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梁换柱”之计用在曾国藩的一个明显例子,就是巧换身份,做到了双重身份,办事必成。
《三十六计》第二十五计“偷梁换柱”曰:“频更其阵,抽其劲旅,待其自败,而后乘之。曳其轮也。”其大意是:引诱对手频频改变阵容与调动主力,在对手趋向失败的时候乘机制服他。好像控制了车轮,也就控制了行进方向。
“偷梁换柱”之计在处世中的体现是:既可以施之对手,也可用于自身。用于对手就是偷他之梁,换他之柱,以摆脱对手。使对手无话可说,甘认其败;用于自身,可使自己巧妙的造成竞争对手的劣势,乘势取胜。
“偷梁换柱”之计用在曾国藩的一个明显例子,就是巧换身份,做到了双重身份,办事必成。
曾国藩最初出山办团练,是以丁忧侍郎的身份来“入局”的。丁忧是为他母亲守丧,按儒家的礼制,无论官做多大,必须尽孝道,为父母守丧3年(实际是27个月),在此期间,朝廷要开去官缺,但仍享有原官品级的待遇,服丧期满,再到中央重新任职。也就是说,曾国藩有的是二品侍郎的虚衔,他这个“官”是虚职。同时,他又有“在籍”的身份,因为他的母亲病故于原籍,曾国藩在家乡守丧,因而又有了乡绅的身份。但他这个乡绅的身份也是虚的,因为他一旦服丧期满,又要离开湖南重返官场。而那些退休的官员才是真正的乡绅。就此而言,曾国藩的“亦官亦绅”都是虚衔,这就是他经常谈起“非官非绅,办事不灵”的原因。
曾国藩早在衡阳练军的时候,常说自己是“非官非绅,办事不灵”,而刘蓉却说,“我看这句话要倒过来说,应该是‘亦官亦绅,办事必成’。侍郎公曾经有为官的身份,在朝廷上的影响绝不是一般人所能达到的。而侍郎公如此体贴民情,与我们这些书生能打成一片,也不是一般当官的人所能做到的。现在这支上万人的队伍,主要还得靠侍郎公。”
曾国藩听了这话,并不表态。他作为湘军统帅是很自然的事情,他也不用推辞。倒是刘蓉说他“亦官亦绅”,好像让他感悟到自己的身份也有其特定的优势,他今后应该想方设法发挥这种优势。
曾国藩何以有“非官非绅,办事不灵”的感慨呢?原来,曾国藩在长沙初练湘军的时候,由于他本来处于一种非官非绅的地位,可实际上却干着官和绅的事情,这样就必然要侵犯他人的权利。起初,湖南巡抚张亮基是信任他的,又有左宗棠在中间沟通,所以矛盾还没有显露出来。不久,张亮基调署湖广总督,左宗棠也跟着离开了长沙,由潘铎署理湖南巡抚,曾国藩与长沙官场之间的矛盾便公开化了。后来骆秉璋正式出任湖南巡抚,但他对曾国藩一时间同样也很不理解,矛盾并未大有缓解。
尤其是其间发生了绿营兵冲击曾国藩公馆使他差点被枪伤,而地方巡抚骆秉璋却敷衍塞责,不了了之的事,使曾国藩更加狼狈不堪。所以曾国藩感慨“办事不灵”。而这次到衡阳后,听了刘蓉的话,他倒决定利用自己的“亦官亦绅”的双重身份了,变原来的“不是”为“是”,变“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
首先,第一个“有利”条件是,“非官非绅”的身份使曾国藩没有封疆大吏肩负的守土之责,从而“逃避”许多罪责。在太平天国发展前期,声势浩大,势如破竹,江南几不为清廷所有。而丢弃城池是地方官的大罪,湖南巡抚骆秉璋等人都受到革职查办的惩处,甚至有不少钦差大臣为此受到斩首的严惩。曾国藩出山之初,因为无实权,因此叹息“办事艰难”,但他也因为“在籍侍郎”这块挡箭牌使自己免受清廷的惩处。等到太平天国势衰,曾国藩手中又有实权,也就不再慨叹“非官非绅”的身份之苦了。
其次,曾国藩以“官”的身份,打通官场,以博得当地官员的好感及支持。为此,他跟比自己小二级的衡州知府以“兄”相称。衡州知府陆传应在曾国藩到来之前已有巡抚的札文,照例开城相迎。知府官位仅是从四品,比曾国藩的二品大员低了二级,但曾国藩并不以高压下,照样以“兄”相称,给陆知府的印象颇佳。
经由陆传应的首肯,团练大臣的“署衙”很快有了着落,决定暂设于小西门演武场。这个演武场位于衡州西门外的蒸水滨,是当年吴三桂在衡州称帝时开辟,场面很大,有现成的阅兵台和“行署”,实际上是一处大祠堂。曾国藩取得了一个很好的练武场,觉得事办得比在长沙时顺遂多了。
后来,曾国藩还利用他的名声、出身与类似“绅”的身份,广招英才贤士,并通过各种方式结交地方乡绅,解决了当时急需解决的“军饷”问题,终于练成一支“忠诚、血性”之师,也一雪在长沙“非官非绅,办事不灵”之耻。
不要小看曾国藩通过“偷梁换柱”之计形成的双重身份,这一点决定了他左右逢源,办事利索。当然,他把“偷梁”与“换柱”的工作做得极其巧妙,像安排战事一样周密,可谓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