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谬反驳,是一种逻辑方法,在逻辑学中叫归谬法,即从对方论题出发,引出一个荒谬的结论,从而证明对方的论题虚假。
这种方法仿佛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它能把隐藏在深处的、不明显的、难判断的荒谬“显微扩大”,从而使其荒唐的结论暴露无遗。
因此,这种方法被称为逻辑学上的“显微镜”。例如:
美国独立初期,有一条法律规定,要有30美元才能当上议员。这实际上是将当时还相当穷的黑人排除在外。显然这条法规是不公正的,但在表面上又不显得荒谬。
美国当时的进步政治家、科学家富兰克林反对把有钱当作可以竞选议员的条件。他运用归谬法进行驳斥,从看来并不荒谬的神圣庄严的法律中引申出荒谬的结论来。他说:“要想当议员,就该拥有30美元,那是不是可以这样说——我有一头驴,它值30美元,那么我就可以被选为议员了。一年之后,我的驴死了,那我的议员就不能当下去了。请问这究竟谁是议员呢?是我,还是驴?”
这条法律由看似不荒谬变成为荒谬,是由于富兰克林加入了两个假定。第一,30美元等于一头驴。本来30美元也可以等于一只天鹅,但天鹅不蠢,很难导致荒谬。富兰克林的杰出之处,就在于通过30美元把一头蠢驴与神圣的法律凑在一起。这种联系虽然是堂而皇之的,却是法律制定者无法接受的。但他们又无法拒绝,因为这里采用了等价交换的形式。第二,他又很自然地让驴死去,也就是借助偶然的事故,让驴与人分离,在这一合一分之间,就把30美元与议员的关系转化为驴和议员的关系了。
富兰克林所运用的归谬反驳,其讽刺力是极强的,也具有很强的幽默感,30美元与议员的关系,就变成了驴和议员的关系,这岂不荒谬?
在辩论中,很多人都能够自然地运用这种推理方式,将对方论点的条件部分,给予推行、扩展、引申,找出一个比较特殊的条例,使这条例与对方的结论相悖谬,从而驳倒对方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