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散文和随笔,同时,我也爱写些这类的文字,正如一日三餐之外,吃一点零食那样变换一下惯常口味,颇能增添几分生活情绪。尤其在这种快节奏的时代里,大家缺乏充裕的时间,较难沉静下来,抱大部头书硬啃的情况下,散文和随笔的行时,或许是风气所及,是势所难免的事情。
英语里有个Essay的词语,中文译作散文,随笔或小品文。这个词,使人马上联想到读音比较接近的Easy,Ease这两词儿。前者作“容易的”、“舒服的”、“安乐的”和“大方的”解释,后者作“快活”、“安心、悠闲”、“自在”解释。有一次,我和一位朋友,谈起这种二把刀式的,当然也是贻笑大方的英语见解,这位朋友欣然同意我的看法。因此,我斗胆断定这两个英语词汇所界定的范围,所谓安、闲、怡、乐者,倒是写作散文和随笔时的一种适宜心态。
太强烈,太沉重,太严肃,太紧张,散文的“散淡”,随笔的“随意”,也就失去了一大半了。现在,有些散文大家的作品,在朝着圣谕的方向发展,拿到手里,若不焚香洗手,就有了亵渎神灵之感,那就实在不敢恭维了。
因此,散文随笔,还是属于休闲之类的读物,写这类文章,大概先得要有一点闲心,一点闲情,还得要有一点闲空才行。有一次,在谈Essay时,我曾把这种形式的文字,比喻为方便食品,无非针对其短小精干、轻捷便当的外部特点而言,但就其果腹充饥的热量而言,和其它食品,也是大同小异而无差别的。因此所谓这类文字的“闲”,只是一种外部表现出来的形态,老实说,一个作家的良知,从本质而论,是无法脱离现实,真正的“闲”起来的。但是,如果把散文随笔一定弄成七碗八碟的满汉全席,复杂了而不容易,麻烦了而不舒服,沉闷了而不安乐,拘谨了而不大方的话,也就不可能给作者以及读者,带来快活,安心,悠闲和自在了。
谁都可以写散文,写随笔,和谁都可以写小说一样,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但要写一篇好的散文,好的随笔,和写一篇好的小说一样,就不那么容易了。时下那些以“种子选手”自居,俨然以大师或半仙之体写出来的东西,实质不过是充满了自负而其实挺狗屁的赝品。那里面,充满了浮泛的豪言,酸腐的壮语,陈旧的腔调,滥用的形容词,吃得太饱的哼哼唧唧,长了个小疮小疖的痛苦呻吟……读后除了令人反胃外,别无其它,所以,如同人人都可写小说,而写出实实在在的一篇落地有声的小说似的上佳Essay,大概就更难了。
所以,我想散文大概不能散乱无章,松松垮垮的,尤其忌讳作者在那厢搔首弄姿,顾影自怜,迎风掉泪,自作多情。随笔大概也不可随便随意,空洞无物的,而无病呻吟,假充明公,八股老调,毫无节制,也是很招人讨厌的。读好的散文随笔,如在虎跑喝龙井,能得天然韵味。反之,太多的恶心,好比把茶叶存放在衣箱里,串了樟脑味,沏出茶来,喝起来绝不是一种享受。
但愿,散文也好,随笔也好,务求货真价实,童叟无欺,那样,读者的眼睛不至于太败兴。法国古典作家蒙田(Michel de Montaigne 1533-1592)是终其一生,写随笔和散文的大家。他的文风曾经影响了一代或数代的欧洲文学运动。他有句名言,“我本人就是这部书的材料!”这也是我学习写作这些短文时,深深感知到的一点。只有真我,才有真散文,真随笔。真的,就无法装假,而假的,不管怎么伪饰,也有矫揉造作的尾巴。只有出自胸臆,无讳无忌,真实地写了作者所想所念,之情之思,才是毫无疑问的Essay。
从字面的意思的理解,散文,是散淡任意的文字,随笔,是随手拈来的笔墨。其实不然,散文随笔,恐怕是既不散乱,更不能随便的。不过,是做出散碎轻松的样子,或者,还做出一番潇洒随意、漫不经心的样子,但实际上却是要认真对付的一种文学样式。看起来篇幅不大,着墨不多,但要涉笔成趣,意境隽永,却是很难的。在有限的篇幅里,白云苍狗,镜花水月,天南海北,大千世界,写出一番无限的境界,则更是不容易了。
九十年代以前,我几乎没有写过这类形式的文字。说话这是1989年的事了,我主编的一份刊物,无疾而终,本来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写小说,但一下子却举笔迟疑,行文凝滞。也许一个人创作,其轨迹并不一定沿自己所想的那条路线行进,时不时要受到外部世界的干扰,和内心世界的左右。有一阵子沉静,有一阵子热闹,有一阵子旺盛,有一阵子散淡,或许便是为文者的常态了。在那一阵子的逃避小说中,仍旧保持了文学接触的,便是这些说了一些想说的话,写了一些想写的事,在报刊上披露的这些长长短短的文字了。
如果说写作是一种快乐的话,那么,相比而言,写小说的快乐,是那种一砖一瓦、一钉一木盖房子的快乐,而写散文和随笔的快乐,类似那种立刻成相的照相机,让人马上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在讲什么,这种短平快的效果,所带来的快乐,是任何文字表达形式所不能比拟的。因此只要能继续握笔,这种快乐是不会放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