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辩论中,许多辩手往往把握不准辩论重点,因而导致了辩辞的反击力不强。怎样才能准确把握辩论重点呢?宜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1.理解辩题概念
能否准确理解辩题中的每一个概念,关系到能否准确把握论证重点,有些跑题的辩辞,问题就出在对概念的理解上。
如在辩题为《农村计划生育的主要障碍在农民的思想意识(实际困难)方面》的一场辩论中,反方一辩的程序发言有这样几个基本理由:“第一,农村医疗卫生条件非常差,这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实际困难;第二,农村中有不少人是流动人口,他们携家带口到城市经商打工,这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不便;第三,农村中的少数干部在计划生育方面不能以身作则,这也给计划生育带来了阻力。”
仔细分析不难发现,辩手忽略了“实际困难”前面的修饰语“农民的”三个字,将“农民的实际困难”理解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困难”了。其实“农民的实际困难”是指子女少便收人少、人少受气、老无所养之类。
2.把握隐含判断
一般说来每个辩题都是包含着判断的,对其中的隐含判断持否定态度或不厌其烦地加以证明,都属于论述重点把握不准。
如《当今社会的腐败与封建社会的腐败有本质区别》这个辩题,就包含这样的隐含判断:当今社会有腐败现象存在。然而在辩论中,正方某辩手用了很长的篇幅来论证当今社会没有腐败现象存在,致使论证重点把握不准。这属于否定了辩题中的隐含判断。
再如《拜金主义抬头是发展市场经济的结果》这个辩题,包含的隐含判断是:当今社会拜金主义已经抬头。然而在辩论中,正方某位辩手不去从拜金主义抬头与发展市场经济的关系上做文章,却列举了大量事实去证明当今社会拜金主义如何如何猖獗,没有把握准辩论重点。这属于证明辩题中的隐含判断。
3.证明本方辩题
基本理由就是支持本方辩题这个总论点的分论点,它们与辩题的关系应该是证明与被证明的关系,所以,对辩题没有证明力的不能确定为基本理由。
如在辩题为《联产承包责任制仍适应我国农业生产现状》
的一场辩论中,正方一辩的程序发言是对“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概念的解释,当作了第一个基本理由。
其实,解释这一概念对正方辩题并没有证明力,所以应放在前言中简述。
再如在辩题为《人的命运为社会(自己)所掌握》的一场辩论中,反方四辩的基本理由有两个:一、只有认识到人的命运为自己所掌握,才能培养自立自强、自力更生的品质;二、只有认识到人的命运为自己所掌握,才能牢牢掌握自己的命运。其实这两个用了关联词“只有……才能”的基本理由,讲的都是坚持本方观点所能产生的积极意义,并未对本方辩题加以证明,所以不能定为基本理由,而应放在结尾部分中略述。