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应付账款的有关内容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付账款”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物资采购”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
2.会计实务中常见的会计错弊和相应的查证方法(1)付款期超出合同或协议所规定的期限,以致被供货单位依据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处以罚款。
对此,可根据“应付账款”明细账中的有关记录对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来查明上述问题是否存在,特别是检查发生金额较大的购进业务,并分析造成问题的原因。
(2)“应付账款”明细账中尚未付款的记录存在长期挂账的情况。
审查人员可运用审阅法
……重点检查明细账中金额较大的记录,依据其发生的时间,推算欠款期。通过询问被查单位有关知情人员和收款单位来确定是否已挂账;如属挂账,应分析其是属于合同纠纷还是无力偿还等原因。
(3)利用“应付账款”账户进行舞弊。
如将非法开支记入该账户。对此,审查人员可以在审阅应付账款明细账时,注意检查被查单位有无虚设明细账,将非法支出列入该明细账上。在审查该账后,再抽调会计凭证,通过账证核对来查证问题。
(4)支付货款收取回扣。
如发票中规定在某个付款期内付款,购货单位可以得到一定现金折扣……对此,在审查时应根据付款条件与付款时间核对,查证有无收取现金回扣不入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