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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汉唐和左芳的“私奔” (3)

罗马无耻地笑道:“我是今年‘十一’长假开写的,开写之前,就给自己立下了一个目标:就是这本小说一出,一定要把你们几个狗日的全都得罪光,如果让你们看得舒舒服服的,像看一部回首青春岁月的报告文学,那我可就写败了!老大,你可做好思想准备:这才是个开头,后头你的丑事多着呢!我就是要把你身上知识分子小精英的画皮彻底揭掉,暴露出你扭曲变态的灵魂!好,今儿咱先不说这个,说得太多泄元气……既然是从你开的头,那就由你先说说该如何结尾——请!”

靠!这真是强盗逻辑呀!把我糟踏成这样——一出场就演床戏——裤子还没提上呢,就逼我帮他想结尾——难道作家都是强盗吗?笔成了他们手中的权力!

不过,这个话题倒是挺有意思的——去为一个失踪三年的朋友虚构出一个可能的结局!还要虚构得合情合理!我的兴趣自己给上来了,喝下半杯红酒,点上一支香烟,像思考数学题那样很快想出了一个自觉挺妙的方案,心中甚是得意,想卖一下关子,便向他们提出了一个貌似奇怪的问题:

“咱们几人中,谁家养宠物了?我平时没太注意……”

夏天和华唯唯像我当年教的中学生似的把手举起来。

紧接着,我又提出一问:

“是猫还是狗还是别的?”

夏天答道:“我是狗。”

唯唯答道:“我是猫。”

我哈哈大笑:“你俩连人都不做了!”然后面朝罗马继续发问:

“老二,你家啥都没养是不是?”

罗马知道我鬼,生怕上当,于是笑道:

“也不能这么说嘛,养了一家三口人呀!”

“人不算。”我说,“你的小说可以结尾了!结尾是这样的:你儿子最近忽然对小动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整天跟你闹着要养宠物。你这个人嘛,我们都知道:外强中干,侠骨柔肠,爱子如命!马上屁颠屁颠到宠物市场走了一遭,在众多小猫小狗中,有一只丑丑的小脏狗直冲你叫,你头一眼瞅见它就觉着亲,好像在哪里见到过?你本是诗人嘛,联想比较丰富,甚至一下想到了自己遥远的前世……你当即决定将其买下,价都没怎么往下杀就付了钱抱回家。回家之后很快发现:这只小丑狗不寻常,是个天才——不,天狗!你家不是爱放音乐嘛,它是一听音乐就来劲,随之又蹦又跳的,不光会舞蹈,而且会唱歌——唱的还是流行歌……”

他们几个听得笑了起来。

我得了鼓励,讲得更加起劲:“有一天,你忽然听出它竟然在唱汉唐的歌,不是一首两首,会唱一大串,唱得最拿手的是那首《爷爷》:‘爷爷,我要回家……’觉得好生奇怪,便一把揪住它的狗脖子直晃荡:‘说!你个狗日的是谁?到底是谁?你坦白从宽我给你骨头吃,你抗拒从严我把你杀了吃!’结果把那小丑狗嘿唬得给说话了,老实交代说:‘我叫汉唐,原名刘解放,人起绰号地瓜。原本长安本土人士,日后客居京都,以卖唱小曲为生……’”

哥几个已经笑疯了。

罗马赞叹道:“老庄,你小子确实智商高!以后允许你继续歧视我们!歧视人民大众!”

唯唯质疑道:“人家新华写的是小说,又不是童话,什么猫啊狗的都编进来了,关键在于你不能说让地瓜变狗就变狗呀——你得把来龙去脉编圆喽!”

聪明如我,灵机一动,立刻又有灵感:“这还不好办?三年前,他失踪前不是去见过陈老板一面嘛,老陈这家伙,虽然我没见过,但一看就是个阴人——反正就这么写嘛:明里装大度,暗中搞阴谋,给他很客气上了一杯咖啡,汉唐有点紧张,习惯性地端起来喝了一小口——哇靠!当场就变成小狗啦!那个妞叫什么?我不是也没见过,哦,左芳,一看自己的偶像变小狗了,也没啥指望了,干脆就重新投回到老陈的怀抱……女人嘛!地瓜变的小丑狗呢,从此流落街头,成了野狗,被人套了去,拉到宠物市场去买,被罗马这个好当伯乐者再度发现……”

又是笑倒一片。

等缓过劲来,唯唯说:“报复!报复!你这是在疯狂的报复!地瓜当年不帮你给成琳买机票,你怀恨在心到现在,嘴上说过去了但心里过不去,恨不得他变成一只小狗!”

罗马则递我一支烟:“老庄,你真他妈是个天才!这个结尾太牛B了!可惜不适用,与全篇风格不符,放在结尾显得生硬。我这个小说走的还是传统现实主义的路子——更准确地说是鲁迅所讲的‘高的意义上的写实主义’,你这个太《变形记》了,我记得在北京上学那阵儿你最喜欢的作家就是卡夫卡。”

我点上烟,抽了一口,喷了出去:“我才不管你是什么风格呢!反正你交给我的任务我已经完成了。”

夏天:你在鹿特丹城里到处乱转

我到底算是一个老资格的文学青年,被庄岩妙趣横生的结尾一激发,灵感马上就来了,不等罗马叫,我便主动示意要发言。

也是受到老庄的影响,我的发言从提问开始——不过这一问是丢给罗马一个人的:“新华,你最近有没有受到国外的什么邀请?”

罗马回答:“你别说,正好有一个:发了一个电子邮件给我,问我愿不愿意去,但正式的邀请函还没有寄来——目前还不能算数……”

我问他:“哪儿来的?”

他回答:“荷兰。”

“什么事儿?”

“邀请我去参加明年的鹿特丹国际诗歌节——这个诗歌节挺有名的,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诗歌节。”

“是在鹿特丹吗?”

“对。”

“可惜我去年到欧洲十一国去玩时,到过荷兰但没有到过鹿特丹,我只到了它最大的城市阿姆斯特丹,那我就用阿姆斯特丹的印象来想象鹿特丹吧,细节上就不抠得那么细了。”

“好的,你讲!”

我喝了一口红酒开始了我的讲述:

“既然是这么有名的一个诗歌节,你肯定是想去的对吧?你已经回复他们表示想去?那就好。咱们就设想你的一切出国手续都办得十分顺利,最终成行。在明年的某个时间——几月?6月——到达了荷兰,到达了邀请你去的鹿特丹,参加了这项诗歌节。

诗歌节肯定包括一些具体的活动对吧?朗诵?除了朗诵,还有研讨,还有参观……好!除了会上安排的这些活动,你肯定还有自己私人性的安排,到处走走啊!既然出了国,在旅馆里待着多没意思呀!世界上的旅馆可都是一样的!我们设想这是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大晴天——荷兰是西欧海洋性气候,老是在下雨,跟英国比较像,这样的大晴天往往很少,所以大家都比较珍惜,全城的人都出来了,其中也包括你这名来自遥远东方的诗人。你在鹿特丹城里到处乱转,从各种现代化的建筑到17世纪的古老教堂,再到琳琅满目的跳蚤市场,后来你来到该城最为热闹的一条商业街,各式各样的小商店把你给逛累了,你就买了一罐喜力啤酒(来到了喜力的老巢怎么能不喝呢?),走到街中间的长椅上坐下来,点上一支烟,边喝啤酒边抽烟,那一刻你感到十分惬意,神思也恍惚起来……以至于当附近的街头音乐家用吉他弹奏出的一段对你来说似曾相识的旋律翩然飘进你耳鼓的时候,你很怀疑这是真的——是眼前的现实!可是这耳熟能详的旋律已经在你心头挥之不去了,当你忽然清醒地意识到这旋律何以会让你感到如此熟悉的时候,你便猛然从长椅上站立起来,朝着它飘来的方向狂奔过去……你猜:你看见了谁?”

三人异口同声地答道:“地瓜!”——不,其中有个家伙(好像是罗马)喊的是“汉唐”。

我又喝了口酒,继续讲下去:“你看见一个形似流浪汉的家伙坐在地上弹吉他,面前放着一个铁盒子,里面有几枚欧元的钱币……你一直站在他面前,等他把这支曲子弹完,他在猛然抬头中愣住了——你不是变瘦了嘛,他认了两眼才认出你,你向他伸出手去,将他从地上拉起来,然后你俩抱在一起,又哭又笑……下一个场景是:你俩坐在离这儿不远的中国城里的一家香港人开的中餐馆里大吃大喝,听汉唐讲他这三年都是怎么过来的:三年前陈老板确实放过了他俩,不讲任何条件地让他俩在眼皮子底下走人。

真到走时,他俩才发现无处可去,长安又不想多待,这个时候,汉唐去网吧看信,接到了荷兰鹿特丹国际音乐节的邀请(荷兰可是全世界各种文化节举办最多的国家),往返北京长安两地,手续办得很顺利,连左芳都给办出来了,她是以乐队成员的身份出来的,他和乐队在音乐节上也算小出了一把风头,他和左芳都同时喜欢上了这个天堂般的地方,就决意赖在荷兰不走了。但是他们很快就发现,音乐节不过是节日而已,过节只是过节,不是日常状态,一回到日常状态,荷兰人并不需要他的音乐(这里的好歌手好乐队多如牛毛遍地都是),美梦告破,可国已难归,因为他们已经大大超出自己的签证期限。只好硬着头皮待下来,成了两个难民,什么东西都是不合法的,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贫穷窘迫的生活是留不住爱情的,左芳跟着一个有钱的荷兰音乐制作人跑了,汉唐靠当街头音乐家为生,几近于乞讨……”

“后来呢?”唯唯问。

“没有什么后来。小说到此为止:罗马和汉唐一直坐在中餐馆里喝到人家打烊才走,两个醉鬼相互搀扶着踉踉跄跄地走在鹿特丹午夜时分清凉的街头,不知何往……”

“很棒!”罗马肯定地说,“这比较接近于我想写的那种结尾——这个结尾我用了!稿费我就不分给你了,谁叫你丫是个财主呢!”

唯唯说:“我感觉这个结尾比老庄那个好——最起码有一定真实性。这三年里,我也想到过:他可能在国外,混得不如意。”

老庄不服气:“你这个太小资了——不过也难怪,你就是中国现在的资产阶级嘛!财富上已算大资,趣味上仍很小资!”

华唯唯:最近以来我有一个非常不好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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