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可能无所事事?在工作劳动之余,可做的事情多着呢,听听歌曲也是一种蛮好的选择。
对于歌曲的喜好,我的德性比较特别,要么一开始就喜欢,永远喜欢下去,一开始不喜欢的,永远不会喜欢,偏执的个性使然。在为人处世方面偏执不好,中庸更好,一直在改,自以为已经改得差不多了。在艺术欣赏方面依然极端,喜欢的很喜欢,不喜欢的很不喜欢,没有改,也不想改。
歌曲《蒙古姑娘》好听,自第一次听到之后我就喜欢上了。偶然想及,会找出来昕昕,屡听不厌。发现周围很少有人表示同样也喜欢它,没有关系,没有人喜欢我一个人喜欢。我一如既往地喜欢,丝毫没有影响。
这首歌的歌词大意说,有一个牧羊姑娘,丢了一只小羊羔,独自地在悲伤,"脸上的泪珠,好像天上的星光"。写词作曲演唱,兰道工序都由刘欢完成,一个人一条龙到底。刘欢用极其简练朴素的文字,讲述一个非常单纯的故事,或者说是故事的片段。曲调有点蒙古民歌的味道,带有明显的戏剧性,音乐先是平平地轻轻地进入,接着开始起伏,更加起伏,然后大跳,最后又归于平静。
我喜欢这首歌曲,因为它里面飘荡着一种忧伤。
忧伤是什么?好像已经很少有人提及这样的心绪。在有一些场合,大家伙在一起自助歌唱之时,我试图将这首歌推荐给同伴们。实际上很少有人知道这首歌,更谈不上喜欢。我固执己见地硬要将它唱给同伴们听,结果总使我非常沮丧,他们脸上并没有出现我期待的那种表情。在一片喧嚣和亢奋之中,我的声音总被淹没,有人会赞许一下,仅是表示一下友好而已,看得出来,没有由衷的欣喜的认同。
我们好像已经不再忧伤了,没有心绪也没有缘由忧伤了。刘欢说,他写这首歌是送给他妻子的,他的妻子不是蒙古族人,但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写蒙古姑娘。当年送给他妻子,由他自己保存下来,十年之后收进他的第一张专辑。除了录制的这张专辑,在我的记忆里,也没有昕刘欢在什么场合唱过它,可能是没有人点这首歌。
我揣摩,刘欢自己没有再唱这首歌,很有可能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的妻子不认可。他说将这首歌送给他妻子,他妻子又不是蒙古姑娘,跟蒙古族也没有什么关系,他妻子肯定要问,既然是送给我,那干吗要这么写?干吗不直接写?刘欢回答不出来,他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好,你就自己保存着吧。几年前,刘欢举行第一次个人演唱会,其问他演唱的一首送给他妻子的歌,是以他妻子的名字命名的。这就对了,虽然那首歌听起来没有什么特色,没有给昕众留下什么印象,但是他妻子昕了高兴,他妻子肯定满意地对他说,这还差不多。
回过头来,昕众也要问刘欢,既然明知老婆不是蒙古人,为什么还要写《蒙古姑娘》这样"三不沾"的歌送给她,这是哪儿跟哪儿啊?但是,我不会问刘欢同样的问题。我喜欢这首歌,我跟任何一个蒙古姑娘也没有什么瓜葛。刘欢没由来地写出这样一首歌,我是没由来地喜欢这首歌。里面肯定有理由在。
蒙古草原在我的心里,基本上是一个想象中的世界。很小的时候,忘记是哪个年龄段,我看过一本书,书名叫"草原上的传说",里面收集了许多内蒙古的民间故事,厚厚的一大本。具体的故事情节一个也不记得了,一些事一些人一些画面却永远留在心里:草原,蓝天,白云,王爷的马队,美丽的姑娘乌云琪琪格,藏在心里的爱情秘密,忧郁的大眼睛……给了我许多的想象。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内蒙古民歌,从胡松华唱的《森吉德玛》,到现在降央卓玛唱的《阿尔斯楞的眼睛》,都喜欢。
我第一次踏上内蒙古草原正好是在八月,草原最好的季节。第一眼看到辽阔的草原是在飞机上。飞机盘旋着即将降落到海拉尔机场,往下看,大草原在夕阳的余晖中,像缎子一样细腻而柔滑,无比开阔,铺向天边,有一种被震撼的感觉。草原上的歌声为什么特别动人?在内蒙古的日子里我一直在想。回程的时候,我们从扎费诺尔上的火车,那是满洲里往南的第一个小站,到哈尔滨,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有九个小时的旅程。火车在森林和草原上穿行。在经过很大一片草原的时候,天空下起大暴雨。我望着窗外,看到茫茫草原上一片雨水。一大片羊群,不再吃草不再移动,立在雨中不动,一个牧人,身披黑色的程牛毛织成的斗篷,站在羊群里,一动不动。大雨如注,天地之间,他像雕塑一样站着,就一个人站着。我在想,如果窗外远处那个人是我的话,望着透出温暖灯光的列车在眼前疾驰而过,心里会作何感想?
草原是美丽的,草原是忧伤的,草原因为美丽而忧伤。想起草原,心里的感觉很不一样,草原的歌曲,传递着美丽的忧伤。我们的心已经在物质生活中逐渐变得生硬,硬硬的一块,失去了柔软,少有了热度,只有从草原上飘来的忧伤,还可以使它稍稍变得柔软一些。
忧伤是隐藏在人心深处的一种情感。刘欢写蒙古姑娘,抒发的是一种情感,很多人没有理解。我们已经很少会在音乐声中体验情感。音乐的功能很多,音乐操练得好,可以就业,可以成名,音乐玩得欢,可以娱乐,可以消遣。音乐还有一种功能,可以让人们体验情感。急功近利的世界里,人们常常忽略掉不该忽略的部分。
如果在操练音乐的过程中伴有情感体验,让我们的灵魂多一些洗涤的机会,那个在大学学音乐的学生,就不会用弹钢琴的手对倒在车轮下的无辜者再加刺杀而被处以极刑,那个成长在红歌家庭的得过多次音乐奖项的原本非常可爱的男孩,就不会因为车子撞人再对其实施殴打而被强制劳动教养。
我在念大学的时候听过周大风先生的一次讲座,他是著名的《采茶舞曲》的作者,曾经是省音乐家协会会长。他在演讲时说的一句话我至今还记着:热爱音乐的人不会犯罪。他当时还对着台下发间,你们说说看,哪个热爱音乐的人在犯罪?
是周老师的话说错了吗?应该不会错,没有错。对两个已经犯罪违法的孩子,我们感到很痛心,内心里充满同情,他们不应该这样的。大家都应该明白,能够娴熟地操练音乐,哪怕得过诸多奖项,并不等于热爱音乐,两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