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洲(1892—1929),名登瀛,笔名逸民。陕西绥德人。由于家境艰难,十五六岁才开始上学。1917年夏入北京大学预科,后入哲学系学习。五四运动中,任学生会干事,和同学们一起,火烧卖国贼曹汝霖住宅,痛打卖国贼章宗祥。不久,加入李大钊创建的马克思学说研究会。1920年至1922年,参与进步刊物《秦钟》、《共进》的创办和陕西旅京青年进步组织共进社的创建。
1923年初,经李大钊、刘天章介绍,李子洲加入中国共产党。“二七”惨案发生后,中共北京地方执委会和劳动组合书记部北方分部组织追悼会,悼念被北洋军阀杀害的林祥谦、施洋等京汉铁路大罢工领导人。李子洲写下了《施、林“二七”被害诸烈士追悼会感》的挽诗,在《共进》上发表。同年夏,从北京大学毕业,应邀回陕,先后在三原渭北中学、榆林中学任训育主任、教务主任,1924年秋任绥德陕西省立第四师范学校校长。引导大批青年走上革命道路。在李子洲等指导下,1924年底绥德成立陕北社会主义青年团支部,1925年建立中国共产党支部。随后,选派刘志丹等一批党团员进黄埔军校学习军事政治。
1926年1月,李子洲领导建立中共绥德支部并代理支部书记,先后在榆林中学、延安省立第四中学建立中共和共青团组织。1926年6月,李子洲在绥德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建立中共绥德地方执委会,统一了陕北各地中共组织的领导。绥德省立第四师范学校成为陕北革命的策源地和活动中心。
1927年2月下旬,李子洲任中共陕甘区执委会委员并负责组织工作。在他和战友们的努力下,不到半年时间,中共和共青团组织在陕甘40多个市县普遍建立,党员发展到2400多人;陕西的农民协会会员达70余万人,仅次于湖南、湖北,成为全国革命运动高涨的省份之一。
1927年7月,李子洲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兼组织部部长。受省委派遣,到武汉向中共中央汇报请示工作。9月上旬回陕,向省委常委传达了“八七”会议精神,筹划武装起义。10月,中共陕西省委在清涧发动武装起义,打响了西北地区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1928年1月,参与渭华起义的准备。
1928年2月,李子洲代理中共陕西省委书记。1929年初,由于叛徒出卖,省委机关遭到严重破坏,李子洲和其他负责人先后被捕。他在狱中坚贞不屈。1929年6月18日,李子洲病逝狱中。1944年2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将绥西县改为子洲县,以志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