分手,对生活怀着美好希望,最后亲自体验必将到来终于到来的悲剧。什么事都得亲自体验一下才好玩。我明明知道恋爱到最后总是厌倦、无聊、痛苦,我可以怀着天真去爱。可能这也是所谓“少年人澄澈却又老辣”的行事方式吧。我喜欢这样。我现在的女友就是跟另外一个人斗法抢来的,在谈判和威胁中战斗,哈哈。我喜欢那种意气风发、敢作敢为的人,我喜欢那种热爱自由、敢爱敢恨的女人,就像杜十娘。

以前我是少年,但是现在我是青年了。以后我会是中年,壮年,老年,死尸。我全力以赴但是不想计较成败。春树身上有一种勇往直前的东西,我很敬佩这一点。我愿意比同龄人早成熟几年,可是并不想跟个老头一样。而且,什么才叫成熟?我现在连这个问题都不清楚。只是好时光慢慢地过去了,如果我再懒下去,我没老却已经完蛋了。

南方都市报:你的作品在温暖中有时还表现出某种狷狂。

李傻傻:鲁迅也说,老年人不要占着年轻人的位子,让年轻人“少年老成”,到老了再“……”(不知原话是什么?大意是老了才有机会做年轻时候就有能力做的事。悲哉!)李敖在《老年人与棒子》中,更希望老王八蛋都完蛋。年轻人有疯狂的权利。疯狂地爱,疯狂地恨;疯狂地温暖,疯狂地流浪;疯狂地学习,疯狂地挥霍;疯狂地精神,疯狂地肉体;疯狂地疯狂,疯狂地沉寂。至少,年轻人要想过一种积极有作为的生活,社会不能因为他狂就不给他位子。可惜,事实往往就是这样,昂着的头颅被砍掉,夹着的尾巴很安全。

“我怕说话,特别是面对善良而又狂热的群众时,我总是提醒自己:紧张,紧张,再紧张,所以我当不了明星。”

南方都市报:对西安印象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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